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24 18:25:01 服务业/酒店/餐饮 我要投稿

【精华】餐饮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餐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餐饮管理制度15篇

餐饮管理制度1

  餐厅服务制度是确保餐饮业务高效、有序运行的关键,它涵盖了从顾客接待到餐后服务的全过程,旨在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品牌形象,并优化内部管理。

  内容概述:

  1. 服务礼仪与行为规范:包括员工的'着装、言行举止、礼貌用语等,旨在展示专业形象。

  2. 预订管理:规定预订流程、确认方式、取消政策,保证座位有效利用。

  3. 接待与引导:规范迎宾、引座、菜单介绍等环节,确保顾客舒适体验。

  4. 订单处理:明确下单、修改、取消的程序,减少错误和延误。

  5. 上菜与服务节奏:设定菜品上桌顺序、服务人员的响应时间,提升用餐节奏感。

  6. 餐中服务:规定添水、换盘、解答疑问等服务标准,保持顾客满意度。

  7. 餐后处理:涵盖结账、送别、清理餐桌的流程,确保快速周转。

  8. 投诉与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程序,促进服务质量改进。

  9. 员工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服务技能和知识的培训,通过考核激励员工提高服务质量。

餐饮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第五条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促进餐饮服务提供者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餐饮服务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而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配备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对食品进行自行检查或者向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送检。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社会监督,举报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了解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九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本条前款规定的禁止从业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应当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三条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十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的食品;

  (四)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将食品添加剂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贪腐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九)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样检验时,被抽样检验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抽样检验工作,如实提供被抽检样品的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相关票证等信息。

  第三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第十八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预案实施细则,按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情况,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及时做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依法处置,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提供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三)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四)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第二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餐饮服务经营规模,建立并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协助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职责时,发现不属于本辖区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受移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被移送案件的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移送案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食品原料或者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成因属于其他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者或者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的,应当及时向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通报。

  第二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

  (三)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

  (四)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

  (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剂等的感官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

  (七)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

  (八)用水的卫生情况;

  (九)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共同参加,依法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笔录经双方核实并签字。被监督检查者拒绝签字的,应当注明事由和相关情况,同时记录在场人员的姓名、职务等。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餐饮服务环节的抽样检验工作,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列支。

  第三十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可以使用经认定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进行快速检测,及时发现和筛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使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发现和筛查的结果不得直接作为执法依据。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食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抽样时必须按照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进行,并填写抽样记录。抽样检验应当购买产品样品,不得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及时将样品送达有资质的检验机构。

  第三十二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检验目的.和送检要求,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按时出具合法的检验报告。

  第三十三条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异议人有权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组织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复检工作应当选择有关部门共同公布的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完成。

  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复检费用的承担依《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及变更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重点监管。

  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形式和内容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在7日内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公布下列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一)餐饮服务行政许可情况;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的结果;

  (三)查处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的情况;

  (四)餐饮服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五)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查处:

  (一)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的;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的;

  (三)使用经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

  第三十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二)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贪腐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九)有关部门责令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十)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改变经营条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九条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经营或者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经营或者使用无标签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标签、说明书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三)、(四)、(八)、(九)项的有关规定,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违法所得,指违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所取得的相关营业性收入。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所称货值金额,指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的食品的市场价格总金额。其中原料及食品添加剂按进价计算,半成品按原料计算,成品按销售价格计算。

  第四十六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中,涉及《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适用时,“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连续12个月内已受到2次以上较大数额罚款处罚或者连续12个月内已受到一次责令停业行政处罚的;

  (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有死亡病例等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七条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八条在同一违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案件中,有两种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第四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停业、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或者其工作人员有渎职、玩忽职守、舞弊行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相关负责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二条国境口岸范围内的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

  水上运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其始发地、经停地或者到达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均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铁路运营中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20xx年1月16日发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餐饮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促进公司餐饮制作规范化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和饮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餐饮日常工作、食品卫生安全、餐具洗消、食品原材料和厨房机械设备等管理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餐饮管理。第二章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第一节 从业职工的资质要求

  第四条 从业职工必须到市疾病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从业职工需经公司企业文化、专业理论、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培训。

