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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教职工试用期限计算管理细则
学院新教职工试用期限计算管理细则1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在试用期内及转正的要求及办理程序,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公司、物业公司、xx、xx等试用期员工转正。
三、权责
3.1试用期员工的权责
3.1.1主动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3.1.2接受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入职培训及相关考核。
3.2试用期直属主管的权责
3.2.1在工作中引导新员工领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导其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2.2培训新员工工作职责、内容与目标及岗位必须的安全操作知识与技能。
3.3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权责
3.3.1培训新员工有关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3.2负责试用期员工的最终考核;
3.3.3负责面谈试用期转正的员工并审核其申请;
3.3.4负责与试用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3.5新进职员入职的三天内须持有并签名的《岗位工作说明书》。该"岗位工作说明书"是其工作的要求与标准,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体请参阅《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3.4转正申请的批准
3.4.1董事长负责审批职员以上的.转正申请;
3.4.2行政人事总监负责一般员工转正申请审批。
四、内容
4.1试用期管理规定
4.1.1员工入职当天,填写<员工档案>的同时,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其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规定如下:
(1)合同期不满一年者,试用期为一个月;
(2)合同期达一年,不满三年者,试用期为二个月;
(3)合同期达三年及以上者,试用期为六个月;
(4)需要缩短试用期或免试用期者,由用人单位申请,经行政人事总监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方可。
4.1.2试用期内离职
(1)辞职:试用期员工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须提前三天填写<离职申请书>通知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并督促所属部门在二个工作日之内加注意见后递交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经批准后,员工可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或试用不合格而辞退员工。各用人单位的直接主管必须有明确的不合格证据说明,并将职员不合格的事例填写在<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中或相关考核报告中,普通员工不合的事例由直接主管自行记录报告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3)试用人员工作未超过三日而离职的员工不予发放工资。
4.1.3试用期内请假
试用期员工如因事、病或其他请假达三天者,其转正时间自行顺延,若请假时间达三十天者,如非特殊原因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申请并经过同意,否则不得转正。
4.1.4试用期考核
(1)职员满月考核:当新职员入职时,行政人事中心须在其入职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交给其直接主管,用人单位在其工作满一个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提交该报告提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2)试用期结束考核: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内用人单位须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提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3)试用人员在试用阶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加、考勤未达标者,部门负责人须如实记录在<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中,以作为解聘其的依据。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给予赔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4.1.5若发现试用期员工在应聘过程中有隐瞒、欺骗现象,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其试用关系并无任何赔偿责任。
4.2转正管理规定
4.2.1正常转正
(1)普通员工正常转正程序
每月10日前,各单位主管根据员工入职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限,确定可以在当月转正的员工的名单,填写在
(2)职员正常转正程序
职员在试用期满前10天,由行政人事部门的招聘人员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发至用人单位主管,由用人单位约其面谈后,将该表交至被考核者填写。同时被考核者须撰写"试用期间工作总结与自我鉴定";
用人单位的考核表与报告经用人单位主管逐级审核后,在试用期满前七天递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所有职员,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均须在在试用期满前七天与需要转正的员工约见访谈(远程则以电话约谈),并将访谈内容与意见加注在考核中,报董事长批准后生效。
4.2.2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之处理办法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予录用,特殊情况,须在试用期满前七天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可按转正员工处理。
(2)试用不合格员工由行政人事中心在期满前一天内(最迟不得超过期满的当天)为其核算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用公告栏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发布公告,告知相关部门及与我司相关有业务来往的合作伙伴。
4.2.3提前转正程序
(1)试用期间内表现优秀者可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提交提前转正的申请,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提前转正者试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
(2)注意:用人单位任何人均不可擅自承诺员工提前转正,而必须将其优秀事迹整理成书面文件上报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经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向员工转达提前转正、提前调薪的口头通知。若因用人单位擅自承诺提前转正而未能经批准者,员工应提前获得的调薪待遇由承诺者承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或金额的大小向该承诺者予以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4.2.3免试用期程序
所有免试用期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在我司工作超过6个月,且没有被考评不合格或没有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2)特殊人才有免试用期的特殊要求者;
(3)满足上述二个条件的人,由本人在入职时即申请,由总行政人事中心向董事长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同意免试用期。
4.2.4转正相关报表的递交时限规定
(1)各用人单位须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转正员工的
(2)行政人事中心收到上述考核表后,在15日前递交行政人事总监或董事长批准。
4.2.5试用期员工转正后薪酬的调整及反馈。
(1)试用期满后,员工在每月的15日前转正的则在当月调整薪金,若在每月的16日后转正的,则从下月调整薪金;
(2)基层员工转正参照《物业基层员工工资标准》和《xx公司各岗位工资与出勤时间标准表》进行调整,超出标准者,须在表中注明;
(3)职员级人员的转正,由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应将考核评估结果知会当事人(一般要求被评估者书面确认<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职员转正工资视入职时所谈条件及试用期表现而定,若与入职时所谈薪酬有出入,则由行政人事中心与入职者面谈确定。
