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5-09-01 09:06:05 职业/专业/职能 我要投稿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优)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优)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必须重视这项工作,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并同企业的文明生产结合起来,坚持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减少以至消除传染和疾病的发生,达到保护劳动力,促进生产的目的。

  1、职业安全卫生和卫生防疫工作由担任工业卫生及职业病专业委员会主任的'公司级管理人员领导。

  2、安全技术、工会、生产、设计、技术、工艺、计划、财务、人事劳资、机械动力和技改等部门都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职业安全卫生和卫生防疫工作职责。

  3、职业安全卫生和卫生防疫管理机构应努力做好基础管理工作,清查和掌握全公司(工地)职业危害和疾病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和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员工人数及体检情况。

  4、对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必须加强管理和控制,并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5、掌握本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对尘、毒、噪声、振动、辐射等污染危害点的治理制定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并积极责成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6、对接触尘、毒、噪声、振动、辐射等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档案、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及有关的台账资料。

  7、新员工应按规定要求做好就业前体检,体检合格者才能进入公司工作。

  8、生产作业现场应落实各级环境卫生责任制,由一名安全负责人分管卫生工作,综合员负责日常管理。

  9、生产作业现场做到无积水、泥浆;落地灰要及时清理,主要通道、楼梯间保持通畅;杂物、垃圾按规定区域堆放,并定期清理。工地排水畅通。

  10、生产作业与生活区分开;生产材料分区域堆放整齐,砂石分类隔离堆放;机具设备要保持清洁。

  11、设立卫生包干区,按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饭堂、厕所(浴室)、大门口、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划分包干范围,轮值清扫。

  12、厕所、浴室要有专人打扫、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积水、无污垢、无尿积、无臭味。

  13、做好施工工地除四害工作,做到无鼠、无蝇、无蟑螂、无蚊等滋生地。

  14、

  ⑴食堂厨房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穿着统一工作服。在工作时不准戴手饰、不准搽指甲油;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⑵不购买、不出售变质食物,菜蔬要浸泡,严防农药中毒。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熟食品要加纱盖;卖饭间要有防蝇措施;卖饭间无杂物。

  ⑶加工生熟食物要分生熟砧板、刀具、冷藏柜生熟食品要分层存放。每月清洗冷藏柜一次。各种盛装熟食容器、餐具等每次使用前要洗干净及高温消毒。厨房内应无鼠迹、无蟑螂。

  ⑷灶头、门窗、卖饭台、地面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打扫不少于三次,确保厨房内外卫生清洁。

  15、生产现场宿舍应与生产区域分开。每间宿舍任命一名安全、治安、卫生、计生责任人为室长,负责日常安全、治安、卫生、计生等管理工作。

  16室长安排室内人员每日轮值打扫卫生,做到室内无杂物、无积水、室内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床铺整洁干净。遵守卫生管理制度。

  17、员工如发生疾病应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防止病情加重。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用人单位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

  一、目的

  本企业作业场所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有害因素,这些有害因素对人的生理功能会产生不良效应,或对健康造成损害而导致职业病,为减少和避免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企业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主要有生产车间、仓库、试验室,作业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因素主要有:噪音危害、中毒等。

  三、职责

  职业卫生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相关部门主管协助,企业安全委员会应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四、操作规程

  1.个人防护

  (1)本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给员工配置有安全帽、过滤式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工作鞋、工作服等防护用品。

  (2)员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车间主任、班组长均有责任监督员工佩带及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工作服弄脏时要及时更换和清洗。

  (4)员工上岗前、下岗后,均应使用清洁剂洗手,严禁使用有机溶剂洗手及洗衣服。

  (5)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员工必须立即调离该岗位。

  (6)严禁员工带病工作,身体不舒服或精神状态不佳的'员工禁止上岗作业。

  2.公司区

  (1)公司区道路应平整畅通,夜间生产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2)公司区应保持清洁,并做好绿化工作。

  (3)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损坏、危险设施应及时修理。

  3.工作场所

  (1)工作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光线充足。当自然采光不足时,应打开照明设施,保证光线充足。

