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1 14:59:25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出纳管理制度(精)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纳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纳管理制度(精)

出纳管理制度1

  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经费开支,堵塞漏洞,确保财务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法》等财经法则,执行学校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2.学校领导应加强其思想政治工作,并支持财务人员按有关法规正确行使职责,教育教职工遵纪守法,按制度办事。

  3.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做好学校各项财务收支工作,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

  4.各项经费开支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即由经办人办理,总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

  二.关于收费

  1.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均应纳入总务处财务管理,任何部门、年级、班级、个人都不能离开总务处财务管理而从事经济活动。

  2.上级规定收取的学杂费,学费及代办项目由班主任代收。班主任代收学杂费及学费前先到总务处领取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收费时须一生一票。所收现金须在总务处指定日期内及时交总务处财务室核收入帐。班主任领用的发票不得遗失,用完后发票存根全部交总务处存档。

  3.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代办费和其他临时性收费以学期为单位与学生结算,多余经费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和班长共同签字领回退给学生,任何人不得挪用、贪污。

  三.关于发票的要求

  1.凡需报销的发票和收据一律要符合财政局规定的通用或专用收据、税务局规定的税务发票。

  2.发票(收据)内容的填写要求规范、真实、完整,不能涂改。如有少许文字涂改,在未违反以上要求的原则下,要求当事人签章并写明年、月、日予以证明,以明确责任。

  3.凡购物发票的购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一律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

  4.凡劳务发票一律要在附件注明劳务服务内容,且须经有关人员签名予以证明。临时工工资发放须由各用工部门填写临时工工资表,并有考核负责人部门领导证明、总务主任审核,由校长审批后发放。

  四.关于发票的报销手续

  1.凡报销的发票、收据一律要有本人签名,注明经手人及用途(如购物品过多或用途过多,则要求经手人列出详细清单)。购进金额较大(300元/件)的物品或成批物品及固定资产,要求由保管人员验收并登记立帐,在发票上注明验收字样和签名,然后由经手人办理领用手续,以便年终进行财产清查。

  2.各项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即由经手人、(验收人)、证明人、总务主任及校长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室进行报销。

  3.凡不符合以上报销手续的发票、收据,财务室应拒绝办理报销手续。

  五.关于结构工资

  结构工资由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造表,由总务主任和主管人事副校长审核,校长签发后由总务处发放。

  六.关于出差

  1.出差人员根据出差需要可先预先借一定数额的现金,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单》,填写出差事由、地点、借款金额,由总务主任审核报校长批准,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3.出差回来后及时到总务处填写出差报销单,经会计审核后由总务主任批报,校长核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4.报销标准按“关于出差报销标准的几条规定”执行,超标准开支费用,一律由本人自理。

  5.出差途中擅自改变路线的费用,旅游参观费用及交通费不予报销。

  七.关于购物

  1.凡各部门需要购买的物品,先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购物申请结算单,属100元/件、300元/批以下的.采购,由总务主任审核后方可购买;100元/件、300元/批以上的采购,由总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

  2.购买大中型金额(300元以上)物品由二人以上负责购买。采购20xx元/批以上物品要有三家以上商家竞标。

  3.凡经批准后购买的物资、办公用品由保管员验收入库,固定资产(500元/件以上的物质)由财产保管员验收入库,并在发票上签名。

  八.关于现金管理

  1.现金支付的范围:预借自带的差旅费及1000元以下的零星商物交易、劳务结算等。

  2.现金收付由直接支付会计办理。超过1000元的商物交易均不得直接使用现金支付。

  3.收付现金的各种原始单据必须手续齐全(有单位名称、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经手、验收、审核、主管签章等)。

  4.直接支付会计日常所需支付的现金必须从银行支取。每天业务终了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1000元。

  5财会人员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同行,途中不得停留或办其他事情。

  九.关于财务检查

  1.检查钱、物、帐是否相符。

  2.清查违纪受贿、贪污挪用等经济问题。每年将财务收支情况向教代会汇报。每学期清查一次财物。

  十关于基建与维修

  学校大型基建工程,必须按规定办理基建手续。学校内的小型维修由总务处安排。基建(维修)过程必须公开,基建监督小组的同志对基建(维修)全过程实行监察和管理,严防基建维修违规事件发生。

  十一.关于归还公物

  1.凡借用公物,必须按期归还保管部门。每学期期末前进行一次清理,保管人员有责任追回借出物品。

  2.凡调出人员,应先向校办公室领取调离申请表,并向总务、教务、图书馆等有关部门归还公物及借支。处室及有关人员签章后方可到办公室办理调离手续。

出纳管理制度2

  为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提高工作效益,根据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

  二、旅差费

  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开支。旅差费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执行。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所产生的一切旅差费,回单位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与财务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三、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必需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其招待标准为:地厅级:450元以内/桌;县处级:350元以内/桌;乡科级:250元以内/桌;其他人员150元以内/桌(以上标准不含烟酒)。在酒店、餐馆签单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签单,一律不予报销,由签单人员自行负责。

  四、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出纳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南京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由全体业主承担的规定,其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办法由花园业主委员会负责。

  第二条 财务管理主要任务:

  (一)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业主委员会财务预算,并对预算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二)合理配置小区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业主共有资产的流失,并使其保值增值。

  (三)建立健全业委会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业委会财务状况。

  (四)依法对物业公司进行财务监督,维护业主正当合法权益.。

  (五)接受业主监督,每半年在小区范围内公示业委会财务收支情况。

  第二章 经费的筹集方法

  第三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筹集:

  (一)业主共用部位、共有设施(如停车费、广告费等)的收入;

  (二)业主或其他方面的自愿捐赠收入;

  (三)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方式.

  第四条 业委会经费不足或遇到特殊情况时,经业委会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并经小区内公告7天无30%以上业主反对的,可以按照实际的需要筹集使用。

  第三章 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 业委会经费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按需使用,严禁铺张浪费.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业委会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使用。业委会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专项维修资金和工作经费二大类.

