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国家戒布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据教育局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领导组织:
财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预算核查组:
组长:
成员:
验收组:
组长:
成员:
二、预算制度(经费支出,不预算、不执行)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经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义保经费不得用于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批准,不予以报销。
三、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审核;
(2)开支50元以上,5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核,由校长负责审批。
(3)开支500元以上,20000元以内,由中心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校长审批。
(4)开支20000以上者,为额支出,由教育局审批。
2、审批程序
(1)500元以上20xx元以内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校长审批,再由分管财务的中心校副校长代表集体审批签字,最后由中心校长审批后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不得付款,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映。不得无理纠缠会计人员。
四、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否则一律不予以报销。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标准报销:出差地区车船费报销标准、住宿费报销标准、生活费报销标准备。
注:生活补助县级30元,市内50元,市外100元。
(2)一般不予以报销包车发票,特殊情况(紧急事情)确实需要租车,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和报销租车发票。
3、额支出的管理
额支出应在有预算的基础上,先申报,再实施,严禁先斩后奏。申报应先向中心学校预算组申请,中心学校汇总上报,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实施时,先同施工方签定施工合同;工程结束后,由施工方出椐发票,经中心学校验收组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报校长签字报销。报销时要四证齐全:审批报告、施工合同、发票、验收报告(万元以上要有审计报告)。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年终必须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陪偿。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变买,原价值在50元以内的由后勤主任把关处理,50元以上100元以内由管后勤的副校长把关处理,超过100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4、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5、学校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六、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产生,并由学校派。
2、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帐目。
3、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七、会计报表制度
1、年初向中心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保送收支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2、每月向中心学校报送预算开支情况报表。
八、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末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根据职工映的问题,由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质。
九、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另:财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的地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
1、加强财务管理,实行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理财制度。领导班子要根据学校当年收入情况,年初集体研究制定出学校全年经费支出计划,年终向全体教职工做出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将年初计划,年终总结上报中心学校。
2、实行民主理财。凡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支出必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不得个人或极少数人主观臆断,擅自作主。
3、凡学校计划改建、维修等工程及大额购置超过5000元的支出要经过领导班子例会研究,同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是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要按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工程项目要坚持预决算制度,否则要追究学校一把手经济责任。
4、凡支出单据一律实行联签制。核销单据时,要有经手人签字,属有形资产类支出要要经实物保管员验收签字,然后报请校长审批同意,同时还需有关人员实行联签。我校单据联签人由校长、和经办人及学校理财小组组成。上述人员分别签字后才能报财,否则不得核销。
5、量入为出,学校当年收支必须做到无赤字,有结余,确保收支平?,严禁负债运行。
6、严格控制差旅费和招待费支出,实行年度限额管理制度,如有特殊情况超限额的部分要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能做财务处理。
7、努力做到节约、压缩开支。如没有外债,学校必须结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学校各项收入全部入帐,实行财务一本帐,不得出现赤字。
8、扶困助学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凡是上级扶困助学资金应发给学生的.,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手续健全。如困难住宿生补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资金,学校不得挤占、挪用,否则要严肃处理。
9、学校财务要及时公开、公示,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学校要把本校财务收支情况每一学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公示一次,对群众提出的质疑,学校分管负责人要做出明确解释,阳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10、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防集体财产流失。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薄,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帐。因工作需要存放在个人手中的学校财产,工作变动时必须移交回学校。对学校固定资产每年盘查一次,减少的固定资产要合理,且经过正常批准,切实做到帐物相符,严防集体财产流失。
陈店镇桃岭小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3
1、财务管理范围
1、上级主管部门按照预算计划下的经费。
2、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及其他使用价值在一年以上的物资。
3、勤工俭学(校办工厂)上缴利润及其它收入。
4、学杂费收入和其它社会资助办学经费。
5、代办费,伙食费及其它代理经费。
2、经费收入及支出管理
一、收入管理:
1、上拔经费,按项目实行专款专用,按规定每日向上级结报和反映资金活动情况。
2、学杂费,勤工俭学费上缴利润、租金、及其它各项收入,均应列入学校收入,统一管理,在收入款项时,应分别给对方出具上级规定的正式收款收据,入帐管理。
3、学杂费的减免工作,按上级规定标准,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做好。手续上,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分管领导审核,通报行政会议后由校长批准。
4、宿生水费、宿费标准按上级部门规定标准执行。所收费用用于学生宿舍修缮、购置清洁用具、炊具及水电费支出。
5、其它收入,包括社会资助办学、汽车出借回收资金、零星校舍场租费收入等等,均列入预算资金项目管理。
6、学生代办费收入,单独立户管理。每学期结算一次,期终多退少补,中途不得移作它用。不能巧立名目,加重学生负担。
二、支出管理:
(一)经费支出审批权限:
1、零星办公用品、宣传纸张、清洁工具、零星校舍维修、小型设备添置等等,由校长审批。
2、教学活动经费:包括班主任补贴,调代课补贴,根据预算安排,在定额范围内,由校长审核、批准。
3、订阅报刊、添购图书、实验用品、教学参考书,在预算定额范围内,由校长批准。
4、添置设备,包括木制实验仪器、图书设备等办公设备、体育器材等,应年初编制计划,报校长审批,由总务处执行。
3、会计室支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工作,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特对支票管理作如下规定:
1、一切经济活动除规定必须以现金收付外,必须通过银行进行结算。
2、转帐支票由出纳保管,领用时由出纳记好《支票领用登记簿》。
3、按时与银行对帐,不签发空头支票。
4、现金支票应由出纳会计保管和签发。
5、支票专用章由出纳会计保管,学校负责人章和主办会计章由主办会计保管。
4、会计室内部稽核制度
为了加强财会工作,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经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特建立以下稽核制度:
1、出纳会计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由主办会计对记帐凭证进行复核和记帐。
2、在出纳会计请假期间,由代理出纳办理日常经济收支业务,但不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由主办会计编制和记帐,由总务主任或校长进行复核。
3、出纳人员不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各种内部转帐均由校长稽核。
5、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的资产管理,贯彻勤俭办校,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进一步管理好校产,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损坏,杜绝事故,美化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产管理的原则:
1、校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
2、校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1)固定资产的范围
①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固定的辅助设施)
②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的设备
③其它,由学校规定的统一管理的资产
(2)低值易耗品,指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3、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设备)等由总务处直接管理,专人(校产员)负责。
4、用设备、仪器、工具、物品、专项设施等采用分层管理、专人负责。
(1)实验室仪器、设备、家具用具由实验员负责管理。
(2)体育设施及器材由体育管理员负责管理。
(3)图书馆、食堂、电教及其它专门部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学生宿舍设施,家具用具由舍务老师及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5)教室设备用具由班主任及班级校产员按《班级校产管理制度》管理。
5、管理网络。
总务处根据分工,总务主任负责管理全校校产,并配备校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器材、电教组等部门指定兼职校产员负责管理。
在全面清理盘点的基础上,重新登记造册,定位编码,按标准统一编码,全部输入计算机专项管理、专人管理、负责到人。达到“一册、两帐、三相符”,即:校产登记册;校产总帐(会计、总务按规定要求设总帐),校产分类帐;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物相符。
6、健全和完善校产定期盘点清理制度,一般利用暑假清理复查一次,每个部门每学期填《资产增减表》,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分别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总务处审核,一份留存。
二、校舍、房产及其他建筑物管理。
1、总务处建立完整的校舍挡案资料,每年暑假复查清理一次。
2、基建管理:
(1)专项工程需严格预决算审计,责任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勤查细看,逐项验收,做好施工记录,关键时刻管理人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如果管理人员失职造成延误施工或工程质量有严重问题,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2)基建期间的建筑材料,由专人负责,专项建帐,保管,基建竣工验收好的多余材料,移交校产员统一管理。
(3)房屋拆除及时收回旧料入库,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增减表》,履行报减注销手续。
3、维修管理。
(1)每年根据教学和生活需要、房屋使用情况及学校财务,由总务处作出房屋维修计划,由校长核定,纳入年度财务计划,安排维修。需申请上级报款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安排维修。
(2)教工宿舍的维修保养工作,房租的收费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承租户内部设施的维修,由住户自理)。
4、有校舍公有房屋的使用,均由校长室研究安排统一调配,非经校长同意不得随意调整。任何人不得私占公房,私占公房应令其立即退出,占用期间,按规定房租的5倍收费。
5、修理员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查明损坏原因,落实赔偿措施,及时汇报,安排维修。
6、加强对险房的经常检查,必要时请有关部门检查,作出技术鉴定并提出修理意见。经常注意全校道路、围墙及下水道的修理和疏通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校舍、房产以外的资产)。
1、资产登记。在全面清理盘点的基础上,按统一规范编号登记入册,记好两本帐,资产总帐(由会计、总务处分别记)、资产分类保管帐(使用、保管部门记)并按时核对。
2、资产使用、保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经领导批准合理安排使用,各使用部门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防止浪费和损失。公共场所的物品设备落实到专人负责,未经领导同意和一定手续不得随便动用。