  (2)生产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生产前应将车间内的排气扇及窗户打开,保证有足够的空气流通,以免造成易燃蒸气以及粉尘积聚。

  (3)分散研磨时必须盖上挂缸盖,尽可能减少溶剂的挥发。

  (4)当在天气炎热的情况下生产时,应由食堂提供绿豆汤等,以防中暑。

  (5)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实行8小时/天工作制,无特殊情况下,严禁加班加点疲劳工作。

  4.生产辅助设施

  (1)应保持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充足供给。

  (2)水源、水泵、储水、水管都应妥善管护,保证用水不受污染。

  (3)企业根据需要设置紧急冲淋设施和员工休息室。

  五、相关文件

  《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

  (一)车间卫生

  为确保产品卫生质量,防止产品手污染和有害因素混入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间卫生要定时进行清扫,确保室内无污染因素。

  二、闲杂人员禁止进入车间。外来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入内,发现违反者追究责任人。

  三、进入车间必须换工作鞋,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搞好个人卫生,从规定大门进出。

  四、员工的工作衣、冒、鞋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五、车间内穿的工作鞋,禁止在车间外穿。

  六、更衣室、换鞋间要保持清洁,换下衣、帽、鞋要摆放整齐。室内禁止放其他物品。

  七、进入车间禁止化妆,戴首饰。严禁带食品进入车间。

  八、批准进入车间的外来人员,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违者谢绝进入。

  九、混粉员工同时执行《进入包装厂间规定》。

  十、违反以上规定者第一次罚款5元,二次以上者罚款10-50元。

  十一、本规定由班长和工段长监督执行,公司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作不定期检查。

  (二)成品卫生

  食品添加剂和卫生质量是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作为生产企业,必须有严密的管理组织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及员工具备有卫生法制观念,才能确保卫生质量,制造出优质的产品。

  一、公司对于产品卫生质量有关人员进行卫生培训,考核合格者上岗。考核记录存档保存。

  二、对于与产品卫生质量有关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符合健康条件者上岗,不符合的禁止上岗,健康记录存档,以便查阅。

  三、建立卫生质量控制点。质量卫生控制点的`操作员工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设备卫生,班组长每天检查一次,工段长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记录每月底装订,统一交质管部存档,保存一年。

  四、必须用手直接接触产品者,操作时必须戴手套。

  五、按设备清洗规定进行对设备的清洗。班长或工段长在清洗结束后进行检查并记录,不合格的重新清洗。

  六、质管部每月至少对人员卫生、设备及环境卫生检查两次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检查记录每年年底装订存档,保存两年。

  七、每半年向自来水厂索取水质报告,存档备查。

  八、生产线工人上岗必须按规定穿着并保持清洁。手部受伤者(含轻度皮肤破损者)不得上岗。

  九、不合格产品做好标记,分别存放并作记录。废弃物要有专业容器存放,每日交接班前处理结束。

  十、进厂原料及辅料,经检验质量及卫生质量合格后入库,堆放是应与地面、墙面有不少于10cm的距离。

  十一、成品入库有专有成品仓库存放,堆放时与地面、墙面有不少于10cm的距离。

  十二、设备维修时的卫生要求:

  1、进入车间维修设备必须更换衣、鞋、戴工作帽。

  2、维修时的废弃物和油类必须随时放入废物桶中,不准乱丢。

  3、维修完毕必须清洗设备内外,需要消毒的还必须消毒。

  4、试车结束,操作工必须清洗地面,带干燥后方可开机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

  (一)环境卫生要求

  环境卫生主要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定质。详细的划片包干分工责任制,各管片地段衔接处不应留有死角,具体要求如下:

  1、饭店外围环境

  环境区内应做到地面无痰迹、无烟头、无废弃纸张、无落叶、无冰道、无积雪,对于下坡道及垃圾房处,每天应用0。5%来苏水喷洒地面,以消除异味,防止蚊蝇孳生。

  2、饭店内环境区

  (1)前厅、楼层、楼梯扶手、地面、地毯等应保持清洁无尘,所有的玻璃、镜面应做到无脏迹、无水迹、无指印、明亮光洁。

  (2)所有墙壁、家俱及摆放物应随时保持清洁,无浮尘。并在规定区域内摆放鼠药。

  (3)饭店内卫生间应做到五无:瓷砖洁净无水迹;

