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03 16:17:45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分级审批,严格把关”的财务管理原则,秉着保证业务工作需要,厉行节约,合理开支,制止奢侈浪费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第三条行政装备科是履行全院经费管理的唯一职能部门,各项收入和支出必须纳入行政装备科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任何科室和个人办理收支业务必须在科财务预算的规范下进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各科室设置“小金库”。

  第四条院财务的年度预算,由院行政装备科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按程序上报。

  第五条正常公务需要追加的专项经费,由业务科室提出预算报告,院行政装备科汇总后,经检察长同意报财政部门。

  第六条经批准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及其它收入等纳入院财务统一管理。

  第七条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财务人员每月向办公室负责人和检察长报告当月经费收支的准确数字和有关情况。每季度向院务会报告一次经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院领导和全院干警监督指导。

  第八条工资、津贴管理制度

  (一)纳入财政统发的个人工资、津贴、补贴等由院行政装备科按规定核定后报有关部门。

  (二)人员增减、职务调整引起的工资、津贴等变动由院行政装备科按规定核定后报有关部门。

  第九条差旅费开支管理制度

  (一)院工作人员差旅费按照县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种费用开支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不能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二)因公出差借款,应由部门提交借款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审批层级审批后方能借款,借款在借款在公差返回后及时到院行政装备科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单下面只能附车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自带车的可附过路费票据,其他票据不得附带报销。

  (四)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住宿房间也必须按等级标准,否则超标部分由本人负责。因公出差或者进行公务活动时,应当使用公务卡。使用公务卡提取现金属于个人消费行为,手续费由持卡人承担。

  (五)出差人员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节约各项开支。不得借出差、外出学习等名义游山玩水。旅游公司开出的票据及其他临时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六)司机因公出长途,也应当在返回后及时报账,报销单所附过路费票据应和出差的时间、地点一致。

  第十条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

  (一)属院公务接待的客人,由院行政装备科统一安排并按规定标准统一结算。

  (二)接待工作要认真贯彻建设节约型院的要求,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严禁私客公请。

  (三)因特殊原因或在外地无法由院行政装备科安排的,应提前说明情况并经领导批准,事先未经批准发生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会议费、教育培训费支出管理制度

  (一)以院名义召开并由院行政装备科结账的会议,主办科室应提前将会议的时间、人数、地点、规格告知院行政装备科,由院行政装备科编制会议经费预算,报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会议费的各项开支应当严格按照会议经费预算标准执行。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任意扩大规模,提高会议标准,增加会议开支项目。

  (三)会议所需办公用品,由会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购买计划,经院行政装备科科长同意审定后,由院行政装备科派人统一购买,其他人不得擅自购买会议办公用品。

  (四)院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进修等所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以及国内参观考察费用报销,应由院主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审核。

  (五)没有取得检察官资格的'院正式工作人员,参加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院里奖励20xx元。

  第十二条设备购置费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需要购置办公设备的,必须事先提出计划,由院行政装备科编制经费预算,报请检察长批准。采购时须两人在场,采购的物品要建立验收、出入库等级制度,要有经手人、验收人和使用单位或个人的签名盖章,做到来由物品,去有着落。

  (二)属于需通过政府采购批准购置的物品,要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申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进行购置。

  (三)属于专项款购置的设备,必须按使用范围和限额从严掌握,专款专用。购置手续和其它物品相同。

  (四)设备购回后,必须先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库手续。如属更新的设备,须先办理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车辆燃修费管理制度

  (一)公务车辆维修,原则上实行定点维修。如确需要点外维修需事先向行政科报告,行政装备科要对车辆维修进行监督。维修费用结算必须项目清楚、手续完备,杜绝支出漏洞。

  (二)院领导专用的车辆年检、保险费由院统一负责,各部门的车辆一切费用,由各部门负责。

  (三)车辆的变价出售、报废或因其它原因发生的产权变更,须经院领导同意。院行政装备科要及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冲减固定资产。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一、基本原则

  为加强对典当行的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特制度本制度。

  1、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会计法》、《会计准则》及《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典当行经营状况。

  2、财会人员要始终坚持“帐表相符、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的“四相符”原则,做到凭证要素齐全、往来帐目清楚,资金日清月结。

  3、财会人员要按照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要定期向总经理上报业务经营情况和损益情况。

  二、收支管理

  1、典当行的一切收入统一由财务部管理,财务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典当收入款任何人无权以收抵支和挪作它用。

  2、出纳员收款,必须使用财务部指定认可的收款单。

  3、凡因公需借用公款者,必须按照规定的借款审批程序,报经总经理批准。所借公款均要在办理公务结束后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帐手续。

  三、票证及印章管理

  财务部要建立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制度,对质押当票、转帐支票、现金支票、缴款单等重要凭证,财务部门要统一购置,按照数量、种类造册登记。重要凭证领用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用完后的存根不需留存的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

  1、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签发均由出纳人员管理,出纳员应建立“支票使用登记簿”,按支票号顺序登记支票的发出日期、用途、金额、经办人等。

  (2)支票上使用的印鉴共2枚,其中个人印章由出纳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会计人员对支票的签发要实行监督。

  (3)出纳员在填写支票时,要按照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或出借支票。

  (4)作废的支票,出纳员要在支票存根上盖“作废”章,并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并将该支票交给财务经理存档备查。

  (5)领用支票时,领用人须填写支票申领单,经总经理批准、财务部经理签字、领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后,方可领用。

  (6)领用支票的业务部门,应妥善保管已领用的支票,并应在领用支票之日起七天内向财务部门结算,否则不予办理新的业务。

  2、当票管理

  (1)当票是当户与典当行发生质押、抵押融资关系的重要原始凭据,财务部门购进印制的当票要统一登记,营业部、业务部在领用空白当票时,要按印刷号码的先后顺序;领用人领用当票时应填写“当票申领单”,注明本数及号码数,由业务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在当票使用登记簿上签字。

  (2)财务部要监督当票使用,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每月底要对当月当票使用情况及库存当票的实物情况进行盘点核对,检查保管是否有误。

  四、现金管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典当行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公司的.现金只能由财务部的出纳员负责收支和保管,其他任何人无权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2、现金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包括:支付职工工资、津贴;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等。

  3、营业部备用现金初步核定为5千元,根据业务情况,备用金超过5千元需上缴财务部;备用金不足时,可向财务部重新申领以补足备用金。

  4、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一般情况下,不得坐支现金。营业部备用金使用应一日一结,定期与财务部出纳对帐;财务部可定时或不定时抽查柜台备用金使用情况。

  5、现金收付的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经过会计人员严格审查,并编制记帐凭证,出纳人员应根据经过审核的记帐凭证,办理收款和付款业务。

  6、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后,必须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的戳记,以表示原始凭证上所列款项收到或已经支付,以防止重收或重付。

  7、建立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逐笔记载现金的收、付,并在记帐凭证上签章,作为已经记帐的依据。每日营业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现金的收入,付出及结余,做到帐款、帐帐相符。

  8、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准私自挪用现金;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私人现金与公款混合;不准将私人财物放入公家保险柜内。

  9、现金存折由会计保管,密码由出纳员保留,取款时,由出纳办理,取款完毕,存折退归会计保管。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每天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2万元限额。

  10、为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财务主管应对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发现帐款不符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查明原因,报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

  五、费用管理

  1、费用支出应按照增收节支、降低成本的原则严格控制,逐步建立各项费用的定额控制办法,以达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2、办公用品采购:办公用品的购买,先由各部门提出书面计划表,包括数量、预计金额,交办公室汇总,再经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作为办理借支或报销的依据,原则上一般不得超出预计金额,超过的应陈述正当理由。

