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优秀】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集团公司所属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所属各省公司人员在执行财务会计事务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财务机构、财务人员
财务部为省公司日常财务管理机构,岗位设置为:财务部经理、会计、出纳。财务经理可由会计或出纳兼任,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各财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恪尽职守、清正自律。公司财务人员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
第三章、财务会计机构职能及权限
一、资金管理职能:
负责公司所有资金及应收、应付款的管理。
二、财务预算、计划与分析职能:
编制年、季、月度财务预算,每月、季向公司总经理和集团总裁、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上报本公司财务分析报告。
三、会计核算、报告与财务信息披露职能: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业务,包括会计记录、会计报表、及相关的内部管理报表;负责税务报表编制和申报。
四、财务监督与考核职能:
按会计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会计监督管理。参与审核公司经济合同的订立,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对公司财务部下属财务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省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
1、负责省公司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省公司日常费用和工资审核;
3、对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定期与不定期为领导提供财务分析报告,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资金预算,控制各项支出;
6、协调与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的关系,合理规划,及时准确报税、递交报表;
7、负责所有代收款的及时回收,及时、准确作好各项结算工作,并做各类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
8、负责财务人员岗位设置与分工并做好人员调配,负责下属的业务考核;
9、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10、对合同中相关的财务条款的进行审核,并按合同条款执行;
11、对各部门及各下属站点进行风险防范管理和财务知识培训;
12、每月末组织物流、信息、站点人员对物流系统整件和仓储系统散货进行盘存,2每年二次组织行政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盘存;
13、制定和完善部门内部工作计划、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财务预算等,确保部门工作有序、高效、协调、规范;
14、其它财务工作。
六、出纳职责:
1、熟悉有关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负责每日代收款的收取和按审核后的金额支付上游公司的货款;
2、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对各种报销单据要严格审查,符合规定手续,方可报销。否则,拒绝报销;
3、负责保管现金,进行与现金相关的本岗位的业务处理工作;
4、负责银行存款账户资金的管理,按照规定开具支票和保存支票;
5、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
6、严格签发转账支票手续,领用支票要办好支票登记手续,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7、做好财务印鉴的保管及空白收据和支票的保管工作;
8、严格执行总公司“收、支两条线”的各项规定,确保当日收到的现金、支票及时存入银行;
9、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更不得挪用现金,严禁将公款与私款混淆、混用,严禁挪用公款;
10、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行为应予以抵制。
七、财务部负责人权限:
1、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2、进行税务筹划,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减少公司税收负担;
3、有权组织对公司财务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估,设定财务预警红线;
4、与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机构建立有效的交流渠道,提高财务部综合管理能力;
5、有权制定本部门绩效方案,并依据绩效方案对下属的业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工作表现实施沟通、奖惩和工作调整,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对其晋、降职(级)有重要建议权;
6、对公司办公会中讨论的事务具有建议权;
7、对部门内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有制定、审核权;
8、对公司财务事务,有权要求公司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第四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一、现金管理:
1、现金为公司的核心资产,各公司出纳人员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2、及时查收自营站点和加盟站点代收款及其它款项的到款情况,如有异常及时上报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和运营经理。按合同规定及时、准确计算、支付上游公司的代收款项;及时、准确计算、收回公司的投递费及其它款项。
3、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手续,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须经办人、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同时签字出纳方可付款。总经理外出时,根据总经理授权财务负责人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回来后须补办有关手续。大额借款支出须先电话(或传真)向总经理申请,待总经理通过oA办公系统签批方可执行,未上系统前由总经理用其本人手机发送短信批复,但是总经理回来后须立即补办有关手续。
4、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5、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每月月末与公司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6、出纳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公司员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其借款,各种借款在发工资时必须清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同时严格执行前帐未了后帐不借的原则。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出纳人员要认真执行公司关于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须分开保管。
2、出纳人员要严格执行银行存款支出手续,银行付款必须经申请人、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同时签批后,方可开具银行支票。
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三、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1、公司要根据代收款和经济业务的内容、户别设置应收帐款明细分类帐,即按公司确定的站点收款人,加盟站点合同签定人,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帐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要有收取款项的原始凭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必须采用谁经办谁负责收回的原则,并且如果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由经办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对于自营站点和加盟站点的代收款回收,公司出纳为第一责任人,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出纳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反映,财务负责人收到情况反映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并与运营部门协调处理。凡出纳和财务人员未及时上报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其承担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并处失每次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和法律责任。
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二次发函或派员核对,内部进行财务、信息、市场、物流等相关板块相互核对确认,要编制帐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
3、各经办人收回的款项要及时上交公司财务部门,如发现款项不交或者私自挪用者公司视为职务侵占,视其情况追究法律责任,并予开除处理。支付预付帐款、保证金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帐款时,须经办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复核、总经理审批后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供有关合同协议书原件等材料,并及时取得对方的相关内容收据。
4、公司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年终调整。
四、存货的管理
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流动资产,包括公司已办理承运或入库手续的上游公司在途、在库的货物。
2、上游公司发来的未包装的散货只在公司财务系统库存中核算数量,收货时开具入库单一联交信息平台记帐、一联交仓库记帐、一联交财务、一联交送货人。散货发给站点时在财务软件开数量出库,一联交信息平台记帐、一联交仓库记帐、一联交财务,面单贴好后在物流软件中扫描进入物流软件系统,站点退回有面单的散货,开包验货后公司财务软件开具入库单,一联交信息平台记帐、一联交仓库记帐、一联交财务。信息中心作为与上游公司对结的平台,每月应与上游公司和仓库核对好库存,仓库库存如有差异应及时通知仓库和财务人员核对,核对不清的由经办人按责任承担。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一、总原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3、公司财务实行“统分结合”为特征的各级负责制:各项业务均按总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类财务报表均按总公司制定的统一格式上报。
4、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公司财务实行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各岗位人员接受本公司主管财务总经理与部门经理双重领导,日常工作由部门经理负责,业务及人事权由主管财务总经理负责。财务工作设财务会计、财务出纳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钱账分开,各司其职。
(一)财务总监职责
1、负责岗位设置、人员任免、核算组织程序等。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1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5、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6、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7、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8、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9、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0、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会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负责公司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办事处的日常备用金业务的管理,备用金业务通过财务出纳统一支取、费用报销按会计制度进行严格控制。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及时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公司实际要求定期与公司财务出纳进行公司财务账目核2对,及时出具财务报告,与税务等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6、定期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资产盘点表,及时处理公司发生的会计业务,及时编制会计凭证,保障公司财务的正常运转。
