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销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销售管理制度1
一、药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药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药店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药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药店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国家和上及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药店内部的贯彻实施。
6、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销售人员定期一次全身检查。
二、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药店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药店的计划按需要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药店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药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销售保健食品的包装情况很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药店负责人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7、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药店负责人反馈信息。
三、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药店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两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药店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保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四、保健食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2、营业场所应配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每日检查保健食品陈列条件与环境,每天上、下午定时对营业场所的湿温度进行观察记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
3、不合格保健食品部能陈列在货架及柜台。
4、拆零保健食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5、陈列保健食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对存放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保健食品(如避光、密闭、阴凉等)应放在营业场所内相适应的位置。
五、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药店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2、药店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药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3、销售保健食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4、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文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5、药店建立售后服务制度,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6、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六、卫生管理制度
1、药店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个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3、货架及陈列的保健食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保健食品陈列规范有序。
4、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6、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保健食品货架或柜台中。
7、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七、近效期保健食品的管理制度
1、为防止保健食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店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近效期保健食品为:
(1)保健食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上,距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2)保健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下,距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3、近效期保健食品在货为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
4、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5对近效期保健食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6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保健食品售出。
销售管理制度2
商品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商品的采购、存储、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确保企业运营的.高效与合规。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商品采购管理:规定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标准及合同签订等细节。
2. 库存管理:涵盖库存控制、盘点、损耗处理等规则。
3. 销售管理:包括定价策略、促销活动、订单处理等。
4. 售后服务管理:设定售后服务标准、投诉处理机制等。
5. 质量管理:设立质量检验标准、质量问题处理程序等。
6. 数据与信息管理:规定商品信息的记录、分析及报告方式。
内容概述:
1. 角色与职责:明确各部门及员工在商品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2. 流程与规范:设定各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流程标准化。
