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行政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行政管理制度1
第一章:公文、文件审批管理
第一条:公司的各类公文、文件、、报告和资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二条:收文、发文的签批管理
(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展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件,要及时进展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展打印和发放。
(三)凡经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预留一份与原稿一起,统一存档。第四条:文件借阅和复制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方案、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工程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第六条:归档要求
(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二)相关业务部门获得的批件手续,要及时登记归档,如要使用,可办理正常借用手续;工程工程施工内业资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完毕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展装订,并将其完整归档,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公司的档案由档案员负责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展档案的密级及类别划分,针对不同密级的划分,进展相应的档案管理。第七条:档案的借阅与复制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需借阅档案、文件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后,可通过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或复制,阅后返还。
(二)公司其它人员因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借阅公司档案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公司档案员方可办理档案的借阅、提档或复制手续。
(三)公司档案、文件的借阅人,应当保护并保持借阅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严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录,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如确属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对档案文件进展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经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档案员进展摘录或复制。
第八条:档案的标识
对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管理及方法等,公司档案员要标识明确并做明显的标记,以防止误用。第九条: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授权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保存档案资料。
(二)对于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时限予以销毁。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员,提交档案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资料明细表,经行政部长审核签字,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销毁。销毁的全过程至少应由两人参加。
第三章:介绍信和印鉴管理
第十条: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第十一条: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除公文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印信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授权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请单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条: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须加盖公章,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合同文本、协议文本,及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所有公文,必须经行政部审核,并进展统一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行政部应建立印信台帐,每一个印信都应预留样式,并存档。
第十六条: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按公司发文的审批程序规定进展审核批准,公司文员方可盖章。对于不属于公司正式发文审批程序的,对公司利益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的签章,要通过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展;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印信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介绍信的填写,必须注明办事人、去往单位、办理事由、时间等,不允许携带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公司印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红色印泥。第十九条:印信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前将上一年的介绍信存根归档,一本介绍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经公司加盖印鉴的公文,如出现意外情况或不利后果时,应当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时,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报董事长批准,并认真填写公司印章借据,印章借据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印章归还后,该借据不得消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经董事长批准方可销毁印章,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视,并做好登记。
行政管理制度2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
行政管理制度3
一、车辆调度与派遣
1、车辆派遣要按照“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的指导思想,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2、机关车辆由综合科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领导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在保证领导工作用车的前提下,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须报告综合科酌情派车。
3、机关工作、生活、接待、干部职工住院看病等临时性用车,由综合科分轻重缓急派遣。
4、私人有特殊事由用车,按照黄办文[20xx]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车辆维修与油料管理
1、车辆发生故障需要送修,司机要及时向综合科提出,经同意后送指定厂家修理。
2、故障车在修理期间,通常情况下本车司机应到厂家监工,以便掌握修车进度和更换部件的情况,确需改变修车内容的,司机应及时向综合科报告,修理完毕经过试车检查合格,司机验收后签单结算。
3、油料由综合科统一购置,凭油卡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实行单车管理,里程油耗考核,节约有奖。车辆出市、省执行工作任务加油,凭加油发票,给予报销,市内加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4、严禁司机将其加油本借外单位的车辆加油或转卖,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考勤制度和责任处理
1、司机应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论有无出车任务,均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出车时,要积极参加中心安排的学习或维护保养车辆,做好出车准备,严禁调度车辆时脱岗误事。
2、司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是事假、病假应事先向综合科或中心分管领导请假。
3、严禁出私车。司机有特殊情况需用车辆的,应事先向综合科或主管领导报告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出车。
4、司机如发生交通、机械责任事故,按责任划分(即我方负责承担的经济损失费),事故责任人将承担2%的经济损失费。如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由个人负责,损失重大的,由综合科报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进行处理。
四、出车补助
1、因公出差,节假日公务出车,正常工作时间公务出车,按财政局有关文规定执行或实行月定额包干。
2、为保护车辆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按50元/月的设立安全奖,实行每季度考核结算,若本季度未发生违章行为或安全责任事故的则在下季度一次性发放安全奖。若季度内发生违章行为二次以上或安全责任事故一次以上的,则扣除本季度安全奖。
3、出车补助按月结算,经综合科审查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销。
行政管理制度4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着装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a)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可着浓妆,勿佩戴过多饰品;领口过低,裙、裤过短的服装禁止穿着。
b)男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
2、员工举止要求文雅、礼貌、精神。
a)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b)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礼貌,对待客户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清醒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c)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d)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出入房间随手关门。
3、员工言谈要求亲切、诚恳、谦虚。
a)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言语平和,语意明确。
b)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
c)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平和。
d)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1、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上班时间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2、禁止在上班时间玩游戏、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视频、下载电影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须事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员工产生打印或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5、严禁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公司电话播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如需接听或拨打私人手机,应做到言简意赅、长话短说,不允许长时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6、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7、工作中未经他人许可,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8、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资料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9、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面。
10、未经人力资源部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办公设备。
11、工作时间对待领导、同事、来访者等应热情、有礼貌。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禁止将私人情绪带入工作当中。
12、工作中同事之间应本着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合作、快捷高效为原则,应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办公室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一)卫生管理
办公室是大家日常工作的劳动场所,卫生情况能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工作情绪,为使大家能够拥有一个舒畅、美好的办公心情,营造洁净、宜人的办公环境,制定本制度。
1、公共卫生
已由公司请专人打扫,每位员工应自觉维护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具体维护措施如下:
公用设备:打印机、饮水机等公用设备附近不得存放个人物品,打印废纸需码整齐后放在打印机旁。
会议室:使用过后需将桌面整理干净,杂志水杯各自归位,并将椅子推进会议桌下面,保持横面平行。
休息区:沙发、茶几使用过后主动整理干净,不允许存放杂志和报纸等。
卫生间:保持地面干净无水渍,便池、洗手池使用过后冲洗干净。
地面: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2、员工个人卫生
员工个人工位卫生由个人负责整理干净,须做到:
办公电脑:要定期清理,需做到表面干净、无污渍灰尘。
资料:摆放整齐,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桌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灰尘,不得在桌面上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软环境
吸烟:公共、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需要吸烟的人可去楼道或者不影响他人工作的地方。
(二)安全管理
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防盗意识
重要文件:要做好重要资料保存工作,不得随意摆放保密文件,对于发明专利、软件、图纸要重点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公司钥匙:办公室钥匙由各个分公司指定人员配备,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配办公室钥匙。
外来人员:员工不得私自带领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办公室内长时间逗留,如需外人来我公司等候,需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方可进入。严禁将外人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门窗:办公室门窗要牢固,人离时要关锁门窗,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量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产品:公司的产品、样机,不得随意摆放,人机不在一处时要随时收起锁好,若有因个人疏忽大意而导致的产品、样机损坏或者丢失,由个人负责赔偿。
2、安全意识
危险品:员工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办公场所。
空调:开启空调时须按国家相关要求调整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人员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空调,下午下班后须关闭空调。
水:用水后,要将水龙头关闭,如有发现渗漏立即报告人力资源部。电:要做到人离电停,下班后立即关闭计算机、个人工位上的插排以及办公室电灯,周五下班后,最后走的人需要将办公室总闸关掉。使用笔记本的员工,不得在无人状态下给笔记本电池充电,凡因充电而引起的事故和损失由当事人自负。
行政管理制度5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精神面貌,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
1.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管理与组织
2.1本规范由行政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和监督执行。
3、基本规定
3.1仪表
3.1.1仪表应端正、整洁。
3.1.2头发要保持清洁,梳理整齐,请不要留怪异发型和怪颜色。
3.1.3男员工请不要留长指甲,发不过耳,不留胡须。
3.1.4女员工上班提倡画淡妆,要体现清洁健康的形象,饰物的佩带应得当,不得浓妆艳抹,不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3.1.5衬衫领口、袖口要清洁。
3.1.6出席重要场合要符合着装要求,大方文雅得体。
3.1.7上班前不得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物,口腔保持清洁。
3.2着装
3.2.1员工在周一至周四的工作时间内请着正装,建议为:
男士
西装:深色(深蓝、藏青、灰、铁灰)西服套装,以不易起皱的面料为最佳。
衬衫:单色长袖衬衫。
领带:以单色或带有小巧的几何或条纹图案为最佳。
皮鞋:以黑色、深色的皮鞋为最佳。
袜子:颜色应以深色、单色为宜,最好是黑色。质地以纯棉、纯毛为宜。避免穿与西装对比鲜明的'白色袜子。
女士
职业套装:以黑色、灰色、暗红色或藏青色为最佳。
袜子:穿西服套裙必须穿长袜,以中性颜色为主。
皮鞋:着职业套装或西服套裙必须配相应的皮鞋。
3.2.2夏季男士可不用穿西装外套,可只穿款式简单的长或短袖衬衫,以单色为主;不用佩带领带(若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必须着正装、佩带领带);应穿长西裤结皮带,款式、颜色庄重得体,建议以黑、深/浅灰、深蓝、棕色等深色或中性色为主。
3.2.3夏季女士着装应以庄重、大方、得体的职业套装为主;可穿衬衫、短袖衬衫、针织开衫或裙子;有领有袖的连衣裙配长袜;如穿无袖连衣裙,应外套长袖或短袖的上衣。
3.2.4如果没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每周五工作时间可着便装;要求为:
男士:建议上衣为带领的T恤衫或休闲外套,不要透明或上面有字;下衣为单色休闲长裤;鞋为便装皮鞋,运动鞋.