  第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详见《花园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业委会工作经费开支包括以下几类:

  (一)办公设备类:包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办公设备开支。

  (二)办公经费类:包括日常办公开支、交通费、通讯费、广告宣传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

  (三)会议经费类:主要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专用开支等。

  (四)人员津贴类: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工作补贴等,主要采用包干制。

  (五)咨询人员类:包括聘专职秘书、会计和中介咨询费。

  (六)组织活动类:包括为丰富广大业主业余精神文化生活,在小区内组织的相关文体活动的经费。

  (七)其他类别:经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同意使用的其他费用。

  第四章 经费的管理

  第八条 业委会经费实行主任审批负责制,所有经费的使用必须经主任签字并加盖业委会公章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账户管理:业委会设会计一名,负责管理业委会日常账务登记和财务会计报表;账户开设人一名(出纳),负责在业委会指定的银行开设业委会专用账户。 现金管理:日常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现金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建立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结;严禁截留、私分、公款私存,不得挪作他用,不准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款项(即坐支). 第十条 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 所有经费使用凭单收支,会计凭证按月装订成册。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每季度向业委会汇报一次经营收支情况,每半年度向业主大会书面报告,在小区内公示。

  第十三条 依据小区发展计划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十四条 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对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开展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需经业委会审核备案,双方应依据约定分配比例分享经营收入. 第十五条 业委会经费审批权限:

  (一)当一次性支出在人民币500元以下时,由业委会主任审批签字、经办人签名、财务审核并在账户凭证上加盖公章后支出或报销。

  (二)当一次性支出超过人民币500元以上时,经业委会过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在《经费会审单》签名,由业委会主任签字、经办人签名、财务审核并在账户凭证上加盖公章后支出或报销。 《经费会审单》作为账户凭证的附件。

  第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定:

  (一)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时,业委会应会同物业管理公司对维修项目进行现场察看,确认属于维修资金动用范围的,按照规定格式对申请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在物管区域醒目位置及主要出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二)物业管理公司选择施工单位时应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择优选用,业委会应参与全过程监督。物业管理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的维修工程合同书时需经业委会审核备案,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标准编制规范的工程预、结算书。

  (三)对维修工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项目审价:维修项目涉及整个物管区域的;单项维修费用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使用维修资金总额超过15000元项目.

  (四)维修工程施工结束后,物业管理公司应会同业委会共同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必要时可以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如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等)和业主、使用人代表列席验收会议,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对未经业委会验收签证的维修工程不予拨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不得向任何单位及个人借款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本着量入为出的财务原则,尽量避免发生财务超支现象的发生。如果在财务结算年度内,业主委员会的资金使用有节余时,自动累积到下一年度;如果当业委会的资金发生不足时,可以使用业主委员会财务帐上往年节余的资金,但不能透支下一年度的经费。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每三年委托第三方中介审计机构对上一届业委会财务情况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进行公布,公布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指定的公告位置公告,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质询。

  第二十条 当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时,上届业主委员会应当将财务帐户以及公章及时移交给新当选的业主委员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在在小区内公告7天,无30%业主反对的,即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修改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篇2

  为坚持服务业主、节俭办事的宗旨,防止因权力集中缺失监督、滋生腐败及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民警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财务收入范围

  1、向各位业主收取的各项必须开支费用;

  2、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和出让金;

  3、墙体、楼顶等小区内公共场所广告费、门面、地面收费中属业委会应提作经费的部分;

  4、经业委会研究同意向业主公告后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财务开支范围

  1、支付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

  2、维持正常工作必须的工具、办公用品及有关费用;

  3、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费用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

  4、小区物业招标费用,包括宣传广告费、评估费、公告等费用;

  5、小区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取证等费用;

  6、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用,须在资金充盈的情况下 经业主代表大会审批后有计划地安排;

  7、其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额外开支。

  第三条 账目管理

  业委会财务专委须监督做好现金收支日记账以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财务公开的工作。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会计或负责财务工作的业委会成员保管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经手保管和干预财务账目管理工作.账目保管人更换的,须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名认可监督下进行交接,由三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 资金管理

  业委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由专人负责银行现金存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保管、私存业委会的资金.除业委会共同议定的款项外业委会资金不得用于因私或挪作他用。超过20xx元的'大额

  备用现金必须存入业委会指定的银行账户.更换现金保管人或出纳,要在业委会指定的委员的监督下进行交接,三方必须签字确认。提取20xx元以上的现金,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出纳,提取2万元以上的现金 必须提前2天通知出纳,经主任委员及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出纳对现金金额确认并登记然后转交办理人或当事人。

  第五条 费用开支计划

  1、业委会应当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报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并于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和经费收支账目在小区大院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监督。每年业委会根据上期财务开支情况,预期本期将要发生的费用,制定本期财务费用开支计划。财务费用开支计划可适当留有余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日常办公费用列入财务预算。

  2、在小区维修基金保养期结束后,每年初根据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实际状况,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制定维修计划公示。

  3、业委会必须每季度初将上季度的经费收支账目在小区大院进行公示,主动接受业主的质询和监督。

  第六条 审批权限及程序

  1、正常开支以年度财务预算为准 特殊开支须经业委会研究批准,具体开支费用由当事人书面申请.

  2、在财务预算内的开支:500元以内的开支,由主任审批。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开支不含1000元由业委会主任委员和主管财务委员审查签字后方可开支,特殊开支须经业委会研究同意后由主任、主管财务副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含20xx元的须经业委会会议简易程序,半数以上的业委会委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开支,20xx元以上的开支已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由业委会会议研究同意,须有会议决议方可开支,为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由业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半数以上委员表决同意须有会议决议后方可开支.

