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书笔记呢?可是读书笔记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
最近几天,语文老师让我们读几本书并写写读完后自己的想法与感受。刚开学,发了很多的书,其中就有一本《乡土中国》,让我产生了兴趣,大致翻阅了几下,写写自己的感受与想法。想读好一本书,必须要掌握知人论世的本领,我也了解了本书的一个简述:书是由我国社会学家一费孝通教授创作的,此书也是费教授晚年的文学与智慧的结晶。本书出版于1948年,是国际类文学界的经典之作。
了解完作者,就要开始翻至目录,大致了解其结构、内容的分化。本书共十四章,以乡土本色作为其总述,分别从文化家庭,政给等方面来论述乡土土社会的特点。
一开始作者就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会是乡土性的。”,为什么说是乡土性的?简单的理解,土指泥土,而在1948年前后.中国大部分人民都属于农民,住在乡村。而乡村人是离不开泥土的。因为在乡下,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方式,所以,中国社会是一种乡土社会,具有乡土性。但更深层的理解分为两个方面:一、因为中国社会一直是“小农经济”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国家重视农业发展,因此,农民也就直接靠农业来谋生,农民就因此黏在土地上,依附于土地。
二、在书中,费教授说中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然后又解释:“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为什么说中国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呢?在乡下,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一个场景:门外有人敲门,一般从来不直接说自己的名字,而是喊“我呀,我呀”这样的话,但主人却会马上开门,并跟其谈论起来。为什么会出现这般情况呢?因为“乡土社会的特点就是这种社会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每个村民生活上天天见面,所以就可以做到“见声辨人”了,这也就解释了乡会是个“熟悉“的的社会。
接着,又从政治方面来论述乡土社会。“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费教授上来就提出达样的观点。在现代社会,一般都常说“人冶“和“法治”但“礼治”又是什么呢,“礼”指合乎常理,认的,公认的”那么“礼治”就是说依靠农民公认的规则来约束他人,也就类似于西欧在园中人们靠习惯法来约束他人是同性质的,这也就说明了乡工社会是十一个“相对独立”的群落,有自己特的风俗与习惯。
以上就是我关于本书的理解,在感叹费教授伟大的社会能力的同时,也体悟到当时中国的社会的的情况,虽说乡土社会远比现在“高智能”社会情况要差得多,但却符合“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唯物史观,也推动当代中国向前发展,为现在的“伟大复兴”奠定基础。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20世纪40年代后期中国乡村社会所作的社会学研究。在本书中,费孝通先生从经验出发,运用社会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分治研究和分析中国的基层社会。在书中,他将基层社会定义为“乡下人”或者“农民”,并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分析了中国基层社会的结构和特点,进而对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及其变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乡土中国》这本书对我影响很大,尤其是书中的一句话:“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人们依赖于土地和农作物为生,注重家族和社区的凝聚力和传统。”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乡土中国作为一个文化大国的深厚底蕴和特点。
书中的分析非常详细和深刻,作者通过研究和分析中国的基层社会,揭示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的特点和问题。例如,作者指出中国基层社会存在着家族和社区的凝聚力和传统,这种凝聚力和传统源于人们对土地和家族的依赖和忠诚。同时,作者也指出了中国基层社会存在着封建迷信和宗法制度等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乡土中国的魅力和问题。作者通过自己的研究和分析,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中国的基层社会和文化传统,同时也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乡土中国的重要性和挑战性。
总的来说,《乡土中国》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书,它不仅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中国的基层社会和文化传统,还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思考当代中国的发展和变革。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
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待续)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4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20世纪40年代后期中国社会乡土性的研究。这本书从乡土社会的家族、男女有别、长老权力、名实分离、礼治秩序、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地缘等八个方面,为我们展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特性。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时常会回顾自己的成长环境,试图在书中找到某种情感的共鸣。乡土中国,这个看似遥远的概念,实际上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有着密切的联系。
乡土社会是一个独特的社群,它既是我们的根,也是我们的魂。在这个社群中,家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我们常常会听到“家和万事兴”的说法,这正是乡土社会中家族观念的体现。在乡土社会中,家族的利益被视为至高无上的,家族成员之间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使得家族能够在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时,始终保持团结和稳定。
