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疫苗冷链运输管理制度8篇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疫苗冷链运输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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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冷链运输管理制度 1
一、疫苗和冷链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乡—接种门诊(接种点)。
二、医院需求计划上报县级控中心,每月上报一次疫苗使用计划。
三、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记录。认真记录疫苗和注射器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有效期、(分发、领取)单位、数量、(分发、领取)日期等。而且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四、冰箱内储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并按品名和效期分类摆放;冰箱门内搁架不宜放置疫苗;使用冰衬冰箱储存疫苗时,卡介苗存放在底部,乙肝疫苗放在接近冰箱顶部,不可将冷藏保存的疫苗放在距冰箱底部15cm内的地方,以免冻结。
五、卡介苗、乙肝疫苗、在2℃~8℃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疫苗稀释液不得被冻结。2℃~8℃保存有效期为5个月。
六、每台冰箱内部冷冻室和冷藏室要分别配有温度计,实行温度监测每天记录2次温度,且间隔不少于6小时。同时要对使用的温度计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校检。做好停电、停机等记录。
七、疫苗分发使用时要遵循 “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合理分发。
八、对个别外观异常、破损、过期等失效疫苗和注射器在做好出库记录的同时,医院要将失效疫苗和注射器逐级上交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处理。
十、每月7日前上报医院疫苗接种报表、疫苗使用情况统计表。
十一、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冷链设备要经常进行保养,保持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迹,严禁存放其他物品、食品、过期疫苗。
疫苗冷链运输管理制度 2
一、疫苗的运输必须用冷藏箱,领取疫苗时必须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
二、疫苗在运输过程中,疫苗发放、运送、接收人员要进行温度监测记录。
三、冷链设备必须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四、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卡,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五、疫苗进、出必须建立专账,做到账、苗相符。
六、疫苗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opv、mv疫苗等在—20℃条件贮存,bcg、hbv、dpt、dt等在2℃—8℃条件下贮存。
七、疫苗保存期间要进行温度监测,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各测量1次疫苗温度,并如实记录监测结果;做好停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八、贮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疫苗要按品名和失效期分类摆放。
九、冷链设备要经常进行保养,经常保持电冰箱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迹,电冰箱蒸发器结霜温度超过4小时要及时化霜和除霜,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净,每周开机2小时。冷藏箱和冷藏背包使用过擦净水迹,保持箱内干燥和清洁。
十、冷链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修理,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随便拆卸。
疫苗冷链运输管理制度 3
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区)—镇—接种门诊(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五、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六、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疫苗冷链运输管理制度 4
一、 用于储存疫苗的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的地方。
二、冷链设备做到疫苗专用,有专人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三、冰箱内储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并按疫苗的'品名和效期分类摆放。冰箱门内搁架不应放置疫苗。
四、冷链设备要使用温度记录仪对储存温度进行监测,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设备运转情况。
五、接收每批疫苗时均要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并索要全程温度监测记录。
六、分发使用疫苗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七、冷链设备要定期保养,建立维修记录。
疫苗冷链运输管理制度 5
为认真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确保证适龄儿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杜绝疫苗因储存和运输不当可能造成的不良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县疾控中心由从事免疫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疫苗的储存、运输管理工作。接种单位也应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
二、县疾控中心所进疫苗均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由市疾控中心疫苗冷藏车负责运送;县所辖各接种单位进苗由县疾控中心使用冷藏设备(放置有冰排及温度计的冷藏箱、冷藏包)由疫苗运输车负责运送,或由各预防接种门诊派专车通过配发的冷藏设备(放置有冰排冷藏箱、冷藏包)进行运输。所有疫苗在运输到位后应马上放置于冷库(冰箱、冰柜等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安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苗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温度条件应符合疫苗储存要求。
三、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和检查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收货时应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并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等内容进行验收,做好记录。符合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四、县疾控中心在向接种单位供应或分发疫苗时,应提供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
五、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照其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冷藏设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六、为保证合理使用疫苗,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县疾控中心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供应或分发疫苗。疫苗出库时,应认真核对发放单位和疫苗生产厂家、品种、数量等,按照先进先出和按批号出库的原则发放,并做好出库记录。