3. 监控与考核:建立监控机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
4.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 危机应对: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商品问题。
6. 持续改进:鼓励创新,定期审查并更新管理制度。
销售管理制度3
根据公司20xx年的销售目标任务,特制定20xx年广告投放管理条例,目的是加强对广告、促销的审批、监督和管理,使之真正起到促进销售、服务销售的作用。
一、广告投放的实施规则:
1..20xx年广告费按公司年销售额的8%额定。其中中央电视台按2%年销售额提取,由广告部统一安排。全国卫视台联播或省级电视台的广告按年销售额的1.6%提取,由广告部统一洽谈、签订协议,按照各类产品促销推广的需要,有重点的进行投放。公司统一集中安排的促销活动及形象宣传费计划为2%;其中一个点为公司全年的统一促销活动,另一个点用于20xx年支持各市场进行大型公益或促销活动等。大商场、大超市按销售额的规定比例提取,约0.5%;各省销售分公司的地方媒体的广告投放以及促销活动、促销用品的投入按公司规定的额度实施,详见20xx年各市场广告费分配表。
2.广告部负责制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省级卫视台或省级电视台的全年广告投放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具体实施各项广告投放工作。
3.大型户外广告由各市场填写申请表,报大片区经理审核同意,由广告部统一洽谈合同、制作画面,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落实具体实施工作。由各市场进行验收并监督该广告的全程投放。
4.促销活动费用由销售分公司按3%的额度与客户共同策划、使用。太阳伞、冷柜等配送性带广告促销用品由公司统一制作发放。
二、投放媒体选择原则:
1.广告所投放的媒体须确保是收视率或收听率高的媒体。
2.必须能实施监听、监播的媒体。
3.能享受到最低优惠价的媒体。
4.能提供新闻宣传等全方位服务的媒体。
5.特殊原因,必须要投放的媒体。
6.地级媒体有选择的投放,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媒体,原则上不考虑投放。
3、 广告协议的签署与审批
(一)广告协议签订要求
1.广告协议需明确签署刊播媒介,并加盖介公章。
2.广告协议格式应以我公司统一制定的协议书为蓝本,并且用电脑打字填写,不得随意改动。所有涂改过的协议或手工书写的协议,一律无效。
3.各市场签订广告经办人资质:
(1)省级媒体由广告部或省级经理签订;
(2)地级媒体由省级经理与地级经理签订;
4.广告协议到期后,如该媒体仍需继续投放,应重新签订新的协议。
5.广告协议由经办人签字后,段经省级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再上报广告部审核,最后报总经理审阅批准。
6.不能与经销单位签订广告协议,也不能由经销单位垫付广告款。广告费不能用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须报请总经理批准方可破例。
(二)广告协议审批程序
广告协议具体审批程序为:各市场省级经理审核签字------广告部审核、部长签字------总经理批准-------总经办盖章。每一个广告协议签订后必须完成广告审批手续,盖章生效后方可执行(出差可委托他人办理。)未经审核盖章,擅自执行广告协议,扣罚当事人相当于协议总额的30%的奖金,同时扣罚省级经理相当于协议总额20%的奖金,如经办人为省级经理扣罚相当于协议总额的50%的奖金。
4、 广告投放实施要求:
1、广告部和市场必须根据每个月的销售情况按月制定月广告投放计划(附计划表),确定广告播(刊)出时段、次数、投放额度、广告内容等基本要素,经广告部整理、汇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2.广告实施后,广告部和各市场要根据当月计划将已投放广告汇总上报(附实投
表),并书面说明该月广告投放的效果。
3.广告部和各市场要根据核定的全年广告计划制定每月投放计划,确定投放频率、投放额度、广告内容、播出时段等。电视广告要按计划上报并按规定版本播出。协议中的赠播条款必须按规定播出。如赠播未播,视同购买广告一样,公司有权拒付相应的广告费。
4.报纸广告的内容原则上由广告部统一制定、统一老刊登。特殊情况,由各市场自行刊登的报纸广告,要求广告刊出的内容正确清晰,不能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否则广告费由执行者自付,公司一律不予承付,由此造成与媒介纠份等不良后果,则扣除当事人该笔广告投放总额的30%的奖金;省级经理则扣除相当于该笔广告投放总额20%的资金。
5.由公司洽谈、实施的大型户外广告需各市场指定专人实地验收,并填写验收表格,同时要作不定期抽查。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广告部督促发布单位在一周内整修完毕。
6.电台广告由各市场实施监听,广告部抽查监听。
5、 广告计划与实投
(一)、广告计划
1.各市场在每月18日前根据上月的销售额定的广告投放金额上报广告投放计划。广告部对各市场上报计划进行审核后报总经理审阅批准。审批通过后,广告部对按时上报的各市场广告的审批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销售公司。各销售分公司须根据批准的广告计划实施广告投放,并确保实施率达到90%以上。作为广告费承付的凭证之一,广告计划原则上不允许补报,如遇特殊情况,则须在投放前做好补报手续。广告补报计划必须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执行。凡未经公司同意,擅自投放广告,须扣罚经办人该笔广告投放总额的30%的奖以及省级经理该笔广告投放总额2%的年终奖。
2.广告投放计划要坚持合理、有效的原则,并且按公司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定。经广告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计划,各市场须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
(二)广告实投
1.根据各市场当月计划内实际投放的广告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实施结果,实施结果作为广告费承付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不允许补报。如遇特殊情况,经销售公司总经理按规定处罚后,由广告部部长批准同意,方可办理补报手续。每个市场全年不能超过2次。
2.凡因实施结果上报不实,造成统计数据不准,则扣罚当事人每次200元。凡实施结果未报的已播出广告,原则上作为赠送广告处理,费用一律不予支付。由此造成与媒介的纠纷,由经办人负责解决,造成不良后果,则扣除当事人投放总额的30%的资金,省级经理20%的资金。
3.上报广告投放实施结果,要做到及时、正确,并且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填写清楚,不符合要求的实投表,广告部有权退回,各市场须在1个工作日内重做。如超过规定上缴的时间,则扣罚省级经理每次500元。
4.各市场每月上报广告实投时,须同时广告投放进行分析,总结本月广告投放效果,以利于次月能更合理、有效的投放广告。
5.每季度,名市场须向公司提供所投放媒介收视
(或收听)情况调查报告1份,供公司考核评价广告投放的效果。
6、 广告费承付必备7、 条件
1.广告计划、广告实投。
2.播出通知、播出证明(必须加盖 电视台, 日报公章,或以上单位广告部公章,但不能是 代理公司公章)。
3.广告监播相符。省、市地方电视台由广告部落实监播,工保留监播录像带2个月。
