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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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市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西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且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有效控制”的原则,结合我市水利行业生产特点,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动员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事故现场应当设立由当地政府组建,各应急指挥机构参加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水利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在县(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相关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市水利局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水利局设立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为局机关相关科室、站的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供水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供水管理科科长兼任。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在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拟定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指导和协调局属单位以及县(区)水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预案措施;
(3)指导、协调和参与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4)及时了解和掌握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市政府、自治区水利厅报告;
(5)配合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
(6)为地方提供事故处理的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2.2局属单位组织机构与职责
局属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
2.3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构与职责
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编制辖区内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施属地管理,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2.4水利企业事单位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水利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管理权限,在相应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机构,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当地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备案。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工作,提前储备应急物资,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经常性排查,做好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水利企事业单位应积极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安全生产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以及所主管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各自生产的特点和范围,加强对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2.2对可能导致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险情,生产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按管理权限立即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
3.2.3水利企事业单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可能导致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4.处置程序
4.1事故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I、II、III、IV四级。
4.1.1I级(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II级(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3III级(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4IV级(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事故分级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4.2事故报告
4.2.1事故报告程序
(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之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
(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4.2.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以下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发生事故单位的名称、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资质等级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及原因初步分析;
④事故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死亡、失踪、被困、轻伤、重伤、急性工业中毒等),初步估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①有关单位负责人的姓名以及相关执业资格;
②事故原因分析;
③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④抢险交通道路可使用情况;
⑤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
4.2.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明确专人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3应急响应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4.3.1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4.3.2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其相关负责人应当带领有关救援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4.3.3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等级,成立事故救援工作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
4.4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4.4.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事故等级,由相应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到达现场的各级应急指挥部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及主管单位组成。
4.4.2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4.3发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单位及主管单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4.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并根据生产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4.4.5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4.4.6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4.5信息发布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2善后处置
5.2.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5.2.2主管单位及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5.2.3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产生的损失逐项核查,编制损失情况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并抄送有关单位。
5.2.4主管单位、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5.2.5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5.3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5.3.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事故等级,由相应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等组成,负责事故调查,其职责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水利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事故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建议;
(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经验教训和有关水利安全生产建议;
(10)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3.3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5.3.4主管单位、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生产的安全。
5.3.5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提出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应急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6.1.1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及人员通讯方式应当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备案。
6.1.2正常情况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主要人员应当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正常畅通。
6.1.3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正常通讯设备不能工作时,应立即启用备用应急通讯设备,保证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畅通,为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指挥提供通讯保障。
6.1.4通讯与信息联络的保密工作、保密范围及相应通讯设备应当符合应急指挥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它社会资源。
6.2.2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队伍:
(1)抢险队伍。由水利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队伍。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生产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应急对策和意见,并负责从技术角度对已发事故可能引起或产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及时分析预测。
(3)应急管理队伍。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6.2.3经费与物资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供给。
6.3应急培训与演练
6.3.1培训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要求,切实做好应急指挥机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等有关人员的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处置和应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2)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水利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各类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教育,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
(3)培训对象包括有关领导和有关应急人员等,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培训情况要留有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
6.3.2演练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水利生产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必要时邀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参与。
(2)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要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及修订应急预案。
6.4监督检查
6.4.1按照管理权限划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对水利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6.4.2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有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和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7.奖励与责任追究
7.1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2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中,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相关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各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水利企事业单位按本预案要求,承担各自职责和责任。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为保证公司、社会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在事故、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及时有效的处理因各种原因而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人身伤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文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预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
1.2.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xx〕125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xx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安办〔20xx〕41号)
1.2.2有关技术规范
《剧毒化学品目录》(20xx年版)
