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试用期的合同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试用期的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试用期的合同1
试用期可以说是员工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而约定的考察期,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只凭公司单方面说一句“不合格”就行……
元某于20xx年上半年入职一家电脑公司,岗位为软件工程师,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6个月试用期。
“上级交办的任务过了五六天还未完成,有一次程序出现问题,让他处理后还是运行故障。”电脑公司负责人陈述,元某在试用期间工作拖拉,未及时完成改写程序等工作,有时还要返工修改,给系统运行造成影响。于是,公司以元某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解除了与元某的劳动合同。
元某认为,其自身能力符合电脑公司当初的招聘条件,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我是本科学历,学的是计算机专业,更有多年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在试用期对程序设计进行研究磋商、修改完善都是很正常的。”双方争议引发了仲裁、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元某作为公司软件工程师,在试用期内出现多次未能准确理解且未及时完成公司交办工作任务的情形,电脑公司对元某试用期考核作出不能胜任的判断,法院予以尊重。但该公司在软件工程师岗位的招聘条件中,除了对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年限的要求有所明确外,对熟悉网络、编程等技术的要求并没有具体细化,所以不足以认定元某不符合录用条件。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即便是正式员工,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首先要考虑的是采取职业培训、调整岗位等措施。本案中,电脑公司以元某试用期内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为由径行解除与元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法院认为有欠妥当,应支付元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宋某于20xx年应聘进入一家科技公司,岗位为网络工程师,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3个月试用期。期间,公司发现宋某入职不到半月就无故迟到3次,上班时间还打瞌睡,并与同事常常发生冲突,影响部门工作风气。在调查了解到宋某上述行为并无正当理由后,公司便告知宋某,因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宋某表示不服,认为自己几次迟到是因为堵车,打瞌睡也是正常生理反应,更何况,当时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里,并没有把这些瑕疵列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完全是“鸡蛋里挑骨头”,因此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法院审理认为,遵章守纪是对劳动者最起码的要求,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是最基本的劳动纪律,即便不写入规章制度也是基本要求,更是企业管理员工,尤其是试用期人员考核中的重要内容。不管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是否把能够遵守最基本的劳动纪律明示为录用条件,都应当认为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之一,这是一般人根据普遍常识、职业道德即可判断的是非准则。
本案中,宋某在试用期内种种行为表明其劳动纪律意识较差,不能严格遵守基本的劳动纪律,可认定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科技公司以宋某有义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于是,法院判决驳回了宋某的诉讼请求。
需精准区分是“不能胜任工作”
还是“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制度旨在保护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和相关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只要对劳动者不满,或劳动者考核不合格,就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司法实践中,需要精准区分是不能胜任工作,还是不符合录用条件,因为两者导致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承办法官表示。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则必须是用人单位在对其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法官建议,企业在招用员工发布录用条件时,应对录用条件具体、细化。这样经由试用期考察、考核后才容易更为客观、准确地证明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如不能证明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仅能证明其是不能胜任工作的,首先需给予其培训或必要调岗。
同时,法官提醒试用期新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过失性辞退情形,不仅适用于正式员工,也当然适用于试用期新员工。新员工在试用期间,也要在劳动法保护下,认真系好入职“第一粒纽扣”,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在与企业共同发展进步中实现个人价值。
试用期的合同2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身份证号:xxxxx)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x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xx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x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字: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试用期的合同3
招聘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担任_______________职务。
二、试用期:_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最迟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劳动报酬:
1、 试用期内月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工资按月支付,甲方于次月______日支付。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设置和工作条件。
五、乙方的义务:
1、 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 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
3、 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技术机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试用其合同:
1、 乙方试用期间迟到3次以上,请假一周以上,或无故缺旷一次以上,甲方可以解除试用合同。
2、 乙方有意泄露甲方机密的';
3、 乙方在聘用期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乙方利用业余时间兼职,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5、合同到期的。
七、乙方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异或作出重大贡献的,经园长办公室批准可提前转正。
八、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离职,必须前10天通过甲方,否则将以一个月的工资补偿给甲方。
九、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试用期的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工厂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工厂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试用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为____个月。
二、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
聘请乙方在____工作岗位。
三、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
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工厂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工厂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工厂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享有工厂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遵守工厂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维护工厂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如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员工业绩突出并对工厂有重大贡献,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乙方被正式录用,方可办理各项保险手续,试用期乙方不享受各项保险。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具有参与工厂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试用期的合同5
1. 竞业协议的定义和作用
竞业协议是指员工与雇主之间达成的离职后不从事与原雇主竞争的协议。其目的是保护雇主的商业利益,防止员工利用离职后所掌握的商业机密和客户资源对雇主造成不利影响。
2. 试用期的定义和特点
试用期是雇佣关系的一种特殊阶段,旨在双方在一定时间内互相了解和适应,以确定是否继续合作。试用期的特点是双方有较大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对员工来说,如果在试用期内不适应或不满意,可以较为容易地离职。