3、资产购置。
(1)资产购置严格执行请购制度。
(2)各处室、部门在每学期末(或期初)根据实际需要由总务处申报购置物品清单,总务处根据学校的财力,编排计划,交校长室审批、核准,并安排计划派专人购置,经办人员必须保证购置物品的质量,价格要合理,如质量低劣,保管人员和使用单位有权拒收或退回,并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
(3)急用物品或预算外物品需购置,价格在x元以上,必须先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专人购置。
(4)对于某些专业、专用设备的购置(如图书资料、电子器材、音像、摄像器材、实验专用仪器、电器设备等)可由总务处另行委托或聘请专人购置。
(5)凡购进、自制、调拨、捐赠的资产,都必须交校产员或使用保管人,凭申购单逐项验收后填制《固定资产增减表》,一式三联,一联交保管员(或使用部门)登记入帐,一联交总务处入帐,一联随同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及申购单报销,未经验收入库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4、资产借用和领用
(1)教师职工借用或领用资产,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借(领)用人和保管人要严格办理借领手续,分清责任,按期核对,到期归还。
(2)外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办理借用手续。贵重仪器概不出借。
(3)图书馆资料等出借,按有关规定执行。
(4)教职工调离学校,须到各部门结清帐目,归还租借物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学校人事部门签发准离证书。
5、资产使用期满或自然损坏需报损或变更、改制,须具备一定的手续,经办人须填写《固定资产报损表》,经由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或变更,严防资产流失。对于人为损坏,应分清责任,落实赔偿,再行注销。每个使用部门、校产员对所管理的资产应定期检查。校产管理员对所管理的资产要注意防火、防盗,杜绝人为损失,注意修旧利废,综合利用。如因失职造成损失,由保管人员赔偿,并追究责任,对校产管理工作做得好的人员,应给于奖励。校产员变动,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主管领导负责监交。
四、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总务处单独建帐,定期核对。
2、教育、教学用品和卫生工具等由保管员按标准负责定期发放。
3、纸张、、文具等办公用品,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本着节约原则,按实际需要,填写领物单,经总务主任核定,向保管处领取。
4、配合学校各项活动及接待任务,及时供应所需物品。
5、加强对储藏室(办公用品仓库)的管理,做到库存用品分类存放,做到整齐、干燥、清洁,避免霉烂损坏,防止积压,杜绝浪费,及时处理废品。
6、保管员凭领物单登记《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月底盘存,按月核销。
6、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健全学校的资产管理,杜绝浪费,节约开支,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订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设备、清洁用具、电器、录音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学校资产由总务处专职人员管理,负责登记造册,安排使用,清理盘点。
1、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的意见安排。
3、每年暑期盘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报废报损要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四、资产的计算,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估价记帐。维修、运输和其他杂支费用不记入资产原值。各种资产都不打折扣,照原价计价。
五、资产出借
1、校办厂借用学校资产经领导批准后,应向总务处办理登记手续。
2、外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办理借出手续。贵重仪器概不出借。
六、固定资产的购置,根据学校财力和教学需要,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交总务处编排计划,开列清单,报校长室审批,单价二千元以上的贵重设备,须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七、教室和学生宿舍的保管实行责任制。
1、教室保管负责人是班主任,宿舍保管负责人是舍务老师,图书楼、实验室,由部门负责人保管(电教楼由实验室兼管),阶梯教室由总务处直接管理。
2、保管的责任范围:教室和宿舍的门窗、玻璃、桌凳、灯具、广播、宿舍床铺及清洁工具。
3、节假日外单位借用教室考试,由教务处、总务处统一安排,教室门窗、玻璃、配备的教室用品均由专人负责保管。
7、公共财产赔偿制度
一、凡无故损坏公物,根据损坏程度,对责任人限期予以不同的经济赔偿。
二、赔偿内容:
1、损坏玻璃,按被损玻璃整块赔偿。
2、损坏铝合金门窗架及配件(铝合金门窗以每平方米160元计算),视损坏程度,赔偿被损门窗的2%-50%。
3、损坏学习凳:损坏凳脚赔偿5元/只,损坏学习凳横档,赔偿1元/根。
4、损坏课桌、学习桌(以每张课桌85元计算)
(1)损坏课桌面,依据损坏程度赔偿10元以上。
(2)损坏三夹板面,依据损坏程度,赔偿1-30元。
(3)桌面刻字,赔偿5元。
5、损坏各室三夹板(以每扇门120元计算),依据损坏程度,赔偿整扇门的25%-100%,损坏门锁赔偿10元/付。
6、损坏宿舍叠床
7、损坏鞋物柜
(1)损坏鞋物柜三夹板面,依据受损程度,赔偿1元―20元。
(2)损坏柜锁,赔偿3、5元/付,碰珠0、4元/只。
8、损坏水暖设备:损坏水龙头赔偿7元/只,损坏软管赔偿5元/根。
9、无故丢失清洁工具
(一)无故丢失簸箕赔偿3元/只。
10、无故损坏树木,视程度赔偿2元以上。
11、无故丢失食堂餐具,照原价赔偿。
12、无故损坏或丢失理化仪器、图书、体育器材,视程度照原价赔偿10%―100%。
13、无故损坏各类电器设备,照原价赔偿或赔偿维修费用。无故损坏黑板照价赔偿。
三、赔偿款一律交会计员,损赔人凭收据负责到总务处报修,如无人承担损坏责任,则由班级或宿舍集体负责赔偿、
四、本办法适用于非自然损坏公物的责任人、
8、文书处理制度
一、收发文登记制度
(1)做到不误时,不误点。统一收拆。凡收到文、电、函件,一律由文书人员收拆。当日信件当日拆。
(2)统一登记。凡各级来文,以及由各人带回(包括参加会议)的文件和重要材料,均须交给文书人员办理登记手续。
(3)统一编号。凡本单位发文,均须本单位领导签发,由办公室统一核稿,文书人员统一编号登记。未核稿、登记、签发不得直接交文印人员印发。
二、文件办理、签发、传阅和借阅制度:
(1)来文批办。文、函件登记后,由领导阅批后再分发办理。
(2)发文程序。本单位发文由部门拟稿、统一核稿后,由领导统一审阅签发。文书人员统一登记,编号,打印后盖章分发。文书人员要保存好二份打印件及定稿。文稿要用拟稿纸,文件内容力求简洁,文理通顺,字迹清晰,文字一律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文件打印后必须校对,油印,杜绝差错。
(3)文件传阅。凡领导批示传阅的文件应及时传阅,各科室传阅后承办者在传阅栏内签名,然后直接退回文书人员,不得横传。文件应在单位内传阅,不得带回家中或在公共场所阅读。
(4)秘密以上文件,做到当天传阅完毕,直接退回文书人员,放入专门保管柜内。
(5)文件借阅。因工作需要,各科室或有关人员借阅文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文件原则上在办公室阅读,当天归还。确有特殊情况者,可进行续借。
三、平时分类、收集制度:
(1)平时分类。文书人员应在年初根据往年立卷情况和本单位分类方案编制本年度归卷类目。平时收、发文应统一归入相应类内。
(2)文件收集。年终,各部门、条线(含各级领导)应主动将本年度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经过初步整理,及时移交文书档案人员。
9、绿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绿化是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绿化管理是搞好校园绿化的重要保证。为此,全校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提高创建“绿色校园”意识和“爱绿护绿”的自觉性。
二、学校对校园绿化统一定出具体实施规划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杜绝无计划的盲目乱栽乱植。
三、要配备绿化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补栽等常规工作。
四、总务部门要会同生物教研组对校园花木进行注名挂牌,并注意组织和发挥师生中的花木爱好者,关心和指导学校的绿化工作。
五、建立学校植树台帐和绿化规划图,对种植品种、数量、种植时间、位置、价值和管理状态都要逐一登记,并每年组织检查,作好记载,建好绿化档案。
六、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划分绿化包干区。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动区。
七、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10、门卫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卫
1、人员控制
(1)教工、学生凭校徽或胸卡进出校门;
(2)来访人员须办理登记手续,经门卫通知有关部门,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校门;
(3)制止校区内吸烟。
2、车辆控制
(1)轿车、客车进去应登记后按指示区域停放;
(2)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推行,并停放在指定车棚内;
(3)任何车辆在校区内一律减速行驶并不准鸣号。
3、防火防盗
(1)负责24小时的巡逻与值班;
(2)定时检查防火防盗的有关设施。
二、教育服务
1、收发教工、学生的'信件;
2、按时打开和关闭教育大楼的防盗栅门及教育大楼过道大厅的电灯;
3、做好学校大型x的安全保卫工作。
11、教学卫生制度
一、教师应经常观察学生的健康状况(面色、神态);
二、教室应左侧采光,黑板定期漆黑,防止发光。开窗通风换气,保存室内空气新鲜;
三、教师板书要工整,字体大小要适度,尽可能写在黑板中间;
四、注意学生写字姿势是否端正,随时进行指导纠正;
五、注意讲课声音,不宜过大或过小,要面向学生进行讲课;
六、注意保护视力,定期调换位置,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高度近视或听力不佳的学生,要安排在前座;
七、指导学生作业时,字体不宜过小,写字的颜色不宜过淡;
八、按时上下课,保证课间活动,教师不拖堂。
12、卫生宣传制度
一、定期出黑板报和宣传橱窗,广泛进行常见病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
二、利用广播形式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定期培训卫生骨干,发挥班级卫生员作用。
四、加强对学生进行青春期的卫生教育。
13、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建立学校卫生领导小组,有校长负责,校医或保健老师、教师、后勤人员参加,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的布置、检查、评比等工作,评分后向全校公布,每周评比一次。
二、各班建立卫生组织,设卫生员,班主任提出具体卫生要求和监督管理工作,卫生员配合教师做好督促工作。
三、卫生员对班级内因病缺课的学生情况要及时上报医务室。
四、对宿舍环境及个人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每周进行检查评比一次。(要制定宿舍管理制度)
14、学校卫生监督制度
学校卫生领导小组对学校卫生进行监督,内容如下:
一、应经常检查学生学习负担、作息制度;
二、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体育器材的卫生安全状况;
三、学校生活用水的水源、供水及饮用水卫生;
四、食堂食品卫生状况,食品的加工、贮存、供应条件及饮食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
五、学校卫生设施的设置,环境卫生状况的管理;
六、学校学生常见传染病管理及防治措施;
七、学校健康教育和教学安排;
八、学生常见病防治计划、措施及实施情况;
九、学生健康管理及卫生服务质量情况检查。
15、校园禁烟制度
1、外来人员及本校教职工进入本校禁止吸烟。
2、本校各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场所等禁止吸烟并取消吸烟器具。
3、外来人员及本校教职员,凡吸烟者一律到吸烟室。
4、各处室、包干区、门卫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控烟监督员做好控烟宣传教育及监督工作。
6、加强监督,定期检查,凡不按规定吸烟者,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罚款处分,并在岗位奖中扣除。
7、在校园区域内发现烟蒂,责成有关处室及时处理。
8、违反禁烟制度者,除批评教育外,将与评比及岗位奖挂钩。
附: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定期:每周二。其余随机检查。
2、检查范围:校区各处
非允许吸烟的区域。
3、检查内容:
①非吸烟区有无吸烟者(重点是吸游烟者)。
②非吸烟区有无香烟及烟具。
③非吸烟区有无烟灰、烟蒂。
④吸烟室内是否整洁,除烟缸内,其余各处是否有烟灰、烟蒂。
16、教室及包干区卫生保洁制度
一、教室及走廊
1、室内布置朴素大方,无不规则张贴物。
2、橱窗布置整洁完美,课程表、值日生表、作息时间表齐全。
3、课桌、凳排放整齐(横平、竖直),各组之间相隔走道相等。
4、卫生用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扫帚、簸箕、纸篓、水桶整齐摆放于卫生角,拖把洗净后,整齐挂发于指定位置,长鸡毛帚按指定地方集中摆放。
5、教室及走廊地面清洁,无污渍,无纸屑杂物。
6、教育设备天天揩擦,无灰尘(包括讲台、电教设备、课桌、凳、报夹、橱窗)。
7、门窗清洁明亮,无污渍,无灰尘。
8、屋顶(包括走廊)无挂尘。
9、教室内走廊墙面无印迹。
10、室内外无过夜垃圾。
11、室内台上台下物品摆放整齐。
12、教室内通风透气,空气清新。
二、包干区
1、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杂物、污渍。
2、包干区内无卫生死角。
3、包干区墙面无污渍、脚印、球印。
4、包干区内无不符合要求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
5、包干区值日生每日到岗值日。
17、办公室卫生制度
办公室是教师和职员办公、学习的场所,是学校校园文明的窗口,为便于统一,特制订如下制度:
1、办公桌上物品堆放有序,张贴美观,布置得体。
2、办公区域卫生清洁,无尘,无灰,无抛弃物残余。
3、练习本橱内,簿册、物品排放有序,橱顶等部位无积灰。
4、热水瓶、卫生洁具放置到位,不碍观瞻。
5、门窗无积灰,玻璃明净,天花板无挂尘,墙面无污渍,定期定员清扫。
6、每天有专人卫生值日,负责整个办公室卫生工作。
7、办公室内不吸烟。吸烟一律到吸烟室。
18、宿舍卫生制度
1、门窗无污迹,无缺损,洁净明亮
2、墙面屋顶无污迹、球脚印,无挂尘,洁白无破损。
3、房间、走廊、楼梯、卫生间地面无垃圾、水迹、污迹。
4、水池无水锈,毛巾挂发整齐。
5、便池无污迹,无水锈、杂物,手纸入篓。每日早晨清倒垃圾袋。
6、床上被褥折叠方正,摆放规范,床单掖平,窗上无其它物品。
7、热水瓶、水杯、脚面盆清洁,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8、学习桌凳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桌凳清洁无污迹,无破损。
9、卫生用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无污迹。
10、箱子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床下每人2双鞋子,多余物品全部放入柜中。
11、宿舍文化氛围浓,无不健康、不规则张贴物。
19、公共厕所保洁使用制度
一、保持厕所内外干净清洁:
1、保洁员对负责的所属楼层公共厕所、盥洗室经常打扫。保持其室内外六面光,便器、水池及设施无污迹,无水锈,无积尘。
2、经常透风换气,保持厕所无异味。