《危险化学品目录》(20xx年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xx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xx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603-1995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xx
《潜江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仙桥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内部各个部门(或单位)。当事故发生时,相关单位根据响应等级条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公司级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启动,车间级应急预案由发生事故部门(或单位)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启动。
1.4应急预案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为三个层次: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与《潜江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衔接。
1.5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市、区安监局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企业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危化品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扩散和爆炸,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省、市、区安监
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危化品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社会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单位概况
潜江市仙桥化学制品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型企业,公司地址位于潜江经济开发区盐化一路西特一号,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勇,注册资金3000万元,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为液氯(3万吨/年)、烧碱(5万吨/年)、盐酸(2万吨/年)。公司采用卤水为原料、离子膜电解和隔膜电解工艺生产。20xx年实现产值1.5亿。公司占地面积380亩,公司员工312人,其中技术人员90人,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36人。
公司拥有完善的公用工程系统、原卤开采矿井等系统。公司矿区位于潜江凹陷盐矿(田)的中心,拥有2.167平方公里开采权。
厂区北面为谢湾村二组(约120人)和海滨化工有限公司(共有员工10人,从事氢气充装销售,有氢气柜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南面为可赛化工公司(共有员工50人,从事硝基甲苯加氢生产甲基苯胺,有氢气柜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西面为诚实化工公司(共有员工10人,从事次氯酸钙生产,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东北面为湖北相和有限公司(共有员工110人,从事精细化工生产,构成重大危险源)和喜人化工公司(现已停产)。见附件一(公司周边环境“四向”图)
2.2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分析
2.2.1危险源(见附件二)
1、企业主要危险化学品调查表:(包括原料、中间品及成品)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为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经辨识,厂区确认为一个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确定:
公司存在危险源主要有:电解装置、危险化学品(盐酸、硫酸、烧碱、液氯和次氯酸钠)储罐区或仓库、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有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登高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车辆驾驶)。
2.2.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灾爆炸
(1)氢气属2.1类可燃气体,泄漏后遇电火花、雷击、明火、灸热表面等点火源能够燃烧,如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性遇点火源会爆炸。
(2)在各系统进行检修、动火、启停活动时,特别是氢气物质存在的场所,会因管理不善或处置不当,发生误操作、误损伤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输送氢气管道的连接部位若发生泄漏,或管道破损发生泄漏遇明火会发生火灾爆炸危险。
(4)变压器会因绝缘老化和层间绝缘损坏引起短路,导致火灾,或由
于绝缘套管损坏爆裂起火。
(5)锅炉爆破事故:设备严重故障、运行人员松懈麻痹和误操作,可能造成锅炉严重缺水、严重结垢、严重腐蚀、超压、安全附件失效等。如处理不当,就会造成锅炉爆破事故。锅炉系统的其他承压部件如高压锅炉区及降水管、高压过热器、高压汽包也存在发生爆破事故的危险。
(6)各类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或安全附件失效或过载运行,或由于金属材料疲劳、蠕变出现裂缝,均有发生爆炸和爆破的危险性。如液氯钢瓶和液氯贮槽遇高热、容器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危险。
(7)电气火灾爆炸的危险:配电装置、电动机以及各种照明设备等存在电气火灾的危险。如:在配电间,因开关触点等部位发热可能引起火灾、爆炸。
2、中毒和窒息
(1)氯气、氯化氢管道的“跑”、“漏”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危险。
(2)贮罐在修理过程中若罐内物质抽取或清洗不干净时,排除不及时,未检测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含量,也未采取通风措施,有可能引起中毒窒息伤害事故。
(3)在使用有毒物质(液氯、盐酸、硫酸等)的过程中发生泄漏,操作人员不小心吸入会引起中毒。
(4)液氯储罐的破裂或液氯钢瓶瓶阀断裂,大量氯气外泄,人吸入氯气会引起中毒和窒息。
(5)锅炉房如出现抽风设备停机、风道不畅等情况,可导致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在锅炉房内集聚,导致人员出现头晕、头痛、注意力下降等缺氧、中毒症状。
3、触电
(1)雷电伤害。常见的气象危害,在防雷装置不完善时,可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控制失灵或设备误动作。
(2)静电伤害。氢气在管道中快速流动和急速喷出时,能产生静电并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燃烧和爆炸。
(3)漏电伤害。电解装置的电极板裸露,人员接触容易引起触电。各种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出现绝缘不良、保护装置缺失等情况时,可出现外壳带电、带电部位裸露等情况,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伤害和火灾伤害。
4、机械伤害
各种泵、电机、风扇等机械设备的快速转动部件、快速移动部件、摆动部件、啮合部件等如果缺乏良好的防护设施或检查、维修作业浮躁、毛糙,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
5、起重伤害
本公司起重设备(电解、液氯包装、瓶检、机修工段行车吊装作业)在运行、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起重伤害。
6、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登高、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或系带方法不正确,在检修中防护栏断裂,人员违章(如身体探出栏杆),可能发生高处作业人员的坠落危险高处作业或人员进入深坑作业时,由于工器具或拆卸物件的使用、传递、放置不符合要求,尤其是较重的物品处置不当,使人遭受物体打击。
7、车辆伤害
在原料、产品运输过程中,由于车况不好,灯光不良、地面不良(湿滑、结冰、颠簸)、道路过窄或者由于司机和他人原因,可产生车辆伤害。
8、高温灼烫
电解、合成盐酸、氯氢处理、蒸汽锅炉及管道等设备设施存在高温,人体直接接触高温物质或高温容器、管道壁或长时间受到高温辐射时,易造成人体灼烫。
9、化学腐蚀灼伤
烧碱、盐酸、硫酸、次氯酸钠、氯化氢和液氯具有腐蚀性。以上物质泄漏途径有阀门、法兰密封不严、泵等运转设备动静密封泄漏、管道穿孔设备外壳裂缝、运输车辆泄漏等,有造成作业人员化学灼伤危险,液氯有造成作业人员冻伤和化学灼伤危险。
10、淹溺
厂区内有事故池、污水池、应急处理池等多个水池,水池深大于1米,人员落入水池易造成淹溺。
11、台风、汛情的危害
在遭遇强台风时,固定或移动的设备、设施可能发生倾斜、倒塌,将会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
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见预先危险性分析结果总表
1、中毒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Ⅳ级,是主要危险因数,一旦发生,后果极其严重。主要是防止氯气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2、灼烫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主要原因为腐蚀化学品、高温装置和高温物料,人体直接接触高温物料或高温容器、管道时,容易造成人体灼烫。人体沾染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时会造成化学灼烫。
3、火灾爆炸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主要体现在氢气的泄漏燃烧爆炸。
4、触电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导致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为设备漏电,电线绝缘老化,电气设备接地不良,未按照电工作业规范进行作业等。
5、容器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导致容器爆炸的原因主要为钢瓶、储
无纺布科技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对公司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70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28号)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第4号)
1.2.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2.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3号)
1.2.6《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号)
1.2.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17号)
1.2.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1.2.9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马鞍山湖滨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机械伤害、高温烫伤、触电、火灾、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风险的评估结果,建立针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马鞍山湖滨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1个综合应急预案、6个专项应急预案和2个现场处置方案构成。(见下图)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1.5.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公司负责统一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所属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1.5.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必须迅速做出反应,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同时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公司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做出判断,决定响应行动。
1.5.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与日常演练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1.5.5采集信息,科学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多元化获取事故的各种信息、数据,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
2、企业危险性分析
2.1企业概况
马鞍山湖滨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xx年,是一家集再生资源回收环保利用和无纺布生产的民营企业。
公司座落于马鞍山当涂县乌溪镇工业园,占地面积22000多平方米,生产厂房10000多平方米,现有员工52余人,拥有总资产6000万元年。公司生产能力达到20000多吨。公司还生产各种规格喷胶棉、纺丝棉、针刺棉,PP棉、珍珠棉及电脑绗缝业务,年生产20xx多吨,绗缝300万米。
公司拥有2个车间、2个库房和1栋办公楼。车间和仓房安全门宽度3米,每个车间、库房保证有两个安全出口。
2.2危险性分析
2.2.1火灾危险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料为废弃塑料瓶,属于较容易燃烧的材料。该原料厂区存放量大,分布广,消防设备设施不足,电器火花、工人吸烟以及动火作业等行为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2.2.2物体打击危险分析
原材料堆放高,在运输火灾叉车行驶过程中容易发生碰撞原材料,造成原材料倒塌,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工人登高作业,抛掷工具或者物料等作业。
2.2.3机械伤害危险性分析
各类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工人违章操作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安全附件缺失等。
2.2.4高温烫伤危险分析
公司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有加热、烘烤等工艺,在该生产过程中温度达到100度甚至更高,工人违章操作、未佩戴劳保用品或者设备实施缺陷损坏等容易发生烫伤事故。
2.2.5触电危险分析
电气设备因维护、保护不当,安全管理不严,非电工作业人员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违反操作规程,检修前不验电及悬挂标志牌制度等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2.2.6车辆伤害风险分析
公司内的运输车辆易发生车辆碰撞、挤轧、擦刮设备、管线等事故,同时也有可能发生人员受到车辆伤害的危险。常见的车辆伤害事故有:车辆行使中引起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车辆运行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体飞溅下落和挤压地面而产生物体飞溅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救援组织架构图》见附件3。
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救援工作的综合组织、指挥和协调,组成: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
相关机构与职责总经理不在的情况下由生产科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工作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应急救援组:负责灭火、抢险、重要和危险物资的转移。
疏散引导组:负责非救援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的疏散工作。
安全救护组:负责现场伤者的救护。
后勤保障组:负责照明和通讯的畅通,急救物资的提供。
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和伤亡赔付。
应急指挥中心临时地点设在保安室处。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
为有效应对突发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1、基本惜况
本村位于沙镇东部,位山三干渠左岸,全村耕地面积781亩,全村辖区的排水出路位于本村东北角,洪水排入三干渠,由于本村地势低洼,素有“大雨必淹”只说,防洪排涝工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排查确定本村易发灾害点,位于本村西北部的排水无出路的300余亩低洼耕地;重点防御对象是本村老街10余户的低洼住户。
2、组织指挥
建立村级防汛指挥体系
村级防汛指挥机构由村支书任指挥,村委会主任任副指挥,村委员、村学校校长,树重要企业负贵人、各水库塘坝安全员等任成员(见附表1),并明确职贵分工。
各成员分片包千,做好村相关学校,危旧房屋、水库、河道、塘坝、洼地、山洪沟等防洪安全重点区城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转移安置等工作。
健全村组户三级联动机制