4.广告发票。发票必须真实,绝不允许我公司经办人自行填写。广告发票必须按规定要求详细注明 月广告费及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发票台头统一填作'xx'三个字。
5.具备承付条件的广告费,由广告部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凡手续不全者,广告部每2天1次书面通知销售公司,由各经办人负责补齐相关手续后,广告部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付款手续。谢绝销售人员自行来广告部办理广告费。特殊情况需经销售公司部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前来办理,否则广告部有权拒办。
8、 促销活动实施细则
(一)、审批
各市场根据当地市场实际销售的需要,在公司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可自行制定促销方案,促销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时间、实施细则、费用预算、效果预测等,如涉及配置促销用品的还需填写促销用品申请span class='grey'表,促销方案需经广告部核价、销售公司审核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地区经理制定的促销方案,省级经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报广告部核价、销售公司审核。地区经理如在5个工作日内未得到明确的`审批意见,可直接向总经理申报。
(二)、报销
1.所有促销用品原则上一律由公司供应部联系厂家制作、购买,如确实由于活动时间紧迫,在不高于公司核定价格的前提下可在促销方案中提出经公司审批同意后予以当地制作、购买。所有当地购买、制作的促销用品回公司报销时必-15%的奖金,严重者依法查办。
公司统一制定抽促销方案销售公司应根据方案精神在各市场具体操作中提出要求并制定统一的报销表格,办理报销手续时除按要求填写报销表格外还需附上相关的证明、清单,销售公司财务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未按要求执行的市场公司将不予以报销活动费用,并扣罚当事人及省级经理5%-20%的奖金。如确实系实际销售的需要对原定方案进行变通或调整,必须提前报请公司同意。
促销活动如涉及经销单位垫付费用或产品,报销时还需认真填好'代垫费用客户清单'、附经销单位出具的有效'收据'、'产品出库凭证',所以报销单据均需经办人、分管地区经理、省级主管签字确认后公司才视同有效,予以审核报销。
所有促销活动的批件均需提前交销售公司办公室备案,报销期限最迟不超过活动结束20天以内,否则公司将考虑不予报销并对责任人按每次5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
(三)、监控
销售公司负责对促销活动的监控,采用'市场----业务员----公司'和'公司-----市场'的双向检查,借此考查促销活动效果和促销用品的实际投放。具体办法如下:
1.各市场在促销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并拍摄活动执行情况作为凭证。详细做好促销用品分发使用记录,并于活动结束5天内将活动情况总结,促销用品实际投放数量、明细和结余数量按统一格式报销售公司,以便公司检查、备案,。促销用品一经上报,公司将予以登记,市场予以封存,由公司统一调配。
2.公司根据各市场上报的相关材料定期进行抽查,以考察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合等情况将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及主管5%-50%的年终奖。
广告费使用权限及审批办法
20xx年公司广告费按年销售额的8%额定。其中: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投放按销售额的2%提取,由广告部统一安排。公司统一安排的促销活动及企业形象宣传费计划为2%:其中一个点用于公司全年统一的促销活动,另一个点用于支持各市场进行大型公益活动或促销活动。其余4%按各省销售额的百分比分配给各市场使用(包括由公司统一投放的省级卫视台)。
1、 省级市场20xx年广告费使用权限:
1. 广告费额度分配表(见附件1)
2. 省级经理的广告费使用权限包括地方性的电视、电台、报纸、户外广告投放及促销活动的投入。
3. 客户经理1%的促销费用包括海报、横幅、店招、墙体广告、卖点广告和促销活动及促销用品。
2、 广告费使用审批方法:
1.省级经理使用广告费前,按月电报计划,并结合前一个月销售额以及公司分配给各特区、各省百分比控制使用。广告计划每月18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到广告部,广告部负责审核价格、额度及投放的合理性,并报请总经理审核批准。各市场应按公司审批同意的计划执行。如需更改,仍须上报公司批准。
2.客户经理使用1%的促销费,预先应征求一下经销商的意见。制作各项促销用品(包括宣传画、横幅、促销礼品),按需要向销售公司上报制作计划,销售公司统计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供应部统一制作,销售公司验收发货。店招、卖点广告在公司规定的制作价格范围内,由特区经理或省级经理签字同意、销售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超过公司额定的制作价格,需经广告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广告发布后,销售公司负责对发布广告的实样照片进行审核并抽查验收。
3.政府机构的会议用产品赞助或新闻媒体节目中的产品赞助,100箱以内由省级经理负责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产品按出厂价讲入广告费。
3、 具体广告投放管理细则按公司20xx年广告投放管理条例执行。(见附件2)
销售管理制度4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销售管理,扩大产品销售,提高销售人员的用心性,完成销售目标,提高经营绩效,更好的收回账款,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凡属本公司销售、及其他部门人员均照本办法所规范的制度执行。
三、销售人员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行政及财务管理外,应尽力完成下列各项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公司所制定的年度销售目标。
2)对外务必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并
完善公司与各客户间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务必经公司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对于本公司的销售计划、策略、客户关系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如
有发生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生,直接辞退。
4)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获得销售业务,严禁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严禁以任何形
式毁坏公司形象,如发现以上状况属实,一律辞退。
5)货款处理:
①收到货款应当日交到公司财务。
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货款,如有直接辞退并交出所挪用货款。
6)务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产品特性及生产状况,并随时与财务部门核对各客户