7、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化,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8、负责财务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
9、财务会计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收付都必须有准确的原始凭证。
10、必须服从本酒店(宾馆)经理、副经理的工作安排,参与日常管理工作,通过财务管理及日常业务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经理(副经理)反馈。
11、对本酒店(宾馆)各业务部门制定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本酒店(宾馆)的采购员、保管员、收银员及其他收费员等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2、严格遵守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出纳职责
1、认真仔细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账和对账工作,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仔细审核报销单据的合理合法性,严格控制报销单据,不得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如有此类事件发生,损失部分自己承担。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4、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5、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6、财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
7、对财务工作中,发生的一切未查明原因的问题,及时上报部门经理与总公司主管领导,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8、严格遵守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财务管理
1、会计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章。
4、会计人员应当定期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账面资金、资产、物资等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各盘点报表上报经理审批,同时上报公司。
5、会计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业务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7、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8、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公司领导、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监交。
四、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出纳人员不能坐支和超范围使用现金。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收款收据》,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报销制度)。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五、支票及银行账户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4、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5、公司账户管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执行。
六、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会计和出纳负责保管。
3、印鉴对外使用必须经过经理(副经理)的同意。
七、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账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八、收入支出审核审批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收入
㈠收入的范围:主营业务收入(包括住宿费、餐饮费、物业费、资产租金,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机械租赁服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入(包括停车费、门面水电费、罚款、税金等)。
㈡收入的管理程序:各酒店(宾馆)财务部每期根据原始依据审核入账,直属主管、副经理、经理对各项收入进行抽查审核并签章,公司财务部对各项收入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㈢责任处理:当收入发生账面与实际不相符时,按照涉及金额对责任酒店(宾馆)相关责任人分以下情形进行处罚或赔偿:
第一种情形:若能够从当事人处追回或获取赔偿的,对责任酒店(宾馆)相关责任人做以下处罚:
酒店(宾馆)经理:按涉及金额的10%处以罚款;酒店(宾馆)副经理:按涉及金额的5%处以罚款;酒店(宾馆)财务人员:按涉及金额的20%处以罚款;酒店(宾馆)部门主管(或主任):按涉及金额的5%处以罚款;当事人:全额赔偿涉及金额,并按相关管理制度做降职、降级、调换工作岗位或辞退等处理。
6第二种情形:若因客观原因无法从当事人处追回或获取赔偿的,对责任酒店(宾馆)相关责任人做以下处罚:
酒店(宾馆)经理:按涉及金额的30%进行赔偿;酒店(宾馆)副经理:按涉及金额的20%进行赔偿;酒店(宾馆)财务人员:按涉及金额的40%进行赔偿;酒店(宾馆)部门主管(或主任):按涉及金额的10%进行赔偿;当事人:按相关管理制度做辞退或开除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条支出
㈠支出的范围:
收益性支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内(含20xx元)的经营性支出(人员工资、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费、交通费、天燃气、业务招待费、低值易耗用品、洗涤用品、农用物资、饲草料、机械设备配件、零星采购等)。
资本性支出: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支出(房屋、在建工程、办公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厨房设备、床上用品)。
管理费支出:包括管理人员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审批程序:
收益性支出:由采购员或经办人(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用途、签字)→保管员审核入库(保管员对购进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等进行监督审核并签字)→部门主管(或主任)审核、签字(采购物品与本部门有关或使用)→经理(副经理)审批→财务审核(付款)。
资本性支出:向公司上报采购审批报告→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采购部门按审报内容进行采购→保管员按审报内容审核入库(保管员对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等进行监督审核)→经理(或副经理)审批→财务审核(付款)。
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支出由副总经理审批;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的支出由总经理审批;10000元以上的支出上报董事会
7(董事长)审批。
部门水电费、天燃气、税金及垃圾费等行政性缴费,由本部门主管(或主任)审批,财务部门审核并在财务报表中详尽反映。
(三)责任处理: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如违反制度规定,对审批手续不全或未按照审批程序报账的,按如下程序处罚:
(1)采购员(经办人)购买物品必须货真价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根据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或辞退。
(2)保管员对采购员(经办人)所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及相关手续发现存在问题时,有权拒绝审核入库;否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或辞退。
(3)部门主管(或主任)对以上报账手续进行初审,如存在问题拒绝审批,否则,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并记入业绩考核。
(4)经理对以上报账手续复审,如存在问题拒绝审批,否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并记入业绩考核。
(5)财务人员对以上报账手续终审,如存在问题拒绝付款报销,并向经理和公司财务主管负责人汇报。否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或辞退。
九、财务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盘点范围
㈠财产盘点:指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土地、建筑物、电器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㈡存货盘点:指低值易耗品、床上用品、天燃气、燃煤、农资等。
第二条盘点周期
㈠货币资金:月中、月末盘点。
㈡固定资产:年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8 ㈢存货盘点:每季度实施全面清点。
公司财务部会同各酒店(宾馆),做到随机抽样盘点,盘点周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机调整。
第三条盘点报表
㈠各酒店(宾馆)财务部门编制盘点报表,对盘点情况及盘点中存在的问题,应由盘查人、保管人等查明原因,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呈酒店(宾馆)经理核签后,按盘点周期规定时间三日内上报公司。
㈡盘点盈亏金额、盘长盘差库存物资及固定资产,根据财务负责人审批的内容予以账务处理。
㈢各类报表必须经酒店(宾馆)经理审批存档,公司财务部可发电子邮件汇报。
第四条注意事项
㈠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前期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㈡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在盘点当日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寻找代理人的,应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㈢所有盘点财物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㈣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㈤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资料为据,不得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
㈥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报加班或经酒店(宾馆)经理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9第五条责任处理
㈠对财产、资金、物料管理人员和保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须赔偿等额金额;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损失并予以辞退。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㈡财务人员有下列行为者,按照涉及金额的10%—20%或视情节轻重予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损失并予以辞退。
1、未按照规定时间按期盘点;
2、对盘点结果不及时上报反映;
3、对各项财产及物资等日常监管不到位;
4、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
5、帐载凭证凌乱、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