3. 竞业协议在试用期离职中的约束
3.1 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协议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明确约定竞业禁止的期限、地域范围和限制的行业范围等。在试用期离职的情况下,由于试用期是双方互相了解和适应的阶段,员工还未正式成为雇主的员工,因此竞业协议是否有效存在争议。
3.2 判例分析
根据一些判例的观点,试用期离职不受竞业协议的约束。因为在试用期内,员工的雇佣地位还不稳定,尚未正式成为雇主的员工,与雇主的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完全确定。因此,竞业协议在试用期离职的情况下可能被视为无效。
4. 个人建议
4.1 雇主角度
如果雇主希望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员工受到竞业协议的约束,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竞业协议适用于试用期离职的情况,并确保竞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同时,雇主还应提供适当的补偿作为员工遵守竞业协议的激励。
4.2 员工角度
对于试用期离职的员工,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仔细阅读竞业协议的内容,并与雇主就竞业协议的约定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如果员工对竞业协议的约束范围存在疑问或不满意,可以要求对竞业协议进行修改或删除相关约定。
5. 法律的发展趋势
在一些地区,竞业协议的约束范围逐渐受到限制,尤其是对于试用期离职的情况。相关法律逐渐倾向于保护员工的就业权益,限制竞业协议对员工的不合理约束。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判例分析,试用期离职是否受到竞业协议的约束存在争议。然而,从法律的发展趋势来看,竞业协议的约束范围逐渐受到限制。无论是雇主还是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和协商竞业协议的内容,并在需要的情况下寻求法律咨询,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同时,政府和立法机构也应加强对竞业协议的监管,保护员工的就业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的环境。
试用期的合同6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需提前三天通知,依据劳动法,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相关链接
试用期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相对容易地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那么员工的利益该如何保障呢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员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所谓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3.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什么时间。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还特别提醒: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巧顾 劳动保护 栏目对试用期的相关知识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签定是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试用期合同违约也可以根据 劳动法规 和 劳动仲裁法 规定与用人单位解决,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最好是对劳动合同和 劳动合同法 有一些了解,省得日后出现 劳动合同纠纷 ,还要进行 劳动争议和劳动仲裁等等。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综上所述,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这样有利于正当维和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任何疑问或您正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困扰,欢迎您致电进行相关咨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试用期的合同7
如大家所知,在试用期内,除了用人单位可以考核劳动者,我们劳动者也是可以考核用人单位的,那么,在这个互相考量的时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呢?下面马上在下文为大家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是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由此可见,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而不是一个单独的有关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都应包括试用期在内,而且计算劳动合同期限也应当包括试用期。
试用期相关规定: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以及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解答,综上可知,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如果仅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这也是不对的。
试用期的合同8
一、合同双方
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餐厅)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员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目的
餐厅根据招聘需求,经过面试、考试等程序,最终选定员工作为其试用期员工。双方于此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维护合法权益。
三、试用期
1、试用期的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试用期内,员工应当认真学习工作,为餐厅的工作进展做出贡献。
3、餐厅给予员工相应岗位的培训,并对其进行评估。
4、试用期满后,餐厅根据员工的表现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员工的工资待遇为:_____________元/月。
2、试用期结束后,如员工与餐厅续签劳动合同,则将按照新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3、餐厅每月按时支付员工工资,满足员工的合法权益,完成税务清缴义务。
六、工作环境
1、餐厅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2、员工应当自觉遵守餐厅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服务期限
1、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果有不良行为、违反规定等情况,餐厅有权终止试用期合同。
2、试用期满后,如果员工的表现不符合餐厅要求,餐厅有权不继续续签合同。
3、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有明显提高和表现,餐厅有权优先续签合同,具体细则由双方另行协商。
八、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法规。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寻求解决。
九、其他事项
1、餐厅与员工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应负的权利和义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的,应依据当地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餐厅试用期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现,签订本合同代表双方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合法权益。未尽事宜,可以双方协商制定,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即生效。
雇主(盖章):职工(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试用期的合同9
甲方:雇主
乙方:雇员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拼音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雇佣合同是在双方完全自愿、对本合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由双方共同签订。乙方也是在神智清醒、无任何压力的情况下,经仔细阅读和反复思考,在取得亲属的支持后自愿签署的。同时,本雇佣合同也包括附件一、二所提及的文件内容以及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情况对这些内容进行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并相应通知雇员。
1、工种
2、雇佣起始日期
3、合同期限及工作时间
4、工作地点
5、工作准证
6、工资
7、健康、安全与忠诚
9、工伤处理
10、终止合同
11、雇主保留终止本合同而不予以额外补偿的权力。
12、纪律处分
14、合同的完整性
本雇佣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就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唯一最完整的表述,其他任何的表述方式均次于本雇佣合同。雇员清楚:除非本雇佣合同所包含的内容,其他的表述均不可为据。
15、适用法律
本雇佣合同遵照新加坡法律制定,并受新加坡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16、争端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包括合同的真实、有效或终止等,按照现行仲裁法,均在新加坡由一名仲裁员做最后的仲裁裁决。
17、 i)本合同的任何附件条款以书面的形式签署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ii)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直至双方履行完全部责任和业务后失效。