  3、所有费用报销必须在单据上注明事由,由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对于手续不全的,财务部可以拒绝结算。

  4、所有费用审批,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制度,无总经理签字的费用单据,财务部不得报销。

  5、固定资产的购置及大额费用发生,由总经理请示董事长后决定。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一、会计凭证管理

  1、原始凭证必须准确完整并由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批人签字后方可入帐,违者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壹千元以上的开支由所务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壹千元以下的开支由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3、记帐凭证编制要及时,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摘要简明、清晰,金额与原始凭证一致。

  4、通行费、路赔等收入存银行专户,无挫支、私存、挪用情况,违者停岗。

  5、借支时需开借条,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向出纳借与借条数额一致的金额,报帐时,凭借条和发票一同报销。

  6、印鉴要分管,互相制约,保管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会计帐簿管理

  1、帐簿启用时应在封面上注明帐簿名称,启用表内容填写齐全。

  2、按规定正确结转承前页、过此页金额;正确结清月计、累计金额;错误更改合规定,跳行、隔页按规定注销。

  3、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日逐笔登记,日清月结,余额不出红字,帐实相符。

  4、通行费、长款、利息收入按省局规定及时、足额上解。

  5、根据银行结算规定办理结算业务,并做好银行存款的核对工作,正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会计报表管理

  1、按省局规定的格式、种类编制报表。报表报送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帐表相符,违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2、月、年度报表做到有分析、建设;年报附详细全面财务情况说明书,报表封面有领导、财务负责人、会计签章和单位行政公章,内容填写齐全。

  3、不能提前赶编报表,表内各项数字符逻辑关系,表与表之间对应一致。

  四、票证管理

  1、票管员应及时向省局领取票证,票证存放有序。费收员交接班领取票箱时,不得无故拖延,违者按事假一天处理,影响工作的停岗。

  2、票管员及时填制各种日报、旬报、月报。数字准确、内容齐全,符合省局有关要求。通行费、票证台帐登记及时,帐表相符。

  3、日报按省局规定时间报出,月报按省局规定种类及时上报,违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票证库存数与报表、台帐相符,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

  五、食堂财务管理

  1、食堂管理人员必须每天统计食堂开支和收入,库存菜票、售出菜票、实际发行菜票应相符,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

  2、每隔一周,食堂管理员须向财务报销购菜单,汇报食堂收入。食堂备用金两千元,用于食堂开支,违者按事假一天处理。

  3、发生客饭,需填写客饭单,需有招待人以及分管领导签字,方可计入客饭收入,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4、每月底要进行盘点,要求财务室、办公室和食堂人员参与,清点存货,汇总开支与收入,食堂帐要求收支平衡。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财务室职责

  一、负责管理所的财务、审计通行费征收、票证管理等管理工作。

  二、认真制定年、月财务费用收支计划,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三、按时上解通行费,解款率达到100%。

  四、负责按时编报财务报表,做好大小额路赔的统计工作。

  五、及时清理债权与债务,定期清查财物帐目。负责向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和年度财务情况。

  六、财务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七、加强财务监督,严格开支范围和审批手续,坚持“一支笔”原则。

  财务室主任兼会计职责

  一、在所长领导下负责财务的全面业务管理。

  二、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负责费收员的业务学习。

  三、负责督促、检查费收员、票管员的工作,负责财务人员劳动纪律。

  四、拟定月、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定期向所长汇报本部门工作情况。

  五、定期检查、分析通行费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照现金使用范围支付,做到计划开支、开支有据、安全保管。

  七、负责财务室、票管房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并对因措施不力造成的后果负责。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制度

  1.1.根据各类财产的《入库单》登记分类明细金额数量帐。

  1.2.根据各类财产的《出库单》登记在库财产减少帐与在用财产增加帐。

  1.3.根据中心内部财产转移单,及时登记调整各部门财产明细帐的有关数量、金额。

  1.4.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类财产的报废核销手续,并做帐务调整。

  1.5.相关记录

  cx7.5-02-f01-02《出库单》

  cx8.2-03-f03-02《入库单》

  2.财务支出/报销制度

  2.1.出纳员严格审核报销单据,检查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手续是否健全、原始单据的真实性、报销金额正确性,财务经理依据年度预算支出项目认真审核各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费用。

  2.2.各部门报销人员填写'支出/报销凭单',并将所有原始单据粘贴在背面,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2.3.部门负责人审核此支出的真实性,签字后转到财务部。

  2.4.出纳接收各部门人员递交的支出/报销凭单',并进行初次审核

  1).《支出/报销凭单》只用于'发票'、《出/入库单》、'签报'、《采购(应急)申请单》、《合同付款单》等报销手续齐备时。

  2).行政性开支(费用、采购)应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在'支出/报销凭单'上签字认可。

  3).应急采购应在《支出/报销凭单》后附有《应急采购申请单》,合同付款应在《支出/报销凭单》后附有《合同付款单》,并对照合同付款一览表,预算外支出应附有获批准的`签报'。

  4).检查《支出/报销凭单》内各栏项目是否逐一填写;

  5).报销人、部门经理是否签字确认;

  6).支票付款应在凭单背面注明与所附发票上公章印章相符的公司全称、银行帐号及开户行代码,并由填单人签字确认;

  7).检查附件中发票是否写有抬头、财务印章是否清晰可辨、大小写金额是否正确、背面是否有经办人签字确认;

  8).《出/入库单》中列明的项目及金额是否与发票上一致、各责任人是否已签字确认。

  当检查各项报销手续齐备、无误后,出纳员在审核人处盖人名章确认后交财务经理核批,财务经理应以年度预算支出项目为依据,认真审核各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以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费用。

  2.6.经财务经理核批后送交总经理签字。

  2.7.总经理签字后即可通知报销人前来领款,领款人在《支出/报销凭单》内领款人处签字确认,出纳员按报销金额付款,如有预借款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付款或收回退款,并将保存的借款单退还给报销人。

  2.8.付款后,出纳员在《支出/报销凭单》上盖人名章及银行付讫或现金付讫章,以示此项目已付款,并将报销过的支出/报销凭单'交会计记帐。

  2.9.相关表格

  yz-zg/bcw-f01-01《支出/报销凭单》

  2.6.记录表格

  yz-zg/bcw-f01-01《支出/报销单》

  yz-zg/bcw-f02-01《会计凭证》

  yz-zg/bcw-f03-01《会计报告》

  yz-zg/bcw-f04-01《合同付款单一览表》

  yz-zg/bcw-f06-01《缴款通知书》

  各物管中心《退租表》

  各物管中心《入住通知单》

  各物管中心《业主/租户装修申请表》

  cx7.4-01-f06-02《应急采购单》

  cx7.5-02-f01-02《出库单》

  cx8.2-03-f03-02《入库单》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四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严格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财会法规和制度、特制定《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制定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和办法的基础和准则,是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根本制度,从宏观层面对公司在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及其职责、财务审批权限及流程、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结算、货币资金的管理、实物资产的管理、财务核算及报告、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三条: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较为详细的有关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和细则,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及细则不得与本制度相冲突。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四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公司和各开发项目组,各部门、项目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及职责权限

  第五条:公司设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向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和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表有权检查、指导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门必须配合。

  第六条:财务部有权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法规、制度来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总经理和董事会成员或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得强制要求财务部开展违反制度规定的工作。财务部应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财务部的职责权限范围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财务部设财务总监岗、会计岗、出纳岗。财务总监全面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审核,调度安排公司货币资金,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公司日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代表公司财务部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财务工作;会计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及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出纳员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及核算工作;财务总监、会计和出纳员的具体职责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财务审批流程及权限

