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3 18:11:19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财务管理制度(共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务管理制度(共15篇)

财务管理制度1

  为了做好我镇村级财务工作,规范村级财务行为,严肃财经法纪,切实保护团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一、村级财务的管理形式

  村团体经济组织的账簿、凭证、现金、银行存款,由镇农经站代记、代管,其所有权仍属村团体经济组织。

  二、村级财务的账簿设置及管理制度

  1、村团体经济组织设置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财产物资登记簿、债权债务登记薄、内部往来登记薄。

  2、镇农经站设置总账、明细账、现金账和银行存款账。

  3、村团体经济组织各种账簿、收据、报表由镇农经站统一整理归档。

  三、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会计人员负责办理村级的财务事项,登记有关账簿,按要求向农经站报账、缴款、定期核对相关账目和盘点库存现金,做到镇村两级账账、账证、账、款账物、账榜相符。

  2、镇农经站要严格财务手续,农经站站长和总会计要认真审核村级的各项收入、支出凭证,不贴合规定的严禁入账。

  3、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绝对禁止坐支,凡发现坐支现金,农经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村级的财务收支凭证,每月必须到镇农经站报由账一次,同时核对账目、清点库存现金,做到镇、村两级账目余额等、库存符、手续清。报账时间:在每月的20日以前,如果业务量多时可随时来报。

  四、财务审批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要严把审批关,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或领、付款人签字,必须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必须有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还要有包村干干部部签字。如有招待费、车费等特殊开支,除上述审签手续外,还需有镇纪委及镇主要领导审批。

  2、村团体支代替管资金必须先由村主要干部审批,镇有关领导逐级审核,再到镇农经站支取,支取小1000元以内,由镇农经站站长审核,支取1000—5000元资金由镇政府主管领导审核,5000元以上由镇主要领导审核。

  五、村级财务管理职责制度

  1、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村级财务管理的直接职责人,离任时要理解离任审计。

  2、村干部不得代理会计办理财会事项,不得直接经手票据现金。

  3、村团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账内管理,绝对禁止以收代支、设账外账、小金库等,六、民主理财制度

  村级设理财小组,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并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公布当期村内收支和其他财务事项,理解理财小组人员审理监督。

  七、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会计保留周转金不超过1000元,其余资金全部上交农经站管理,村收入大的现金1000元以上,当日内必须送交农经站管理。

  2、村团体经济组织资金由镇农经站存入银行管理,一村一户,发生业务时镇、村同时登记账薄,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村财村有。

  八、票据管理制度

  村团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入一律入账,并使用由镇农经站领取的专用收据,禁止使用其他收据入账,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收据领取、收回严格按手续办理。

  九、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

  村级的.重大财务事项要按照村政事务“六步决策法”执行。村级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大中型固定资产购置、变卖和报废处理,大额的对外投资项目,大额借债,较大的财务项目开支,呆账、死账的处理,农业项目的招标发包方案,以及其它重大财务事项等,具体规定如下:

  1、村团体发包农业项目、村团体大型购置支出和其他群众关心的事项,必须民主公开,竞价投标。上述项目实施前必须先将方案报镇政府审批,实施时必须有农经站人员、包村包片领导参加,并签订有关合同,否则镇农经站不予报账。

  2、村里的大型购建支出报账,必须开据正式税票,同时还要有招标承包合同或复印件、工程预算以及验收合格证明等必备的资料做为附件入账。

  十、财务公开制度

  村级财务要按区纪委、民政局的要求公开账目,公开前要到镇农经站审核,否则无效。

  十一、团体资产管理制度

  村级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保管员,并设财产、物资出库登记薄。村会计、保管员、镇农经站定期盘点财产、物资,发现亏损、盈余及时做来源理。

  十二、实行“双代管”

  镇、村两级财务人员,镇、村两级审签人员,要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并实行职责追究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简介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第三章财务人员管理第四章商品管理第五章现金管理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七章工程、设备管理第八章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第九章费用管理第十章工资结构与资金管理第十一章借支、报销管理第十二章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第十三章举债、担保第十四章审计第十五章附则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相关推荐:仓库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专卖店铺日