十、内部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借款原则
㈠员工借款
员工借款不能不超过工资结存部份,如果没有工资结存,可根据已上班天数应付工资予以借款,发工资时由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扣还。
㈡管理人员借款
管理人员单笔借款不能超过1000元,发工资时由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扣还。如遇特殊情况需大额借款,根据额度逐级审批,年终发工资或分配红利时由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负责扣还。第二条审批权限
经理:单笔借款1000元以内;
副总经理:单笔借款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如员工借款,
10需经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审核;
总经理:单笔借款3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
董事长:单笔借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10000元以上借款需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十一、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1、各酒店每天收取的营业款及其他款项必须在当天15点前汇到公司指定账户,营业款不得挪用或拖欠。
2、如出现特殊情况,营业款不能及时汇款的,要及时向酒店经理及公司财务人员说明情况。
3、公司可在各酒店留存相应的备用金作为日常的零星开支,其他大额费用直接从公司支付。
4、如酒店急用现金等情况时,可向公司打借款申请报告,说明用途,30000元以内由财务主管审批,30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5、各酒店每月1号将编制好的相关员工考勤、奖金、补助等资料发到总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编制工资表报送财务部,发放工资时总公司直接将工资款汇到酒店收款员账户上,由酒店收款员负责发放。
6、酒店的账务直接由总公司代做,酒店以报账制的方式将单据报到总公司,单据要随时报送,不能积累太多,各酒店每月2号前必须将上月的所有单据报送到总公司,方便总公司及时决算。
7、每月2号前酒店收款员要将库存、往来账等盘点整理清楚、并注明往来账目的名称报送至总公司。
8、如当天的营业款拖欠并没有向相关人员汇报情况说明的第一次处以营业额1%的处罚,第二次处以营业额的2%,以此类推,到第四次直接辞退。
9、公司出纳在没有收到当天营业款并没有收到原因说明时应及时向酒店经理及财务主管汇报,如发现公司出纳包庇,不及时向上级汇报的对公司出纳处以涉及金额5%的处罚。
10、每月月中和月底酒店经理监督酒店收款员做资金盘点,公司财务部不定时盘点抽查,如出现收款员挪用备用金的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处罚,发现收款员挪用备用金后能及时追回的处以挪用金额的20%处罚,并辞去收款员的职务;不能及时追回的移交国家相关部门处理。
11、如酒店经理及财务人员发现收款员挪用公款时包庇,不及时上报处理,或不按时盘点,挪用公款后不能及时发现的对酒店经理及财务人员处以挪用金额的20%处罚。
12、各子公司其他相关财务方面的事项均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处罚也按公司所指定的处罚办法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一、财务管理坚持一支笔签字,本着合理使用,厉行节约,遵纪守法,严格手续和审批的原则。
二、实行物资进出库审批制。物资的采购,必须事前填写申请单并经董事长批准方可购买。超过20xx元的按政府采购程序购买。物资出库须经总经理审批、并有领取人的签字。物资管理人员每月底将本月物资进出库情况进行汇总,交董事长审阅。
三、工作人员出差或处理业务,必须填写注明事由的`借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办理借款,并在公事办完后三天内与财务结算、归还。借款未结清者,不得再借。
四、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做到票据真实规范,用途合理。报销发票要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单笔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核后才能报销;数额较大的须报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意。一切开支未经领导签字批准不予付款。
五、财会人员对报销的凭据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查。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对违规开支不予办理。收款收据及白条等非正式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六、加强资金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对各项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和催收。
七、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发现不相符数字及时核对审查,否则追查责任。各部门不得设有小金库,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财务人员做到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保管。每月将出纳账、对帐情况表报送董事长审阅。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1。公司为对外的独立核算单位,法人代表在财务管理上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财政、税务、监事会的监督,完成所有者权益的保值、增值和资本的安全营运;具体确定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组织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根据各项收支预算,组织经营生产,审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等。
2。公司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领导人,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公司的财务管理、经济核算、指导各项财务活动,审查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协助公司领导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
3。公司财务结算部门,在总会计师及部门主管的领导下,按照部门的岗位职责、行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编写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和实施职能监督。
4。公司设置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1名。同时设置财务结算部,配备正、副部长各1名。
5。部门设总账、稽核、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往来结算、工资结算、出纳等岗位,可实行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往来结算。根据各内部核算单位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由公司财务结算部统一委派财务人员。
6。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根据总经理的提议,由董事会任免。财务结算部部长由公司总经理任免,其他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结算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考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录用。
7。凡以公司冠名承接的各工程项目,承包给公司直属的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控股的子公司、非控股的其他成员单位或抵押承包的个人,必须服从公司驻地办事机构的`统一管理,由公司驻外办事机构财务人员,按照公司的文件及管理制度,进行各项税金、建立行业管理费及经营管理费的统一征收。
8。内部核算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与其签订的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协议中的责权、公司各项文件及管理制度,遵循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原则,组织经营、生产,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9。会计人员因工作不称职、失职、违纪处罚下岗、因故调动工作、离职、机构合并、撤销等情况的,部门主管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由财务结算部委派人员办理移交、接收、监交工作。财务结算部将移、接交清册,按年度装订成册随会计档案归档。
10。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事务中,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要坚持原则,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章程、文件、管理制度的事情,应拒绝办理,同时及时向其单位领导及部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制止、纠正;单位及部门领导收到报告后,应在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其决定承担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和部门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初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企业的概念...工商企业制度的.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二、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现金支出证明单》、《现金收入证明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现金收入证明单》,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
5、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银行单据,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支票收取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主管会计、总经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出纳依据支票领取单,序时登记在支票领取簿上,加强支票管理。
四、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印章包括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私章。
3、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分别由会计和出纳负责保管。
4、公章使用应在《公章使用登记簿》登记。
五、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条总则
本财务管理制度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财务准则、会计制度,结合我们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本制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财务事务。
第二条财务工作人员职责
一、财务经理工作职责
1、财务经理对总经理负责,接受总经理的领导;
2、遵照国家法令,税政法规全面管理财务工作和处理各项会计实务;
3、负责管理会计和出纳的日常财务工作,督促其完成本职工作;
4、负责每月各项税金的测算工作;
5、审核会计凭证,负责编制财务报表与税务报表;
6、督促会计及时清理催收应收、应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等往来款项;
7、审核会计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制定并实施各项内部控制和预算制度,对公司的盈亏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预算执行情况,并定期向总经办报告公司财务状况的财务分析结果。
8、审核总账与明细帐的平衡关系,保证账账相符;
10、汇总编制每周财务工作周报,每月月底前编制下月资金预测表。
11、负责财务部的内部管理,以及与各业务部门的协调;
12、按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办理报税、纳税事宜,保管报税等资料;
13、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的工作职责
1、会计对财务经理负责,接受财务经理的领导和指导;
