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5-09-06 08:54:46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票据

  1、票据的种类: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票据的报销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二、附则

  1、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

  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

  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

  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

  11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二章资金、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条

  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

  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

  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

  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条

  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

  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

  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

  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四章税收、利润管理

  第二十条

  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

  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

  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五章会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

  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

  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华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程序,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正)》、《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xx]488号)和《唐山学院财务管理制度》(院发[20xx]79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三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预算编制原则

  第四条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收入预算要全面真实,积极稳妥;支出预算要科学合理,注重实效。

  第五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预算体现学校年度整体的事业目标,保证学校事业顺利进行。优先保障正常运行和人员经费,重点保障教学科研,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

  第六条统一预算,分级管理。学校实行全口径统一预算,统筹安排各项收入与支出;各二级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与管理。

  第七条勤俭节约,注重绩效。严格控制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努力降低运行成本;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重点考核支出效益,并作为来年安排预算的参考。

  第三章预算管理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负责统筹安排各类资金,科学编制本单位的预算草案;严格执行学校批复的预算,合理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对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定期向本单位教职工或教代会通报预算批复和执行情况。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预算项目管理办法负责对专项项目进行审核,对各单位上报的专项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和使用效益进行评价。要做好专项项目的执行、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财务处负责预算编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各单位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总,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财力状况,拟定预算建议方案,提请学校相关会议审定通过;负责下达经批准的预算,指导和监督各单位预算执行,进行预算控制;负责进行财务分析并向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论证财务预算方案,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负责审议学校财务预算方案;审批10万元(含)以下需动用校长预备费的项目,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三条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审定学校财务预算方案;审批10万元以上需动用校长预备费的项目,审定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四章预算编制内容

  第十四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

  第十五条收入预算是指学校在预算年度内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各类非偿还性资金的。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预算、事业收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预算、经营收入预算、租赁收入预算和其他收入预算等。

  第十六条支出预算是指学校在预算年度内用于教学科研活动,基本建设及其他资金支出的预算,包括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和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一)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工资、保险和津补贴等人员支出预算,按照上级规定标准及学校绩效工资方案等编制;学生奖助学金等预算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标准编制。

  (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学校对院、系、部实行二级预算管理,二级预算由各院、系、部根据自身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需要,在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内按要求自主编制;学校对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实行定额标准加公用专项的办法安排预算,公用专项根据上级政策、学校财力和工作重点安排预算。

  (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教学科研建设、实验室建设、图书购置、服务外包、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基本建设等专项经费归口职能部门组织编制预算,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学校财力和轻重缓急列入学校财政预算。

  第五章预算编制程序

  第十七条财务处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方案,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绩效评价,编制本单位预算。

  第十八条各单位年度预算的编制和确定,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各单位按学校要求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草案,经过一定范围讨论通过后报财务处汇总;

  (二)财务处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并进行综合分析,征求分管财务校长、校长意见后,将各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修改意见反馈各部门;

  (三)各单位根据学校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预算方案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报财务处;

  (四)财务处再次汇总、分析,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根据校长办公会决议编制学校正式预算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正式下达各单位年度预算。

  第十九条?学校支出预算可设置公用经费的2%的校长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条学校预算方案批准确定后,除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预算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一般不得变更和调整,确需调整的,预算调整方案要经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定批准。

  第六章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第二十二条负责落实预算收入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完成预算收入,不得违规收费,不得截留、占用和挪用预算收入。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按照预算方案确定的项目、标准、范围、额度和时间安排支出,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除预算批复前可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基本支出外,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情况确需存量调整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3万(含)以下的经费由分管财务校长和校长审批,3万元-10万元(含)的经费由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10万元以上的经费需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批准。

  第二十五条年度预算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统筹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年度结转资金,按财政要求支出。

  第七章决算

  第二十六条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梳理和总结,是对年度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是对学校全年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全面真实的反映,是学校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财务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实事求是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并按时上报。

  第二十八条财务决算及分析结果需报告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

  第八章预决算公开

  第二十九条学校在门户网站设立财务公开专栏,由财务处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预算和决算的相关信息。