雇主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员亲属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试用期的合同10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一、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试用期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本协议各项内容。
二、根据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将于年月日结束。
三、经所在销售部门的综合考核结果与实际表现,结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延长员工试用期个月,直至年月日止。
四、其他:
1、乙方享受公司试用期工资待遇;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如有违反或经试用发现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现任工作岗位或直接解除试用协议同时部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3、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不享受其他津贴,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并按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执行;
4、乙方在年月日前的有效订单台数为台。若无法达到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辞退同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5、乙方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6、本协议均属双方自愿接受,并于本协议上签名确认,人力资源中心留存备档;
7、本协议一式贰份,员工本人一份,人力资源部留存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日期:
日期:
试用期的合同11
滥用试用期,通过设定较长时间的试用期来规避对职工应尽的法律责任,是近年来许多企业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在保护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资双方关系上发挥了重大作用。但作为新生事物,该法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着一些疏漏;加之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法规解释纷繁复杂,实务界对相关规定的理解也各持己见。本文就司法实务中遇到的试用期条款(《劳动合同法》第19-21条)适用的一些问题,提出笔者的一些浅见,希望能在今后出台的司法解释中得以厘清与修正。
一、同一用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与劳动者能否分别约定试用期
少数用人单位利用新招用人员表现积极的特点,为节约成本,不断“试用”不断解雇,甚至把“试用期”变成了“白用期”。为此,《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则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假设有公司甲设有分支机构A、B、C(分公司形式,都领取了营业执照)。那么出现以下情况时,甲公司与其分公司A、B、C之间,以及分公司A、B、C互相之间,是算同一用人单位,还是不同的用人单位?
(1)劳动者王某和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过试用期,王某后来又至分公司A处工作,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2)劳动者王某和分公司A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过试用期,王某后来又至母公司甲处工作,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3)劳动者王某和分公司A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过试用期,王某后来又至分公司B处工作,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这涉及到对用人单位的理解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的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独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此解释,以上情形都可以作为不同用人单位再次约定试用期,这对于劳动者是明显不利的,也违背了了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等级,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从法律上讲,分公司是一个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均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独立地位的分支机构,应与母公司视作一个整体。
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企业规避法律,笔者建议在今后出台的司法解释中,应明确将本公司与其分公司视作同一用人单位,不得与同一劳动者多次约定试用期。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重新入职的劳动者能否重复约定试用期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反复试用,损害劳动者合法权利的行为,本法第19条规定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但是笔者认为这一规定没有考虑到离职后再次被招用的情形。
现在离职员工回原单位工作的情况越来越多,其间隔时间长短不一,有的几个月,有的好几年。笔者认为,对于这类离职员工重新被单位招用一概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规定过于绝对化。因为时隔一定期限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可能发生比较大的变化,或者就职的部门和岗位与原来不一样;甚至由于人员的变动,原单位没有人认识这个曾经在单位工作过的人。所以,如果因为是同一个单位和劳动者,就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很可能引发新的问题,用人单位招用离职的员工不能约定试用期就可能有很多顾虑,但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者有可能依据本条提出异议,引发新的纠纷。
这一点在以往的规范性文件中可以找到根据。劳动部在1994年就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对劳动法的试用期作出了解释:本条中规定的'“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劳动者。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其背后的意思是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就可再次试用。
因此笔者建议在今后出台的司法解释中,可以对《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二款做一个例外规定,即“离职一定期限以上的劳动者重新入职的除外”。
三、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的理解
在以往的劳动关系中,有一个比较突出的违法现象,就是有些单位滥用试用期,明明是短期用工,却约定较长时间的试用期、利用试用期工资较低、劳动合同便于解除等特点,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对试用期工资进行规范,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特色,也广受舆论好评。本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虽然对试用期工资的标准进行了规范,但是该规定仍然不明确,对该条文的具体含义存在两种理解:
第一种理解:试用期工资(1)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2)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种理解:试用期工资(1)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2)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就中文语法而言,两种理解均不为错。不过这一歧义已被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所明确,采用的是第二种理解。
但是无论哪种理解,都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谁来规范本单位的最低档工资。因为第一个条件中可以选择有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即“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由于两者是选择关系,所以,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形,就符合了第一个条件。如此一来,试用期工资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都是合法的。
问题就在于,如果套用“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那对劳动者就非常不利了,因为最低档工资基本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的。套用这一标准的话,本法规定“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就有可能完全成了摆设。
因此笔者建议把该条款中的选择关系改为并列关系,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也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
试用期既是企业全面考察新录用职工的过程,也是新职工考察企业的双向过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那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为劳动者出资进行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当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可否要求劳动者赔偿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22条并没有把试用期排除在服务期可约定范围之外,因此理论上一旦双方约定了服务期,用人单位就可以向辞职的劳动者追讨培训费用;然而如此一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的权利又如何得以保障呢?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该解除权应当是无条件的。所以这个问题的实质在于用人单位可否与劳动者约定把试用期包括在服务期之内。