财务管理制度3

  我局于年初,依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以及地区气象局计财科有关财务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现将我局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上报如下:

  一、收入管理:

  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单位收入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即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即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支出管理: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支出包括:

  1、事业支出,即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在其他费用中,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局及本县有关各单位,其接待费不得超出400元,超出部分由单位陪同人员负责。差旅费按地区下发文件标准执行。

  2、经营支出,即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三、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

  3、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财务管理制度4

  根据《会计法》和上级有关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x按上级规定设立兼职会计、出纳人员,负责所有收支帐务,做到依法立帐、正确核算、严格管理。

  二、经费管理

  1、经费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实行统一管理,由局长“一支笔”审批。

  2、建立健全会议报表制度,财务人员每月向局长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情况。

  三、费用开支报销程序:开支计划请示—局长同意—经办人办理—办公室主任核实—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出纳付款。

  1、旅差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到办公室登记,差旅费报销实行每月按规定标准填报一次,办公室主任签字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任何人不得虚报、谎报、否则,将按财经纪律从严查处。

  2、文英复印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在外加工赶制的,由办公室在指定地点统一结算,办公室主任证明,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列支。

  3、通讯费:按区委、政府的文件规定标准予以报销,超额部分自理;单位电话费、邮寄费凭正规发票和凭证报销,办公室具体承办。

  4、招待费:各种接待,须事前向局长请示,经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经手在标准内开支;标准由局长确定。凡不事前请示或超标开支的由经手人自负。

  5、小车修理费。小车修理由办公室主任会同驾驶员一同到修车单位修理,商定的修理昆山须事前向局长请示,同意后方可修理。

  6、现金管理: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须履行借款手续,经局长审批后出纳方可借款,公事办完后回单位5天内必须结清手续。出纳员要加强现金保管,严禁现金丢失和被盗,对现金不存银行、私自放在办公室而被盗,后果自负;出纳员不得挪用、贪污公款,不能“白条顶库”,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7、工作人员不准用单位资产等为他人或其它单位提供任何担保。

  8、票据管理。xx使用的票据一律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专用据。不得白条收款。购买和使用票据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经手人,每月结一次帐据,每年十二月底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项清查使用情况,并将结果上报局长。

  9、单位任何经费的.开支,未经领导同意,先斩后奏擅自决定发生的费用及白条报销费用,一律不予以审批报销做帐。购买办公物品和生活招待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两人以上经手。

  10、公共财物管理。财物分为固定财物和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固定财物有小车、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沙发、茶几、空调机、电话机、饮水机、电脑设施等;日常办公用品有纸、笔、墨水、文具、书籍、电脑打印机耗材等,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登记管理。每年底由办公室对固定财产进行一次清理。

  购置办公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日常办公用品由各室、股、队提出计划,报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部门领用登记。

财务管理制度5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二)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学校领导要为财务人员的业务提高提供有利条件。

  (三)会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

  (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它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会计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登记会计凭证、帐簿,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各种财务报表,定期向领导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对于不合理的票据和不合法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

  (八)财务印章和领导印鉴不得由财务一人保管,印鉴必须分开管理。

  (九)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定期盘点,新购入和调配的要及时入帐,报废的要及时上报申请报损,固定资产必须作到帐帐、帐物相符。

  (十)开展增收节支工作,各项开支要有计划,不得盲目支出、占用、挪用专项资金,收入要入财政专户。

  (十一)会计档案要及时归档,不得丢失、损坏。

  (十二)会计人员变动时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出纳员交接可由本校会计或领导监交,会计交接由教育局主管人员参加监交。

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完善财务管理体系,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建设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会计核算的依据和原则

  ﹙一﹚会计核算期间,以公历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三﹚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记价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核算体系,做好项目预算、项目成本控制、竣工决算工作。

  ﹙二﹚做好项目资金的筹措,筹资成本的控制,保证资金的供给,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降低资金成本,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财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期编制基建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

  第四条项目建设财务管理是项目建设的一个主要方面,项目相关部门要认真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要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

  第二章项目建设管理

  第五条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第六条项目建设要认真做好概预算审核,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设备采购、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监理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严格遵守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标价格。