  第三十条学校各单位应完善内部民主理财和监督机制,定期在全体会议或二级教代会上公布本单位财务预算方案和预算执行情况,切实保证本单位财经活动的健康有序运行。

  第九章预算绩效管理

  第三十一条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包括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以及根据评价结果所采取的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在预算编制时,应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设定绩效目标,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加强支出管理,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第三十三条财务处应定期对全校和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三十四条学校逐步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制度,将预算执行绩效情况纳入相应的考核体系。

  第十章预算监督

  第三十五条财务处定期向分管财务校领导汇报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三十六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监察审计处负责对学校各级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及监督结果报学校分管纪委和财务的领导。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唐山学院预算管理办法》(院发[20xx]19号、《唐山学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院发[20xx]24号同时废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 “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 “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2、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

  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20、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 务 基 础 工 作 规 范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 票据

  1、 票据的种类: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 票据的报销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附 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1、公司财产的范围

  (1)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

  (3)凡单项价值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3)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1)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

  (2)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3)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

  (4)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5)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1)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2)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4)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

  (5)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

  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一、坚决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发的劳动保护规定,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建好台账,经常会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对新来的`工人必须进行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四、配备好消防装置和消防器材,确保安全生产。

  五、强化劳动纪律,加强责任制。上班人员必须坚持岗位责任制,严禁擅自离位,玩忽职守。

  六、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必须有布置、有检查。

  七、职工必须自觉执行安全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八、必须持证进行机械作业,坚守岗位,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执行好安全操作规程,配合班组搞好安全生产。

  九、凡本公司人员必须做到无偷窃、无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坚持值好班,放好哨,做好保卫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财务管理目的

  第一条维护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按企业所有者的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管理,达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财务管理工作职责

  第二条制订并监督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审核下属公司制度的制订,报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三条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分季度对照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报总经理。

  第四条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五条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第六条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各条块的财务人员应参与本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及经济合同的签定,对合同未经各部门会签即要求付款的情况,财务人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上报公司总经理。

  第七条执行公司会议制度,定期参加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解决问题。

  第八条明晰企业总体资产状况。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九条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十条固定资产管理

  1、下属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赠、报废固定资产须经董事长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2、对于固定资产其他方面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内部报销的`管理

  第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第十二条报表种类

  1、旬报。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

  3、内部报表(根据公司的不同行业性质制定的内部报表)。

  第十三条上报时间

  1、旬报:每月12日、22日分别报告前十日财务收支情况,2日报告上月财务收支情况。遇节假日顺延。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报。

  3、各类内部报表:每月10日前上报。

  第十四条报表要求

  1、报表内容应真实、完整。

  2、上报时间应准时。

  3、在旬报中应及时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财务收支情况,并详细附于文字说明。

  4、报表格式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

  第十五条对各条块执行制度情况的管理

  1、结合总公司下发的经济指标上报下属各块经营者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由董事长决定处理措施。

  2、对下属各条块违反财务制度的情况,一经发现,应由当事人少交书面检查,上报董事长,并按分级管理条例,对相应负责人追究责任。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了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财务行为,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锦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及各所属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资金核算,必须通过财务反映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条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部门工作职责和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纪律、法规、财经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银行以及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帐薄、报表。

  第五条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对外提供有关财务数据。

  第六条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正确规范地填制凭证、续,由财务部经理或集团公司审计人员负责监交。

  第七条现金使用范围及库存现金管理。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下设会计室、出纳室。

  第九条财务部设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会计出纳及银行信贷员。

  1、支付员工的工资、补贴、劳保福利。

  2、支付职工出差的旅差费。

  3、支付个人其它劳动报酬。

  4、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5、财务部门应根据现金支出量多少,合理提取现金。

  6、公司的现金收入应在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采取防盗措施妥善保管,次日送存银行。