的应收款,持续账面正确、清晰,便于及时催收尾款。
7)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新的动态及发展方向,并建立往来客户良好的人际
关系。收集市场需求量的变化、同行业价格变化的资料,客户对我公司的评价,包括产品质量、服务等的资料。用心发展新客户。
8)及时了解客户项目的进度,每日生产、销售量及时上报至统计人员。
9)执行公司所交付的相关事宜。
三、统计人员职责:
1)及时、准确的统计过磅员上报的每日过磅单据。
2)设立单独的合同台账,包括:1)合同名称2)沥青混合料型号、单价3)付款方式4)合同签订人信息。
3)对每个合同所用沥青混合料型号、数量、做好台账。
4)针对每个合同的付款方式和工程进度,及时通知该合同的负责人进行账款的催要。
5)次月5日前上交单月工地各统计报表。
销售人员考核办法及奖励办法
一、制定目的:为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用心性,鼓励先进,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凡属本公司销售、及其他部门人员均照本办法所规范的制度执行。
三、销售人员的考核、奖励及处罚:
1、考核方法及奖励方法:
①奖励金额为单个项目沥青混合料销售数量(吨)×元;
②项目按照合同进行付款,每一次付款到期后不超过一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给付奖励金额为节点销售沥青混合料数量(吨)×元×50%。
③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不超过三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给付奖励金额为销售沥青混合料总量×元×50%。
④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不超六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给付奖励金额为销售沥青混合料总量×元×30%。
⑤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超过六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不再给付剩余20%的奖励金额。
⑥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超过六个月没有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酌情处罚。
销售管理制度5
1、售房部销售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由现场销售经理负责核实,作为考勤记录。
2、因事、因病不到者,事先必需向销售经理提交书面申请,事后必需销假。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签到或弄虚作假。
3、因工作须要不能签到者,应提前向销售经理报告,得到批准后按批准时间到岗签到,不能提前报告者,应在事后主动向考勤负责人报告,经核实后由考勤负责人在签到簿上照实登记。否则按迟到处理。
4、作息时间:销售人员上班时间是:上午8:30至下午6:00,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由销售人员按实际状况支配轮休(但不能在周六、周日支配轮休)。
5、迟于规定上班时间之后签到者及为迟到,早退以是否按时离开工作地点为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未请假者作旷工处理。
6、泄露公司和项目机密者予以解聘,并扣发全部工资及佣金。
7、工作中有严峻过失者视详细情节予以相应惩罚、解聘处理。
8、销售经理和副理对销售人员将进行定期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
销售管理制度6
为了更好地宣传、推广、销售公司产品,提升公司形象,提高销售工作效率和销售人员素质,特制定本制度与流程,所有销售员及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
一、日常行为规范
销售人员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一切以考勤卡为准。特殊情况如出差或公司安排,需特别审批。如有违反,将按考勤考核处理。
销售人员需准时到岗,如有突发情况需及时以电话或信息方式告知销售经理。如未说明原因,在上午9时后仍未到岗,将按旷工处理。
销售人员外出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人员与出差事由。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以电话或信息方式告知销售经理。不在公司无法处理的事项应及时与其他同事沟通协助完成。
销售人员在与客户通话中应注意自身语气,在接待客户与拜访客户时要特别注意自身言行举止,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为己任。
所有销售人员办公桌台面必须整洁、整齐。桌面上不得出现明显的价格单、合同单等有关价格的书面文件。下班后需将桌椅摆放整齐。没有工作人员的空位置均由该区域的同事打扫整理。
销售人员上班时间严禁在办公室大声喧哗、传递负面情绪、吃东西,严禁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塞耳机、严禁打游戏、睡觉。
展厅维护:展厅产品卫生及产品质量由各区域人员轮流负责(详见展厅卫生排班表),时间为每周周一、周三、周五8.00-8.20,销售人员接待完来访客户后自行清理好展厅与会客室。
二、岗位职责
销售人员需寻找、筛选客户,进行前期洽谈,拟订合作中的合同,执行后续订单并维护客户关系,及时搜集客户需求,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
销售人员需定期上门拜访客户,推广产品并了解市场情况,负责订单下达签订合同及跟催,收取相应货款,配合并完成公司分配的销售任务,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领导指派到相关客户或现场解决销售及售后问题。
三、价格制度
制订较现实的价格表:价格表分为三层,市场报价、最底出厂价、经销商最低价。详见价格表。
严格控制价格体系,确保客户群、经销商和最终用户之间的价格距离及利润空间。确保对客服的报价与实际相结合,不得低于公司最低出厂价。业务员在一个月的业绩销售中,公司最低价订单不得超过20%。
业务员在报价时如遇特殊材料或者格外的加工定制时,应请示销售部经理和采购部进行材料核价预算之后方可报价。
客户,开拓新市场。当接到其他销售人员负责的客户时,销售人员应及时转交相关销售人员处理,不得擅自报价,以保证公司的利益。
未经公司同意,销售人员不得向客户透露公司已成交项目的合同价格。在接单时,业务员应明确客户是否需要开具,并填写好申请单,将款项进入公司账户,并根据订单情况在总款上加上种类的税收。
销售人员应严格保护价格机密,避免因个人原因造成价格泄密而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如发生此情况,销售人员必须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在市场预测方面,销售人员需要了解同类产品全年销售价格和同行业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饱和程度,以及同行业各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市场占有率。同时,需要分析用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及技术要求,了解同行业产品更新及技术质量改进的进展情况,以掌握信息,做到知己知彼,保持领先地位。
