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销售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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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管理制度1
一、行政制度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该守则
1、销售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规、法令,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规定之外的个人利益。
2、销售人员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工作任务。
3、销售人员之间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仪表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5、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及客户利益的事情。
6、销售人员应及时做好客户登记、成交登记和值班记录工作,发生接待客户冲突,不得争抢,均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7、遇特殊情况由销售经理判别客户归属及业绩和佣金得分配。
8、销售人员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必须口径一直,凡有疑难问题应向销售经理请示,严禁向客户承诺有关本项目不详、不实的事宜。
9、销售人员应时刻注意自身的素质修养,对项目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对周边项目做到知己知彼。不断提高房地产专业知识及销售技巧,具备独立完成销售工作的能力及较强的应变能力。
二、销售人员的管理
(一)销售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销售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二、按时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自我工作能力。
三、认真对工作进行记录,按时完成各类市场管理报表与月度总结。
四、严守公司产品价格、销售政策等机密,不得打探他人工资。五、服从并积极配合上级对工作的安排与调整。
六、与客户保持良好联系,不得拒绝接听客户电话或敷衍客户。七、认真按照公司销售政策引导目标客户,不得向客户做出超出公司规定的个人承诺。
八、公司禁止员工在外兼职工作。
九、做好工作计划,认真安排客户拜访与销售促成工作。
十、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每天上午向部门经理上交前一天工作记录,每周一上交上周工作报表;每月3日前上交上月工作总结。
十二、销售人员上班期间不得上网聊天或玩游戏,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人。
十三、按时参加销售人员每周例会与公司相关会议。
十四、销售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与客户争吵,每发现一次,扣工资或提成200元。
十五、对于报销中弄虚作假者,每发现一次,按弄虚作假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十六、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利用公司名义做与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一经发现,除辞退外,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二)销售人员报表管理制度
1、销售人员每月应当填写的报表包括日报表、周报表、月度工作总结、客户档案资料与重要客户月度销售分析表。
2、销售人员必须每十天将自己所接触的客户进行资料整理,内容包括客户名称、电话、地址、联系人、采购品种、月采购量、客户规模、成交意向等资料。整理后上交部门经理。
3、销售人员的日报表,必须在当日工作结束后填写,次日上午在上交前一日工作记录的`同时,必须对次日工作进行计划。同样,在上交本周工作小结时必须对下周工作进行计划。
4、对于已成交客户,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详细记录客户档案资料。
5、不按时上交报表的,根据实际情况,将给予警告或罚款。无故不上交报表的,每次罚款30元。
6、对于已成交客户的每月成交量,销售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分析,寻找其中的规律性或反常性,做好客户跟进与客情维护工作。
(三)销售人员薪酬与补助制度
1、销售人员月薪1500元/月。
2、因出差需要在外就餐,每餐补助20元/人。
3、为了有效激励销售人员,在销售人员试用期内,如销售人员每月完成与100家以上的有效客户沟通并完善其档案,同时获得15家以上的意向客户,可获得月度奖励300元。销售人员试用第一个月如成交额高于5万元,奖励300元。
4、在计算底薪的情况下,销售人员提成比例为月度回款额的1%。如销售人员提出不拿底薪,销售人员的提成比例按回款额的2%计算,但差旅费用由销售人员自己承担。
5、销售人员当月应得工资与提成在次月发放工资时一并发放。
6、销售人员出差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经行政部备案。
7、在成交客户的过程中,如销售人员需业务招待费用支出,应征得公司同意,在部门经理参与的情况下方可支出。
8、客户招待费用标准一般为80元/人(按照参与的人数)以内。
9、销售人员出差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10、销售人员电话费补助每月200元/人。
11、在特殊情况下,如销售人员因业务洽谈无法返回公司而需在外住宿,应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经批准后公司给予100元住宿补助。
12、销售人员销售产品过程中,高于公司规定价格以上成交部分,按照公司得70%,销售人员得30%的分配方式处理,鼓励销售人员维护产品价格。
16、属于公司分配给销售人员的客户,月销量在3万元以下的,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成。月销量在3万元—10万元之间,给予每月500元的奖金;月销量在10万元—20万元之间,给予每月800元的奖金;月销量20万元以上,给予每月1200元奖金。以上奖金不累计,且只有销售回款到位后方可兑现奖金。凡公司分配的客户,销售人员统一不计算溢价奖励。
(四)销售回款管理规定
1、为了规范销售回款工作,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刚成交的普通客户(月采购量5万元以下),原则上一律收取现金或三日内的现金支票。未经pc销售部经理与财务确认同意,任何销售人员均不得收取客户的转账支票或其他期票。
3、经pc销售部经理与财务确认同意可以收取转账支票的客户,负责跟进的销售人员应当对其档案资料进行详细登记,对客户的经营状况进行详细、准确、定期的了解,以有效降低货款风险。
4、销售人员所回收的现金、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应当在收到当日交给公司财务,不得拖延。如所收回的现金有假币或货款金额不符,由销售人员承担责任。
5、凡经公司同意收取期票的客户,在合作的前三个月内必须对支票的转账期限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当月发货,只能开具当月26日以前到账的支票,非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不允许例外。
6、月结客户的供货价格,原则上应当高于现结客户。