男女有别是乡土社会中另一个重要的观念。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男女之间有着严格的分工和差别。男子负责外出的农耕和狩猎,女子则负责家务和抚养子女。这种分工和差别体现了乡土社会对稳定和秩序的追求。男女之间的分工和差别不仅有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长老权力是乡土社会中另一个重要的现象。在乡土社会中,长老们通常拥有丰富的经验和知识,他们的.话语往往被视为权威的象征。这种长老权力往往通过各种仪式和传统得以强化。在乡土社会中,长老权力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有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秩序。
名实分离是乡土社会中另一个重要的现象。在乡土社会中,名与实之间往往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种现象反映了乡土社会中对真实和实际的追求。名实分离有助于人们在实践中发现真理,也有助于人们在实践中不断进步。
礼治秩序是乡土社会中另一个重要的现象。在乡土社会中,礼治秩序往往通过各种仪式和传统得以强化。在乡土社会中,礼治秩序有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秩序。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5
《乡土中国》中谈到的"乡土'其实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在中国广阔乡村特别常见,但却极少被人仔细的谈起或者论证。费孝通先生通过自己大量的社会调查,附加上生动的例子,将乡土社会中所包含的"熟人的社会'"差序格局'"维持乡土社会正常运行的四种权力'等,较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一一进行解释。
相互熟识的耕作模式是中国乡村传统的生活模式,构成这种生活模式的每一个角色,彼此之间都是相互熟识的。在这种熟识的环境里,有一种叫做"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产生了,一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通过婚姻,来建立并且扩大自己的关系网。想要维持这些社会关系的运转,必需要依靠各种各样的权力,有四种权力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而"同意权力'直到今日还没有过时。
由此可见,《乡土中国》虽然是费孝通先生考察当时乡村的社会生活、生产状况所总结出来的内容,但是书中的内容并没有由于时代前进而失去意义,相反,在今日,国家大力改革农村运行模式,新政策与旧传统相互碰撞的背景下,而变得更具参考价值。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6
《乡土中国》一书收集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费老根据自己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这十四篇文章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以下我就选择了其中我比较感兴趣的几篇:
一、乡土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这些社会的特性我们暂时不提,将来再说,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这是费孝通先生在本文中的第一段,间断的一句话,就将对乡土社会的研究上升到了对于研究整个中国社会极其重要的层面。紧接着,费老便开始大赞人们在藐视乡下人土气时用的“土”字用得精妙,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中的是最普遍的谋生方法……中华民族确实与土有着深厚的感情,从半坡、河姆渡开始粟稻种植,中国社会就一直沉浸在与世无争的小农经济之中。农业成为维系社会的经济支柱。在农业为主的社会中,‘土’成为与文化紧密联系的东西。”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通过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农民生活是一幅春耕秋收面土背天、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循环式图卷,一个老农所面临的问题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的变更。他做着和父亲爷爷一样的工作,和子孙后代也一样的工作,这种工作只需要通过面对面的言传、手把手的身教即可继承,而且非常稳定。为了这种稳定可预期的生活保证,农民只需要气候正常,不需要技术革命;只需要按部就班,不需要别出心裁;只需要求是,不需要创新。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不得不佩服费老对这一点的精辟解释,我想如果没有大量的研究以及本着对基层社会的了解与关怀是很难有这样独到见解的。费孝通:乡土中国
二、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费老在文中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乡下人在面对汽车到来时不知如何是好,还有一个是城里的孩子故作聪明地将包谷喊成是小麦。这两个例子很轻而易见地就说明了那个所谓的“愚”只是见识问题,与智力有何干呢?继而费老很自然地过渡到了“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最后作者指出:“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到了今天,文字的普及工作似乎已经比较圆满的完成了,那中国的基层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科技在农业中的普及和应用,乡村和城市间沟通的加强和频繁,“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的规划,使得中国的基层已经远不同于费老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基层了。只是现在的所谓乡下人看到汽车就像看到自行车一样频繁,根本不存在不知如何是好的问题,到时还有些所谓城里人至今还不知道包谷和小麦有何区别,不过,这自然是题外话了。
三、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以‘已’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象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了。”这就是费老在文中解释得差序格局的经典形象,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就像石头投入水中荡起的一圈圈波纹。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