3、每日更换纸篓内垃圾袋。
4、设施损坏及时报修。
二、使用者及时冲刷大小便器,手纸入篓,不向大小便器抛扔杂物,禁止损坏盥洗室及卫生间内外各类设施。
20、配电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电工)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配电间严禁烟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
3、电工人员必须经供电部门安全技术考核,领证方能独立操作。
4、节假日和休息日时,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电路电源。
5、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安全情况,在电气线路及设备不停电检修时应有专人监护,落实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和更换,对高压安全用具不准作他用
21、水电管理制度
1、凡使用水电独立核算的部门和教职工,一律按装水电表,独立核算。
2、水电管理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长明灯”、“长流水”、“太阳灯”及时关好,并做好记录,对违章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由个人或所在部门、班级集体负责,一次罚款五元,并公布名单。
3、校舍调整变动,任何人不得拆除内部设施(自购器材应先通过管理人员),如私自拆除内部设施,由本人赔偿全部损失。
4、加强水电维修工料的核算管理,事事有记录,有部门和用户签字证明。
5、建好水电线路档案资料。
6、水电工及管理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节约水电器材,保障正常供水、供电,总务部门做好定期考核,定期奖罚
7、严禁私自接电接水,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具。
22、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操作人员应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机构和特点、技术性能运动参数,做到会操作,会维修保养,及时判断和发现问题,同时还能正确地处理问题。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
3、及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后,及时向领导汇报。
4、经常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状态,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对未经批准而进入操作场地的人员,应予以劝说和制止。
6、就检修后的设备,检修质量不能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操作人员有责任提出意见或不予验收。
7、搞好文明生产,经常保持所辖设备和场所清洁、整齐
二、交接班制度
1、对接班人的要求:
①接班人应按时休息,保持充沛体力,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场所;
②应故不能接班,应事先请假;
③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介绍运行情况,并结合现场检查;
④按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及时而慎重地检查所管理的设备。
2、对交班人的要求:
①交班前,交班人员应对设备认真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②交班前,应将锅炉房内打扫干净,保持清洁整齐;
③向接班人员介绍锅炉运行情况存在问题;
④向接班人员介绍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运行情况;
⑤向接班人员介绍燃料的质量;
⑥向接班人员介绍各种阀门的开关位置;
⑦向接班人员介绍水质和水处理情况;
⑧当面交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三、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1、锅炉开火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①开火前,应检查锅炉水位;
②检查安全附件和联锁保护装置;
③检查各种不同用途的阀门应处的位置;
④各种辅助设备的开启及要求;
⑤水处理设备是否具有开火要求;
2、冷炉开火达到额定工作压力所需时间和注意事项;
3、送汽的暖管及并汽的步骤方法;
4、锅炉运行中的检查;
5、水位计的冲洗,排污的操作;
6、紧急锅炉的操作顺序与方法;
四、锅炉水处理管理制度。
1、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操作;
2、水质检验规程;
3、水质化检,检测数据的事理与校核。
五、锅炉定期检修及保养制度。
1、锅炉定期检修的时间安排;
2、检修项目的制订;
3、检修后的验收。
六、巡回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如下:
①汽包,对流管束,集箱等可见部门无泄露,臌包,弯曲,变形;
②安全阀有无泄露;
③压力表读数是否正确,几个压力表的读数是否一致;
④汽压,汽温稳定,水位正常;
⑤汽,水系统管道和阀门完好无泄露;
⑥各种电器,热工仪表指示正确,反应灵活,自动控制调节系统正常。
七、清洁卫生制度。
1、明确划分锅炉房内外卫生区域范围;
2、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八、安全保卫制度。
1、加强安全保卫;
2、履行进入锅炉房登记手续;
3、锅炉大修后的内部检查要确定专人;
4、每月检查灭火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失灵或药液失效应及时提出更换或加药。
23、食堂卫生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坚持把住病从口入,严防食品中毒,保证全体就餐师生身体健康。
2、灶房卫生:做到“六洁”、“四防”。“六洁”即灶台洁、洗手设备洁等,另外排气要好。“四防”即防蝇,防生,防腐,防鼠。同时,灶房具备冷藏设备和消毒设备。
3、食堂库房卫生:库房的窗门,天棚,地板保持干净,四壁无尘,库架整洁,通风隔离,及时清扫,做到无鼠无蝇,无蚊、无蟑螂。
4、餐厅卫生:做到无尘,无蝇,无残羹剩饭,整洁干净,经常清扫。
5、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手指甲,定期体检,工作服和工作帽要常洗,常换,以确保传染病。
6、餐具卫生:保证用热水洗刷餐具,餐后集中消毒。
24、食堂卫生管理“五四”制
1、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购买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保管人员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加工人员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餐厅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销售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的成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食堂卫生采取“四定“的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做到“四勤”,“六不”:即勤洗澡、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售饭时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谈;不对着食品和就餐者打喷嚏;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25、食堂卫生监督制度
1、将食堂卫生制度张贴在餐厅,向所有就餐师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就餐师生提出的有关食堂卫生的意见反映给总务处后,食堂工作人员应及时加以改进,改进不了的,也要向就餐师生做一定程度的说明。绝不能将群众意见束之高阁,置若罔闻。
2、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食堂卫生的检查评比,找出食堂卫生工作中的漏洞。并把检查评比的结果直接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奖金挂钩,奖优罚劣,提高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3、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板报等形式,向就餐师生宣传卫生知识,提高其卫生意识。同时经常性的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及卫生常识,树立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的信心,提高自觉性和积极性,有效地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4、对食堂炊事人员,定期进行身体保健检查,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病源携带者,立即隔离治疗或调离食堂工作,坚决杜绝疾病的传播,保证全师生每天在干净、卫生的食堂吃到同样干净、卫生的食品。
26、食堂贯彻《食品卫生法》制度
1、为使《食品卫生法》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搞好饮食卫生,预防肠道传染和食物中毒发生,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2、凡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根据本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努力搞好本食堂的卫生工作。
3、食堂主管负责全餐厅的卫生工作,各管理员负责其单位的卫生工作,要搞好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分包干负责。
4、虚心接受上级及卫生部门的指导,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检为重,以防为主。
5、认真落实全员标准化服务细则规定的饮食卫生标准,把环境设备卫生、炊事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卫生搞好。
6、本食堂对餐厅每月自查一次,学校卫生检查小组进行抽查,综合打分。
7、根据每月卫生检查情况,每月评选卫生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并给予表扬和奖励。
8、违反本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行政处分、法律制裁。
27、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
及保养制度。
1、锅炉定期检修的时间安排;
2、检修项目的制订;
3、检修后的验收。
六、巡回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如下:
①汽包,对流管束,集箱等可见部门无泄露,臌包,弯曲,变形;
②安全阀有无泄露;
③压力表读数是否正确,几个压力表的读数是否一致;
④汽压,汽温稳定,水位正常;
⑤汽,水系统管道和阀门完好无泄露;
⑥各种电器,热工仪表指示正确,反应灵活,自动控制调节系统正常。
七、清洁卫生制度。
1、明确划分锅炉房内外卫生区域范围;
2、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八、安全保卫制度。
1、加强安全保卫;
2、履行进入锅炉房登记手续;
3、锅炉大修后的内部检查要确定专人;
4、每月检查灭火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失灵或药液失效应及时提出更换或加药。
23、食堂卫生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坚持把住病从口入,严防食品中毒,保证全体就餐师生身体健康。
2、灶房卫生:做到“六洁”、“四防”。“六洁”即灶台洁、洗手设备洁等,另外排气要好。“四防”即防蝇,防生,防腐,防鼠。同时,灶房具备冷藏设备和消毒设备。
3、食堂库房卫生:库房的窗门,天棚,地板保持干净,四壁无尘,库架整洁,通风隔离,及时清扫,做到无鼠无蝇,无蚊、无蟑螂。
4、餐厅卫生:做到无尘,无蝇,无残羹剩饭,整洁干净,经常清扫。
5、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手指甲,定期体检,工作服和工作帽要常洗,常换,以确保传染病。
6、餐具卫生:保证用热水洗刷餐具,餐后集中消毒。
24、食堂卫生管理“五四”制
1、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购买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保管人员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加工人员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餐厅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销售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的成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食堂卫生采取“四定“的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做到“四勤”,“六不”:即勤洗澡、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售饭时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谈;不对着食品和就餐者打喷嚏;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25、食堂卫生监督制度
1、将食堂卫生制度张贴在餐厅,向所有就餐师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就餐师生提出的有关食堂卫生的意见反映给总务处后,食堂工作人员应及时加以改进,改进不了的,也要向就餐师生做一定程度的说明。绝不能将群众意见束之高阁,置若罔闻。
2、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食堂卫生的检查评比,找出食堂卫生工作中的漏洞。并把检查评比的结果直接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奖金挂钩,奖优罚劣,提高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3、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板报等形式,向就餐师生宣传卫生知识,提高其卫生意识。同时经常性的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及卫生常识,树立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的信心,提高自觉性和积极性,有效地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4、对食堂炊事人员,定期进行身体保健检查,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病源携带者,立即隔离治疗或调离食堂工作,坚决杜绝疾病的传播,保证全师生每天在干净、卫生的食堂吃到同样干净、卫生的食品。
26、食堂贯彻《食品卫生法》制度
1、为使《食品卫生法》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搞好饮食卫生,预防肠道传染和食物中毒发生,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2、凡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根据本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努力搞好本食堂的卫生工作。
3、食堂主管负责全餐厅的卫生工作,各管理员负责其单位的卫生工作,要搞好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分包干负责。