2、会计负责对出纳审核后的费用单据进行复审、记帐工作;
3、会计负责各种收款的复核与记账工作;
4、会计负责付款凭证的编制与记账工作;
5、会计负责公司总账和明细帐的登记;
6、会计负责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7、会计负责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开具与抄报税工作;
8、会计负责所有个人借款的跟踪及清收工作;
9、会计负责全公司每月的费用分析工作;
10、会计负责对全公司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盘存、报废及清理工作;
11、会计负责将已付货款金额及时在业务流程表中登记;
12、会计负责收集、保管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
13、会计部门负责编制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的配比表,并根据实际情况生成已开票的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配比表以及未开票的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配比表。
14、会计负责会计凭证的装订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15、财务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工作职责
1、出纳对财务经理负责,接受财务经理的领导和指导;
2、出纳是公司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主要职责是管理公司的现金和所有银行票据,以确保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完全相符,同时保证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一致,并对货币资金和应收票据的安全负有责任。
3、出纳负责根据手续完备的单据进行付款业务。
第三条借支流程及管理办法
一、借支流程
1、经办人按要求填写借支单;
2、会计审核;
3、财务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
5、出纳付款。
二、借支管理办法
1、为了规范出差人员的借款流程,确保财务管理的严谨性和透明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出差人员在借款前必须亲自前往财务部领取借支单,并填写详细的借支原因、借支金额以及还款或报销日期。只有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借款操作。出差人员在返回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以便及时清算费用。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延迟报销手续办理时间,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然而,月末三天内发生的费用必须在当月最后一天之前全部报销完毕。对于未及时完成报销手续的欠款人员,或者报账后尚有结欠的金额,财务部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相应的欠款。以上内容由本公司独立撰写,旨在确保出差人员的借款及报销流程合规,维护财务管理的严密性和透明度。
2、凡职工借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且借款余额已超当月费用额度的,不得再借。
第四条费用报销流程及管理办法
一、费用报销流程
1、经办人取得相应发票,分类粘贴,并按要求填写报销单;
2、会计审核;
3、财务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
5、出纳付款。
二、公司日常费用管理办法
差旅费
1、差旅费发票必须是合法的交通费票据、住宿发票,且发票一般不能连号。
2、报销差旅费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写清楚出差事由、出差往返时间及相应的路途费。
3、订票费最高不得超过票面的20%,且不得超过20元/张。
4、普通职员出差,需要借支差旅费的,经总经理同意可以借支,出差回来后按规定报销。
5、总经理差旅费实报实销。
市内交通费
1、市内交通费:仅指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城市所发生的交通费,除此之外,交通费用应属于差旅费。
2、本着节约的原则,员工一般情况不允许乘坐出租车。
3、交通费的报销,发票必须和实际情况完全一致,发票号码如有连号而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一律不准报销。
通讯费
1、通讯费指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电话费、手机费。
2、电话费、手机费的.发放对象由总经理核定。
3、具有报销手机费资格的人员,无特殊情况,24小时开机,且每月必须报销一次,月初五号之前报销上月通讯费,报销的票据必须是本人在公司备案且正在使用号码的票据。
4、座机费每月必须报销一次,报销凭证必须注明话费所属月份。
招待费
1、发生招待费前,需事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生,否则不予报销;如临时确实需要发生的,必须以电话形式向总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发生,否则不予报销。
2、招待费报销时,必须写清楚招待事由、招待内容、招待对象、招待的具体时间,小额招待费不能取得相关发票的,报销时允许以其他代替,其他情况必须取得相应发票,不能取得的,要说明原因,否则不予报销。
办公费
1、各部门应定期向总经理上报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对于单价超过100元的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在采购前需事先获得总经理的批准。
2、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采购。
3、办公费报销必须附有商家盖章的办公用品清单。
4、采购回来的办公用品入库时须由另一人负责实物和清单的核对,核对一致时由核对人和采购员共同签字。
5、办公室按需要发放办公用品,作好登记与管理,建立办公用品台账。
房租费、水电费、空调费、物业管理费
1、房租费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开支。
2、水电费、空调费、物业管理费每月报销一次,须取得正规发票方可报销。
会务费
1、经办单位应制定办公室会议费用标准,包括会议室租金、设备租赁费等各项费用,并将其提交总经理审批,作为报销会议费用的参考依据。
2、办公室根据会议情况统一安排会务事项,遇特殊情况,预先向总经理报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资金管理
一、所有客户的货款必须全部直接打款到公司银行账户,严禁坐支。
二、所有供应商的货款必须全部直接打款至供应商的对公银行账号,付款的条件是采购合同和由总经理签字的付款申请单。
三、禁止业务人员为客户和供应商分销货物和获取回扣,否则对责任人开除,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公司取现,出纳需登记现金支取辅助账,以备查。
第六条货款与货物管理
一、业务部负责客户货物的发放及货款的催收,保证每笔合同货物安全到达并及时收回货款,同时向客户索取货物签收回执,以保证货物的出库都有对应的客户签收。
二、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货物的跟踪和预付款的管理。
三、银行账户不准出借、出租。支票不得出押。由于工作过失发生支票透支而造成的损失由出纳赔偿并给于行政处分。
四、每月必须与有往来的客户进行对账并取得对账单。
五、公司每月必须对所属仓库内的存货进行盘点,以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在盘点过程中,如果发现有盘盈或盘亏情况,则需要查明原因并区别处理。对于由账务处理错误导致的盘盈或盘亏,应立即进行账务调整,以纠正错误。对于能够明确责任的盘亏情况,具体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无法归咎于特定责任人的账实不符情况,应及时将详细情况上报总经理,以寻求解决方案。
第七条发票管理
一、业务部门需要向财务部提交开票申请单,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单必须填写完整,并由总经理签字。对于新增客户,业务部门必须向财务部提供客户的相关开票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业务部须办理相关签字手续,并在将发票寄送或直接送达客户处时,需要向客户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签收回执。
三、商务部负责供应商采购发票和进口关税、增值税缴款书的催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相关财务签收。当月销售发票开具后,商务部要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四点半之前将相应的采购发票交至财务部签收。对于未能按时交付的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财务部负责对发票进行认证和妥善保管,并及时进行入账,除非有特殊情况,所有本月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会在当月认证完成。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时,必须遵守的制度。
第三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第四条、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第六条、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在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之前,审计员可由总经理兼任。
第八条、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九条、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十一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第十二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九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二十一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二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一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二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三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三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八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 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5)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第四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2)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3)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4)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5)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第四十二条、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第四十三条、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四十四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第四十五条、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第四十六条、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七条、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第四十八条、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第四十九条、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第五十条、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第五十一条、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五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五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五条被授权人应当根据现金的授权制度进行现金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现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部门报告。