销售人员应对每个客户的访问和市场客户的`调查作出详细的记录,并由销售经理定期核查。在售后服务方面,业务员应及时记录客户报修并填写维修报表,以便于售后负责人员合理安排维修事宜,并随时进行跟踪调查。同时,业务员需要定期电话回访客户使用产品的意见,并记录在案,以便于了解客户的动向和心思。
每周一上午9:30和周五下午16:30进行部门例会,销售人员和设计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主要了解销售人员上周工作内容完成情况以及本周的工作计划,以及销售人员一周内的业绩情况。出差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参加会议。销售人员和设计人员需要在每天17:00点前将“销售人员日报表”和每周六下午17:00点前将“销售人员周报表”以电子档的形式发给销售经理,并认真、详细填写。同时,销售人员需要及时维护老客户并开拓新市场,以提高业务素质。
客户挖掘和筛选是销售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每周六下午17:00,销售人员需要将筛选出的有针对性的准客户记录在“销售人员客户资料登记表”中,并以电子档形式发送给销售部经理。
销售人员在出图时必须填写“出图申请单”,无论是平面图还是效果图。如果销售人员未填写表格,则设计员有权不予出图。对于效果图,客户需要预付3000元订金,否则不予出图。如有特殊情况,销售人员需要请示销售经理签字后方可出图。设计人员需要保留好“出图申请单”,并在每周六下午16:00前上交给销售部经理。
销售人员制作“销售合同”时,需要确保时间、订货人、联系人、地址和产品明细填写完整。如果信息不完整,则合同存档人员有权拒收。
销售人员在确认客户订购产品时,需要确认各个细节。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应及时与生产部确认。下达到生产的“生产指令单”必须写清楚明细,以避免多次更改,减少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每笔订单确认后,需要在“订单回款一览表”上确认余款已经结清,方可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说明。
销售人员出差时需要向销售经理请示。未经批准的外出费用不得报销。在外出时,应尽量减少公司经费。公司在报销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报销,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费用不会被报销。长途车费以车票实际金额为准,短途交通以公交车、地铁为主要交通工具。每个人每天的生活费用报销不得超过50元,住宿费用报销不得超过110元(如遇同性别2人每人报销不得超过60元)。如果出现其他问题或需要报销其他费用,需要向销售经理请示并获得同意后方可执行。
业务员或销售助理在接触商业机密时,包括营销计划、管理体制、运营方式、客户信息、产品价格、管理文件、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他人。未经公司同意,业务员或销售助理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业务员或销售助理在职务上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电子文档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有。未经总经理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让他人利用或对他人泄露商业秘密,更不得擅自复制和交予他人。无论因何种情况离职的员工,均应返还属于公司的全部财务和载有公司信息的一切载体。
在公司任职期间,员工接触到的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必须保密,这一要求将持续有效,不受时间限制。唯一的例外是,当法庭判定某些信息应当公开,或公司已经通过纸质媒体公开了这些信息时,保密要求不再适用。
为确保保密制度得以落实,销售部门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每次将被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金额将上升至200-5000元。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员工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XXX是销售部门的经理,同时也是副总经理。他应当确保销售部门的员工都清楚了解保密制度,并且遵守相关规定。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他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不受泄露。
销售管理制度7
为了实行公司的总体销售目标,激励员工全身心地投入销售工作,规范公司各项制度: 公司执行以下制度。
一、嘉奖制度:
(一)一般嘉奖:
1、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者,嘉奖出国旅游一次。
2、销售总额达到20万以上者,嘉奖销售额的2%。
3、年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者,嘉奖销售额的5%。
(二)特殊嘉奖:
1、一等奖设1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一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嘉奖现金10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0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嘉奖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嘉奖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 元的物品。
2、二等奖设2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其次
第三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嘉奖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嘉奖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嘉奖现金1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万元的`物品。
3、三等奖设3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
四、第五名、第六者:且年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嘉奖出国旅游一次。
二、惩罚制度
1、个人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下岗,发生活费350元。
2、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部门内取缔1个人的浮动工 资。
3、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 取消年终奖金。
4、半年考核一次,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2.5万元的,7 月份起发生活费350元,部门取消1个人的浮动工资,到12月底完成基本任务5万元后,年底再补发半年扣发的部份工资。
三、考核方式:
1、以销售公司每位销售员、公司有任务的部门和各代销点、经销点、办事处、团购单位、金卡持有者为个体考核业绩。
2、由销售公司在每月30日公布一次当月销售业绩和累计销售业绩。
3、以实际回收货款进行统计考核。