  第三章项目建设成本核算及控制

  第七条建设成本是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加强成本核算和管理对于强化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防止项目建设超规模、超概算具有重要作用。它是指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投资支出。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

  一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核算

  ﹙一﹚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具体内容为:

  1、各种房屋和建筑物支出。

  2、设备附着物支出。

  3、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支出。

  4、拆除、整理支出。对工作现场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场地平整支出,工程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和绿化工程支出。

  ﹙二﹚公司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和备料款不作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只能作为往来款处理。

  ﹙三﹚根据施工企业按进度提供的发票或经有权审核单位审核后的工程结算单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

  二设备投资核算

  ﹙一﹚设备投资是指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工具、器具购入时,无论是验收入库还是直接交付使用,都直接计入设备投资支出。

  ﹙三﹚需要安装的设备购入后,无论是验收入库,还是直接交付安装,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计入设备投资支出:

  1、设备的基础和支架已经完成。

  2、安装所需的图纸已经具备。

  3、设备已经运到安装现场,验收完毕,吊装就位并安装。

  ﹙四﹚对列入房屋、建筑物等建筑工程预算的附属设备,如暖气、通风、卫生、照明、煤气等设备,出库安装时,不能计入设备投资支出。

  ﹙五﹚需要安装设备的基础、支柱等所发生的建筑安装费用,不能作为设备投资支出。

  三、待摊投资核算

  待摊投资是指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具体内容为:

  1、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具体内容为:工资及津贴、养老及其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印花税及其他管理费用。

  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包括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迁移费等。

  3、勘察设计费。包括自行组织力量或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在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4、研究实验费。为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以及按照设计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进行试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5、可行性研究费。项目建设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按规定计入建设成本的费用支出。

  6、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在项目基建活动中签定有关合同经法定公证部门公证的费用,以及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请工程监理部门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的费用。

  7、贷款项目评估费。项目贷款由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8、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委托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的资金、财务以及竣工决算等进行审计所发生的费用。

  9、招投标费。委托中介机构招投标所发生的费用。

  10、土地使用税。在建设期间按规定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11、耕地占用税。指建设地点占用了耕地而按国家规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12、借款利息。向银行借入的基建投资借款和临时周转借款发生的按规定应计入建设期内发生的借款利息和资金占用费。

  13、固定资产折旧费

  14、其他待摊投资支出。

  四、其他投资核算

  其他投资是指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具体内容为:

  1、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费用。

  2、、购买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费用,包括出让方式购置的土地使用权,购买的专利权和专有技术等。

  3递延资产: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不能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种递延费用,主要包括生产职工培训费、生产经营性项目发生的非常性损失。

  五、项目建设成本控制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工资及津贴、招待费、差旅费标准参照《公司差旅费和补贴费用管理制度》执行,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参照上级部门及公司相关标准执行,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将建设单位管理费控制在规定的范围。

  ﹙二﹚印花税、固定资产折旧费等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合同公证及质监费、贷款项目平估费、中介机构审计费、土建工程、设备采购严格按合同标准执行。

  ﹙五﹚因特殊情况出现超概算或者因设计变更确需增加工程成本的,必须通过相关部门论证,做出预算,通过有权审计的部门审核,签订合同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第四章项目基建资金核算

  第八条项目基建资金包括国债资金(含国债补助资金、国债转贷资金)、银行贷款、企业自筹资金。

  第九条国债专项资金是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必须纳入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范围,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设置国债资金专户,专人管理、专项核算,单独反映。

  ﹙二﹚严格国债专项资金拨付手续,按工程进度、工程价款结算凭证申请拨付。

  ﹙三﹚严格国债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得用于计划外项目或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四﹚配套资金(含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到位不得低于国债专项资金到位规定的比例。

  ﹙五﹚国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1、土建工程项目使用国债专项资金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必须是公开招投标中标且签定正规合同的施工单位。

  ⑵必须提供工程进度支付申请表,由监理单位、土建部门、审计部门、常务付指挥长、财务部门、项目法人签字后方可付款或者是由财政部门(含财政授权的评审机构)审核的结算单,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才能使用资金。