7、对于经过严格评估可以月结的客户,销售人员必须在其内部建立内线,做好相互关系处理,尽可能降低货款风险。每月应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出具一份评估报告。
8、非现金结算客户每次下单均应经pc销售部经理确认订单,确认无误,方可安排发货事宜。
9、因销售人员对货款风险认识不足,对客户缺乏了解分析导致出现呆账或坏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下表标准承担责任。
销售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严格销售管理,确保公司信誉。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销售过程的管理。
三、责任人:
营业员、销售人员、质量管理员
四、正文:
兽药销售总体原则: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一)处方药销售规定
销售处方药时,应严格执行下述规定:
1、处方药要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2、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3、处方的审核:经本企业执业兽医审核、签字后方可销售。
4、处方按规定保存备查,如不能保留原件,可留存复印件或登记备查。
5、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6、零售中遇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时,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兽医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7、无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8、在营业时间内应有兽医(兽药)技术人员在营业现场,并佩带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遇有顾客要求,兽医(兽药)技术人员应负责对兽药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9、认真填写处方药销售记录。
(二)非处方药销售管理
1、陈列的兽药分类摆放,清洁整齐;
2、销售人员对客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兽药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兽药交与顾客。
(三)药销售过程中
1、收集兽药产品市场信息。对缺货兽药要认真登记,及时报告,货到后及时通知畜主购买;
2、收集用户、经销商的兽药不良反应信息,毒副作用信息,报告质量管理人员;
3、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保存销售记录至该兽药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保存三年);
4、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销售管理制度3
前言在一个市场中什么重要,金钱就流向哪,人才的收入也是如此。房地产的销售应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一是市场不成熟,楼盘品质意识较弱,缺乏个性,开发较多,供大于求,市场占有份额不均匀,以人去打开市场,就会出现人与人竞争,楼与楼的竞争,这就是纯粹的推销时代,找客户的时代,高素质的人才不易显现,要刺激积极性,佣金是一种较好的办法;二是市场开始步入规范,有的开发商已初具实力,品牌品质的概念开始深入人心,其项目得到认可,减少销售人员佣金就减了;但这仅限于大项目,在没有整合之前的小项目仍得采取有刺激性的佣金制度。三是市场已步入规范化品牌化,开发已成为垄断,各具特色,即使有销售人员,也应该是高素质的全能型人才,也就无所谓佣金制了。
第一部分:房地产营销中佣金制的优劣
1、房地产营销的佣金制存在的因素
1.1、房地产销售的不规范是采用佣金制的重要原因
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还不规范,许多发售的期房还只有一纸蓝图,消费者只能依靠售楼人员的介绍和样板间来做购买决定,所以开发商为了尽快回款靠资金滚动开发项目,仅以销售数量作为销售人员考核业绩的标准,售楼只能依赖售楼小姐的伶牙俐齿来消化期房,因此佣金制产生的土壤就这样诞生了。
1.2、采用佣金制可克服大锅饭的平均主义,体现多劳多得几乎所有的销售人员都说做售楼这一行比较辛苦,吃不了苦是很难坚持下来的,销售人员有可能花费自己的许多时间,晚上甚至周末投入到工作中去,因为通常客户在这个时候才有时间。也有的时候要把许多时间花费在带领客户进行实地考察等,比如说,刮风下雨也得满足客户的要求,该下工地的还是要去;很多时候她们要陪客户爬10-20层甚至30多层的楼去看房子,那可都是正在施工的房子,有一定的危险。
1.3、销售部是靠佣金制度支撑起来的,目前市场竞争激烈,佣金的高低决定了一个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付佣金也是对销售人员业绩的认可。
销售部是公司对外的窗口,是公司展示产品,进行营销的舞台。而销售员作为公司产品营销策略的执行者,是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起着介绍公司产品,帮助消费者购买的重要作用。因而,销售员的言语、行为、心理的变化都将对消费者购买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以至公司声誉、品牌的创造、延续产生影响。
1.4、销售采用佣金制这是国际惯例
如今香港美国的房地产市场相当成熟,可佣金制度依然存在。一般美国经纪人的佣金是以最终销售价格的百分比来支付,佣金数目由委托人与经纪人自由商定。根据反托拉斯法规定,任何房地产经纪人交易机构不可强迫订立最小佣金比率,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佣金数目随房地产出售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出售佣金率为:住宅5%~7%,大型商业用地3%~6%,未开发土地为6%~10%。香港目前也有佣金制,所给比例比国内高,最高可达百分之三。
2、取消房地产营销的佣金制
房地产销售中的佣金制在某种程度上是市场不成熟的产物,多销售多提成相应的刺激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但也在一定程度打乱了市场,给客户留下了不好的影响,给企业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取消佣金制是为了更好的树立企业楼盘的形象,用品质去赢得客户。开发房地产不单是某个部门,而是整体的功劳,项目做好了是全体从业人员的功劳。如今销售主要在于卖品质和品牌,但品牌来自于品质,品质也不是仅仅靠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是开发商,建筑商,设计人员的整体打造。
房地产的销售只要有市场需求,有地产商的供应,项目的热销也是整个部门齐心协力的结果,而刚开盘的销售高潮更是取决于企划部门的精心策划。如果一个楼盘无升值和超前的品质,就是收定级名人来卖也不见有效果。在注重楼盘全方位的品质打造以外,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客观的予以宣传,给客户更大的选择空间,才能提高知名度和信誉度,才可得以持续发展。可以说佣金制存在着以下几种的弊端:
2.1、目前房地产销售搞末尾淘汰制,销售人员有压力,佣金制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售楼人员为了提高收入和增加销售额,会不择手段开展业务,因此会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业主的利益,引发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矛盾,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造成很大困难。