根据地形条件、居民分布、受洪涝威胁程度不同等因素,统筹划分防汛责任区,每区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区域内预警传达、信息通讯、灾情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等工作(见附表2)
对村易发灾害点重住户情况进行进行统计(见附表3),并根据其所在防汛责任区分别落实安全责任人。
3、监测预警
监测信息当地降雨、水情、洪涝灾情及与村相关水库、河道、塘坝等工程安全情况等。
落实专人分别负责监测指挥相关信息,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预警依据
预警依据上圾防汛指挥机构预警及通知要求、当地天气预警预报和村监测的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
根糖上述信息结合当地实际,分析确定汛情的'威胁程度,并明确一般汛情预警、较大汛情预警,童大汛情预警的相应指标及安全转移避险的前提条件。
预警发布
村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预警依据信息,及时发布相应预警信号或转移避险命令,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当地相关情况。
确定预警信号及转移避险命令发布的程序和方式,并明确电源、通讯中断等紧急情况下预警信号发布的保障措施,确保预警信号及转移避险命令及时通知到户到人。
4、应急响应
当村防汛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号后,村防汛指挥机构各成员,各防汛安全责任人、信息监测人员、防汛抢险队伍等要根据不同预警信号立即采取相应应急响应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般汛情应急响应
1、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和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村防汛指挥机构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村各相关安全责任人通报情况。
2、各安全责任人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旧房屋、洼地汇水、河道堤防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
3、防汛抢险队伍做好准备。
较大汛情响应
1、村防汛指挥机构召开汛情分析会,部署防御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相关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加强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2、各安全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雨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旧房屋、洼地汇水、河道堤防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必要的转移准备。
3、防汛抢险队伍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参加抢险救灾。
重大汛情应急响应
1、村防汛指挥机构召开紧急抗洪工作会议,全村动员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相关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加密雨情、水情、工情的监测,强化现场报汛制度,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祝。
2.各安全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雨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
危旧房屋、洼地汇水、河道堤防等情况,落实好各抢险措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转移准备,特别对易发灾害重点住户及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加强联系。
3,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巡查值守,参加抢险救灾。
4.各安全责任人必要时可先组织受房屋坍塌、内涝积水威胁的居民按照转移避险方案优先转移到安全区域,后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汇报。
5、人员转移安置
根据预警信息及灾情发展趋势,如达到安全转移避险前提条件,即依照预案实施紧急撤离。
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确定危险区范围及居民等分布情况,并根据当地情况来确定内涝积水、危旧房屋、河道决口等威胁需转移人口。
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安置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以及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的原则。
转移地点、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确定避险安置点各村、组每年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见附表4),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附图2)
转移准备
各村、纽每年汛前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转移安置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危险区住户,并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转移过程中应急事件处置
当交通或通讯中断时,危险区内村、组应在村、组负责人的统一组织下,按照预先制定的转移路线、地点转移。当村、组突然通到险情且无法和辖区负贵人联系时,应按已发放的转移安置明白卡所填写的内容、要求采取自救措施,自行向安全地点转移。
转移安置措施
转移工作采取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6、保障措施
防汛抢险物资
包括物资储备、管理和补充等(见附表5)。
防汛抢险队伍
包括队伍的组织、管理等(见附表6)。
防汛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交通、通讯、电力及医疗等保障
善后处置等措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4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生产安全的要求也逐渐提高。但是,即使再先进的设备,也无法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保障企业生产全过程安全的重要手段。应急预案不仅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提高生产效能的重要途径。由此可以看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和实际意义。
二、应急预案的内容
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多个环节:
1、安全生产教育
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而安全生产教育则是企业最为基础的安全工作。一次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一些基础性的安全预防措施没有做到位。因此,在制定应急预案时,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确保员工正确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巧,从而减少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2、急救医疗设备和急救人员
企业应配备一些基本急救医疗设备,比如身体状况不佳的人员应急用的氧气罐,工人被砸伤的场合应急使用的救护箱等等。同时,企业也应该配备具备基本急救技能的人员,确保在生产生命危险时的快速救治。
3、安全疏散路线
安全疏散路线是企业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明确疏散路线,明确安全出口,并在必要的地方设置指示牌,以确保员工清晰明确安全疏散路线及紧急出口,做到万一发生事故时,能够尽快疏散人员。
4、应急联系方式
在合适的位置上,放置可靠的热线电话号码,如火警、医疗救护、电力维修、厕所打扫等紧急情况电话等等,以便迅速有效地组织应急。
5、职责分工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后,需要对应急预案流程进行细致的`分工。企业应该明确责任,组织熟练的应急小组,根据不同的场合和职责,分工明确地执行应急预案。
三、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
企业不断发展与壮大的过程中,应急预案也需要升级和完善,使其更具通用而又特定性。一旦企业出现环境变化,法律法规改变等需求,都应及时更改完善应急预案,以适应企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具有重大的意义。同时,在应急预案的制定之余,不断跟随环境变化,进行应急预案的优化和完善,将帮助企业在重要环节上提高生产水平,为企业的整体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四、应急预案的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1、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是应急预案得以实施的重要步骤,而且也是常常被忽视的一步。演练可能意味着生产停顿,但却能帮助企业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完备性,同时也有助于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和反应能力。
2、事故集中处理
一旦安全事故发生,企业应第一时间对事故进行集中处理,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企业应当利用先前编制的应急预案,按照预案流程和指示,将事故处理到最优状态。
3、事后总结
应急预案的实施并不是简单的模板套用,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整改和完善。因此,事后总结是不可或缺的。企业需要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经验教训等进行总结,以帮助其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预案的效益
制定并执行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能够带来以下的显著效益:
1、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可以充分的预先排除不利因素,强化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体系,从而降低生产事故的风险和概率。
2、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可以强化安全生产的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3、有利于企业维护社会形象:企业在面对安全事故时能做出恰当的应对和处置,体现了企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企业在公众的认知中有更好的品牌形象。
4、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应急预案强调了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对员工充分的进行安全教育,使员工有更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从而降低生产过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六、结论
在标准化安全生产方面,应急预案是贯穿始终的具体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不仅仅是一个制作文件的过程,更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根本工作。应急预案不断优化和完善也是一项巨大的工作,但是这项工作的开展,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获得安全生产的积极效益的根本保证。七、不足与建议
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管理需要在生产过程中不断优化和完善,实现不断自我检测和改进。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在制定应急预案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应急预案信息不完备。部分企业并未将所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都纳入应急预案中。
2、应急预案制定不科学。部分企业虽然完成了应急预案的制定,但缺乏应对事故的科学和高效的流程和指导策略。
3、应急预案的实施不到位。部分企业在实际应急处理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预案的流程和指示实施,缺乏应急意识和技能来进行处理。
针对以上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建议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制定应急预案要全面、详尽、有针对性,以应对各种可能的安全事故。
2、制定应急预案时需极其注重科学性与实战性,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资源,确保预案能够行之有效。
3、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同时也需将应急演练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
4、实施应急预案时务必按照预案的流程和指示进行,真正达到预案的效果。
5、及时总结评估,改进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企业的应急管理水平。
八、结语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之一,实施好应急预案能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拓展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空间。在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时,企业应注重全面性、科学性与实战性。企业将应急预案纳入日常管理程序,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应急处理的效力。在应急预案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流程和指示,真正达到预案的效果,及时总结评估,改进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企业的应急管理水平。要重视应急管理,必须从预防安全事故入手,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营造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良好环境。本文从应急预案的概念、意义、制定流程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应急预案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之一,能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拓展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空间。制定应急预案要全面、详尽、有针对性,实施应急预案时务必按照流程和指示进行,真正达到预案的效果。同时需要将应急预案纳入企业日常管理程序,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应急处理的效力。针对当前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还提出了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的建议。企业应该重视应急管理,从预防安全事故入手,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营造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良好环境。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第三条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应急教授和处置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物资经费、处置力量等各项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分管相关生产业务的`副局长、局属各中心负责人。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股。由安全监督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审定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局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
(二)决定启动和终止道真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三)根据需要,会同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落实道真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由县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服从现场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当安全生产事故由局属单位负责处置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属单位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工作。