  7、严格执行银行有关库存现金存放限额,不得违反规定。

  第十条现金使用规定

  1、未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批准,不得向外部单位出借现金。

  2、不准利用单位的银行账户与其他单位支付或存取兑换现金。

  3、不准将公款、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所。

  4、不准私自挪用现金打“白条”顶替库存现金。

  5、不准垫支现金。

  第十一条财务审签程序

  1、公司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签的办法。

  2、各部门报支的费用,要由部门经理审核,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部经理和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报销。

  3、总经理有事外出,由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副总经理审签,总经理回来后补签。

  4、对于一次性付款的采购合同,经办人将合同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门付款。

  5、对于分次付款的采购合同,经办人需填制“申请付款单”,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门付款。

  第十二条现金、核算、清查的管理

  1、出纳必须以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收支现金,现金须当面点清、识别真伪。现金结算业务结束后,应在原始凭证上逐一加盖有日期的'“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日期必须准确。

  2、未经总经理批准,出纳员不得擅自将现金转借或支出,同时出纳员有权拒付未经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的各种支出或借款。

  3、出纳员对现金要日结日清,登记现金日记账时,账款要逐日核对,如有不符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财务经理。

  4、财务经理根据要求对出纳员的现金日记账和库存现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出纳员付款要查核帐薄往来、单据签字情况,发票所列金额等内容,并及时将收支单据编制记账凭证,不得库存或滞留。

  6、出纳员到银行提取或送存大额现金,须公司派车或有人同行。

  第十三条公司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各种生产用、行政用的办公资产和其它资产。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的管理制度,对资产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盘点,防止资产的流失。

  第十五条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联营、处置,必须经过总经理同意签批,方可进行办理。

  第十六条公司的各项应收账款,要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每笔往来款项都须有明确责任人,要经常督促责任人清理应收账款,回笼资金。

  第十七条资产的新增、购置、调拨、转让、变卖的计价,严格按照《会计法》《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必须定期对公司资产和产成品、备品备件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出现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详实填写资产盘盈盘亏清查表,报总经理并及时做出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计提折旧费。

  第二十条公司的各项预付账款,往来会计要经常督促经办人,及时索回相应发票,以使资产或费用与相应的会计期间配比。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各项开支应贯彻精打细算,量入为出的原则,按计划预算从严控制,建立和完善内部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强财务审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加强产品成本的基础管理,规范成本核算规则。

  第二十四条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月份成本费用计划,每月进行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费用开支标准和范围,加一次成本费用完成情况分析和考核,积极开展目标成本管理工作,努力降低成本。

  第二十五条公司财务部要定期向公司主要领导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全面反映经营活动及其效果,切实发挥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第二十六条财务分析报告应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生产经营状况、成本费用、产品库存、应收应付帐款、销售收入、利润及负债等进行详细的诠释。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在十二月中旬前应编制出公司下年度财对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有缺陷需改进的地方提出建根据分析结合具体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财务计划并报有关领导审查,经董事长同意下达。

  第三十条编制财务计划,要力求缩短计划与实际的差距,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计算准确,内容完整。

  第三十一条根据生产情况,做出公司年、季、月度资金支出计划和销售款回收计划,督促销售部门及时催收销售款。

  第三十二条工程项目的需要。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一律实行申请、审批公司要积极筹措、运用和管理好各类资金,保证手续,财务部对经总经理批准支付的款项,予以办理付款手续;对未经申报及申报后未经总经理批准的款项,财务部应予以拒付。

  第三十四条对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应严格管理和控制。从材料设备采购、日常开支到工程预算,应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不得超标准支付工程款项。

  第三十五条支付材料、设备、工程承包、劳务等方面合同款时,应严格核对合同款项及金额后予以支付。

  第三十六条协助、配合销售部门准确制定和及时调整销售价格、租赁价格,严格按定价进行核算。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一)现金管理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收据,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董事长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五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超过还款期限从当月工资扣还,原则上试用期内不允许借款,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方可借款。

  6、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财务审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7、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二)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3、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4、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字,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8、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行为,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的子公司是指持有其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超过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卷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控股股东的身份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旨在建立一套有效的子公司财务管理机制,规范子公司在制定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对外财务担保、财务预算管理、报送财务报表、财务监督等财务管理程序和行为,防范子公司财务管理风险、维护公司的股东权益。

