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10 11:25:27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财务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务管理制度[集锦15篇]

财务管理制度1

  1、传习所设立会计一名、出纳一名。负责传习所的日常账务管理。

  2、认真学习国家的`教育、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安排、使用传习经费,认真贯彻《会计法》和《财政法规》。

  3、建帐、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做到了手续齐全、数字准确、存档规范。

  4、出纳负责办理支票和各项费用报销工作,会计负责各项开支的记账工作。

  5、严格执行事前申请、事后报销制度,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支付。

  6、定期向本中心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7、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中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主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及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做出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管理制度2

  1、聘请思想觉悟高,政策理论强,专业知识丰富的工作人员担任授课教师。

  2、授课教师要注意业务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以适应于社区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

  3、社区学校将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研讨和采取教师外出学习的办法,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4、授课老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授课讲义,明确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

  5、严格要求执行统一制定的教学计划,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各类教学活动。

  6、建立教学活动登记制度,对每一次教学活动都应及时登记。

  7、教师施教过程中,应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参学员。

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后勤集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z后勤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

  集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集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逐级审批,分户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六条 集团设财务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集团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制定集团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检查各单位执行财务政策的情况;监督各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 集团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及岗位轮换制,各单位财务人员的编制根据其工作需要及工作量确定。

  第八条 财务人员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集团及各单位财务人员实行聘任制,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九条 集团委派的财务人员应协助各单位领导管理财务工作,完成各单位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并配合集团财务部对各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条 集团对各单位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经营单位采取以经营目标预算为主的管理方式,非经营单位采取收支预算为主的管理方式。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按照集团的要求和规定,编报年度财务预算,经集团审核、调整、下达后执行。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按集团确定的预算计划,组织收入和安排各项预算支出,通过落实预算,保证完成集团下达的经营目标。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 预算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执行,防止超计划、超范围开支。对于因业务变动造成工作内容或费用支出减少的预算项目,要本着节约的原则执行预算,而不得随意开支。

  第十五条 集团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集团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引起收支项目需要调增调减时,可由集团自行调整;各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预算指标时,须报集团批准。

  第四章 收入和支出的管理

  第十六条 集团各项收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收费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各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及时全额上交集团,严禁少报、晚报收入,不得私存、私放、隐瞒、截留、挪用、坐支或私分各项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将本单位收费的项目、收费的标准、收费的依据及可用于收费资源收费对象的数量上报集团财务部备案;各单位对新增的收费项目,应根据有关文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z后勤集团收费申报审批表》并附相应的收费管理办法及依据,经集团领导审批后,一并报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十九条 集团各级各项支出均纳入集团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所规定的用途开支并讲求资金使用效果。

  第二十条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根据成本管理的需要,制定内部成本管理办法,加强成本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体系,降低成本,控制消耗,节约开支,提高竞争力。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在预算的框架内制订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保障工作任务,实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费用开支。

  第二十三条 任何支出必须符合《z后勤集团财务审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应符合学校及集团资产管理部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会部门必须分工明确,密切合作,严密手续,定期对账,做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二十七条 集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集团内需要计提折旧的企业法人单位,按相关规定计提折旧。

  第二十八条 有关固定资产的转移、调出、报废等,按学校及集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三十条 对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按照《z后勤集团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的应收、预付款项应按往来单位设立备查账,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记录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并定期与相关单位联系核对余额。加强对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清理与回收工作,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回收或报账,避免坏账损失的发生。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应按照集团统一的要求进行存货管理,健全存货管理制度,确保存货的完整和安全。

  第三十三条 物资采购应按照集团相关采购管理

  办法执行。货物入库必须清点、检查、验收,并填写入库单,货物出库必须有领料或发货单,并由领取人签收。

  第三十四条 对存货的管理,应定期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清情况及时处理。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及大、中修理,要求事先上报计划;大额资金的投资及运作,需经过评审及可行性论证,以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安全性。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协议应提交一份给集团财务部存查;涉及金额较大的经济合同、协议正式签署之前应事先报集团财务部审核。

  第三十七条 会计账册的建立、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核算的程序、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的管理等日常财会业务的处理,严格按国家财政部下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开始实施。集团财字〔20xx〕1号《z后勤集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财务管理制度4

  财务室是管理学校财务现金的重要部门,是保证学校教学正常运转的重要辅助环节之一,因此会计出纳必须遵守下列规章制度。

  一、财务室人员每天必须做到:

  1、早上进入办公室必须检查门、窗、铁栅门有否异常、报警器工作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做好办公室请洁卫生工作。

  2、上班期间暂离办公室时必须锁好抽屉,收好桌上的.文件,并关上房门。

  3、下班时必须锁好抽屉,检查保险箱内现金是否按规定存放,超限额部分须解入银行,并要拨乱保险箱号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铁门,并检查报警器是否正常。

  二、现金、支票必须存放在保险箱内,保险箱钥匙应由专人保管、随身携带。

  三、每学期开学、期末协助总务处检查财务室设备的情况,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使各项财务收支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促进我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条收入包括各项协调款、项目资金、上级专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种来源资金;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办公费、车辆燃修、招待费、书报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专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种资金支出。

  第三条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单位取得资金收入时,必须出具省财政厅监制的《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并加盖财政所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收据。各单位取得收入后,必须在3日内缴存至镇财政预算外专户,否则按公款私存处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资金及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进入预算外帐户的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政府集中调拨使用,实行镇长一支笔签字制度。

  第三章报帐制度

  第五条报销单据以部门为单位,每月1-10日集中报账,每部门要设一名固定报帐员,非报帐员报帐,财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

  第六条对各部门日常零星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财务部门根据各业务部门的的支出规模,合理确定备用金数额,由各部门报帐员填写备用金领取单后领取使用。

  第七条单位或个人有报销项目,必须提供有对方单位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或收据,否则一律不予报销。报销发票时要遵循以下程序: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分管领导签字,财政所审查核实,镇长签字,入帐报销。

  第八条各项开支都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一般业务支出,要由分管领导同意;其他特殊或大项支出,须报镇主要领导同意,必要时要通过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对单项超1000元的业务支出,各单位不能自行以现金支付,原则上通过镇财政直接拨付到对方账户。