四、家族、男女有别
费老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对于这一部分,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费老说,乡土社会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费老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乡土中国》这本书不厚,也就104页,但是这短短的百来页文字去很好地剖析了我们国家最基础的社会,当然我们现如今所处的社会已较费老的那个年代相差甚远,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那个时代的社会本质来解释我们当代的某些社会想象,我想这可能也是我们这堂课的指定书目里面将这本书归为历史类的原因吧。有人说要认识中国就必须先认识中国的农民,而要认识中国的农民,就不能不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我很赞同这个观点。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7
最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著作中的一部讨论中国农村的作品,是当时农村社会的一个缩影。在《乡土中国》中,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呈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中国农村变迁之前的样貌。
本书一共十四篇,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利安排、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深度剖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首先是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个"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其二,不流淌性。其三,熟人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进展。再加上乡村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非常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的平稳生活,以至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的社会,这才是"乡土社会'"乡土'的缘由。
接下来是文字下乡,"假如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社会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费先生说,文字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存在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间隔,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相处之间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的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体现了乡土社会的本质,乡下人是没有文字需要的。
在差序格局中,把当时的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力量,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方的就是权力问题,说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个差序,也就是伦。
后面还讲到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在乡土中国中,长老具有肯定的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能是唯命是从。最终讲到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别,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随着社会变迁的快速进展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时间的消逝总是在不断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的进展,总会有很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90后的我没有经受中国传统社会,对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不了解,《乡土中国》关心我对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有了肯定的了解。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8
一、对乡土本色的理解
①乡土性的社会基层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土”字在人们的印象中大多是不好的,但其实,土的基本含义是泥土,我们的民族和泥土是分不开的。并且,家乡的泥土对在外的游子来说,是十分珍贵的,“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相当一部分的地位。
②乡土社会的特点
作者提到:直接考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确实,我们中国人,不管到哪儿,谋生的手段离不开种田,种田也就离不开泥土。我们国家作为农业大国,对自己那一方土地都有着深厚的情感,基层人口流动是微乎其微的,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定居,不流动)
作者提到: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在农业活动中,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往来,人们的关系之前,是存在孤立和隔膜的。(人与人之间的孤立和隔膜)
农业本身是没有聚集的,很多人们聚成一个村落,是出于各自的需要,或为进行小农经营,或为水利,或为安全,或为土地平等。因为自给自足,所以村落与村落直接相互独立,不需要往来。(聚村而居,村落与村落间的孤立和隔膜)