4、虚心接受上级及卫生部门的指导,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检为重,以防为主。
5、认真落实全员标准化服务细则规定的饮食卫生标准,把环境设备卫生、炊事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卫生搞好。
6、本食堂对餐厅每月自查一次,学校卫生检查小组进行抽查,综合打分。
7、根据每月卫生检查情况,每月评选卫生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并给予表扬和奖励。
8、违反本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行政处分、法律制裁。
27、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整洁,无尘土,门窗玻璃明净无染,无油,使食品和原料无蝇,无鼠,无蟑螂,无霉变。
2、主、副食库经常保持清洁卫生,物品堆放分类整齐,条理化、规格化,通风换气好,成品堆放距墙地10――15公分,杜绝致霉因素,确保无霉烂变质事故发生。
3、认真执行成品(食物)“小隔离”存放制度,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药品隔离。
4、对在库原料定期翻检,防止虫伤、鼠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清理,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32、食堂防止传染病传播的管理措施
1、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食堂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饮食卫生领导和监督机构,定期检查卫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
2、学校医务室加强对食堂伙食卫生的指导监督。
3、对食堂管理人员、炊事人员、服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卫生检查,发现患传染病者或病毒、病源携带者,及时采取治疗、隔离或调离食堂工作等措施。
4、每天消毒、清洗食堂内的一切炊事和用餐器具,保证其干净、卫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切实清除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5、经常性的举办饮食卫生培训班和饮食卫生专题讲座,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分期分批的参加学习,掌握常用的饮食卫生知识,增强防止传染病的意识。
6、经常性的在师生中开展医疗咨询和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预防传染病的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有效的预防传染病的传播。
33、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
外环境:食堂前后地面经常打扫,东西存放整齐,垃圾倒在垃圾箱内。
餐厅:地面每天清扫三次,以保持地面干净。卖饭台,就餐桌凳每天擦三次,保持干净无油腻。窗台、金龙卡窗口每天擦一次。三米以下墙壁无踏灰,门窗玻璃每月擦一次。
操作间:地面要求三餐工作后随时清扫冲洗清,做到地面干净无油腻,无残迹,门窗锅台、洗菜池等必须经常擦拭、刷洗,以保持清洁。
保持干燥通风,原料架要离墙、摆放整齐,以防变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冰箱经常清扫,各种容器加盖,每周刷洗一次,墙壁、地面经常打扫,无踏灰、无异物、杂物、药物、蟑螂、飞蛾。
其他用房,墙壁、门窗洁净,无踏灰,布置合理雅观,桌椅摆放整齐,干净无尘土,地面干净无异物、烟头。
二、用具卫生
厨房所用各种炊具(刀、墩、容器、铁勺、铲刀、布)使用后必须经常洗刷干净,存放固定地点,每周大搞卫生一次。
生熟餐具严格分开,有显著标记,对公共餐具要严格消毒。
三、炊管人员个人卫生
1、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肝炎和这些疾病的带菌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应坚决调离食堂。
2、学习《食堂卫生法》,牢记“卫生、‘五、四’制”,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具体要求如下:
(1)上岗工作服穿着整齐、干净、不带围裙、套袖上厕所。
(2)工作前、便后必须洗手。
(3)操作时不吸烟,不乱摸异物。
(4)不随便擤鼻涕,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5)做到四勤(勤洗、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不准备在灶具容器中洗手。
(6)坚持“四不制”,执行“四隔离”。
(7)坚持用工具售货
四、食品卫生
1、坚持验收把住“四不”关,坚决做到不买,不收、不卖有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性质不清、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包装容器,以防食物中毒。
2、食品要严格按照选料干净、先洗后切等操作规程加工,烧熟煮透,成品、半成品隔离存放,坚持“四隔离”剩食必须检查,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尤其是肉类,鱼类、虾类、蟹类等。
3、一般不做凉拌菜,做到严格消毒,食堂不做蘑菌类原料的菜,对主菜要特别注意烧透。
4、所有碗、勺、夹,饶子等售货工具每次用后洗净煮沸,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34、学生用膳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整顿用膳秩序,搞好食堂环境卫生,特定如下制度:
一、本校学生一律凭就餐卡购买饭菜在食堂用膳。
二、购菜时应自觉依次排队,不争先恐后,不插队,不为他人代买。
三、在用膳餐厅就餐,不得任意走动,不得走出餐厅,更不能把饭菜带入宿舍、教室。
四、剩饭菜应倒入桌上盆内或剩饭菜池内,不得倒在桌上和地上。不得在饭厅内乱倒水。
五、用膳学生要服从食堂值班的老师或职工管理,不得和厨工争吵,有意见可向值班老师、总务处提出或通过膳委会反应映。
六、以上各条希全
体用膳同学切实遵照执行,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35、饮食卫生制度
1、出库前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2、熟食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专用抹布,容器及餐具都要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食品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等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整洁。
5、熟食品做到烧熟烧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要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做到先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传染。
36、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1、餐具“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洗刷灶具时使用流动水;洗手、洗米、洗菜、洗灶具的水池分开使用;饭盘、菜盘不准备随便用来洗手、洗脸;安装好排烟设备,及时排空烟雾;注意操作间地面卫生。
3、菜要新鲜干净,不腐不霉,并仔细清洗捡净。
4、操作间工作人员做到个人卫生“四勤”,“六不”,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上岗。
37、控制腐烂食品的若干规定
1、经常性地组织食堂炊事员学习有关食品保鲜知识,提高思想知识,做好食品的保鲜工作。
2、设置必要的三防设备,即防蝇、防腐设备和必备的冷藏设备,以便保存有关食品和售后剩余食品。
3、食品或食品原料收发严格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以利储存和保鲜。
4、在食堂的伙食卫生检查评比中,将腐烂食品的控制办法和效果作为检查评比的一项内容。
5、已经腐烂的、变质霉变的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必须妥善处理,决不允许再拿出来出售。
38、炊事用具卫生制度
1、灶房炊事用具卫生:灶台、锅、勺、容器等经常擦洗、消毒、蒸笼、饭盘、各种机械、菜刀砧板等随洗随消毒。洗涤设备使用流动水。洗手、洗米、洗菜、洗食具水池分开使用。
2、餐厅用具卫生:
①餐厅设有开水桶,周围清洁卫生。
②食堂公用的碗、筷、匙、盘等食具保证用热水清洗,然后集中消毒。
③餐厅内桌子、柜子等定期洗刷消毒。
④餐厅内的汤桶、菜盆等不随意用来洗手、洗脸。
39、食堂伙食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采购政策,在互利互惠的前提下,保证购进质优价廉的产品,降低成本。
2、食堂的各种帐目齐全完备,单据凭证手续合法,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力求准确无误
3、主副食、作料调料库设专职保管员,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坚持原料先进先出的原则,大宗原料要求标明入库时间、重量、品名、规格。
4、每月查库对帐一次,帐物相符率达到100%,散装原料误差低于正负2%。
5、食品制作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计划下料,实行盆成本(直接成本),做到选料配料合理,减少损耗和浪费,努力降低伙食成本。
6、严格下料标准,检验投料,坚持以质论价,经济实惠,保证师生足量可口。
7、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炊管员在食堂就餐,严禁私分或开小灶或自行提高用膳标准。
8、成本核算准确,库外盘存无虚盘、漏盘、做到日结、月公布,并准确、全面地填报各种报表。
9、食堂要在一定时期内向伙食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公布主副食品的市场价格和购入价格,虚心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圈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第二节财务监督制度
第一条:财务监督的依据:(1)国家的方针、政策。(2)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他财经制度。(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4)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及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计划等。
第二条:财务监督的对象:本单位资金活动情况。财务监督的内容:(1)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进度与计划是否适应、是否及时合理地调整。(2)各种收入的计划性、合规性是否有增加的潜力、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3)各种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计划与预算开支、是否履行审核和批报手续。(4)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的领用、购建盘点情况。(5)负债的规模,各种应缴款项有无及时、足额解缴,债务是否及时结清,债务是否在可控范围内。(6)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专用基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的分配情况。(7)有无乱发奖金福利、挥霍浪费、污盗窃等问题。(8)其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第三条:财务监督工作由校长室、总务处及相关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代会推选。对本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财务监督人员有权监管学校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监管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有权监管资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于监管检查出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向单位领导人映。
第三节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的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内部牵制。内部牵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参与的各种会计处理程序规定和实物控制措施。每项经济业务处理,都要使下级受上级的监督,上级受下级的制约,促进上下级均忠于职守。
第二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种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账、审批和财务保管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激作、财物保管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和保管员的工作;资产核算与资产保管岗位分离;物资采购与物资保管、物资核算岗位分离;报账人员与内审人员岗位分离。
第三条:重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员要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对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重经济事项必须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节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分为审核和批报。审核由财务室负责人负责;批报由学校校长担任,实行“一支笔”批报。审核和批报两项工作不得兼任。
第二条:学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首先要办理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等签名手续,然后把和经济业务相关的所有凭证如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工程决算书、购物清单等原始资料附在原始凭证后报审核人审核,最后由学校校长批报。
第三条:学校重购置、维修和活动费用需报校长室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报请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审核和批报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收支审批手续,财会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和批报人员对违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收支承担责任,财会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条:原始记录的基本内容包括:1、原始记录名称;2、填制日期;3、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姓名;4、原始记录编号;5、经济业务内容;6、数量、单价和金额或其他计量单位;7、经办证明、验收和审批人的'签章等。