销售管理制度8
万科销售管理制度是公司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规范销售行为,提升业绩,保证客户满意度,实现企业目标。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团队组织架构与职责
2、销售流程管理
3、客户关系管理
4、销售业绩评估与激励机制
5、培训与发展
6、服务质量监控
内容概述:
1、销售团队组织架构与职责:定义各级销售职位的.职责范围,确保每个成员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促进团队协作。
2、销售流程管理:从潜在客户开发、产品介绍、谈判、合同签订到售后服务,制定标准化流程,提高效率,减少错误。
3、客户关系管理:强调客户满意度,建立有效的客户跟踪和服务体系,维护良好客户关系。
4、销售业绩评估与激励机制:设立公正的业绩评价标准,通过奖金、晋升等方式激励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5、培训与发展:定期进行销售技巧、产品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团队专业素质。
6、服务质量监控:设立质量控制点,对销售服务进行监督,确保服务质量。
销售管理制度9
实施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方案如下:
1.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编写涵盖所有环节的合同管理手册,供全体员工参考。
2.建立审批系统:引入电子审批系统,提高审批效率,保证流程透明。
3.定期审计:设置年度或季度审计,评估合同管理效果,提出改进措施。
4.案例分享:定期组织案例分析会,分享成功或失败的合同管理经验。
5.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合同管理培训,并将相关知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6.持续优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制度,确保其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通过上述方案的执行,企业能构建起一套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销售管理制度10
一、服从公司领导对工作的安排,做到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如因交通原因迟到,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前电话通知公司)。
二、销售人员的事、病假,须提前通知公司,对无故旷工人员,每次罚款50元。
三、工作时间严禁脱离岗位以及与其它展厅人员聚众闲谈、打牌、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四、保持展厅内各部位的整体洁净,每日清洁工做到干净、整洁、到位。展门每半月打蜡保养一次。
五、接待客户须做到态度和蔼,服务热情,用语文明。客户如有特殊要求(价格、门型)应先电话通各公司,经总经理同意后,方能签单,否则,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六、销售人员应做到业务不跑单。如发现跑单一次,扣除当月工资并追究责任。
七、严禁利用展厅电话聊天、谈论私人事情。如果发现展厅电话有长途费用,展员需要补交长途电话费并罚款50元。
八、销售人员如有工作变动,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离职。如不按规定辞职,销售人员要以xx元的'工资款对公司补偿。
九、销售合同签订前,应说明的事项必须提前和客户说清,并在销售合同中注明。
十、合同签订之时既收取50%以上的首付款。销售合同返回公司后,应与公司下单人员及生产车间良好沟通,避免安装当中出现意外原因,影响尾款的按期及全额收取。
十一、客户订金及首付款收取之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公司,并在当日将帐款上缴公司入帐。如发现销售人员私扣帐款,公司将处以相关处罚并追究责任。
十二、除客户要求协助购买五金配件外,销售人员不准主动要求帮忙采购。
十三、因售后发生的质量问题,销售人员应耐心接待并及时处理问题,对难以解决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电话通知公司,由公司领导及技术人员处理,销售人员不得与客户发生正面冲突。
销售管理制度11
销售信息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部分,旨在规范销售团队的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利用流程,以提升销售效率和客户满意度。它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销售信息的定义与分类
2. 数据收集与管理
3. 信息分析与报告
4. 客户隐私保护
5. 信息安全与保密
6. 培训与执行
内容概述:
1. 销售信息的定义与分类:明确哪些信息属于销售信息,如客户资料、销售数据、市场趋势等,并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使用。
2. 数据收集与管理:规定如何获取信息,如何存储和更新,以及如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信息分析与报告:描述如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制定报告标准和频率,以支持决策制定。
4. 客户隐私保护:强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客户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
5. 信息安全与保密:设定信息访问权限,规定员工对敏感信息的处理方式,防止信息被滥用或非法获取。
6. 培训与执行: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和遵守制度,同时设立监督机制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销售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六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十七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商提供或认可的,使用汽车生产商品牌或其认可品牌,按照车辆组装零部件规格和产品标准制造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质量相当配件,是指未经汽车生产商认可的,由配件生产商生产的,且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厂配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件,是指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技术、工艺生产后,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回用件,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或维修车辆上替换的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第三章销售市场秩序
第十九条供应商采取向经销商授权方式销售汽车的,授权期限(不含店铺建设期)一般每次不低于3年,首次授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授权合同。
