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8 15:16:32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表》(下称“本制度”),是根据《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及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称“社联”)、院学生社团(下称“社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制度是规范社联下属各部门及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联及社团以此制度作为财务管理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本着公开、明晰、客观、有效的原则,确保我院各社团的正常运转,规范社团活动,切实保障社团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 经费的使用

  第四条经费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购买日用品、举办社团活动至少提前两周将《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策划与预算》(物品名称、所需金额均需列出),提交给社联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经主席团审核,经团委分管学生社团的副书记审核,最终提交团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社团活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果超出预算金额,超出部分由社团自行承担。

  第三章经费报销规定

  第六条活动策划书应附有活动的经费预算,活动策划书的经费预算应与活动申报表中的预算内容完全一致。

  第七条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要把所有单据准备好交由社联财务部及主席团初审,团委办公室负责财务的老师预审,团委副书记审核,经团委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只能报销正规发票。且发票应注明日期,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在发票右上角填写发票序号,并附经手人签名。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1)发票的客户付款只能填写“西安体育学院”字样,多写、错写或不写均不予以报销。

  (2)物品栏商品名称须详实写明,商品过多可另附清单,贴于发票背面。

  (3)发票及清单上需要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

  (4)餐饮、娱乐等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均不予报销。

  (5)发票正面不得擅自涂损。

  附:报销须知:

  (1)报销凭证为正式发票或支付凭证(支付凭证打印在A4纸上)。

  (2)活动(比赛)照片4~6张,彩印在A4纸上(一张纸上2~3张),照片内容必须与当天活动(比赛)为实。

  (3)活动总结(活动亮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都能呈现出来),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用0.5黑色签字笔签名)。

  (4)活动(比赛)前期和活动(比赛)结束当天必须以微信公众号推送活动(比赛)内容。

  (5)以上4点必须在一周之内交由社联财务部审核,超时一律不予报销。

  (6)本次活动经费未审批下来,不能申请下期活动经费。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由社联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

  学校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为教学提供保障,服务于教学工作,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1、会计每月对学校的'帐务结算一次,结算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并将结算结果送校长、理财小组审阅。

  2、出纳在每月结算时现金要与会计帐目相符合。

  3、教学等经费开支需具备正式单据由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后勤不得先收据后签字,否则视为无效单据。

  4、学校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统一规定的标准。每学期每生收费七—九年级收20元、六年级每学期每生收费10元,违者重惩。

  5、不允许教师个人乱补课、乱订试卷及教辅资料,并以此在学生中乱收费。

  6、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做到不闯红线。一切单据应有校长、经办人、证明人签字为准。对不符合财经制度的单据,会计有权拒绝报销。

  7、学校购物、公差费等应填写《出差费报销据》方可报销。

  8、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标准执行。

  9、会计处定期公示经费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示经费的收支明细帐。

  10、各班公物由班主任实行承包,在每期开学初由后勤派人与班主任共同清点该班的桌、椅、门窗、玻璃、门锁、电器等;造册双方签字认可,期末验收进行核对,损坏多少照价赔偿。

  11、学校实验室,器材保管室、音乐室、美术室、计算机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仪器、图书、电器、器材等均应专人管理,分别造册上报学校后勤。

  12、凡上级分配的各种理化生仪器、音、体、美设备,图书、电教设备等均应由经手人签收,分别造册上报后勤。

  13、建立物品发放登记册,办公用品、教学用品、水电器材、清洁卫生工具等一律进行登记,以领物人签字为准。

  14、各年级教学班按学校目前规定,每室安40瓦的日光灯12盏,除此外,不允许任何班级随意增设。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停(特别是办公室),不允许任何人不经许可随意改变电源线路,不得允许校外偷接偷用。 学校电工要尽职尽责,经常检查电源线路,留意用电情况,如因工作疏忽或故意造成用电浪费,要追究责任。学校师生应节约用水。

  15、学校的花草树木由各班按区域划分负责进行浇水、施肥、修剪等维护工作,若有枯死现象发生追究责任并罚款。

颍上六十铺马桥中学

  20xx年9月1日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3

  一、各教学班的桌凳要造册登记,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后勤主管要每月检查一次,对爱护公物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各班门、窗玻璃、黑板要加强管理。刮风下雨或放学都要认真检查,将门窗关好,放学后一定将照明灯关好,班主任更换要有公物交接手续。

  三、单身职工及家属所用学校财产,床椅、办公桌等公物要造册登记,要认真保管使用,不得损坏,不需要及时归还后勤,后勤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丢失,乱扔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办公室及全校各部门的公物都要登记造册,各办公室负责人都要爱护使用,每年要登记检查一次。所用公物不得随意乱抄乱扔,不需用时要及时交回后勤,使用时向后勤领取,每学期后勤检查一次,发现丢失、乱扔者,要追究责任。

  五、借用公物要登记,私人长期借用财产要有借条,经后勤主管或校长签字后,方可借用。如有丢失或长期不还者,要照价赔偿。

  六、各室的财产责任到班主任、管理员。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不损坏公物。财产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后勤、校长,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6、农村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好爱护公物的榜样。

  3、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

  4、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优秀班集体。

  5、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后勤和办公室各存一份。

  6、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竖家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7、教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教师负责赔偿。

  8、办公室主任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教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9、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凭借据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教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教师负责赔偿。

  10、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11、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总务处开具证明然后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12、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通过校园网上报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每次罚款20元的处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4