  3、费用报销须经办人或当事人在合法报销单据上说明开支用途并签字,审查同意开支的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或参于业委会会议简易程序的委员,签字证明后确定。无法办理合法凭证的由主任、副主任共同审批。

  第七条 业主有权对业委会的账目进行预约查询,分管的委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财务工作。

  第八条业委会委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经业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研究过半数以上同意呈报业主代表大会决定,终止其业委会委员资格。因个人行为造成损失及属业主公产共产流失的,由个人完全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出纳管理制度4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俭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经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供给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理解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供给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贴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贴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职责。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经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资料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供给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景,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职责帮忙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出纳管理制度5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搞好财务核算,并于每月日前编报好上月会计报表;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集团及公司领导所需各种报表的,视情况而定,对主要责任人处以元/次罚款,对次要责任人处以x元/次罚款;未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的,视情况而定,处以x元—元罚款或调离岗位。

  2、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日前搞好本月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不能认证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3、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日前搞好上月的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工作;因工作失职,未能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4、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领购及缴销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及收据缴销过期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5、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开具工作;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及收据受到税务处罚及给公司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和损失金额。

  6、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保管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收据遗失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7、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搞好统计工作,因工作失职,受到统计执法部门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8、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元库存现金额预留保险柜库存现金,因超规定预留现金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9、未经批准,擅自挪用现金或支付款项的;一经查处,除责令其归还所挪用现金、所支付款项外,并处以相关责任人挪用现金、支付款项额.倍罚款。

  10、对外办理结算业务,除农副产品收购业务外,结算金额在元以上的,一律办理银行转帐结算;未经批准而办理现金支付的,一经查处,按所办业务金额处以.倍罚款。

  11、对业务员及代理商所交现金应及时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对无法确认的现金,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由部门领导与销售协调落实,办理收款手续;因工作失职,造成现金货款未入帐或未能及时入帐,给业务员销售业务带来影响和损失的,视同挪用现金处理,处以所收现金额倍罚款。

  12、严格认真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货币资金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12、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一经查处,处以相关责任人套取现金金额倍以上罚款。

  14、积极为公司各部门特别是销售部门搞好服务工作,如发现有工作不主动或服务态度生硬等现象,一经核实,处以x元/次罚款。

  15、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元以上,部门、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处罚。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出纳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小会计信息化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部所有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财务信息化是指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代替人工进行财务信息处理,以及替代部分由人工完成的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过程。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信息化会计档案是指存储在磁性介质或光盘介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包括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

  第二章财务信息化管理一般规定

  第五条财务部的计算机只允许用作企业的会计、财务工作,禁止与财务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等。

  第六条财务部的计算机专人专用,禁止交叉使用。

  第七条企业会计信息的录入由专人负责,被指派人员保管好自己的账号与密码,严防泄露。

  第八条会计人员搜集的原始凭证在录入计算机之前必须经由审核人员审核,审核人员做好审核记录。

  第九条会计人员在计算机上编制记账凭证时,由审核人员上机审核并做好审核记录。

  第十条会计人员打印出的账表由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审核,定期报送主管领导审核。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每次使用计算机时必须使用不间断的电源,防止因断电导致核心数据丢失。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在每次下班前需将系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经过授权后定期存储与保存系统中的会计信息备份。

  第十四条未经授权不得对会计软件进行修改、升级或更换硬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五条负责保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人员需定期检查,做好防火、防尘和防潮工作,防止存储介质损坏导致会计档案丢失。

  第三章财务信息化账务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部应在每年或上年末建立新的会计年度的完整的账务文件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运用当前在用系统的规则正确地设置全部级次的会计科目,会计年度中间可以任意追加新的会计科目,但已制单或记账的会计科目不得修改或删除(账务的修改工作由系统管理员执行)。

  第十七条转换会计年度时,应在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后的20天内,完成结转各账户的年初手续,并保证数据检验平衡正确,年初余额在当年记账以前可以修改,当年记账以后如有调整,只能通过填制记账凭证进行。

  第十八条任何登记入账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记账凭证,摘要区规范填入,在机上填制的记账凭证编号应当连续,编号出现间断时,应在断号的第一张凭证上注明间断的编号,并在打印输出的该张凭证上注明断号的'原因并签字盖章。

  第十九条记账凭证必须经过复核人员签字后,才能根据其登记账簿,复核人员必须在屏幕上直接对机器存储的记账进行复核签字,同时要对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或代用凭单进行签字盖章。同一张记账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人。

  记账凭证在记账以前必须打印输出(记账凭证清单),没有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不得登记入账。

  第二十条总账及现金账和银行账均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活页账装订,出纳人员根据审核人员审查并准许报销的凭证,收入或付出款项,出纳人员可以不登记订本式日记账,如现金处理收支较多可根据需要自设辅助账。

  单位每天必须将当日发生的现金收支数据输入计算机并据以计算出库存日报表,并在表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单位根据机器使用和人员分工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每月的记账期限,每月至少记账一次,每月月末以前应将当月所有收支及转账业务全部登记入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总账,每季度核对一次明细账。

  第二十二条必须将储存在机器内的账簿数据打印输出为书面账簿,会计账簿打印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平时可以只打印已满页的账簿数据,但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数据打印输出。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财务部资产。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出纳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健全财务监督,明确财务审批权限和责任,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学校预算经费、专用基金、代管经费、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资产处置等行为的财务审批权限。

  第三条学校财务审批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授权、逐级审批、逐级负责的管理制度,同时按部门(院部)和级次实行专人审批。部门(院部)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级审批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内履行审批职责。

  第二章审批人员

  第四条学校财务审批分为经费所属部门(院部或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校长等级次。

  各部门(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是本部门(院部)党务、行政经费的财务审批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费的财务审批负责人;科研课题负责人是课题经费的财务审批负责人。

  归口管理部门是归口管理专项经费支出的财务审批负责人。

  分管校领导或联系院部校领导是分管部门或联系的院部大额资金支出的财务审批负责人。

  校长是学校重大资金支出的财务审批负责人。

  第五条财务审批负责人对本部门(院部)的财务预算执行进行控制,对经费支出进行审批,对财务支出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对经费的安全和使用绩效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院部)、项目(课题)组应将本部门(院部)、项目(课题)组财务审批负责人(含授权审批人)报送校财务备案并预留签名字样,涉及调整的应及时报备。

  第三章审批原则与内容

  第七条财务审批遵循依法审批、预算控制、项目管理、合同约束、真实合理、绩效优先、逐级审批、分级负责、依法回避的原则。

  第八条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具体包括:

  (一)财务收支是否列入预算,是否符合项目管理要求或合同约定;

  (二)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

  (三)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

  (四)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

  (五)审批人认为应予核实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学校财务审批实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财务监督。

  第四章审批权限与程序

  第十条学校财务审批权限根据不同经济事项和经费类别分别设定,以每次经济活动支出额度大小划分权限,审批程序实行逐级审批,各级次审批人在行使审批权时应签署审批意见。

  第十一条学校党委常委会依据相关的规定行使审批权限。学校年度预算方案、重大资金筹措与使用等必须经过学校常委会审批。

  第十二条预算经费审批权限

  一、事业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科研经费、机动经费等。

  (一)人员经费

  1、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人员经费分配方案正常发放的人员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离退休费等人员支出,以及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政策性支出,由人事处会同财务处审核后办理;