  第八条:常规财务报账付款审批流程:经手人填写付款(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会计复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特殊款项或单笔付款20万以上的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付款由财务总监签字即可。

  第九条:借款审批流程: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借款由财务总监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

  第十条:备用金审批流程:申请人填写备用金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由财务总监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的申请、购买审批及使用保管流程: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行政部门审核申购计划总经理审批申购计划行政部门派专人采购行政部门、使用部门及相关技术部门派专人参与验收经办人报账、财务部门记录资产账并登记相关资产卡片行政部门发放实物并登记相关资产台账和资产卡片使用部门领用实物并登记相关资产台账和资产卡片资产使用保管人领用保管实物并做好使用保管维修记录。

  第四章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审批权限及流程

  第十二条:费用报销的审批:报销人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和相关制度规定的标准限额填写报销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按本制度第八条的规定审批后,到出纳处报销。特殊费用报销还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三条:工程、广告及其他合同款项的支付审批:由公司工程部、运营部等相关部门根据相关合同、工程进度及合同完成情况填写工程业务类款项支付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按本制度第八条的规定审批后,由财务总监安排出纳支付相关款项。特殊款项或单笔付款20万以上的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 第十四条:备用金、个人借款的审批:备用金和个人因公借款由借款人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填写借款单按本制度第九条和第十第的规定审批后到出纳处办理借款。单位借款、非因公借款和金额十万(包含十万)以上的借款,还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五条:各种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审批必须按前述审批签字程序逐层审批,不得跨越或颠倒审批环节进行审批签字。具体的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规定按《公司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结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所有的货币资金收付款业务都必须由财务部统一办理。除财务部或受财务部委托外,任何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现金结算业务,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设的结算账户办理。

  第十七条:货币资金使用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

  1、正常的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非正常或重大事项的资金支出还必须报董事长审批。

  3、对货币资金支付有批准权的总经理,应按授权制度的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审批,对于总经理超越权限审批的,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均有权拒绝办理。

  第十八条:出纳必须在财务总监的安排下办理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所有支出的款项都必须是在手续齐备、签字完整的情况下才能支付,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的手续和签字不齐备不完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总监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由财务总监安排出纳支付,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一次支付金额在二万元(不含二万)以下的货币资金支出、出纳可根据签字完整手续齐备的付款单据直接支付,一次支付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货币资金支出,必须由财务总监统筹安排后出纳才能支付,出纳不得超越前述规定擅自支付款项。

  第二十条:银行支付票据和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开保管,由出纳保管票据,法定代表人的私章应由本人保管或授权他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负责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接触、使用印章,印章的保管人员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员负责。印章保管人盖章时,应履行审核责任。

  第二十一条:银行款项的支付不能由出纳一人完成,通过支票、汇票或其他银行支付票据支付银行款项时,由出纳填开支票、汇票等银行支付票据,财务总监或其他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其他银行预留印鉴后,出纳才能到银行办理付款业务;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款项的,其支付和审批必须分开、不能一人办理,由出纳负责支付,财务总监负责审批,相关支付和审批的密码应由出纳和财务总监分别保管。

  第二十二条:收款员应准确及时的收取各种营业款项,不得支付任何款项、特殊紧急情况下确需支付的、必须经财务总监同意并具备相应手续才能支付、事后应将相关单据移交出纳

  并办好交接手续,收款员必须每天做好收款日报表并及时将报表发给财务总监和会计。出纳员应及时收取收款员的营业款项,不得无故拖延,并与收款员办理好款项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出纳员应及时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和银行核对相符,及时掌握银行存款账户内资金余额。每月底与会计账和银行账户金额核对相符,会计和财务总监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或检查,确保账实和账账相符。具体的货币资金的管理按《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以下简称资产)等实物资产的管理统一归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账务归财务部门管理,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以便做到账实相符。行政部门应设专人作为资产管理员负责公司的实物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立会计核算资产从购置投入使用到报废清理及处置等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门派专人采购。单台或单次采购金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资产购置由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单台或单次采购金额在一千元(含一千元)以上的采购计划须经总经理审批,其中单位价值在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上、或一次采购金额在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参与采购合同的协商和签订;单位价值在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以上、或一次采购金额在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以上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采购,并经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六条:资产采购后,由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派专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由采购员填写资产验收单,由使用部门、行政部门和资产管理员及供应商等分别签字确认后才能投入使用,其中涉及相关性能技术方面的还应由相关技术部门会同验收。资产验收单作为报账和支付款项的必要附件。

  第二十七条:资产使用和保管实行部门负责制,由使用保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资产负责,各使用保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的管理,建立资产保管使用台账,对本部门资产的保管、使用及日常维护检查等进行管理。行政部门应按部门建立资产台账,登记各部门保管和使用的资产。公用或没有具体到部门的资产的保管、使用由行政部门负责。

  第二十八条:资产入账、维修报废和处置等方面管理及核算按《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财务核算及报告和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应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及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正确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如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和方法,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十条:出纳员应及时将相关收支单据移交会计做账,不得拖延或月底一次交会计做账,出纳员移交给会计做账的支付单据必须签字完整手续齐备,否则会计有权不受理并退回出纳员,会计应及时记账和核对账务。次月五日前出纳应将上月的所有收支单据包括银行对账单移交会计,会计应在次月十日前完成上月的记账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财务总监应及时汇总财务报表并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报告经总经理审阅后,由财务总监代表财务部在每月董事会上向股东和董事会成员汇报上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出具正式的财务报告,并经总经理和董事长签署后报股东和董事会成员。

  第三十二条: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不应随意指使、强迫财务部及财务人员违反国家和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或出具不实及有失公允的财务报告,不应随意指使、强迫财务部及财务人员修改财务人员基于职业判断认为正确真实的财务报告。

  第三十三条:财务部全体人员均具有会计档案保管的义务,会计档案主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所有合同、审计报告、财务软件及资料等。

  第三十四条: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一般情况下会计档案的有效保管期为10年,公司财务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潮湿、盗抢、火灾等,以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十五条:销毁会计档案时,由财务部组织清点需要销毁的资料及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行政部人员现场进行监督销毁。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未列明的事项参照与本制度相关规定和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单项财务管理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七条:在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和实物资产采购过程等经济业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虚报冒领的,一经发现按违纪金额的二至五倍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任何人违反本制度不按规定签字审批或支付款项的,每次罚款50-3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并罚款500-3000元,接连三次以上违反的作调离本职岗位或辞退处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1.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财务部门应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利用企业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1.3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财务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1.4本企业会计工作组织形式采取集中统一核算形式,根据新《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设置会计科目;

  开设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账户。

  第二章 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室作为财务会计机构 ,财务室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组织实施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

  做好与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各业务环节建账、对账;

  建立适合企业自身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

  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室设主管会计一名、出纳员一名。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会计应会电算化,还应建立和执行电算化会计操作规程;

  会计人员上岗须具有《会计证》,电算化会计上岗还需具有《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并具备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监交。否则不得离职。

  原材料库由财务部门负责账务指导。材料保管员等岗位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出纳人员收到现金,应出具发票或收款收据,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及“现金收讫”章。

  3.2.2现金出纳员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现金的开支范围为:支付工资、津贴、奖金和福利费 支付各种抚恤、丧葬、及其它社会救济支出;

  支付出差人员差旅费;

  支付支票结算起点以下零星开支。

  3.2.3公司一切支付均实行企业负责人“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

  3.2.4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经会计、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借用。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任何人不得以私人理由借用或挪用单位的现金。

  3.2.5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3.2.6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

  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3.2.7现金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做到日账日清、日清月结,账款相符。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凡出现长、短款须及时查明原因,无法查明原因时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均需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3.2.8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5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均做挂账处理,由出纳员将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借款原因、借款时间报总经理。