女士:建议上衣为带领的T恤衫或休闲外套,不要透明或上面有字;下装为单色休闲长裤/裙、;鞋为便装鞋、运动鞋。
3.2.5任何人、任何时候(包括周五及休息日)都不得着如下装束进出公司、会见客户。
衣冠不整(不整齐、不整洁)。
穿着短裤、超短裙。
穿着无领且无袖、过透、过露的服装。
穿拖鞋(含拖鞋式凉鞋)。
3.3接打电话
3.3.1接打电话是我们与用户交往的重要途径;个人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员工在日常的接打电话中要给对方以良好的形象,更好地表现公司员工的文化修养及素质,也使外界对公司的办事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留下良好印象。
3.3.2基本要求
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
接打电话,先说声“您好”,并主动报出部门、姓名。
通话言简意赅,时间不宜过长。
邻座没人时,请代接电话,有事请写留言条,并及时转告。
尽量减少私人电话,严禁拨打信息台电话。
3.4言语行为
3.4.2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互相吵骂。
3.4.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表示致意,同事以姓名或职务称呼;客户以先生、小姐称呼,并使用普通话。
3.4.4站姿要挺拔,坐姿要端正,走路要平稳不得拖拉散漫。
3.4.5公司内职员与领导或客户相遇,应主动让行,以示礼貌。
3.4.6公司领导进入办公室应主动起立相迎。
3.4.7握手时应主动热情,不卑不亢。
3.4.8进入办公室应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后再进,进门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
3.4.9同事之间或部门内部如有业务问题进行讨论时,应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3.4.10请不要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奔跑、大声叫喊、高谈阔论。
3.4.11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请靠右行走,互相礼让,不要抢行。
3.4.12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4.13办公时间内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影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4.14请爱护公司的办公用品、设备及其它财物,不得公私不分。
3.4.15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3.4.16严禁在公司内用餐、吃零食。
3.5个人环境
3.5.1请保持个人办公位整洁,办公桌椅、计算机表面不能有灰尘,物品要摆放整齐,办公区请不要随便张贴。
3.5.2请不要在办公区堆放资料、纸箱等物品。
3.5.3有事离开或下班离开办公位时,请将座椅推入办公桌下。
3.5.4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请关闭机器电源(包括电脑),收好所有资料和文件,最后离开者请关闭电灯、门、窗、空调等。
3.6公共环境
3.6.1除指定地点外(行政部确定并明示),在公司任何地方(包括卫生间)都禁止吸烟。
3.6.2无特殊事由请不要带家人、亲属、朋友到公司办公场所。(特殊情况需行政总监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3.6.3员工外衣请统一悬挂指定地方(如衣架等),不要随意摆放。
3.6.4请不要在办公家具上和公共设施上任意写字、刻画、张贴。
3.6.5请把废纸、废物放入指篓,杯中剩水请倒入指定地点,请不要用饮用水冲洗杯子。
3.6.6请不要在办公区大声喧哗,有来客请带至会客室或洽谈区。
3.6.7请不要让客人在没有任何员工的陪同下在办公区内走动。
3.6.8车辆请停至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
3.6.9爱护公共财物,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照使用说明操作。
3.6.10下班前关好本办公区域内的门窗、空调、电脑及其他设备,随手关灯。
3.6.11一切有碍观瞻,有损形象的行为。如:随地吐痰,乱扔杂务。
4、奖惩措施
4.1行政部和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本规范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员工遵守此规范的程度将作为受聘的依据。
4.2对检查出的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要求予以纠正或整改。
4.3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警告、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3.1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4.3.2在公司内互相恶语吵骂,将对当事人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还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的处理。
4.3.3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三次(含)以上对责任人予以辞退。
4.3.4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3.5其他违规情况第一次违反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除警告外,填写过失单,予以经济处罚20元;第三次违反,予以经济处罚100元,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同时对主管领导予以经济处罚50元。
4.3.6对三次以上违反规范的、屡教不改者,可根据情节予以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4罚款以现金的形式当场缴纳。
4.5所有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经行政总监审批后使用。
行政管理制度6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行政事务管理,理顺企业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归档范围:企业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专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有关人员借阅非密级档案应通过行政秘书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企业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坚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司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行政秘书批准前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企业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行政秘书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企业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企业印鉴由行政秘书负责保管。
第八条企业印鉴的使用一律由总经理签字许可后行政秘书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企业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同一编号登记存档,以备查询。
第十条企业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企业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企业公文的打印工作由行政秘书负责。 第十三条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XXX秘书安排,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各部分所有打印公文或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行政秘书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门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行政秘书。
2、行政秘书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总司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分。由部分主管具名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他用品的须经行政秘书批准后方可领用。
4、企业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由行政秘书根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恰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办妥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支付人员具名。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依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行政秘书根据各部分的实际工作需要同一购买、同一发放。
六、XXX
第十七条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账本。
第十八条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账卡。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财务部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便涂改。
第二十三条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行政秘书每半年按照企业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行政秘书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由行政秘书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不得随便将报刊挪作他用。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行政秘书负责为各部门邮发信件、邮件。 私人信件一概实行自费,贴足邮票,XXX秘书处理。 所有公发信件及邮件一概不封口,由行政秘书进行登记后同一封口,负责寄发。
各类挂号信须经各部门主管批准,行政秘书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企业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分可提出修改意见交行政秘书研究并提请总司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三十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7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组织统一的采购活动,将政府的购买性支出通过一定的采购方式,从市场上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行为。
第三条
推行政府采购的目的,是通过发挥政府的组织功能,集中统一地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优质的采购服务,达到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降低采购成本,节约支出,强化支出预算控制的目的;同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提高政府采购支出的透明度。
第四条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经费;
(二)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设备资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政府性贷款。
第五条
建立XX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协调会议制度,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省级政府采购工作。协调会议主持人由协管财政的副省长和及其对口的副秘书长担任,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省计委、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工
商行政管理局、技术监督局等作为协调会议的成员单位。
第六条 政府采购协调会议的职责
(一)领导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二)确定一段时期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批准采购工作计划;
(三)负责采购立项的审批;
(四)确定采购中标单位;
(五)协调省级各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关系;
(六)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
第七条
成立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采购中心挂靠在省财政厅。采购中心可根据需要,临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工作。采购中心实行无偿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由省财政核拨必要的业务经费。
第八条 政府采购中心的职责
(一)负责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日常工作:
(二)负责提出一段时期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拟定政府采购工作计划;
(三)搜集、了解有关市场动态和商品信息;
(四)负责政府采购的立项审查;
(五)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技术小组,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技术论证和咨询,并组织、参与评标;
(六)负责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指导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系统内的集中采购工作。
第九条 政府采购的形式与范围
政府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
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的采购。集中采购适用于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商品或接受等值的服务;单位价值虽然达不到1万元,但是属于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和当年需要批量购买,累计价值超过10万元的同类商品或者接受等值的服务也实行集中采购。采购中心每
组织一次集中采购,采购商品的总价值必须达到100万元。
分散采购是指由需要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适用于低值易耗品和本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
列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商品主要是列入专控的'商品和设备类商品。具体商品目录和服务项目由政府采购协调会议确定。
第十条 集中采购的程序
(一)采购立项。采取单位申报和采购中心指定相结合,采购中心提出采购立项方案,报政府采购协调会议审定。
采购立项应符合以下条件:
(1)采购项目必须在采购范围之内。
(2)省级财政年度支出预算中确定的项目,立项金额应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立项金额中含单位自筹资金的,要核实自筹资金,并对立项金额实行总额控制。
(二)组织招标。
(1)采取公开招标与邀请有限招标相结合。
(2)认真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确定竞标单位。
(3)通过公平竞争确定中标单位和商品。
(三)采购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
(四)采购中心通知商品使用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购买合同,并严格履行。
(五)采购中心负责采购工作总结评价。
第十一条
采购资金由省财政厅按采购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协议确定的金额下达预算,由采购中心直接向中标单位拨付,并办理支出决算。采购资金含单位自筹的(包括政府性贷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筹资金存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和帐户内。