  1、学校总帐会计负责会计档案的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等具体工作,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

  2、会计凭证每月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年一次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

  3、各种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封签处签名或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该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4、会计档案必须专人专室保管。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交档案室保管。

  5、档案室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需要拆封的应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参加。

  6、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限期归还。

  7、本校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财务科科长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并详细登记调阅的名称、日期、调阅人姓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

  8、调阅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经主管校长同意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

  9、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包括传票和汇总表)、总账、明细账、会计移交清册应保存15年,现金、银行日记账、会计档案的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和决算作永久保存,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单位的会计月、季度报表保存5年。

  10、销毁会计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鉴定,提出申请报告,经校长室批准后,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同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未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永久保存的资料,在销毁时应当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强会计档案科学管理。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泄密。同时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烂。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经费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等相关财政财务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所有公办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依法筹措资金;

  加强会计核算,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源配置;

  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建立健全财务档案;

  规范票据管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中小学经费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方式,由县教育局、财政局管理全县中小学财务活动。

  第五条中小学财务由校长全面负责。完中及初中学校(以下简称中学)按校核算,小学实行报帐制,由中心学校集中核算,核算原则为“以收定支,分校核算”。中学和中心学校设置主办会计和出纳各1名,小学设兼职报账员1名,中学和中心学校每月应向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报送财务报表,每学期报送财务分析报告,在业务上接受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学校财务职责。

  (一)中学:负责本校经费的收支管理、账户管理、经费上缴、会计核算、教育统计及上报等工作,定期及时报送财务分析报告,按要求编制教育经费部门预算,建立健全经费收支账册和固定资产账册,规范票据管理及会计信息资料建设与管理;

  (二)中心学校:负责本级及所属学校的经费收支管理,经费上缴和下拨、账户管理、会计核算、教育统计及上报等工作;

  定期报送财务分析报告;

  编制本中心学校教育经费部门预算,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收支账册和固定资产账册,规范票据管理及会计信息资料建设与管理;

  (三)小学:负责本校经费的收取和上缴工作,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学校经费,管理好学校固定资产等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中小学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制度。学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全县中小学部门预算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分校编制,经县财政局审核,县政府审批,报县人大批准后,由县财政局下达到县教育局,再由县教育局下达所属学校执行。

  第八条中小学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九条中学和中心学校根据下达的部门预算,按季分月填报《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审批表》,每季度末向县教育局报送下季度用款计划,由县教育局审核后集中报县财政局。中学和中心学校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办理支付申请。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条各校必须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按国家规定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发的票据,收入应及时足额缴入县非税收入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设账外账和公款私存。

  中小学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学校按规定收取的代管经费是指学校为学生代购课本、作业本和必要的学习辅助资料,以及其他代收代支款项,义务教育学校收取的代管经费是指代收簿本费。收取代管经费时,必须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收入缴存县非税收入管理局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完中级学校的各项返还收入应转作其他非税收入,按年初规定的比例纳入政府调控,义务教育学校取得的返还收入不纳入政府调控,但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代课人员工资等。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条中小学的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县及县以上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对项目经费要实行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确需单独核算的项目资金,应单独建账,定期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公用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或津补贴、基本建设、偿还各类债务等。每年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预算执行到位,如无特殊原因不得结转下年。

  第十二条中小学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勤工俭学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对非支出性的代管款项申请时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关规定办理,期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支出,严格按枞政办[20xx]6号文件“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意见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由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审定,报县政府审批,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各项批准手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2万元以内由学校决定,5万元以内由县教育局审批(附申请报告到教育局),5万元以上由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审定。没有批准手续的工程严禁开工建设,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否则县财政不予支付。

  组织教职工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在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否则不予办理支出。合理规划布局调整,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负债建设,对非义务教育学校确需负债建设的,由教育局会同财政局审核,报县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原始凭证入帐要求:所有原始凭证应按发生时间注明用途并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其支出凭证应按《会计法》规定,经主办会计(小学为报账员)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报县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核算。具体要求按照枞会核[20xx]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支出审核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要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上单项支出在千元以上,需经行政会研究,方可开支。大额经费支出和大宗物品采购由县财政直接支付,具体程序按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关文件执行。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十七条中小学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学校的课桌椅、图书等,均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必须确定专人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并按规定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和台账,建立健全实物资产发放登记制度,及时清理债权,定期(每年末)组织清查盘点各类资产。

  第十八条资产配置管理。资产配置主要包括系统内部调剂、租赁和购置,包括土地购置和房屋建设等重大资产配置。学校资产配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配置审批基本程序是:单位申报并填制《枞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申批表》——县教育局审核汇总——县财政局审核批准或县政府批准。

  未经批准的资产购置项目不得列入部门预算和单位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

  第十九条资产处置管理。资产处置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和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学校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处置审批基本程序是:单位申报并填制《枞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县教育局审核——资产评估——县财政局(或国有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审批——县财政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依法公开处置——处置收入上缴入库——单位调帐。

  未经批准的资产处置不得调帐或核销。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十条中小学购置的资产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县教育局将经审核批准的资产配置计划,报县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程序予以采购。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流动资产的核销和无形资产的处置参照第十九条规定执行。中小学的资产配置和处置管理的具体规定,将参照《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制定。