  第十条政府经费支出要根据领导签批意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财务部门备用金不足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并列清支出计划报镇长签批拨款。

  第十一条对专项支出尤其是涉及农户的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在资金支出、发放时,具体承办单位要提供对方银行开户信息,完善手续后,由财务部门直接将款项打入对方账户或“惠农一本通”存折,严禁以现金支出或发放。

  第四章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十二条为了加强机关内部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机关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实行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十三条各财会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岗位职责范围内办理会计事项。帐务处理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会计档案借阅,必须经过领导批准,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帐、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帐、稽核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第十五条稽核人员的职责:稽核人员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认真查核,严守秘密。对各种原始凭证(包括自制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有权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完备的票据,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有权向有关人员询问经济业务内容,查对原始记录,索取证明材料,有权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对违反财会制度或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收支,应予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要向主要领导或有关监督部门汇报。对违法乱纪人员和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稽核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情况进行审核,记帐凭证填制后,必须对每一页记帐凭证的内容进行审核。

  ⑴记帐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录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

  ⑵会计科目的运用和金额填列是否正确;

  ⑶记帐凭证的摘要、日期、附件张数、章印、编号等是否齐全;

  ⑷审核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稽核人员对帐簿的设置、种类帐簿的登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规范,总帐与明细帐是否平行登记,月末相关帐户余额是否对应或一致,帐簿的启用、结帐和对帐、记帐错误的更正方法等方面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记帐

  会计岗位职责:

  ⒈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

  ⒉负责与出纳进行结帐并填制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帐,及时分析、清理债权和债务,结算往来款项。

  ⒊正确核算和计算工资分发表,做好各项代扣款工作,协助出纳按时发放工资。

  ⒋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及现金管理规定,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协助做好余额调节表,做到帐帐、帐款相符。

  5.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准确、及时地登记帐簿,并按规定结帐,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6.对各项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办理。

  7.管理本局会计档案,负责装订及妥善保管各种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并立卷归档。

  第十七条

  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⒈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把好现金收付关,接受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帐、款的检查。

  ⒉负责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收付,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有权拒付。

  ⒊负责登记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现金帐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和对帐单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做到日清月结,真实准确。

  4.妥善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各种支票和收据;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不得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5.认真填写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业务,必须通过转帐结算。因特殊原因签发的空白支票,要写明收款单位、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用途,并及时清理结算。

  6.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帐簿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五章项目监管制度

  第十八条对各种政府投资的基建、农田水利、绿化等工程项目,要严格遵守镇政府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招标监管审计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进行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质量监督、审计及拨付款。

  第六章现金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现金出纳要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无特殊情况禁止超限额存放现金;要不定期清点余额,做到帐帐、帐实相符。要注意加强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十条严格禁止公款私借。因公购物或出差确需借用的,要报分管领导同意,填写统一格式的现金借用单,经镇长签批后方可借用。在公事完成或出差归来后7日内,必须按程序进行报帐核销,否则,从单位经费中扣还。

  第二十一条对借出的款项,各经办财务人员要加强责任心,随时清理汇总,督促借款人员及时归还。

  第七章经费限额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为提倡节约,控制浪费现象的发生,对车辆燃油、公务接待等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具体标准单独发文。

  第二十三条对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双人维修制度。维修前,要报党政办批准,由党政办安排专人与司机一同到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由党政办统一结算。

  第八章政府采购制度

  第二十四条要严格执行镇政府关于办公用品采购的有关要求,所有办公用品一律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采购,否则一律不予入帐报销,所发生费用由有关责任人自行承担,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单位的所有资产为政府所有,实行党政办、财政所综合监管,部门、单位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单位要确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设定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党政办、财政所要制定制度,设立固定资产总帐,填写使用卡片,明确责任到部门和站所,对各部门、站所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单位因工作原因发生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或退还手续。

  第二十八条采购办采购固定资产并交付使用单位后,要及时通报党政办、财政所备案、记账。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党政办和财政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财务管理制度6

  一、财务机构、财务人员的管理

  1.1社联设立办公室财务组作为社联内部财务管理机构,办公室财务组的职责:在办公室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社联的财务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包括:社联的报账核算工作、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社联财物的入库建账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主席团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主席团的参谋;社联设立社团统筹管理部作为社团活动财务管理机构,在社团统筹管理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立项的财务报账工作。

  1.2办公室财务组岗位设置为:登记员、账目管理员(资金的发放以及账目的核算)、采购员(相关物品的购置)、日常物品管理员(日常物品的管理与进出库登记工作)、活动物品管理员(社联活动物品的管理与进出库登记工作);社团统筹管理部的财务岗位设置为:登记员(社团活动立项申请书的登记),账目管理员(资金的发放与账目的核算)。

  1.3社联的日常报账和活动报账的统计工作和核算工作,由办公室财务组负责管理。社团活动报账的统计工作和核算工作,由社团统筹管理部负责。财务管理成员调换工作时,须按财务管理工作手册指导办理交接手续。

  二、社联活动报账

  2.1活动立项单位应在活动举办三个工作日前,向办公室提交活动预算申请表,登记员登记后,将活动预算申请表交办公室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人向团委提出申请,老师签字后生效。

  2.2活动立项单位应在活动举办三个工作日前,向办公室提交物品使用申请表,物品使用申请表须同活动预算申请一同上交办公室,登记员登记后,交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批准,相应管理员按物品使用申请表取出物品。活动进行中,办公室将派工作人员配合并监督申请单位对物品的使用。

  2.3活动立项单位应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归还借用物品,逾期未还者,相应物品管理员负责联系立项单位,核对无误后登记入库,物品出入登记须有物品管理员签字。

  2.4活动立项单位应在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活动报账表及相对应的合格发票上交办公室,账目管理员核查无误,签字确认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同该立项负责人共同到团委进行申报。

  三、社联日常报账:

  3.1日常报账为社联除去活动开销之外的常项报账,办公室每月月底会进行统一整理和登记。

  3.2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21:00前,各部须将部门常项报账表及相应合格发票,交至办公室负责人处,过期不予报账。