七、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应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供应、分发和接种,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由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质量异常的疫苗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八、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储存的疫苗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过期、失效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九、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每月对疫苗的出入库情况进行一次核对。
十、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有关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要求,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储存和运输。
十一、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1、应采用自动温度记录仪对低温冷库进行温度记录。
2、对冷链设施(低温冷库、低温冰箱、普通冰箱、冷柜、备用发电机组等)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转。疫苗储存时,应当定期对储存设施或设备的运行状态、储存的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并做好记录。
3、应采用温度计对冰箱(包括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冰柜)进行温度监测。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冰衬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顶盖处,低温冰箱的中间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
4、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
十二、对运输过程中的疫苗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变化、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
疫苗冷链运输管理制度 6
一、总则
为规范本中心疫苗冷链运输管理,保障疫苗质量安全,根据《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疫苗(包括一类疫苗、二类疫苗)从入库、出库到配送至辖区医疗机构的全过程冷链运输管理。
二、运输设备管理
冷链运输设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冷藏车(具备温度实时监控、报警功能)、冷藏箱(配备足量冰排,预冷至 2-8℃)、温度记录仪(精度 ±0.5℃,数据可存储、导出)。
冷藏车需定期维护:每月检查制冷系统、温度监控设备运行状态,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性能验证,确保运输过程中温度稳定在 2-8℃。
冷藏箱使用前需预冷 4-6 小时,冰排需在 - 20℃以下环境冷冻 48 小时以上,使用时按 “底层冰排 + 疫苗 + 顶层冰排” 方式摆放,确保疫苗与冰排充分接触,无温度死角。
三、运输流程管理
出库环节:疫苗出库前需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检查包装完好性;将疫苗放入预冷后的冷藏箱,同步启动温度记录仪,记录出库温度(需在 2-8℃范围内)。
运输环节:冷藏车启动后,需实时监控车厢温度,每 30 分钟查看一次温度数据,若温度超出 2-8℃,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如调整制冷参数、就近转运至备用冷链点);运输路线需提前规划,避开高温时段、拥堵路段,缩短运输时间(原则上同城运输不超过 4 小时,跨县运输不超过 8 小时)。
交接环节:疫苗送达医疗机构后,双方需共同核对疫苗信息、检查包装及温度记录(运输全程温度需符合 2-8℃要求),确认无误后在《疫苗冷链运输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单留存 3 年备查。
四、人员管理
冷链运输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内容包括法规知识、设备操作、应急处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复训一次。
运输人员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全程不得擅自关闭温度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打开冷藏箱 / 冷藏车车门(除交接外),运输过程中做好《疫苗冷链运输日志》记录(包括时间、温度、路线、异常情况)。
五、应急处理
若运输过程中出现温度异常(超出 2-8℃),需立即停止运输,记录异常温度、持续时间,联系中心质量管理部门评估疫苗质量;若疫苗可能变质,需按规定进行销毁,不得继续使用。
冷藏车故障时,需立即启用备用冷藏车,将疫苗转移至备用设备中,转移过程需在 30 分钟内完成,确保疫苗始终处于冷链环境。
疫苗冷链运输管理制度 7
一、总则
为保障本院接收、暂存及院内转运疫苗的冷链安全,预防疫苗质量风险,依据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本院疫苗从接收至接种点的'全过程冷链管理。
二、接收与暂存管理
接收疫苗时,需核对配送方资质(疾控中心或合规第三方物流),检查冷藏车 / 冷藏箱温度记录(全程 2-8℃)、疫苗包装(无破损、泄漏)、有效期,不符合要求的疫苗一律拒收,并书面记录拒收原因。
疫苗接收后需立即放入医用冷藏冰箱(温度 2-8℃,配备双路供电、温度报警功能),冰箱内疫苗按品种、有效期分区存放,与冰箱内壁、顶部、底部保持 5cm 以上距离,不得与非疫苗物品混放。
三、院内转运管理
院内疫苗转运(如从药房冷藏库至门诊接种点)需使用专用冷藏箱,提前预冷至 2-8℃,配备冰排及温度记录仪;转运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转运过程中避免剧烈震动、阳光直射。
转运人员需携带温度记录仪,实时监控温度,到达接种点后,立即将疫苗放入接种点冷藏冰箱,核对温度记录(转运全程温度需符合要求),并在《院内疫苗转运交接单》上签字。
四、设备维护与温度监测
医用冷藏冰箱需每日上午、下午各记录一次温度(精确到 0.1℃),若温度超出 2-8℃,立即将疫苗转移至备用冰箱,排查故障并维修,故障期间温度记录需详细注明异常情况。
冷藏箱、温度记录仪需定期维护:冷藏箱每季度清洁消毒一次,温度记录仪每月校准一次,确保设备性能达标。
五、责任追究
若因人员操作不当(如未按规定预冷冷藏箱、擅自关闭温度监控)导致疫苗温度异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若造成疫苗变质,按规定上报监管部门,并承担相应损失。
疫苗冷链运输管理制度 8
一、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承接的疫苗冷链运输业务(包括省际、市际运输),旨在规范运输流程,确保疫苗在 2-8℃冷链环境中运输,符合国家法规及客户要求。
二、资质与人员要求
企业需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 “冷链运输”),冷藏车需取得《道路运输证》,并在车厢显著位置标注 “疫苗专用运输” 标识。
冷链运输人员(司机、押运员)需具备以下条件:持有有效驾驶证(冷藏车需 A2 及以上驾照)、健康证,经疫苗冷链专业培训(含法规、设备操作、应急处理)并考核合格,每年复训一次。
三、运输计划与设备准备
承接运输业务前,需与委托方(疾控中心、药企)确认疫苗品种、数量、运输路线、交货时间,制定详细运输计划,避开高温、暴雨等恶劣天气,原则上运输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跨省运输不超过 48 小时)。
运输前需检查冷藏车:启动制冷系统,待车厢温度稳定在 2-8℃后,放入温度记录仪(数据可实时上传至企业监控平台);冷藏箱需预冷至 2-8℃,冰排按标准配置,疫苗摆放需符合 “不挤压、不重叠” 原则。
四、全程温度监控
冷藏车需配备 GPS 定位系统及温度实时监控平台,车厢温度数据每 10 分钟上传一次,企业监控中心需 24 小时专人值守,实时查看温度数据,若温度超出 2-8℃,立即通知运输人员启动应急措施,并记录处理过程。
运输人员需每 1 小时手动记录一次温度(与监控平台数据核对),不得擅自关闭监控设备,不得在运输途中搭载非疫苗物品。
五、交接与溯源管理
疫苗出库时,与委托方共同核对信息、检查温度记录,签字确认后发车;送达目的地后,与接收方共同验收,提交全程温度记录(需无异常),双方签字的交接单留存 5 年备查。
建立疫苗冷链运输溯源体系,每批疫苗的`运输记录(包括温度、时间、人员、设备)需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少于疫苗有效期后 2 年。
六、应急处理
温度异常应急:若车厢温度超出 2-8℃,运输人员需立即检查制冷系统,若无法修复,就近联系委托方指定的备用冷链点,在 2 小时内完成疫苗转移,转移过程需持续监控温度。
交通事故应急:若发生交通事故,优先保护疫苗冷链设备,立即联系企业应急小组,协调备用冷藏车转运疫苗,同时上报委托方及交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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