4.2.6社保事宜
(1)总部行政人事中心为转正职员购买基本养老、住院、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不愿购买者须与所属部门负责人处签订书面协议;
(2)普通员工的社保按用人单位的预算及用人单位的要求而购买。
4.2.7各类考核表原件作为调薪依据保存于总部行政人事中心薪酬核算部门。
4.2.8试用不合格者,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试用期满前二天内约谈当事人。
4.3本办法经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解释权在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五、相关文件
5.1《xxx岗位工作说明书》;
5.2《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5.3《物业基层员工工资标准》;
5.4《xx公司各岗位工资与出勤时间标准表》;
5.5《劳动合同》;
六、附表格
6.1
6.2<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 HR303-02-A;
6.3<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HR303-03-A;
学院新教职工试用期限计算管理细则2
1.0目的
为了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确认新进员工与岗位的匹配度,帮助新员工有效地融入公司,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其缺陷与不足,打造适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试用期员工的管理,集团下属子公司参照执行。
3.0定义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所以试用期是针对劳动合同而言的,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其不能脱离劳动合同而单独约定。
4.0职责
4.1用人部门:负责新员工的工作安排、培训指导、考核评价。
4.2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入职引导、实施公司级培训、组织对新员工的考核评价。
5.0内容
5.1试用期限
5.1.1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特聘、特约人员及董事会成员除外)。
5.1.2新进员工试用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确定。各类岗位试用期限基准如下:
岗位类别
合同期
试用期
备注
总监级及以上
销售、策划职
方案1:13个月
2个月
本表中试用期限为最低期限,原则上不予提前结束试用期。
方案2:37个月
6个月
其他
36个月
3个月
5.2试用期工作安排
5.2.1当新员工被批准录用并明确报到入职日期之后,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即按照《试用期员工管理作业程序表》(见附录1),做前期准备工作。
5.2.2对试用期员工进行工作安排时,须采用书面告知方式。临时性或专项工作,采用《工作指令单》;计划性工作,采用《月工作计划》表。书面工作安排需向新员工说明具体要求与要达到的目标,并让新员工签收,以此作为评价新员工试用期工作业绩的依据。
5.3新员工培训
5.3.1为使新员工尽快、有效地融入公司,早日在岗位发挥其工作能力,对新员工实行公司、部门、岗位三级入职培训。
5.3.2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及要求,建立《部新员工培训方案》(见附件1),依此制定"新员工培训计划",经行政总监批准后执行。
5.3.3新员工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及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判定试用是否合格依据之一。
5.4考核与评价
5.4.1员工试用期考核分为工作计划考核和综合评价。
5.4.2 工作计划考核
新员工到岗后,部门负责人需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安排,及新员工自身状况,制定月度考核标准,经所属中心总监批准后执行。入职当月不考核,从次月1日起开始考核。
5.4.3综合评价
自新员工到岗之日起第30天、60天,部门经理需填报《试用期第月份综合评价表》(见附件2),对新员工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且提出改善意见。
5.4.4新员工月考核表及综合评估表,由部门经理汇总交人力资源部归档,日后作为员工转正(或终止试用)的依据。
5.5试用期面谈
员工在试用期满前15日内,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面谈,面谈内容包括:
--试用期内的工作心得,对所在岗位工作开展、所在部门工作以及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所属部门同事、领导的意见和评价;
--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6转正
5.6.1新员工入职满第80天(遇节假日提前),由新员工与用人部门分别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以下资料申报转正:
--新员工:填写《试用期满调查问卷》(见附件3);撰写试用期总结(格式见附件4)。
--用人部门:提交《员工试用期评估报告》(见附件5)。
5.6.2当月转正人员,若需要调整薪资,均自次月1日起生效。
6.0其它
6.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6.2本办法自总裁签发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原《试用期员工管理办法》(KY-xZZx-06制度-018)同时废止。
7.0 参考文件
无。
8.0附件
项次
名称
表单编号
保存部门
保存期限
附件1
《部新员工培训方案》
KY-HR006A/00
使用部门
永久
附件2
《试用期第月份综合评价表》
KY-HR006B/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附件3
《试用期满调查问卷》
KY-HR006C/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附件4
《试用期总结》A、B、C版
KY-HR006D/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附件5
《员工试用期评价及转正审批表》
KY-HR006E/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9.0附录
附录一《试用期员工管理作业程序表》
学院新教职工试用期限计算管理细则3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新教职工试用期管理工作,更为合理地设定试用期限,根据《zz学院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特制定新教职工试用期限计算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学校新入职教职工,包含教师、辅导员、职员等岗位。
二、试用期期限
新教职工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自正式入职之日起计算,符合相应条件,可适当缩短试用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有其他特殊约定的,需书面约定,按约定执行。
三、试用期计算与折算方法
(一)根据上岗时间计算
当月15日(含)之前上岗的,从当月开始计算试用期,当月15日之后上岗的,试用期顺延1个月。
(二)根据寒暑假计算
原则上,遇寒暑假试用期顺延。因工作需要,寒暑假期间当月出勤合计满15天的,计算1个月试用期,不满15天的,不计入试用期。
(三)根据工作经历折算
三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可折算1个月试用期。
(四)根据实习期折算
实习期原则上可以抵算试用期。提前来我校实习的应届毕业生在拿到毕业证学位证之后,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备案,实习期可以计算到试用期内。实习期超过3个月的,可以申请次月转正,遇寒暑假转正期顺延。
(五)根据试用期考核情况折算
在试用期间,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1个月转正。
1、成功申报校级及以上课题的(主持人);
2、以zz学院为工作单位,在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的(录用证明亦可,三类及以上期刊标准请参考科研处相关说明);
3、以zz学院为工作单位,获得市级及以上级别各类奖项的'。
4、其他可以认定的情况,由新员工自行申请,经所在部门签字同意,报人事处审核。
四、后勤类岗位试用期原则上为1-3个月,适用以上第三条中的第(一)、(二)项,其他条件根据具体情况约定。
五、符合转正条件的新教职工,需填写《zz学院试用期员工转正审批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由部门专人在转正当月5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审核。
六、本计算管理方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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