  第五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财务法规或制度,对本单位发生的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本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财务信息。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是公司具体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子公司财务活动的职能部门。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政策的制定

  第七条 子公司应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水平、防范财务风险。

  第八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报表,提高公司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质量,子公司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均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九条 各子公司应及时将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报送公司财务部门备案。当公司财务部门对子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异议时,子公司应当听取合理意见并及时进行修订。

  第四章 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及职责

  第十条 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并通过本单位总经理任免,协助本单位总经理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一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办法,格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领导好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把好财务关、确保本单位财务活动的正常次序,提升财务管理为经营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二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有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汇报本单位财务情况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子公司的其他财务人员由公司统一招聘。

  第十四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报酬及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工作考核分为定期和任期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和评聘的依据。本单位的总经理要按时填报财务负责人工作考评表,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 对责任心不强或因严重的工作过失给本单位造成损失、泄露财务机密等不称职或无法胜任的其他财务人员,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提请本单位总经理解除职务,本单位总经理应充分听取并采纳财务负责人的合理意见。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是本单位资金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办理本单位一切资金的筹集、使用、调配等财务手续,严格监督本单位资金的使用。

  第十八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资金的使用行使联签审批权,未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的签字同意,财务部门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九条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应切实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资金支付授权与批准制度,严格审查付款合同或协议,把好本单位资金支付的财务审核关。

  第二十条 子公司可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开立除基本户以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但应事先报公司批准,并在开户后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因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外融资时,应事先对融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对融资成本的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制定详尽的融资方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报本单位总经理审议并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对外拆借资金。子公司尤其要严格控制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发生非经营占用资金的情况,一旦发生非经营占用资金的情况,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立即书面报告公司财务部门,并提请公司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三条 未经公司批准并履行对外投资所需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子公司财务部门不得办理对外投资的资金支付手续。上述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房地产投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期货投资、权证投资以及委托理财等金融或金融衍生品的投资。

  第六章 对外财务担保

  第二十四条 未经公司批准和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进行互相担保。

  第二十五条 子公司确需提供对外财务担保或相互间进行担保,应将拟担保事项的详细情况上报公司,经公司批准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六条 子公司对外融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财务担保的,原则上应同时向公司提供财务反担保(除非该项融资由公司统一安排使用)。子公司应切实按期履行偿债义务,不得给公司造成财务担保损失。

  第七章 财务报表的报送

  第二十八条 子公司应切实按照公司财务报表报送规定和要求报送财务报表

  子公司报送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下列时间提供:

  (1)月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7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3)半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5日前完成并提供;

  (4)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20日前完成并提供;

  第二十九条 子公司可以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财务报表,但应保证财务报表的及时性。子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应由本单位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三十条 子公司在公司定期报告未公开披露前按照财政、税务、统计等政府机关的规定报送财务报表时,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要在财务会计报表封页上注明“未经审计、注意保密”字样,并将对财务报表中有关财务业绩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八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可以采用财务预算控制、财务报表核查、现场检查、财务审计、电子远程监控等手段对子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子公司进行财务工作检查,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核查。针对财务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司可下达整改意见书,子公司应切实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子公司的审计分为年度财务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由公司审计部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每年一次,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是指对子公司总经理离任或调任时进行的内部审计,专项审计是指对子公司某一特定的事项进行的内部审计。

  第三十四条 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公司针对本单位进行的审计工作,不得采取推诿、怠慢等方式对待审计工作。

  第三十五 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作为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经营责任考核与奖惩的重要财务依据,子公司应尊重审计机构的独立、专业审计意见,并根据其出具的审计调整分录及时调整本单位的`财务帐表。

  第九章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三十六条 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上市公司规划的规定和生产经营决策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

  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公司的总体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三十七条 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应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与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经济业务,应按市场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及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等有关规定要求,对设计关联交易的内容每年签订经济合同。对交易中涉及的结算价格要在平等互利、等价交互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双方不能因为存在母子公司的关系而要求某一方做出减让或提供结算价格。