  3.2.9企业根据业务需要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为15000元,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如需借支大额现金时(壹万元及以上)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门。

  3.2.10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11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环节,应按规定及时将一切收支入账,以便及时处理账务。财务室定期或不定期对保险柜进行清查,以确保现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完整。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财务部门收到支票、现金或超出现金限额规定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并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严禁出租、出借账户,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和保存账外现金,更不得保存账外公款私设小金库。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

  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需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即需借用支票外出办理业务时,应由借款人填写“支票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会计、分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由出纳员填写支票、主管会计加盖财务专用章后领用。出纳员应设立“借出支票登记薄”逐笔登记。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员应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坏账损失是指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确认坏账的条件是: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仍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2、因债务人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年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 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供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本企业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原材料主要包括:安装材料、管件等;

  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

  其他类。

  3.5.2购进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   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安装、工程维修等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业务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 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账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账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账,一联送交财务处理账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业务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领料单一式二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外的用料由业务主管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

  3.5.8.2月末业务部门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业务部门、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账并核对相符。

  3.5.9质检部门定期不定期检测水质,填制检验报告单,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发货,及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材料收、发、存明细账或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1凡大宗原材料购进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原材料保管员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账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账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转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末进行一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

  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20xx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3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折旧计提制度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执行。

  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负责安全设备人员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账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账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需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计入在建工程。决算并验收合格后转入固定资产。

  4.4折旧方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4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3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安装、行政等部门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室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 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月底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 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 .本公司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四川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成本费用核算。

  6.2成本与费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账户。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有关费用报销的具体规定:

  1、工资薪金支出:按企业工资制度据实发放且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变动时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奖金、和其它劳动报酬的发放应由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如未经审批自行发放,视为违章。超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工资薪金部分应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有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职工福利费:不超过企业工资薪金总额14%的福利费可据实报销。

  3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可据实报销。

  4、企业可按工资薪金总额2%计算拨缴工会经费。

  5、修理费用: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需要修理时,应写书面报告,注明资产名称、修理部位和原因、预计修理费等,单次费用5000元以上(含)须造具预算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6、办公用品支出:购入办公用品应由办公室提报购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购入,不准谁用谁买。

  办公用品应有专人保管,节约使用,发放时应由领用人签单。

  7、其他费用按有关规定实报实销,均需加强管理。

  第七章 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出纳人员收到现金,应出具发票或收款收据,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及“现金收讫”章。

  7.2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准确及时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财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并缴纳税款。

  7.4利润计算 按《小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办理。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营业外支出需做纳税调整。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 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结账时间为每月最后一日下午下班时止为当月结账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及公司总经理。

  8.2公司所有购进货物,都须用合法发票结算支付。

  8.3企业所有单据凭证如发票、出入库单、收据等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4销售发票(含手工发票、机打发票等)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使用部门领取票证在使用完后要按规定填制票证验旧信息及相应报表交财务审核以旧换新,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任何人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5外来原始凭证:出纳在付款前,首先要检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看它是否是由税务部门(代)开出或其监制自制的合法发票,票证上填列的内容要齐全,要有经手人,收货人签字,还要有收款人签字以及票面上的金额,张数与它所附的附件金额、张数相等方能支付,凡未经法人代表签字一律不得支付。

  8.6本企业根据20xx版《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会计科目报送财务报表。

  第九章 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会计档案调阅需办理调阅手续,公司内部需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出总公司范围需总经理批准。

  9.3 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

  总账15年、明细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辅助账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

  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

  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第十章 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 1月 1 日起执行。若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为准。有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室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一、各公司应建立成本费用的授权批准制度,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建立合适的成本控制系统。

  二、各公司应根据历史成本费用数据、同行业数据等,运用合理方法,对公司成本费用水平进行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形成成本费用预算。

  三、各公司应根据成本费用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将成本费用的指标分解到相关的责任主体,保证成本费用预算指标的有效实施。

  四、各公司应规范成本费用开支项目、标准和支付程序,对未列入预算或超预算的成本费用项目,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五、各公司须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公司的重点控制费用开支标准和控制程序。

  六、各公司须遵守辽港集团及各行业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区分不同性质的支出,正确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

  七、各公司发生销售折扣、折让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支出的,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

  八、各公司应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基本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除以上保险外的为员工购买的.各类商业保险及企业年金,须报辽港集团审批。

  九、各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会经费按照有关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十、各公司捐赠性支出须报辽港集团批准。

  十一、各公司应建立成本费用分析、报告、考核制度。

  十二、各公司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1)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2)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3)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4)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5)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一、工作目标

  1、以总公司xx后勤工作方案与措施为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规范总公司各项财务管理与经营服务核算体系,保障总公司xx后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部门员工的财务管理与财务服务意识,充分利用xx后勤的新平台,改进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益,进一步树立“窗口”形象;

  3、提倡奉献精神,提高优质服务,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关系,真正做到“当家理财,服务促效”。

  二、机构设置

  在xx设置财务定时服务点,主要负责处理零星现金报销及其它有关财务管理工作(具体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另定)。

  三、管理制度

  认真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负责地完成本部门的各项职能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管理措施

  1、原则上严格按照总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部门的报销与费用开支审批均参照总公司各部门经费审批程序规定办理,实行xx各部门单独核算体系;

  2、由于xx校区远离市区且地处偏避,为确保人员及各项资金安全,各部门的.各类现金收入,必须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缴清,现金收入不过夜,各部门自行负责缴存校内银行;

  3、为加强与规范现金管理工作,减少现金流通领域的各种漏洞,将设立统一现金收费点,定时办理(出售)各类有价票证(电话卡等)的现金交易,确保资金的及时缴存与安全。

  xx后勤的财务管理工作,我们将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广泛了解并听取各部门的建议与要求,争取逐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核算体系,共同努力做好xx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四)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五)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三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董事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完成公司交于的其他工作。第四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董事长批准。

  (三)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董事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七)完成公司交于的其他工作。第五条支票管理:

  (一)由公司出纳或董事长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董事长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二)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董事长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第六条现金管理:

  (一)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董事长签字。董事长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二)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董事长批准后提取。

  (三)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四)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五)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六)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董事长批准签字

  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日期的,在当月工资中扣还。第七条: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出差借款

  1、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2、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会计复核→总经理审批。

  3、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4、还借款:出差人员应在返回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5、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二)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等。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2、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3、报销流程: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原始票据)→会计复核→总经理审批→出纳支付现金→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第八条:会计的档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由董事长指定专人保管。

  (二)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董事长批准。

  第九条:会计交接工作管理:

  (一)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确定准确无误后

  签订一式三份的移交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持一份。

  (二)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负责人进行监交。第十条处罚办法: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理顺总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合作、投资关系和关联交易、内部往来,加强总公司对各分支的管理和控制,提高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监管力度,规范分公司经济行为,维护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1、原则:必须在总公司的监管和批准下从事银行方面相关的所有事宜。否则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2、账户分设的原则。分公司原则只开设基本账户和保证金专用账户。

  3、坚持事前申报、事后报备的原则。在当地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发生银行账户变动,包括新增、变更或撤销账户,都须事前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银行账户开户申请表》或《银行账户销户申请表》,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如分公司账户变动后一周内须向总公司财部报备变更后的账户资料。各机构经总公司财务部批准后的变动申请,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未及时办理的,该批复自动失效,以后办理,须重新申请。

  4、在当地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开户完成后,向总公司报备并上交总公司银行开户资料(包括银行印鉴章、印鉴卡、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