第十二条
采购商品属于专控范围内的,由采购中心负责办理专控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建立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对政府采购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采购行为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省级党政群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各地州市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简称)内各行政单位(以下简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行政单位预算;
(三)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行政单位实行单位报账制度,由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负责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六条行政单位财务预算是指行政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行政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财政局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八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
第九条行政单位预算依据下列程序编报和审批:
(一)行政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增减因素,编制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并报送财政局;
(二)财政局参照行政单位提出的收支预算以及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年度计划,审核分配单位财务预算指标;
(三)财政局将审核后的单位财务预算指标报管委会审批,管委会审批后正式下达。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收入是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局核拨给行政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专户按照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经财政局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计划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的项目补助资金。
(四)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本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三款、范围以外的收入。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及时入账,并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基金,以及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
第十六条行政单位支出包括:
(一)经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二)专项支出(含上级补助资金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专项或者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行政单位经依法批准用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本条第二项、第三项支出,分别按其用途列入相应的预算科目。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由财政局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防止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管委会有关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同时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并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的专项支出,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并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向主管预算单位及财政局报送专项支出情况表及文字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确需安排支出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核批后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二条行政单位的结余不提取基金,全额结转下年使用。其中,已完成项目的专项经费结余,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及财政局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暂付款等。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分类按的统一标准设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统一采购。
第二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由财政局统一建账、核算,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行政单位应当明确责任,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
第二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由财政局统一开设和管理银行存款账户。
第二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九条行政单位所需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上报管委会统一审批。
第三十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第七章应缴款项和暂存款项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应缴款项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等款项,包括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以及暂未纳入预算管理但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第三十二条行政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入,应当使用合法票据。
行政单位取得各种应缴款项,应当及时、足额上缴金库或者同级财政专户,不得挪用、截留或者坐支。
第三十三条暂存款项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预收、代管等待结算的款项。
第三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八章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行政单位发生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应当在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预算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编制有关财务报表,提供资产目录以及往来款项清单,提出资产作价依据和往来款项的`处理意见,办理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手续,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三十六条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的资产经上报财政局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转为事业单位和改变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调整、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作价后,转作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三)撤消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由财政局及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四)合并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移交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财政局及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第九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七条财务报告是反映行政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第三十八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预算外资金收支明细表、专项支出情况表等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九条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反映本期收入、支出、结余、专项经费使用及资产变动的情况,说明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总结财务管理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等。
第四十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开支水平、人员增减、固定资产利用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人车比例等。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其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章财务监督
第四十一条财务监督是行政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
(二)对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
(三)对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四十三条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行政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行政单位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行政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提升全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预算法》和上级关于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国家财经法规的各项规定,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协助领导管好财、用好财,为领导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2、认真审核报销或开支的各种原始票据是否符合规定,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登记总账、明细账,做到数字真实、凭证完整。按时、准确编报各种会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每月25日,将财务报表和下月用款计划(及公用经费书面申请)上报镇财政办。
3、每年初,会计人员根据上年度决算报表和会计资料,做好旧账冲转,将各科目余额结转新年度账薄,并试算平衡。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设置并健全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便于核算。年终在镇财政办的指导下,做好年终决算及决算报表工作并撰写决算分析报告。
4、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工作、办理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的调整和上缴手续、做好干部职工的药费报销工作。
5、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开支标准和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办理。
6、做好债权债务的催收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催收。按照领导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呆账、死账。
7、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固定资产至少盘点一次,会计人员要安排好时间,做好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8、严格按规定领用并保管好“统一收据”,做到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
9、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自行保管一年期满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管理、支付、存取及有关的结算工作,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和挪用,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2.负责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支票的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3.负责日常的收付及报销工作,严格审核原始票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开支有权拒绝受理,做到收款有收据,付款有凭据。
4.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帐,已办理完的收、付款凭证按序、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负责银行送款、结算及银行有关业务往来工作。月末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负责记账凭证的填制工作,要求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内容完整。
7、每月25日前编制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报告单,连同会计记账凭单交予会计人员。
8、负责药费、补贴等项的造册、发放工作。
三、内部牵制制度
1.岗位分离。会计、出纳岗位分设,不得互兼,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2.账钱分离。会计管账,出纳管钱,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业务由出纳办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票章分管。出纳人员掌管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会计人员保管“统一收据”,发出时做好登记,以旧换新。
银行预留印鉴(单位财务章和法人章),由出纳和会计人员分别保管,签发支票双人盖章。
四、预算资金管理
1、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根据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经镇财政审核一把镇长审批后,下达部门预算指标,并按单位用款计划进行拨款。
3、要按照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4、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预算外和专项资金管理
1、加强预算外收入管理,各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乱收费。