  从业职工需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取得当年健康证后方可继续从事餐饮工作。

  无健康证不得上岗,有延迟上交或不交者,扣发或不发工 1 资。

  第五条 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者,应暂停餐饮工作或调离餐饮工作岗位,发现有故意隐瞒病情者,扣发当月工资。

  从业职工发现自己染病须及时报告,暂停工作。第二节 从业职工个人卫生管理

  第六条 从业职工必须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洗工作服,不得戴歪帽、斜穿衣或不扣钮扣。

  第七条 制作食品前要用洗手液洗手,不得用手直接拿放熟食;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手套。

  第八条 不得在厨房、餐厅、工作间等工作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严禁在洗碗(菜)池内洗涤衣物鞋袜及其它物品。

  以上条例,每发现一次违规,考核当月工资30元。第三节 食品采购索证管理

  第九条 食品原料必须定点采购,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认真检查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

  第十条 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严防采购腐烂、变质、掺杂、掺假的伪劣食品,不得采购“三无”食品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2 第十一条 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第四节 食材管理

  第十二条 食品原材料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后勤应不定期抽查食材验收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三条 仓库必须保持通风、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材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0mm以上,贴

  有原料采购时间、保质期等内容标签,并定期检查,领用遵循“先进 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按程序作报废处理。第十四条 食材必须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第十五条 仓库建立出入库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必须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第十六条 鼓励职工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所售食品的质量、数量、价格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后勤保障中心反映。

  第十七条 必须做到不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售卖腐烂变质的食

  3 品。

  第五节 食品加工管理

  第十八条 食堂刀、砧板、锅、铲、盆、桶等厨具在使用前后要清洗干净,按规定消毒处理;刀、砧板要生熟分开,熟食刀要天天用沸水消毒5-10分钟,砧板每周必须用沸水消毒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九条 蔬菜一般应当天购进当天食用,不得放置两天以上,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初加工要去掉老、黄叶;大米要多次淘洗直至白净,无砂粒才能进蒸柜;瓜果要去皮、洗净,有利用价值的食材必须利用起来,不得丢弃;原料必须达到最大利用价值,发现有浪费食材情况者,每次考核100元。

  第二十条 食品原料严格实行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品与杂物分开。食品与药物分开。

  第二十一条 食堂工作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加工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第二十二条 经常保持生产环境整洁,工作前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废弃物、泔水应有密闭容品存放,当天清理完毕。

  发现有工具或生产环境不清洁现象,每次考核责任者30 4 元。

  第六节 食品品尝留样

  第二十三条 食堂每餐销售的主副食品必须留样,留样工作由轮值厨师和食堂主管具体负责。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等情况时,可及时提供样品。

  第二十四条 食品留样必须置入独立干燥密闭的容器,注明日期和加工人员姓名与菜名,放入干净的保鲜柜或冷冻柜,并与其它物品分隔开。

  第二十五条 食品留样时间为48小时,48小时后由食堂主管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任何人私自更换或处理样品。

  第二十六条 食品出售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质量检查和品尝,并签字确认,严禁问题食品售出。

  第七节 餐具管理

  第二十七条 餐饮具必须严格实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做到清洗、冲刷、消毒、保洁四过关。

  第二十八条 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相关记录。第二十九条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餐具等必须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第三十条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对存放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5 第八节 冰箱冰柜管理 第三十一条 冰柜、冰箱确定专人管理,定期清洗冰箱雪柜,每周两次对冰箱雪柜大清洁,天天两次小清理,并做好记录,保证清洁卫生。

  第三十二条 食材贮存要做到生熟食品、半成品分层分开存放、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并设熟食专用冰箱。所有冰柜、冰箱必须贴有标签,标明储藏食品名称。

  第三十三条 每天检查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先进先出,保证新鲜,无变味变质。

  第九节 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 食堂内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有计划地消灭苍蝇、蟑螂,要有消杀记录。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指定专人管理。

  第三十五条 食堂剩饭菜和垃圾要及时清运。

  第三十六条 食堂隔油池垃圾要联系有资质的专业餐厨垃圾回收清运公司或专人定期回收,要签订协议,注明回收用途,有必要可跟踪查明其用途。

餐饮管理制度4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超过保持期限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品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产品标识食品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本批次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