  2、学校统一发放的课时费、教学科研奖励以及其他专项奖励,经归口部门审核后,由人事处会同财务处依据学校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执行通知审核发放。

  (二)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各部门(院部)的行政运行经费及日常专项。

  1万元以下支出由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批;

  1-8万元(含,下同)支出经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8万元以上支出经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

  (三)专项经费。是指部门(院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需要的专门用途经费,一般为一次性或阶段性专项经费,由所在部门(院部)或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使用。

  1万元以下支出由项目组负责人审核,项目所在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批;

  1-8万元支出由项目组负责人审核,经项目所在部门(院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签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8万元以上支出由项目组负责人审核,项目所在部门(院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签,分管校领导审查后,报校长审批。

  (四)科研经费。科研课题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处。科研课题支出遵循国家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经费支出依据科研经费预算书或科研合同。

  科研课题1万元以下支出由课题组负责人审批;

  科研课题1-3万元支出由课题组负责人审核,经课题所在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签后,报送科研处审批;

  科研课题3-8万元支出由课题组负责人审核,经课题所在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科研处财务审批负责人审签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科研课题8万元以上支出由课题组负责人审核,所在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科研处财务审批负责人审签,分管校领导审查后,报校长审批。

  (五)机动费。是指学校为解决重要事项或急需办理的事项而预留的经费,在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中安排。

  机动费使用由相关部门(院部)提出申请,经申请部门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送财务处审核并提出经费处理建议。5万元以下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5-8万元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8万元以上须报校长办公会通过。

  机动费一次性直接列支的,按照公用经费审批执行;机动费分次执行的,应单独设立项目,按照同类专项经费审批执行。

  (六)“三公经费”。是指学校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出国(境)费三项经费。

  5000元以下支出由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5000元以上支出由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核,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

  (七)事业经费支出审批的其他规定

  1、学校依法缴纳各种税费、社保基金、公积金等,由财务处长审批。

  2、公用水电费支出,由后勤处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学校财务按照财务预算上缴财政专户和国库的各种款项、提取各类专用基金,由财务处长审批。

  4、校级副职领导审批涉及本人事项的,由校长审批;校级正职领导审批涉及本人事项的.,由校级正职领导互相审批。

  二、基本建设经费。是指学校房屋、基础设施等新建、改扩建项目以及50万元以上的大型修缮项目。

  (一)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

  1、工程项目预算额度内资金,由财务处长依据预算审批;

  2、工程项目预算资金的追加,按学校预算调整程序审批。

  (二)工程建设资金的支付

  学校支付工程建设资金需填制基建工程进度款申请表。支付合同约定价款和经批准的工程调整价款,由基建部门依据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提出申请,依次经过项目监理、项目现场代表、基建计划管理人员、基建部门负责人、审计处长、财务处长审核后,按下列权限审批:

  50万元以下支出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50万元以上支出由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批准。

  (三)工程价款的调整

  基建工程价款发生调整事项,按照学校基建工程变更及签证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基本建设借款

  工程项目借款由基建部门依据项目立项批文,经基建部门负责人、审计处长、财务处长会签,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

  第十三条专用基金审批权限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助基金、医疗基金等政策性专用基金,应遵循“先提后用,专设账户、专款专用、计划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该类专用基金支出计划应按程序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批准。其他专用基金主要包括院长基金、发展基金等专用基金按学校相关规定提取和使用。

  一、职工福利基金

  学校职工福利基金的使用由学校福利委员会会同财务处、人事处制定计划。1万元以下由工会主席审批;1-8万元由工会主席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8万元以上由工会主席审核,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

  二、学生奖助基金

  学生奖助基金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管理。1万元以下由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批;1-8万元由学院会同学生工作处共同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8万元以上由学院会同学生工作处共同审核,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

  三、医疗基金

  医疗基金用于学校教职工医疗救助,支出管理按学校医疗救助管理有关办法执行。个人实际领报医疗救助金额在0.5万元以下由校医院院长审批;0.5-2万元由校医院院长审核,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批;个人实际领报金额在2-8万元由校医院院长、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个人实际领报金额在8万元以上,由校医院院长、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

  教职工发生医疗救助特殊事项支出由学校医疗救助管理委员会研究解决方案,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

  四、学校设立的其他专用基金

  其他专用基金主要包括院长基金、发展基金等专用基金,支出参照公用经费审批执行。

  第十四条代管经费审批权限

  代管经费是指学校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主要包括教材费、公寓用品、体检费等其他代管经费。代管经费的取得与形成应符合制度规定,列入代管经费需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代管经费使用参照公用经费审批执行。

  第十五条结算中心资金审批权限

  结算中心资金是指学校各独立核算单位在结算中心的存款。结算中心开设新账户由学校财务处提出申请,报分管校领导审批。资金在银行间调度,由财务处长审批。在保证学校正常资金运转的前提下,可以对学校各独立核算单位提供有偿使用。各独立核算单位向结算中心申请资金,利率不低于学校银行贷款利率,并在结算中心开设资金账户。结算中心向各独立核算单位提供资金按以下权限审批:

  100万元以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处长审签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100万元以上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由财务处长审签,分管校领导审查后,报校长审批。

  第十六条对外投资和银行贷款审批权限

  一、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举办经济实体或向其他单位(含校办产业)投资。学校对外投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和专家评议,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后报学校常委会批准,并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报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或备案后实施。

  二、银行贷款

  学校贷款管理依照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高校债务管理要求和教育部、财政部有关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一)学校申请银行贷款须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财务处根据建设资金需求状况提出贷款申请,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后提交常委会批准上报。银行贷款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校长审批。

  (二)支付贷款利息和归还贷款本金。学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贷款利息及本金由财务处长审批。学校利用事业资金归还贷款本金,100万元以下由财务处提出申请,报分管校领导审批;100万元以上由财务处申请,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校长审批。

  第十七条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与核销,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行为。学校资产处置工作应按照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后办理。

  第十八条列入公务卡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应使用公务卡结算支付;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通过校财务转账支付。特殊情况下使用现金支付的,由财务处长审批。