  第三十九条 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和对外投资过程中,对涉及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重大损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生产经营活动,应按照公司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收集资料、履行报告制度,以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执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一、基本原则

  为加强对典当行的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特制度本制度。

  1、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会计法》、《会计准则》及《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典当行经营状况。

  2、财会人员要始终坚持“帐表相符、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的“四相符”原则,做到凭证要素齐全、往来帐目清楚,资金日清月结。

  3、财会人员要按照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要定期向总经理上报业务经营情况和损益情况。

  二、收支管理

  1、典当行的一切收入统一由财务部管理,财务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典当收入款任何人无权以收抵支和挪作它用。

  2、出纳员收款,必须使用财务部指定认可的收款单。

  3、凡因公需借用公款者,必须按照规定的借款审批程序,报经总经理批准。所借公款均要在办理公务结束后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帐手续。

  三、票证及印章管理

  财务部要建立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制度,对质押当票、转帐支票、现金支票、缴款单等重要凭证,财务部门要统一购置,按照数量、种类造册登记。重要凭证领用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用完后的存根不需留存的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

  1、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签发均由出纳人员管理,出纳员应建立“支票使用登记簿”,按支票号顺序登记支票的发出日期、用途、金额、经办人等。

  (2)支票上使用的印鉴共2枚,其中个人印章由出纳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会计人员对支票的签发要实行监督。

  (3)出纳员在填写支票时,要按照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或出借支票。

  (4)作废的支票,出纳员要在支票存根上盖“作废”章,并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并将该支票交给财务经理存档备查。

  (5)领用支票时,领用人须填写支票申领单,经总经理批准、财务部经理签字、领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后,方可领用。

  (6)领用支票的业务部门,应妥善保管已领用的支票,并应在领用支票之日起七天内向财务部门结算,否则不予办理新的业务。

  2、当票管理

  (1)当票是当户与典当行发生质押、抵押融资关系的重要原始凭据,财务部门购进印制的当票要统一登记,营业部、业务部在领用空白当票时,要按印刷号码的先后顺序;领用人领用当票时应填写“当票申领单”,注明本数及号码数,由业务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在当票使用登记簿上签字。

  (2)财务部要监督当票使用,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每月底要对当月当票使用情况及库存当票的实物情况进行盘点核对,检查保管是否有误。

  四、现金管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典当行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公司的现金只能由财务部的出纳员负责收支和保管,其他任何人无权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2、现金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包括:支付职工工资、津贴;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等。

  3、营业部备用现金初步核定为5千元,根据业务情况,备用金超过5千元需上缴财务部;备用金不足时,可向财务部重新申领以补足备用金。

  4、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一般情况下,不得坐支现金。营业部备用金使用应一日一结,定期与财务部出纳对帐;财务部可定时或不定时抽查柜台备用金使用情况。

  5、现金收付的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经过会计人员严格审查,并编制记帐凭证,出纳人员应根据经过审核的记帐凭证,办理收款和付款业务。

  6、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后,必须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的戳记,以表示原始凭证上所列款项收到或已经支付,以防止重收或重付。

  7、建立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逐笔记载现金的收、付,并在记帐凭证上签章,作为已经记帐的依据。每日营业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现金的收入,付出及结余,做到帐款、帐帐相符。

  8、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准私自挪用现金;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私人现金与公款混合;不准将私人财物放入公家保险柜内。

  9、现金存折由会计保管,密码由出纳员保留,取款时,由出纳办理,取款完毕,存折退归会计保管。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每天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2万元限额。

  10、为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财务主管应对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发现帐款不符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查明原因,报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

  五、费用管理

  1、费用支出应按照增收节支、降低成本的原则严格控制,逐步建立各项费用的定额控制办法,以达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2、办公用品采购:办公用品的购买,先由各部门提出书面计划表,包括数量、预计金额,交办公室汇总,再经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作为办理借支或报销的依据,原则上一般不得超出预计金额,超过的应陈述正当理由。