  第七章财务监督第二十二条票据管理和印鉴管理。各校开学时所需财政票据必须到县财政局统一领购,收费结束必须及时办理票据核销手续,日常票据管理按《枞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学校要实行“票款分离”管理;

  为确保资金安全,印鉴应分开管理。印鉴管理人员:校长(负责人)、主办会计、出纳。印鉴保管要求:学校主办会计保管财务公章及自己印鉴,出纳保管支票及自己印鉴,校长(负责人)印鉴可委托主办会计保管。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本校的所有财务活动负责。

  第二十四条中小学财务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县教育局对学校财务进行内审,学校均要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中小学要对经费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每学期对学校经费情况审查一次,并张榜公布。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县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原《枞阳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暂行办法》(枞财[20xx]249号)同时终止执行。以前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今后上级如有新的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关于现金管理规定,严格掌握现金开支范围。

  2、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3、收入现金应及时送交银行,认真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坐支现金。

  4、任何人不得以白条顶现金。

  5、严禁教职工个人因私借用学校的公款。

  6、各部门因公借款,需由经办人填制借款单,由校长批准后,到财务科办理借款手续。

  7、各部门借用公款,必须及时结帐,外出人员应在返校后十日内到财务科办理结算,不得拖欠,一次结清。愈期不结帐,财务科从本人工资和其它收中扣除;借款超过三个月,按有关规定处理。

  8、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帐户,办理银行存款的支付。

  9、月度末,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与银行逐笔核对帐目,严防错帐。

  10、严格支票管理,签发支票要写清楚,不得涂改、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11、支票使用十天,使用后的支票存根连同发票要在五日内交回会计,办理消号入帐,不得无故拖延。

  12、支票如有遗失,要迅速通知会计,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挂失手续。因遗失支票造成损失的,由领用支票人负责。

  13、已作废支票,要按规定登记备查。

  14、各部门借款支出结帐的单据或发票,均应是正规合法的,单位名称、品名、规格、单位、金额、数量要填写完整,否则财务科不予办理结帐,由经办人负责清理。

  15、万元以上的大项开支,应提前一个星期报财务科,以便向财政厅、银行编报用款计划。

  16、严禁挪用公款。严格稽核制度,加强对出纳工作监督。

  学校票据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票据管理工作,严格财务监督,保证正确使用票据,根据财政部和河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票据,包括收费票据和收款收据。

  2、学校财务室负责全校票据使用和管理,主管领导负责督促检查工作。

  3、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学校财务室在收取款项时,须向交款人或交款单位开具有关票据。

  4、学校财务设票据专管员,票据由专管员按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领用。建立票据领购及缴销登记簿。

  5、票据领用人应认真核对票据的数量、编号,并当面检查票据是否存在重号、漏号、缺页等情况,确认无误后,在票据领用簿上签字。

  6、票据领用人应妥善保管所领用的票据,并及时到上级财务部门按票据金额办理交款及票据核销手续。

  7、开具票据应当及时、连续地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收费项目标准联页如实一次复写、打印,填写时必须内容完整、字迹清晰,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开票人要签章,并在发票联、收据联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票据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涂改,涂改的票据无效。

  对填开错误的票据,须完整存留,并在各联加盖作废戳记且与存根联一并保存。

  8、票据领用人应妥善保管所领用的票据,不得借予他人,不得由他人代开串开,票据用完或虽未用完但近期内不继续使用的应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更换或缴销手续,财务负责人应对缴销的票据认真查验。

  9、空白票据和近期使用过的票据存根要妥善保管,随时接受外部、内部检查。已销号的票据存根,销毁时,须由学校财务室报请审核批准后,统一组织进行。

  10、对遗失收费票据的,应及时向领据部门报告,查明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

  学校财务印章管理制度学校管理第一条为规范财务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我中心学校资金安全,根据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财务印章包括财务印鉴(由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报账员章、出纳员章组成)。

  第三条财务印章的管理应遵循“专职专管,相互牵制,监督使用”的原则。

  (一)财务专用章由保账员保管;

  法人代表章由财务负责人或出纳员保管。

  (二)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任何时间均不能由同一人保管。

  (三)保管财务专用章的保账员不得保管收款收据。

  (四)保管印鉴的保账员、出纳员因事请假,不得将印鉴章转交给对方;

  也不得同时转交给第三方的同一人。

  (五)印鉴转交须经领导批准,并严格办理登记手续,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六)印鉴保管人员应设立印鉴保管登记簿,印鉴的交接必须进行登记,交接人必须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

  (七)印鉴保管人员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善保管印鉴,印鉴使用完后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放置。

  (八)印鉴保管人员加盖印鉴章时,必须认真审查支付款项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确保学校资金安全。

  (九)印鉴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印鉴,不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鉴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印鉴章保管人员负责。

  第四条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内容和批准程序使用:

  (一)加盖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必须要有相关领导签字,并应对所加盖的支票的编号进行登记备案。

  (二)财务印鉴的法人章只能用于与学校财务相关的业务,不能用于办理与财务无关的其他业务。

  (三)不得在空白介绍信或稿纸、白纸上盖财务印章。

  (四)财务印章的保管者,对加盖印章的内容要认真审查并负责;

  印章保管者有权对不合规定的、不规范的.业务拒绝加盖印章。

  (五)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金额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已停用的财务印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清理上交,并对已加盖原印章尚未使用的票据﹑发票等做作废处理,并按规定渠道缴回核销。

