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意见建议

时间:2024-11-19 08:50:15 办公/印刷/造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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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意见建议

办公室工作意见建议1

  一、组织机构

办公室工作意见建议

  农规会主任由长、农经局局长、水务局局长、林业局局长、动监局局长、农机局局长、河道管理局局长、国土局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新农办主任、气象局局长,财政局分管局长、发改局分管局长、监察局分管局长、审计局分管局长、规划局分管局长、建设局分管村镇建设局长、环保局分管局长、各镇(区)镇长(主任)担任。农规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局,主任由农经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农口各部门分管项目工作的副局长、财政局农财科科长担任。

  二、会议职能

  农规会会议主要审议、确定、协调解决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建设工作中涉农(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工程、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以及讨论农业预算资金安排等重大问题,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审议农业总体规划和涉农专项规划。

  2、审议涉农的重大决策和政策制定等。

  3、审议和讨论农口年度任务目标。

  4、审议涉农专项补贴资金使用。

  5、加强涉农经济项目管理,审议农业基础设施、防洪治涝、中低产田改造、设施农业、水土保持治理、矿山复垦等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6、审批涉农项目建设相关问题,确定工程、项目建设“一部四制”的组织机构人员等事宜,并定期听取和审议涉农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7、审议涉农的重大行政许可。

  8、审议监督管理农口国有和集体资产处置等。

  9、审议涉农部门管理体制改革与变更等问题。

  10、审议涉农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

  11、审议涉农的其它重大问题等。

  12、政府授予的其它职责和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议题确定

  农规会会议议题的确定,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

  1、农口各部门和各镇区根据农规会确定的会议职能和审批事项范围,积极主动申报审议议题。

  2、按照上级有关涉农政策文件要求、根据委、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和大农业总体发展需要确定审议议题。

  四、会议程序

  农规会会议根据议题提报情况不定期召开,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报农规会主任同意后,可随时召开。由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主持,参加会议的成员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审议议题由农规会办公室负责拟定。农规会会议的程序:

  1、农规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会议的筹备工作。由农规会办公室根据涉农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需要和政府领导的意见,负责组织收集农规会审议议题的提报工作。政府农口各部门、各镇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在涉农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有需提报农规会审议的议题时,应事先向农规会办公室申报并统一汇总。

  2、农规会办公室拟定审议议题、参加会议的人员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名单后,起草《召开农规会会议申报单》并报政府办公室。

  3、由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经主管农业工作的农规会副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农规会主任批准召开。

  4、会议议题及日程由农规会办公室负责提报并做好相应筹备工作,政府办公室负责农规会会议的组织工作。

  5、农规会会议议程主要包括:

  一是由农规会办公室指派专人汇报议题内容。

  二是农规会主任主持审议议题,如果农规会主任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由主任委托一名副主任主持会议。

  三是与会的成员和参加会议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会议议题进行审议,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农规会领导总结讲话,明确审议议题和讨论事项的决定性意见。

  6、农规会会议结束后,由农规会办公室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起草会议纪要,呈报农规会主任或主任委托贡主任签发。

  7、对于经农规会讨论通过的规划、项目、工程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相关政策等,按照审批权限和议定程序,需要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和规委会审议讨论的.,要及时上报审定。

  五、相关要求

  1、农口各部门对于拟向上级争取的涉农专项资金和工程建设项目,在申报之前,要上报农规会办公室,经农规会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后,交由农规会会议研究决定。

  2、农口各部门对于已经向上级争取到位的涉农专项资金和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一部四制”的原则,交由相关部门操作。

  3、对于农规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相关部门和镇区要认真组织和落实,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4、对于未经农规会审批的涉农工程、项目政府不上报、财政不予配套和安排资金;对于未经农规会批准,农口部门擅自进行国有和集体资产处置,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5、农规会设立农业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局,负责做好农业项目储备工作,办公室要定期收集、整理涉农项目,列入农业项目储备库。对于拟列入下一年度的农业工程、项目等,要在下年度预算安排确定之前申请报批。

办公室工作意见建议2

  县乡镇党建和组织工作“双述双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村及镇直党建和组织工作在镇党委(扩大)会和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上述职、接受评议(以下简称“双述双评”)实施办法。

  第一条“双述双评”工作在镇委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镇委组织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二条“双述双评”通过召开镇委(扩大)会和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组织实施。

  (一)召开镇委(扩大)会,各村及镇直党总支书记将本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情况向镇委(扩大)会述职,参会人员对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镇委(扩大)会参加会议人员由三部分组成,即镇委委员、镇工会主席及党员镇正副科级干事助理、村及镇直党总支书记。

  (二)召开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村及镇直党总支书记将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情况向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述职,参会的党员干部对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村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参加人员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村党总支、村委会班子成员、居住在本地的各级党代表、所属党支部负责人、无职党员代表,参会总人数不得少于20人,无职党员代表占参会总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0%。

  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参加人员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镇直党总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辖区内的各级党代表、所属党支部负责人、无职党员代表,参会总人数不得少于30人,无职党员代表占参会总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0%。

  第三条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的做法、措施和成效。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规定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基层党建创新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和下一步加强党建和组织工作的措施和打算。

  第四条述职评议的步骤:

  (一)镇委(扩大)会述职评议步骤:

  1、述前准备。村及镇直党总支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撰写述职报告。

  2、大会述职。村及镇直党总支书记汇报本年度抓党建和组织工作的情况。

  3、投票测评。参会人员对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4、工作评议。参会人员围绕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述职评议步骤:

  1、述前准备。村及镇直党总支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撰写述职报告。

  2、大会述职。村及镇直党总支书记汇报本年度抓党建和组织工作的情况。

  3、投票测评。参会人员对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4、工作评议。参会人员围绕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镇委派联系村党总支的镇委委员及联村干部参加村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负责指导、督办满意度测评的各项具体工作。各项测评材料及结果经联系村的镇委委员签阅后,由联村干部报镇委组织办公室。

  镇委派分管镇直党总支的镇委委员及镇委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负责指导、督办满意度测评的.各项具体工作。各项测评材料及结果经分管镇直党总支的镇委委员签阅后,由镇委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报镇委组织办公室。

  第五条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述职评议后,1个月内镇委组织办公室将测评结果和党员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反馈给村及镇直党总支。

  第六条村及镇直党总支根据镇委组织办公室反馈的情况,15天内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报镇委组织办公室。村及镇直党总支《整改落实情况》在收到镇委审阅的《整改落实方案》后3个月内书面报告镇委。

  第七条各村及镇直党总支“双述双评”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作为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其测评排名分村党总支和镇直党总支分别进行。村党总支测评排名后三名及镇直党总支排名后一名的党总支负责人,镇委主要领导要约见恳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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