  马桶洁净无尿碱、水锈;镜面洁净无水点;地面洁净无脏物;空气清新无异味。

  (4)车场、员工通道应保持地面整洁,不准随意堆放物品,废弃物、垃圾要及时清扫,每天坚持喷洒0。35%来苏水消毒,以除异味。

  (5)员工宿舍卫生要做到:床铺整洁无污迹,墙壁干净无尘土,墙角无蛛网,地面洁净无杂物,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被套、枕巾勤换洗,门把、床栏勤擦拭。

  (6)理发室的卫生要求做到:消毒:擦脸毛巾要加热蒸汽消毒,理发工具要用紫外线消毒。保持:毛巾,大布保持干净、洁白,理发椅、等候椅保持整洁、干净。无尘:室内墙壁、天花板无灰尘,地面随时清扫无渣物,理发工具盘、美容盘、化妆柜保持清洁,摆放整齐。光亮:镜子、玻璃、面盘、地面洁净光亮。

  (7)游泳池应由消毒专职人员,经常测定余氯并做好记录,经常测试水质是否符合要求,定期清刷池底和池壁及池周围便道、更衣室、沐浴室。

  (8)餐厅卫生:餐厅卫生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格化、责任化;

  看台人员在开餐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检查台面用具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用餐后及时撤换台布,保持台面整洁;跑菜的服务员在接触食品前手要洗净、消毒,坚持用托盘上饭菜,对饭菜卫生要把好关;各种酒水、饮料要擦净入冰箱,开瓶时注意卫生,遇有过期或破瓶口的酒水不能出售。

  (二)食品卫生要求

  据《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坚持两证上岗制,我店餐饮部员工每年进行体格检查,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自觉遵守各项操作卫生制度。以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1、食品库卫生要求

  (1)采购员、食品收货、保管员应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熟悉本职业务,清楚各食品的卫生要求,懂得食品原料保管常识,采购员做到不买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收货保管员不收腐败变质的原料。

  (2)运输食品的'车辆和容器要专用,并保持清洁,做到无残渣、无血迹、无腥味。运输食品时要生熟分开,生熟容器有标记,并防食品交叉污染。

  (3)入库前要进行严格的感官检查,有异味和变质现象的不得验收,入库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留好空隙,标明时间,做到先入先用,防止腐败变质,对过期食品要及时上报,并通知食品化验室进行必要的检验。

  (4)冷库应有温度计,并有专人负责每天进行检查调整,以保持所需的。温度和湿度。定期冲刷地面、墙面,消灭死角,保持库内整洁,严禁无包装食品堆放在地上。存放蔬菜、半成品冷库的温度应保持在零上6摄氏度,存放生肉、鱼类冷库的温度应保持在零下20摄氏度。

  (5)食品库货架整齐无尘,每天对所存放的食品进行质量感官检查,罐头食品应检查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干货类食品检查有无虫蛀、霉变、鼠迹;粮食库应将粮食隔墙、离地码放,以防鼠及蟑螂,保持室内干燥,有破包者要及时清理,鼠药应按规定放置,以防污染粮食。

  (6)酒库里存放的酸性饮料,要注意保存期限,过期者应通知食品化验室,并严禁出售。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各矿井对矿各科室区队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3、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6、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2、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3、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4、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5、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

  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

  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

  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四、“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五、“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

  六、随时、定期地根据本矿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核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七、“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八、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键康档案资料,公司或矿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两档”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十、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日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三、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十四、每年按煤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7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想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8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安全科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预案应有职业卫生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内容。

  四、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全科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六、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安全科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安全科应委托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八、安全科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中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九、安全科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评审,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安全科移交给设计单位和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归铁矿安全科。每年按铁矿规定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铁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9

  为规范我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臵与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公司部门负责及时报告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0

  (一)总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职责制

  1、用人单位的厂长(经理)是本单位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对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职责。