受高佣金的刺激,很多销售人员为了促成买卖成交喜欢按自己的想象随意发挥,对自己的产品夸大其词,胡乱承诺。造成客户签约障碍重重,收房时纠纷不断,造成发展商欺诈的嫌疑。尤其在所谓“有经验”的销售人员掌握的原则下(他们认为只要不写进合同,随便承诺没关系),纠纷就更难避免。片面夸大所售楼盘的品质,胡乱许诺;不切实际的贬低其他楼盘;销售人员抢客户,要名片要地址,经常打电话干扰别人的正常生活。由于房屋销售人员流动频繁,管理无法规范。从而不顾业主的利益。而销售人员追求高额佣金,频繁跳槽,带走客户,也会给开发商造成损失。另外楼盘的销售到了后期会出现滞销现象,销售人员为了高额佣金,往往会重新选择新开盘的楼宇。
2.2、对于想长期发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高佣金的策略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将起到很大的负面影响。
除了公司对外形象外,还有公司内部员工收入的平衡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整个公司的员工工作情绪和工作效率。一方面增加了开发成本,拉开了销售部与其他部门的差别,企业内部员工收入的不平衡而引发部门之间、劳资双方之间的各种矛盾不利于管理;另一方面很多房地产开发公司高层管理者认为只要有高收入,销售员自然会努力工作,努力工作就会有好的销售业绩,可销售人员往往认为这是他们的'劳动所得,缺少企业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对公司的忧患无责任意识,缺乏忠诚度。也就说它容易造成销售人员的短视行为,最终这种不平衡阻碍了企业文化的营造,限制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3、取消佣金会造成吃大锅饭的情况出现。一个楼盘在旺销期可能不需要销售人员做太多的工作,而到了滞销期,没有销售人员的推动,就可能影响销售。
成熟的项目成熟的品牌可以取消佣金,但得从总体考虑,如果目前完全取消,销售人员会自炒鱿鱼。万科花园曾经采用基本工资+奖金制度,这种做法出发点是好的,希望稳定销售队伍,但最后业务能力强的反而跳槽走了,这是市场决定的。
第二部分:佣金制度的建设
有人说,销售人才是企业的"金山",有人用"三分天下有其二"来形容销售队伍的重要性。无一不说明销售队伍是公司获取利润的直接工作者。然而这支队伍流动性最大,如何稳定优秀的销售人才?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薪酬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这样的薪酬制度既要不断激励销售员工创造业绩,又要满足其工作成就感。
1、底薪提成制:不同需要,不同选择
我国企业销售人员现行的薪酬形式一般是基本工资加提成,但如何对工资和提成进行组合?高工资低提成,还是高提成低工资?这些将直接影响销售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业绩。比较高工资低提成与低工资高提成这两种薪酬制度,不难看出前者注重的是人员稳定性,高额工资能给人以安全感和归属感,能有效保证工作和人际关系的延续性,防止人员流动频繁,但如果没有相应的考核控制措施,将导致员工惰性滋生,工作效率降低;而后者一切以销售业绩为导向,最大限度地刺激销售员工提升业绩,令员工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能迅速提升公司销售额,但一旦市场出现"状况",销售工作遇到瓶颈之时,销售队伍容易分崩离析。两种薪酬制度各有利弊,要视乎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知名度较高,管理体制趋于成熟,客户群相对稳定的企业,其销售额更大程度上是来自于公司整体规划和推广投入,采用高工资低提成,或年薪制,更有利于企业维护和巩固现有的市场渠道和客户关系,保持企业内部稳定,有利于企业平稳发展。反之如果一个企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依赖销售员工不断拜访客户以开拓市场,或是产品性质决定其需要不断开拓新的客户源,保持与客户的密切联系,利用低工资高提成的薪酬制度更能刺激销售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客户确认制度
宗旨:团结合作,发扬团队合作精神。
原则:一切以文字记录、来电来访登记为准,口说无凭。
前提:接待客户时,要主动询问客户以前是否与本公司联系过,了解到是老客户,应及时通知第一接待人继续跟进,否则,视为抢单。
以首次接待和首次来电登记确认为主。
两人或两人以上接待的是同一个客户,业绩佣金属第一接待人。两人或两人以上接待的是同一组客户但不是一个人的,始终以第一接待人为主,分以下两种情况:
是一家人或直系亲属的,业绩为第一接待人,佣金对半;是朋友或同事的,业绩佣金均为第一接待人所有。
已成交客户重复购买,如在第一单时已存在撞单情况,由首次接待客户的销售员接待并跟进。
已成交客户带新客户来的,由已成交销售员接待并跟进。
已成交客户介绍新客户来但是没与其同往的,客户来时指名销售员接待或提及朋友、亲戚已购房之事的,由已成交销售员接待并跟进;
客户来时忘记或不指名同事接待的,作为新客户由轮号人接待。
未成交客户带客户来的,由第一接待人接待并跟进。
未成交客户推荐朋友来的,客户指名销售员接待,由指名销售员接待并跟进;客户不指名销售员接待的,视为新客户。客户进门后,如果同事接待,轮号人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并由当事人接待;如果当事人休息或不在现场,由同事义务帮忙接待。
客户确认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后再续确认。客户确认的有效期以销售经理签字的日期为准。
发生撞单,首选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又不接受领导协调及裁决的,不接受一方业绩归另一方所有,佣金上缴销售部。
3、佣金的二种提取方式
如果属于房地产集团,通常我们要求各地分公司和子公司根据企业文化和做事的总的原则结合当地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佣金分配比例和额度报总公司待批准后实行。佣金的提取一般有二种方式,一种是按照总销售额提取,另一种是按照套(户)提取。通常这二种方式的额度大体相当,但是安套销售比按照销售额提取佣金有一定局限性,比如当一个新项目要预售,公司为了鼓励销售人员尽快进入销售状态会提高第一单的提成比例,而按照套(户)计算则有一定难度。通常营销副总和总经理原则上补参加应尽提成,只享受公司红利,销售总监的提成按所有销售人员业绩的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五抽取,最高不得超过销售人员的50%,(因为销售总监的底薪通常是销售人员底薪的4-5倍);客户交付首付后即认为生效,如果客户中途退约,则销售提成按客户以交纳的总金额提成而不是按照总房价提成。需要注意的是不论那种佣金提取方式都不是一次性吧没单的佣金一次性发出去的,而是总用一定比例的费用(也叫诚信保证金)被留到年底,根据总的年度销售计划完成情况说情补发或者不发。
第三部分:控制佣金制的风险
1、提成拿多少合理
佣金制、集体激励制度、高工资制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怎样正确合理去评估销售人员在房地产全程营销中的劳动价值。如果评估正确,达到了劳资利益的平衡,就算处理好了二者的关系。售楼人员究竟应该拿多少报酬合理?这涉及到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大环境和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小环境。从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大环境看,如果这个城市的房地产竞争处于萌芽期,开发商对影响销售的各个环节工作做得不够好,许多事情都要销售人员去做,靠个人的人格魅力和销售技巧去卖楼,搞佣金制来激励也无可厚非。他们的收入就要高些。如果该城市的房地产竞争正处于成长期,楼市竞争日趋激烈,售楼人员的"剑法"作用被分解,取而代之的是玩事件销售,玩媒体去争夺关注力,靠"兵法"谋略,高提成的佣金制就不恰当。
2、如何解决销售人员对客户的虚假承诺?