  第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6月25日起施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票据和印章管理制度第一条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二条加强票据使用记录的管理,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三条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四条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文教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并要经区国资办审核批准。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对未达到规定的库存物资材料、器具、低值易耗品等作为材料进行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

  固定资产的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

  健全规章制度;

  落实管理责任;

  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资源,提高使用效益,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学校校长是本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固定资产管理负全面管理责任,各校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是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本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参与大、中型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以及校舍修缮、基本建设项目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三)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

  (四)、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五)组织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

  第八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对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和维护,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申请购建计划,参与相关固定资产的验收和处置;

  (三)保管、维护固定资产,发现损毁或遗失,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章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第九条学校利用财政投入、上级补助、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按性质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和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量设备,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家具用具及其它类设备。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计价主要采用原始价值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附加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设备及已竣工的房屋及建筑物,按照建造所用全部相关费用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和增建所发生的费用,减去改建、扩建和增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原价。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中介机构评估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七)交换固定资产,按各自的原值或按评估价值计价。

  (八)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价值或者合同、协议计价。

  (九)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计价,待核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二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五)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

  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加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建计划。购建固定资产,应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新建房屋和建筑物,应按照基建管理程序报批,对大、中型购建项目实行集体决策,一般零星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杜绝重复、盲目购建,严禁举债发展。各使用部门不得随意购置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确因业务需要,需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第十五条购置、调入、自制、捐赠的设备器材,一律先入库,后领用,入库时由保管人员填好固定资产入库三联单,一份留存,一份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一份附在报销凭证后面。固定资产发票报销时,应具备校长、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保管人员签名以及入库单,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入账。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签订并依法履行合同。

  第十七条购置大、中型精密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图纸、合同及其他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学校应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学校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五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使用与维护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维护制度。各占有、使用单位或个人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第二十条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监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及建筑物应定期勘查、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审核,校领导审批。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管理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二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三条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学校撤并或机构调整时,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主管人员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岗位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学校须建立固定资产入库、出库登记制度和财产清查制度。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做出处理。

  第二十五条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追究连带管理责任。

  第六章固定资产处置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七条确因使用期过长、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护修理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一般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申请报废由使用部门或个人填写《财产报废、报损单》,经学校有关人员作鉴定、管理部门审核,学校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学校处置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八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第二十九条学校财务部门按财务制度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按固定资产管理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或按使用人建固定资产登记账。

  第三十条分类明细账薄应按品种设置账户,按类设置汇总账页,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要登记名称、规格、型号、金额和财产编号等,由使用人员签字承担保管责任。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增加、处置,由使用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经使用部门、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和学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作为记账依据,分别登入有关账薄。

  第三十二条各级账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账、卡、物,保证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建立

  1、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学校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2、档案室由专人管理,按《小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的要求,建立档案。

  3、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室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1、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2、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有资料一般以一年为限;

  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限;

  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3、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留存。

  (三)档案补充

  1、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2、外来文件、函件由人事秘书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3、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团支部、少先队大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分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1、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查阅档案;

  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

  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

  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2、技术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1、档案资料室门窗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

  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2、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

  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小学校长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的主要领导人,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和决定.按教育规律办学,全面教育和教学任务.

  2,全面规划学校工作,制订和实施学校工作计划.审查各处室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总结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上级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主持校会议和行政会议,指导学校全面工作,研究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

  4,认真组织师生学习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师德规范》,加强校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

  5,坚持以教学为中心,领导教学工作;坚持兼课深入课堂,要用三分之一的精力抓好教学工作.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指导教导处搞好教学实验和教改工作.积极引导教师进行教育科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6,领导文体卫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的两个暂行条例,切实抓好体育课教学和课外活动,加强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减轻学生负担,保护学生健康.

  7,负责做好学校的人事工作.根据上级下达的名额和本校的实际,聘用,调配,管理学校的行政人员和教师,并在人事工作中努力做到知人善作,任人为贤,人尽其才,充分发挥每个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业务特长,加速青年教师队伍的基本建设.

  8,审批本校招收新生计划,人员以及到本校插班就读的学生.

  9,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校长对学校的财产开支认真管理,定时审批和检查,引导后勤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管理好学校的校舍和一切校产,经费,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搞好创收工作,逐步改善教师的福利待遇,关心职工生活,善于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10,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秩序.

  11,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并抓好上述工作.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6

  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严肃收费政策,严格收费手续

  1、学校的收费严格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一费制”收费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收费。

  2、按照上级财务规定,严格的.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的收费资金先缴财政专户,转回后方可使用。

  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总务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务必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签字(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收费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三、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国家推行的学生“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理解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状况。

  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天天盘点库存现金,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务必控制在限额500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加强票据管理,收费票据使用务必进行登记,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领取使用结存状况。

  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

  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学校校舍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出租出借。

  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清册,妥善保管。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7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8

  一、总则

  会计档案是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是总结经验教训进行决策所需的重要资料,也是检查各种责任事故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经财务处领导研究决定,学校财务处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处办室负责,财务处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会计档案和相关材料的保管。档案室要具备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档案管理员要做到会计档案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管,不得封包封存,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具备保存条件的,应同时将光盘、磁盘、磁带等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四、会计档案的整理

  财务处档案管理员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1、会计凭证。

  (1)按年立卷:每年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按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2)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3)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4)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5)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五、会计档案归档保管和移交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财务处各科室会计档案临时保管一个月,再移交财务处档案员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财务处长同意。财务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1、财务处各科室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财务处档案管理员按归档要求装订成册,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案卷目录。