  各银行开户申批表、其他相关资料原件核实,总公司根据情况可留复印件,原件存分公司,其中银行预留印鉴的法人章在总公司保管)。

  5、分公司银行账户必须为网银的形式(设立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系统),支付密码由总公司财务部人员掌握,确保支付每一笔钱,总公司财务部均能监管到位。

  6、禁止事项。设置账外银行账户以及用公款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未经批准,严禁在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户等。

  第三章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1、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关键岗位会计人员报备总公司财务部,分公司写明委派书,并在总公司留存个人的承诺书,负责组织分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分公司会计业务真实、合规、合法。

  2、设有银行账户或在当地申请纳税的分公司,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分公司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个人资料必须报备到总公司财务部。

  3、分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培训通过后方能上岗,分公司财务人员离职时必须有新的财务人员到岗才能办理,离职时报总公司财务部,必须在总公司财务部委派财务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且通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5、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分公司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提出建议。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分公司财务部人员有监督分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对分公司超出制度、权限的行为拒绝执行,并报告总公司。

  7、设有银行账户或在当地申请纳税的分公司,其财务人员的工资由总公司发放,并且总公司财务部有权根据公司相应的财务制度考核该财务人员,并且其养老保险在总公司购买,费用由分公司承担,相应金额于发工资和购买养老保险前2日打到总公司账上,否则总公司将停止该分公司的财务结算工作。

  第四章资金管理办法

  1、原则:必须在总公司的监管和批准下从事资金方面相关的事宜。否则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2、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每天下午三点前分公司上报总公司第二天要付款的资金计划明细表,并在网银上做好付款,待总公司财务部审核后,再确认付款。

  3、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对每笔现金的收支及时登记,各分公司财务做好每天现金收入台账或者现金流水登记簿,每日现金日清月结。

  4、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每月凭证、各类账本、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等均要装订成册。

  5、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各项现金支出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严禁"坐支"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不得收款不入账。

  6、分公司在实施资金管理中要严格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不得对外出借银行账户,不得对外出借资金,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7、没有独立设置账户的分公司,每月10日前提报上月收入情况。

  第五章财务管理办法

  1、分公司财务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缴纳各种税金,维护国家及投资者权益。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分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分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总公司财务管理要求,及时填制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有效、合法。

  3、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4、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核算及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5、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

  6、分公司无独自对内、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的权力,需要时,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发生重大及异常会计核算事项时,须提前向财务部报告,财务部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协助处理,分公司及时将处理结果报财务部备案。

  第六章会计核算办法

  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按时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分公司报送总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间如下:

  1、未设立银行账户和未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每月10前上月收入明细表送达总公司财务部。

  2、设立了银行账户并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月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各往来账余额明细表、现金账、银行账明细表、银行对账单(必须有银行盖章),纳税申报表或银行完税凭证均于下月18日前,以快递方式报送达总公司财务部,并且相应资料均由分公司财务人员、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分公司行政章,纳税表应有税务局出具的已申报章,或提供完税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3、年底汇算清缴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次年4月10前送达总公司财务部,如财务部认为有问题,总公司财务部将参与汇算清缴工作。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

  一、检查

  1、公司财务人员发现损害总公司、分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分公司其他人员对财务人员违反制度的问题应及时向总公司财务部报告。

  2、总公司财务部按照业务归口的原则,由财务部相应岗位人员对分公司财务进行日常监督;分公司财务配合总公司财务检查并准备好凭证、财务报表、会计账簿等其他总公司财务部需要检查的相关资料。

  3、总公司财务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分公司会计业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并制定整改措施,监督分公司限期改正。

  二、考核

  1、未设立银行账户和未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未在每月10日前报送月收入明细表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200元/次。

  2、上报给总公司的收入明细表弄虚作假或漏报的,一经查实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3、设立了银行账户并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应在每月18日前把上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及收入明细表送达总公司,报送资料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完全不报的,考核支机构负责人10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4、年底汇算清缴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次年4月10前送达总公司财务部,报送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完全不报的,考核支机构负责人10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5、总公司要求提报的以上资料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6、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发生银行账户变动,包括新增、变更或撤销账户,都须事前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7、银行账户或税务方面所有事宜的变动均应报总公司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处理的,根据事情严重程度考核分公司负责人20xx至5000元,如有名誉或经济损失,没有风险保证金,并且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8、对外以本公司分公司名义:出借资金、出借银行账户、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的,一经核实直接撤销该分公司,没收风险保证金。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 2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 3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 4

  第五章 长期资产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 收入管理 ..................................................... 5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 7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 会计电算化 ................................................... 8

  第十一章 人员职责 ................................................... 9

  第十二章 附 则 ..................................................... 1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账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 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体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体。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账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啓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账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账与微机账进行核对。保持手工账与微机账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账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 人员职责

  第五十一条 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7.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十二条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核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2.编制会计报表要做到账目健全、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账证账务相符,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正确、报送及时。

  3.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企业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和利润计划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企业参谋。

  4.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做到资料齐全、保密。

  5.完成企业领导交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十三条 统计人员岗位职责:

  1、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完成统计报表任务。

  3、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

  4、负责单位各项统计数据的处理和保管工作。

  5、负责各项普查、抽样调查任务的入户登记及调查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6、按时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三章 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四章 存货管理

  第五章 长期投资

  第六章 固定资产

  第七章 信贷管理

  第八章 资本及资本金管理

  第九章 税务

  第十章 费用管理

  第十一章 财务分析及控制

  第十二章 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措施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控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 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xx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 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变动表。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帐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总会计师。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交财务经理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帐。

  (6)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条 预付货款和定金,必须根据合同办理,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九条 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购货款或工程进度款,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条 对外投资等资本性开支的审批、使用、实施顺序

  1、对外投资的拨付,由规划部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实施步骤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请,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会签,由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2、固定资产更新、添置、报废,由使用部门或者管理部门提出,规划部和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会签,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新筹建单位的前期开办费如在公司核算,由总经理授权给新设单位负责人后,各项费用由被授权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单,财务部门在核定的限额内支付,并进行单独记帐、结算。

  第十一条 对外收、付款的规定

  1、对外付款必须要填制对外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具体办理。

  2、有合同(或协议)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应附上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实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结帐前的付款,应由收款方开具收据。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4、广告宣传由代理商垫支的,必须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凭证。

  5、特殊情况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暂支手续,并负责将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财务。

  6、对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须要按照约定的帐号办理;付款、收款要求改变帐号的,必须要由收、付款方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没有合同或合同没有约定帐号的,由收款方提供后办理。

  第十二条 公司与非独立二级核算单位往来结算款项,按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金额入帐,并以往来单位、部门、个人为对象分别设置的明细帐,及时登记帐薄,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

  第三章 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十三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如下:

  1、应收款的发生:各子公司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分管副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2、所有应收营业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各单位财务经理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营业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帐款的可收性,并每半年编制帐龄帐目分析,交公司财务部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3、各单位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坏帐准备,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该项准备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每年审核一次,以确定是否恰当。

  4、各单位销售部门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的催收,财务部门予以监督。

  5、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涉及坏帐核销,各单位应将核销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可核销。

  第四章 存货管理

  第十四条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

  第十五条 存货入库时,应填制入库单,出库时应填制出库单,其存货数量及金额要与财务核算相符。

  第十六条 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特规定20xx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容器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按规定申购,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

  3、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4、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帐的依据。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并进行会计处理。要按各使用单位、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帐(包括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会部门的帐面余额进行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进行登记。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户。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十八条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帐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经报批手续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第五章 长期投资

  第十九条 长期投资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

  第二十条 公司作为投资中心,行使投资功能,对所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参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控制。公司的投资规划部负责公司长期投资的管理,并负责拟制发展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项目投资需经董事会讨论决议或经股东大会通过。