口头承诺不管有没有录音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售楼人的承诺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开发商的立场,因此售楼人即使离开了项目但是他对买房人带来的影响却是长期的,因此现在销售人员问题的解决主要还是要通过开发商的正确引导,不能为了获得更多的个人私益作出不负责任的表述,虽然这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在法律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性,但这种做法是会受到社会舆论谴责的。
“买房人可以将房地产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进行录音,在必要时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的消息只是工商部门投诉服务台与消协针对目前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屡屡出现的口头承诺与事实不符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服务内容,而所起到的作用也只是进行调解,录音仍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对项目进行处理。也许有人要问,销售人员不是项目的员工吗,他们的所说所做如果有问题,一旦让开发商知道了岂不要下岗?其实不然,售楼人是社会中一个流动性很强的人群。当一个项目完成入住后,当初活跃在销售桌前的售楼人将会离开项目另觅他处。
不仅如此售楼人也是最容易失业的人群,一个项目在销售遇到困难或者到了房地产的市场淡季,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裁员,节省成本,往往售楼人便成了牺牲品,做得再好的售楼人也一样,现在很多项目盛行末位淘汰,销售业绩最差的将被裁掉。正是这种看似残酷的环境,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售楼人看重业绩、忽略事实的现象存在。其实售楼人自身的危机感只是造成“失实承诺”的一个方面,管理不严格是最重要的原因。据了解在国外的房地产销售人员必须持有经纪人证书,而且收入的多少、工作地位的升降也和销售业绩挂钩,但很少听说有哪位销售人员误导客户,原因就在于国外的行业规范使不良的销售人员无机可乘。
如果你在某项目因为误导客户被炒,那么你在任何一个房地产公司里都不会有机会,经纪人证书也会被收回,失去了在这个行业的从业资格。如何应对售楼人的“口头承诺”其实这一问题已经不再是什么难题。律师介绍,销售人员所承诺的内容必须要有文字标明,而且要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予以说明。
销售管理制度4
1、先需要写好制定的目的,也就是之所以写销售部治理制度,是为了更好的协作公司营销战略,顺当开展营销部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发动工的工作参加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帮忙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养。
2、确定该治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应当适合公司的一切营销活动和营销人员。
3、将该营销制度的内容详细分为三个要点来绽开,治理制度细则、营销人员岗位责任、营销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4、在制度细则方面,写清晰对营销部门的每位员工进展月终和年终考核。鼓舞营销部门员工应积极主动参加公司及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三迟五退,则追究其责任,重责开除。
5、需要写明营销人员的`岗位责任,租到听从领导安排,不搞特别化,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听从领导指挥,如遇到安排区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干,安排任务不做,使销售部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交行政部处理。
6、把营销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内容写清晰,要求营销人员学会沟通、擅长随机应变,积极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对业绩突出和考核制度中表现优秀的员工,进展适当嘉奖;不能借用公司或出差的名义,私自给其他同行业产品做销售工作。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惩罚,重则开除。
7、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仔细负责,本部门将依照“营销人员考核制度”对营销部门的每位员工进展月终和年终考核。营销部门员工应积极主动参加公司及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三迟五退,则追究其责任,重责开除。
8、听从领导安排,不搞特别化,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听从领导指挥,如遇到安排区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干,安排任务不做,使销售部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交行政部处理。销售过程中,行为端正,急躁仔细,不虚张声势,不过分吹嘘,实事求是,待人礼貌、和气可亲。
9、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经理允许,不得私自降低销售价格。诚恳守信,不欺诈顾客,不以次充好,如未经过公司经理允许,消失问题,后果自行担当,与公司无关。做事慎重,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规划,要为公司的各项业务开展状况,保守隐秘,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惩罚,重则开除。以部门的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和拓展新的业务工程。
10、学会沟通、擅长随机应变,积极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对业绩突出和考核制度中表现优秀的员工,进展适当嘉奖。不得借用公司或出差的名义,私自给其他同行业产品做销售工作。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惩罚,重则开除。
销售管理制度5
地产项目销售部沟通与交流管理
公司希望每位员工都能在轻松愉快的心情下进行工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公司提供多种政策来保证员工与公司的沟通。
告示
告示板用于张贴与你有关的安全、工作条件和其它事宜的'公告和通知,你必须经常的予以注意。
个别会谈
如果你有些难题或疑问不能解决又不能在员工会议或座谈会里讨论,那么你可以选择适当的时间与部门主管或总经理进行讨论。
早例会
每日上午9:30由各售楼部经理和全体销售人员到会沟通当日工作事项。
周例会
各项目各自制定时间由项目经理和售楼部经理、主管开周工作会,对本周工作进行总结及下周工作预案汇报。
