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推荐]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推荐]](/pic/00/d6c6b6c804_6136d9e1daeab.jpg)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xx年3月25日是第xx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推进“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活动,结合我园实际,决定将3月25日至3月29日作为安全教育周,扎实推进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本次安全教育周旨在提高师幼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整治校园安全隐患,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一、活动主题
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
二、活动时间
xx年3月25日—29日
三、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活动安排
1、举行一次以“安全教育日及安全教育周”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2、开展一次安全紧急疏散演练。
3、各班利用家园联系栏和网站出一期安全教育专刊,向家长宣传安全教育知识,并请家长们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4、在校园内悬挂安全教育标语。
5、各班利用安全教育课和每日安全教育五分钟的时间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楼道、饮食、户外活动安全的教育。重点加强对饮食安全、户外活动安全、预防各种流行性的传染病等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6、组织观看安全警示片的录相。
7、幼儿园安排一次消防隐患、消防器材大排查。 六、活动要求:
1、各班级要按照此方案强化幼儿的安全教育和行为指导,组织幼儿认真参与紧急疏散演习,将安全教育工作做得更细致。
2、各班主要把安全教育作为本周班级常规教育的重点,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幼儿开展专题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知识入脑入心,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3、学校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要结合本次安全教育日及教育周活动,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幼儿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
一、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
1、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3、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4、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5、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6、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
7、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车辆管理。
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娱乐活动。
9、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随意拆卸、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10、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随意阻碍交通、占用路面。确需占道施工,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报办公室。
11、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2、有校车的学校或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校车和驾驶人符合运行要求。
二、校园外交通安全管理
15、临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在校门口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灯、斑马线和车辆禁停区等。
16、上、放学时间,接送学生车辆、公交车禁止在校门口车辆禁停区内停车。
17、市区繁华路段的的学校,如上、放学期间不能执行管控地段(经交警部门批准,学生上、放学时段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的学校,必须实行交警、老师联合协管措施。
18、学校如有校车或租赁车辆接送学生,学校必须与驾驶员和租赁公司签订安全接送,学校要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学校要指定负责人,对接送车辆进行管理,限定车速,严禁超载。
19、学生上、放学途中禁止乘坐摩的、三轮车,禁止“三无”车辆、报废车辆等其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督查,及时报告。
20、如有校外集体活动学校需要租赁车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台车要指定安全负责人,要明确限乘人数和行车路线。
21、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接送登记制度。幼儿接送原则上由监护人负责,监护人不能接送的,必须签订,幼儿园不能将幼儿交给不认识或没有委托的责任人接送。
22、学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规、彬彬有礼过马路、安全文明行驶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为此,根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执行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认识
2、校内严禁自行车骑行,机动车规定线路进入校门,避免校内交通事故发生。
3、放学高峰期要求学生将自行车推行到校门口马路后才骑行,避免在校内因拥挤或在校门口外因学生横穿马路引起交通事故。
4、中午和下午放学时,值日教师要及时到校门口送学,维持学生出校门过马路的秩序。
5、出入校门口横穿道路时,要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突然横穿。
6、骑自行车,不可双手离把或者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兑驶。
7、自行车转弯前,必须减速慢行,向后眺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8、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都聘请交通和公安干警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治安教育,杜绝一切交通隐患。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内交通安全秩序,提高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并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学院领导下,贯彻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实行归口管理;学院保卫处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凡是出入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以及参与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校园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师生的原则,保障校园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处(室)、学院(系部)、商业系统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所属部门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知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机动车辆出入校门的管理
第五条: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应遵守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车辆管理制度。
第六条:机动车辆凭《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进入学院,必须将通行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前,其它车辆进入校园应与相关部门联系,经保卫处批准,在门卫履行相应手续后,方可进入学院,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严禁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保卫处批准后方可通行。
第七条: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活动时,外单位的机动车辆临时进入校园,由主办单位向保卫处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并停放到指定位置。
第八条: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入校园时,门卫应主动了解情况,及时疏通,确保安全通行。并且向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
第九条:为学院生产、施工、生活等服务的校外车辆,由主管部门联系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超大、超重的货物运输车辆要按指定路线、场所行驶、停放;严禁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第三章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条:机动车进入学院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检查、管理;严格按照校区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一、违反校园交通标志、标线,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由其承担主要责任,并接受保卫处的处罚。