  第二十一条 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政策的,由公司审批,报广电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备案。

  符合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中方投资和建设、生产经营条件齐备、外汇需求自行平衡解决,投资总额(或增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由公司自行审核,报广电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机构审批。超过上述规定投资额的对外投资、中外合资项目,及所有境外投资项目由公司上报广电集团审核,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

  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属公司权限内的投资额,由公司审批,超限项目由公司上报广电集团公司审批。

  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由公司形成意见,通过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各全资子公司(工厂)及其受托管理企业和下属企业可自行决策的投资范围为:总投资在100万元以内(不含100万元)的技术改造、零星土建、对外投资、新办三产企业的项目。立项时,需报公司备案。总投资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决策确定。项目计划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项目可行性的论证评审,评审意见作为公司决策的.依据。

  对合资项目和外地投资的项目,其所占的股份发生变更前,均需由项目单位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变更的有关手续。

  第六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 对固定资产实行预算管理,新增固定资产应有可行性分析。购置之前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由办公室、规划部、财务部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建帐核算,统一提取折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实物管理部门,一份交财务部门,实物管理应保持帐、卡、物三相符。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由规划部或设备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暂时闲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报公司规划部统筹安排。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级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并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

  第二十七条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1、固定资产清查是从盘点实物开始的。在盘点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帐面数量,重新鉴定质量,查明存在的各种问题。

  2、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如果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由负责保管或负责使用的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发生的净损失超过10万元应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进行会计处理,数额较大的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3、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计入当年损益。

  4、对于经过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属于需要进行清理的,应及时清理,该入帐的要入帐,该报废的要报废。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一般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第二十八条 经公司决策批准执行的“在建工程”项目,由规划部和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在建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项目经理负责制。

  在建工程项目每年清查、核查一次,发生报废或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经报批后,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经报批后,在筹建期内,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正式运转中形成产品且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者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七章 信贷管理

  第二十九条 银行借贷

  银行借贷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此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开立(注销)银行户口

  2、长短期借款

  3、应收票据贴现

  4、公司债券

  5、财产抵押

  6、融资租赁

  7、担保

  重大融资项目的每个会议,均应有详细的会议记录,每个会议记录应提交公司财务部备查。

  融资合同签字前,应有公司总经理及总会计师批准意见。合同签订后,合同由公司财务部存档。

  对外担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规定,由总经理及总会计师批准。

  第八章 资本及资本金管理

  第三十条 资本金

  公司应设资本金帐户,该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公司应给出资人出资证明。

  第三十一条 资本公积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法定资产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具体包括资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住房周转金转入、资产评估增值、投资准备五个项目。

  公司按规定可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资本公积中的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价值、资产评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等部分,不能转作股本。

  第九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务

  公司应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各单位税务执行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报告

  第十章 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各项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项费用开支均应编制计划,费用总额与营业收入挂钩,奖金总额与利润挂钩,在计划内,各部门可在相应的权限内开支,超过预算的,应履行特别审批和程序。

  第三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于年度结束前编制下一年度的行政办公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每月的行政办公费用预算应于每月25日前报总会计师审批,经审批后,应严格执行。

  费用开支预算变动10%以内的,由公司总会计师审批;预算变动达10%以上的,修订后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该审批权限适用于本章所有费用)

  第三十五条 费用开支的审批规定

  1、公司办公经费各项费用都应列入公司全年预算计划,各部门根据全年工作规划编制当年预算计划,经公司平衡批准后,按月限额使用。

  (1)公司各项董事会费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归口管理。

  (2)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学会、协会的会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医药费报销,电话费,小车各项维护保养费用等均由办公室根据规定归口管理。

  (3)职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费用、教育培训费由人事干部部归口管理。

  (4)出国经费及出国人员费用由规划部归口管理。

  (5)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退休人员补助费部分分别由组干部和退管会归口管理。

  (6)财产保险、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评估、会计报表审计等费用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7)业务活动经费由财务部归口管理,公司领导掌握使用,记卡限额并用专项报销单报销。

  (8)各项广告费均由总经理掌握使用。

  (9)外埠差旅费、各项会议费均应事先向各归口部门的公司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市内出差费用由各部室领导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2、审批、报销权限

  上述各项各类费用发生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归口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报销。超过1000元的均由总会计师核准,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第三十六条 各项管理费用的规定

  1、差旅费用开支应纳入公司年度成本、费用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章办事。公司财务部、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必须按计划在预算范围内开支,超预算开支按规定审批。差旅费应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出差时间。一般员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总经理出差,应事先请示公司相关主管领导。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填写“差旅费用预支单”,由公司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预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将所借款项结清,差旅费的报销审批程序为:由出差人员据实填写差旅报销单,先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再由财务部门审核签字,最后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到出纳处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应由公司总会计师加签方为有效。

  2、交际应酬费

  因开展业务的需要,交际费用应每月制订预算,报公司总会计师批准。,超过预算的经由总经理审批。

  3、新品开发项目费用:

  (1)根据新品开发项目编制用款明细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由总经理授权指定专人审核签单报销。年终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

  (2)其他非独立核算经费:根据经费发生部门,由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授权部门领导审核签单报销。年终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

  4、工资及福利待遇

  公司各部门、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区分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规模、业绩、各岗位的专业技能要求和承担责任;奖金与各单位的利润挂钩。

  5、职工福利费用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月按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提取日常福利费、退休养老金、医疗经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基金等费用。国家规定变更时,将按变更后规定执行。

  6、保险

  公司的保险事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包括投保险种,选择保险公司,索赔等。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应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办理财产保险等事务。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全体员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因公死亡及负伤保险。

  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应协助保险合同的执行,遇有保险事项发生时,应及时通知公司,以便及时办理索赔。

  7、董事会费

  1)每年的董事会费用总额由董事会决定。

  2)预算内的董事会费用开支,由公司总会计师复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3)每年的董事会费用开支情况,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并于每年末向董事会汇报。

  第十一章 财务分析及控制

  第三十七条 财务分析工作是公司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它与财务预算相结合,以达到公司各项财务工作的控制。财务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差异分析及控制报告;

  3、对销售收入、经营计划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4、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5、对各项费用定量分析,将费用支出控制在额定指标内;

  6、利润分析报告;

  7、现金流量分析;

  8、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状况分析,随时监控公司财务状况。

  9、新产品开发,投资决策分析;

  10、资本运作分析。

  财务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财务分析工作由公司财务部和管理部负责统一指导;

  2、各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公司财务部指导下完成基本的财务分析;

  3、凡各部门涉及财务分析需用的各种资料,应按时、按要求提供,以满足财务分析的要求。各个子公司帐簿体系的设置及会计核算应符合为财务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财务分析要随同月度、季度、年度的会计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属子公司财务分析后,结合下属子公司会计报表及其他信息,及时完成综合财务分析工作,报公司领导阅批。

  第三十八条 公司考核的财务指标为税前利润、销售收入、投资收益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

  第十二章 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会计内部监督,强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总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计核算的质量,复查会计核算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必要时要设立总稽核员。

  2、各子公司的财会部门要加强对业务收付款的监督,建立严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凭证,业务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把关;收款要与原始凭证核对,避免业务收入流失,加快款项收现。

  3、定期与银行对帐,不容许再出现新的长期银行未达帐,对历史形成的长期未达帐要跟踪管理并责成责任人或专人追查。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对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于对帐不及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要追究责任。

  4、各子公司财会部门对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帐款要向有关业务人员定期反馈,责成有关当事部门和业务员负责解决。各子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财会制度,对子公司领导违反财会制度,经劝阻不听时,财会人员一定要越级上报,公司对敢于维护财会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种违反财会制度行为做斗争的人和事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子公司领导协同作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处罚。