2、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均为国家财政性资金,按照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收取的支教费、出租收入、经营收入、业务收入、回扣款项、其他收入等要全部缴存财政专户,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直接坐支、公款私存及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但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3、专项资金管理。凡属工程、基建、 维修、拆迁、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各部门要向镇财政上报资金拨款报告,经一把镇长签字审批后拨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截留挪用。
六、支出票据的管理要求
1、公用经费支出必须凭正式发票报账。比如:购买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礼品及招待费、汽车修理费等支出,要求索取正式发票报账。
2、支出票据上的内容必须具备:单位的名称;开票的日期;出票方单位公章(要求:清楚);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支出票据,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3、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如有错误,要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要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4 、对修车费、购买固定资产、购买药品等支出票据,票后必须附有出票单位盖章签字的明细表或验收证明。
5、加强票据规范管理,严禁白条入账。
6、各项支出票据,签字审批手续必须齐全。
七、支出票据审批手续
1、人员经费支出。必须由财务制表人签字和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方能发放(或送交财政局进入统发)。预算内资金工资项目的发放,严格按照区人事局的批复和镇财政的通知标准发放;预算外资金的支出,要按照镇政府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放。任何单位不准私自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项目。
2、公用经费支出,不论预算内或预算外,凡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要由经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凡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事先要提出书面申请,经镇财政审核并报分管镇长批准后,方能使用,同时由经手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八、固定资产管理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年度终了前,各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真正做到账实相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2、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手续必须齐全,并要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对应该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审批、销账手续。
3、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等)。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先向镇财政办公室出具书面申请,经财政办核实同意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处置。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其变价收入作为预算外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九、其他规定
1、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财务档案管理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档案的内容、保管时间、移交和销毁,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各预算单位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财务工作,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的会计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镇财政将定期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审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镇财务管理规定的单位,要责令其改正;对不重视财务管理、不执行本规定或在审计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或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10
一、 职责总述:
1、本类工作是在行政副总监督下,办理日常工作。
2、遵守国家和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
3、正常处理指导下属进行日常的办公管理工作。
二、所受监督:
1、接受本公司行政副总经理的指令和监督。
2、在规定的权限内,一般例行公事可单独处理,重要事项须向行政副总请示后执行。
三、所施监督:
有直接下属:对办公室、总务室、人力资源所属人员有监督、指挥的权限。
四、工作范围:
(一)、外联方面:
办理公司与国家职能部门有关事宜及协调关系。
(二)、办公管理方面:
1、公司文档及公章印鉴的管理。
2、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
3、公司办公环境、卫生及安全的`管理。
4、公司文件打印、抄送、会议记录的管理。
5、公司职工考勤及车辆调配的管理。
6、公司ci 策划及实施。
(三)、人事方面:
1、公司的人事、招聘、培训、考核、考评。
2、公司岗位制度及工作程序的制订、修改和发布。
3、公司人员调动、调聘及离任手续的管理。
(四)、福利方面:
1、公司员工文体活动的计划与实施。
2、公司职工的福利及养老保险手续的管理。
3、公司职工内部婚丧嫁娶的管理。
五、主要权力:
对下属有人事任命、监督、检查及奖罚提议权
六、领导责任:
1、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2、对工作程序的正确执行负责。
3、对本行政部门所掌握的公司秘密负责。
七、所需条件:
1、高等专科学校毕业,两年工作经验以上。
2、了解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3、有一定处事能力。
八、工作时间:
在制度内工作,早八点至晚五点。
九、工作环境:
公司办公室。
行政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请购、入库、领取(发放)及使用,使之规范化、合理化并有效控制办公成本。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职责:
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保管、发放并登记;
四、内容
1、办公文具的划分
⑴A类办公文具:圆珠笔、签字笔、笔芯、笔筒、文件夹、文件架、橡皮擦、胶水、回型针、订书针、透明胶带、涂改液、磁盘、便条纸、燕尾夹、刀片、油性笔、荧光笔、装订夹等。
⑵B类办公文具:启订器、直尺、打孔机、订书机、白板擦、名片夹、电话机、计算器、资料册、打印纸、档案袋、墨水、印油、印泥、隔页纸、装订环、封面纸、电脑鼠标、复写纸等。
2、办公文具的配置标准:
A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办公室人员可领一个(套);(保安员及维修工除外)
B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可配置一件(套)。
3、办公用品的领取、发放及登记程序
⑴各部门每月8号上报文具领用申请(过期将延至下次),填写《文具领用单》给部门经理签名再交行政部审批,行政部凭审批后的单据派专人到华南城行政部领取文具,并于每月10号发放至各部门。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再领取办公用品,特殊情况除外。
⑵未交《文具领用单》的或未审批的'《文具领用单》,行政部不受理,不领取文具。
⑶对新入职的员工行政部根据其岗位需要配置办公文具(不限时间),办公室人员配置标准:文件栏/架2个、软皮文件夹3个、笔筒1个、签字笔及圆珠笔、铅笔各1支,笔记本1本、信纸1本、便条纸1盒;其它员工可发笔一支,笔记本一本。
⑷当办公文具使用耗尽或需更换时,部门或个人应以“以旧换新、以坏换好”的原则到管理部领取或更换,耗尽品除外。
⑸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应移交至工作接交人或部门负责人,不得占为己有,并应在《离职表》相应栏中列出明细。
⑹各部门(包括各市场)所领的办公用品均由行政部作帐登记,每个部门(包括市场)分别单独核算费用。
行政管理制度12
第一章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工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在人员接待、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当好企业安全卫士,保障工厂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作范围
(一)工厂外观形象、风貌的树立及维护。
(二)工厂及员工财产的保护。
(三)工厂生产、生活纪律的维护及监督。
(四)参与工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门禁制度的监督管理。
(六)处理临时性、紧急问题。
第三条管理架构
保安队直属于人事行政部,直接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对行政主管负责并汇报工作,下设队长一人,分责任承担分内工作,组织结构如下: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保安队长
1、针对工厂、宿舍、餐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保卫措施。
2、负责全队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提高全队人员综合素质.
3、负责厂内、宿舍、餐厅的值勤管理,督促检查警报系统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4、督导检查各班值勤情况、夜间查岗、查哨、查宿舍及相关记录之完整。
5、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火灾、偷盗及打架斗殴、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对紧急病人及时安排车辆送往医院,并及时报告行政主管。
6、协助行政主管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执行纠正改善措施。
7、督导、检查宿舍纪律、异常状况、清洁卫生和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务,并对本队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经常性汇报。
9、处理本队与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内部冲突,带出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
10、保安队长与保安员一样轮流值日,履行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二)保安员
1、严格执行厂规厂纪,维持生产、生活的正常纪律秩序。
2、严格按照《门禁管理制度》,检查车辆、来访者及出入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手续。
3、熟悉工厂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员工的执行情况。
4、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队长,重大事件要按程序迅速通知相关主管人员,不得拖延或虚报。
第五条保安工作准则
(一)按规定着装,注意仪容仪表。
(二)待人接物要注意礼仪礼节、文明礼貌,
(三)必须全神贯注值班,不准打瞌睡或脱岗、睡岗,严禁饮酒、聊天会友、听音乐看书报、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未经队长或者主管许可,不得擅自调岗、离岗或休假。
(五)除遇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越级上报工作。
(六)不得监守自盗,营私舞弊或者假公济私。
(七)相互尊重,相互团结、如遇到困难应同心协力,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决不允许各存私心,相互指责,使工作无法开展。
(八)忠诚工厂、热爱工厂,尊重上司,服从工作安排,主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九)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十)不得利用权职和工作之便,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索取员工等人的财物或谋取利益。
(十一)无特殊情况和工作必要,不得擅自进入厨房、操作间、仓库及异性宿舍。
(十二)保安队全体员工必须从严自律,尽忠职守,以执法人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
第六条值班保安工作内容
(一)监督员工佩戴厂证出入厂区。
(二)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
(三)监督员工上班时外出或回宿舍。
(四)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保安室,并提醒公访人员在保安室不得久留。
(五)按规定接待公访、私访人员,符合来访条件者要检查证件并做好登记。
(六)严格检查来访者及外出员工所带的行李、包裹等,如发现可疑物品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七)检查内外车辆进出厂,认真核对验证出厂物资。
(八)加强厂车动向的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九)信件、书报、快递的收发工作,员工来信一律放在规定位置,凭厂证领取,快递包裹等贵重物品,必须做好登记。
(十)不定时巡逻厂区、车间、宿舍,确保安全。
(十一)不定时检查厂区、宿舍水、电,发现有漏电、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十二)监督员工遵守纪律,发现问题要灵活性处理,疑难问题及要时上报。
第七条保安工作标准
(一)熟悉部门工作运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与要求,并严格执行落实。
(二)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明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时效,严禁违背上司的合理工作指派。
(三)对来访客人、工厂职工应文明有礼,并主动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公司上层领导及客户出入大门时应敬举手礼。
(五)遵守部门规定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当班期间必须精神饱满,站坐端正、举止得体,保持良好形象。
(七)接到上级或其他部门发出的紧急信号时,当值保安应在二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并及时上报所发生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应沉着冷静的按程序处理,并设法尽快通知上级和附近的同事;在与他人或外界发生纠纷时必须顾全大局,克制忍让,避免发生冲突或事件升级。
(九)接到员工或其他部门的建议或投诉时,必须礼貌倾听,并作记录,按程序正确解释,事后必须及时、如实地上报或转告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十)当事情超出个人的职责权限或处理能力时,应立即上报。
(十一)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劝止并报告上级,不得知情不报或提供虚假情况欺瞒上级,严禁散布或传播不真实之言论。
(十二)做好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时递发工作报告。
(十三)熟悉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十四)熟记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治安等应急电话。
第八条交接班管理
(一)接班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对讲机,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
(二)上下班交接双方应交接清楚,并在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交接记录,具体事项包括:
1、本班未完成的工作以及在值班中需要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
2、上级交办未办事宜、送货寄存物和公共物品清点事项;
3、入厂人员尚未出厂以及出厂员工尚未回厂情况;
4、厂内可疑现象;
5、警械器具等。