  2、生产经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3、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提高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以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改善劳动环境,做到安全生产经营,礼貌生产经营。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把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职业

  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7、经常深入了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掌握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情景,组织开展厂级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布置和检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景,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卫生局审批。

  9、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10、保障职工的职业卫生劳动条件和企业的职业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女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1、开展厂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12、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二)副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职责制

  1、协助厂长(经理)领导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对分管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职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3、负责组织制定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以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改善劳动环境,做到安全生产经营,礼貌生产经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1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公司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职工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职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

  为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事故对人员造成的损害降至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确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各部门负责人,确定总负责人;

  二、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形成书面文件予以公布,应明确事故发生后的.疏通线路、紧急集合点、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医疗救护方案等内容。

  三、明确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根据使用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四、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完好。

  应急救援设施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处,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10秒内能够获取。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和正确使用方法。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应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安全有效,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应急救援设施的安全有效性。

  五、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做出相关规定,对演练的周期、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效果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负责人等予以明确。如实记录实际演练的全程并存档。

  六、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

  1、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二)人员分工:

  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指挥部成员:

  (1)生产组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2)主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3)安全环境及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各负责人: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七、制定应急设备管理档案。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

  1.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岗位员工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切实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沾化分公司所有单位及人员。

  3.管理要求

  4.组织机构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成立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下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综合管理部。

  4.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

  组长:分公司总经理、

  成员:分公司副总经理、生产部部长、生产部各专业管理人员、安全环保综合管理部部长、安全环保综合管理部各专业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等。

  4.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公室:

  主任:安全环保综合管理部部长

  副主任:安全环保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成员:安全环保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

  5.考核范围、形式及时间安排

  5.1考核范围沾化分公司所属各单位。

  5.2考核形式采取现场检查与查管理台帐、查档案、查资料及抽考相结合的形式。

  5.3时间安排实行每月考核一次,年终统算。

  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项目与考核标准:

  6.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

  序号考核标准责任单位考核标准对中层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标准

  6.1.1车间、部门、工段、班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及员工与班组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单位罚款1000元,没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班组罚款500元。主任(书记)罚款200元,副主任罚款160元,工段长罚款100元,班长罚款80元

  6.1.2按规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资金交纳不到位罚款1000元主任(书记)罚款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员100元。

  6.1.3按时出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计划没有每项罚款安环部1000元,没有执行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计划的车间,每项罚款100元安环部长50元,副部长40元,主任(书记)80元,副主任64元

  6.1.4分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专业检查、节日检查、季度综合检查,车间(部门)不按规定时间要求组织检查。每项罚款1000元主任(书记)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员60元

  6.1.5事故隐患整改没有按时、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每项罚款500元,隐患整改项目一时不能整改,又没有控制和防范措施或措施不落实的罚款5000元主任(书记)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员60元

  6.1.6没有按照分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的单位每缺一项次活动罚款400元主任(书记)罚款100元,副主任80元,安全员30元

  6.1.7按时参加每月的安全例会领导干部迟到罚款100元,缺会120元,安全员迟到罚款40元,缺会50元

  6.1.8按时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会议缺一人次扣单位100元,迟到一人次扣单位50元缺一人次扣主任50元,副主任40元,安全员10元

  6.1.9化工安全管理制度、职责、操作、检修规程齐全①职责、制度规程缺一项扣200元,

  ②条款不明,无可操作性一项扣50元①扣主任(书记)80元/项,副主任64元/项,安全员20元/项②扣主任(书记)50元/项,副主任40元/项,安全员10元/项

  6.1.10安全管理台帐齐全,记录填写准确规范①不齐全、空缺每项扣50元

  ②记录填写不规范、不准确扣50元/项①扣主任50元/项,副主任40元/项,安全员10元/项②扣主任30元/项,副主任24元/项,安全员10元/项

  6.1.11新工人入厂、工种调换、复工、民工、协议工安全教育率,100%,年度安全教育考试率>98%,安全业务考试合格率100%①三大教育缺1项扣1000元,年度考试率<98%扣1000元。②安全业务考试不及格扣50元/人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4