  3.3每月办公室负责人携带当月月日常报账表、月活动报账表及当月全部发票到团委进行申报。

  四、社团活动报账

  4.1活动立项单位应在活动举办三个工作日前,向社团统筹管理部提交活动立项书,经登记员登记,账目管理员核查无误后,由社团统筹管理部部长携立项申请书向团委申报。

  4.2活动立项单位应在活动结束三日内,向社团统筹管理部上交相应合格发票,由相应部长整理汇总后向团委申报。 五、报销说明:

  5.1、发票必须写明:东北大学。

  5.2、发票不得有任何涂改,票据应注明具体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及总额。发票上不易写明的需另付清单。不得填写办公用品等笼统名称,否则不予报销。凡社联报销票据背面须注明款项用途及经手人且必须有主管副主席或主席的签字。

  5.3、预算费用申请表须如实填写,不得夸大、虚报账目。任何人不得报销私人费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包庇默许者亦将严肃处理。

  5.4、严格财务收支审批。社联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有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方可付款。

  5.5、社联社联报账能够报销的经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资料费、工作餐费、通讯费,详情如下:

  (1)办公费:办公用品等;

  (2)印刷费:宣传海报、喷绘等,要求在学校相应打印社开发票;

  打印费报账之前,一定要认真填写打印申请表。

  若打印费用≦20元,则不需申请,即可自行打印,每月月底进行常规报账。

  若打印费用>20且

  (3)邮电费:即邮寄费等;

  (4)交通费:打车费(要附上活动说明或者邀请函等),长途汽车或者火车费(要有车票和活动策划);

  (5)资料费:图书等需要附购买小票和发票(缺一不可);

  (6)工作餐费:只有校级大型活动予以报账(团代会、元旦晚会等),或是经过老师特许;

  (7)通讯费:一般由办公室为办公室内电话及时换购电话卡,其他部门联络费均需老师批准才可进行报销;

  5、6、礼品类(发放奖品),要求用b5纸打印获奖登记表,逐人登记奖品获得者公司的产品销售合同,合同必须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后,交财务存档,由销售内勤开具欠款的送货单,仓库给予发货。客户收到货在送货单上签收后,将送货单传真至公司的`销售内勤,销售内勤将签收的送货单送至财务以便和客户对账;

  (2)公司每季度和客户对账一次,将对账单传真至欠款客户,客户收到核对无误后盖章签字回传公司;

  (3)合同到期时,公司财务现将催款对账单传真至客户,在五日内客户应将欠款汇至公司帐户,到期未回款的,通知销售部经理组织业务员联系客户清收,30日内仍未回款的应给予业务员考核。60日未回款的考核销售部经理和业务员;

  (4)业务人员不得擅自收取货款。

  2、预付账款:

  预付款的原料采购,必须由采购部和供应商签订由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后购货合同,副总签字确认后财务部应根据购货合同和采购部经理签字的

  预付原料货款出金单给予付款,付款后由出纳通知采购部,采购部应根据付款期跟踪货物是否入库,应在1个月内补全发票和入库单。

  3、其他应收款:

  (1)个人因出差借款,须填写借款出金单,按规定批准后给予付款,出差返回公司应在7日内办理清帐手续,多退少补,超过报账期限未清帐的,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回借款;

  (2)个人因业务借款,需填写借款出金单,由部门经理签字,20_元以下由财务审核副总签字给予付款,20_元以上由总经理签字给予付款,借款人必须在业务完成后2日内办理报销手续,结清借款,否则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全部借款;

  (3)公司原则上不因私借款,因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由个人填写借款出金单,部门经理签字(金额不超过基本工资的30%),由总经理签字,财务给予付款,其借款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五)票据管理制度:

  1、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

  (1)为加强公司的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申请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必须遵守本办法;

  (3)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部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4)财务部开具发票时,必须认真审查申请手续、购销合同或协议、出库单等业务成立依据及合法性;

  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并且货款已入公司基本帐户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必须按经营业务实际发生金额开具发票,不得虚开发票,也不得提供空白发票。发票领用人必须在发票记账联签字;

  (5)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客户提供的开票的真实资料,按号码顺序,逐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

  (6)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7)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8)公司以快递将发票寄给客户,在发票送出前要通知收件人送达时间,并要求收件人收到后及时反馈,做好确认工作;

  (9)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应及时交给财务在一定的期限内认证抵扣,未交财务超过认证期限的由持票人承担票面金额的损失;

  (10)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收据或白条,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拒收,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

  (11)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12)财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当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构,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13)本办法未规定之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收据管理:

  (1)收据视同发票管理;

  (2)收据、发票不得重复开具,若已开出收据需换开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先将收据退回后再补开发票;

  (3)以上规定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问题由财务部当事人负全责。

  3、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出纳收取支票时,存入银行。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计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和金额;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4、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1)每月5日前财务根据人事部经理编制的全部员工当月出勤和考核汇总表,编制员工工资表。

  (2)a、财务工资核算完后将生产部工资交生产部经理审核签字;

  b、销售部员工工资交销售副总审核签字;

  c、将所有员工工资交人事部经理审核签字;

  d、以上员工工资审核无误后财务经理将工资表报给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签字后于每月的12—15日支付员工工资;16—20日内支付提成,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打到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发放工资时到财务部结算。

  5、电话费和油费的申报和报销制度:

  (1)主管级以上经理级以下员工报销电话费,打印发票、电话费明细,划出公司业务往来信息,并由部门经理统一申请(后附电话费明细),于每月20号之前(报上月电话费)交到财务审核,常务副总审批,于30号之前统一发放;

  (2)副总级以上电话费实报实销;

  (3)经理级以上员工开车(私家车)上下班油费报销,20号之前提出申请,副总(总经理)审批,财务审核,于30号之前报销。

  (4)员工开自己车外出办公,出车前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每月统计次数和公里数,于20号之前送交财务审核,副总审批,30号之前报销。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下设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等明细科目;

  2、转资时附发票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计提折旧按直线法,残值率5%,折旧年限主要大型生产设备10年,其他一般设备5年,且报请税务局备案;

  4、每年年底将固定资产盘点一次。

  (七)成本核算:

  1、材料单价采用加权平均法;

  2、分摊费用按比例法及实际情况分摊;

  3、不计算在产品成本;

  4、结转已销售产品成本。

  (八)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采购部人员在购入低值易耗品后都应让原料库管清点或知道该物的存放地点,出纳应根据低值易耗品发票,登记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和个人台账;

  2、各部门员工领用时开出库单签字登记;

  3、半年实地盘点一次。

  (九)盘点的管理:

  1、每月30日由会计和生产部经理及班长盘点车间当月的剩余原料、包装物及半成品,于次月的8日核算出车间的生产损耗,如盘亏或盘盈由生产部经理负责找出原因;

  2、每月1—2日由会计和库管盘点原料库和成品库、办公用品库、杂品库,如有帐物不符,有库管承担全部责任;

  3、每半年由会计盘点车间的工器具、个人台账、生活用品的盘点,如有帐物不符,由保管人承担全部责任;

  4、年末进行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盘点。

  五、本制度自公布

  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为确保分公司资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商品周转速度,合理调正商品结构,防止不合理资金的占用,提升分公司的综合管理能力。

财务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到有计划支出,确保教育经费收支平衡,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1、加强财务管理,实行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理财制度。领导班子要根据学校当年收入情况,年初集体研究制定出学校全年经费支出计划,年终向全体教职工做出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将年初计划,年终总结上报教育局。

  2、实行民主理财。凡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支出必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不得个人或极少数人主观臆断,擅自作主。

  3、凡学校计划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及大额购置超过2万元的支出要经过领导班子例会研究,同时上报教育局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是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要按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工程项目要坚持预决算制度,否则要追究学校一把手经济责任。

  4、凡支出单据一律实行联签制。核销单据时,要有经手人签字,属有形资产类支出要要经实物保管员验收签字,然后报请校长审批同意,同时还需有关人员实行联签。我校单据联签人由校长、书记和总务主任三人组成。上述人员分别签字后报财政局核算中心待批,否则不得核销。

  5、量入为出,学校当年收支必须做到无赤字,有结余,确保收支平衡,严禁负债运行。

  6、严格控制差旅费和招待费支出,实行年度限额管理制度,如有特殊情况超限额的部分要报请局党委批准,否则不能做财务处理。我校本年度招待费和差旅费支出不得超过4.5万元。教育局对各校差旅费级招待费支出情况实行一季度一汇总,一季度一通报。

  7、坚决杜绝学校常年租用私车的现象,对有禁不止者,按违纪处理。

  8、校长及班子成员外出考察必须报请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可运行,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组织者个人承担。

  9、努力做到节约、压缩开支。如出现外债,在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每年至少在学校总收入中预留10%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如没有外债,学校必须结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10、学校各项收入全部入帐,实行财务一本帐。凡是政策允许收费的项目以及代收代支项目,学校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并且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账目统一管理,教导处等非财务管理部门不得存放现金,坚决杜绝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挤占挪用代收代支资金,特殊情况由核算中心调剂资金,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教辅用书及学生书款必须做到一年一结清,不得出现赤字。

  11、扶困助学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凡是上级扶困助学资金应发给学生的,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手续健全。如免教科书补助、困难住宿生补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资金,学校不得挤占、挪用,否则要严肃处理。

  12、学校财务要及时公开、公示,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学校要把本校财务收支情况每一学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公示一次,对群众提出的质疑,学校主要领导要做出明确解释,阳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13、加大内审力度,切实做好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加大本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严格财务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凡是校长离任时,要对其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严格的审计,如在任期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1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防集体财产流失。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薄,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帐。因工作需要存放在个人手中的学校财产,工作变动时必须移交回学校。对学校固定资产每年盘查一次,减少的固定资产要合理,且经过正常批准,切实做到帐物相符,严防集体财产流失。

  15、加大学校债权资金的收回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年终按回收总额的20%留做奖金,奖励有关人员。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down. 资料下载)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体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体。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第一条 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因公司业务需要新增会计科目时,须报批准。

  第三条 凭证统一采用记帐凭证,在实行会计电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软件打印记帐凭证。

  第四条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如下: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

  (三)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

  (四)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五)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六)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科目汇总表,然后再根据科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科目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 记帐规则:

  (一)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二)登记帐簿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四)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五)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六)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

  (七)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八)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九)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十)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十二)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帐簿。

  (十三)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各该帐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帐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第六条 结帐、对帐:

  (一)结帐是结算各种帐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取。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帐簿,具体方法参见“记帐规则”的第11点。

  (二)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帐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x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六)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理签字。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详见附表一)。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二)公司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和轮船三等舱。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

  3.公司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5.公司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的,按相关职位标准的50%计发。

  (三)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算头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补助,补助标准按附表发放。

  (四)出差市内短途交通费

  按附表中相应人均标准,凭票据据实报销。

  (五)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六)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七)因特殊情况出差需乘坐飞机,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部门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

  (八)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

  (九)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务清单中单列。

  (十)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

  (十一)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

  (十二)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间双人间,按一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计算。

  (十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超过两天,如有特殊情况未住饭店(如住朋友、亲戚家),可以给予每人标准规定的未住宿补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领导。

  (十五)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部门经理填写招待费审批单,报总经理批准。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总经理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20xx元的招待费用,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报销。

  第五条 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后,职工本人医药费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工伤及重大疾病医药费开支公司以保险形式解决,不再另外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

  (二)公司统一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奖励基金,由财务部统一集中管理,有关开支规定另行制定。

  (三)其他福利性开支,100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超过100元的开支一律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xx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财务经理审核后,然后送总经理批准报销。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5000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 加班费的规定

  1.本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劳动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2.5×300%)×加班天数

  3.法定假日以外平时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2.5×200%)×加班天数

  4.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由部门经理报公司领导批准。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报总经理批准。属工作职责要求,当日或当月没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计加班费。

  5.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

  6.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时间不计加班费。

  7.加班费经行政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八条 特殊津贴及补贴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财务管理制度9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规范化;增强教职工民主理财意识,积极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进一步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精神;学校奖教奖学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7、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8、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公示学校资金收支情况;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公布学校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要采取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一般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每次公示的内容要留有图片和影像资料备查。