  7.采购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8.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9.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餐饮管理制度5

  物业人事管理制度是规范物业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文件,它涵盖了招聘、培训、考核、福利、晋升、离职等一系列环节,旨在确保物业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内容概述:

  1. 招聘管理:定义招聘流程,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安排、录用决策等。

  2. 培训与发展:制定新员工培训计划,持续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和技能培训。

  3. 考核制度:设立绩效评估标准,定期进行员工工作表现评价。

  4. 工资与福利:明确薪酬结构,设定福利政策,如保险、假期、奖金等。

  5. 员工关系:处理员工关系,解决内部冲突,维护和谐的工作环境。

  6. 晋升机制:设立晋升通道,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路径。

  7. 离职管理:规范离职流程,包括解雇、辞职、离职面谈等。

餐饮管理制度6

  1、餐饮部财务用品管理实行班组责任制,由各管区主管、厨师长监督执行,各班组领班具体负责。部门做好二级帐,班组做好三级帐。

  2、领班应定期对本班组使用的设备、财物、用品进行检查和清点。

  4、缺损财物应填写物品缺损报告单,经主管签字后,报餐饮部经理审批。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不能修理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5、设施设备和贵重餐具、用具必须正确使用,加强维护保养,如有缺损应及时报告,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6、部门内部设备、餐具、用具借用,应办理借用手续。部门外借用,应经部门领导同意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1、餐饮服务工作质量必须根据国家旅游局评星标准及评分原则,结合模式规定的管理制度、服务工作规程及质量标准等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坚持“让客人完全满意”的服务宗旨,加强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2、餐饮部质量管理,按垂直领导体制,严格实施逐级向上负责,逐级向下考核的质量管理责任制,餐饮部经理向分管副总经理负责。

  3、部门应划小质量监督范围,建立质量监督检查网络,做为部门的一个管理子系统,以保证质量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各级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和督导,并做好逐日考核记录,做为奖罚的依据,并将质量情况和改进措施在每周例会上汇报讨论。

  5、为了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做到有案可查,餐饮部应建立员工工作质量档案和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质量档案。

  6、各营业点应设立宾客意见征求表,及时处理宾客投诉,并做好统计反馈工作,各管区管理员和宴会预订员应经常征求订餐宾客和接待单位意见,后台部门应征求前台部门意见,了解宾客反映。

  7、菜点质量应按食品卫生和厨房工作规范严格操作生产,严格把关,凡质量不合格的菜点绝不出厨房。

  8、质量监督、检查应采取每日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管区的质量及时分析评估做出报告,并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和评比活动。

餐饮管理制度7

  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联系电话:)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餐饮管理制度8

  一、总则

  (一)为了保证餐厅的总体目标的实现,建立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加强上下级管理以及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协作。

  (二)为了不断开发员工的职业能力,提高员工在工作中执行的主动性,有效性以及工作质量,从而改善度假村整体绩效,达到公司的管理目标。

  二、考核目的

  为了员工转正、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奖励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据。

  三、考核原则

  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餐厅各阶段工作的经营管理状况的诊断作用,以及对员工工作的指引作用,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公开公平原则。

  考评内容、考核标准、评分细则、考评程序和考评结果透明公开,对餐厅形成正确指导,在餐厅内部形成良性竞争的机制。

  四、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考核期:以月份为期限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下文

  2、每月x日前各班组将上月绩效考核考评表交与人事部。

  3、每位员工考核表需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同时签字确认,对于具体的项目,考核人需进行分析解释,避免同类情况再次发生。

  五、资料的整理与存档

  (一)每月考评结束后,各部门对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

  (二)各班部门班组依据每日的工作记录对下属员工进行汇总考核。

  1、目的`

  1.1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为了不断开发员工的职业能力,提高员工在工作执行中的主动性、有效性及工作质量,从而改善公司整体绩效,达到企业的管理目标。

  1.2考核的结果主要为员工转正、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奖励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据。