二、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如因随意停放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阻碍交通的,由其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不得在规定禁行、禁停区域内行驶和停放,如因工作需要,需经学院保卫处批准。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驶入规定禁行、禁停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律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无证驾车,不得驾驶无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辆。违反此规定者,保卫处将责令其驶离校园,车辆通行证予以收回,并提出批评;对不服从管理者,保卫处将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为了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所有进入校园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须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严禁在校园内鸣笛、逆行,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将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校园内设立的交通设施,未经保卫处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占用、损毁。各部门在校园内组织的活动不得妨碍安全,不得影响通行。
第十五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不准伪造、复制和转借他人使用,违规者没收通行证,并予以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在学院内道路上发生一般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同时报告保卫处,由保卫处进行情况调查和事故处理,保证道路的畅通。
第十七条:在学院内道路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保卫处,由保卫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制度执行与监督
第十八条:学院保卫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学院保卫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接受学院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它相关规定作废。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
1、成立交通安全社区领导小组。
2、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3、及时掌握、沟通社区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4、及时掌握社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的动态情
况。
5、开展居民交通安全须知安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6、本社区驾驶员熟记并遵守《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居民和中、小学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为100%,基本常识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7、不发生本社区居民负有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或者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A3为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规范宣传教育工作,经研究制定《仁厚直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一、交通安全工作组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做到时时讲,处处讲,使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及时与公安交警沟通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定期分析研究本社区交通安全形势,适时开展交通安全活动。配合公安交警开展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沟通交通管理信息每季度一次。组织全社区开展学习活动不少于二次。
三、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靠右行等的宣传教育作用,加强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中小学生开展家庭交通安全活动,每年不少于二次。
四、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橱窗、黑板报和活动墙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墙板每年不少于四期。
五、配合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工作,经常悬挂和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
六、充分利用各种户外宣传活动阵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二次。
仁厚直社区交通安全工作小组 二oo九年二月十日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条组织管理规定:
1、企业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范围,运输部管理人员对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实行监管。
2、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3、 积极参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定期总结分析本单位交通安全情况,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领取牌、证后方准上路行驶,制定机动车辆使用、维修、保养及考核管理办法,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1、按照属地车辆管理部门规定进行车辆年检。
2、 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企业机动车辆,xx部负责制定责任明确、切实可行的`车辆使用细则,落实车辆使用管理、安全责任。
3、 严格控制机动车使用量,对所派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已经发现故障的机动车辆严禁上路行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 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保养和修理实行审核制度,车辆档案管理实行“一车一档”;按照国家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技术标准,指定具备资质的厂家维修保养车辆。
5、 机动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持有企业统一印制的“派车单”,xx部xx管理人员应督促驾驶员对车辆状况进行严格检查。
6、 机动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驾驶员外出执行公务或节假日使用车辆,应注意安全停放保管,防止车辆管理失控或被盗等安全事故(案件)发生。
第三条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1、规范机动车辆驾驶员的招聘程序,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技术熟练并掌握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知识。
2、 建立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驾驶员文化程度、驾龄、健康状况、教育培训、安全行驶、奖励惩处、事故登记处理及驾驶车辆变动及岗位变动、离职等情况。
3、 加强对驾驶员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教育及专业技能培训,强化驾驶员遵章守纪和“安全第一”意识。
驾驶员因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私开乱停等违章行为被交通管理机关罚款,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驾驶员开车办私事,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薪、调岗、辞退处罚。
第四条事故处理规定:
1、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迅速采取相应的抢救或保护措施,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机关和本单位管理部门报告。
2、 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xx部应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延报事故情况
3、 对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查清事故原因、落实安全整改措施、追究事故责任人过失、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安全教育。
4、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和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记录。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7
1、上下学时学校门口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拥挤不堪,极易引起交通纠纷,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所以严禁将车辆停放在校门口接送学生,请家长在指定地点接送。