财务管理制度10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项目部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项目成本管理,减少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以最终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原材料、购买机具、零星材料的规定及工作流程

  1、材料部根据预算部预算该工程项目的工程用料,做好材料的供应计划,根据工程进度编制材料用量计划表,进行采购供应,保证工程项目施工正常运行。

  2、大宗材料采购:采购员至少提供三家供应商或厂家,同一材料、同一型号规格、各自价格、联系电话、联系人,根据市场调查的情况填写一份项A《项目现场材料采购市场询价表》(见附表)报总经理审批,确认选择厂家或供应商、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后,由材料申请人填写项A《材料设备采购表》(见附表)报申请人→预结算员→项目经理→经营预算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核准后,由经营部负责与厂家或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根据购销合同的付款方式、付款比例,由采购员填写(项)A《工程材料款借支申请表》(见附表)申请付款,其审批程序按第二条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的(二)工程材料货款支付审批流程进行,采购员必须要求供货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材料发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消防产品供货证明、产品说明书及保修卡等资料。

  3、零星材料的购买:如工程项目急需使用零星材料,无法批量采购,且一次采购20xx元以下的,必须由公司指定2人同时进行就近采购。

  4、采购人员办理报销时:必须凭材料管理员开具材料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单位的送货清单,按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二、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1、为工地施工而采购一切原材料、机具、设备、零星材料都必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未经入库或出库的材料,直拨工地施工。

  2、材料入库前检查及材料入库流程

  (1)材料管理员必须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根据购货合同及送货清单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是否一致,并进行清点其数量。

  (2)核对证件:材料入库验收前,首先核对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消防产品供货证明、产品说明书及保修卡等资料(消防器材还必须有由国家政府部门出具的),是否与合同相符和有效。

  (3)质量检验:材料管理员并对材料或机具的外观形状和外观质量进行仔细检查,发现有损坏的材料或机具不予验收,并要求退回。如验收过程中发现证件不齐全、数量、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汇报,不得自作主张验收入库,未经检验合格产品不得投入现场施工使用。

  (4)办理入库:经过以上验收后,按实收合格数量办理入库手续。

  由材料管理员填写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自留、一联交财务、一联交采购负责人(注:必须当面清点,当面填写入库单、不得事后补开,当天将入库单交财务)。

  (5)入库单据内容:必须有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发货单位、日期,并有材料管理员、项目经理、采购负责人分别签字才有效。

  (6)材料存放:必须按材料品种不同划分区域存放,并挂有领物卡,按采购时间先后顺序堆放,实行先购进先领用,必须整齐有序,便于盘查。

  (7)材料入库后:由财务部设置材料进销存数量账,材料管理员根据入库单准确、及时登记入账,财务部要对仓库的材料定期和不定期盘点,以确保账物一致。

  3、施工现场材料出库存流程

  (1)原材料出库:领用材料时,领料部门必须填写(项)A《广东粤富领用材料表》(见附表),由现场管理负责人填表→经预结算员→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审批后。领料部门凭领用材料表到材料管理员处办理领料手续,发出材料时,领用材料表必须要有材料管理员、后勤主管、领料人签名确认。一式二份(用复写纸填写),一份由材料管理员第二天上午交财务,一份由材料管理员留存作为记账依据。

  (2)凡借用机具、设备等贵重物品,必须填写(项)B《广东粤富借用机具、设备审批表》(见附表),经过副总经理同意后,到材料管理员处办理借出登记手续。流程是:借用人填表→项目经理审核→副总经理审批→仓管员办理借出登记手续

  (3)办理退料:凡施工剩余材料必须及时组织退料,是现场材料管理的最终环节。施工班组退料应执行谁使用谁退料,谁发放的谁收回的办法,班组完成施工任务后,剩余材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退料手续。退料收回时必须经过验收,若发现有损坏现象,根据材料单价和损坏程度的轻重,给予适当的赔偿。其退料入库手续为:由退料人填写一份(项)B《广东粤富退料申请表》(见附表),经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同意后,到仓库办理退料手续,由材料管理员清点退回的合格数量,填写一式三联退料单,一联自留、一联给退料人、一联交财务冲减当月领用。

  三、现场行政用款及工作流程

  1、行政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5天(即第一个月),从第二个月开始为每月25日前,必须将下月预算的行政费用列明细表报财务统一审批,通常现场行政费用包括有:

  (1)房租水电费:办公场地、仓库、水电费

  (2)员工伙食费:购买农副产品等

  (3)业务接待费:接待客人的住宿、餐费、礼品、娱乐活动等

  (4)通讯费:购买员工话费充值卡

  (5)办公费:为办公而购买的一切用品、固话费、网络费等

  (6)运输费、杂费:包括搬运余泥费、清理场地费等

  (7)差旅费:包括出差车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出差餐费

  (8)汽车费用:包加油费、路桥费、保管费、年检费、维修费等

  (9)支付临时工工资:临时聘用工人工资

  (10)其他零星费用

  2、对行政用款及具体要求作如下规定:

  (1)一切行政费用开支(在预算范围内)的.程序是先借支、后报销;先申请,后办事的原则进行,并按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流程办理。凡是没有发票的一切开支,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收款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必要时附上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报销流程:经办人凭批准单据填报销单→后勤财务管理员申报→后勤主管审批→项目经理审批→财务主管审批→总经理审批→后勤财务员结账→交出纳清帐

  (2)房租水电费:由项目后勤财务管理员负责根据协议约定的金额申请办理借支及报销。

  (3)员工伙食费:由后勤人员统计当月的就餐人员。

  (4)业务接待费:经办人因业务需要宴请有关部门的,应事先填写(项)A《业务招待费申请表》(见附表),经总经理同意后,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借支,报销时,须附上业务招待费申请表及相应发票。

  工程财务管理制度5

  一、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如实反映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会计人员必须遵照《会计法》,执行具体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对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为项目的经营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1。认真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及时记录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化。

  2。准确计算各项收入、支出、成本、费用和财务成果。

  3。按期核对帐目,核实库存,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保证会计数字真实可靠。

  4。及时向本单位和上级管理机关提出报告,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

  (二)加强会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监督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1。对以下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1)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去向是否执行计划;