第二条:原始记录的格式按财政部门具体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执行。各种原始记录要由业务部门和总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是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填写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映的经济业务符合实际情况。2、各种内容要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签字盖章,做到手续齐备。3、文字简明扼要,数字清楚,易于辨认,阿拉伯数字要逐个写清楚,不得连写,在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属于套写的凭证一定要写透。4、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检查。在发生错误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将作废单据全部保存备查,不得撕毁。5、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加盖经办人印章。6、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7、原始记录记载后按财务管理规定科学保存,不得遗失。
第六节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存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当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调整库存现金限额需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开
户银行核定。
第二条:收取额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三条:不得保留账外公款,不得用转账凭证、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更不得将学校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四条:从银行支取现金,出纳员应在支票上写明用途,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将当天收取的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规定的“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五条:出纳人员每天必须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将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和日记账上的结存数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有差错,即时查明原因。
第四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收入管理的要求:
1、必须按规定的渠道、标准取得收入,不得违规定通过非正常渠道组织收入。
2、各项收入应按规定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行政性收费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财政监督。
3、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财务处核算,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各项收入要统筹考虑,综合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效益。
4、根据收入类别,合理设置明细账,并及时、准确地记账,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度。
第三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学校收取的资金,统一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再根据财政部门的核定,从财政专户拨回。
2、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3、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凭《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严禁乱收费。
第四条:其他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作为财政拨款的补充。但取得其他收入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违法取得。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其他收入如实填报,不得瞒报、不报或虚报。
第五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二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完善和执行重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金额较或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按
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的重支出应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对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要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劳动、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福利待遇政策。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用于个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执行。对违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条:支出管理要重点保证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予以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努力保证国家规定所必需的人员经费支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七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加控制力度,杜绝花钱手脚、铺张浪费的行为。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这些支出的过快增长。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支出。
第八条:专项资金要专项审批,对于其支出要单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报送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包干负责制,落实到人。专项工程完工后,要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损失浪费、资金积压等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各项经济活动。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学校上级财务单位监督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与上级新出台的政策和规定不相符的,则按新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视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更新和实际执行情况而定期修订。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效益,使工会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责。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区教育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3、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事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依法理财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工会主席负责制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5、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中学工会主席的审批权限为1000元,超出权限金额及其他工会重大决策、重大投资事项,需工会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和上级工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6、工会必需设置独立会计账户,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财会工作,原则上应持证上岗,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工会预算管理
7、工会编制预算是在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会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的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8、工会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勤俭节约的原则。
9、制订工会年度预算应由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10、调整预算,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时上报区教育工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
11、工会财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四章工会收入管理
12、会费收入,是核算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员费。学校工会每月按照行政转来的会费数额入账,工会用以开展各项工会会员活动项目,不得用于其他。
13、拨交经费收入,是核算学校行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按学校每月工资总额的2%,拨付给工会。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用于本级工会活动开支。
14、上级补助收入,是核算上级工会拨入的指定项目收入,如建设“教工之家”,购买文体设备等项目内容,基层学校工会应积极争取上级工会的支持和帮助。
15、行政补助收入,是核算学校行政给予工会的补助款。包括基建、维修、帮困、教师暑期休养活动等项目,做到专款专用,落到实处。
16、其他收入,是核算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各种收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范围,并使用规定的合法票据。
第五章工会支出管理
17、会员活动费,是核算工会开展群众性的活动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在使用上,要进一步做到面向广大会员,不能用于职工福利补贴。会费使用原则上应合理安排,做到当年会费用于当年活动,实现无赤字,无结余。
18、职工活动费,是核算工会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的费用。按照工会有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掌握发放标准和范围,对发放的有关纪念品等应予以登记造册及签收。
19、工会业务费,是核算工会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由工会干部培训费用,工代会、经审会等各项会议费,工会干部探望病人、帮困补助以及其他专项费用构成。工会应掌握困难职工的具体情况,把工会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和照顾落实到位,同时掌握好帮困政策和补助标准,做好凝聚力工程。
20、其他支出,是核算工会其他活动的支出。
第六章现金与支票的管理
2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按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不超限额。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月末账面使之余额与银行账户对账单进行核对,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按规定调节后相符。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2、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予以使用现金。
23、支付现金时,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原则上杜绝代领现金支付方式。
24、工会组织会员外出活动,如确需备用现金时,必须经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25、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
26、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拒付该款。
第七章财务稽核管理
27、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学校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核签章。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期限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6)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7)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分别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于未到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8)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薄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2)定期分析工会经费预算完成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会计人员对出纳员交来的记账凭证上的业务摘要、金额、张数、日期等内容进行审核,上述内容若有一项登记差错,退回出纳人员重新填制。
(4)会计人员根据正确的记账凭证登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日记总账”(账表联用报告表),同时与出纳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也应该对相符。
(5)会计人员应当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实地盘点库存现金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盘点结果应与库存日记账相符。
(6)会计人员应当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账单核对。如余额不符,必须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核对相符。如余额调节后仍不相符,应进一步查明原因,确定有无违反银行结算管理制度的问题。