  2、一月之内的会计档案暂由财务处科室保管(每月要向财务处档案管理员交案卷目录一份),期满一月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处各科室移交清册交财务处办公室统一保管,财务处档案管理员按期点收,财务处各科室可以自留一份档案目录和移交清册。

  3、移交会计档案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清点后由主管领导及交接三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

  4、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5、财务处档案管理员对所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建立“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并负责登记。

  6、财务处档案管理员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册卷的装封,如需拆封重新整理的,应会同原财会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7、会计档案一经归档,其保管、借阅、销毁均有财务处按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8、会计档案的清点和检查要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档案完整、借阅情况及安排情况,以及保管期满应处理的.档案,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按规定执行。

  六、会计档案的调阅

  1、因工作需要调阅会计档案时,本单位人员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要有正式介绍信,同时要经本单位处长及单位领导批准。无论本单位人员还是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必须填写会计档案调阅登记薄,要详细登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数量、内容、归期等。审批人必须在借阅登记薄上签名。

  2、查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私自在会计档案上勾、划,不得私自拆散原卷册,不得抽取更换,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3、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过本单位处长或校长批准方可复印,复印件必须加盖我校公章方能生效。

  4、经批准借阅的会计档案,应限定归还的期限,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按期收回。

  七、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八、会计档案的销毁

  1、财务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财务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有关单位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财务处和有关单位共同派员监销。

  九、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附表: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第五条学校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单位预算。学校收取的各种代收费、农村学校收取的幼儿经费都要纳入学校经费帐户统一核算。所有经费都不得截留或隐瞒,事项发生后15天内不办理经费解缴手续的视为挪用教育经费,对单位领导人和经办人进行通报并处以违规金额3—5%罚款。情节严重的上级部门处理。

  第六条学校面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除出具收费票据外,一律要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必须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核实签字后,随票据报财务人员记帐。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事业支出、专项支出。

  第八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

  第九条单位支出按下列口径办理:

  (1)购入的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购入其他各种批量物品在领用时凭出库单列报支出。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第十条人员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员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发放奖金、福利、补助。凡发放奖金的,首先要考虑有资金来源,不得举债发奖金。其次要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并严格按考核结果发放。并将考核结果随奖金发放表报财务部门备查。

  第十一条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应在教育局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按月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凡因实际情况,超出全年预算指标的,需打报告,经县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如发现不该报销的而报销,由经办人和审批人负责追回所报资金。追不回的资金,由校长和财务人员各承担50%。学校重大支出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会办,会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一次支出小学在20xx元以上,初级中学在3000元以上。

  第十二条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后预算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第十三条校舍维修、装璜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装璜方案,打报告送县局计财科,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业务招待费管理。业务招待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各类活动或来客确需招待的,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所有业务招待费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业务招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并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

  第十五条差旅费用管理。县内不发出差补助费,县外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费用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差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

  第十六条培训费用管理。凡是要报支培训费用的,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县教育局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0

  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参与经济事业计划管理。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以及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重庆艺术学校财务制度:

  一、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及时合理的供应资金,正确地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事业计划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积极培养财源,组织收入,努力提高事业经费的自给能力。

  三、根据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专用基金的记帐、算帐、对帐、报帐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凭证合法、真实完备、帐目健全、数字正确、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

  四、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五、熟悉本单位的业务情况,参与拟定本单位的事业行政业务计划和单位预算计划,定期检查分析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六、根据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进行会计监督。坚持依法照章办事,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保护各项国家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完整;监督本单位各职能部分的各种财物管理。

  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不断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管理水平。

  八、根据有关规定,对全额预算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和费用开支标准,按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进行正确、及时的核算和管理,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不得报销支付。

  九、单位行政领导人对预算会计工作负总的责任。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帮助,保障会计人员依法正确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权限;会计主管人员根据政策、制度规定,负具体组织领导;会计人员在会计主管人员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各项制度规定办理会计工作。

  十、会计员和出纳员的分工,应当贯彻“钱帐分管”的原则,各负其责;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十一、单位行政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员、出纳员,在执行财政、财务制度方面,都应对国家负责,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对于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予以制止,并检举揭发。

  十二、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每项业务切实做到严格按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如当事人未按规章制度执行,于当事人奖惩挂钩。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1

  一、财务机房管理

  为了确保机房安全高效持久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只有财会室内部工作人员才有资格担任机房的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员。

  2、所有机房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及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机房设备和上机操作;专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上干私活或未经领导批准的业务。

  3、运行会计软件的计算机必须放置在财会室。

  4、机房工作人员负责机房各种计算机设备的保管和定期维护,机房应设置禁火、禁烟、禁水等标志,以保证机器有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为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保密,无关人员不得进人机房。

  6、严格执行会计数据的管理规定,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预防计算机病毒,及时将有关存档的数据进行打印或者备份,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并交档案室归档。

  二、计算机管理

  (一)、操作权限控制

  操作权限是指系统的种类操作人员所能进行操作的权限。操作权限控制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管理员一般具有最高的权限。

  2、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如发现差错,应在输入计算机前及时映给凭证编制人员或系统管理员;已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在记账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数据进行修正;如在记账之后发现差错,必须另做凭证,采用补充登记法或红字冲销法,录入计算机。