  (2)各项收入的取得是否合理;

  (3)费用开支::是否符合开支标准;

  (4)提取各项基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财政上缴任务是否及时完成;

  2、坚决制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同一切贪污、盗窃和浪费国家财产及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加强经济核算,讲求经济效果。贯彻节约的原则,力求以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果。

  二、会计人员的主要权限

  (一)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批准的计划、预算,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和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瞒报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必须坚决制止,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或上级机关、财政部门报告。

  (二)会计人员有权参与编制本单位计划、预算,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提供同财务会计工作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有关部门要如实反映,积极配合。

  财务主管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会计核算工作,贯彻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制度,落实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制订项目部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及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并负责实施;

  2、协同材料、预算等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材料管理办法,参加材料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负责预付、应付帐款的清理,参加材料清查盘点以及库存材料的分析;

  3、参与拟订适合本项目的成本管理办法、经济计划、业务计划,会同预算部门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控制分析其执行情况,积极组织成本核算,保证工程发生的成本费用和工程形象进度基本保持一致,确保成本、费用及利润的真实性,符合配比原则;

  4、协助项目经理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

  5、会同劳资部门制订工资管理及发放办法,依法计提工资附加费及其他费用,并按时上交公司财务部;

  6、建立工程价款台帐及其他往来帐,经常与业主对帐,协调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按月编制资金计划,及时收取工程款;

  7、定期监督出纳员进行库存现金盘点,保证帐帐、帐实相符;

  8、审核项目各项收支,监督项目部的各项经济行为,复核有关凭证、帐薄,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9、为项目部的经济决策提供资料,积极参与项目各项经济活动,处理好与项目各业务部门的关系,保证各部门间各项核算数据资料的统一性;

  10、配合公司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各项规定,推广会计电算化工作;

  11、做好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岗位职责

  1。在财务主管的领导下做好出纳工作;

  2。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以及内部、外部收付、结算工作;

  3。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4。及时与内部银行对帐,编制'内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定期盘点现金,每月不少于两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保证帐款相符;

  6。协助财务主管整理、充实档案资料;

  7。负责工资奖金和其他款项的按时发放;

  8。进行工资台帐、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登记;

  9。负责项目人员医疗费的报销;

  10。作好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现金管理规定

  1。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①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差旅费等;

  ②转帐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③其他必须用现金支付的款项;

  2。库存现金不能超出资金调度中心规定的限额;

  3。严禁白条抵库,借支现金要有领导签字同意,并及时报销;

  4。出差人员严禁携带大量现金,必要时可办理现金汇票,以保证安全;

  5。当现金需用量大时,应事先向财务室打报告,以便统筹安排;

  6。出纳人员每月至少两次对现金进行盘点,并有记录;

  7。不得私设'小金库';

  8。不得坐支现金;

  支票管理规定

  1。项目部与公司所属内部各单位、外部各单位之间的一切款项收付,除按规定可使用现金的以外,都必须通过转帐结算;

  2。与公司所属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结算,一律使用内部支票,否则将对经办人给予结算金额50%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3。支票必须同银行预留印鉴分别存放,财务专用章和名章分开保管;

  4。项目取得的各种款项收入,应及时送存内部资金调度中心,项目在内部资金调度中心存款不足时,应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5。在支票的使用与管理上,内部支票要视同外部支票,内容填写正确、真实、齐全;

  6。未使用的支票及时存放于保险柜中,不能私自夹带,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严禁签发远期支票、空头支票;

  业务经办人员申请支票及现金报销流程

  业务经办人员是指具体经手办理项目经济业务的人员,其办理支票及现金业务时工作流程如下:

  1。支票

  ①由经办人员到财务室领取'借款申请单',此单由财务人员逐项填写齐全;

  ②经办人员持填写齐全的借款申请单',先请部门主管人签字,再请项目经理签字同意;

  ③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经办人持单交财务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到出纳员处领取支票;

  ④经办人必须在支票登记本和支票头上签字后,方可将支票领走;

  ⑤经办人应及时持发票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期限最长为五天,报销时由财务人员填写'单据报销粘存单',审核后交项目经理、财务主管签字后,交出纳员报销;

  ⑥报销时所持发票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齐全,包括付款单位、支票号、内容(项目)、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一致)、开票人、开票日期、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项;

  ⑦所持发票内容为'材料'、'办公用品'字样时,必须附有相应的明细单,金额相符,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现金

  ①经办人将原始单据交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填写'单据报销粘存单';

  ②将审核完毕的单据报销粘存单'交项目经理签字同意;

  ③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交财务主管签字,然后给出纳员报销,领取现金。

  ④报销时所持发票的要求同支票报销时一样,内容填写真实齐全。

财务管理制度11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设立专兼职出纳人员,实行钱、账分管。

  2、工会各项资金均统一纳入工会预算会计核算,严禁设置“小金库”和账外账。

  3、设立“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记账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支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每日现金结余数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多余现金应及时送缴银行,每月终了,应当计算当月现金收支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5、因工作或业务需要临时借款,应按批准权属履行借款手续,现金当面点清,工作或业务结束,督促及时结账,禁止无故拖欠借款。

  6、工会与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在规定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12

  为了使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财务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原则,全学区的财务收支,在校长领导下,根据财务制度,由中心校财务室统一收支,各村组办学经费按校内安排制度由中心校统一下拨,村组负责人管理使用,同时要向中心校财务室报帐,接受其管理和监督。

  (二)财务收支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做到增收节支,勤俭办学,严禁辅张铺张,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2、实行实记入帐制,坚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据,严禁收入不出据,收入不入帐,多收少记和“小金库”,严禁支出无凭据,使用无效票据和多支多报。

  3、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杜绝老师私自乱收费现象发生。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报销制度,坚持报销标准,掌握出差人次数,出差人员须经学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5、学校财务收支应有方案,避开盲目支出,保证学校教职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实,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保证有方案的偿还下欠债务和学校的进一步进展。

  6、实行帐款分别,会计管帐不经手现金,出纳经手现金不管帐。

  (三)现金管理

  1、学校现金实行银行开户管理,任何收入必需坚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绝坐收坐支。