  3、所有费用报销必须在单据上注明事由,由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对于手续不全的,财务部可以拒绝结算。

  4、所有费用审批,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制度,无总经理签字的费用单据,财务部不得报销。

  5、固定资产的购置及大额费用发生,由总经理请示董事长后决定。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财务部职责

  公司财务部是从事公司财经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一、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进行公司筹资、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二、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具体包括:遵守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与会计准则,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三、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包括: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项目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四、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进行公司内部审计。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

  一、总则

  1、公司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任何款项支付均需总经理最终审批方能报销。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公司业务往来中需要用印时,应由用印申请人在《用印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能进行。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时,均需经总经理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各部门对外支付时,需写明完整的收款人名称并附合同、清单及其它批准文件。原则上收款人应是发票开具单位。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将款项支付给第三者的,必须附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书面通知上需加盖收款人公章、法人章并经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工程公司总经理批准意见方能进行。

  4、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后方能进行,严禁先办后补手续。

  5、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方能进行。

  6、为规范公司费用报销行为,准确核算公司当期费用发生额,对当月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10日前报销完毕;超过10日未超过30日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一事一报一批;超过30日未报销的,视为本人放弃报销。

  7、费用报销原则为:谁经办,谁报销,绝对禁止以他人名义报销或代为报销。

  8、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对外经济往来中,均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绝对禁止坐支坐用或挪款他用。

  二、工程费用审批制度

  (一)经费来源:

  1、垫资项目前期经费实行总额控制,由公司拨付或由其它项目垫付,只能进行必需性支出;收到甲方进度款后,已支付所有费用从进度款中扣回。

  2、按月进度收取工程款的项目,各项支出均从所收取的进度款中进行,支付的费用总额不得超出已收取的进度款总额。

  3、垫资项目不进行必需用途支付或进度款工程项目支付累计金额超过收取的进度款总额的,财务部门不得支付。

  (二)支付程序

  1、人工费、机械费(含租赁费)支付计划:由工长上报项目经理,经审批后按最终批准额支付。支付程序为:工长统计→项目经理提出支付计划→预算部负责人审核结算单→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财务部按批准额度支付。人工费实行借款的,可只填制付款凭证或结算表,结算表需单独填制,不可多个工序或与完工工序混合或合并填制。预付的人工费,须填明工序名称、完工程度、第几次预付、累计已预付金额。单项工程预借款时,须经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施工工长、项目经理签注意见;机械费预借款时,须经安全员、施工工长、项目经理签注意见。

  2、材料费不实行借款,有关材料费用的支付采用支付计划制度。材料方面的支付计划,由材料负责人按单个项目上报项目经理。各项目经理汇总后,填报统一格式的“工程款支付计划申请表”,由财务部审核后交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安排支付。支付程序为:材料进仓验收→仓库记账→项目经理汇总提出支付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财务部按批准额度支付。材料供应方须按“工程款支付计划申请表”批复金额开具发票(附项目部收料单),发票上须有材料负责人、项目材料员、技术员、施工工长、项目经理签字。

  3、借款单要求:预借款时,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借款单,一式两联,第一联借款时交财务部作为付款和挂账依据;第二联留项目经理处,作完工结算时冲销借款或核对依据。填写借款单时须字迹清晰、可辩。

  4、周转金制度:工程项目的零星支付实行周转金制度。周转金仅限于以下人员领用并实行定额管理。周转金应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权限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挪作他用。公司定期、不定期的对周转金进行清查盘点,实行月末对账。

  (1)项目经理周转金2万元,用于支付日常开支;

  (2)材料负责人周转金3万元,用于0.5—1.0万元以内零星材料支出;

  (3)项目部材料员周转金1万元,用于0.5万元以下零星材料支出。

  周围金范围内的支付按本章规定报销时限及程序,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5、分包项目:分包的单项工程完工后,由各项目部技术员负责结算,施工员、质量员进行现场验收复核,项目副经理复核后,交项目经理,待整体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统一整理,按支付计划程序支付。分包的单项工程,分包人须在“单项工程结算单”领款人处签字确认工程价款,并出具总价款票据。