第六条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七条财务处为公司现金的归口管理单位,对现金的支付业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支付计划。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并附经济合同或采购计划。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3、付款审核。财务处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计划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计划进行对照、审核。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和程序是否正确,有关单证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承办人员办理付款。
4、办理支付。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八条、财务处内部管理。
1、财务处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一人办理现金的支付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3、对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或截留收入。
4、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5、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6、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现金的安全。
7、出纳人员每月要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帐帐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8、出纳人员对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必须规范进行,并设立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9、有关人员对应收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认真仔细,按照规范进行。对有疑问的票据予以查询,有问题的要退回,对受理的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10、有关财务人员对办公用财务专用章、名章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如因个人保管不但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1、财务处要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品格,从思想上消除危害现金安全的因素。
第九条、因业务需要在银行新增帐户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条、因公司资金发生困难,需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须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从银行向用户开出承兑汇票每月只能一次,超过100万元时,需经公司领导、采购部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银行间的大额资金调动超过100万元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
第十三条、因资金紧张需向银行贴现承兑汇票时,无论数额大小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
一、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为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
三、现金的使用,要能保证下面的项目能及时支付: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报关费、转厂费、广告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四、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五、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六、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七、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八、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九、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十、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十一、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十二、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第三条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责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第四条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本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第五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第六条本公司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本公司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第七条委托人对本公司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本公司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自营业执照办理之日起执行。
xxx有限公司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行为,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的子公司是指持有其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超过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卷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控股股东的身份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旨在建立一套有效的子公司财务管理机制,规范子公司在制定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对外财务担保、财务预算管理、报送财务报表、财务监督等财务管理程序和行为,防范子公司财务管理风险、维护公司的股东权益。
第五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财务法规或制度,对本单位发生的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本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财务信息。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是公司具体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子公司财务活动的职能部门。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政策的制定
第七条 子公司应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水平、防范财务风险。
第八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报表,提高公司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质量,子公司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均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九条 各子公司应及时将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报送公司财务部门备案。当公司财务部门对子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异议时,子公司应当听取合理意见并及时进行修订。
第四章 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及职责
第十条 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并通过本单位总经理任免,协助本单位总经理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一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办法,格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领导好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把好财务关、确保本单位财务活动的正常次序,提升财务管理为经营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二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有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汇报本单位财务情况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子公司的其他财务人员由公司统一招聘。
第十四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报酬及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工作考核分为定期和任期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和评聘的依据。本单位的总经理要按时填报财务负责人工作考评表,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 对责任心不强或因严重的工作过失给本单位造成损失、泄露财务机密等不称职或无法胜任的其他财务人员,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提请本单位总经理解除职务,本单位总经理应充分听取并采纳财务负责人的合理意见。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是本单位资金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办理本单位一切资金的筹集、使用、调配等财务手续,严格监督本单位资金的使用。
第十八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资金的使用行使联签审批权,未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的签字同意,财务部门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九条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应切实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资金支付授权与批准制度,严格审查付款合同或协议,把好本单位资金支付的财务审核关。
第二十条 子公司可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开立除基本户以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但应事先报公司批准,并在开户后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因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外融资时,应事先对融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对融资成本的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制定详尽的融资方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报本单位总经理审议并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对外拆借资金。子公司尤其要严格控制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发生非经营占用资金的情况,一旦发生非经营占用资金的情况,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立即书面报告公司财务部门,并提请公司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三条 未经公司批准并履行对外投资所需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子公司财务部门不得办理对外投资的资金支付手续。上述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房地产投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期货投资、权证投资以及委托理财等金融或金融衍生品的投资。