(三)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管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四)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五)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在工作日志上登记下班时间并签名。
(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到岗,而交班人员擅自离岗,则这期间发生的问题由两人共同承担。
第九条相关事件处理程序
(一)火警事故处理程序
1、迅速到失火现场,确认着火介质性质(电着火、油着火或其他)和火势大小,控制现场并报告保安队及相关管理、消防人员至火场灭火。
2、现场人员应根据着火性质立即采取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灭火(注意:油着火或电着火均不能直接用水灭火)。若刚发生火苗,立刻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3、若使用灭火器仍无法将火扑灭时,应:
a、火速打电话至119,并按响消防警铃,按公司消防演习程序,发挥消防组织功能,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
b、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窃取公司财物。
c、情况危急时要通知当地治安部门或公安部门协助交通管制。
4、火势扑灭后立即清查人员及物品,统计损失情况并保护现场,供警方和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堪查;
(二)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管制员工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及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入内。
3、通知厂内保安或厂内主管前来援助处理。
4、认清来者面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凶器,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供警方侦查依据。
5、事情发展后,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人员处理。
(三)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发现可疑人物,应与队长或值班保安联系,并周密临视其行动。
2、发现厂区物资被盗应第一时间报告队长、并及时通知行政部领导。
3、保持被盗现场,以备警方调查。
(四)员工打斗事件处理
1、员工打斗或对公司管理员逞能,应迅速制止,将当事人交其主管或行政主管处理,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勤保安或公司管理人员合力制止,必要时报警。
2、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为防围观者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当事人双方带离现场,再作处理。
3、在处理事件时以教育为主,要公正,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更不得加入打斗。
4、若为下班时间,应立通知队长或行政主管,情况恶劣者要即刻通知派出所协助。
5、事后将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上级主管作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员工一般违规事件处理
1、发现员工的行为违反相关厂规厂纪,以正确的态度予以劝说并制止。
2、告知员工违反了那些规定并进行教育。
3、将违规情况进行记录,并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4、将初步调查核实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相关处理结果。
第十条其他
(一)保安员原则上应在工厂住宿,如有私事外出必须在当晚12:00前返回公司。
(二)服从部门的会议和学习安排(包括业务知识和军事技能训练等)严格遵守会议或学习纪律,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禁止缺席、迟到、早退。
(三)应工作需要,休息人员在接到上级的加班临时通知时,必须积极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四)全体保安队员每月由上级做相应的考评,对工作表现突出,上报批准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鉴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第十一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门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门禁管理,保障工厂人员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禁管理制度直接由保安队保安员负责监督、执行(以下称门禁管理人员),对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三条门禁管理人员必须注意本身的礼仪、礼节、涵养与素质,对来宾或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对本厂员工更要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第四条门禁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是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五条本厂员工出入管理
(一)本厂员工进出厂门时,厂牌佩戴于左胸前或挂于胸前,不得随意乱挂或转借他人使用。
(二)在正常上班时间有事需外出时,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交给值班室作为放行的依据,门禁管理员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注出厂时间;待外出人员归厂时,再签注归厂时间。《人员/物品放行条》应及时上交人事行政部,如有异常与该员工所属部门联系。
(三)对解雇、辞职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须核对其《人员/物品放行条》并负责检查其所有物品,无误后予以放行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字。离职员工物品应在下班时间出厂。
(四)本厂员工非因公外出者,必须在当天24:00前赶回厂部,最晚不得超过00:30。
第六条非本厂人员出入管理
(一)外单位因事到本厂洽谈业务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必须与接洽人联系,经许可后,门禁管理人员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等相关内容,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发给洽谈人员“来宾证”,待洽谈完毕后,洽谈人员须退还“来宾证”。
(二)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工厂相关领导陪同时,或由相关领导陪同的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可不必办理来访登记手续,但门禁管理人员必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以及相关陪同领导。贵宾或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出厂后,注明其离厂时间。工厂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需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需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三)私人探访人员于下班时间来厂探访,需由被探访人书面申请,并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进入。门禁管理人员需查实其身份证件,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接待人员必须到工厂门口接待,并于《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门禁管理人员发给“来宾证”。若无需在厂留宿,则须在当天24:00前离开。上班时间谢绝一切私人探访。
(四)对于来我厂应聘的人员,应聘人员需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发给“来宾证”。若需进入车间或办公室,应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相关人员带领。
(五)来访人员未遵守工厂进出厂区相关规定的,门禁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厂。
(六)来访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七条车间及办公室门禁管制
(一)员工上班进入车间时,要穿好工衣、戴好厂证,对新进员工暂没有发放工衣、厂证时,凭有效试工卡进入车间。
(二)下班后,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或办公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严禁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下雨天所带的雨具应放在指定位置,员工下班时不得携带工厂任何物品离开车间,包括内部文件、纸箱、胶带、工厂报废品等。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在办公室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
(五)未经核准加班的办公室人员在晚上24:00后不得再滞留办公室。
(六)下班后办公室人员全部离开时,门禁管理人员应及时为办公室大门上锁。
第八条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一)外来车辆进厂时,保安应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车牌号、进厂时间,进厂事由及携同人数、随车物品等相关内容,并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发给《来宾证》。
(二)门禁管理人员应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车辆出厂时应对车辆进行物品检查。若有物品需放行的,必须凭《人员/物品放行条》放行。
(四)根据《人员/物品放行条》与实物进行核对,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签字确认,确保放行无误。
(五)外来车辆出厂后,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注明车辆出厂时间。
第九条本厂车辆出入管理
(一)本厂车辆外出时,保安应在《公司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所用的车号、出厂人员、出厂时间、回厂时间等相关内容,并检查是否有相关《派车单》、物品,物品放行手续是否齐全、物品是否相符等。
(二)本厂员工车辆(摩托车、自行车)进厂时,摩托车应放慢速度,靠车行道行驶,自行车进入大门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厂区,并按规定区域停放。
第十条物品出入管制
(一)无关易燃、易爆物品、违禁物品不得带入厂区内。
(二)外来厂商来交货,应先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通知收货人员前来接洽。
(三)外来人员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由门禁管理人员代为收发。重要文件应及时送达相关部门,私人邮件写在公布栏上通知前来收取。
(四)外来人员、本厂员工或离职员工私有物品需出厂时,当事人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门禁管理人员依《人员/物品放行条》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包裹进出厂区,应自觉接受门禁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登记。
(五)凡工厂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经门禁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六)放行的物品若数量少,能列出物品清单,则需准确列明;若物品数量各种较多,无法一一列明,则至少需注明件数、重量等。
(七)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十一条物品放行权限
(一)皮具原料、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成品,50件以下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50件以上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二)其余生产性物料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三)机器设备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四)模具外出加工、维修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五)其余物品一律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放行。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保障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并创造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及公共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宿舍只提供给厂部的在职员工住宿。已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当日迁离出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第三条住宿标准
职位房间类型住宿人数用电标准管理费
组长以下人员(车间)集体房8人/间-----15元/人/月
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房1人/间10度/人----
其他后勤人员管理房2人/间5度/人----
第四条宿舍配置
(一)集体房:上下床4-5张,风扇2台。
(二)管理房:双人床1张或上下床一张,风扇1台,书柜1张,椅子1张。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工厂保安负责员工宿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全面负责监督宿舍内部的卫生状况以及住宿人员的遵章守纪工作。
(二)舍长由全体舍员投票选举产生,舍员必须服从舍长宿舍秩序及卫生管理,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有序。
(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厂部的住宿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四)员工宿舍及公用设施为员工使用,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五)住宿人员必须随时配合厂部相关领导及宿舍主管部门不定时检查宿舍,住宿人员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六条宿舍纪律
(一)宿舍内外严禁大声喧哗。
(二)节约用电,离开房间随手关闭照明灯和风扇。
(三)严禁在宿舍内聚餐、喝酒、打牌、赌博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四)爱护公物,不准私自占用或损坏已辞职人员的床位及公用物品。
(五)非有特殊情况男女员工不得互串异性宿舍。
(六)禁止未婚男女同宿。
第七条安全防患
(一)员工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者私藏凶器、匕首、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二)宿舍内除公司统一安装的电源、电器设备外,未经允许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以及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三)严禁在宿舍生火做饭。
(四)禁止有破锁、越墙、偷窃、吸毒等违法行为。
(五)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以防被盗。
第八条清洁卫生
(一)员工注意做好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达到整体美观。
(二)每间宿舍采取员工轮流值日制,每天由一至两名员工负责宿舍内部的清洁卫生。
(三)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四)员工清洗的衣服、被褥应晾在阳台上,晾干后及时收起放好;
(五)严禁在宿舍内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第九条:作息时间
(一)正常休息:23:30-07:30
(二)午休时间:12:30-13:45
(三)晚上熄灯时间:12:30
(四)正常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进入宿舍。