(五)负责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审定应急经费预算,统一调配人、财、物和其他资源。
(六)除履行好职责规范要求外,积极配合和协调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七)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
(三)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四)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
(五)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六)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第八条局属各中心职责
组织或参与所管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加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局属相关股室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会同局相关股室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处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安全监督股:负责参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参与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协调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订和负责送审报批工作。
(四)工程股、养护股:参与交通建设施工、公路养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事故责任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财务股: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协助办综合公室做好后勤保障。
第十条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参与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车辆、设备、人员、物资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事故报告机制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道真县交通运输局,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开展现场自救、互救行动。
事故发生在异地的,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获知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当地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了解前期情况,协助当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和后期工作事宜。
(二)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情况、天气情况、道路状况等环境情况。
2.事故及险情的控制、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事故险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如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报送事故车辆的类型、车况、核定座(吨)位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始发情况、货物名称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等情况。
4.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5.道真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二条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救援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疏通救援通路、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及其他物证等。
第十三条应急响应
(一)在接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机构,并立即安排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好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事故现场如遇国家或县政府统一指挥时,局应急机构要与相关单位派出的应急救援处置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统一领导,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救援。组织领导要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传达指令,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指挥与协调
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在接到各级政府或上级事故信息的指挥命令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事故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一)传达县政府和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协调、配合、指挥分管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并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现场应急力量及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事故动态。
(三)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和动态,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的实施方案。
(五)调集运输行业的运输力量,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紧急运输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救助
(一)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所在地应急救援处置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或事故影响区域范围扩大的,要按规定通过事发地政府请求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必要时,可以请求政府征调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有关单位和个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或应急事故单位的请求,经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同意,可以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第十六条新闻报道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做好事故信息报道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耦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由县人民政府决定结束应急行动,终止实施相关预案,应急救援撤离现场。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各有关单位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县交通运输局。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接任人自然为责任人,因特殊原因未达指挥岗位时,应按本预案规定的岗位顺序自动替补人员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6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水利水电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工程概况
龙湖4号出口河道工程位于郑州市城区的东北部—郑东新区,中州大道以东、107国道辅道以西。龙湖4号出口河道首端连接龙湖4号出口闸,末端与已治理的魏河河道连接,长度约1.7km,设计水面宽度约90m左右,工程总投资约4000万元,计划总工期4个月。
三、本工程可能发生的严重事故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水利工程施工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产品的多样性;产品的流动性;水利工程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施工生产的条件差异大,可变因素多;生产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手工操作,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由于这些特点,给施工生产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因此,水利工程行业属危险性行业。施工现场一旦因疏于管理、技术缺陷或人为因素,容易发生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1、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
主要包括河堤碾压过程中碾压机械碾空坠落、挖掘机转动机臂过程中碰撞其它机械设备或人员等。
2、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3、触电事故
主要包括潜水泵抽水过程中电缆漏电而造成人员伤亡、电缆线接头没接好、非专业人员操作电器等。
4、石块滚落事故
主要指4号闸闸前闸后浆砌石施工过程中的石块从高处滚落砸伤施工人员等。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措施
1、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建立相应人员单位责任
1.1、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总工程师或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公司性的紧急事态处理和救援工作,以及紧急事态平息后迅速恢复施工生产的工作;有权调动一切相关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有权做出放弃相关设施设备的救援;有权做出停止施工作业进行疏散的决定。
1.2、副总指挥:由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经理(副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和直属分公司经理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紧急事态的具体处理工作;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提供解决事故所需的技术支持;保持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的直接联络;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行动;定期组织检查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急反应组织和准备状态。
1.3、项目部经理,负责现场指挥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实施营救遇难人员及抢险部署安排。随时监控事态的出现、演变和发展过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中心及时通知相关方;负责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专业性救援队伍,在出现紧急事态时,实施救援工作。
1.4、项目部副经理,负责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消防队伍,当紧急事态火灾险情发生时,及时带领队伍到现场进行扑救,并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安排现场警戒;当火灾超出自救能力时,应及时向社会消防部门报警求助,并派人到厂门等候,将社会消防车辆引入事故现场。如灾害可能波及相邻周边的社会相关单位或居民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并协助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配合疏散、救援等工作。
1.5、项目部总工程师,协助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和项目经理处理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建议;负责紧急事态处理的内外联络,及时传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同时做好和上级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动态。
1.6、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应急事态的性质、大小,首先报告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分公司经理、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工程管理部;对抢救工作和进入现场人员进行有效的控制、监督,负责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和保卫工作。
1.7、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提供现场设备、施工机械等有关资料,根据事故性质,为指挥中心提出事故抢救建议和提供抢救所需的设备、材料,并迅速运往现场。
1.8、项目部综合部门负责人,负责抢救中的物资后勤服务工作,及时提供救援器材,组织事故救护车辆的使用,通知医院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提供抢险救护全过程所需的各种车辆,负责事故救护中的有关接待工作。
1.9、项目部全体职工,在现场项目经理的统一指挥下,随时奔赴紧急事态现场,有序地进行项目自救和相关人员的疏散工作。
2、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2.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地点设在项目经理部办公室。由项目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当紧急事态出现,依据可能波及的范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进入中心各司其职。
2.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配备以下设施及资料:满足应急救援行动的内、外通讯设备;办公室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设施;专门编制内外部联络一览表(相关人员的名单、地址、联络方式、电话号码及外部相关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等);应急照明光源;现场平面布置图,示意图应标明重大危险源及相关要害部位的位置;安全设施存放点,消防器材、水源等应急资源位置,紧急救援进出口和疏散人员集合点等。
3、应急报警有与内、外部机构联络方式及步骤
应急报警由应急上报、内部应急报警、外部应急报警和上级汇报四部分组成。其形式为由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有序的网络应急报警机制。
3.1、应急上报
当紧急事态出现,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通过危险辨识,决定是否立即向公司总部报告。当紧急事态出现而没有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仅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报警;当紧急事态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应同时在现场报警和向公司总部报告。
3.2、内部应急报警
当紧急事态出现,由项目部确定报警方式,向施工现场发出应急反应警报,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现场电源切断时,用对讲机、手提电喇叭巡回呼叫报警;当灾害可能波及周边相邻单位时,由项目部负责向有关单位报警,通知相关人员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3.3、外部应急报警
当紧急事态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在内部报警的同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迅速直接或通过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向社会公共救援组织报警求助,包括社会救援中心、消防、保安、环保、安全监察、医院、政府相关部门及救援物资的供应商等。除上述规定了的对外联络渠道外,其他部门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需要时及时进行外部报警或联络。
3.4、上级汇报
当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事态演变为重大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照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或地方政府事故上报规定和行业事故上报制度,依照程序立即直接或者逐级向公司负责人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工会等部门。