  2、学校出纳手中现金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元,否则若因现金被盗,后果自负。

  3、学校出纳必需按时收好学校一切经费并准时入库,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清一切经费,严禁任何人抓挪学校公款。

  4、学校职工原则上不得借用学校公款,若因特别状况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纳视其状况借支,但必需保证按期照实收回,否则由出纳自行负责。300元以上借款需经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经办人不按规定办理借款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四)支出票据的使用和管理

  教职工福利,津补贴发放,使用工资发放清册或领条,节假日加班补贴和有关活动补助,由经办人开条,校长审核,会计制单后,校长签字发放。对外收费、购物、乘车、住宿、款待等业务开支必需使用国家规定的有效票据,务工开支必需使用税务票据。坚持报销票据要素齐全,全部支出票据须有经办人签字,校长审核后方能报销。

  (五)购物管理

  大宗物品严格根据教育局购货渠道、质量、价格进行购置,严禁任何人私自订购教仪,桌凳,校服,教辅资料等大宗物品。严禁任何人以私人名义私自向同学推销教辅资料,同学用品或其它商品。学校购置办公设备,教学设备设施,金额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员支配,经请示校长同意后执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办公会讨论打算后执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报教育局领导审批后执行。学校购置的一切物品发票,须注明经办人和验收人,校长审核签字后方能报销。

  (六)财务监督

  自觉接受上级各部门的检查监督,保障财务人员的财务监督,财务人员根据《会计法》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提出看法,督促学校订正。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财务人员按月注好帐,交校长批阅后,定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期初财务收支方案,期末财务决算,提交全体老师会或教代会审议。

  (七)学校建设和资产管理

  学校修建(含职工集资房)30万元以上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小型修理和排危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尽量从节省动身,精打细算,用较少的钱办较多较好的事。全部学校建设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学接受职能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学校资产必需按《国有资产管理方法》管好用好,做到分类造册进入固定资产帐目,杜绝资产流失。

财务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适应发展的需要,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核算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三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会计人员签名并盖章。

  第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二、财务机构设置及会计岗位责任制

  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置财务科,配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合格的会计人员2名,出纳1名,会计1名。其中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兼管公司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培训会计人员。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钱帐分开。

  2、出纳人员逐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严格现金收付范围,不坐支、不白条或借据抵充,不挪用现金。

  (二)银行结算制度

  1、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规定。不出租、出借帐户;不签发空白、空头支票。

  2、出纳人员逐日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并按月调整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支票管理

  ①支票领用需本人填写支票审批表,并由上级主管及经理签字。

  ②支票签发时要登记支票领用簿,注明签发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限额,谁领用谁签字。

  ③印鉴、支票分开保管。

  4、作废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妥善保管。

  四、费用开支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费用开支计划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必须在年底根据下年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即为公司下年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部门费用开支指标。

  第二条公司同时授予部门经理对计划内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

  第三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留有弹性,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或变更授权。

  第二章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一条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内审批程序为:

  1、费用由当事人申请;

  2、部门经理审查确认;

  3、财务部门审核;

  4、授权分管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凡公司计划外开支,一律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行政费用管理

  第一条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报销手续:

  1、行政部根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

  2、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批准,可自行购买:

  (1)单价在50元以下,或总价在200元以下,部门经理批准;

  (2)单价在50元以上,或总价在200元以上,总经理批准。

  购买后,提交发票、实物,经行政部查验入库单及入账报销。

  第二条交通费报销:

  1、交通补贴依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2、交通补贴以报销形式发放。

  3、员工外勤不能按时返回就餐者可给予误餐补贴。

  4、员工外勤每天交通费元标准以坐公交或地铁,经批准可乘坐出租车并报销。凡公司派车均不报销外勤交通费。

  第三条应酬招待开支报销:

  1、根据公司规定的接待标准接待。

  2、应酬应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

  3、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因特殊原因无法事先办理的,事后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如公司有定点酒店、宾馆。一般在签单卡签字后按月结算,不得擅自在它处或用现金结算。

  第四章内部费用单据管理

  第一条依类别规范填制相关单据。

  第二条报销单据后依公司规定贴附相关正规票据,特殊事项贴附相关证明。

  五、经营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采购管理

  1、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订单检验货物,检验合格后方可签收。

  2、仓管人员接收验收货物合格后,开具入库单并以此入账,采购人员以财务联、采购发票和相关单据做财务报账。

  3、特殊情况采购人员有义务依公司要求与销售公司协调开具发票。

  第二章、销售管理

  1、销售人员依据销售协议报财务部门开具销售发票,仓管人员根据销售协议与实际发货开出库单,出库单与相关单据报财务。

  2、销售人员负责货款以及相关单据的回收。

  3、财务部门检查销售单据的完整性,敦促有关人员收齐单据。

  第三章库存管理

  1、详细统计购入发出货物,制作库存明细表。

  2、依据相关部门要求提供数据。

  3、定期向财务部门提交盘点表。

  本制度由财务部解释、补充。

财务管理制度14

  1、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别制定本制度。

  2、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保证学校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4、实行预算管理,每年初,财会人员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年度预算,做好季度、月份的实际用款计划。

  5、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6、一切财务开支,严格执行国家和本校制定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并从严掌握。在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开支。精打细算,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能不开支的决不开支。把钱花在有用之处,必用之处。坚持勤俭办学,勤俭办一切事业。

  7、财会人员要经常、及时向财务主管及校长汇报财务开支情况;记好帐,做好月份、季度、年中、年末的结账和报表工作,并按期上报。

  8、财务收支实行由主管校长“一支笔”审批的制度。

  9、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审批制度和有关手续。不经请示批准,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任何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财务人员不遵守财务制度,随意报销,将被追究责任。

  10、负债是指我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财务部门应根据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11、学校领导,特别是财务主管,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力制度。如有违反制度和失职行为,也要追究责任,加重处罚。

  12、财会人员要当好领导参谋,协助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并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开展勤俭办学和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

  13、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了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离任审计制。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要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14、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会计档案的建档、存档工作。