第六章 对外财务担保
第二十四条 未经公司批准和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进行互相担保。
第二十五条 子公司确需提供对外财务担保或相互间进行担保,应将拟担保事项的详细情况上报公司,经公司批准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六条 子公司对外融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财务担保的,原则上应同时向公司提供财务反担保(除非该项融资由公司统一安排使用)。子公司应切实按期履行偿债义务,不得给公司造成财务担保损失。
第七章 财务报表的报送
第二十八条 子公司应切实按照公司财务报表报送规定和要求报送财务报表
子公司报送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下列时间提供:
(1)月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7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3)半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5日前完成并提供;
(4)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20日前完成并提供;
第二十九条 子公司可以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财务报表,但应保证财务报表的及时性。子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应由本单位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三十条 子公司在公司定期报告未公开披露前按照财政、税务、统计等政府机关的规定报送财务报表时,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要在财务会计报表封页上注明“未经审计、注意保密”字样,并将对财务报表中有关财务业绩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八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可以采用财务预算控制、财务报表核查、现场检查、财务审计、电子远程监控等手段对子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子公司进行财务工作检查,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核查。针对财务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司可下达整改意见书,子公司应切实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子公司的.审计分为年度财务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由公司审计部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每年一次,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是指对子公司总经理离任或调任时进行的内部审计,专项审计是指对子公司某一特定的事项进行的内部审计。
第三十四条 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公司针对本单位进行的审计工作,不得采取推诿、怠慢等方式对待审计工作。
第三十五 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作为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经营责任考核与奖惩的重要财务依据,子公司应尊重审计机构的独立、专业审计意见,并根据其出具的审计调整分录及时调整本单位的财务帐表。
第九章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三十六条 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上市公司规划的规定和生产经营决策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
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公司的总体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三十七条 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应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与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经济业务,应按市场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及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等有关规定要求,对设计关联交易的内容每年签订经济合同。对交易中涉及的结算价格要在平等互利、等价交互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双方不能因为存在母子公司的关系而要求某一方做出减让或提供结算价格。
第三十九条 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和对外投资过程中,对涉及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重大损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生产经营活动,应按照公司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收集资料、履行报告制度,以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执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西省水利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度,在水投生态集团财务制度指导下,结合水投房地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投房地产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
第三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四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接受水投生态集团公司总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必备的会计账册,建立必备的会计账册,合理、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如实编制会计报表,同时加强资金管理,注意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人员管理
第五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必须设立独立会计机构,制定管理制度,配备合格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第六条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部是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会计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负责组织指导所属项目部编制财务计划和预算,汇总编制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4、负责监控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和考核所属项目部预算执行,并定期形成分析报告。
5、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6、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必须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所属项目部财务应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水投房地产公司的有关规定,接受水投生态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第八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出纳员、记帐人员、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分工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以及互相监督制约的程序要合理、明确和完善。
第九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会人员要有国家规定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符合所在单位对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要求。
第十条财会人员在工作中贯彻“工作有效率,核算要精准,管理上水平”的指导思想。财会人员应当熟悉所在单位的经营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领导参谋。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财务预算是一个综合性的财务计划,通过对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十四条水投房地产公司财物实行预算管理,所属项目部的财务预算应围绕水投房地产公司年度经营预算开展。
第十五条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第十六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并按季度上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对及所属项目部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第十八条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部为资金集中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办理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资金管理工作,对所属项目部的资金管理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所属项目部财务部门作为资金集中管理的配合执行机构,在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办理本公司的资金结算和资金管理工作。第十九条配合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统一的跨银行的资金集中结算平台,与银行网银系统对接。
第二十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批生效。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有关办法,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门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门核算。
第二十二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开设银行账户须经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不得私自开设账户;原已开设的银行账户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银行网银系统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支票由出纳员保管。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2个人劳务报酬;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20xx元;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一年)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第二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情况。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二十六条监督检查:
1、水投房地产公司为资金的控制监督部门,对资金收入、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控制、监督,严禁资金体外循环、坐收坐支和公款私存等现象。
