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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作文600字3篇(优)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制作文600字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制作文600字 篇1
犯罪,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好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联。”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那么青少年犯罪有那些原因呢?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潜质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潜质: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潜质。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应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就应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用心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忙。
让我们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制作文600字 篇2
我爸爸工作的单位紧邻着滹沱河,滹沱河说是河却没有水。有一天爸爸回家路过滹沱河大桥时,看到河道里有人在焚烧垃圾,燃烧的垃圾散发着难闻的臭味,浓浓的烟雾飘的`很远很远。爸爸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这件事,市长热线仔细询问了具体的焚烧地点和情况,并回复说要让当地的环保部门调查此事。过了几天,市长热线给爸爸打电话说已经查处了焚烧垃圾的事情,还感谢爸爸对环保的关注,并希望他今后能继续监督举报污染行为。
爸爸和我说,他只是做了一个公民应该做的事情。国家已经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此外还有很多对环境方面的规定。但人们对环保并不重视,经常发生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事件,给我们生存的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就拿滹沱河来说吧,以前河水清澈、如今河道干涸。人们为了采砂卖钱,把河道挖的面目全非。还有一些企业乱排污水,污染了环境,破坏了生态。假如有一天来了洪水,附近的村庄和农田就会被淹没。这些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这件事上,我认为我们少年儿童作为祖国的未来,今后做任何事情都要遵守法律,要加强法制教育和环保教育,培养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等我们长大了,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就根深蒂固了。就不会去做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事情,而是要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做保护环境的卫士。让法制和环保伴随我们成长,成长为文明的公民,成长为祖国的栋梁。
法制作文600字 篇3
说到法制,大家也都听说过,或多或少也懂得一些。今天我就来和各位同学和老师来聊一聊关于学校法制这个话题。
首先,让我们先来听个案例吧: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XXX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显然,这段文字中的吴老师是违反法制的。我们先来谈谈吴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吴老师的解释当然不正确,因为吴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吴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们再来说说吴老师违反了哪一条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违反必得相应的处罚。而吴老师恰好是犯了这条的法律规定。
所以,任何老师都不得拆看其他同学的信件,更何况是在全班同学面前大声朗读信件了,因此,我们不能侵犯任何人的隐私,哪怕是你的同学,你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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