  第四十条 加强对子公司筹资行为的管理

  1、各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筹集资金,建立资金预测及分析制度,应根据筹资用途分析确定筹资方式,尽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资金集中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效益,避免盲目筹资使子公司背负沉重的利息及偿债负担。

  2、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编制下年度筹资、借款预算(内容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报公司,公司汇总后,根据发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或有负债比例等财务状况,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四十一条 严格各子公司的资产报损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强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资产损失。各子公司如需处理资产损失,须递交拟报废资产清单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

  2、确认应收帐款坏帐损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已经作为坏帐损失处理的应收帐款,仍要加强催收管理,尽量减少公司损失。

  第四十二条 规范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减少投资损失,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

  1、各子公司对投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财会部门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须加强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资项目纳入投资预算,杜绝帐外投资,对本公司控股的投资项目,其财务主管人员原则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开董事会,本公司应要求派财会人员列席。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审计监督,制定有效的预算管理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第四十三条 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对本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费用预算。

  2、各子公司应成立预算委员会对成本控制进行管理,子公司领导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时,应重视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预算为成本控制的依据,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定期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发现差异及时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以保证成本预算的实现。预算期终了,要将日常发现的差异及原因汇总分析,找出成本变化的规律,并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强化单笔业务的细化核算,加强对每一笔业务进行细化的成本核算与控制。

  4、各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一些重点费用开支项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出国费、办公费等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实行重大事项报审制度

  1、各子公司大额贷款、对外担保、投资项目、重要固定资产或生产经营设施的添置、产权变更(兼并、破产、股改制度)、资本金变更以及重大经济案件等实行向公司报审管理,各子公司财会人员要把好关,凡规定要向公司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第四十五条 控制担保风险

  1、各子公司不能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如有特殊需要时,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报公司审批,由法人代表对外签署协议。

  2、在防范担保风险上,各子公司领导要有风险意识,必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在具体工作中,涉及担保工作程序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办事,切实起到监督作用。如有个别领导违反规定经劝阻不听的,子公司财会人员应越级上报,如不上报,视为失职;如和子公司领导共同违反担保规定,将严肃处理。

  第四十六条 强化预算监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要按月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异,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异,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遇重大差异或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各预算单位预算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预算检查会议,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季上报预算完成情况季报,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检查总结分析报告,半年时提出下半年预算完成预测及工作措施。

  2、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单位不得对公司已下达的预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对现行预算进行调整时,必须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3、各预算单位在每年10月份预测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预测下年度主要预算指标,着手编制下年度预算,在决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第四十七条 深化财务总监委派制

  各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各子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决策。子公司的财务经理向财务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财务总监向子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修订稿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有关会计政策、制度、法规发生变更时,以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制定,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进行修改和补充,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为规范安徽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在努力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更好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针对安徽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分公司会议讨论决定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借款的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暂支差旅费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门领取"领款凭证",填好该凭证后先经财务审核,再由分公司经理或经理授权人签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每延迟一天扣其所报差旅费金额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员工一般不允许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还款期限,1000元以内由财务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1000元以上报总部由财务副总审批。还款期限内不还清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所借款额10%—30%的罚款。

  3、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4、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其所欠款项的10%—30%的罚款。

  二、费用管理制度

  1、手机费

  因本年度业务拓展的需要,各办事处主任常出差在外,相互联系的费用较高,分公司会议决定其报销额度:徐州、阜阳、安庆为300/月,蚌埠400元/月,合肥、芜湖为500元/月,正副经理每月各为800元与700元,若每月实际开支金额少于其额度内按实际报销,超额度的超额部分自负。另外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办事处人员向专卖店(商场)营业员借身份证办理手机卡事宜,如果双方同意则后果自负,外销员每月定额补贴50元,不得报销相关支出。

  2、办公及日用品

  各办事处设采购员一名,负责采购日用品和办公用品。办事处可统一购买报销的日用品为香皂、洗衣粉、卫生纸等。不得报销的日用品为护肤品、牙刷、牙膏、洗发水、毛巾等,为此分公司发给每人每月10元补贴自购。

  3、差旅费

  原则上要求出差晚上回办事处住宿,如要在外留宿须向经理请示,如无特殊情况,出差不得报销误餐补助,交通费凭车票报销,票面上注明何日去何地,不得随意打白条。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招待费、杂费,其最高报销额度如下:

  职位经理副经理主任主任以下

  费用

  交通费实支

  每日住宿费每日早餐中晚餐每日杂费

  分公司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坐飞机,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需经主管副总审批,除分公司经理和副经理外其他人不得乘坐软卧,如乘坐者则由乘坐者自行负担软卧票面金额的30%。;餐费在标准内以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超标准的自付,由公司,代理商或其他个人供应餐饮或已报销招待费的不得报销餐费。如无符合规定票据则改为补贴方式,分别为早餐5元、中晚餐各15元。杂费凭正规票据报销,无补贴。已报销手机费人员不得报销电话费。

  4、业务招待费

  招待工商、税务、商场经理等相关人员要先电话或书面向经理上报批准,因各办都已聘保姆,代理商一般在家里就餐,如未准备而在外招待的要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客人留宿也需要两人以上签字证明。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的单据,同时写清事由、请客对象、人数等,否则不允许报销。

  5、伙食费

  各办按原总部标准加保姆工资为最高伙食费额度,不得超出,否则自负,合肥分公司因人数较多,月标准为3000元。

  6、促销费

  商场的促销费要根据与商场签订的合同来付款,各办人员不得随意向代理商许诺给促销费,否则后果自负。

  7、运费

  仓库收发货由仓管员付款后取得对方收据(注明件数、金额),市内运杂费由送货员付款开单报销(注明次数、金额)

  8、费用报销程序

  各办费用单据要分类粘贴,由经手人签字,主任预审签字后先行报销,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后确认,如有不合理支出,分公司有权追回所报金额并予以批评,开拓部人员费用不得办事处报销。各部门都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去开展各项业务。

  三、现金的管理

  各办主任不得掌管现金及存折,出纳人员必须将个人现金与办事处现金分开,确保帐面金额与实有金额相符。分公司经理与财务部不定期抽查,如发现帐实不符、白条抵库等现象,出纳员不能给出合理说明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现金帐不得涂改、挖补、乱擦,如记错可在该行划红线并加盖私章,于下行重新填写,现金收付均要编号并加盖"现金收讫、付讫"章,存折要定期销户,结出利息上缴办事处,出纳必须将汇款单传至分公司,3月起工资由分公司统一发放,外销员每月500元,副主任以上每月1000元,余额年底集中发放。

  四、仓库管理

  1、清单的保管:每批货到首先要取出清单,不得再出现清单随货发到代理商造成办事处在价格上处于被动的局面及使财务人员核算利润时可能出现误差。

  2、货物的入库:仓管员收货收货时开具入库单,如与清单有差异要另填差异报告单以备查验和调整。

  3、仓库进度表的编制:仓库根据商场(专卖店)的补码单配货,

  登录仓库出库登记簿,据此开送货单,送货员核对无误交付营业员验收签字后将仓库联交给仓库员,仓库员再据此和入库单一同做进出库日报表,最后登记进度表。每日进出库报表均要在当天晚上18:00前传至分公司,由分公司输入电脑存档。分公司不定期对各仓库进行实际盘点或与进度表核对,如有误仓管员要直接向经理解释清楚。