3.5、内部报警或联络
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紧急事态,利用现场内公用电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进行报警或联络;在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发生紧急事态,指挥中心办公室逐个同相关人员约定其联络方式,并存入指挥中心备用,保证上述人员及时准确地到达各自岗位。
五、应急预案的技术措施
1、紧急应对灾害事件
当工地发生伤害、火灾、爆炸、中毒等事件时,最先发现事件的人员应视发生情况的严重程度做出恰当处理。当事件可以消除或控制时,应立即扑救;当事件已无法由发现者自行扑救时,应大声呼叫,将信息准确传出。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项目部人员、应急救援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
2、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接到呼救信息,不论事故现场何种局面,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人应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事故的种类、程度;已知的危害方向;事故现场伤亡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火灾与爆炸是否伴随,这种伴随的可能性;事故危机现场周边区域的可能性等。
3、报告与报警
当紧急事态出现,项目部应立即向施工现场发生应急反应警报,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灾情不能控制时,在组织救援的同时,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根据掌握的事故基本情况,在正确判明事故的发展趋势后,立即向工程所在区域的社会公共应急救援中心、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和报警。报警时,应交待清楚事故发生的详细地点、灾情规模、损伤情况、被困人员等,并留下报警人姓名、单位。急救中心电话为:120,火警电话为119。
4、项目自救
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在报告、报警的同时,应根据事故类别,积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自行扑救。这些救护人员,要具有娴熟的现场自治技能,他们能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与起重撞击、火灾、中毒等各类事故伤害人员,进行现场脱险抢救,紧急医疗救护,达到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目的。
5、人员紧急疏散与撤离
当灾情不能控制,并进一步扩大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下达应急疏散指令,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发出所有人员按逃生路线迅速撤离的警报。现场救援人员按要求关闭正在操作的电气设备,尽快有秩序地疏散场内人员、车辆至安全区域指定集合点;并加强警戒,保护好现金等贵重物资,抢救受伤人员;供应小组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在发现有人员受伤时,先判断环境的安全性再进行求助;在指定地点集中后,由授权人员统计应到人数,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以便及时了解是否存在员工滞留危险区域等情况;全体人员在指定集中地点停留,直至警报解除。当事故发展趋势影响到施工场所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时通知所在区政府和居民委员会,由他们下达周边群众疏散警报,现场应急救援人员要协助区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做好人员疏散与撤离。
6、交通管制
交通管制由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两部分构成。
6.1、警戒
事故发生后,对场区周边必须警戒隔离。其任务和作用是: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干扰、尽力保护现场人员的安全等。
6.2、交通管制
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地的周边道路实施有效的管制,其主要目的是为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道路。
7、配合社会救援组织
抢救当社会救援组织到来后,项目部人员应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社会救援组织继续进行抢救,同时,迅速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和重要物资安全疏散、迅速撤离。在抢救完伤亡人员和消除灾情后,应及时清理事故现场,以疏通交通道路、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用电线路损坏时,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通电。
8、紧急事态的进一步处理
紧急事态平息稳定后,及时组织事故检查,收集物证人证,清理清洁现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准备恢复施工生产。同时,按有关要求抢修被烧坏或被砸坏的设备和物资,对于无法恢复的,应按报废处理。
9、事故追查分析
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度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落实责任,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与贮存六、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与贮存
1、水源
若发生火灾,则燃烧区域水蒸气达到35%可使燃烧窒息终止。水能冲淡有害气体的浓度,降低燃烧温度,同时,施工区域及周边水源的压力、流量必须满足消防的需要。
2、消防系统
包括贮存、使用装有足量的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等便携式灭火器。
3、内外通信联络设备
具有优先切换功能,在紧急状态时,能迅速联络到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单位。如:对讲机、移动电话、电话、传真机等。
4、交通工具
满足救援物资、人员疏散的需要。如汽车等。
5、照明设备
在无电源的情况下,以满足紧急救援、指挥工作的需要。选择照明工具,应考虑其安全性能,如防爆型电筒等。
6、个人防护装备
紧急救援中必须的个人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服、手套、靴子和呼吸保护装置等用品。
7、专用设备
专业救援必用的设备和设施,如:输水装置、软管、喷头、重物提升设备,应急电力设备、医用急救箱等。
上述物资设备,必须用文件形式规定专人定位保管,定时检查维修。
七、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人员来自各自的生产岗位,缺乏处理应急状态下的相关知识和技术。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需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应急救援培训、训练与演习。
1、培训
1.1、培训目的
应加强对应急行动所有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技术、救护知识、消防知识、个人防护及避难逃生知识、以及各类救援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知识的培训。应急救援组成成员要了解本预案的基本要求,并掌握应急状态下的一般应急救援技能。
1.2、培训时间
应根据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安排好应急救援培训工作,一般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确保现场有关人员得到应有的培训;对于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组织培训。
1.3、培训的内容
灭火器的使用以及有灭火步骤的训练;个人的防护措施;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辨识;事故报警;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2、演练
2.1、演练的目的
应急救援训练与学习是检测培训效果和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测试应急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保证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和程序有效性;测试现有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等的最佳方法。同时,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中的缺陷和不足。
2.2、演练的时间
应确保以上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总部有关人员每年演练一次,在建工程项目部开工后演练一次,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确保演练的有效性,并认真做好记录。
3、预案的修订
应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审、更新,以保持预案的有效性。每次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演练中发现预案中某些方面存在不妥的地方,应在专家的指导下作必要的修订与补充。修订后的预案,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维稳办、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警戒保卫组、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物资供应、善后处置、维稳处置、宣传报道9个组,其主要职责是:
2.3.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由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实施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3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
2.3.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实施工作由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卫生院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5环境监测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有毒有害物质给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实施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牵头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和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6物资供应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处置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组织开展事故单位及其所在乡镇、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动态。
2.3.8维稳处置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事故可能导致的稳定隐患,防止死伤者家属过激行为发生。由市维稳办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9宣传报道:负责引导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2.4.1指挥部职责
2.4.1.1发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4.1.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4.1.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4.2办公室职责
2.4.2.1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协调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
2.4.2.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在指挥部领导的安排下,完善应急预案;
2.4.2.3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事故调查、处理的协调工作;
2.4.2.4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4.2.5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4.3通讯联络
见附件《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
3.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3.1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3.1.1立即将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市委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长报告。
事故应急上报和联络电话和传真
市委应急办电话和传真:2874366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灾减灾局)电话:2876778传真:2876779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传真:2832844
3.1.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3.1.2.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1.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1.2.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1.3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3.2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记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指挥部及下设各组有关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3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4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公司要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4.5发改、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下,要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其它事项
5.1本《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5.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5.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无理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所在地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8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xx〕25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20xx〕19号)精神,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鲁安监发〔20xx〕124号)基础上,并结合济南工作实际,制定《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望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在广泛听取一线生产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事故类型较单一(一至两类)的,可编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不同事故类型的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的格式、要素及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九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 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或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评审(或论证)、备案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预案涉及的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的专家由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从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中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