(7)审查或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学校领导和职代会报告工会财务状况、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28、经审员每季对会计报表进行审查。
29、会计、出纳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工会主席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
30、基层工会主席应对报送的财务报表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章财务档案管理
3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发挥会计档案作用,认真落实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32、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因此,凡是记录和反映学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薄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33、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价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交校档案室保管,防止丢失。同时和各种资料均要按会计档案要求保管年限为十五年,到期按档案销毁要求操作处理。
34、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学校工会主席及会计主管人员同意,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学校领导同意。
35、合并、撤消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九章财务监督
36、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自觉接受学校工会经审员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37、工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行政领导和上级工会对本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38、建立健全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制度。
第十章附则
39、本制度与上级部门的制度有矛盾时,以上级部门的制度为准。
40、本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6
一、现金管理:
1、及时存取现金,并做到当面点清无误。
2、日常开支后,现金的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冻存现金按规定存放保险箱,金额按财务制度规定不超过日常开支的35天。
二、支票管理:
1、控制签发空白支票,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2、支票须填明户名、金额、用途等,对于金额不明确的购物支票予以限额,领用支票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支票,购物后及时报帐。
3、空白支票及其他空白结算凭单,按规定存放保险箱,印签章由会计出纳分别保管。
三、帐册等的管理:
1、凭证、帐册、报表及时移交档案室。
2、保管上年度的凭证、帐册、报表及有关票据等。除学校相关领导及上级审计、财务等部门人员时,非财务人员不得擅自翻阅、查阅有关凭证、帐册、报表、票据等。
四、软件及有关财务数据、资料的安全管理:
1、财务人员使用财务软件。
2、明确设置财务软件操作人员的权限分配,严禁操作人员超越各自帐套、各自权限,进行操作。
3、软件操作人员设置各自的密码,有必要的话及时调整密码,以免有关数据、资料的泄露。
4、严禁非财务软盘在财务网络中的使用以免病毒侵入。
5、及时保存财务数据、资料,包括硬盘、软盘的数据保存。
五、财会室内管理:
1、严禁吸烟,保证灭火器的有效使用。
2、注意电器的`安全使用,使用后应及时关闭或切断电源。
3、离开时,及时设置报警装置,关好防盗门窗。
9、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原国家戒布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下面是为家搜集整理的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景,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贴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贴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供给反映学校经营情景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贴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2、第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景、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景,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提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景,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
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资料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景,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学年度开学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学年度预算方案。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景,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
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情景,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
第10条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能够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
第12条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教育)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收取的公办学生的学位数拨付学校的事业经费。
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13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贴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14条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学校收费项目的规定
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学习、生活用品费(即代收款项),用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用品。
3、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生活教师(走读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
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老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供给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供给服务。
2、新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供给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供给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供给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教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所以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景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景作为当月绩效考核资料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景有出入,将对直接职责人员(如生活教师、班主任、学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6条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资料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17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必须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18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9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20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条年度净收益是指学校年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余额。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22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学校发展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学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及困难学生补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和学校终止的善后处理。
本条各项资金提取累计未使用总额到达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70%时,不再进行提取。
各项基金的使用须在年度预算内做专项预算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剩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校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23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4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25条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职责,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26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坚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27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28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29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供给其中一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俭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经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供给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理解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供给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贴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贴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职责。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经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资料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供给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景,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职责帮忙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8
一、严格财务管理,严厉财经纪律,做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项收入必需交会计室,由出纳会计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作收入。
三、出纳做到每学期的收入现金必需在开学一个月内存入账户,出纳的周转金不超过5000元。
四、各校账目必需做到日清月结,学期末各校将组织领导、老师代表进行清理,并向体教职工公布每学期的各校财务收支状况。
五、各校财会人员必需做到身正、口稳、手直。主管会计每月应向分管财经领导汇报财经收支、结余状况,并实行月报表汇报制度,帮助各校领导管好财、理好财。
六、严禁各校乱收费、乱摊派、乱推销。如有违者,将责令退还,并予以总金额的50%罚款,中心学校通报批判。情节严峻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七、坚决执行一本账收支,一个专户银行存款,一支笔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各校购买物品一般由出纳会计负责,当事人核实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入帐,会计对不符合财经手续、不合理开支或不正规的单据发票有权向分管领导指出,并不予报销。
八、公款不准借支,特别状况经批准后才可借支。但数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对收款挪用的老师,其挪用款从老师工资中扣除。超过一个月而不能还款的,各校将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对学期末仍有欠款未还的'老师,实行10%罚款,5%计息,调出人员如欠公款,工资关系暂不转出。
九、严格掌握大吃大喝,乱买乱用的消费收支。对外来客人一般实行校内进餐对口接待,但严禁超标准接待,校内进餐不得超过150元标准,特别状况在餐馆进餐,参加领导必需写清事由,同时要掌握标准。
十、因公出差,所领经费必需在回校后一星期内结帐,出差报销标准按上级文件标准执行,教学方面经费开支,按《教学支出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教职工休息日加班补助每天20元。突击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间要加班加点,赐予适当补助。外出公差或参与各班教研活动,县级只报销车费(不超过8元)及会务费,不报销住宿费,不发生活补贴;市级报销来回车费,住宿费每天限报20元,并每天补助生活费15元,省级以上报销车费、会务费,住宿费每天报30元,并每天补生活费20元(如住宿费、生活会、在会务费内不另报销)。函授学习一切费用自理。乡、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一个周以上培训,只报销车费、住宿费,不补助生活费。