  2、种类和适用范围

  类别、实施时间、适用范围、月度考核、该月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餐厅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当月连续休假五天以上者除外)

  3、月度考核职责

  3.1区域经理/区域主管负责按照考核标准为餐厅经理/主管进行考核。

  3.2餐厅经理/主管负责按照考核标准为本餐厅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进行考核,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按照考核标准为本餐厅员工进行考核。

  3.3全部考评中,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培训和监督实施;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均衡调整和分析;负责根据考核结果报批绩效工资;负责考核资料的存档。

  3.4考评表一式两份,员工所在分店存档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

  3.5营运部经理、区域经理/区域主管负责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和员工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3.6副总裁、营运部经理负责餐厅经理/主管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4、管理规定

  4.1实施原则

  4.1.1客观性:考核内容和结果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考核人应避免由于亲近性、主观性等偏见所带来的误差。

  4.1.2公平性:对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4.1.3公开性:考核结果在各家分店公示三日。

  4.1.4对考评结果将采用末尾淘汰制的方法奖励、(培养)提升及淘汰员工。

餐饮管理制度9

  1、设置专用独立的粗加工间;

  2、烧烤间进出口分别设置;

  3、专营烧烤食品的餐饮业须必需设置腌制间、烧烤卤肉间和凉晒间

  4、一般餐饮业可在烧烤间内分别设置腌制区域、烧烤卤肉区域和凉晒区域;

  5、烧烤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6、烧烤用的调味品必需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调味品。

  7、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8、烧烤用的`畜产品、生肉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

  9、烧烤间必需设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餐饮管理制度10

  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臵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以便消费者了解和监督。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为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兼职),负责检查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三、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体检表或复印件、健康合格证明或复印件和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有碍食品安全临时病症记录)。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四、制定全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授课人、考试试卷及考试成绩)。按照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要求,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五、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规定的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六、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七、食品添加剂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

  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衣帽、勤洗澡理发。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九、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十、食品操作人员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十一、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0℃—10℃之间,冷冻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20℃至1℃之间。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十二、按照要求洗净、消毒餐具、饮具,并将消毒后的餐具、饮具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具、饮具。

  十三、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十四、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五、设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举报电话,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餐饮管理制度11

  餐饮公司内部招待及打折、退菜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公司内部招待的控制程序,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纪律,统一公司标准,控制招待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签字权

  (一) 公司内外所有招待必须由董事长签字。各酒店招待必须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并由店总及公司总经理签字。

  (二) 公司副总经理以下人员及非本店高层管理人员无直接招待或打折的权利,如遇特殊情况可通过公司总经理或店总按规定批准执行。

  (三) 在处理客人投诉或遇紧急情况时,经店总批准后,餐厅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可先做超出权力范围折扣或招待处理,并在账单上签字,但事后必须落实责任人说明原因,由店总补签字并做出内部处理意见,然后报公司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四) 正常情况下,店总有菜金七折及送菜的权利;店副总有菜金八八折、每餐送菜3个的权利,且单菜价格不得超过20元;酒店餐厅经理有菜金九折、每餐送菜2个的权利,单菜价格不得超过15元。各级人员当天送菜个数不得累计使用。一般情况下,打折不送菜,送菜不打折,因工作需要超出权限要报请上一级领导批准,并签字确认,若发现私自加菜、低标高上、一桌多送等弄虚作假的现象,一经发现将给予当餐消费金额2倍的罚款及公司通报批评。

  第三条 内部招待审批程序

  (一)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业务需要,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按标准要求进行招待。

  (二) 各部门招待结算单需由当事人签字证明后,经批准人(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确认予以承认,否则由个人承担。

  第四条 关于打折的规定

  (一)折扣包括:正常的菜金折扣、免零、赠券、送菜等。

  (二)偶发事件折扣:通常是指因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引发的宾客投诉,可按菜金九折处理,如遇客人有严重投诉直接影响酒店声誉的,可视具体情况提高折扣率,事后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公司各部门经理、酒店部门经理以上的管理人员(含部门经理级),非工作时间可在本企业所属酒店内就餐,并可享受全额七折的优惠,但事后必须报请直接领导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消费完毕由店总在结算单上签字后,在由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方能入账,但禁止签单挂帐,违者罚款50/次,并且补交餐费时不再享受折扣优惠。