(五)因季节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条借宿管理
(一)员工之亲戚、朋友来访,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留宿者,可以按规定办理相关住宿手续。
(二)借宿人员,必须由员工本人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借宿手续,填写《借宿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留厂住宿。
(三)凭《借宿单》在保安处登记借宿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宿时间等相关情况,并由该员工、借宿人签名确认。
(四)由保安(宿舍管理员)安排借宿人员住宿。
(五)借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住宿安排、管理,严格遵守厂部的《宿舍管理制度》及厂部之其他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取消其借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员工本人及借宿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一)员工可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宿舍住宿,不在工厂住宿的员工不再另外发放住宿补贴。
(二)个人现金、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规范员工用餐秩序,创造一个洁净、卫生、舒适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一)良好的职业操守,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务周到,对用餐人员恭谦有礼,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发生争执。
(二)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有肝炎、肺结核、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者,均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三)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物,勤剪指甲,工作时间必须戴上工作帽、口罩、系上围裙。
第三条食品质量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的法规条例,确实做好食堂的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禁止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到无牌无证的摊挡购买熟食品和包装品,生熟食品存放要隔离。
(三)不得发放生、冷或变质的食品供用餐人员食用。
第四条食堂卫生要求
(一)保持厨房、餐厅地面、桌面、餐椅干净卫生
(二)厨房、餐厅物品摆设整齐有序,不得杂乱无章。
(二)用餐完毕后第一时间清理厨房、餐厅卫生,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并定期对厨房、餐厅进行大清洁。
第五条用餐时间
(一)员工正常用餐时间为:
中午12:00-12:30,晚上18:00-18:30。
(二)晚上需要加班的员工,视加班情况为加班员工免费提供夜宵。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供应饭菜。
第六条员工用餐规定
(一)按规定用餐时间凭工作证用餐。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用餐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安排。
(二)严禁穿拖鞋、睡衣、背心、短裤进餐厅用餐。
(三)遵守用餐秩序,按要求自觉排队,不插队,不拥挤。
(四)文明用餐,用餐时不准站在餐椅上,不得将脚架在餐桌或餐椅上。
(五)爱护粮食,按自己的饭量盛打饭菜,不许造成浪费。
(六)不得在餐厅高声喧哗,严禁借故寻衅滋事,扰乱食堂秩序。
(七)不得刁难辱骂、漫骂食堂工作人员。
(八)爱护食堂设施严禁损坏公共财物。
(九)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严禁乱扔垃圾、乱泼脏水。
(十)未经允许,用餐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不得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病号除外)。
第七条节约用水、用电,妥善保管和使用食堂现有的用具和设备设施,用餐人员不得私自拿出食堂或带回宿舍占为已有。
第八条其他
(一)食堂全天候为员工免费供应饮用水。饮用水只提供给员工正常饮用,不得利用饮用水洗碗或另作其他用途。
(二)每天晚上18:00-23:00为员工免费供应热水。
(三)餐厅设有有线电视,电视放影时间为每天中午12:00-12:45,晚上18:00-22:30。
(四)加班时间热水暂停供应,电视暂停开放。
(五)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用餐、洗澡水供应、电视开放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九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招聘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工厂招聘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基本政策
(一)厂部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二)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本厂在职员工,然后再向社会招聘。
(三)工作绩效是本厂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招聘
(一)用人部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填写《人才需求申请表》。
(二)《人才需求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及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招聘方案并实施。
(三)人员的招聘,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时可进行对外招聘:
1、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四)应聘者必须完整、真实填写《入职申请表》,并提交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五)初试: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身份背景、入职资格、求职意向及待遇要求等方面。
(六)复试:经初步审查,符合录用条件者,由用人部门复试,包括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等。
(七)结果:面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报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并议定工资待遇后,通知报到;面试未通过者,资料转入人事行政部存档。
(八)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员工,必须在人事部门通知时间内报到任职,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或放弃,应与人事行政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或申请除名,否则半年之内不予录用。
第三条录用条件
(一)员工录用条件必须符合《职位说明书》。
(二)员工的任用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必要时进行个人背景状况调查,并采用技能考核和面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成为本厂员工:
1、被通缉、判刑有案或解除公职尚未复职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3、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被公司或其它机构开除者;
4、有挥霍公款或贪污行为并记录在案者;
5、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营私舞弊、声名狼藉者;
6、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
7、患有神经病、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者;
第四条入职手续
(一)录用人员必须向人事部门提供以下证件缴检后,并上交复印件各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最高学历证书;
3、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5、特殊岗位相关证照。
(二)录用人员由厂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进行培训试用。
(三)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建立档案;发放工作服;发放临时厂证,以作暂时出入厂区及宿舍证明,七个工作日后制发正式厂证。
(四)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员工手册》培训,以使员工对工厂概况及相关规定有初步了解,并且考核合格后予以分配给用人部门。
第五条试用规定
(一)新员工录用七个工作日内为培训、试工期间,七个工作日内因不适应环境自愿离职,或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分配,顶撞上级等恶劣行为者,公司将立即停止聘用。
(二)用人部门根据新员工实际情况填写《新进员工培训试工考核跟踪表》,报部门经理(厂长)审查,人事行政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一至两个月(包括七天培训试工期在内)。
(三)试用期间,新员工会得到上级管理者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并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四)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五)员工转正后,除基本薪资将获得相应调整外,并可享受正式员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满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并按劳动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三)合同期满,公司或劳动者都可自由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续签,合同续签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解除按员工正常离职程序办理。
第七条附则
(一)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三)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佳力皮具厂全体员工(副总经理以上级别或经公司特别批准免于考勤者除外)。
第三条职责范围
(一)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统计、监督、各类假期的审批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职责:负责工厂全体员工考勤稽查、汇总、各类假期的办理等工作,每月5号前将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公布,并由个人签名确认。
第四条上班时间
(一)正常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加班时间按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若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正常上班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五条考勤方式
工厂全体员工均使用打卡钟打卡的方法记录员工考勤。
第六条打卡管理
(一)员工打卡上下班,每次打卡应打在相应的卡格内。
(二)上下班打卡有效时间: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后15分钟内打卡有效,超过15分钟打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三)因打卡钟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的,由人事行政部考勤人员或现场监督打卡人员负责现场签卡确认。
(四)员工有正当理由(如遇突发公共事件)而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打卡的,可以电话的形式向直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由直接主管领导在卡上进行签名确认,视为正常出勤;因个人原因而漏打卡者,最迟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向直接领导阐明漏打卡原因,由其直接领导签名确认、并经人事行政部核实后视为正常出勤;但当月漏打卡累计超过五次者,不予计发全勤奖。
第七条加班
(一)非车间作业人员加班须有《加班申请单》,或因特殊情况而补办的《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车间作业人员加班或由厂长直接安排,无需加班申请单,加班时间以打卡为准。
第八条外勤
(一)因公外出,应在外出前填写《外勤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外勤员工无须打卡,由部门主管根据《外勤单》实行签卡手续。
第九条请假
(一)请假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可以口头请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二)请假类型
1、事假在职员工一年内事假开数累计不得超过15天,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不得超过3天。事假为无薪假,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工资,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2、病假病假2天以上必须在假后出具街道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3、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按工厂《员工福利制度》之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需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5天以内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5天以上7天以内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7天以上需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
(三)请假流程
1、人事行政部(请假条)---->请假者(申请)---->组长(审批)---->部门主管(审批)---->部门经理或厂长(审批)---->人事行政部(上呈)---->副总经理(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备案)---->请假者(休假)---->保安室(放行)---->人事行政部(备案)。
2、请假经核准后,一律将请假条交至人事行政部,安排相应放行手续。
(四)审批权限
1、组长级以下人员(车间):组长(1天),部门主管或主任(3天),部门经理或厂长(5天)
2、组长级人员(车间):部门主管或主任(1天),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3、主管级以下人员(非车间):部门主管(1天),部门经理(3天)
4、主管级人员: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5、各部门经理(厂长)请假,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6、超出以上规定审批权限的,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五)销假请假人员请假期间提前回厂上班,必须在回厂后第一时间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请假处理。
(六)续假请假期满但因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及时赶回厂上班的,可以电话续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其延期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迟到、早退
(一)迟到给予5分钟(车间3分钟)的缓冲、宽裕时间,超出者视为迟到。
(二)未经允许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一律按早退处理。
(三)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旷工