员工大会
员工大会是一种员工与管理层互相沟通的又一种形式,每一年度至少召开一次。
员工大会的目的是更好的上情下达、鼓舞士气、表彰先进,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归属、增强公司凝聚力。
销售管理制度6
一、人员能在当天返回的不视为出差。
二、出差申请程序及管理办法
1、申请出差流程:凡营销中心业务员申请出差均需写一份出差计划交于部门主管处并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及计划出差时间及联系电话,部门以下的人员(不含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出差由副总或其授权人批。
2、出差返回时,需及时书面汇报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况和返回时间等,并办好相关的手续。原则上各片区业务人员应坚守岗位。
3、未接到总部的通知和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回总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实、证据。各区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总部汇报工作。否则不予报销此出差的费用,主管人员及财务亦不得审批。
三、出差报销规定
加强公司业务人员的出差管理,特对出差报销作如下规定:
1、差旅总费用包括:旅途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公司规定能报销的杂费。
2、旅途交通费包括:各类车票、船票、机票寺交通工具及机场建设费、旅途保险费,必要的行李托运费等均可凭票实报实销。
四、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据实报销。
1、按规定的级别乘坐的火车、汽车、豪华大巴、飞机及夜间到达乘坐的市内计程车(只限一次)及特殊情况需乘坐的(特殊情况按第七点规定),均须出具统一的票据。
2、以上如确属无法提供统一票据的可出具证明单,呈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报销。
3、业务人员出差应扎实提供真实的.凭证,如凭证私自涂改和无法辨认的,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乘座交通工具标准:
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须批准
硬卧大巴二等
5、市内交通费,伙食及住宿补贴标准(按以下限额内、按票据实报实销):
职位项目补贴标准(元天)
北京、广州、天津、重庆、上海、深圳
省会及厦门、泉州、宁波、温州、东莞、珠海、中山、苏州、无锡、常州
其它地区备注
总部经理级以上
住宿250 150 120
伙食40 30 30
市内交通30 20 20
区域主管
住宿150 100 80
不适用于设立办事处的人员
伙食20 20 20
市内交通15 15 15
业务代表
住宿80 60 40
伙食15 15 15
市内交通15 15 15
到有租房的办事处的区域出差,原则上需到办事处住宿。同性三人以内一同出差,本着节约原则,只许一个标准间住宿费。
五、员工出差差旅费应据实核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费用不予报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出差费用报销流程
报销人申请→部门主管复核→会计审核→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1、报销人申请:需将所有的票据整理好,报部门主管审阅。
2、部门主管初核:根据报销申请人所提供的先前备案的出差计划表进行了解、调查。
3、会计审核:会计对出差人员的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定。
4、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根据会计审定的报销单据的审批。.出差人员凭总经理审批过的报销单据到出纳领款。
七、本地区驻外人员交通补贴:驻外人员交通费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按票据实报实销,业务人员外出需经区域主管同意,报销时需附外出行车票据后注明往返路址,区域主管应认真做好监控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区域主管及当事人按报销单据金额的十倍处罚。
销售管理制度7
房地产销售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销售团队的行为,提升销售效率,保证服务质量,实现公司的销售目标。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人员职责与权限界定
2.销售流程管理
3.客户关系管理
4.培训与发展机制
5.绩效评估与激励制度
6.质量控制与投诉处理
7.内部沟通与协作机制
内容概述:
1.销售人员职责与权限界定:明确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规定其在销售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与客户接触、谈判、签约等方面的权限。
2. 销售流程管理:从客户接待、需求分析、房源推荐到合同签订,设定标准化的操作流程,确保销售过程的顺畅。
3.客户关系管理:制定客户信息管理、跟进策略、满意度调查等规则,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4.培训与发展机制:设立定期的销售技巧培训、产品知识更新,以及职业发展规划,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能力。
5.绩效评估与激励制度:通过设定销售指标,定期评估员工绩效,并依据结果实施奖励或改进措施。
6.质量控制与投诉处理: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保障服务质量。
7.内部沟通与协作机制:促进部门内部的信息共享,增强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销售管理制度8
销售部项目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销售团队高效、有序地执行项目,达成销售目标。该制度主要包括项目管理流程、职责分配、绩效评估和持续改进四个关键部分。
内容概述:
1.项目管理流程:定义从项目启动到完成的.各个阶段,包括客户需求分析、项目规划、执行、监控和收尾等步骤。
2. 职责分配:明确销售经理、销售代表和其他相关人员在项目中的角色和责任,确保团队协作顺畅。
3.绩效评估:建立一套公正、透明的评估体系,衡量项目成果和团队成员的表现。
4.持续改进:定期回顾项目管理实践,查找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提升项目管理效率。
销售管理制度9
一、公司销售人员薪金管理制度以公正诚信、多劳多得为原则。
二、新聘的销售人员必需参与公司支配的不低于5日至10日的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培训期间薪金减半,公司供应免费工作午餐。
三、销售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公司将对其素养进行综合检验,并保留解聘该销售人员的权利。
四、试用期间,销售人员薪金为500元/月,公司供应免费工作午餐。