  第五条 退菜管理规定

  任何情况下发生的'退菜,应由服务生开退菜单,分别交吧台和厨房,不允许直接在原菜单上划单,更不允许餐厅(或厨房)单方划单;所有退菜必须如实注明原因,由服务生、吧台员、厨师长、店总签字,并由酒店核算员复核、财务部审核、董事长签字,公司予以承认,如有违反此项规定者,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处以5—20元/次的罚款,所受损失由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负责人各承担50%。

  第六条 关于招待、折扣的手续

  (一) 凡属招待的账单必须详细说明被招待人的姓名和招待事由,并有经办人或批准人及公司总经理的签字。

  (二) 超规定权限的折扣账单必须说明原因;属于服务或菜品质量问题的要附上处理结果,由经办人、店总及公司总经理签字。

  (三) 所有折扣均不得以常客或熟客为由。

餐饮管理制度12

  为建立健全预包装食品全链条可追溯体系,积极配合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预包装食品,应当查验并索取有效的供货方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及购货凭证,如实记录供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产品名称、生产批号、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每日将食品进货信息录入扬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第二条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三条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四条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五条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第六条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第七条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以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第八条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九条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第十条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第十一条按照市局“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日常监督、信用管理、行政处罚等信息,推行档案信息化管理。

餐饮管理制度13

  无数的管理实践告诉我们,卓越的企业源于卓越的管理,而卓越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健全的制度。制度是企业实现标准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近二十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酒店餐饮业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后,越来越多的国际著名酒店进入我国酒店餐饮市场。我国酒店餐饮业已经形成了一个大产业、大投入、大竞争、大市场、大集团的格局。而对于一家集住宿、娱乐、餐饮、商场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饭店而言,必须要有一整套科学的、系统的管理制度,饭店的管理才能实现规范化管理。

  众所周知,餐饮管理是酒店管理的重中之重,因餐饮管理有其特殊性。首先,餐饮从业人员的技术性、专业性要求较高,但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属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其管理的复杂性可想而知。其次,餐饮产品复杂多变,其所提供的产品,既包括能满足顾客生理需要的菜点、饮料等有形产品,又包含能满足顾客心理需求的环境、设施、灯光、音响及服务员

  的就餐服务等无形产品,且大多都是手工操作,产品质量难以很好保证。第三,原材料大都鲜活易腐,产品成本较难控制。如此种种都给餐饮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在餐饮管理过程中,要特别重视现代饭店管理中餐饮管理的制度建设。

  在如何做好餐饮管理的制度建设上,业内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宜粗不宜细,只要有一些必要的条条框框,如员工守则等就可以了,不必详细地规定好每件事情,否则就会束缚管理人员的手脚,不能灵活地处理事情;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餐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要制订出详尽的规章制度,要把餐饮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细节都做出具体的规定,使每一个员工都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去干。在此我认同后一种观点。

  纵观中外成功的餐饮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它们大多有详尽的制度。麦当劳公司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工作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在麦当劳公司诞生的第三年,公司就编写出了第一部麦当劳营运训练手册。手册详细说明了麦当劳政策,餐厅各项工作的程度、步骤和方法,并经过30 多年来的不断丰富和完善,现已成为指导麦当劳系统运转的“圣经”。麦当劳公司还制定了岗位工作检查表,把餐厅的服务工作分成 20多个工作站,每一个工作站都有一套岗位工作检查表,详细说明了工作站的工作项目、操作步骤和岗位注意事项等内容。我国“_ 年度中国餐饮百强企业”排名第四的重庆巴乡鱼头火锅掌门人张正智,光加盟手册就制定出 10 多种共 100多万字,将加盟商从咨询考察,到试营业、正式开业,到营销策划、后继督导、新品推广支持体系等整个加盟流程制定出来。加盟流程和操作方法的标准化、制度化、文件化为“巴乡王国”的日益壮大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现代饭店餐饮管理大致有三十多个管理制度需要统筹考虑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制订,包括餐饮部服务规范制度、厨房操作规程、厨房出菜管理规定、食品质量检查制度、菜肴创新制度、中餐服务操作规程、餐饮卫生操作规程、原材料成本控制暂行管理办法、餐饮收银管理制度,等等。如何来制订餐饮管理的这些规章制度,是必须慎重考虑的'。在制订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时应尽可能的细化和具体,把细节问题考虑周全,制定的规章制度要切实可行。具体如:

  餐饮部服务规范制度。在这个制度中要规定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的形体、笑容、站立、走路、说话、服务等内容的规范。如在餐厅内不准高声说话,不准用手摸头、脸、口袋;不准斜靠墙或服务台,在服务中不准背对顾客,不准跑步或行动迟缓,不准突然转身或停顿;避免聆听客人的闲聊;保持服务场所的清洁;在服务时尽量避免与客人说话,如果不得已则应将脸侧开,避免对准食物,除非不可避免,否则不可触碰客人身体;在客人用餐之后,不得马上清理台面,除非客人有要求;所有掉在地上的餐具均需更换,但需先送上清洁的餐具,再撤掉弄脏的餐具;在餐厅中避免与同事说笑、打闹,保持良好的仪容;礼貌待客时尽量称呼客人姓氏,尽量记住客人的习惯与喜好等;工作时随身携带开瓶器、打火机、笔等;不得与客人争吵、批评客人、强迫推销,对待儿童必须要有耐心;未经客人允许,不可送上账单。在以上这些规范中有的还可以进一步细化。

  厨房操作规程。此操作规程主要是规范开餐前和开餐中厨师长和厨师需要注意的问题及厨房生产中的成本核算与控制,厨房的设备、卫生、安全的管理等。在开餐前厨师长应向所有厨师通报客源情况,公布菜单,了解菜肴原料的备料情况,安排好员工,检查各组的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开餐时厨师应遵循“以餐厅需要为依据,以炉灶工作为中心”的原则,根据客人需求及时烹制美味可口的菜肴;厨师应根据核定的毛利率控制餐饮成本,在保证客人利益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并减少浪费;搞好厨房设备管理,厨房内应建立健全设备的操作规程,将所有设备按专业分工定岗使用,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加强卫生管理,切实做好厨房内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个人卫生、用具

  卫生和操作卫生等;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等。

  厨房出菜管理规定。主要是对厨房接受菜单后切配人员配菜、炉灶厨师烹制菜肴及出菜时检查的规定。规定厨房切配厨师要负责随时接受和核对菜单,餐厅的点菜单应填上服务员工号,并夹有桌号与菜肴数量相符的木夹;宴会和团体菜单需有订宴中心或厨师长开出的正式菜单;配菜应按先接单先配、紧急情况先配、特殊菜肴先配的原则配菜;总调度排菜必须准确及时,前后有序,菜肴与餐具相符,成菜及时送至备餐间,提醒传菜员取走;接受订单到第一道热菜上桌不得超过十分钟,凉菜不得超过五分钟,因误时出菜引起顾客投诉的由当事人负责;炉灶厨师对总调度所递菜肴要及时烹调,对所配菜肴的规格、质量有疑问的,要及时向切配岗提出,以便妥善处理,烹制菜肴的先后次序及速度要服从调度安排;厨师长要检查出菜手续和菜肴质量,如有质量不符或手续不全的菜肴,有权退回并追究责任。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菜肴质量是饭店经营的生命线,绝对马虎不得,要多道关卡检查菜肴的质量。首先是传菜部要检查,传菜部领班要检查每一道菜肴的数量和质量,在色、香、味上是否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的立刻退给厨师长,确认每一道菜肴与客人订单相一致;餐厅服务员要再次检查食品的质量和数量,保证其种类、分量与客人所订一致,然后再端到客人餐桌上;如果客人对菜肴质量有投诉的,服务员应对客人表示诚恳的歉意,并马上将此道菜撤掉退回厨房,立即通知前厅经理;前厅经理向客人道歉,并在征得客人同意后,请厨师长重新制作这道菜,并保证质量;餐厅营业结束后,将客人的食品投诉记录在前厅每日报表上,以通知餐饮部经理。