作者提到两个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生于斯,长于斯的不流动社会,塑造了熟人社会。作为熟人社会的乡土社会是礼俗社会,一切都靠民间的约定俗称。第一种社会是礼俗社会,第二种社会是法治社会。
在“土气”的乡土社会中,人们是不愿意跟亲人、朋友对簿公堂的,私了率远远大于公了率,这就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世界。先是对人的熟悉,其次是对生活环境的熟悉,获得经验性的知识,而并没有去追求何为真理,没有任何陌生、未知吸引他们去探索真理。
③乡土社会与乡土社会格格不入
作者提到:陌生人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确实,正因为这样,“土气”被赋予了贬义的色彩。
二、对文字下乡的理解
这一章主要讲到了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知识体系的差异,以及一些乡下人被称为“文盲”的因素。
作者提到: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提到一个事件。一位小姐对着苞谷田,冒充着内行,戏称今年的麦子长得真高。这种行为确实让人忍俊不禁,但背后确反映了一种现象:乡下人没去过城里,自然不熟悉城里的环境,不明白怎么坐地铁等等,但城里人到了乡下,同样也不懂乡下的狗怎么赶,所以两者之间是相互的关系,并不是只针对乡下人“土”“没见过世面”。
文中还有一处有趣的地方:乡下孩子在教室里认字认不过教授们的孩子,和教授们的孩子在田野捉蚱蜢捉不过乡下的.孩子,在意义上是相同的。其实认字是一种智慧,捉蚱蜢何尝不是一种智慧呢。
作者还提到乡土社会不需要文字的问题,第一是直接下乡的空间格局决定了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第二是一切文化不能没有词和记忆,概念是文化得以发展的基础,记忆是有选择性的,为了当下的生活。最后还得提到,为什么乡下人不需要文字最重要的原因仍然是因为乡土社会的不流动性,一方面,乡土社会的记忆是世代重复的,因为世代重复,记忆变得多余,历史也是多余的,没有世代之间的时间之隔。另一方面,乡土社会的日常生活也是每天重复的,没有个人的今昔之隔,一辈子的活动范围基本都在自己的家乡,从出生到老死,出远门的机会是很少的。
作者提到,在那样熟悉的乡土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所以有人理解说文字源于空间和时间的阻隔,而乡土社会没有这种阻隔,这种观点是可取的。空间上来说,乡土社会是直接出门就可以社交,在自己的村落里面可活动范围较小,社交只需要语言,不需要文字;但是现代社会的社交是比较广泛的,人们通过网络可实现文字社交。时间上来说,如上面提到,乡土社会人们每天经历的生活是重复的,历史是多余的;而在现代社会,人们每天经历的生活是不一样的,可能会遇到很多新鲜的人或事,并且历史是受到重视的,也是被需要的。
三、对差序格局的理解
文中提到:很多乡下工作者反映,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就是“私”。在我的亲身经历中,确实有切身感受。各家的田亩划分得清清楚楚,还有许多地契的存在,各邻居之间,确实有乡里和睦的现象,但是,因为某家一亩三分地吵得不可开交的事件大有发生。公德心被自私心驱走,而“私”的毛病,就源于这种差序格局。
随后,作者在文中分别提到西方的社会结构和中国的社会结构。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则是双方在个人和家族的关系上,大相径庭。在西方社会,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不管是团体、还是家庭,家的范围是明确的,父母和孩子。而在中国社会,家的范围是十分模糊的,只要跟亲戚搭上边的,都可以说是一家人。并且中国社会很讲究交情,或者有人称为人情世故,这点我相信每个人都深有感触,总有人会说,要在现在的社会立足,不认识几个人怎么行,这就涉及到人际关系的问题,因亲疏远近而有差等的次序。
文中重点提到一个儒家文化中的差序格局。这是很容易说通的,儒家文化对中国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孔子讲究克己复礼,推己及人,这本就是一种差序格局的体现。儒家的思想讲究的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递推。
四、对私人道德和礼治秩序的理解
对差序格局有一定理解之后,才又涉及到团体格局。团队格局源于部落形态,差序格局则源于乡土社会。文章提到,不同的社会结构格局,塑造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是社会对个人的制裁力,是一种无形的控制,让他们在安定的社会中得以生存和延续。
文中还提到西洋“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是绝离不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神是团体的代表,是无私的,而耶稣则象征的是“团体构成分子”,每个人的独立和平等的人格就是如此确立的。这显然跟我们的“克己复礼”不同,从“己”推出去的两条线,一条是亲属,也就是孝与悌,另一条则是朋友,也就是忠信。并且在儒家思想中,“仁”的观念是对维系着私人道德的总和,克己复礼为仁,这里的仁,并不等于西方社会中追求普遍的爱。
这里还提到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差序格局的道德体系中,道德标准缺乏普遍性。以我的理解,也就是说,是不是“仁”,何为仁,何为不仁,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
在礼治秩序一章中,作者提到人治和法治的区别。字面上很好理解,但是要强调的是,乡土社会并不等于无政府状态。无政府状态是不需要任何外力来维持的,不治而治的状态。而乡土社会正因为有着差序格局的存在,无政府状态是不可能的,人们需要依靠政府。
文中说: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相信在很多人的理解中,“礼”是好的,孔子大推“克己复礼”并不是毫无道理。但是我们仍要清楚的认识到①礼并不带有文明、慈善的含义。②礼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仁”的标准下的杀人,是可以被接受的。③礼未必符合现代的道德标准。我们推崇民主、珍爱生命,是受到一定的西方价值观的影响,而这之前,暴力与否不是用来衡量合乎礼的标准。
下面就提到了礼治与法治的区别。首先从本质上来说这两者就大有不同,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而法是国家权力机构规定的行为规范。其次便是维持两者的力量不同,维持礼的是传统,我们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力是不可忽视的、很强的;而维持法的则是国家权力机构,是具有强制性的,有形的。法律不同于道德很好区别,而道德不同于礼,则要仔细辨别。礼是一种习惯,靠个人习惯来维持,违背了礼,是自己内心觉得不适,礼是个人对传统的绝对服从。针对社会形态来说,礼治以熟悉社会为背景,而法治则以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为背景。所以,法治是符合当前中国发展的。