小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按照行政区域划分采用会议形式由专门的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集中评审会由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负责应急预案评审专家队伍的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 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124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 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名称;
(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
(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
(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
(五)专家名单(签名);
(六)参会人员(签名)等。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和政府有关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实施。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对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一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所在地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15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
(三)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四)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培训花名册或证书;
(五)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三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预案审查和备案制度,依法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强化监管监察。应急预案不健全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实行应急预案登记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应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参加评估。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预案涉及关键要素变化的应及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五条 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20xx〕143号)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30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9
一、经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给予充分保障,并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包括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事件受害人的紧急救治费用、急救人员防护费以及医疗废水废物处理处置费用等。
二、物资保障
(一)建立镇政府常规储备及临时应急储备库。镇政府常规储备库由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储备物资数量应满足我镇较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暴发流行时的需要,由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统一调拨使用;临时应急储备库应能满足疫情发生时三天内我镇疫点处理应急物资需求,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以供紧急调拨使用。具体物资储备数量由镇卫生院、财政所共同确定。
(二)各村(社区)要根据镇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地制定各自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储备计划,参照镇级储备情况并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辖村、社区物资储备工作。
(三)储备物资
1、消毒器械: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碘伏、杀虫药品、喷雾器和流行病调查人员、消毒专业人员现场防护设备(猴服、隔离帽、防护眼镜、16层口罩、雨靴、一次性隔离衣、裤、帽、鞋套及口罩、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手电筒、一次性污物袋;化学性污染和放射性泄漏防护用品、防化服、氧气桶、防护面具等);
2、中毒现场调查常备用品:注射器、消毒棉签、消毒纱布、勺子、夹子、镊子、酒精灯、酒精、灭菌塑料袋、广口瓶、灭菌试管、样品冷藏设备、温度计、毒物快速分析设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中毒诊断试剂(包括各类化学及生物标准品、诊断试剂盒)、特效治疗药物(抗毒素以及特效解毒药等)
(四)物资供应
指定具备法定资质的若干骨干企业作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生产基地,优先保证各种生产要素供应和供水供电等外部条件。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0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为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二、应急策划(一)?工程概况
xx工程,位于xx,根据实际情况,本工程拟布置壹台xx型号的塔式起重机。
(二)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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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过程中安全限位装置突然失控,发生撞击护拦及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坠落)。 2、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3、升降式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4、塔式起重机操作失误或失灵。
5、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雨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6、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7、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8、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四)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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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风险情况分析,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3、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及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2)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3)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4)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机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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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5)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升高度限制器、防坠器等安全装置。(6)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电缆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②塔式起重机使用时严禁超载、重量分布均匀。
③沿机身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④作业完毕,吊笼应停在地面,处于非工作状态。 ⑤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施。 ⑥严格认真检查各联接点,销轴有无裂纹、锈蚀、损伤。 ⑦停机修理或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总电源,不许带电作业。(7)各机构需要反向转行时,必须待电机正转停止后,再启动反转,反之也一样。
(8)发现塔式起重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待查清楚并排除故障后再使用。
(9)塔式起重机在每班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吊笼停放地面,切断总电源方可离去。
(10)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对塔式起重机进行日常检查,设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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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司机应对齿条、滑轮等部位按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如发现有异常,须及时处理。
(12)司机在正式作业之前,必须逐项检查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绝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的情况下勉强作业。
(13)塔式起重机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作业,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作记录,同时完善签名确认手续。
(14)塔式起重机安装、加节、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项目总工审批后遵照执行。
(15)司机应全面检查按钮操作手柄等是否处于非工作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总按钮。
(16)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五)法律法规要求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安全许可证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八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1
一、基本情况
(一)岗位分工:
总指挥:支行行长(支行长不在时由营业主管、大堂经理代替)
营业场所总负责:坐班营业主管,保安,员工若干人。
(二)保卫目标:
1、要害部位:营业场地、运钞车交接全过程、机房等。
2、关键部位:营业大厅、办公室、大门等。
(三)防卫器材:
1、CK(110)报警器,紧急按钮安装在柜台边。
2、内部(声光)报警器安装在营业外厅上方墙上。
3、电视监控:包括数字监控由主机和摄像机组成,摄像机分布在柜台上方,监控每个柜员操作的全过程。
4、狼牙棒、电警棍。
5、灭火器若干只,放置在营业场。
6、其它。
(四)总体要求: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临危不惧,沉着应战,机动灵活,团体协作,保证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2、发生案件及时报警、及时报告,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库款安全。
3、保证防卫器具性能良好,运行正常,每位员工应熟练掌握,正确使用各种防卫器具。
二、营业期间防抢防爆预案
(一)预防
营业期间预防抢劫案件,最关键的是不让不法分子进入柜台内,随身门的管理是重中之重,早晚接送款箱应高度警惕,全员参与。
1、营业室大门或卷闸门开启后反锁固定,防止歹徒关门抢劫,同时锁定随身门,进出做到即开即锁。
2、自卫器械保证取用顺手,随时对付突发抢劫案件发生。
3、营业人员在现金区不得会客、不得接受他人馈赠的药物、香烟、食品、饮料等物品,以防不测。
4、营业终了,等候运钞车时必须在现金区,严禁在非现金区侯车,保证两名以上工作人员送款。
5、营业终了进行CK报警布控设防。
6、营业终了将章戳、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入库保管。
(二)
1、发现下列可疑迹象的,全体人员进入戒备状态。
(1)有戴口罩的、墨镜或披风衣等有伪装,不露真面目或携带工具在柜台前徘徊的:
(2)数人结伙以某种借口在柜台前纠缠,试探我方内部人员虚实的;
(3)无故推拉随身门,试探坚固程度的;
(4)取整数留尾数或小票换大票,换后又退回不换,冒充客户预约提款,试探库存虚实的;
(5)低头侧面不与临柜人员正视或东张西望,神色可疑的;
(6)以修理水、电或维护设备等借口,想方设法想强行闯入营业柜内的。
2、营业场所遭受不法分子袭击时,全体人员进入反击战斗状态。
(1)指定人员立即按下CK报警按钮,向处警中心发出求救信息;
(2)各岗位工作人员,随手拿起狼牙棒等防卫武器进行反击;
(3)有现金的`柜员迅速将现金入箱柜加锁移到安全处或推入桌下,将钥匙放到阴蔽处(不要带在身上)。
第一,当罪犯未使用暴力,尚在胁迫阶段时,指挥员发出暗语口令,设法保人护款,采取斗智斗勇相结合办法,尽量与罪犯纠缠,巧妙拖延时间,等待公安人员解救。此时,按CK报警,不按内部报警。
第二,当罪犯已使用暴力,对我方财产和员工生命进行侵害时:
1、拉响内部报警,大声叫喊,向附近群众及联防点求救。
2、指定人员进行报警,提供出事地点、时间、罪犯人数、体貌特征(口音、服装、头发、身高等)使用的凶器、逃跑的方向等。
3、坐班负责人向分行行领导或保卫部门报案。
第三,当罪犯逃离时:
1、不法分子作案未遂逃跑,营业人员不要轻易追击。
2、案发后保护好现场,尽可能弄清不法分子体貌特征,向侦查人员提供。
3、如有人受伤立即送医院抢救或拨打120救护车。
第四,遇犯罪分子抢劫顾客现金时:
1、全体临柜人员立即进入临战状态。
2、迅速按下CK报警。
3、向公安部门和分行领导及保卫部门报告。
第五,营业场突然发生犯罪分子持枪抢劫时:
1、临柜人员应迅速蹲下,以柜台及自然屏障为掩护,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立即按下与公安部门联网的CK报警按钮。
3、迅速将现金转移至安全地点或装入零头箱锁定,确保资金不受损失。
4、全体人员拿起防卫武器(狼牙棒、铁棍、灭火器等)准备与犯罪分子搏斗。
三、营业场防爆炸预案
1、当歹徒用炸药包威胁时:一是按下CK按钮。二是耐心说服教育,要严密观察歹徒的情况、临柜人员拿好自卫工具,库款入箱。三是尽量周旋拖延时间,等候公安机关救助。
2、当发现有冒烟的物品或炸药包已塞进了柜台的放款槽或固定在防弹玻璃上时,柜1或是柜2(谁靠最近)迅速将炸药包推出放款槽或捣落固定在防弹玻璃上的炸药包(拉导火索一般至少不会少于10钞钟的时间),这时全体人员应迅速卧倒。
3、当发现有炸药包放在柜台时,看到冒烟,应迅速卧倒。当听到爆炸声音后应迅速起来,报警,迅速拿起自卫武器保护好库款。
4、当歹徒身上绑着炸药包时。
A、报警。B、说明。C、要注意歹徒的动作,是否准备拉导火索,当发现有冒烟的情况,应立即就地卧倒。
四、接送款箱过程防抢预案
接送款箱时运钞车辆应紧靠门口停放,押运及网点的工作人员站好位置,注意观察周边情况,在确认无可疑迹象后,由保安护送款箱方能从内营业场开门拉出。
当判明有歹徒抢劫时:
1、迅速将款箱拉回,关好营业场边门,迅速报警。
2、其他人员配合押运人员与歹徒搏斗。
3、记清歹徒特征、人数、武器、逃跑的路线等。
五、几种突发情况的处置
1、当有歹徒乘虚跟进或闯进营业场时:
A、立即报警;B、进行说服,通过眼神暗示,伺机款入箱,拖延时间待援或伺机用防卫武器狠击歹徒的头部。
2、发现有气体的、雾状的现象很可能是迷魂类的毒剂,应立即报警,并用湿毛巾护住嘴鼻,迅速转移到机房。
3、遇有精神不正常的人在外营业场闹事时,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应报警。
4、遇有安全检查,必须有单位领导或保卫人员陪同,验证、登记无误后方可放入。检查完毕,检查人员在记录本上签名。
六、防火预案
(一)灭火材料
1、“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类):适用于扑灭电器、电脑、精密仪器等火灾。
2、水:可用于扑灭任何建筑物和一般物质的起火。但水不能扑灭带电设备的火灾(必须切断电源后再灭火),更不能扑灭比水轻的汽油、食油等火灾(应用湿衣被盖火源)。
(二)预防
1、除电灯、风扇等外应封闭其他电源。
2、营业场所严禁吸烟并设置禁烟标志。
3、不用明火,停电也不容许使用蜡烛。
4、物品要整套整把存放,地面上不许有散乱帐页、包装纸、绳等杂物。
5、设计、安装、管理好电气设备,电器线路应全部采用铜芯线,外加金属保护套;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烘箱等,不准用可燃物作灯罩,严禁超负荷用电。
(三)预案
第一,当火势尚小时,估计能够控制火源:
1、首先切断总电源,并报“119”(明确总闸刀、分闸刀所处位置)。
2、立即取灭火器灭火。
3、其他人员用水浇,也可用湿扫帚、拖把、衣服等扑灭火源。
第二,当火势较大时:
1、单位负责人立即向分行领导或保卫部门报告。
2、持灭火器人员继续全力灭火的同时,组织其他人员抢救,财产。
(1)首先保护好帐册的安全。综合柜员负责抢帐册;
(2)火场由保安负责警戒(带有防卫武器)不让周围群众无序进入营业场所抢帐册、现金等财产;
(3)抢救出的现金、帐册、贵重物品等由综柜和保安持武器保护,防止不法分子乘机打劫。
第三,当火势猛列无法扑救时,应放弃灭火,设法逃生。总指挥应组织疏散人员。