  第五章审批责任

  第十九条财务审批负责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认真履行审批职责。对未按程序越权审批的事项,上一级审批人有权拒绝审批,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二十条财务审批负责人应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对其审批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负责。对于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审批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需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财务审批的,授权人对授权范围内的审批事项负责,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授权人授权后,应监管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授权人发现被授权人存在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或未正确行使审批权的,应当及时纠正,收回授权并做出相应的处置。

  第二十二条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刻意逃避上一级审批管理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会计人员依法实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审批事项,有权拒绝办理并要求经办人员予以纠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安徽工业大学财务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安工大〔20xx〕45号)同时废止。

出纳管理制度8

  1、主导集团IPO财经相关模块审计。

  2、日常合并报表编制和管理。

  3、集团报表合规性制度、流程规范,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和完善。

  4、协助上级日常预算执行监控和经营分析。

  5、协助上级团队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

  6、对负责的部门在施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管理,为项目顺利完成提供及时有效财务支持。

  7、完成日常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核算准确性、及时性;

  8、与各部门核对业务重要指标,确保财务记账基础单据的`完整性及考核数据的准确性;

  9、提报各项财务分析报表及报告,为集团及各系统经营提供数据依据;

  10、为各部门提供数据提醒服务,支撑其经营指标的完成;

  11、操作所属本部门法人公司日常税务申报工作,确保各类税款缴纳的及时性、准确性;

  12、编制财年预算,为集团及各系统提供经营依据。

  13、日常报销单据审核,根据集团财务制度审核单据及发票的合规性

  14、日常账务处理,除日常报销外所有费用入账、费用计提和支付差异调整,月末关帐等

  15、应收账款核销,根据银行到账明细及时核销各类应收账款,并跟进核销差异、长账龄应收款等

  16、固定资产相关,包括资产新增、变动账务处理,资产盘点及盘点差异更进

  17、纳税申报,包括月度进项认证,月度/季度各项税金申报、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18、凭证整理,包括凭证打印,凭证附件、银行回单黏贴整理,进项抵扣联整理

  19、配合提供年度审计、内部审计所需相关资料

  20、配合提供税务、社保常规检查/异常稽查等所需账务资料、答疑解释

  21、年检及其他数据统计,包括提供年检所需财务数据,提供政府单位所需各项统计报表

  22、供应商账单核对,与业务部门对接跟进;

  23、负责已审查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凭证处理;

  24、应付,预付供应商发票入账,付款后相关账务处理;

  25、月末应付账款模块结账及相关报表提供;

  26、垫佣贝相关事项衔接;

  27、配合对接外部审计工作,协调完成各项审计事宜;

出纳管理制度9

  一、资金收入管理制度

  1、街道下属各单位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非税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一律视为财政资金,必须纳入统一核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

  2、各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必须明确资金性质并按财政支出预算科目“类、款、项”,进行收入分类核算。

  3、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凡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并纳入街道财政管理范围的各单位的收费收入,必须全额上缴财政预算外专户,由街道财政实行统一管理。

  4、各单位的其他收入,包括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赞助款、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必须及时解入会计核算中心帐户,并纳入单位经费综合预算管理。

  5、各单位要积极合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并加强资金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坐支现金,并做到“票款”同行。

  二、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1、各单位资金支出必须附有合法的原始票据,除支付工资或个人性支出外,必须取得加盖省级财政印鉴(特殊情况可以市级财政)的原始发票。

  2、对于费用性支出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结报,票据填写内容与资金支出情况必须一致,各项经费开支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

  3、对于资本性支出结报与费用性支出一致,另外要求提供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

  4、备用金领用。由于各单位的支出情况、开支内容、资金多少及路途远近不尽一致,为保证各单位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照备用金领用、结报程序,实行一户一限额、如临时需要较大额的.备用金,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待所办事项结束后一星期内结清。如需隔月,必须作入帐处理。

  三、资金审批权限制度及重大项目报告制度

  1、各单位一次性经费支出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

  2、项目经费安排原则上实行“一年一定”政策,并视财政财力可能,按轻重缓急安排经费,并纳入年初财政支出预算。确属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追加项目经费,必须实行报告审批制度。各单位单项支出10000万以上项目资金,由单位分管领导提出方案,经街道审核后方可实施。

  四、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条例》执行,不得公款私存,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现金。对现金实行限额限范围使用。限金额:库存现金一般不超过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现金必须日清月结,登好日记帐,出现差错责任自负。

  2、存款管理制度。银行存款必须按银行规定使用,除允许使用现金开支的范围外,都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银行存款必须日清月结,登好日记帐,每月与银行核对。发现帐帐不符,必须查明原因,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做到帐实相符。严禁拆借帐户。

  3、严禁各单位自行对外拆借资金及为企业、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五、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1、票据管理。由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单位财务人员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票据台帐和结报手册,共同做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2、票据领用、结报与核销。街道统一核算的单位使用票据,相关业务人员按发放权限,实行向谁购向谁结报、由谁发放由谁核销的办法实施。

  3、票据存根经财政部门核销后,由单位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存满规定的保管期限并经财政部门批准并派专人监督方可销毁。

  4、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买卖、转借、代开、伪造票据,不得私刻票据章,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不得自行销毁票据和存根。

  5、使用范围规定:凡取得物价部门收费许可证的收费项目,使用《浙江省行政事业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其它往来款收入,使用《浙江省行政事业往来款统一票据》,具体规定按照镇财行[20xx]186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各单位在建立固定资产总帐以及相关明细帐的同时,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备查帐),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每年12月25日前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添置固定资产的,应事前提出申请,按相关程序办理,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并及时登记相关帐户。对社会捐赠的资产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应列出清单;报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列入固定资产。对核减(划拨)固定资产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资产所属单位需填制《固定资产核销表》报街道资产管理小组核实审批。

  3、各单位现有资产出租、借用须经主管领导签署有关意见后报办事处审批。资产出租应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并将发包情况(包括承租单位、人)等,报街道资产管理小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借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七、财务报表制度

  各单位负责做好对本单位的每月财务收支情况及每月存款余款的一月一次上报工作,于每月底报街道财政所,以便及时准确掌握财务运行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出纳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完善公司的财务付款程序及规定,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及人员。