四、对家族、男女有别、无讼的理解
家族其实可以概述到差序格局当中,差序格局的存在对家族的影响是绝对性的。家的功能是十分强大的,生育、政治经济、宗教等,由家庭不断拓展成家族,这也导致了亲子结构的扩大和复杂化。
在乡土社会中,男女有别是个很大的话题。性别的鸿沟称为乡土社会的基本阻碍。人与人之间,性别决定了两人的关系发展,男女关系是有隔膜的。一个从形式上:男女授受不亲,从内容上:两者从小接受的教育就不一样,观念很难契合。这也导致了在乡土社会,大多数夫妻关系是不亲近的,两人很难不谋而合。也正是因为这样的隔阂,分工明确,从一定程度上也维持了乡土社会的稳定。
作者提到的无讼也是乡土社会很鲜明的一个点,我在前文也提到过,公了率是远远低于私了率的,大家都愿意私下解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是有一排斥的,所以在乡下的律师并不是那么吃香。这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则是乡土社会与现代司法是冲突的。乡土社会是讲究差序格局的,而现代司法则宣扬人人平等。于是,当有人觉得自己被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所伤害,对其不满,这才愿意选择现代司法。所以,在现代社会中,像将法治推行到乡土社会,是很难进行的。
五、总结
看完《乡土中国》,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乡下人和城里人之间,总是格格不入。毕竟生长大环境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作者费孝通在文中对乡土社会的深刻分析,让我从感受“土味”,即中国文化的起源开始,进而分析到中国的社会结构,无论是乡土社会,还是现代社会,都有其存在的道理的,二者间没有谁上谁下。不管是乡土社会的经验主义,还是现代社会所衍生的知识体系,都是一种智慧,文字下乡,必须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我们必须认清了现在的乡土社会,才能找到适合其发展的方法。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9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对此,我感到非常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不过,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生活在乡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知道、也不曾想过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大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这里仅就《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谈一谈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土中国”这个概念,费先生在书中指出:“这里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换言之,“乡土中国”是中国特具的一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生活里,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先生着重阐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的本色是什么。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面的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而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形成的。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这种方式现在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起,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赖和深厚感情。我们常说“落叶归根”。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这个情结可以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是最初的发源、基层,后来扩大到不仅是农民)对泥土的依赖。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面不知多少代一直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直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形成。
中国乡村的第二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费先生在书中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因为种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干。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点。一个家族的人住在这里,那么他的后代一般也会在此定居。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就是农村的姓氏。虽然不断有外来人口的迁入,但这只占少数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看家谱,上面一代一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一个姓占主线。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一支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农村里现在依然很重视这个。所以,你不出去,别人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上面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两者有一定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么流动,因此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可以合作,但都自己独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费先生讲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由于大量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同的风俗。