  3、审核员只具有审核权。

  4、系统维护人员必须按有关的维护规定进行操作,除了系统维护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修改数据、源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的结构。

  5、出纳人员、会计软件开发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二)、操作规程控制。

  操作规程控制主要指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是保证计算机会计系统正确、安全运行,防止各种差错的有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操作人员在上机操作前后,应进行上机操作登记,填写姓名、上机时间、操作内容,供系统管理员核实;

  2、操作人员的操作口令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和擅自上机操作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3、每次上机完毕,应及时做好所需的各项备份工作,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4、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和进行各种非法拷贝工作,以防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5、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三、软、硬件管理

  计算机系统都是建立在相应的软、硬件基础之上,加强软、硬件的管理是保障整个计算机系统安全、有效、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一)、软件管理

  计算机会计系统的软件主要是指会计软件,会计软件是由发人员根据具体会计工作,利用一种或多种计算机语言编制的软件。它用于配合计算机完成记账、算账、报账以及部分会计管理和会计辅助决策等工作。广义上的软件还包括计算机所使用的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应用程序。

  1、必须购买和使用取得许可或授权的正版软件;其中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的规定,必须达到《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2、计算机软件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档案管理员应建立相应的软件使用记录,并保证软件安全性和完整性,对于磁性介质存储的软件要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以备在必要时能及时提供。

  3、正确使用各种软件,软件的使用必须报财务主管,经同意后登记使用,使用者必须是财会室系统管理员或者具有一定计算机水平的操作人员,一般不得外借使用。

  4、指定专业人员对软件进行正确性、适应性和完善性维护。在条件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与所有软件商建立联系,及时获取软件商对软件修改、升级的情况,对拥有软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升级,出现问题及时向供应商映,征求解决办法。

  (二)、硬件管理

  硬件包括计算机系统使用的所有机器设备,对硬件的管理和维护是系统整个生命周期中最重要、最费时的工作,贯穿于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不断重复出现,直到系统过时和报废为止。主要由具有一定计算机水平的系统管理员执行。

  1、妥善保管所有机器设备,实行责任制管理,使用者负责所操作设备的保管和清洁等基本工作。

  2、系统管理员定期进行硬件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3、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进行故障分析和排除,建立设备问题处理记录。

  4、在设备更新、扩充、修复时,由系统管理与维护人员共同决定,并报告财务主管同意后,再由系统维护人员实施安装和调试。

  5、按照正常使用需要,要购买必需的工具书、工具,储备一定的零件、耗材,以备用。

  4、学校会计管理制度

  一、金计电算化岗位责任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范》的规定,结含广西中小学会计电算化工作实际,会计电化位和工作职责一般可划分如下:

  (一)电算主管位: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数件系统的运行工作;此岗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组织管理的经验。电算化主管可由会计主管兼任。采用中小型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会计款件的单位应设立此岗位。

  (二)软件操作岗位: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此岗要求具备会计软件操作如识,达到会计电算化初段知识培训的水平。各单位软件作岗位的工作可由(并且应鼓励)基本会计岗位的会计人员兼任。

  (三)审核记账岗位: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此岗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各单位审核记账岗位的`工作可由主管会计兼任。

  实施会计电算化过程中,各单位可根据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参照上述对电算化会计岗位的划分进行调整和设立必要的工作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可在保证会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交叉设置,各位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规模小的中小学设立电算化会计岗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给出的岗位进行适当合并。

  二、会计电算化作管理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应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严格管理操作密码,指定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二)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账簿的措施(建议在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中设置此项功能);

  (三)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四)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制度。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三、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建立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的措施(如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等);

  (二)会计数据和会计核算软件安全保密的措施(如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等);

  (三)修改会计核算软件的审批和监督制度(如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应具备审批手续;在软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如何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应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等);

  (四)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五)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四、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建立电算化会计档察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它磁性介质或光盘存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以及会计软件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程序和其他会计资料;

  (二)已经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的,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存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它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是在会计电算化情况下新的会计档案形式,在未打印成书面形式输出之前,应妥善保管并留有副本,并都应视同会计资料或档案进行保存;

  (四)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五)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六)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更改之后的五年

  (七)电算化会计档案使用规定

  1.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及存储会计资料的软盘、硬盒、计算机设备、光盘、微缩胶片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单位。

  2.借阅会计资料,应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5、学校会计管理制度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6、学校会计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受理货币流通的重要措施,加强对现金管理,也受好用好教育经费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教职工个人工资、津贴、福利费、退休金等;支付各种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个人的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差旅费;本市单位之间在转帐限额以下的小额支付等。

  二、库存现金在银行核定的数字以内,一般不超过三天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不得以条抵库。

  三、将收入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支用现金时从银行支取,不得坐支现金。

  四、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五、坚持杜绝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将单位的现金,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等各种违法行为。

  六、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结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表》(下称“本制度”),是根据《XXX大学生社团结合会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及院学生社团结合会(下称“社联”)、院学生社团(下称“社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制度是规范社联下属各部门及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联及社团以此制度作为财务管理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本着公开、明晰、客观、有效的原则,确保我院各社团的正常运转,规范社团活动,切实保障社团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经费的使用

  第四条经费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准绳,购买日用品、举办社团活动至少提早两周将《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策划与预算》(物品名称、所需金额均需列出),提交给社联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经主席团审核,经团委分管学生社团的副书记审核,最终提交团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社团活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果超出预算金额,超出部分由社团自行承担。