五、试用期过后,销售人员薪金制度为底薪加佣金制。
1、公司依据实际状况每月对销售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分不同档次实行薪金制度。
2、销售任务以开盘后当月新认购并签约的数量为计量标准。
3、未完成任务(如2套)则当月底薪600元,按其当月销售额的1.5/千计提佣金。
4、完成任务(如2套)则当月底薪1000元,按其当月销售额的2/千计提佣金。
5、客户交付20%首付款后提取20%佣金,在符合手续报送银行后,销售人员即可于当月底计提该套房佣金的75%,剩余5%佣金待办理完按揭手续后提取。
7、如销售人员连续2个月未完成公司的销售任务,则公司有权解聘该销售员,其工作由副总监指定的销售人员接替。
8、严禁销售人员为获得更高比例的佣金而私下转让业绩。因其影响公司对销售人员的`综合评定并侵害了公司利益。一经发觉,将对当事人及其副总监赐予严厉查处直至解聘。
10、假如客户退房且销售员已提该套房佣金,则应于当月底扣除此笔已发佣金。
11、由公司介绍的客户经副总监指定销售人员负责,该套房计入销售人员业绩,但不计提佣金。
12、每月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销售人员薪资中代扣应缴的个人收入所得税款。
13、公司每月赐予销售冠军500元的个人嘉奖。
10、公司激励销售人员提出建设性的看法和建议,并对其中佼佼者予以嘉奖。
11、考核周期从当月1日至次月1日。
12、每月10日前发上月薪金。
销售管理制度10
为了动态监控案场销售状况、真实全面了解销售进度、清楚了解现场销售质量、及全面了解各项技术指标、详实记录客户资料,建立客户档案,为公司对项目的销售战略、销售战术调整提供事实依据,特制定本报表、报告管理制度。
一、报表制度
实行日报、周报、月报制度;
所有现场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认真、详实填写各个岗位的'报表;
当天的销售结束后,及时整理、汇总当天的销售情况,如实销售填写报表;
日报上报时间:次日早上9:30以前;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当天上报公司;
周报上报时间:每周星期一9:30以前上报上一周销售周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当天上报公司;
月报上报时间:每月2日9:30以前上报上一月销售月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当天上报公司;
上报部门:日报、周报、月报上报公司营销策划部。
二、违规处罚
篡改、假报销售数据,给予责任人200元/次罚款处罚;
销售数据统计出现错误,一经核实,给予责任人200元/次罚款处罚;
没有及进上报公司报表的,给予责任人510元/次罚款处罚;
三、岗位报表项目
销售日报表
房源日销控表
销售情况周报表
来人来电周报表
销售去化统计表
累计销售情况汇报表
资金回款情况汇总表(财务)
四、上报内容
1、日报内容
日报表
房源日销控表
资金日回报情况汇总表(财务)
2、周报内容
周报表
周房源去化统计表
一周来访客户分项统计表
签约情况汇总表
一周资金回款情况汇总情(财务)
3、月报内容
一月销售月报表
一月房源去化统计表
一月来访客户分项统计表
一月签约情况汇总表
一月资金回款情况汇总表(财务)
五、销售表格填写制度
销售部人每天都要签到,调休、请假都要在登记表上显示。
销售部人员都要认真填写计划表格,销售人员早上填写计划后,上交给销售助理,下班前要发回销售人员填写总结,周计划表在每周一填写,周末发回填写总结。
销售部经理也要填写日计划、周计划表。
小订单、认购书签过后交由销售经理统一保管。
来人登记表、来电登记表由接待人员填写。
小订单、大订明细表、销售统计表、签约明细表由销售助理负责填写,每发生一项业务后要及时填写。
每周销售综合分析表、业务综合周报由销售部经理统计分析之后认真填写。
销售管理制度11
一、轮班及值班制度
1、销售代表采取倒班工作,轮流休息制度,每人当班六天休息一天,如遇特殊情况需经销售经理同意后方可调换;
2、销售员每天分两组进行工作:一组负责接待现场来访客户,由一名销售主管负责管理;一组负责接听现场来电,客户追踪及签约准备,由另外一名销售主管负责管理。两组每天进行一次工作轮换;销售员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中午12:00—13:
3,由两个值班人员值班;
4、每晚设两名值班代表,值班时间为17:30-19:30;负责晚间接待销售现场来访客户,接听咨询电话等;
5、现场两组销售员按所在组次分别轮休,由销售经理负责编排工作及休息时间表,经销售主管认可后实行;周六、周日、周一所有工作人员上班。
6、销售员应严格按照统一安排进行工作、休息,严格遵守上岗及离岗时间,不得私自调换工作休息时间,更不允许空岗、误岗现象发生。
7、在未向销售主管打招呼之前不得擅离岗位,如果须离开岗位在向上级请示之后可离开,同时自动放弃接待及接电的权利,将排到最后,一旦发现未向销售主管打招呼擅自离岗者,无论时间长短,罚款50元,如发现销售主管未执行此规定,负连带责任。
8、遇到繁忙情况,接待组人员忙不过来,销售主管须立即与接电组销售主管沟通,传唤接电人员,接电人员应立即赶到楼面。有客户等待,接电人员要做好上岗准备,顺序按已接过电话的顺序上前接待。
9、接电人员按照人员顺序接听电话,在接电时,每人值守一部热线。对来电咨询客户。
10、如果是未成交老客户到访,找某位销售人员时碰巧不在,则由末位接访人员接待。如本人在接待客户,则要听取客户意见,如客户不愿意等待,则由当时轮班末位接访人员接待;
11、在有展会期间及售楼处搞活动时,所有销售员听从公司统一安排. 12、在未经销售经理同意之下,所有销售人员不得带客户进入工地,必须向客户出示禁入规定,如违反负相应责任。
13、在广告日当天,休息的人员将服从公司安排上班,如果通知上班不能推诿.
14、楼面人员在接待当中,如遇市调、业内人士了解项目情况,由末位接电人员按正常客户处理,不能有虚假欺骗行为,但也要对公司内部资料予以保密,其他楼面人员正常接待。
二、客户确认制度
1、销售员接待客户采取首席接待制;
2、确认客户归属的依据是来访客户登记表;
3、遇到撞单问题销售员直接根据客户确认制度处理;
4、如果销售员之间不能协调,则逐级上报,由公司管理层予以解决。
三、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1、销售现场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包括:电脑、影音设备、电话、桌子、椅子、沙发、装饰品、报刊书籍及易损耗材等;销售员自觉爱护售楼处一切财物,以主人翁精神树立成本意识,节水节电;
2、办公设备及用品采取责任到人,专人管理制度。总负责人为销售经理;电脑、影音设备、报刊书籍由销售文秘负责管理;桌椅、沙发、装饰品及易损耗材由销售人员负责管理;电话由销售经理专项管理;具体管理者为当日接听电话的一组人员;
3、销售现场设置六部服务电话,其中三部作为客户咨询热线,由当日负责接听电话的一组人员轮流接听;另外两部作为销售员追踪客户及售楼处对外联系使用;
4、电脑、影音设备等贵重物品要注意正确使用及妥善保管,如因使用不当或恶意破坏造成物品损毁,直接追究责任人经济责任,保管人负连带责任;
5、报刊书籍应摆放整齐,放置在固定地点。销售员阅读或浏览应注意保持清洁、完好,阅读完应马上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扔,更不允许向外人借阅,保管人有责任监督销售员阅读并及时更新及整理;
6、桌椅、沙发及装饰用品保管落实到销售代表本人,销售代表应经常检查上述物品是否清洁、摆放整齐、是否损毁,做到心中有数; 7、易损耗材主要指办公用品,平时应将缺少物品及时告之销售文秘,如急需物品单独领取,如为非急需物品可由销售文秘定期向公司领取,每月销售员应将本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到销售文秘处,销售文秘汇总后上报上级领导同意后由公司统一采买.