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同。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同。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么讲?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直没学好)。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这就是非常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亦即约定俗成。这个比较好理解。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人口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因此,许多习惯就慢慢约定俗成,不言自明了,这又叫作规矩。“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的老家我回去过一次,在那里我看到,一家结婚,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去参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这种自发的不假思索的行为完全是源自长年累月的熟悉,这不是规定出来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
费孝通(1910—20xx)的《乡土中国》写作于上个世纪40年代,是他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次年出版。起初会长介绍这本书时,说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小册子”,“通俗易懂”和“短”这两个特点正是我喜欢读的,然而在之后读的过程当中,我发现并非我所想象的简单易读。在那些看起来通俗易懂的文字里面,其实蕴含着很深的社会学理论。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通过费老的分析,对中国社会在文化、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利结构、社会变迁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中国人骨子里的天性似乎找到了根源。下面我从印象比较深的几点浅谈对本书的理解。
熟人社会
费老在开篇就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村社会的人以农为生,世代聚村而居,人口的不流动形成了熟人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依赖于熟悉和信任,行为依据也是从小习得的礼俗。乡土社会实际上就是熟人社会、礼俗社会。费老还用“捆柴”和“水波纹”这两个特别形象的比喻,分析了中西方社会格局上的差异,让人豁然开朗。还有本书最后《血缘和地缘》一章,分析了在乡土社会中,由于社会的稳定性和家族社群的生存模式,血缘和地缘是合一的,随着人口的流动和商业的发展,使得社会性质逐渐从血缘向地缘发展,但是,我想社会即使发展到今天,仍然不能完全抛弃血缘的.影响。通过读这些,我对于中国社会为何如此注重人情、交清和人际关系有了更深的了解。
道德观念
书中谈到,中国人有“私”的毛病,的确,在很多外国人的眼里,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但通过费老文中差序格局的分析,特别是他说“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使我对中国人“私”的问题有了更客观的理解。我们自古强调的是孝悌忠信仁的道德主张,靠着传统和社会公认的习俗、观念作为行为规范,因此在那个时代,造成了中国社会天理人情、三纲五常比法律更有效的局面,这也成为民主法治进步道路上的一大障碍。在《礼治秩序》《无讼》两章中,费老更深入的谈论了这些。
家族制度
费老在书中提出,“家”在人类学上的概念是:由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而中国家庭混杂了太多生育功能之外的东西,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等等,由此产生了一些弊端,比如文中所说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家庭的主轴,从而造成了两性情感交流上的隔阂和淡漠。虽然没有经历过那种大家庭制度,但恰巧最近我读了同时代作家林海音(1918—20xx)的自传体小说《婚姻的故事》,写的是中国30年代、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里各式各样的婚姻故事。通过两书结合,我对旧社会的家庭和婚姻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今,中国社会的大家庭制度逐渐瓦解,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取代,但是我想大家庭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小家庭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我觉得费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十分新颖和实用,比如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应该是第一位,多进行情感交流,把精力放在养育后代上,而不是专注于家庭之外的事情等等。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1
《乡土中国》是一本深入浅出地探讨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特点的书籍,作者是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全面介绍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书,而是一个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秩序、结构、制度及其基本特点的研究报告。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乡土中国在社会结构、文化传统、人际关系等方面的独特魅力。作者通过对乡土社会的描述,揭示了中国基层社会的特点,如家庭观念、宗法制度、熟人社会等,这些特点深深地烙印在中国人的心中,影响着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