2、家长要根据学校印发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孩子,以免孩子走失。
3、家长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4、家长接送孩子,不要搭载亲朋好友的孩子,以免好心变坏事,以免被查处。
5、对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家长一定要接送。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8
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立体化网络
班主任负责详细内容的教育与指导;值周老师负责检查和评比强化;学校领导负责监督。
2、加强同学的交通安全教育
重点加强教育的内容有:
一是进行交通常识教育。如右侧通行、走路和过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识别交通信号和遵守交通规章等。
二是进行日常的交通行为强化,重点加强上学、中午和放学的交通遵守状况的监控。加高校生交通安全行为监督力度,同学通勤车必需有老师押车,确保同学乘车、上车、下车、过公路安全。放学时,同学排队下校,班主任必需送同学过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老师看护同学过公路。
3、学校连续常规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同学周会、班会等进行特地的教育
4、交通事故应急工作
同学在校内或学校四周发生交通事故,马上启动两个应急程序:抢救程序——在发觉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进行抢救,等待和帮助120人员工作。校医进行老师的抢救工作培训。
报警程序——在发觉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电话(120),明确告知事故的`详细地点。学校提前对老师、同学及值班人员进行有关报警、急救、爱护现场、留住肇事人等常识的教育。并准时报告学校领导或老师。
5、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依据事故的详细状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9
为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杜绝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提高各类机动车辆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的保障施工生产,结合我单位及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工程施工现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以及单行道交叉等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并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记。
2、对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设绳、电缆,应报公司和监理、总包单位批准,并设有明显的标记,夜间还应设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和行人来往频繁的.道路应设置临时交通指挥。
3、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如确应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须报公司和监理、总包单位批准后方可占用。
4、道路两旁堆放的设备材料要距离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设钢丝绳或架设电缆时高度不得低于7m。
5、施工用的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吊车、叉车、翻斗车等)的车况必须良好。进厂应严格检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年审,除发给的年审证外,还应持有经公司安全部门考核的司机上岗证,司机必须持“三证”上岗。
6、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氧气、乙炔气)的机动车辆,还需持省市安全部门签发的危险物品专用运输证。
7、项目工地内各种机动车辆限速行驶
1)机动车辆进出装置大门及转弯处为5km/h,直线行10-15km/h。
2)运输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和进出装置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装危险物品的车辆还必须挂“危险品”标志牌。行车过程中,保持安全车速和保持一定的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强行会车。
8、机动车辆载货规定:
1)不准超过驾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2)散装及粉状或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荡、到处飞物、滴漏在车外,必须用帆布等封盖严密。
3)货车不准人、货混装,除驾驶室内可以按额定人员定座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部、脚踏板、叶子板等处)不准载人。
9、施工作业现场及机械设备附近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10、吊车在吊装作业时,360度旋转区域和吊车扒杆底下禁止站人。
11、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12、机动车进出本市,必须办理长途车会签制度,由项目经理签发。
13、为提高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现场交通安全,对施工项目部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实行奖惩制度。对全年安全无事故的项目部及驾驶人员给予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驾驶人员除承担事故赔尝责任外还要给予经济上的处罚,造成重大、特大人员伤亡的依法移交安全机关处理并强制解聘驾驶人员等。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0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校会、周会、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六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9、听从值班教师劝阻,安全往返家校。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1
近一段时期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开展全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学生乘车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但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车况不良等安全隐患还没有彻底根除,加之我市学校幼儿园分布广,学生数量多,接送学生车辆多,仍存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风险,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本着对师生幼儿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来抓。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解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坚决杜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职责,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管理
(一)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辖区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方案,与学校幼儿园、驾驶人员及车主签订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安全行车责任书,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作,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及时维护路状较差的路段,在会车不便和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
(二)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与学生、家长、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乘车离校时段,错开交通运输高峰,确保学生交通安全;组织力量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接送学生车辆情况排查治理活动,将摸排情况及时通报所在乡镇街道及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抓好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将学生集中离校时间安排书面报公安交警部门,便于公安交警部门提前疏导交通,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要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大雾、雨雪及路面湿滑、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车辆或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等安全措施。
(三)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黑校车”、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严查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检查城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集中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质,全面检查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深入排查学生接送车辆通行路线安全状况;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教育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涉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五)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完善公交网络,不断提高公交服务学校的覆盖率;及时检查乡镇学校周边县道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六)公路部门。负责及时检查乡镇学校周边国、省干线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严格接送学生车辆的登记准入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学生家校距离、乘车数量及乘车线路等实际情况,确定接送学生车辆的数量,并将申请参加营运车辆的.车主、驾驶员的证件和相关信息及车辆信息等资料报教育部门备案;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审核批准登记备案后,符合条件的车辆方可接送学生。