  3、财务付款项目

  因公司发生的差旅费、通信费及网络费、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办公费、咨询费、审计费、汽车使用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物流费、海关关务费、伙食费、技术服务费、修理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采购支付、材料货款支付、房地产开发支出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

  4、费用报销时限

  原则上当月费用当月报销(每月5日截止上月报销),当月费用必须当月报销。

  5、各项费用原始单据的审核及票据的粘贴要求

  5.1、原始单据的审核。报销人需提供以下取得合法性原始票据和相关单据:

  5.1.1、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5.1.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5.1.3、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种粮带印戳的收据、证明单据。

  5.1.4、按照费用报销流程业务层审核完毕的《财务付款审批单》。

  5.1.5、签署合同协议的费用报销,须提供各种合同、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5.1.6、报账人员应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依据本制度规定对各种报销单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财务部有权要求更换。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不能提供上述合法单据的和违反公司本制度的费用。

  5.1.7、采购物料、资产必须事先经过申购,采购申请单由公司总经理核准。费用报销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签署的合同或核准的申请报告。

  5.2、票据的粘贴要求

  5.2.1、报销人须将报销票据从右往左、从上到下平铺粘贴或鱼鳞式粘贴于A4粘贴单上,左边不得超出装订线内,较小的票据(如支票头)粘贴到粘贴纸的右下方。

  5.2.2、为防止票据脱落和丢失,需用胶水粘贴,不得用订书机、回形针、大头针等装订。

  6、各项费用报销细则

  6.1、员工出差前应先提出出差申请,填制《出差申请表》,出差返回后应进行出差总结,差旅费须填制统一的《差旅费明细单》,附出差期间发生之住宿发票、机票、车船票、的士票、公共交通工具票据等正规发票,于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标准

  6.2、通信费及网络费

  通信费包括公司固定电话费、网络费等,应取得通信运营商税务发票。发票抬头应为公司,不能是个人。

  6.3、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

  房屋租金报销时应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首次报销或合同更新时)及房屋租赁发票;物业管理费应取得物业公司正规发票,按实际发生额报销,并以发票和费用报销单为报销附件。

  6.4、咨询费、审计费及技术服务费报销

  凭供应服务商正规税务发票并附上原合同复印件为报销附件。

  6.5、会议费

  办理报销手续时凭会议通知或会议审批表,会议签到表,正规会议费发票为附件。

  6.6、精力执行费

  一、基本原则

  (一)严格控制招待费的支出,规范公司的接待工作,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公司接待管理要贯彻从严控制原则。招待各级领导和守宾客,既要热情款待,又要注意节俭;既要不失礼仪,又要朴素从简,通过加强接待管理,降低招待费用支出。

  (二)弄清来客的基本情况:单位、人数、姓名、性别、职务和使命、抵离时间、乘坐的车次与航班。

  (三)根据来客来意和身份妥善安排

  1、由公司出面招待的,接待部门应提出书面接待意见,含伙食标准、住宿标准等费用预算。谁出面接待谁结算。原则上不报车、船、机票费用,但应根据客人要求协助客人预订车、船、机票等。

  2、来宾以参观为目的,业务部门应与公司办公室联系,及时安排,食宿等费用不报。

  3、接待来宾程序应衔接无误,周密完善,使客人感到热情、周到、满意,对来宾不论职务高低,都要平等相待,不卑不亢。

  二、招待标准

  (一)重要关系户,每人每天150元。其中:早餐20元,午餐80元,晚餐50元。

  (二)地方一般关系户、外来单位(协作单位除外),每人每天100元。其中:早餐20元,午餐40元,晚餐40元。

  (三)常客,由公司适当安排工作餐或自理。

  (四)根据领导批准的.定额招待费用,接待人可在公司规定的招待标准范围内根据需要自行调剂三项标准,但总费用不得超过所批金额。购买礼品赠送客人,必须根据领导批准的限额内办理。

  (五)来客住宿费用自理。

  三、审批程序

  (一)负责接待部门须在招待宾客就餐前或购买礼品前填写《招待费用申请单》,由接待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注明招待事宜、招待对象、职务及人数、陪同人员情况,送公司办公室审核。

  (二)由公司办公室主任按规定在《招待费用申请单》上签署招待标准和陪客人员。(三)用餐招待发生额在300元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审核,公司副总经理核准,超过300元由总经理加签核准。所有礼品招待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四)赴外洽谈业务、订货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招待事宜,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费用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五)梅城办事人员因业务办理及时间原因需在梅城就餐的,按每餐30元午餐补助发放(早餐除外)。

  四、结算

  财务部结算时,对招待费逐笔进行审核。对超过审批限额的,超额部份由招待者自行承担。实际费用发生后7日之内,以业务招待费正规发票作为报销附件,申请报销。招待费发票须同次消费依金额从大到小按顺序粘贴,禁止将非同次消费产生发票混淆粘贴。

  6.7物流费

  快递费用凭快递费月结清单和快递件留存联及快递费税务发票报销。外请车辆凭运输费月结清单和运单留存联及运输税务发票报销。快递物流费用应事先经过报价审核。

  6.8关务费

  关务费报销凭海关收费票据、商检收费票据、代理报关发票及报关明细表报销,报关公司有代垫费用的必须提供正规合法票据。

  6.9行政办公费

  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购买由采购部统一购买、发放使用,费用由采购部统一报销,办公用品购买前必须填制采购申请单。

  其它办公费用必须先写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提供正规票据报销。款项的支付,有必要的应当提供签订的合同。

  6.10汽车使用费

  公司汽车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报销应与相应的汽车油耗、里程、行车经过地点相对应,提供正规发票报销。属购买加油充值卡、过路充值卡报销的应提供相应的汽车油耗、里程、行车经过地点相对应清算资料。

  公司汽车保养修理应经事先申请,提供正规发票报销。

  6.11伙食费

  伙食费实行月结,提供月结单、送货单、验收证明,取得正规发票报销。食材采购应经过相应的价格核查。

  6.12修理费

  各种修理必须有请修报告,经批准后安排修理,提供验收证明及正规发票报销。

  6.13其他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

  其他明日常经营活动如产生相关费用,应事先经过报告审批,方能进行办理,应以正规税务发票、费用发生明细单作为报销附件。

  6.14工程支出

  工程预付款必须提供工程合同及报价单,工程进度结算款必须提供工程进度结算单和工程合同以及按合同要求的发票,工程完工结算款必须提供工程完工结算单、工程验收报告和工程合同及按合同要求的发票。6.15固定资产采购支付