  第三章成本管理

  一、材料采购

  1、公司的`材料采购由材料供应部门全面负责。

  2、材料供应部门在采购材料时,应首先根据生产需要填制采购预算单,注明采购材料名称、数量、用途、申请金额,经部门主管(项目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3、采购人员要根据采购内容填制采购明细表,属农副产品收购的要同时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村委会证明信一并交回采购内勤保管,没有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4、采购必须签订书面的材料买卖合同,无合同的,不予报销,严禁采用先进材料后补合同的形式采购,如有发现,将对相关人员及部门主管重罚。

  二、材料入库

  1、各材料库房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账务,严格执行材料出入库制度,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2、采购人员凭采购明细表办理材料入库手续,由公司仓库管理员和材料会计共同验收后(主要材料要通过公司质检员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3、对于所购材料,库房管理人员须认真清点、验收所购材料,核对品名、数量、规格、型号无误后,填制四联式入库单,入库单须有两人签字(库管、项目材料员)并加盖验收章。入库单第一联存根仓库留存登记台帐,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结算联给对方作为在财务支款依据(要有总经理签字),第四联验收联作为材料会计入帐凭证。

  三、材料领用

  所有材料的领用,必须填“材料计划领用表”,“材料计划领用表”须经技术员、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库管员方可发料,领用人在领料单(出库单)上须签字确认。

  四、材料管理

  1、每月月末库管员依据收料单(入库单)、领料单(出库单),对当月收、领料数据进行汇总,及时编制一式三联收、领料情况汇总表,一联由库管员留存、一联报公司财务部做账、一联交项目经理备案。给财务部的报表必须于次月的3号前上报。

  2、公司每半年组织人员对库管员所管理的材料进行盘点,对盘亏的材料由库管员说明原因,超过规定损耗的从库管员工资中补足。

  3、公司每年根据各项目库管员的盘亏、盘盈和平时报表的上报质量情况进行评比,对第一名进行奖励,倒数第一名进行处罚。(注:周转性材料的领购比照以上执行)

  4、库房管理人员应认真清点收到的租赁材料,与机械租赁公司做好交接手续;退还租赁材料时,退还机械租赁公司,与机械租赁公司做好退还手续;退到其他项目部的,与其他项目部做好交接手续;退还时未做手续的,视作材料在本项目部丢失。

  五、成本管理职能分工

  1、公司预算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或委托外部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招投标文件时的外联。

  2、材料供应部门负责组织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合同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3、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4、工程中间结算程序。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预算部审核,预算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前送财务部会签。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5、工程决算程序。

  (1)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预算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由工程项目部、预算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第四章合同管理

  一、对外经济往来中,涉及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等,均应签订书面合同书。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合同形式。未签订合同书的,财务部不予付款。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三、签订合同时,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应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四、经办人应于合同签订前,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五、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公司投标书主要条款。

  六、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1999-0201版本。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七、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签署,一事一授权。

  八、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时,应首先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授权人持授权书签署意见,然后由合同章的管理人再根据签注意见,决定是否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盖章时应做好登记。

  九、公司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或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单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或项目部与材料供应单位签订材料供应合同后,应于5日内向财务部提交合同副本1份。(包括电子版)

  十、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各项目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维护公司信誉。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项目部应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

  十一、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1、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2、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五章联营项目管理制度

  一、联营工程签订联营协议、施工合同后,经办人应于5日内将合同副本提交公司财务部副本。

  二、联营单位工程款到公司账户后,联营单位须提供本次工程价款50%的原材料采购税务发票,并开具工程款收据,并由经营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依据联营协议扣除管理费等款项后,方可支付联营单位工程款。

  三、联营管理费必须按规定收取,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人无权少收或不收管理费。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一)负责公司财税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二)负责租金、税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足额收缴工作; (三)编制公司各种财务报表及帐务处理;

  (四)负责员工薪酬发放、出差报销及日常帐务处理等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司外部财务环境协调处理工作。

  (六)商户日常费用的收取。

  (七)公司库房等购买用品的建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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