  另外商场调价和代理商冲价,赠送他人都要经主任签字并单独开单,送商场专卖店的配件也要单独开单,移库单项目填完整不得涂改,要加盖作废章后重开。专卖店领取小票时办事处要登记起讫号码和本数,每开一本就要上交注销;公司人员禁止在商场或专卖店收取厂价,特殊情况下收取厂价的可由仓库补给商场同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方可予以冲红。

  五、处罚规定

  1、仓库收货时未根据实际数开具入库单或验收入库调整单的`将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2、库盘点时双数相差5双以上的仓库管理员如无合理解释,要赔偿所少双数的双倍金额。

  3、特殊情况收取厂价(商场)冲红的要和调货冲红分开开单注明,未按规定的每次对送货员处罚20元。

  4、现金帐不按规定或更改错帐的每处以10元对出纳进行处罚。

  5、如有未经审批的个人借款,一经发现除予以追缴外还要对出纳员予以借出金额的10%罚款。

  6、费用票据票面涂改或没有分类粘贴的不予以报销,否则对出纳员进行票面金额的10%的处罚。

  7、各专卖店不按规定填写各种报表的对店长处罚50元,专卖店随意坐支现金的对店长处以坐支金额的10%罚款。

  8、送货员不按规定开具移货单或乱涂改移货单,发现一处罚款10元。其他违反管理细则规定的条款的将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罚。

  以上规定从9月1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级财务部门。

  第三条: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做好公司财务活动的计划、核算、分析、控制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公司应加强资产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财产的完整和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所有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七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础是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原始信息。凡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均应及时进行完整的原始记录。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做到手续齐备、计量准确,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二、资金筹集的管理

  第一条:资本金是指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按投资主体的不同,资本金可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

  第二条: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公司投资。

  投资者未按公司合同、协议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条: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可以按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第四条: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公司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照有关规定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公司对投入资本金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制定投资者名册,据实登记认缴、实缴股本的数额,以及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公司的股份凭证为出资证明。公司需要增加股本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增资手续:

  1、以现款、材料、设备、其他用具、房屋、建筑物等有形资产投资时,以公司实际收到或接收资产的时间作为入帐时间,以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认定的价值(现款除外)或协议价作为实收资本的入帐依据。

  2、以土地使用权、专用技术、专利权、商标权以及版权等无形资产作价投资时,以企业收到有关具有法律效用的证书、文件和完整资料的日期作为入帐时间,按评估认定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的入帐价值。投资者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形成的出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金的20%;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最高不得超过30%。

  3、以利润或公积金转作投资时,各方对公司的投资,要以董事会议文件确定的日期及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帐的依据。

  第六条:公司以各种方式借入的资金是公司的负债。偿还期在一年内的借款为短期负债;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为长期负债。

  公司经有关机构批准方可发行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是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七条:公司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财务费用中列支。

  公司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或者购入无形资产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在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前支付的,计入该项资产原价;在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后发生的,在财务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公司不得将以自身名义举措的借款作为实收资本;公司不得为投资者为投入本公司的资本而举措的借款作担保人;公司不得负担投资者投入本公司资本的借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九条:公司对参资企业各种经营性借款进行的信用担保,其累计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参资企业的投资额。

  第十条:公司可对参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性借款进行信用担保,但必须由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纪要,并出具委托书,同时需有其他投资方向原担保人出具反担保书。

  三、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之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动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二条:公司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制度、结算制度、外汇管理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和信贷纪律。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1、根据内部控制原则,会计职责与出纳职责不得互兼。

  2、凡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必须由会计部门(人员)和出纳部门(人员)分管执行。会计部门(人员)负责审核原始凭证及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并经审核无误后才可填制会计凭证,交出纳部门办理收付款;出纳部门(人员)必须对应收、应付款项的金额、对象、支付方式、审核审批程序的一致性和完备性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每一笔已付讫或收到的款项,出纳部门(人员)应根据核对无误的会计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出纳人员应保证每日库存现金和现金日记帐余额相符,保证月末调整后,银行对帐单(银行内部存款余额)与银行日记帐余额相符。

  4、财务部门应对现金库存进行经常性、突击性盘点。

  5、建立重要或敏感岗位轮换制度。

  6、公司对现金及银行支出实行分级授权审批和限额审批管理原则。凡超越审批权限(事项)或超额审批(金额)的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接受。

  第四条:公司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和待摊费用。应收票据按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五条:根据稳健性原则,公司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年度终了,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公司发生的坏帐损失,经批准后,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时,增加坏帐准备金。

  第六条:公司的坏帐损失,是指下列应收而不能收回的款项:

  1、因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部分;

  2、因债务人死亡,由于无遗产可供清偿,或以其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部分。

  3、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部分。公司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经公司总裁或财务总监批准并报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列作坏帐损失。

  第七条: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八条:公司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1、购入的,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手续费、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专职物料采购部门的费用等计价。

  2、自制的,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领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4、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5、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6、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应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第九条:公司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在购入(领用)时一次摊销。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存货盘点。年度终了时,必须由财务部会同机关部门对公司的存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对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经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及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

  四、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电源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资,单位价值在2千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按财政部颁布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计价,应根据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分别确定:

  1、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4、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认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5、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

  6、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7、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入固定资产价值。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为了本公司正常有序的开展工作,醋精公司各项工作良性健康发展,保证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本公司基本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照国家会计制度和税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加强本公司的考勤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严格遵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第四条 会计、出纳人员分别有不同股东推选人员,经公司松狮会一致同意任命;

  第五条 支票留存印章为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会计主管指定的其他人员私章,留存的印章应分开保存于不同人员管理处;

  第六条 报销实行一支笔终宝宝制度,由经办人员签注事由,分管领导及知晓的其他一个股东审核,后由董事张签字报销;

  第七条 报销单上须注明事由、日期、金额、票据(附件)页数等,经办人签字位置在票据背面,审核人签署在票据右下角或中部空隙处,董事长签署在票据右上角;

  第八条 实行项目核算制,审核人和董事人签字时应注明该批票据列入项目名称;

  第九条 支出金额的控制:200元一下股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是否支出,200—500元的支出由处理该事中的'股东与共管项目股东或分管领导沟通后才能支出,且报销时两者皆应签署审核意见,500元以上的支出须与董事长沟通后方能支出,超过3000元以上的支出须通过各个股东或有董事会会议决定。以上票据应严格正规票据办理(特殊情况除外,需经董事长同意后支出200元一下的报经办人签署后,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审核定后可以直接报销,其他金额报销按以上程序办理,严禁座资;

  第十条 公司员工支出时,原则上应索取正规票据;

  第十一条 借资问题,1000元以下的借资分管领导审核,5000元以上借资须与其他股东事先沟通后,有董事长批准借资;

  第十二条 公司出纳借用周转金为3万元,以借据形式在财务上借资,用完后经审核,才能第二次借支;出纳每10天应向会计交接一次单据,具体时间由出纳、会计商量,交接时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5000元以上金额支出,出纳处原则上以支票形式开支,支票审鉴制度与借支手续用等办理;

  第十四条 任何单据除股东外会计无权对外传阅、借出,股东翻阅但不能带离现场,特殊情况下带离现场需由当事者出据借条,董事长审批;

  第十五条 每月1—5日为财务小结时间,由会计以书面形式把当月的收支情况同志后,报告给各位股东成员,各个股东审核单据,补签单据,超过此时间各股东视为开支合理,并同意其同意其处理原则:

  第十六条 严禁少多报、虚假现象,一经查实处以10倍罚款,情况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第十七条 财务部长职责:

  一、财务资产部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负有监督财产完整、合理使用的责任;

  二、负责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工作,正确、及时、全面地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盘点、核对工作;

  三、积极地向有管部门提供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最新信息、科学方法、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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