第二十条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营销、宣传、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本企业网站或经营场所公示与其合作的售后服务商名单。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二条未违反合同约定被供应商解除授权的,经销商有权要求供应商按不低于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收购其销售、检测和维修等设施设备,并回购相关库存车辆和配件。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发生变更时,应当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的,应当将客户、车辆资料和维修历史记录在授权合同终止后30日内移交给供应商,不得实施有损于供应商品牌形象的行为;家用汽车产品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时,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在供应商的配合下变更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供应商、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应当保证为消费者继续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可以要求经销商为本企业品牌汽车设立单独展区,满足经营需要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下列行为:
(一)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二)规定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或者规定汽车销售数量,但双方在签署授权合同或合同延期时就上述内容书面达成一致的除外;
(三)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
(四)限制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务;
(五)要求承担以汽车供应商名义实施的广告、车展等宣传推广费用,或者限定广告宣传方式和媒体;
(六)限定不合理的经营场地面积、建筑物结构以及有偿设计单位、建筑单位、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以及办公设施的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搭售未订购的汽车、配件及其他商品;
(八)干涉经销商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以及其他属于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九)限制本企业汽车产品经销商之间相互转售。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制定或实施营销奖励等商务政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明确商务政策的主要内容,对于临时性商务政策,应当提前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告知;对于被解除授权的经销商,应当维护经销商在授权期间应有的权益,不得拒绝或延迟支付销售返利。
第二十六条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在经销商获得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汽车。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本办法实施以前已设立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90日内按前款规定备案基本信息。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经销商应当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供应商、经销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录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走私、盗抢、非法拼装等嫌疑车辆调查,提供车辆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供应商通过平行进口方式进口汽车按照平行进口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销售管理制度13
一、制度目标
门店销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门店销售行为,提高销售效率,保障门店资产安全,并确保销售活动的合规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店的销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零售、餐饮、美容、健身等行业。
三、门店销售管理架构
门店管理层应设立销售部门,并配备专业的销售人员。销售部门应负责制定并执行销售策略,开展市场调研,并进行销售数据分析。
四、销售管理职责
1.制定销售策略: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符合门店特点的销售策略,包括产品定位、目标客户、竞争对手分析、产品推广策略等。
2.销售数据分析:定期收集销售数据,进行数据分析,为门店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3.销售过程管理:监督销售人员的.销售活动,确保合规、公正、透明,并提高销售效率。
4.客户关系管理:维护客户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并积极开发客户资源。
5.销售培训:为销售人员提供必要的销售技巧和产品知识培训,提高销售业绩。
五、销售管理流程
1.销售计划:销售部门根据门店需求和市场环境,制定销售计划,包括销售目标、推广策略、资源配置等。
2.销售执行:销售人员按照销售计划,开展销售活动,并收集销售数据。
3.销售分析:销售部门分析销售数据,提出销售报告,为门店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4.销售监控:门店管理层对销售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合规、公正、透明。
5.销售反馈:门店管理层根据销售报告,对销售活动进行反馈和调整。
销售管理制度14
销售接待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涵盖了客户接待流程、服务标准、人员培训、业绩评估等多个方面,旨在提升销售团队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从而增强客户满意度和企业形象。
内容概述:
1.客户接待流程:明确接待前的准备工作,接待中的沟通技巧,以及接待后的跟进策略。
2. 服务标准:设定统一的.服务态度、专业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标准。
3.人员培训:定期进行销售技巧、产品知识和客户服务理念的培训。
4.业绩评估:建立公正、透明的业绩评价体系,包括销售额、客户满意度等指标。