在书中,作者强调了乡土社会的特点在于其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和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在这种环境下,人们通过家庭和宗法制度来维系社会秩序,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同时,由于乡土社会缺乏外部的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更多地依赖于传统和道德规范。这些特点使得乡土社会具有很强的自我调节能力,但也容易导致人们对规则的漠视和行为的随意性。
书中的一些观点和论述对我产生了深刻的启发。例如,作者通过对乡土社会的分析,揭示了传统中国社会中性别不平等、权力集中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当今社会依然存在,但通过乡土社会的例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影响。此外,作者还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用来描述中国社会人际关系的特点,即以自己为中心,向外扩展出类似于水的波纹形状的社会关系网络。这个概念对我理解中国社会关系有着很大的帮助。
总的来说,《乡土中国》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书。它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中国基层社会的生活和特点,还能启发我们对现代社会问题的思考。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乡土中国的魅力和力量,也更加珍惜我们生活中的传统和文化。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2
按:由于在西藏出差,时间和精力比较有限,每天的内容可能会少。乡土中国的笔记我本来可以一次写完的,现在决定分三次。这一次是谈一谈大尺度的特点。
中国的农村是中国社会的底色。因为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人大多数都是农民,都生活在农村。在改革开放后,很多人的命运发生了变化,成为了各行各业的人才。但他们小时候基本都是在农村长大的,很大程度上受到农村文化的'影响。以至于在中国目前的社会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很多中国农村社会的影子。
费孝通先生这本乡土中国是我很早就想读的,但一直没有足够的动力。前段时间在得到上购买了每天听本书的会员,看到有这本书,认真听过几遍后把一些笔记整理在这儿。
首先,从大的尺度看,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口的流动性非常有限,因为人们都被绑在不可流动的土地之上。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相互熟悉,相互制约。所谓制约就是大家都认同了一套传统的“礼治”,读书笔记.在礼治中,人们遵循这一些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这些规范在现代法律的视角下可能是不甚合理的,但是却在农村这个小集体中获得人们的认可。农民们坚定地甚至有些死板地固守着一些传统。
在我看来,这便是某种“共生”。在生产力底下的农村,人们需要彼此帮助和协作才能获得更好的生存条件。而要更好地互助,一个必要条件就是他们有某种共同的理念和认识,这些理念中,有大量的东西是在强调”他人的看法“。比如中国人很喜欢说的一个词,”面子“,正是这样的理念的体现。因为共生,人们才需要在意在别人眼中自己的样子,才会在各个方面小心翼翼。在这样共生的体系下,孕育了很多独特的社会的文化,比如说婚姻文化。至少在我爷爷那一辈那里,老夫老妻不代表着情感深厚,只是相互忍耐的时间比较长。因为从感情的一开始,双方就往往不是以相互的爱而走到一起的,更多地是考虑社会关系的结合,考虑门当户对。在大的共生体系下,婚姻实际上是把小共生体转变为更大共生体的一个纽带。这样去理解所谓的”逼婚“,或者是”宅男“现象,都会有不一样的视角。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3
“经典著作,总有超越时空的生命力。” 《乡土中国》作为一本在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出版的著作,距今已有七十多年。跨越半个世纪之多的书,仍在现今呈现在我们的必读书单中,一定是有它对于中学生不可泯去的教育意义。读完导读部分,我也对《乡土中国》这本书有了整体的把握。
社会学著作的类别,是在以前的阅读中从未接触到过的,因此,阅读《乡土中国》也是对自己的一项极大挑战。一项觉得对自己很有意义的发现,就是费先生在阐述观点时所运用的逻辑和层次。4个单元,14篇文章,看上去各自独立,实则自成体系。从开篇《乡土本色》统领全书,围绕“中国的基层是乡土社会”,逐层表达自己对于中国乡土社会的见解和看法。有时间和空间,有传统和历史,有现代和世界……不同的纬度,不同的角度,构建出了费先生心中的乡土社会。从整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由社会到家族……积累起了乡土社会的理论大厦,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细读精读《乡土中国》的念头。这样分明有内在联系的层次,在感叹费老师深厚文笔之余,也提醒了自己在以后写作时需要注意的.点。
读完费老师的生平简介,不禁惊艳于费老师的成就和荣誉。从出生到离去,费老师在95年间铸就了多少令我震撼的辉煌。但最让我钦佩的还是费老师的一片赤诚之心。面对专制者的残暴,演讲时的费老师没有退缩,而是发出了比枪声更为响亮的呼声:“不但在黑暗中我们要呼吁和平,在枪声中我们呼吁和平!”字字句句掷地有声,震撼人心,迸发出的是民族团结和平的力量!不禁让我想到了闻一多先生的《红烛》,我想,费先生的心,是实实在在和红烛一样“红”吧!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正是对费老师一生的真实写照。相信在学习生涯中,能有一位这样的引路人,我会更加目的明确,心有理想地大步前进!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4
在下面几节里主要讲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具体统治进行方式。
(一)在“无为政治”里。费老总结论权力的两种看法。一种认为社会冲突和剥削统治产生了权力,一种认为社会合作和社会分工产生了权力。一个来自于暴力,一个来自于契约。费老认为两者并不冲突同时存在,前者成为横暴权力,后者称为同意权力。接下来费老认为中国乡土社会这两种权力都很微弱,因为一方面农业经济的剩余价值不多,横暴权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被陈胜吴广之流推翻;另一方面农业经济基本上自给自足,“除了盐铁之外,必要时很可关门自给。”所以依赖社会分工存在和壮大的同意权力也很微弱。最后费老说“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虽则名义上是专制独裁,但是除了自己不想维持的末代皇帝之外,在人民的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这个我不是很同意,依我的生活体验,中国农村的权力基本上还是以同意权力为主的,因为上面说到“礼治社会”,所谓“礼”难道不是大家在生活中相互协调达成的一致吗?乡绅和长老们的调节纠纷的权力和威信,不是同意权力吗?