四、会议制度
1、参加会议的人员均须携带笔记本和笔,认真做会议记录;
2、每周一下午5点,销售经理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周例会,总结本周销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下达新的销售工作安排,由销售文秘做会议纪要,并编号存档;每天早上,销售主管理根据需要召开销售员日例会,解决处理当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应上交的销售报表,对客户档案进行编号,录入存档,做好会议纪要;
3、每天上午10点,项目经理主持管理人员例会,分析客户资料,制定销售计划;管理人员每周一递交书面的周报,对一周工作状况进行总结,对下周工作列出计划;
4、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召开月例会。检查当月任务完成状况,并制定下月工作计划,对销售员进行考核评比;
5、每季季末召开一次季例会,做销售业绩及日常工作表现评比;
6、公司或部门工作会议要求全体人员按时参加,禁止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缺席;
7、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说笑、聊天,不得做与会议无
8、关的.事情,手机铃声一律调成振动或关机;
9、会议期间要求每人做好会议记录,每周末将记录本随同客户档案一并上交检查记录情况,此项作为员工日常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10、会议形成的决议,布置的工作应尽快落实完成,截止日前执行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主动汇报工作;会议一定要有结论,所作的决定必须付诸行动。
11、相关负责人重要会议结束后下发会议纪要,列出时间表和责任归属,督促各相关人员准时、高质量地完成工作。避免会而不议,议而不觉,决而不定,定而不行。
销售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有效完成公司的销售计划,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二、适用范围:
销售部日常管理工作。
三、责任:
a销售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销售指标;
b规范销售人员行为准则。
四、内容:
1、销售经理制定销售计划,合理分配销售定额;
2、销售代表通过接听电话,面谈,确认需求,解决异议。缔结合同;
3、销售人员必须了解周边环境,了解发售楼盘的特点,了解竞争对手,统一销售口径。
4、对于新开楼盘应由公司组织设计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对销售代表进行讲解,指导。培训。协商,以便统一销售口径,制定合理的.销售策略。
5、认真。负责地填写各类表格。
6、销售人员保证销售指标的完成,及房款的按时回收。
7、由销售主管部门及销售部经理对销售部新招收录用人员进行业务和岗位培训。
8、及时反映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在销售经理的指导下及时解决;
9、老客户带来的新客户仍属于原销售人员,销售人员的亲朋好友,原则上,由本人接待,若有其它情况发生,其他人应发扬协作精神,同样做到细心热情。
10、销售人员按工作流程完成日常工作。
五、奖惩:
1、发生撞单现象要避开客户自行解决,如上报销售经理解决扣除每人底薪30%,仍未解决的上报公司领导扣除底薪50%;
2、对恶意抢单,相互拆台的销售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3、对销售人员实行售房激励金制度。
销售管理制度13
为了更好的实施厂家的正规销售流程,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体现出本公司的`整体形象和综合素养,现对本公司所有销售部人员做以下管理规定:
1。全员上岗需用普通话和客户进行交流;
2。全员个人卫生干净利落,男士发型规正,不易过长,女士不易披头散发,须盘发,无须佩带多余的饰品,化淡妆,统一穿黑皮鞋干净无尘土,工装得体,佩带工牌;
3。办公区域卫生销售人员人人有责。随时抽查,包括展车,展面展台,洽淡桌,烟灰缸,单页架,各自的办公桌,更衣室;(注:各自销售顾问在接待完客户后第一时间收拾卫生不得让垃圾成堆,地面,台面,车内外,烟灰缸保持清洁);
4。全员须在上班点提前十分钟进入工作状态,结束卫生清扫,点名例行晨会,未出席者视为迟到处理;
5。销售接待流程作业:前台站岗值班2名,副岗3名,有客户进本店前大院门口时前台站岗人员携带销售工具夹依次出门迎接客户,引导客户泊车,热情的引客户进展厅,展厅销售人员都应热情大方的喊“欢迎光临”副岗人员依次替补,副岗人员负责协助主接待人员的促成交工作;
6。销售电话接听流程作业:电话铃响1—3声内必须接听,并礼貌专业的问候“您好,欢迎致电比亚迪xx神马店,我是销售顾问xxx 。很高兴为您服务”。语气舒缓,语速适中,口齿清晰。通话结束语:“谢谢您的来电,如有任何需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挂断电话前要确定......
销售管理制度14
一、考勤制度:
1、休假:汽车销售部每月4天公休,销售顾问可选休,每天只能有1人休息,并提前一天填写休假单,其他人员选周末休息,提前一天填写休假单,由内勤通知综合部;
2、请假:销售顾问有事需请假的要接前一天到内勤处领取《请假单》,1天由销售经理审批,2天以上由副总审批;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中途外出:平时上班时间除工作之外不得外出,如有急事需向直属领导请假(一星期最多一次;两次及以上均不允批准)
4、每天上班时间以开早会为准,迟到一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以上一次罚款50元;
5、其他事宜参照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二、试用期管理制度
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
1)第一步:前半个月为理论学习期,进行试卷考核,9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2)第二步:由展厅主管按排老员工专人带着学习,一个月后进行互换角色演习,由老员工进行打分,合格后可单独接客户
3)只要新员工自己独立完成两台车的销售后即可转正,如三个月内没能完成两台车销售的淘汰。
三、展厅管理制度:
1、仪表着装
1)统一工作服并佩戴工牌。
2)统一穿黑色皮鞋
3)女同志要化淡装,扎头发。
4)男性不能留长发。
5)不要佩戴夸张饰品。
6)如未按以上要求着装的销售顾问一次罚款50元,展厅主管罚款100元。
2、展车清洁
1)展车必须时刻保持干净(包括车胎需经过喷蜡处理)、车身及门把手须无指纹印,尾箱保持整洁。
2)脚垫纸、价格牌、,必须按规定的位置摆设。
3)座椅要调整标准,车内无任何杂物,玻璃上无任何多余标贴。
4)每人负责的车辆必须在早9:00之前擦拭完毕。展车均须开锁。
5)每进一部新展车由该编号负责人清洁(垫脚垫纸、刷轮胎油、放价格牌、撕玻璃上的标贴、贴“XX汽车”牌)
6)展车开出去要将价格牌拿下。
7)如发现展车没电,由该车负责人当日及时充电。
8)展厅主管应在上午9:30和下午4:30进行检查,销售经理随时抽查;
3、前台接待
1)接待台面要保持干净整洁,无任何杂物。
2)如值班人员有特殊原因离岗,需找到替代人员,替代人员承担所有前台值勤的责任。
3)值班人员坐姿要端正,不允许弯腿或身子倚在接待台,不允许手插入裤口袋。
4)销售前台人员不允许超过三个人,禁止在销售前台阅读书刊报纸、聊天、吃零食、嬉戏打闹。
5)销售前台电话要在铃声响三声内接听,并说“您好!XX汽车,我是销售部XX”。
如确实因特殊情况在三声内无法接听的,第一句话要说“您好!XX汽车。对不起,让您久等了。”电话在最后应说:“感谢您的来电”并做好电话记录。
6)前台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电话记录登记。
7)上班时间不能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4、展厅接待
1)销售员如有事外出一定要展厅主管知晓。
2)每天必须安排轮班人员,负责轮班人员必须坐在距离门口2 -5米左右的位置,当客户进门时,要微笑致意:“您好!欢迎光临”,在送别客人时,要说:“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3)轮班人员如有事离开,须由其他人员替代,如无人替代需告知展厅主管,由展厅主管统一协调安排,接替人员同样执行本守则标准。
4)销售人员在展厅上岗须随身携带名片夹、手机和文件(皮)夹,文件夹内需准备合同、各型车辆资料、精品报价单、公司帐号单、签字笔、草稿纸。
5)禁止聚集在展厅聊天、阅读书刊报纸、吃零食、嬉闹、玩手机。
6)在接待不饱和的情况下,不允许出现客户看车无人接待(来店维修客户看车亦不例外)的状况。
7)客人就座值班人员应立即倒茶水,并向客户微笑致意:“您好,请喝茶”,客人离开值班人员应将座位摆放整齐,桌面收拾干净。