  第三章经费报销规定

  第六条活动策划书应附有活动的经费预算,活动策划书的经费预算应与活动申报表中的预算内容完全同等。

  第七条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要把所有单据准备好交由社联财务部及主席团初审,团委办公室负责财务的老师预审,团委副书记审核,经团委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只能报销正规。且应注明日期,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在右上角填写序号,并附经手人签名。具体要求如下:

  1)的客户付款只能填写“XXX”字样,多写、错写或不写均不予以报销。

  2)物品栏商品名称须详实写明,商品过多可另附清单,贴于背面。

  3)及清单上需要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

  4)餐饮、娱乐等不符合财务划定的均不予报销。

  5)正面不得擅自涂损。

  附:报销须知:

  1)报销凭证为正式或支付凭证(支付凭证打印在A4纸上)。

  2)活动(竞赛)照片4~6张,彩印在A4纸上(一张纸上2~3张),照片内容必须与当天活动(竞赛)为实。

  3)活动总结(活动亮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都能呈现出来),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用0.5黑色签字笔签名)。

  4)活动(比赛)前期和活动(比赛)结束当天必须以微信公众号推送活动(比赛)内容。

  5)以上4点必须在一周之内交由社联财务部审核,超时一律不予报销。

  6)本次活动经费未审批下来,不能申请下期活动经费。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由社联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3

  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关于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履行财务职责,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

  3、学校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的政策,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

  4、认真全面地做好开学前的预算,期末的决算,计划使用经费。

  5、做好财务各类账目,合理安排好学校各类开支,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账款相符,专款专用,手续严密,内容真实。

  6、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制度,各部门购置物品前须填写“学校物品申请(购)单”,经

  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

  7、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物资料,定期归档。

  8、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政策,坚决抵制违反财务制度的各种行为。

  9、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

  二、关于经费民主管理的若干规定:

  1、经费预决算每年一次进行校内公示。

  2、定期、不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3、各部门的各项收费必须填写“学校部门收费申请单”后才能按规定进行,以保

  障职能部门依法收费和做到阳光作业。同时各部门收费需履行好接受财务审核的义务。

  4、购置货物票证,必须是统一发票。

  5、每年举行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对财务运行情况进行通告并审议

  6、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财务活动集体研究决定。

  7、现金报销,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和领导审批签字,方可报销。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4

  一、财务工作指导思想、任务、基本职能

  1、学校财务工作是整个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要为学校各项工作、广大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而服务。

  2、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俭办学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开源节支、量入为出提高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率,为提高教育质量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服务。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令,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公共资财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编制和执行学校的财务计划,拟订学校财务和财产、物资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措施。通过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调查、研究、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积极参与经济决策。

  二、内部财务管理责任制

  (一)总务主任岗位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协助校长做好财务管理参谋,具体负责领导财会人员及财务往来工作,积极做好教育第一线服务工作。

  2、负责总务部门职工的管理,加强后勤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心后勤人员的业务进修和技术培训,做好服务育人的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与政治处、教务处密切协作,对广大师生进行“学校是我家,美化、绿化靠大家”的爱校教育。

  3、负责教育、教育用品的采购、管理和供应,按计划发放师生的课本、簿本以及教师办公、教育用品,会同有关人员购买图书、仪器、体育器材、医疗用品。

  4、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课桌等校产的登记,管理、添置、维修,督促师生爱护校产。

  5、管理财务:审核一切收支凭证,做到各项开支都符合规定,一切账目清楚、准确。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贯彻民主理财精神,合理使用各项经费,搞好师生的生活福利及其它公共福利事业。做好学生杂费、代管费的收缴工作。

  6、组织学校的绿化和协助搞好环境卫生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和学校环境。

  7、抓好传达室,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8、完成好校长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报账人员岗位职责

  1、报账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树立全局观念,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富报账理论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正确处理现金日记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执行报账制度,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如实地全面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结报,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和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和盖章,对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报账人员填制会计凭证必须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潦草。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总结经验,揭露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建议。

  5、协同有关后勤人员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和维护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好报账凭证、账册、报表等档案资料工作。

  6、报账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7、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保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按本职工作,熟悉掌握本行业务,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保管好财产、仪器、物资及各类教学用品。

  2、财产、仪器、物资、教学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使学校财产,物资保持完好,不受损失,充分发挥财产、仪器、物资的作用。

  3、期初按时发放各类教学用品、仪器设备及教学上有关的物资,期末按时收回并查对各类物资损耗情况,精打细算,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4、教学仪器等固定资产,需经校长或主管领导批准方能购入,购入后必须验收入库,登记造册。领用时要填写好出库单方可使用。校产出借要通过总务处办理出借手续,管理人员无权出借。

  5、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财务人员内部牵制制度

  1、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报账、实物保管员明确分工,相互牵制。出纳除登记现金日记账外,只管钱、不管帐;会计管帐不管钱;保管员只管实物及分派。

  2、空白支票、现金由出纳保管。发票、学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

  3、每月结账,出纳填好结报单,连同本月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原始凭证的张数,按时上报给会计,会计核准结报单及原始凭证的金额、张数并分别在出纳结报单上签字。

  四、财务收支稽核制度

  1、审查财务。各项经费的支出,必须按《经费开支标准》和《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办理。