5.纠纷处理:制定处理客户投诉和纠纷的程序,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6.激励机制:设计合理的奖励制度,激励销售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销售管理制度15
为进一步规范销售人员日常工作,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客户。
中心经理、行销经理、省经理、专员、城市经理。
1、考勤管理。
各销售中心经理、行销经理、专员、省经理在走访市场期间,严格执行当地客户销售人员的作息时间。
激励办法:
按照旷工扣除相应全天工资;
未参加晨会,负激励50元/次;
各销售中心经理、行销经理、专员、省经理走访市场,未按照当地客户销售人员的作息时间上班,晚到半小时以内为迟到,负激励20元/次;迟到半小时以上按照半天旷工,扣除当日半天工资;特殊情况除外(出差到该市场时已过上班时间)。
2、会议管理。
各销售中心经理、行销经理、专员、省经理在走访市场期间根据中心办公室网发的各市场例会排期,参加对应的会议。销售部和中心办公室将对该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做不定时抽查。
激励办法:
未按时提报下月会议排期,负激励50元/天;
经抽查发现各中心经理、行销经理、省经理、各专员在走访市场期间没有按照例会排期参加对应的会议,负激励50元/次。
3、市场走访。
市场走访标准见下表:
在走访结束后与驻地客户的销售人员分析走访时发现的问题,并明确整改的措施和排期;
每月1日提报上月走访报告,凭走访报告报销差旅费;
城市经理每天在走访市场后,需对每天工作情况进行记录,记录在10年半年度客户中下发的城市经理笔记本内。
激励办法:
未按时提报市场走访计划,负激励50元/天;
走访市场没有走访报告,按照未走访执行负激励;
公司人员检查市场过程中,如发现城市经理未在笔记本内填写工作日志,每少填写一天负激励25元。
4、经销商拜访。
负责多市场的城市经理对所辖区域的重点经销商每月不少于五次的面对面拜访,对非重点经销商每月不少于两次的.面对面拜访;负责单市场的城市经理每天必须严格按照上班时间到经销商处报到。
激励办法:
销售人员在拜访经销商或查店时必须携带五项工具、两本书及五张表,未携带负激励50元/次,少带按未带处理,负激励50元/次。
5、经销商提出问题回复。
经销商将需要解决的问题反映给当地城市经理,如城市经理可以处理,则必须在6小时内给予处理;如城市经理不能处理,则在2小时内反馈给省经理,如省经理可以处理,则必须在6小时内给予处理;如省经理不能处理,则必须在2小时内反馈给销售中心经理,销售中心经理可以处理需在6小时内给予处理,如销售中心经理不能处理,则必须在2小时内反馈给销售部,销售部在6小时内给予处理意见,全部流程时间控制在24小时内。
——所有投诉到总部的问题必须通过销售中心反馈。杜绝出现经销商越级反馈的情况。
激励办法:
6、终端售卖。
售卖时间为17:00—19:00。
售卖地点:所负责市场有导购员的卖场,每三天换一家店;
销售部办公室、中心办公室不定期对所有人员售卖情况进行抽查;
激励办法:
参加售卖人员次日参加经销商晨会时告知经销商售卖情况;
备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售卖者与直接上级请假,同意后方可不参加售卖。
7、工作纪律。
严禁销售人员出入有色情的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严禁驻地销售人员招待走访市场的各级人员;
严禁驻外销售人员给巡查人员好处,引导巡查人员在自己管理较好的区域、街道检查;一经发现负激励500元/次。
逢年过节时,严禁下级部门给上级部门买礼品;
开会时不允许带特产;
随时注意言谈举止,时刻维护公司良好形象;杜绝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考核办法:
各销售中心所有人员均负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出现招待上级部门人员或赠送礼品的情况,对两双当事人各给予发生金额的三倍考核;
参与打架斗殴,一经查实,给予3000元/次负激励。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一)奖励:
1.小功。
2.大功。
(二)惩罚:
1.小过。
2.大过。
3.解职。
4.解雇。
(三)1.全年度累计三小功=一大功。
2.全年度累计三小过=一大过。
3.功过相抵:
例:一小功抵一小过。
一大功抵一大过。
4.全年度累计三大过者解雇。
5.a.记小功一次加当月考核3分。
b.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9分。
c.记小过一次扣当月考核3分。
d.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9分。
(一)1.提供公司“行销新构想”,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二)1.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三)提供竞争厂牌动态,被公司采用为政策者,记小功一次。
(四)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公司避免蒙受损失者(即:呆帐),记小功一次。
(五)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小功一次。
(六)1.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
2.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
3.超越年度目标20%(含)以上者,记小功一次。
(七)凡公司列为“滞销品”,业务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小功一次。
(八)其他表现优异者,得视贡献程度予以奖励。
(一)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并循法律途径向保证人追踪。
(二)与客主串通勾结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三)做私生意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小过二次。
(四)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不许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理处(按日不发给薪资),并记大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五)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六)涉足职业赌场或与客户赌博者,记大过一次。
(七)1.上半年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70%者,记小过一次。
2.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小过一次。
(八)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上司查获者,记小过一次。
(九)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1.言语顶撞上司者,记小过一次。
2.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十)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小过一次。
(十一)公司规定填写的报表,未缴交者每次记小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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