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汽车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27 07:39:11 爱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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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汽车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交汽车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交汽车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交汽车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杜绝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把反违章特别是反习惯性违章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对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管理。

  三、职责:安全生产奖惩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人资部协助。

  四、内容

  (一)按违章情节分下列3个层次进行处罚:

  1.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给予开除公司籍或留公司察看,其中出现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含重伤)伤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之内因违章待岗达到两次的。

  2.对下列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三个月以上的处罚。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轻伤或自身轻伤、重伤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之内违章记分累计达到10分。

  (3)违反火管理制度进行工业动火。

  (4)违反规定运输、储存、使用易燃物品。

  (5)带电作业未设有安全措施或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6)驾驶员洒后驾车。

  (7)未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安全监督人员发现违章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处罚。

  3.对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2至10分的违章计分或50~300元经济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违反《公司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驾驶机动车辆。

  (3)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完好。

  (4)不按要求组织、参加安全活动。

  (5)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在可能使作业人员滑、掉落造成伤害的场所施工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

  (7)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强行行车。

  (8)在高压、电气作业过程中,与高压、带电体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9)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不规范或未采用漏电保护器。

  (10)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线头裸露、保险丝不规范、开关无标识。

  (11)未按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14)在聚集场所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未安装应急照明灯或应急照明灯失效。

  (15)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档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

  (16)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

  (17)消防、灭火器材被遮档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18)修理设备未挂警示标志或无专人看管。

  (19)有毒、有害场所,未按规定配备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具。

  (20)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1)未经批准使用电炉、煤炉及其他明火取暖及煮食物。

  (22)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3)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等)。

  (24)生产作业场所或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的标志,封闭、堵塞生产作业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

  (2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

  (27)特种设备防雷装置和设施,防静电接地装置,高压电工用具等未按规定检测、检验。

  (二)有下列行为的给予奖励或晋升:

  1.对遵规守纪,一年内无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一线员工予以奖励50~100元。

  2.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隐患的行为给予奖励100~200元。

  3.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并经公司采纳有成效的给予奖励300~500元。

  4.对举报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人员给予奖励50~200元。

  5.对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者,视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相关记录

  《违反安全生产处罚通知单》AQ-BZH33

公交汽车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公司例会)、车间级安全生产例会、班组例会。

  三、例会的召开

  (一)公司例会

  1.公司确定每月召开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由企业安全委员会主持,各部门主管人员及分管人员必须参加。

  2.例会的主题

  (1)安全生产会议主题为本月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总结和汇报,针对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事项,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研究解决办法,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最新文件精神。

  (3)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批评安全生产工作有待改善的部门及个人。

  (二)车间级例会

  车间级例会每三周召开一次。例会主题:

  1.上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周安全生产工作注意事项。

  2.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3.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等。

  (三)班组级例会

  班组级例会每周一次,主讲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部门安全生产规章。

  (四)季度全员安全知识教育

  公司每季度举行一次全员安全知识讨论会或培训活动,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生产知识问答及消防演练等,以加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建档事项

  对公司级的安全生产例会、知识讲座等企业安全委员会必须做好会议、讲座记录,进行归类存档及发送相关部门,用以进一步学习和对有关事项的追踪。

  五、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

公交汽车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一、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应是思想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准驾驶营运车辆。

  3.驾驶员的定期培训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公交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出租车按区域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发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

  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不相符合的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⑨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9.凡公司车辆聘用驾驶员,须经公司考核后,方可录用。未经公司考核,擅自聘用驾驶员的,公司对承包经营者处以罚款,并辞退私聘驾驶员。

  10.聘用期间,驾驶员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保证每月最少一次参加安全学习例会(每月28日下午7:00时召开)。空缺安全学习一次给予20元处罚;每年累计空缺学习三个月的,取消聘用资格。

  11.驾驶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着装整齐,文明行车,礼貌待客。当班司机按规定佩带“上岗证”,接受旅客监督。

  12.驾驶员应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保证行车时精力充沛,严禁疲劳驾车。

  二、机动车辆管理

  1.公司所属机动车辆由其承包经营者和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2.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知经营者,负责监督实施。

  3.认真执行安全例检的各项内容规定,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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