未经批准或未办妥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全勤
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为全勤。
第十三条其他
(一)事假、迟到、早退时间没有任何工资及福利。
(二)任何员工不得故意涂改、损毁、伪造考勤、损害打卡设备。
第十四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离职形式包括辞职、辞退(解雇)和自离。
第三条辞职是指因员工个人原因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离职。
第四条辞退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违反了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而被作出劝退、辞退或开除的情况。工厂对被劝退、辞退或开除的员工给予结算其在职期间基本工资,不计发相关补助,并限时离厂。
第五条自离是指员工自动、自愿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时间达到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未返回工作岗位的情况,将对其作出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其在职期间的任何工资及相关补助。
第六条离职审批流程:
(一)辞职审批程序:待离职人---->人事行政部(领表)---->组长---->部门主管---->经理/厂长---->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二)劝退(解雇)审批程序:直属部门主管(提出劝退、解雇意见)---->直属部门经理/厂长(核实)---->人事行政部(核实并作出劝退、解雇决定)---->部门经理/厂长(会签)---->总经理(签核)---->被劝退、解雇者本人(签收)---->公告
(三)自离:直属部门主管(反馈情况)---->直属部门经理/厂长(核实)---->人事行政部(核实、作出自离决定)---->部门经理(会签)---->总经理(签核)---->公告
第七条离职时间
(一)所有申请离职人员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离任。
(二)若有特殊情况急需离任,可实行请假带辞职,辞职者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可提前离任,但必须提交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的《请假条》,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允许;其结算工资与当月正常辞职人员一同结算。
(三)辞退人员根据用人部门实际情况决定具体辞退日期,日期不限。
第八条离职程序/手续
(一)待离职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书面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上交其直接上级主管。
(二)《离职申请表》必须经由本部门各上级领导批示意见后并获准其离职日期。
(三)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型人员,其《离职申请表》必须经(副
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
(四)各部门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将当月《离职申请表》汇交人事行政部,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后,人事行政部安排离职交接结算手续办理。
(五)人事行政部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离职通告”,告之具体离职日期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六)离职当日,离职者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交接表》,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及事务移交手续,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条工作事项移交
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工具、技术资料、印章、车锁、证照等均应移交接替人员或相关部门,并将已办未结案事项交待清楚,并做出书面移交清单,交其部门上级确认。
第十一条工作事务移交
(一)入厂时所领用的(工作服)、宿舍钥匙等物品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二)厂证及员工手册等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三)领用的工具、文具等交还到领用部门;
(四)所借工厂欠款等归还财务部。
(五)离职人员损坏、丢失工厂物品要按价赔偿,交接不清者不办理离职结算。
(六)所有离职人员移交手续,限在离职当天8小时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放弃,不予结算工资。
(七)因特殊情况,请假带辞职人员可预先在请假之前,提前办理完移交手续。
(八)《离职交接表》各项目应由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详加审查,不合理之处要及时更正,如有遗漏造成工厂财务、资料、往来帐款损失,应由该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负责追索或赔偿。
(九)人事部门在离职当天将《离职人员考勤汇总表》予以本人核实,如有异议者,必须当天到人事行政部核实,如当天未到人事行政部核实者,将作为默认可处理,一切后果工厂将概不负责。
(十)离职者携私人物品离厂,应按《门禁管理制度》的规定至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
(十一)离职者办妥离职手续后,将《人员/物品放行条》交保安室,经、门禁管理员
确认无误后,方可携带私人物品离厂。
(十二)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者合同终止、停保、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第二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定要服从上司安排,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规则,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游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积极主动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以任何借口擅自停工、罢工等行为。
第五条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安排指示,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尽忠职守,不得泄露工厂业务及技术秘密,维护工厂利益。
第七条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经常清洁工作台、机器设备;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第八条下班前必须整理好工具,关好门窗、电源、水源,做好安全检查,防止一切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九条积极参加工厂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和其它一切集体活动。
第十条工厂所有办公电脑,在工作期间和其余时间,严禁玩任何电脑游戏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任何食物进入车间、办公室。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准故意毁坏工厂的财物。
第十三条严禁在厂打架、赌博、偷窃他人、公司财物。
第十四条员工之间相互配合,真诚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第十五条养成主人翁意识,时刻维护工厂司形象,遇到反常态现象主动报告处理。
第十六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不浪费水电及工厂物料,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作风。
第十七条关心同事,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精神。
第十八条严禁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上影响正常作业;若对工作有不平衡情绪或疑问可直接向管理部门反映或谈心,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理性作业。
第十九条严禁上班时间在厂区范围内吸烟。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严禁在厂区范围内张贴任何文件资料。
第九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工厂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考核员工,奖优汰劣,本厂实行奖惩制度,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员工为企业立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全厂人员奖惩之管理。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遵循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奖惩制度直接与员工工资及绩效考核挂钩。
第五条员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但不得无理取闹。
第六条勇于检举不良行为者,依事件之大小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第七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和大功下列三种,由经理(厂长)提议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一次性给予加1-10分。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在一个月内均无出现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全勤者。
(三)关键时机维护公司荣誉、利益者。
(四)热心服务、乐于助人,有具体事实者。
(五)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创造荣誉者。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并一次性给予加10-20分。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或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一次性给予加20-50分。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总经理认定的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工厂有特殊贡献者。
第十一条员工惩罚分为六种:警告、申诫、记过、记大过、开除和自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扣1-5分。
(一)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佩戴厂牌或随意乱挂、转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帽、口罩、围裙而从事食堂工作者。
(二)在宿舍内外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三)未按规定乱停放车辆及摆放个人物品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四)无故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不按规定打卡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五)未经允许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设备、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者。
(六)对进出厂员工、来访人员、车辆及相关物品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登记,发现可疑物品不及时向上级汇报以及未按规定放行进出厂员工及相关物品者。
(七)超过作息时间仍未熄灯休息或超过规定回厂时间回厂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八)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办公室或未经允许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九)待人接物要不注意礼仪礼节、野蛮无礼或被投诉思想不端正,服务不周到,对员工态度恶劣、发生争执者。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行政村档案室管理制度
1、各行政村应设立专门档案室和保管档案的橱柜,对本村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行政村档案管理员原则上由各村文书兼任,除档案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
3、村档案室应具备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相关条件。
4、村档案管理人员应每季度对室藏档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核对工作,做到账物相符。
二、行政村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
1、凡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及所属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都应归档保存。
2、列入归档范围的各类文件材料应按要求及时向村档案室移交归档,重要文件材料应在形成的当天移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身携带或据为己有。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档案制成材料应符合档案长期保管的要求。
4、文件材料归档时,交接双方应在清点完毕后办理移交手续并在移交清册上签字。
三、行政村档案借阅利用和保密制度
1、村级档案一般不提供对外借阅,确需借阅的需经村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填写《档案查阅利用登记簿》。
2、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单位人员借阅或查阅有密级和涉及村民隐私的档案,需村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3、档案借阅人必须爱护档案,并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对破坏档案或造成档案泄密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行政村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村两委联席会进行鉴定;对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村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予以销毁。
2、村级财务档案销毁前,需经村账镇中心和镇财政所共同审核,查明无误并签字后,通知所在村主要领导批准销毁。
3、档案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归档并永久保存。
4、档案销毁清册应并逐份登记每份文件的标题、文号、制发单位、形成时间等信息。
五、行政村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出现下列行为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现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其他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按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的;
2、擅自提供、抄录、复制保密档案的;
3、将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拒绝归档的;
4、涂改、伪造或出卖、转让档案的;
5、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
六、镇党政综合办负责全镇行政村档案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