(二)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台账。各乡镇街道、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和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完善的乘车学生台账和接送学生车辆台账,乘车学生台账要详细登记学生姓名、性别、班级、乘车路线、家庭住址、家校距离、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接送学生车辆台账要做到一车一帐,详细记录车辆类型、车牌号、驾驶员姓名及联系电话、运行路线、乘车学生人数及名单等。各类台账要由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施学生接送交接制度。要严格实行学生接送交接制度,建立乘车登记卡,一车一卡,详细登记每名乘车学生的离校、到校和离家、到家的时间等。学校幼儿园要配备长期的专门值班人员,负责在学生离校、到校时间,清点上下车人数,核对学生名单,填写登记卡,与家长、驾驶员履行好交接手续,并做好记录,存档保管。
(四)完善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和联席会议制度。市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的交流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行动部署,紧密配合,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举报制度。市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及安监部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鼓励群众举报接送学生车辆违规违法行为。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接送学生车辆违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四、强化宣传,经常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要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关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的社会氛围。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安全课、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讲座、应急演练、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逃生自救能力。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切实提高驾驶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学校重要的方面,为此,依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别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明确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德育副校长分管交通安全工作,各班级组长工为班级交通负责任人,各班主任为交通安全责任人。
2、每学期至少请法制副校长对全校师生作交通安全学问教育,分管校长、各班主任针对同学实际准时常常加强教育。
3、全校同学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同学在校外骑自行车必需执行有关规定,即不足十二周岁的不能上公路。
4、切实加强新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同学的确做到:
(1)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靠右行。
(2)过公路要走人行道,有交通灯的要遵守交通灯指示过公路
(3)公路上行走不追赶,不成群结集防碍交通安全。
(4)乘搭公共汽车时,要等车停稳才可上落,不行将头、手伸出车外。
5、学校集体乘车外出活动时,要留意:
(1)必需租用有合资质的运输公司的车辆。
(2)按参与人数核算好车辆数,决不超载。
(3)做好活动前的师生安全教育。
(4)落实好安全责任人,确保整体及每车都有专人落实安全工作。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3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内环境的`干净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加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便停放。
3、校内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同学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同学要骑自行车必需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值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同学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老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内内行驶要留意慢行观看,并减速慢行。(车速掌握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内的,在同学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开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4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周五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学校门口实行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中。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接送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证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九、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配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工地的车辆管理,确保工地用车安全,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时期车辆管理工作。
二、工地车辆管理的责任及职责
1、综合办负责公司派来项目部,为项目建设服务车辆管理。
2、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3、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考核、检查等管理职能。
4、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工地车辆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办法。 5、定期研究、分析工地车辆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车辆安全管理和提高车辆使用率的措施。
6、综合办负责工地驾驶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7、综合办参与工地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及事故责任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8、综合办负责向公司汇总车辆管理及安全情况。
三、管理内容
1、工地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方可行驶。
2、工地车辆安全监督检查包括:车辆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的全方位动态监控。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完善检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检查、保养、维修制度,发现危及安全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3、工地车辆除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进行年检、年审外,还应结合工地施工现场的特点,定期进行车辆安全大检查。
4、工地车辆应随车配灭火设备。定期检查、补充、更换灭火设备,使其保持在可用状态。
5、建立完善车辆使用规定,杜绝私自出车。
6、工地车辆须建立用车、耗油、维护检修记录,以便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情况进行综合性考查备案。
7、各地车辆不使用时必须停放在安全地带,禁止停放在载易燃品、危险品附近。
8、工地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9、工地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10、工地车辆驾驶人员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车,抢超抢会,超速行驶。严禁因私派、出车。驾驶员出车必须系好安全带。
11、交通事故的统计按照国务院、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和具体标准,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类。
12、交通事故的报告按公司《事故汇报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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