  固定资产采购预付款必须提供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及报价单,固定资产结算付款应提供了发票、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及报价单。

  6.16材料款项支付

  材料款项预付必须的提供采购合同,材料结算款项支付必须提供发票、供应商对帐单、材料收货明细、材料入库验收单、采购合同或订单。

  零星采购付款必须提供发票、材料入库验收单、采购申请单。所有采购必须由采购部办理。

  6.17房地产开发支出

  6.18.研发外购的样品必须有发票。没发票的可以当月累计有月底开具。

  房地产开发支出,预付款项必须提供合同,结算付款必须提供工程结算单、工程验收报告和工程合同及按合同要求的发票。

  7附则

  7.1本制度自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审核后颁布。

  7.2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7.3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分为业务层审批、财务审核及最终审批三部分。经办人首先须完成所有业务审批流程,业务审批人对业务发生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在此之后经办人将报销单据移交财务部,由财务人员负责完成后续汇签审批。在管理层最终审批后,相关部门人员执行后续付款流程。

  7.4费用报销流程图(见下页)

出纳管理制度11

  一、医院会计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通过会计核算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

  二、医院的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作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负责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档案的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工作,档案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医院具体情况,确定会计档案资料的具体内容。

  四、当年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档案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五、建立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制度。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本医院,如由特殊需要,须经院领导批准。

  六、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其保管期限(永久定期)。

  七、建立会计档案的销毁制度。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编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送市卫生局计财处或有关上级部门批准后派人监督销毁。

  2、保管期满但尚未了结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债权债务结清为止。

  3、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之前,应以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院领导、市卫生局计财处保存销毁记录资料。

出纳管理制度12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人员经办的每一笔业务,督促财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特制定财务人员考核条例。

  一、原始凭证

  1、自制原始凭证漏填单位或个人名称、日期、项目、计量单位、业务内容的每项扣1分。

  2、漏填、错填数量或金额及金额大小写不相符的原始凭证不准入账,应重新开具违者扣10分。

  3、付款凭证无负责人签字,坚决不准入账,违者追究当事人10-50%的罚款。

  4、不按《财务手续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业务,每发现一次扣5分。

  5、对外取得原始凭证丢失,应向原单位取得证明,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报销;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原单位证明,则需本单位共同出差人写出书面证明,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报销。如无人能证明,则不能入账报销违者扣5分。

  6、销货退回时,要填写红字发票,并办理退回产品的入库手续,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

  7、报销凭证中只能用发票联报销,不能用其他联代替违者扣2分。

  8、发票、收据要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发票、收据要加盖“作废”章或写“作废”字样后,粘在存根上,不得撕毁。如出现发票、收据丢失或撕毁,每份罚款100元(增值税发票除外)。

  9、增值税发票要有专人保管,存放于保险柜中,如有作废,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如有丢失及时报案,声明作废,以免出现意外违者除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处罚外每次扣20分。

  10、原始凭证不准涂改、刀刮、皮擦、违者追究责任人等额罚款。

  11、不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及出入库手续不齐全每笔扣10分。

  二、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漏填或错填凭证编号、日期、科目、摘要、附件张数等内容的每项扣1分。

  2、记账凭证漏填或错填数量、金额的每项扣2分。

  3、记账凭证的摘要简单而不明了的扣2分

  4、除了月终结转利润的凭证为,其他所有记账凭证没有原始凭证做附件的扣2分。

  5、已做账的原始凭证,不及时审核、记账、打印记账凭证,粘贴原始凭证的`扣5分。

  6、记账凭证的附件粘贴错误,张冠李戴的扣5分。

  7、记账凭证不按期装订成册,及时归档的扣5分。

  8、记账凭证装订不整齐,凭证封面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每项扣1分。

  9、记账凭证装订线封签处不盖装订人章的扣1分。

  三、账簿

  1、年度终了,不按规定设置、打印账簿及时归档的扣5分。

  2、账簿装订不整齐,账簿封面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每项扣1分。

  3、不按记账凭证日期、顺序登记账簿的扣1分。

  4、错记账户张冠李戴的扣2分。

  5、不按规定时间对账(每月对账时间不能超过次月5日),对账后不及时调账(包括单位与银行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扣5分。

  6、账实、账证、账表、账账不符每项扣1分。

  7、会计科目不合理扣2分。

  四、报表

  1、不按规定日期报表扣2分。

  2、漏填或错填报表日期、单位名称、报表项目及栏次每项扣1分。

  3、报表印章不全的每个扣1分。

  4、报表字迹潦草,纸面不整洁每个扣1分。

  5、年度终了,不及时装订报表及归档的扣5分。

  6、报表装订不整齐,报表封面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每项扣1分。

  7、报表数据与账面数不符,而未作附注说明的扣5分。

  五、实物操作

  1、出纳人员不每天清点现金,造成盈亏的,追究出纳员等额之罚款。

  2、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存货的,每次扣5分。

  3、不每天登记现金日记账的每次扣5分。

  4、不得挪用公款,违者按贪污处理扣20-80分。

  5、保管不当出现库存现金失窃或丢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6、未经批准不得转借银行账户,违者,追究当事人等额之罚款。

  7、不按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每次扣20分。

  8、存货不按规定计提跌价准备的每次扣10分。

  9、购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没有呈批手续的扣20分。

  10、处置报废财产当月不错财务处理的扣5分。

  1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未按规定年限计提折旧、摊销费的扣5分。

  12、未设立档案目录、发票领购簿或登记不清楚、不整洁的扣5分

  13、会计档案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毁等后果的`扣20分。

  14、不按期进行清查、盘点,造成账实不符的扣5分。

  15、当天发生的业务不及时处理的扣5分。

  六、其他

  1、外出办事必须请假并填写外出事项登记簿、出发时间、事由、返回时间如有违反按公司制度执行并扣3分。

  2、严禁非财务人员操作电脑。

  3、对打印机缺乏爱护保养的违者扣5分

  为进一步健全委派财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增强工作责任感,将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指遵纪守法、执行财经法规情况,思想觉悟,纪律观念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能"指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及质量,包括专业理论和单位会计制度建设方面;"勤"指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主要考核上下班及出勤方面;"绩"指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派驻单位的评价,奖惩情况。