  2、各项财务收出,每类收入都应开具财税部门监制的合法的票据,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每笔支出报销单据都应按规定进行严格稽核。稽核人员应严格审查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合法、真实、是否有经手人签名,说明用途。实物的票据,是否有保管员签名。

  3、报销人员应把稽查过的原始凭证送校长或总务主任审批、签字,方可到出纳处报销。

  4、审批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原始凭证,出纳有权拒绝付款。情节严重的扣留原始凭证,并报告校长。但校长坚持要支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

  5、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在未报出之前进行稽核,如有差错应及时纠正保证质量。

  五、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

  2、原始凭证的的填制日期和编号

  3、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4、经济业务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的实物数量和金额及收付款方式

  6、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及填制人员、经办人员的签章

  (二)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记录真实

  2、内容完整

  3、填制及时

  4、书写清楚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

  1、合法、合理性的审查

  2、完整、正确性的审查,以合法凭证审核凭证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3、自制原始凭证应有经手人、填制人、负责人的签名。必须按符合规定的要求填制。

  六、财务收支报销审批制度

  1、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按《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范围、标准,接受监督,防止巧立项目乱收费行为。

  2、学校的各项财务支出,必须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3、审批程序:学校所需购买的物品、学生应用的学习资料等,事先由各处室、班主任填写请购单,报送总务处查验后具体由总务处办理采购,其它人员不得代购。购物人员凭单据和实物交保管员,请购人员清点核实并签名交稽核人签名,方可向出纳报销,如手续不完备,出纳有权拒报。

  4、其它非实物性支出,一律按上级有关规定票据范围、标准、办理。当事人写明事由签名,经校长总务主任审核签名,方可报销。

  5、学校基本建设等与外单位有往来的经济业务,必须有事先的合同、签约。事后有验收人员、经办人员及国家有关规定预、决算等应具备的手续,经稽核审批后方可报销。

  七、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

  1、对学校财产实行专管、兼管和群管相结合的方法。财产专管和学校财务人员管理的帐物与各组室兼管人员的帐物相符。对购入、自制、收回的财产物资均在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进行严格验收,具体验收工作由有关人员,保管人员负责。验收合格后保管人员签字、编号入库。

  2、各部门保管的财产,必须按学校规定实施保管职责。财产实物帐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总务处,接受总务处监督检查,一份自留备查。对学校的财产,每学期自查一次,每年由总务处核对一次。

  3、保管人员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有问题,由经办人员负责退办,财产物资在盘点时,发现有质量、数量与账面不符,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八、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

  (一)保管员:

  1、严格校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购入或添置校产,必须经过有关保管员验收,清点数量、发生的时间,并签名、登记造册放入指定地点。

  2、经常清理财物,实物应分类别,堆放整齐,防腐防蛀,注意仓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灾、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放入专柜,需购教学用品及时向总务处提供购物计划,保障教学第一线的供应。

  3、领用出租财物时,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领发、出借。及时记录财产、物资减少数,并注明减少的原因,领用人的签名,杜绝假公济私。不符手续的领物一律拒绝。

  4、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不得索取财物,如有公差要预先安排好工作。

  (二)出借、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人员填写出借清单,归还后销号。

  2、凡财产出借后遗漏、被盗、人为损坏均要按价赔偿。

  3、教室财产由各班负责保管,对爱护财产,财产管理好的班级,学校予以奖励,人为损坏的按价赔偿。

  九、银行收支管理制度

  1、学校开设的账户必须是支票收支结算账户,不得开设任何形式的存折户。

  2、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

  3、银行账户只限本校使用,不得搞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

  4、严格管理支票。签发支票时,要注意银行存款余额,支票存根必须由领取人的签字。

  5、签发的支票存根、解款单等作为会计凭证的原始凭证,不得废弃。

  6、出纳人员应按月和银行对帐,编制银行存款调节单,保证账款相符无差错,有差错及时追究原因。

  7、汇款、信汇必须由负责人、经办人的签名,方可到银行办理手续。

  十、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1、坚持现金专人保管,学校的现金收支业务应由出纳办理。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管理条例,每天的库存现金为1000元,超过限额应在当日下班前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3、严格遵守使用现金的范围,不属于现金支付范围的款项,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4、严格现金收支手续。收到现金时,应给交款单位(人)出具合法的、完整的、正确的正式收据;付出现金时,应先对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并加盖“现金付讫”的戳记。

  5、学校的现金不准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没有经过有关领导同意、审批,出纳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临时出借。

  十一、财务预决算分析制度

  1、按上年的财务收支决算和本年度的事业计划制定本年度的财务预算,年终编制收支决算。

  2、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预决算进行分析,指出存在问题,找出原因,口头或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一年两次分析(一学期分析一次),并为校长提供决算的依据。

  十二、票据管理制度

  1、根据上级规定,由会计人员购买、保管及在规定的期限内注销票据。票据领用时,领用人要签字,遗失要追究领用人的责任。

  2、严格票据管理制度,保管好存根,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发票。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5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郭河镇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学校各项奖惩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7、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8、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3、内部资料、校刊、广播、校园网等校内发布信息媒体;

  4、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

  1、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报账员(财务经办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将财务公开的公示内容和照片资料留档备查。

  2、财务公开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学校财务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其他与财务有关的重大事项与重大活动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09-01

培训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08-23

【集合】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09-27

(经典)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1-23

【经典】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2-12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0-24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06-28

(精华)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09-02

(荐)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09-01

(经典)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