  1、监护对象

  本加油站的全体员工。

  2、监护方式

  通过对监护对象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健康检查,根据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评定与分析,确定员工健康状况,制定相应的监护措施以实现员工的健康监护。

  3、健康检查类别

  3.1就业前健康检查

  对将到本单位参加工作,特别是从事有害作业活动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基础情况检查和相关作业要求项目的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合理安排工作岗位的`意见和建议,避免有职业禁忌者从事与其健康状况不相符合的工作。

  3.2定期健康检查

  定期组织本加油站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经确认,予以转岗、疗养、治疗意见或建议。

  3.3应急性健康检查

  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本加油站应指派专人立即组织危害发生时处于危害现场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员工健康受到危害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疗或组织人员监护。

  4、检查项目和周期

  4.1就业前健康检查包括胸透、乙肝六项检查。女员工增加妇科病检查。

  4.2定期健康监护项目和周期按员工年龄段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

  a)30岁以下员工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胸透*光片。每四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b)30岁以上员工增加检查生化全项、心电图、腹部b超等项目;40岁以上员工增加颈部*光片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c)50岁以上员工和管理人员根据需要可增加ct、mri检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d)本加油站领导班子成员健康检查项目不做限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e)女员工增加妇科检查项目。

  f)特殊情况需进行特别检查的,经本加油站认定,主管领导审批后,可增加健康检查项目或在其他专科医院检查。

  4.3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凡长期在本加油站食堂就餐的人员,必须由本加油站组织到指定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化验单经审核后,方能在本加油站食堂就餐。

  4.4食堂炊事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5、检查地点

  检查地点由本加油站确定,员工应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6、职业病诊断执行卫生部《职业病国家诊断标准》,职业病诊断须由国家授予诊断权的机构进行确诊。

  7、本加油站应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员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年龄、性别、职务、所从事专业及岗位变更记录、历次健康体检结果等相关内容,以便于对员工进行监护。健康监护档案随员工调动而及时交付新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在建设、施工中发生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健康安全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教育、监督,按照《xx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职业卫生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责令其整改。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开工建设。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为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前,不得开工建设。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建设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职业健康安全部备案。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急救预案,报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六、建设单位在发包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七、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八、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部应向施工工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做好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记录、报告和档案移交工作。

  九、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其落实情况,施工方案中涉及到职业病危害采取的防控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记录并存档。

  十、施工单位应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落实好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十一、建设单位对发包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十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十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符合防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绝缘鞋、防毒面具、耳塞等)。施工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建设单位应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作业防护用品的发放、佩戴、使用情况。

  十四、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应设置报警设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在施工作业方案中应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应急措施,报监理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十五、若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准的计划进行;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尽可能远距离操作;在安装放射源处,划定范围,拉好警戒线、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十六、在建设有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过程中需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施工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十七、供应采购单位在项目采购设备和材料时,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十八、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要采取通风、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作业现场的有毒有害因素。

  十九、对施工现场可能产生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危害的作业,施工单位在作业时应及时监测,采取通风、隔离、佩戴防护用品、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杜绝违章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二十、施工单位应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存放处、使用处和道路的扬尘防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道路及时洒水,清理路面,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二十一、各施工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机件、物品摆放规范,施工项目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工业垃圾池,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在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凡是垃圾散落在公司道路和其他单位卫生区域,应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二十三、施工单位不得安排年龄在60岁以上的员工,有心血管、神经系统疾病员工从事高处作业、高强度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二十四、高温季节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避开高温施工,并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用品。女员工在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体力作业、夜间严禁安排值班。

  二十五、施工现场发生职业病危害或职业中毒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应及时向职业健康安全部报告。

  二十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严禁吸烟。

  二十七、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图纸设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专篇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与设计相符,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检验、核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是否有效。

  二十八、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生产准备单位应对该项目工作岗位职业危害暴露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二十九、在该项目试运行阶段,生产准备单位应将试运行中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时通报项目建设单位,对试产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

  三十、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未采取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各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应予以整改回复;对查出存在职业卫生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书后仍不整改的,项目建设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十一、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将职业卫生管理资料统一成册,逐一归档。

  三十二、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三十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建筑施工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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