8)每人每月请假不能超过两次(每超出1.5小时为一次)。
5、展车管理
1)至少每个星期必须改变一次展车摆放位置,
2)展车的价格一定要准确,如因展车价格标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展厅主管全款赔款;
3)展车放在展厅如因一些人为因素造成损失的由该车责任人承担责任;
4)交车前一定要对所交车辆和所订车型进行比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交车,如交车前未对所交车辆比对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付,展厅主管负管理责任罚款200元
6、订单管理制度
1)销售顾问在填写订单时一定要将客户信息填写准确,车型款式一定在网上确认清楚,如因未确认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付;
2)在谈判过程中所提到的赠送装饰以及一些符加条件,必须明确写在商谈记录上面并让客户签字确认,如未写明的'或需要新增的公司一律不予采纳
3)在交车时销售顾问一定要给客户讲明首保时间(时间/里程,先到为准)并在订单上写上写明,一定要写明先到为准;如未写明或未写清楚的后果由自己承担
7、午间值班
1)午间值班人员须分批吃饭,午饭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
2)值班人员如找不到人替班不能离岗。
8、下班前值班职责
1)下班前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展厅前的库存车辆。(大灯、车窗、门的关闭情况)
2)检查展厅展车(外观、车窗、灯光等),并锁好车门。
3)下班前必须把钥匙交接给下一个值班人员
9、试驾车管理
1)销售员试驾车必须填写试驾协。议,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行驶完毕要放回指定位置并做好清洁工作。
2)在试车过程中出现意外时需及时知会销售经理解决。
3)试驾时速不能超出25KM/小时。
4)展厅车辆除客已买的车辆外不得作为试驾车;
10、交车制度
1)必须按交车流程完成交车,如未按流程交车的一经发现,交车人员罚款20元;
2)必须按公司要求举行交车仪式,如未举行,交车人员罚款50元,展厅主管罚款100元;
销售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六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十七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商提供或认可的,使用汽车生产商品牌或其认可品牌,按照车辆组装零部件规格和产品标准制造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质量相当配件,是指未经汽车生产商认可的,由配件生产商生产的,且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厂配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件,是指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技术、工艺生产后,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回用件,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或维修车辆上替换的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第三章销售市场秩序
第十九条供应商采取向经销商授权方式销售汽车的,授权期限(不含店铺建设期)一般每次不低于3年,首次授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授权合同。
第二十条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营销、宣传、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本企业网站或经营场所公示与其合作的售后服务商名单。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二条未违反合同约定被供应商解除授权的,经销商有权要求供应商按不低于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收购其销售、检测和维修等设施设备,并回购相关库存车辆和配件。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发生变更时,应当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的,应当将客户、车辆资料和维修历史记录在授权合同终止后30日内移交给供应商,不得实施有损于供应商品牌形象的行为;家用汽车产品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时,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在供应商的配合下变更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供应商、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应当保证为消费者继续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可以要求经销商为本企业品牌汽车设立单独展区,满足经营需要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下列行为:
(一)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二)规定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或者规定汽车销售数量,但双方在签署授权合同或合同延期时就上述内容书面达成一致的除外;
(三)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
(四)限制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务;
(五)要求承担以汽车供应商名义实施的广告、车展等宣传推广费用,或者限定广告宣传方式和媒体;
(六)限定不合理的经营场地面积、建筑物结构以及有偿设计单位、建筑单位、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以及办公设施的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搭售未订购的汽车、配件及其他商品;
(八)干涉经销商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以及其他属于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九)限制本企业汽车产品经销商之间相互转售。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制定或实施营销奖励等商务政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明确商务政策的主要内容,对于临时性商务政策,应当提前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告知;对于被解除授权的经销商,应当维护经销商在授权期间应有的权益,不得拒绝或延迟支付销售返利。
第二十六条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在经销商获得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汽车。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本办法实施以前已设立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90日内按前款规定备案基本信息。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经销商应当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供应商、经销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录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走私、盗抢、非法拼装等嫌疑车辆调查,提供车辆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供应商通过平行进口方式进口汽车按照平行进口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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