行政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爱心环保协会(以下称爱心环保协会)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公文管理等。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三条归档范围:发展规划、学期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项目策划、通告、通知、海报、传单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财务方面、档案管理由人事部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完整。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一)会长、副会长及部长借阅档案应通过秘书处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二)协会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会长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三)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转借、遗失。
第三章印章管理
第六条协会印章一般由副会长负责保管。未经会长批准,印章不能交给他人管理使用。
第七条协会印章的使用一律由会长签字许可后副会长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1)协会印章的使用应谨慎、规范并按规定程序经申请报批后由印章管理人统一加盖,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印章;
2)印章管理人在使用印章前必须认真检查审批程序,对于不合法或不合审批手续的用印,有权提出异议或拒用。如遇特殊情况,印章管理人应经请示批准后方可加盖印章;
3)对于擅自使用印章或以欺骗手段使用印章,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协会所有需要盖章的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九条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会长签字批条方可开出。
第十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章公文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所有打印、复印公文或文件必须至少一式两份,交秘书处留底存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协会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秘书处研究并提请理事会批复。
第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爱心环保协会常委会。
第十四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11
(一)司机岗位安全责任制: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企业车辆司机管理制度,提高驾驶水平及紧急情况下应急事故处理能力;
2、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企业下达的运输任务;
3、禁止超员、超载、超速、超长、超宽、超高驾驶车辆;
4、爱护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要认真对车辆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维修,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5、建立用车台账、加油台账,规范用车流程;
6、相互监督并举报,杜绝违章事故发生;
7、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车辆运行记录。
(二)车辆管理制度
(1)派车原则
市内公务派车由办公室指派,省内公务派车须经主管副总批准,100公里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使用总经理的专用车须经总经理同意。
(2)建立用车台账
A、办公室必须建立用车台账,车辆使用前须将车里程表数一一进行登记造册。
B、总经理和销售科、采购科的专用车辆,驾驶员在出车时自行登记出车起始里程、出车地点及事由。其他人用车,必须在驾驶
员出车登记表上登记出车起始里程、出车地点及事由并签字。
C、办公室设置用车通知单和用车登记表。市内用车者在登记表签字;出城用车由用车者填写用车通知单,按程序审批后驾驶员才可出车。
(3)加油、加气的规定
A、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和驾驶员根据车况、车型共同制定每百公里耗油/气标准。
B、财务室凭用车通知单和行车登记表按月结算耗油/气量。
C、实行专车专卡,财务室按实际出车里程和核定的耗油量计发各车的油卡,并设立各车用油台账。无加油卡时须索取发票,并登记加油/气量,当前里程,时间等数据。
(4)车辆维修
A、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解决的必须到指定的厂家维修。
B、由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共同联系汽车修理厂家,并约定先修车后付款的合同原则,修理厂家每月凭驾驶员签字的维修清单来矿结算付款。
C、车辆需要更换单件在1000元以上的配件或进行大修时,必须填写申请表,经主管副总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D、凡被更换的废旧配件如数回收。由负责回收人员出具证明后新购配件才能报销。
E、严禁驾驶员出售油料和配件或多报修理费,违者处同等金额三倍的罚款,严重者直接勒令离职。
(5)奖惩方法
A、对节约限定油料者,奖节约油额的50%;超过定量油料时,由驾驶者承担多耗油料的50%;实行季度结算制。
B、驾驶员必须按指定地点出车,如地点变动,由用车者补办相关手续。严禁擅自出车,违者罚款100元。
C、驾驶员酒后开车者,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每次罚款300元,交给他人酒后驾驶每次罚款500元。
D、出现交通违章,如因主观原因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与罚款。
E、发生安全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时,按事故损失的20%承担赔损责任。
F、对全年安全出车330天(不含修车)以上,且又无主观违规行为的驾驶员,每人奖励20xx元。
(三)司机相关管理措施
1、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擅离职守,不能在工作时间饮酒,因饮酒不能出车的`,罚款50元每次;
2、服从调度和安排,临时有任务必须随时上岗出车;调度任务发出不能及时到岗者,罚款50元每次;
3、小车每天必须停放到指定地点,该入库的一律入库,不能入库的整齐停放到指定停车场,其他外出过夜的情况也需妥善停放,如因停放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由司机自己负责;
4、严禁随意利用公车办私事,或帮他人办私事,发现以上行为罚款50元每次;
5、一般情况下必须使用加油卡进行加油,加油卡余额不足了应及
时通知冲卡。特殊情况用现金加油必须开发票并且在发票上注明原因;
加油卡一卡一车,严禁借给别人使用,或者帮其他车加油。一旦发现此类情况,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直接下岗;
6、对自己负责的车辆必须爱护,勤养护,勤清洗,减少修理。因养护不当造成车辆本可避免的故障的,司机需负相应责任;
7、保持磨盘沟煤矿整体形象,随时保持车身内外卫生和整洁,有条件时尽量自行清洗,到洗车点洗车必须索取发票;
8、留意本车运行状况,尽量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小保养,每10000公里一次大保养;
9、尽量到指定4S店和维修厂进行检修,有特殊情况需到其它地点进行检修时需索取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原因;
10、车辆运行时注意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强化操作技术,注意出车安全。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章违规或者出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按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单位管理的需要,推进行政办公物品的规范化管理,控制办公费用,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办公物品为单位日常办公所用文具(含水笔、笔记本、钉书器等)、办公自动化所需用的耗材(含U盘、录音笔、5墨盒等)、办公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以及办公家具(含桌、椅、柜等)。
第二章办公用品分类
第三条行政办公物品的分类
行政办公物品分三类:办公固定资产、办公低值资产(办公固定资产和办公低值资产统称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1、办公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单位价值在20xx元及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2、办公低值资产指使用期限较长,在使用过程中不易消耗,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3、办公用品指使用期限较短,价值较低,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消耗的各种办公类资产。
第三章行政办公物品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办公室是行政办公物品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行政办公物品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2、组织各部门行政物品管理程序监控;
3、年度、每月办公物品开支计划的编制、报批和执行:
4、行政办公物品的分配、调拨、维修和报废;
5、配合财务部对办公物品进行盘点,建立行政办公物品台账,负责日常维护和修理。
第五条部门资产负责人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部长负责本部门资产的保管和资产增减、转移、维护、报废与监督记录;合理调配本部室内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第六条资产使用人的主要职责:应该爱护单位财产,合理使用办公设备,由人力资源总部协助负责培训员工爱护国有资产意识,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如果因使用不当,人为破坏,由使用人自行付费维修,并报送办公室进行维修登记。
第四章行政办公物品采购
第七条办公用品采购
1、办公室每月按各部门需求编制统一采购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纳入单位全面预算,报单位财务部列入每月全单位资金计划。
2、办公室持相关票根据单位相关财务规定报销,费用计入各部门的年度预算执行台帐。
3、办公耗材文具的领用参照需按照规格及使用情况购买,并由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后购进。购进消耗材料统一保管。
第八条办公类服务采购
办公类服务采购指单位各部门对外印刷品、宣传品、名片、标牌等服务类的采购。
1、单位办公室办公室进行货比三家的方法进行询价后按程序选择服务供应商。
2、单位各部门有对外宣传品、印刷品印制需求的,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单位办公室公布服务供应商范围内选择。
第九条办公资产采购
1、办公资产采购计划办公资产使用部门编制《年度办公资产采购计划》并纳年度预算和经营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提交办公室汇总。
办公室汇总各部门《年度办公资产采购计划》后编制单位年度采购计划,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执行采购计划。
2、办公资产临时采购报批
各部门临时需要购置办公资产时,填写《资产购买申请单》(见附件二),经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并签字后,提交办公室实施采购。
3、实施采购
办公室进行货比三家的方法进行询价后,连同资产申请表和询价后的采购报价单上报单位领导,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支票进行购买。
4、验收
办公室汇同使用部门根据采购计划或申请表、购物发票、购物明细验收采购办公资产,验收完毕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确认,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各自登记办公资产台帐,填制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根据入库单和购物发票进行账务处理。《资产购买申请表》和购物明细复印件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五章办公物品的管理
第十条办公用品配发
1、各部门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本部门办公文具的领用和发放。
2、办公用品每月第一周领用配发。办公室负责办理使用部门的领用手续,认真填写文具领用登记单,并进行台帐登记,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购买日期、使用人等。
3、办公用品原则每月一次领清,不得另行申领。如有特殊需求提前与办公室申请。单价超过100元以上的办公文具由办公室主管主任审批。配发后办公室登记台帐,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购买日期、使用人等。
4、员工在单位内部调动,其使用的办公用品可以带走。第十一条办公资产的管理
1、资产调拨
部门与部门之间转移办公设备等资产必须填写《资产调拨单》(见附件三)。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顺序执行。审批顺序:调出部门负责人—调入部门负责人—办公室确认签字后,方可转移资产。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2、资产报废
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见附件四),报单位办公室,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进行资产损坏鉴定后,由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废。办公室与财务部门同时销帐。有再使用价值的,由办公室收回统一维修、保管、再分配,资产台帐做相应调整。在报废前,部门不得随意丢弃,否则本部门按照其原值赔偿,并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处罚。
3、资产的租用、出租和外借
(1)单位需要的办公资产原则上不提倡租用。如果确属需要,租用部门必须报单位办公室审批,办公室应尽量考虑在单位内部调配,调配确有困难而且购买不经济合算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租用,租用手续由单位办公室统一办理。
(2)单位长期不使用的行政办资产品可考虑对外出租和外借。办公室定期对所有闲置的办公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其中达到报废条件的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对长期闲置的物品主动寻求外租,对今后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进行出售。
4、办公资产的日常维护、维修
(1)办公室是办公资产日常维护、维修的责任部门。(2)办公室编制办公资产维修计划,并纳入预算和经营计划。根据维修计划对各部门办公资产进行检查,按期进行维护,保证各物品正常工作。
(3)各部门的办公资产需要维修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办公设备维修申请表》报送办公室。不经过部门资产负责人而私自报送维修申请,则办公室不予受理。
(4)办公室接到申请单后,需对报修设备进行鉴定,进行相应的维修、更换,一般性修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其它较为复杂的修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维修完毕后及时登记《办公设备维修记录表》(见附件五),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若聘请外部单位进行维修,相关付款事项执行资金支付程序。
(5)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办公资产损坏,要按照物品的原价进行赔偿。
5、办公资产的年终盘点
(1)年终资产清查由办公室对各部(室)进行实物清查,丢失的办公资产由丢失部门按照原值赔偿。资产清查结束后,由办公室将年终清查报告上报单位领导。具体清查程序可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办公物品丢失、损坏属于过失人责任的,过失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各部门部长要调离本部门时,人力资源要及时通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办公资产台帐清点调出人负责部门所使用的资产,有短缺者,按照物品原价赔偿,待办理完办公设备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本部门;一般员工调离本部门,由部长负责该员工使用资产的移交,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完成。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修订并监督实施。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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