2、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业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由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的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实物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第二十九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固定资产应设立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一物一卡,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至少半年清查一次),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三十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原则上按照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用统一方法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残值率为5%。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5—30年;
(二)船舶、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船舶以外的运输工具,为5—8年;
(五)电子及其他设备,为5年。
第三十一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应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和毁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六章费用管理
第三十四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一定会计期间会计主体经济利益的减少是损益表要素之一。
第三十五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利息支出。指公司以负债形式为经营活动筹集的各类资金,按国家规定利率提取的应付利息。
2、固定资产折旧。指公司按国家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3、业务招待费。指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业务招待费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抵扣范围内掌握使用。
4、业务宣传费。指公司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5、各种准备金。公司的准备金包括坏账准备金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
6、管理费。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开展投资业务及经营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差旅费、董事会会费、咨询费、税金等。第三十六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的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委托贷款手续费,一律据实列支,不得预提;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应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分摊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三十七条严格划分费用开支界限,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费用的不在费用中开支。
第三十八条除工资及各种补贴外,其它费用一律凭账单和发票报销。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丢失单据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七章财务报告制度
第三十九条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对内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四十条财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
(一)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包括:
1、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附注;
3、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半年度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二)季度、月度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一条水投房地产公司按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第四十二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项目部个别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并要求:
1、对项目部的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采用的会计政策,应与水投房地产公司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按水投房地产公司会计政策调整报表。
第四十三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应当依照本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第四十四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第四十五条财务报表应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司章,并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编报人签名。财务报表均应及时留档,未经审批及公开披露,不得泄露给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
第八章财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和财务计划、财务决策等财务信息资料。
第四十七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都应由财务部门相应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交专人负责保管。第四十八条财务档案必须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禁毁损和泄密。第四十九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保存的财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给外单位使用。如有特殊需要,需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五十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财务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财务档案销毁清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相关人员在销毁清单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中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
第九章操作流程
第五十一条财务审批报销流程经理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公司各项支出的最终审批;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资金及预算情况及对公司各项支出票据的有效性、支出是否为预算内资金进行审核及支付。审批权限:公司各项支出审批采用分级授权制。具体审批权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授权,具体按授权文件执行。各部门进行各项费用支出时需先进行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明确说明支出的原因、目的、使用时间及支出数额(具体数额无法确定的,应写明限额)等主要内容。各部门在计划内临时性零星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支出可不进行书面申请,但必须在费用发生前以口头方式向有审批权限的上级领导请示,经同意支出后,应在一周内办理完毕报销手续。经办人按照发生业务内容填写《费用报销单》或《借款单》、《付款申请单》,同时附有符合财务制度的原始发票、收据、合同付款审批单、预算表、申请报告等附件。经办人填写申请报告或《费用报销单》时应明确填写付款时间、部门、事由、经办人及支出金额的大小写等主要内容,并在发票背面签名。各级审批人员在审核时,应对票据上的书写与公章是否清楚明晰,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票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后附的单据是否符合财务规定进行审核。财务部在执行报销手续时,应对票据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对完全符合规定的,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应告知经办部门重新补齐票据或补办手续,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对符合规定要求的《费用报销单》由财务部经理复核后,由部门主管领导按照审批权限逐级进行审批。各部门依据逐级审批后的《借款单》或《付款申请单》,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支票或现金领用手续。各部门申请报销的,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进行审批后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支票或现金领用手续。单据所载内容必须是与出票单位经营范围一致(委托税务机关所开的发票除外);单据所载金额必须大小写一致,金额正确,不得涂改;付款单位、经办人、开票人、项目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单据为不合法的单据,不予报销。报销人(经办人)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报销凭证。报销凭证填制的基本规范
1、必须用黑色、蓝色碳素笔或钢笔填写;
2、有关审批、登记、审核人员签字必须齐全;
3、报销人(经办人)、审批签字人应属全名且书写可辨认;
4、填写必须工整,金额不得涂改,小写使用阿拉伯数字,即“1、2、3、4、5、6、7、8、9、0”,在数字前面加币种符号,如为人民币为“ ”,美元为“$”。大写按照人民币相应的汉字表示,即“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等,并在最大金额位数前空白处加满“零”或“”封口。如为外币,应加上相应的“美元”、“欧元”等货币名称。
报销凭证附件数以原始单据的自然张数为准,凡与报销凭证中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单据,都应作为报销凭证附件。但报销停车费、差旅车票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纸(票据粘贴单)上,作为一张附件,并在此注名张数。每张附件后报销人必须签名且注明日期。票据粘贴应整齐有序报销人(经办人)将所有单据错开粘贴在与报销凭证规格相等的另一张纸(票据粘贴单)上,并在左方留出两厘米的装订线,如单据张数多,可使用数张纸(票据粘贴单)粘贴;报销人(经办人)将粘贴后的原始单据与填制好的报销凭证粘贴在一起。对于填制不规范、不齐全的报销凭证以及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报销凭证,计财部有权要求报销人(经办人)重新填制。所有报销的费用应在业务发生完毕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十二条出差管理流程明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级员工因公出差的报销标准,简化报销手续及流程,控制差旅费用,严格执行财务监督。本流程适用于公司经理以下在职员工出差费用的报销管理。经理负责公司人员出差申请的审批和出差费用报销的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出差人员的审批手续及考勤备案。财务部负责对出差员工的差旅费标准进行复核,并对借款、出差票据进行核销。因工作需到外地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进行书面申请,填报《员工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备案。在《员工出差申请表》中应填写清楚如下事项:出差人姓名、出差事由、出差时间及天数、出差地点及路线、分项预算及预计总额等。对超出差旅费标准的,应在《员工出差申请表》的备注栏进行特别说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按高标准予以报销,否则多发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担。出差人员的主管领导对出差人员的出差费用标准及天数进行审核。出差人员将审批备案后《员工出差申请表》做为附件,填写《借款单》,经逐级签批,持签批后的《借款单》在财务部办理出差备用金借款手续。员工返程后,应向人力资源部进行销假。员工返程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分管领导提交出差/考察报告。