(二)在“长老统治”里,费老在上述两种权力的基础上提出了教化权力的概念。它产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或者说是爸爸式的,是Paternalism。家长对孩子的权力是既非横暴又非同意的,是基于血缘事实和社会经验的。孩子们必须遵从长辈的意愿,以适应这个他并不了解的社会,他没有选择的`机会;但是父母并不从教育孩子这件苦差事上面得到实际的好处,父子之间也没有本质的利益冲突。但是“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的手下过日子为难过。”孩子们受到的教化是全方位的、深入到每一个生活细节的。而且教化的权力由于中国社会的稳定性又扩大到成人之间,这就是长幼之别,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把长幼分得这么清楚,兄弟姊妹叔伯,每个前面都要加一个数字“大哥”“三姐”“二叔”,相比之下,英语中只有brother、sister、uncle等。
(三)在“名实的分离”中,费老又提出了时势权力的概念。与教化权力产生于社会继替不同,时势权力产生于社会变迁。
另外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是“欲望是什么呢?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延绵,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会有五味之好。”
我觉得“食色性也”这句话揭示了欲望的本质,“食”是为了人个体的生存和延续,“色”是为了代际之间的继替和延续,满足了这两点,一个物种就可以绵延不绝,这样看来,人类只是一种普通的生物而已。所以说欲望是人与生俱来的动物性,是人类之所以能够繁衍到今天的生物机理。但是单纯的欲望并不能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节制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原因。人会思考,会为了长远利益而放弃眼前之快,能够有计划地行事,通过长时间一系列的活动来达成目标,才是人类特有的活动。以前我说理想因为不是与生俱来的所以不是人的本性,现在看来是错误的,与生俱来的是动物性。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际之间的延续。
这才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5
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云南乡村中,有一所聚集了全中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的学府,名曰西南联大。在联大里教书的,都是各个科目的顶尖专家。费孝通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教授乡村社会学。十四讲的乡村社会学讲义结成册,就成了我手中这本《乡土中国》。
不得不说,这本书的语言并不算是极佳的典范,逻辑性也有待商榷,但是其中蕴含的许多思想,经过了七十年的沧桑变迁,仍然历久弥新。
作者首先提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他说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而这一说法,即便是经历了改革开放、生产劳动力向城市显著迁移的当今,仍是正确的。新闻联播里总提到“走基层”,领导人走的便是农村农户小作坊小工厂,可见中国的基层便是乡土社会。城市里的人,多半也都是由农村迁移而来,他们的思维模式也具乡土性,总想去寻找土地。譬如说我的父母亲,他们便来自湖南的小村庄里,现在在北京享受着城市的各种便利,却总想去整一块地种,喜欢去近郊的田野山区,最爱的大概是回老家吧。作者提到中国人具有以土地为根基的文化思想,一点不错,我认为这是因为土地给人安全感。现在许多人期望在城市里买一套自己的房,明明只是租一套房可以省下更多钱、甚至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人们还是乐意住在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五十平米的小屋里,这便是因为安全感。这种对安全感的渴望,来自于农耕民族的文化根基。若是天天东奔西跑,住在蒙古包里的游牧民族,恐怕也不会这么地对“房子”有追求。鄂尔多斯能成为鬼城,除去规划的不合理外,游牧民族的文化也是重要的因素。蒙古族的人往往爱花大价钱买越野车,恐怕也是祖上遗留的文化基因吧。
作者也提到了乡土社会是长老社会,也一点不错。在我的老家,人去世后,葬礼是异常重要的。乡下人办丧事,有很多习俗要遵循。有的人,儿孙都到城市去了,西去之后还能按规矩办事,便是靠着村里“长老”们的帮忙。该请多少桌,做什么菜,进行什么仪式,长老们都谙熟于心,他们是乡土文化的传承者。
不过,国家发展到现在,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早已不再是几亿人生活的唯一依靠,没有多少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地生活,农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也就诞生了“农民工”一词。领导走基层,见到的多数是留在村子里的老人和小孩,青壮年很少。农业工业化,农村人口城市化,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未来的逆城市化,则是我国步入发达国家的重要一步。所以说,乡土中国面临着消失的局面。当农业不再需要很多人拿着锄头牵着黄牛的`时候,乡土社会也便消失了。
如若费先生在此,必会哀叹传统的消失,而我却不这么认为。一方面,人类的文化是随环境、生产力而产生变化的。另一方面,人类的发展的方向是多元、高效,也即物理中的熵增焓减论。两相结合,不难看出乡土社会的慢慢消失是一种自然。就如同北京的城墙,当年梁思成先生竭力主张不要拆除,却还是被国家拆掉了。这其实很正常,我们的社会由君主专制转向民主集中,从封建主义变为社会主义,安能保留那象征封闭的城墙?政府最终留下紫禁城作为文化单位,选择在旁侧的首都办公,与明人焚毁元朝宫殿相比,好得太多。
有人曾表达过自己对乡土社会的向往:“我想闻一闻村口的垃圾,听一听村头老汉的争吵,我相信那一定是真实的”不错得很,村口的垃圾真的很脏很臭,裹同着牛羊鸡豚的粪便味,变质腐烂的猪饲料味,真实的无可附加。村头老汉的争吵也真的无聊至极,无非就是昨天你打牌少给了我两块钱这类事情罢了。乡土社会,绝不是什么理想。两千多年前的老子愿小国寡民,但那时没有工厂,没有汽车,没有计算机,没有互联网,没有核弹头,也没有高效的农业技术,两千多年以后拥有这些的我们,自然对这个世界应该有不同的期许。但不管怎么发展,乡土社会“无争”的思想,都会为世人所铭记,老子渴求的和平,也永远不会被人忘却。因为世界上,最宝贵的永远是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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