  二、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制,具体标准如下:

  ①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工作中不循私、不受贿、不挥霍、不浪费,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得十分,上述行为违反一次扣二分。

  ②能及时全面掌握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务制度以及、政府和财政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制度,得十分,出现一次差错扣二分。

  ③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技能,熟悉财会知识,胜任财会工作,账目清楚,数据准确,按时记账、结账、报账,为领导提供好决策依据的得十分。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一项扣二分。

  ④自觉钻研财会专业理论,制定好本单位的会计制度、规则、会计岗位责任制,制度健全得十分,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⑤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态度好,按时上下班,无旷工,得十分,累计迟到早退达五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1分。

  ⑥按时参加会计培训,遵守会计例会制度,全年无缺席的得十分,缺席一次扣二分。

  ⑦能圆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调好单位内部及与外单位各方面的关系得二十分,对没有完成任务或完成任务差的,酌情扣1至5分。

  ⑧在年中专项检查及年度审计中,无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得十分,否则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三、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考核得九十分以上者为优秀,六十分以上者为称职,不达六十分为不称职。

  四、考核兑现:

  1.对成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

  2.考核不称职者,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连续两次考核不称职者,调离财会岗位。

  3.考核中发现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撤销会计职务等处罚,直至送交司法机关查处。

出纳管理制度13

  (一)财务计划管理是酒店计划预算管理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通过编制财务计划来规划和控制酒店的经营活动,促使酒店各部门在经营管理中努力工作、合作竞争,提高经济效益,从而达到或超过预定的经济指标。

  (二)酒店财务计划的制定,主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酒店经营活动的要求,在对市场和酒店经营情况分析的基础上,由总经理挂帅,财务部经理主要负责,各部门经理共同配合,经反复研究而完成,批准后实施。

  (三)酒店财务计划主要包括经营计划、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依据客源市场行情及价格等方面的变化、当所酒店经营收支的'水平、物价上的指数、明年酒店经营情况以及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编制。

出纳管理制度14

  一、报销程序

  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或“货款结算凭据”——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会计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复核报销。

  二、借款制度

  为了加速酒楼流动资金周转,保证日常经营的正常开支,规范借款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员和吧台收银员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采购员备用金定额为XX元,吧台收银员备用金定额为元。

  2、借款实行定额控制,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3、采购人员应根据批准后的申购单采购货物,当货物金额超出其定额备用金时,应正确填写借款单,经财务会计审定、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在出纳处借支。

  4、其他人员因公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

  5、因公办事或出差人员凡在财务室有借款的,不得逾期报账或公款私用,事完三天内应清算自己的账务,三天后财务室将催促报销,否则财务室有权在发工资时抵扣借款。

  6、酒楼原则上不办理员工私人借款,特殊情况可在员工月工资标准内办理,但应控制人数、时间,且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员工私人借款应在日内归还。

  7、借款程序;填写借款单——财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出纳处领款。

  三、支票、发票、印鉴管理制度

  (一)、支票管理

  1、酒楼必须在当地信誉较好的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转账业务。

  2、为保证资金的'安全,不得在同一银行开立几个账户,同一酒楼的两个银行账户之间不得转账结算。

  3、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4、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放入保险柜)。支票使用时须填写“空白支票签发领用登记薄”,填写收款人、日期、用途、金额、支票号码,经批准后加盖印章,领用人签字备查。

  5、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起装订在当月的凭证内,并在银行存款日记帐中作相应登记。

  6、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

  (二)、发票管理

  1、建立发票领用登记表,领用发票时须由领用人签字。

  2、出纳员应随时掌握发票购、用、存情况,避免发票短缺影响正常营业。

  (三)、印鉴管理

  1、各种印章必须由各责任人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2、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会计保管。

  3、留存银行私人印鉴章由出纳保管。

  4、签发支票或其他业务需盖章时,必须由保管人亲自盖章。印章不得随意借给他人,否则由此引发的问题由保管人员负连带责任。

  5、印章交接必须办理书面手续;印章移交给非规定人员,须经董事长审批。

  四、现金管理制度

  1、使用现金结算范围。

  2、员工工资、津贴。

  3、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应当以支票进行结算,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财务会计批准后另行处理。

  库存现金限额规定。酒楼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元,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低于限额时可视情况从银行提取补足,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审批。

出纳管理制度15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员工满意”,更好地为员工群众服务,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和上级工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根据年初公司工会审定的预算,合理使用各项经费。

  (1)经费报销时应填写清楚,由工会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2)购买一次性低值易耗品发票应注明金额,由经办人、验收人、工会主席审核签名。(3)商家出具的发票合法,内容完整。

  2、坚持预、决算管理原则。一切经费均应纳入预算,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结算。

  3、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4、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工会经费支出应重点用于维护员工权益,开展员工教育和员工群众性活动等。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

  6、坚持为员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

  7、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每年一次接受同级经审委的审查。定期公布账目,向“职代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代表和会员监督。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员工活动费。用于组织员工开展集体活动。如旅游活动、联欢会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用于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1)员工教育:用于工会举办的员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员工教育所需资料、酬金;工会举办各种知识竞赛、培训等。

  (2)文体活动:用于工会举办员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及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餐费等。

  (3)宣传活动: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法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员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为基层工会配发的图书费等。

  2、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培训所需教材、费用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巾帼建功”优秀女工;文明员工、文明家庭等奖励;建家活动费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员工的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

  三、工会会员会费收入、经费上缴规定

  1、会费收入。根据会员岗位工资标准0.5%交纳会费,各单位工会足额上缴至公司工会财务,所缴会员会费由各单位工会自行开展活动,公司工会凭发票报销。

  2、经费上缴。各单位按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及时上缴公司工会。

  四、专用基金使用管理

  困难补助费。根据公司工会《员工住院、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审批程序给予补助。慰问伤、病员工,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能作为其他开支。

  五、固定资产管理

  1、工会的固定资产实行专人管理。2、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六、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xx有限公司工会办公室。2、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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