第四,火灾后处置
1、火灾现场清理要与消防队密切配合,有条不紊地进行,支行有关人员要对相关物品的清理进行监督指导核实。
2、灾后对火灾现场照像,留存资料。
3、对伤员及时送医院抢救。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2
应急救援
队长
吴少锋
成员
组成人员:詹裕周、黎冬林、严焕荣、周俊文、黄旭光、许桂娜
组织结构
现场扑灭组
组成人员:詹裕周、黎冬林、严焕荣、黄旭光
医疗救援组
组成人员:程萍、胡丽萍、谢勤玲、
机电救援组
组成人员:周俊文、林喜亮、陈召
通讯联络组
组成人员:许桂娜(电话:13603062479、6605)、黄旭光(电话:18319053949、6601)
保安应急组
组成人员:刘改名、曾凡忠、成美龙、叶绪全
事故处理组
组成人员:林伟生、吴少锋、许桂娜、黄旭光
报警电话
119、27762555、27762556
接警提式
内线电话呼叫保安室、由通讯组员速联络安全领导小组,简扼说明事发部门位置、伤害性质(附件1:紧急事故联络图)
救援设备:
车辆、木板、急救箱、拆切工具
引导程序:
保安应急报警后,由先行人员第一赶赴现场,指引方向。疏散人员和通道流通,派留保安通讯组留守岗位接应。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1:机器操作不当引起的人身伤害:机器故障引起的人身伤害。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2:漏电引起的伤亡:操作过程出的触电事故。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3:工作过程出现的物件坍塌、铰切、挤压、摔跌伤害。
当发生事故是时: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出事现场营救受害人员,细心周密,快速控制事故漫延恶化的局势,对现场进行维护和擎戒,协助伤害者转移脱离事故现场,送往安全地方救助。
事故发生初始状态的应急措施和程序:
措施一:简易止血法:血管、动脉受损破裂出血,用绷带加压、指压、止血法进行静脉、毛细血管或小动脉出血用敷料盖住伤口,然后用绷带或三角巾用力包扎,达到止血的目的;
指压用动脉出血时,临时用手掌或手指压迫伤口近处的'动肪,使血管被压住,中断血液的流通,达到临时止血法。
措施二:骨折固定法:为了使骨断伤情不再加重,须对骨折正确及时地急救,“捆绑”固定,防止骨折断端损坏血管、神经和主要器官,预防休克和感染,减轻痛苦和防止至残。
措施三:伤员搬运法:对于大而积创伤、大出血、骨折以及特殊伤员,应首先进行急救处理,在未处理之前(紧急情况除外)千万不能随意拨动,否则会发生休克。搬
动时动作快而轻,尽量减少震动,同时注意伤情变化,根据情况灵活运用不同的搬运工具和方法。
措施四:人员呼吸法:受触电、中毒、窒息的伤员常发生呼吸突然停止的现象,稍久就会发生死亡。因此,当伤员发生呼吸骤然停止时,必须采取人工呼吸法进行救护。
程序一: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场合的混乱状态
程序二:检查伤害者的伤害原因,控制事态骤变。
程序三:查清受害者的性质
程序四:进行急救处理
程序五:送往医院医疗
程序六:保护现场,因抢救过程中无法维持原状时,以拍照、标识、记录为依据,程序七:事故报告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助程序和措施:
1、报警:内线电话、手机等通讯联络工具
2、报告有关单位:本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安全主任、安监办、社保
3、方法:所有通讯工具
内容:
A、事故发生地方、位置、部门
B、事故发生原因
C、事故性质
D、事故态势
E、需用携带救援的用品
4、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
A、现场救援:迅速引导组织现场,根据事态情况,运用急救法控制伤害者向恶化状态发展,随时准备转移现场伤员
B、医疗救援组:人工呼吸由熟知救助原理的人员进行。另外,人员组织、车辆搬运,作好转移医院抢救工作。
C、机电组:遇特殊事故,机电组随时配带工具拆卸机器,或拆切翻压物、切断电源,抢救受伤害人员离开物体。
D、保安应急组:协助引导人员安全脱离现场,维持秩序、保护现场。
E、事故处理组: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安监办,不瞒报、不延报、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搞清事故原因,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救护电话:120
交通事故:122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尽可能减少或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突发事件给工程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订本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小组。
组成成员: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1、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救援,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2、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3、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清除危险。
4、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的初步调查,组织接待并籍慰事故人员家属和社会关注方。
5、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事故人员的救治和事故现场的整顿和整改。
6、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二、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
1、项目部设专项急救援经费保障、抢险救护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2、项目应急救援人员疏散措施:产作业场所和员工宿舍救援车辆通行、人员行走通道和疏散路线,要求相应的安全标识和日常保护通畅的措施。
3、项目应急救援现场医疗急救措施,包括:针对不同上伤害采取的现场急救措施;据可能的伤情认定2个最快捷的相应医院,明确标识相应的路线。
4、项目应急救援紧急处置措施:现场如有易燃易爆物品,要明确转移场所及转移路途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5、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急救员》证上岗。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4
一、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三、责任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四、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印永久
副组长:黄林云?
组员:印永利印永营王淼印涛
五、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xx
六、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xx
七、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7.1.2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7.1.3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7.1.4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7.1.2.1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7.1.2.2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7.1.2.3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7.2.2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3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4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八、化学危险品泄漏
8.1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九、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十、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高效、有序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事故影响,确保正常的施工生产工作秩序,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1.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2.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2.6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1.2.7中建五局《施工管理手册》;
1.2.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xx;
1.2.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
1.3适用范围
1.3.1适用区域范围
本《预案》针对公司各项目重大风险因素的预控措施,制定了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同样适用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恢复)、结束等应急程序,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工程项目部/区域公司。
1.3.2适用事故类型、级别
本《预案》适用于工程项目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等各类各级事故的应急救援。
1.3.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循本《预案》,协助或者配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1.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编制公司层面的应急预案,即本预案。
各工程项目部依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地域、气候等,针对本项目建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及潜在的重大危险因素,结合本《预案》,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公司级预案--项目级预案--专项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可作为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的一部分,针对专项工程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明确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大模板工程应急预案;脚手架工程应急预案;深基础土方工程应急预案;起重机械应急预案;电动吊篮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防汛(防大风)应急预案;法定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事件应急预案;高温、低温作业应急预案;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等。
1.5应急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应急迅速”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分工协作。将事前预防与事故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预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应急行动中,执行预案但不唯预案,依据事故不同情形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做出及时调整,及时响应,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消除事故影响。
2、公司项目施工生产的危险性分析
2.1公司/项目概况
公司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遍及东三省各地,危险性主要来自各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本处略,项目部编制时应详细说明)。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开展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危险源辨识全面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六种类型(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性、行为性和其他危险因素),项目部应对施工生产全过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确认存在的重大风险因素,形成《危险源识辨与评价表》和《重大危险源清单》。
公司重大危险源见附录一:《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公司层面)
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应适时进行辨识和评价,对确定为重大风险因素的危险源,制定预防和严格控制措施。当出现新的重大风险因素时,应及时进行评价、监控和预案管理。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经理任总指挥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总工任副总指挥长,成员由公司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综合办公室、财务资金部、物资设备部、办公室(工会、后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担负各自应急职责。
3.1.2各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其他相关成员(岗位)、分包队负责人参与,实行分级协作。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生产安全部,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附录二:应急组织体系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司范围内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响应、救援、恢复、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工作。各项目部应急指挥小组作为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下设机构,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负责本项目部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恢复、演练等应急救援工作。
3.2.1公司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部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快速有效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并对应急行动中发生的不协调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二)根据事故发展严重程度,决定调集或协调全司资源,展开应急救援。对危及到的周边单位和人员时,及时指挥、组织疏散工作。
(三)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做好信息处理,协调做好稳定工作,控制或降低负面影响。同时协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四)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确保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规范和完善。
3.2.2总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根据事故大小和严重程度,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
(二)负责组织在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时,向上级局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求启动局级应急预案;
(三)根据事故灾害与发展情况,决定停止初始扑救,紧急撤离等措施,依据事态扩展状况,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3.2.3副总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行动。向应急总指挥提出控制事故扩大的应急对策和建议;
(二)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迅速有效的组织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三)协调救援行动,负责与企业外部应急人员、组织和机构的联络与沟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事故影响区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财产损失。