  菜肴创新制度。菜肴不断创新是饭店留住客人的重要手段,所以要鼓励员工不断地创新菜肴,变化口味。可以设立菜肴创新领导小组;规定每月所能使用于菜肴创新的原材料额度,报厨师长批准,并规定奖励办法;前厅部在创新菜开发中有较好构思的,或在创新菜销售中数量突出者,也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创新菜为饭店带来较好经济效益的员工要给予特别奖励。

  中餐服务操作规程。中餐服务一般可以分为餐前服务、开单点菜、上菜服务、看台服务、收款送客五个过程。餐前服务:客人由领位员领到餐桌时,服务员要仪容整洁、仪表端庄、面带微笑地迎接客人,拉椅让座;台面台布、口布、餐具、茶具整洁干净;待客人坐下后,主动问好,并介绍自己的服务工号与姓名,双手递上菜单,询问客人用何茶水,规范地上茶,

  主动及时地递送餐巾、小毛巾,服务周到。开单点菜:客人点菜时,服务员要态度热情、主动推销,服务员的推销意识要强烈,并要根据客人的需要有针对性的推销;要熟练掌握餐厅菜肴的品种、风味和价格;询问客人点菜品种、所需酒水饮料,写清菜点、饮料内容,并向客人复述一遍;点菜单一式三份,分送客人、收款台、传菜间各一份。上菜服务:各餐桌按客人点菜顺序先后上菜,尽可能不发生先到后上、后到先上的现象;客人点菜后,5分钟必须开始上冷菜,15分钟内开始上热菜,除甜品、水果外,在客人点菜后的 45分钟内出齐;需增加准备时间的菜肴要事先告诉客人大致的等候时间;上菜遵守操作程序和规范(各项程序和规范可细化);菜肴饮料上桌齐全后告知客人,询问客人是否添加,并祝客人用餐愉快。看台服务:菜点上桌后,示意客人用餐,为客人斟第一杯酒水;客人用餐过程中,适时体察客人需求,照顾好每一台面的客人;上菜、撤盘遵守操作程序,需要客人用手食用的食品,同时上盛有茶水的净手盅(并告知客人)或一次性手套;适时为客人添酒水;根据客人进餐需要,适时撤换骨盘,整理台面;整个服务要做到台面照顾全面周到,上菜撤盘准确及时,待客服务周详细致。收款送客:客人用餐结束后,将账单呈送到客人面前,保证账目清楚,核对准确,客人付款要当面点清,客人挂账的,签字手续规范,并向客人表示感谢;客人起立时主动拉椅,提醒客人不要忘记个人物品,主动征求客人意见,送别客人;撤台重新整理餐桌,准备迎接下批客人。

  餐饮卫生操作规程。美国快餐业巨头肯德基在全世界扩张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她在全球推行的“冠军”计划(其英文缩写为“champs”),它的第一个字母c即为“cleanliness”,其含义为“保持美观整洁的餐厅”。可见餐饮卫生在餐饮管理中的重要性。餐饮卫生管理的内容可分为日常餐厅环境卫生、餐具用品卫生、员工个人卫生和服务员操作卫生四大部分。每一部分都应做出详尽的规定。

  原材料成本控制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加强对原材料成本的控制,必须制订本办法。从采购的货物价格入手,选用质量符合要求、价格最低的商家,控制好成本的源头;对于常用原材料,确定合理的库存量,保证正常运营十天的供应量,对于非常用原材料,要及时与厨师长沟通,用多少购多少,避免造成积压浪费;对于厨师在原材料有特定要求的,在选购时要按厨师的质量要求进行选购;对高档原材料要严格控制,监督、检查入库;对于活养海鲜要选择耐存活的品种进行养殖,其他的用量采用现用现送方式,对所送海鲜的质量进行检查;做好仓库的入库验收、贮存、领料管理工作。