十二、坚决执行集体签订合同制度,签订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需有两个以上领导参与,严禁任何个人在家私自征订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买东西,必需要各线分管领导同意并写清事由,方可入帐支出,总务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帐。
十四、分管总务的校长帮助校长管理各校财经,各处室开支经费一次百元以上须经各线分管校长同意,百元以上须经校长同意,两千元以上须经办公会通过。
十五、各校来客需要款待(饭、烟、饮料等)须经校长同意,校长外出须由主管校长同意方可报销,未经允许费用自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9
为了使黉舍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财务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黉舍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准绳,全学区的财务进出,在校长领导下,按照财务制度,由中心校财务室统一进出,各村组办学经费按校内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统一下拨,村组负责人管理使用,同时要向中心校财务室报帐,接受其管理和监督。
二)财务收支管理体制
1、黉舍财务管理坚持进出“两条线”,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做到增收节支,勤俭办学,严禁辅张浪费,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2、实行实记入帐制,坚持做到进出有依有据,严禁收入不出据,收入不入帐,多收少记和“小金库”,严禁支出无凭据,使用无效票据和多支多报。
3、严格执行上级划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杜绝教师私自乱收费现象发生。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报销制度,坚持报销标准,控制出差人次数,出差人员须经学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5、黉舍财务进出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支出,保证黉舍教职工根本福利待遇的落实,保证黉舍的一般运转,保证有计划的偿还下欠债务和黉舍的进一步发展。
6、实行帐款星散,会计管帐不经手现金,出纳经手现金不管帐。
三)现金管理
1、黉舍现金实行银行开户管理,任何收入必须坚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绝坐收坐支。
2、学校出纳手中现金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元,否则若因现金被盗,后果自负。
3、黉舍出纳必须按时收勤黉舍一切经费并及时入库,按黉舍划定时间完清一切经费,严禁任何人抓挪黉舍公款。
4、学校职工原则上不得借用学校公款,若因特殊情况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纳视其情况借支,但必须保证按期如实收回,否则由出纳自行负责。300元以上借款需经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经办人不按规定办理借款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四)支出票据的使用和管理
教职工福利,津补贴发放,使用工资发放清册或领条,节假日加班补贴和有关活动补助,由经办人开条,校长审核,会计制单后,校长签字发放。对外收费、购物、乘车、住宿、招待等业务开支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有效票据,务工开支必须使用税务票据。坚持报销票据要素齐全,所有支出票据须有经办人签字,校长审核后方能报销。
五)购物管理
大宗物品严格按照教育局购货渠道、质量、价格进行购置,严禁任何人私自订购教仪,桌凳,校服,教辅资料等大宗物品。严禁任何人以私人名义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学生用品或其它商品。黉舍购置办公设备,教学设备设施,金额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员安排,经请示校长同意后执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办公会研讨决定后执行;元以上大宗物品由XXX领导审批后执行。黉舍购置的一切物品,须注明经办人和验收人,校长审核签字后方能报销。
六)财务监督
自觉接受上级各部门的检查监督,保障财务人员的财务监督,财务人员按照《会计法》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督促学校纠正。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财务人员按月注好帐,交校长审阅后,定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期初财务收支计划,期末财务决算,提交全体教师会或教代会审议。
七)黉舍建设和资产管理
学校修建(含职工集资房)30万元以上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小型维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尽量从节约出发,精打细算,用较少的钱办较多较好的事。所有学校建设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学接受职能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学校资产必须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做到分类造册进入固定资产帐目,杜绝资产流失。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0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的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会计室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办公室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室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会计室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务政策、法规,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把好财权,使经济更好地为教育服务,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根据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在切实贯彻"量力而行,力行节约"思想指导下,坚持以下报销原则:
1、按核定核算,计划办理。
2、按定员、定额开支标准办理。
3、按合法的原则凭证办理。
4、按规定资金渠道办理。(不得预算、预算外混用)
5、按资金的支出口径办理。(不得"以领代报"或"以拔持支")
二、学校资金的收入要妥善安排使用,要遵循分清主次,合理安排,坚持首先保证教学,量力而行、力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资金渠道,促进学校各项有计划的全面实施。
三、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都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预决算制度,接受财政监督;必须坚持"量入为上,先收后支,自求平衡,留有余地,以补欠"的原则。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必须按照不同和用途分别设立账户,分别进行换算,严格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收入凭证制度,加强收入管理。
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学校一切经济开支,要坚持按照规定手续审批,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和出纳分工明确,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线不管账。对经费的交纳、核对、报销都应严格审查、复核。要分清来往款项,严格防止制度不严,手续不清,用款混乱现象。
五、行政费用不得他人借用。
六、校长要经常加强对财经工作的检查,督促、定期抓汇报,定期作检查,实行专职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定期组织教师代表和领导进行审检,使学校财经工作规范化。
七、做好经济民主管理,搞好学校财务公开工作。
八、学校领导和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经费开支不得突破预算,现金要按规定送银行,帐目日清月结,报表要按时送报。
九、设立银行支票专用户,资金使用要经学校领导,财务专管人员和财务人员统一监证使用。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1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制定每年的学校财务计划、年度预决算并进行公布,总务处应定时向校长报告财务情况。
2、学校财务由一位校长分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校内一切奖金都由学校统一收支,集中管理。
3、支付单据一律实行“一票三章制”即所购物品单据由经手人签字,证明或验收人签字,主管人签字后才能报销。
4、学校各室各部门实行政费包干制,经费按年度预算使用,余留超扣(不能超出预算总额的.10%)。
5、购买专控物品或单价500元以上物品须由总务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才能购置。
6、教育经费要保证用于教育事业,专款专用,不准挤=占、挪用。
7、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报销,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名,附上会议通知才能报销。
8、按国家会计制度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档案资料。加强收款收据的统一管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会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一)报销凭证必须是由财政局或税务部门监制印发的统一票据,电脑发票手工填写无效。发票背面要有经手人、验收(证明人)、负责人亲笔签名,缺一不可,并注明用途。
(二)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日期、汽(必须填写物品及相关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三)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
(四)按规定发放的加班费、补贴、劳务费等,均要填制十行单,按人员造册,注明编制单位、标准、工作天数,劳务费须注明所聘请人员工作单位。由部门审核后,相关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分管财务校长签批。
(五)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
(一)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
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
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5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均应办理转帐支票(同城)或汇款(异地)进行结算。
(二)银行结算注意的事项
1、工作人员在当地或到外地购物,应有批准的预算计划,所持结算凭证为合法凭证方可报销。
2、用款部门经办人凭办理好报销手续的发票或暂付款(预付款单据),经审核制单后可直接到财务处开具支票、汇票、汇兑。
3、使用支票付款时,应先取得对方的正式发票或有准确开支金额,由出纳填好日期、金额,用途和收款单位名称等,不得开出空白支票。
(三)领取支票注意事项
1、支票不能折叠,密码、日期、金额不能涂改。
2、每月25日前办理支票转账手续。
3、支票要在有效期内使用(转帐支票期限为10天)。
4、作废或过期支票一律由原单位经办人员换取,校外人员不予办理。
5、遗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银行挂失,并及时通知财务处,因遗失支票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由持票人负责。
6、支票领用之日起,在十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三、借款和结账要求
(一)借款:凡因公出差开会等需要,并且金额较,可提前借款,借款时必须由个人先填写借款单,经分管校长、财务校长签字后,方可到出纳员处借款,但应提前预约,以保证用款。私人用款一律不借。
(二)凡因保管不善,造成现金丢失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经办人负责赔偿。
(三)结帐:公务活动结束后,必须凭原借条和报销单据在10天之内办理结帐手续。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列明具体结账日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财务校长审核批准。
(四)采用转帐支票结算的各类借款,经办人须在十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采用汇票或汇款结算的各类借款,经办人须在三十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五)在规定期限内未结清借款的,由财务部门在有关经费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帐不结,后帐不借”的原则。
四、经常性支出报销管理
(一)办公用品、维修等专项材料:应附资产入库单,注明“消耗品”字样,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发票还须加盖政府采购定点供应章。
(二)邮寄费:应取得邮政部门的有效发票。
(三)差旅费:按镇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执行,出差开会培训的,需附有关通知。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内需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的签名,将出差发生的费用票据按规定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左上角整齐粘贴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关会议通知。职工出差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核销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款,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四)会议费:应为列入预算的会议费用,结算时应附省级部门会议通知等各项开支清单。
(五)学历进修培训费:按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六)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不得报销旅行社出具的发票。
(七)业务招待费按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第16号)执行,并严格加以控制。
(八)固定资产购建和修理费:应附资产入库单、政府采购申请表、标书、合同、中标通知书、预决算报告等。