  15、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法规、制度、财会工作条例、财会人员条例等文件,加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16、做好财务工作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15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村财镇管”工作,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依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重新制定《石沛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体制

  1、实行村级财务,镇级代管,民主监督。

  2、村级所有权,使用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或挪用。

  3、村委会帐目、票据由镇经管站统一审核,分村存放。

  二、管理机构

  成立石沛镇村级财务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纪检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主任、经管站长、财政所长、纪检、监察干事为成员。监督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日常工作由镇经管站承办。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设立财务主管和报帐员。上述人员名单报镇监管小组备案。

  三、帐簿设置

  1、村委会帐簿设置:总分类帐,明细帐,固定资产帐。报帐员设置现金日记帐。

  2、会计科目设置:按财政部、农业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科目》设置。

  3、一律采用“借”、“贷”记帐法。

  四、票据管理

  1、村使用的收款收据,实行县农委、财政局指定使用的统一收款收据,票据领用由镇经管站造册登记管理。

  2、村使用的收款收据统一由各村指定专人掌管,村委会如需开具收据须由出纳、主任签名后方可开具,其他任何人不得开具和使用收据。

  五、现金管理

  1、村级现金,包括上级拨款、项目资金、土地征用(出让)补偿款等一律进入村帐镇代管帐户。即先上交入库,再申请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

  2、村委会日常备用金每季度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如遇特殊情况,需报备用金现金使用申请表,报镇领导审批。

  3、村级所有支出必须申请使用,专款专用,申请拨付项目资金时,必须有承建方开具的正式发票(税票)及附所需的招投标书、项目施工中(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三张图片)、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单、资金预决算表等。工程竣工后,一律预留结算表中总资金的5%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第二年申请拨付,并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拨付资金。

  申请拨付土地征用(出让)补偿款等涉农涉户资金时,必须附有《发放户花名册明细表》和农户户主身份证号码,惠农补贴“一卡通”账号。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村书记、主任、报帐员及监事会成员同时签字,报镇分管项目领导、包村领导审核,再报镇长审批。

  5、村委会到镇经管站申请资金必须填写《石沛镇“村财镇管”资金申请表》,注明申请资金用途明细方可拨付。资金使用不准将村集体账户资金转入出纳个人账户再以现金方式支付,除差旅费等小额支出用备用金现金支付外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或打卡发放。

  六、行政支出

  1、严格执行“村级零招待”制度。

  2、村干部参加镇组织的活动,确需用餐的,由镇安排,村干部只能以《通知》为附件据实报销往返交通费。

  3、村干部参加县及县以上会议(活动),与会者以《通知》作附件,报销上缴规费及往返交通费,食宿费或误餐补助费。

  4、因公出差,以村委会出差决定为报帐附件。①交通费据实报销;②伙食费报销:严格按县里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七、报帐与记帐

  1、规定每月28日为各村集中报帐日,每个村干部都必须将各自经手的收、支票据进行批报。自业务发生日起,开支发票(含往来发票)超过30天未报帐的,视为无效发票,不予报销。收入票据及款项超过30天未报帐的,作挪用公款处置。

  2、规定逢每个季度初的1—6日为全镇集中记帐日,各村报帐员将所有当月票据及所收资金并同“现金日记帐”和“结账表”一起到镇经管站报帐记帐,逾期者,按上述第一款处理。

  3、委派会计应在村报帐的当天审查验收村报帐员所交的所有收入支出票据及核对村现金日记帐,(对未登现金日记帐的村,委派会计有权拒绝审查验收)。委派会计审收无误后据此认真填写好报帐清单(一式两份)并在所有开支发票上加盖“已入帐”审核章,报帐员及委派会计双方签字后,由村报经管站长、镇包村领导、镇纪检书记审核签字。

  签完字后交一份给委派会计存档,委派会计据此可以做该村本次所报的帐。(注:委派会计要严格保管好村所报的原始凭证。如领导要亲自审查票据,委派会计会同村报帐员要全程在场陪同,审查完后要及时收回保管,切勿遗失票据)。

  3、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财务帐目,接受村民监督。

  八、票据审批制度

  1、按规定向农户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分户按项目向农户开具收款收据,不得按自然村或“工作片”开具总收据。

  2、收入票据必须规范填写,有单位或户主名称,各项明细金额、合计金额,大、小写金额,有收款时间、收款人签字和财务主管印章及村委会公章等内容。

  3、支出票据,必须有(收、领、借款)单位或个人名称,事由清楚。经手人载明事由或用途,证明人(村支书)予以旁证,审批人(村主任)方可签报。最终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

  4、凡是入帐的各种票据,由负责该村的会计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予以审核,符合规定的,方可做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拒绝入帐,将其扣留,并报告镇监督管理小组予以处理。

  九、岗位责任

  1、村支书职责:监督检查财务人员是否按财务制度办事,全面掌握财务收支情况。对本村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负主要责任。

  2、村主任职责:负责制定本村内部财务监控制度,主管村级财务,严格把好审批关,实行先审后批,对不合理开支拒绝审批。对本村违反财经纪律的发票乱批乱支承担主要责任。

  3、委派会计职责: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会计监督,杜绝一切不合法开支,及时准确做帐、填报会计报表,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对由于本身工作不力和监督不到位,造成村级财务帐目混乱承担主要责任。

  4、报帐员职责:保管流动现金,缴纳收入现金,管理收、支票据,做到收有凭,付有据,手续齐全。村出纳登记现金日记帐,严禁白条抵库,做到帐款相符,对不经领导批准、乱借、乱支或挪用集体资金负主要责任。一经发现上述行为,不听劝告、不及时整改的,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违规处罚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党委政府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情节恶劣的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处理。

  1、有必要,但又不按本规定设置会计帐簿的,追究委派会计的责任。

  2、收入不入库、私设小金库、设立帐外帐的,除限其改正外,追究村书记、主任及直接责任人的有关责任。

  3、不按时报帐、记帐的村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停止拨付该村全部资金。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退回相关票据。

  5、以逾期票据入帐的,追究委派会计、报帐员的责任

  本制度由镇经管站负责解释,自下发日起一个月生效,以前年度下发的《石沛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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