1995年《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按此复函精神,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赔偿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约定,该约定也无效。然而这一十五年前的复函效力如何仍值得商榷,故笔者建议今后的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中应明确这一问题。
笔者认为,用人单位把试用期约定在服务期之内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条款。同时这也提醒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获得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培训后离职,用人单位可采取如下应对措施:(1)尽量不在试用期内支付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2)如急需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劳动者仍处于试用期的,可协商缩短试用期。
五、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赔偿用人单位的招录费用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规定:“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6〕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从劳动部该复函的规定看,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有可能需赔偿用人单位的招录费用的。
但是《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对劳动者的责任承担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该规定看,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仅限于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即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试用期内未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情况为劳动者违反保密或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履行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该解除行为就符合法律规定,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推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赔偿用人单位的招录费用。
然而劳动部的这两个文件至今并未被废止,法律体系内部之间的不一致可能为今后法律的统一适用带来阻碍,故笔者建议今后的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中应明确这一问题。
试用期的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____________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a、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b、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c、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a、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b、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a、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b、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c、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b、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c、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b、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c、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试用期的合同13
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CNY: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发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个月时,按月工资比例折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八、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九、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额的赔偿责任。
十、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一、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予以解雇。
十二、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公章) (签字)
日期:日期:
试用期的合同1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法规、劳动规章以及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并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1、负责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
2、凡外来单位来甲方联系工作的人员,凭有效证件登记方可允许进入。
3、坚持来客登记手续,外出物品必须查问清楚后方可放行。
4、按作息时间做好各自入门的开、关锁门工作。
5、严禁外来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携带入甲方。
6、负责甲方报纸、信件、电报等接收工作。
7、负责做好不明信件的退还、处理工作。
8、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3、乙方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要求着装上班,做到举止大方,礼貌待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积极主动。
4、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保密制度,不得泄密。
四、劳动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实行月薪制。标准为元/月。含各类社会保险企业缴费部分,乙方应签订合同之日起,向有关社保部门自行完善各类社会保险。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对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3、乙方在合同期间如果发生工伤,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甲方对乙方可按工伤待遇执行,报销工伤医疗费用,享受工伤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本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合同期内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3)合同期内严重违反甲规章制度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4、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通过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以及违反劳动法规处长乙方工作时间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5、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乙方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95)223号文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3)因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按劳部发(94)481号《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执行。
八、双方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试用期的合同15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电气装配工。
二、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三、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四、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另加元/月伙食补助,甲方按月发放。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发放,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八、按照公司规定,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两天。
九、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可以解除试用期合同。
十一、在试用期内,乙方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工资按实际考勤结算。
十二、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三、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四、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五、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
十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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