差旅费包含:出差期间发生的各种交通费、订票费、住宿费、办公费(如邮寄费、传真费、复印费、电话费、行李托运费等)。住宿费、交通费等未超标准的实报实销,超标准部分自行负担。因工作需要需延长在外地出差天数以致增加差旅费的,应提前申请增加费用经上级核准,返回后追加审批报销。凡未提前申请且未经批准同意的,增加部分费用由出差人员自行负担。对于按照公司规定享有通讯费用补贴的员工,在出差期间因正常工作需要发生的移动电话费用金额较大,且其当月通讯费用补贴不足以弥补其正常实际发生的费用时,可以附上通话记录、话费清单等经批准后予以据实核销。对于不享有通讯费用补贴的公司员工,在出差期间因正常工作需要发生的电话费用,可以凭通话记录、话费清单等经批准后予以据实核销。出差人员出差返回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提交出差报告,审核通过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将所有票据粘贴整齐后,逐级进行核销(参照《财务审批报销管理流程》执行)。出差报告审核不通过的,出差费用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水投房地产公司。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经理批准,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后实施。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 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 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 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 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 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 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 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 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 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 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 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 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 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 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 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 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 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 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 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 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 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 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 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 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 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 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 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 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 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 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 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 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 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 凡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下或价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 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 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 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 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 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 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 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 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 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需在加强宏观掌握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省、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帮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仔细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照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需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精确、账目清晰、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睬计事务中,必需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需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准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开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需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需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本钱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纳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纳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需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商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需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需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1、全部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打算、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2、全部用具必需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常常检查核对。
3、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当保管,不得随便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需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其它事项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2、主动参加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到达最优化。
3、协作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4、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良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XX广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三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五条 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XX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六条 对外收、付款的规定
1、对外付款必须要填制对外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具体办理。
2、有合同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应附上所签订的合同。实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结帐前的付款,应由收款方开具收据。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4、广告宣传由代理商垫支的,必须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凭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
5、特殊情况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暂支手续,并负责将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财务。
6、对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须要按照约定的帐号办理;
付款、收款要求改变帐号的,必须要由收、付款方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没有合同或合同没有约定帐号的,由收款方提供后办理。
第七条 公司按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金额入帐,并以往来单位、部门、个人为对象分别设置的.明细帐,及时登记帐薄,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
第三章 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八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如下:
1.应收款的发生:本公司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分管副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2.所有应收营业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各单位财务经理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营业帐项,确定每项帐款的可收性,并每半年编制帐龄帐目分析,交公司财务部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3.各单位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坏帐准备,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该项准备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每年审核一次,以确定是否恰当。
4.各单位销售部门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的催收,财务部门予以监督。
5.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温馨提示:本财务管理制度仅作为参考,您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条款进行编辑、修改或者增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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