3.2.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生产安全部:具体负责事故报告工作,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执行、传达应急救援命令,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技术质量部: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为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等)
财务资金部:负责应急资金的储备和落实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综合办公室:负责现场保卫,协调现场周围重要物资的转移,组织人员的疏散与安置,及事故善后工作;阻止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和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负责信息发布及接待工作;负责应急指挥车辆的准备和调度工作。
物资设备部: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拨、储存,并保持完好待用。
人力资源部:组织、协调应急人员配备、教育、培训工作。
项目部应急小组: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措施,组织实施现场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协调社会关系,必要时向公司发出救援请求;负责项目应急物资、器材、设备等的准备、保管、调配和运输。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生产安全部负责重大危险源信息的收集、评价、分析、处理、监控,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等应急机制和应急系统,依托公司信息平台及局域网络,构建安全监控信息网,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警体系。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及相应预防措施,实现资源共享。
4.1.2各项目部应当根据项目危险源清单和控制措施,按照不同时段及时更新,具体制定和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隐患治理、整改情况。
4.2预警行动
生产安全部针对施工过程中(包括气候变化)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通过公司局域网络平台、QQ信息、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发布安全预警。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以隐患整改通知、通报等形式传递预警信息,并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督促消除隐患。
项目部应针对不同时段、不同部位的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和控制措施,向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发布安全预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隐患监控台账。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检查监控、事后有总结;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亲临现场初步判定事故性质,采取适当措施,实施应急救援。
发生重伤或较大经济损失事故时,项目部应立即向公司生产安全部报告。发生死亡责任事故,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事故等级向当地安监机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拖延迟报。事故发生后,事故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以《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生产安全部。(见附录四:事故快报表)
4.3.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按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封存内业资料,为事故调查提供原始资料。
4.3.3当自有应急能力无法保证控制事态发展时,应寻求外部支援。
4.3.4为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指挥中心及各单位的应急小组须保持通讯通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3.5应急指挥中心、项目部值守电话:见附录五:通讯联络表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分级响应条件时,事故项目应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开展应急行动,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5.1.1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②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重伤(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特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④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的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5.1.2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②造成3-9人重伤(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经济损失100-300万元的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④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5.1.3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2人以下(含2人)重伤(含中毒)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10万-100万元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③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5.2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为:接警与通报、指挥与控制、现场救援、扩大应急、应急恢复、应急结束等程序。见附录三:应急响应流程图
5.2.1Ⅰ级响应行动
①发生Ⅰ级响应事故及险情,事故单位(项目部)应立即报告公司,同时立即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司副总指挥报告事故发展状况、险情控制进展和应急救援情况。
②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组成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重大应急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向局报告,请求启动局级应急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③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④迅速成立企业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公司小组和项目小组合并为一个领导小组),确定应急方案,进行现场救援,通报地方主管部门。
⑤当出现救援人员及现场人员有可能受到伤害的紧急情况时,现场应急负责人应宣布应急避险命令;当初始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蔓延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应立即决定扩大应急程序,请求外部支援(地方应急机构和救援部门的支援)。
⑥根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机构的意见或建议,确定具体应急救援方案。
⑦企业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确定的应急救援方案,指挥应急队伍实施应急救援,或配合地方应急救援中心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5.2.2Ⅱ级响应行动
①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公司负责启动,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组成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重大应急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前往事故地点,组成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确定事故救援方案,并根据事故情况通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应急中心指导救援行动。
③依据确定的'事故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迅速控制事故扩大、蔓延,展开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信息发布、治安保卫、事故调查等应急工作。
④出现救援人员及现场人员有可能受到伤害的紧急情况时,现场救援负责人应宣布应急避险命令;当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申请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⑥随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有关事故进展情况。
5.2.3Ⅲ级响应行动
发生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项目按其制订的应急预案启动应急行动,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消除社会影响。
当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向公司报告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5.2.4发生安全事故或集体事件后,项目部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尽自身一切能力实施救援和处置,不得消极对待、拖延处置。
5.3应急结束
5.3.1经过现场抢险救援,事故事态得以控制,险情已排除,人员、财产、公共安全和环境污染破坏的危害性已消除,伤亡人员和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妥善安置,财产得到妥善保护,现场经检测没有衍生事故隐患和危险,经现场应急指挥小组批准,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发布应急结束指令,通知相关单位或周边社区,事故危险已解除,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5.3.2应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将现场保护情况向事故调查组陈述,同时移交现场物证、摄像、照片和事故现场图等原始资料。
5.3.3紧急事件或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相关人员应进行总结、分析,写出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和事故报告,报上级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
5.3.4应急处理结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认真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6、信息发布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与地方主管部门沟通,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通报事故信息,未经指挥中心允许,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向外发布事故信息,严禁夸大事实、编造和传播谣言,防止造成负面影响或引起恐慌。
7、后期处置
事故责任单位在应急结束后,应组织现场对事故造成的水电、通讯、交通破坏以及污染物等进行修复和恢复,清理施工现场,制定预防措施,全面治理和消除隐患,尽快恢复生产,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抢险过程、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写出总结报告,提出改进意见,以便修订、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相关部门协商,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体系,确保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应急迅速。
(见附录五:通讯联络表)
8.2应急队伍保障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施工现场,根据作业人员的流动性特点,项目部应组织分包单位共同组成各专业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附件六:xxx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建筑工程事故类别、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应急救援常用物资装备在施工现场配备,各项目部应配备指挥用车和运输车辆,配备常见事故应急所必须的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协调好社会资源,以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和扩大应急之需。
(附录八:常用应急物资清单)
8.4应急经费保障
财务部门全面负责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的实际情况,对应急所需财力储备进行统一规划,监督落实。
8.5其他保障:
8.5.1应急救援治安保障
事故发生时,项目综合办公室(党群综合部门)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8.5.2应急技术支持保障
公司及各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技术设备设施资源和技术信息资源,由安全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编制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和救援技术支持。
9、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人员及施工人员应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项目部和公司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应急培训与演练。(附培训计划)
9.1培训
应急预案确立后,按计划对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和应急队伍每年进行一次有效的培训,对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培训。从而掌握应急知识、具备完成应急任务的技能。
9.2演练
为检验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过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协调能力,项目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各个专业预案的演练。演练时,应急小组成员和义务应急队员应全数参加。
演练内容应包括:现场人员发现事故(风险)、报告事故;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亲临现场初步了解事故概况,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和应急队员参与应急,落实应急物资、车辆;判断事故性质和可能的发展情况,疏散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二次事故,进行事故上报;在不会造成二次伤害的情况下,立即抢救伤员、重要财产,同时对现场进行记录;伤者现场救治及施救方法,应急器材的使用方法;维持现场秩序和交通道路畅通。在自身能力不能处理时,寻求社会支援的方法。
演练应制定方案,及时做好演练记录,并对演练进行评估,写出演练总结。
10、奖惩
在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指挥中心提出申请,报经领导批准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未做应急准备,或隐瞒真相,谎报实情,导致指挥救援工作延误,造成严重后果者,以及在救援过程中借故躲避,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救援命令者,应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专项应急预案(本项内容由各项目部根据自身特点编制)
1.大模板工程应急预案;2.脚手架工程应急预案;
3.深基础土方工程应急预案;4.起重机械应急预案;
5.电动吊篮应急预案;6.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7.防汛(防大风)应急预案;8.法定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事件应急预案;
9.高温、低温作业应急预案;10.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1.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等
12、专项应急处置方案(本项内容由各项目部根据专项预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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