  餐饮收银管理制度。餐饮收银管理按点菜单、酒水单、收银单、退菜四个基本流程走。点菜单:①服务员领用点菜单、酒水单应作相应的登记,服务员之间不能混合使用,自己对所领的单据负责。点菜单一式三联,一联用于电脑输单结帐,由收银员将收银单订在一起,与当天收银日报表一起交财务;一联用于后厨出菜,后厨根据点菜单出菜,每天营业结束后,应将点菜单汇总填制销售菜品统计表交公司出纳;一联留作存根做服务员报表,用完后由相关负责人检查无误交公司出纳。如有开错应三联一并作废,保留完整,不得撕毁。②点菜单如在财务审核前遗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财务审核入帐后,应按财务单据保存规定妥善保管好。酒水单:酒水单一式二联,一联用于电脑输单结帐,由收银员将收银单订在一起,与当天销售日报表一起交财务审核。一联用于吧台出货,与当天酒水销售日报表一起交财务审核。收银单:收银单一式二联,一联用于客人结帐,一联由收银员将点菜单、酒水单附在一起交财务审核。退菜:退菜单的开具流程与点菜单、酒水单同,单据送达后厨和吧台时,必须有后厨或吧台签字确认。单据传送流程与点菜单、酒水单同。如果单据已经输入电脑,应打印退菜单,前台经理和后厨应在退单上签字确认。如果未经有关人员同意,擅自退单,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餐饮管理的制度建设除上述几个制度外,还有很多。各饭店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订。如餐饮部会议制度、餐饮服务质量检查制度、餐饮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物品验收管理制度、订宴管理制度、大型会议接待制度、关于客人自带酒水加收服务费的管理办法、客人投诉处理办法、宴会服务规程、餐厅安全意外情况的预防处理要则、团队用餐服务规程、酒吧服务规程、咖啡厅服务规程、原料物品采购制度、厨房设备工具管理制度、收款结账服务规程,等等。各项制度要订得具体、细化,要重视细节问题。制度要订得切实可行。各项规章制度在其实施中,要严格执行,并检查督促。如发现制度本身存在问题,应及时修正补充,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餐饮管理制度14

  为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加强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卫生监管,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对人体的伤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树立公司良好的商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 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

  1、食品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的卫生基本要求。车间管理人员有义务对员工进行有关食品卫生的培训工作,技术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以《食品卫生法》及其配套规定为基础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每月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五学时。

  2、食品从业人员无论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技术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3、食品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带有效《健康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疑患有碍食品卫生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岗并劝其就诊,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车间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4、食品经营员工上岗前必须检查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油,不准吸烟、穿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车间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5、食品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生产场所内吸烟,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须用洗洁用品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或用消毒药水浸泡消毒;食品从业人员应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工作帽内。车间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二、食品的卫生管理:

  1、食品出厂前,公司营销员应按有关规定索取或查阅检验合格证是否真实、准确、可靠。

  2、食品出售之前,技术人员应现场检查、核对食品检验合格证与食品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无污染或变质。若发现食品与证件不符,应不予出售。

  3 、食品在储存时应有防蝇、防鼠措施,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

  4、食品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车间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经常进行卫生检查。

  三、环境卫生的管理:

  1、食品生产区应当保持整洁、卫生,通风。

  2、食品生产区应有专用的更衣室和洗手清洁设施。

  3、食品包装器具应随时检查、清扫,要做到先生产的先出售,尽量缩短贮存期,以防止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

  四、食品从业人员纪律管理规范: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佩带有效健康证上岗,不允许末佩带或佩带他人健康证或健康证已过有效期等情况发生。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不准在食品生产场所吸烟、穿拖鞋、佩带金银首饰、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3、食品生产场所(加工房和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工具按要求整齐搁放。

  4、应有食品储存的专用仓库,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

餐饮管理制度15

  餐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和处置流程,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内容概述:

  1. 资产分类与编码:明确各类固定资产的定义,建立统一的'资产编码体系,便于识别和追踪。

  2. 购置审批:设定购置标准和流程,包括预算编制、采购申请、审批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3.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资产的登记、领用、保养、盘点和折旧计算方法。

  4. 使用与维护:制定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并规定定期维护和检修计划。

  5. 资产转移与处置:明确资产内部调拨、出租、报废和出售的审批程序和责任归属。

  6. 责任追究:建立违规处理机制,对资产损失或浪费行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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