(九)小型维修支出,应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报账时需提供批准的维修报告,单位招标文件。
五、财务报销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财务报销基本流程
报销人取得相关经济业务的合法原始凭证→按要求在合法原始凭证背面签字并在粘贴单上粘贴原始凭证→填制费用报销表→财务处审核凭证→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在费用报销表上签字→所在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核签→分管校长审批→财务校长审批→报销人将报销单据交出纳会计办理相关手续。
(二)财务报销相关要求
1、教职工到财务处报销,必须携带报销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的需有“入库单”;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有政府采购审批表;外出参加培训的须有培训通知,参加会议的须有省级会议通知等。
2、票据须分别由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签字,并经财务校长审批。
3、报销发票、事业收据时,填写“费用报销(原始凭证粘贴单)”;报销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与封面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销凭证的,不予报销。
6、报销时间规定:每周三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3、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5、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教下发的,管好用好代办资金,严格禁止乱收乱支。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3
一、制度总则
办好学校食堂,既关系到学校形象,更关系到师生的身心健康。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食堂财务制度。要在保证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制订每日菜谱,提高伙食质量;努力降低支出成本,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财务原则,真正使学校食堂成为全体师生享受质优价廉营养餐的服务窗口。
二、运行机制
1、学校的食堂财务均以集中核算管理。具体原则为“一集中”、“两统一”、“三不变”。“一集中”是指学校食堂经费学校管理。“两统一”是指银行账户由中心学校统一开设,收费发票由市财政局统一提供。“三不变”是指食堂的管理体制不变,食堂的理财机制不变,会计主体的法律责任不变。
2、中心学校开设一个食堂专用银行账户,学校食堂收取的`师生伙食费、饭菜下脚处理等所有收入,应统一开具市财政局印制的教育食堂专用票据,并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及时全额缴存食堂专用银行账户。食堂专用银行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每季末应凭银行结息单及时入账。中心学校食堂专用账户只能转账,一般不得提现。食堂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
3、中心学校食堂会计按统一要求设立会计科目,对学校食堂的费用收支进行核算,并编制有关报表,向有关方面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报告。
三、日常管理
1、每一学校食堂配备兼职出纳一人,负责费用收支、票据整理及报销。学校行政出纳兼任食堂出纳。出纳工作移交应由学校派员监交。
2、食堂货物采购必须实行内部监督制度。一般学校应实行双人采购,规模较大的学校,验收人员也应至少两人,验收人员在货物验收后应当场在票据上签名,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一般学期中途需进行轮换,一学期必须进行轮换。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团体采购加配送的方式向食堂供货。
3、学校食堂出纳向中心学校领取备用金,并负责保管、报销。所有发票必须经购菜人员和验收人员签字、总务主任票审后报校长签报,由食堂出纳进行帐务处理。
4、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各学校食堂提前1至2天向中心学校提交下一周食堂物品采购计划(也称食堂菜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由于特殊情况变更采购计划的,应至少提前1天向中心学校提交物品采购变更报告;
(2) 堂物品采购员在学校出纳处领取采购费用;
(3) 食堂物品采购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物品采购;
(4) 食堂物品采购员凭据(此据应有物品经手人、验收人等签字后 经学校总务主任审核后向食堂出纳报销采购费用;
(5) 学校食堂出纳凭据向中心学校报销费用,补足备用金余额。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4
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市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二、财务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学校要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学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性支出。
2、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长审批。重大资金使用,根据“三重一大精神”须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再由校长审批。维修、基建、绿化、设备添置,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后报上级部门备案或审批。
5、支票领用必须由部门主管领用并交于经办人员,领用前必须在财务处作好登记。
(三)财会人员职责
1、学校会计解结算中心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并运用会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学校领导参谋。做好学校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
2、出纳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及时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应收票据,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不得以白条子抵充现金,也不得坐支现金。严格空白支票和票据管理,银行印鉴分人保管,确保资金安全。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报帐人员负有出纳的职责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
⑴及时将学校收入解缴银行,并将收入记帐联和银行存款回执交学校会计人员入帐。
⑵在500元备用金范围内支付学校各项支出业务,并及时向学校报帐。超过500元的支出业务应按批准权限规定,报校长审批后支付。
4、财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记帐凭证每月应连续编号、认真复核、及时打印、妥然粘贴,发现有错及时更正,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性。
由于凭证录入错误而导致会计帐簿发生错误,只能通过调整凭证的方法进行调整,即另编记帐凭证以红字冲错误凭证,重新编制正确凭证,任何人不得通过其他操作对机内帐簿作无痕修改。
5、报表是进行会计信息综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报表必须实行全市统一格式,不得随意修改报表格式和确定报表文件名称,并按规定要求报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6、做好财务分析。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财务管理以及事业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财产总保管员负责财产明细帐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颁发、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当分保管员调换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
财产保管员分管财产、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随时记录分管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每学期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校财产、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理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财产总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2、资产的帐、册。
财产分保管员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学校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一般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和7人资产处置小组讨论。房屋、建筑物、车辆等的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和转让,要经过有关部门技术鉴定,经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
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和7人资产处置小组讨论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申报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收回的变价款上缴财政。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四、收费管理
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行风建设,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要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必须在收费前依据有关文件及时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和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亮证收费,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学校收费票据,严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据,票据的结报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的办法。
加强代管费的管理,代管费要按规定统一收缴,集中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项目列支,每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清,列明细向学生公布,余额退还。
五、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在经济业务处理中查错防弊,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学校财物的安全完整,各校应制订学校内部牵制制度。
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经费的报销需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校长按权限审批后才能办理。重大经济业务须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货币资金实物形态保管和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财产物资保管和反映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完全独立。
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鉴,有学校领导和学校报帐员分别保管。
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学校应建立财务审查小组,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每月进行审查,公开学校经费收支的项目和内容,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学校年度收支预、决算应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议。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5
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严肃收费政策,严格收费手续
1、学校的收费严格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一费制”收费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收费。
2、按照上级财务规定,严格的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的收费资金先缴财政专户,转回后方可使用。
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总务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务必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签字(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收费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三、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国家推行的学生“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理解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状况。
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天天盘点库存现金,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务必控制在限额500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加强票据管理,收费票据使用务必进行登记,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领取使用结存状况。
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
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学校校舍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出租出借。
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清册,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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