  ⑶必须提供有效票据。

  2、设备采购使用国债专项资金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必须是公开招投标中标且签定正规合同的供货单位。

  ⑵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支付款项。

  ⑶必须提供有效票据。

  第十条银行贷款资金的核算。

  ﹙一﹚银行贷款资金是为了项目建设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的项目贷款资金。

  ﹙二﹚严格项目贷款方案论证,降低筹资成本。

  ﹙三﹚项目贷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四﹚严格区分建设期贷款利息和生产运行后的贷款利息,只有建设期的贷款利息才能计入建设成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建设成本。

  ﹙五﹚严格执行银行贷款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具体比较国债专项资金审批手续办理。

  第十一条企业自筹资金的核算

  ﹙一﹚企业自筹资金是企业为了项目建设,与国债资金、银行贷款资金配套而筹集的资金。

  ﹙二﹚企业自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参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第十二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组成。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决算应严格按照验收、决算、审核、审价四个程序实施,编制决算书前,要组织项目管理、决算、审核、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实地验收,认真复核工程的质量和数量,复核决算定额适用是否合理。

  第十四条工程经验收、决算、审核后,须送中介机构审价,审价确认后编制决算书。

  第十五条根据决算书等财务帐目编制财务决算审批表及财务决算报表

  第十六条决算办理完成后,将决算表、帐簿、凭证、报表及时归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财务管理制度7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在途补助。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20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现金。

  7、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八、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4、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财务管理制度8

  一、意义、作用

  本手册是各加盟店建立,进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指南,对强化提高加盟店的财务管理水平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

  二、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

  2.1职能:

  在店经理领导下的独立办事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全店的财务事项和会计业务。

  2.2岗位设置:

  财务、会计、出纳、材料核对、稽核、收银、仓库主管

  上述岗位中出纳、收银、仓库管理必须单独设置,不能与其他岗位交叉混岗;其余岗位可以规模大小确定分设或合岗。每个加盟店均需有1~3员以上。

  三、3.1财务主管职责:

  全面负责企业各项财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税收政策,组织企业会计核算,制定、监督,执行企业、费用预算,编制财务报告说明书,分析财务状况;筹集、管理、调度企业资金;处理其他财务事项。

  3.2会计岗位职责:

  编制、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总分类帐以及各类明细帐,按企业确定方法进行成本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定期与收银台、吧台、仓库、往来客户核对帐目,清查盘点企业资产,办理其他会计事项。

  3.3出纳岗位职责:

  记录、保管现金、票据和银行存款等事项;按规定程序签发支票、本票、汇票;收受前台收银交来营业收入款项,并送存银行;办理各项企业收支事项和银行结算;按时做好每日各类资金记录、汇总、核对表;前台收银备付金、发票的抽查、发放;其他一切与现金出纳有关的业务处理。

  3.4材料审核岗位职责:

  收受、整理仓库入库单、领料单、申购单;审核购进、领用物资手续的完整有效性;核对入库单、请购单、发票、订货单是否一致;核对入库单、领料单数量金额是否准确无误,装订、保管、传送入库单、领料单、请购单;保证购进、发出物资计量、计价的准确性,编制材料汇总表和购进物资付款及往来凭证。

  3.5稽核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监督收银台、吧台严格执行财务规定;核对每天收银台、吧台、厨房返回的结帐单、点、酒水单、海鲜单,做到单单相对,准确无误;发现问题,深入追查,及时上报;核对每日收银台、吧台、厨房各类报表,编制每日营业收入明细表,填写收银台差错记录处理意见表,随时抽查收银台、吧台帐、钱、物管理情况,做好与稽核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

  3.6收银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和制度;负责前台客人消费结算,监督服务员执行财务准则;准确、无误、及时、快捷、准确收妥客人应付费用,验明各种钞票真伪;保管好各种收据、票据、发票,保证营业收入款项、备付金的安全、完整,编制各类营业报表,按规定使用和保养收银用机器设备,做好收银台内外清洁卫生,遵守好各项规章制度。

  3.7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价格制度,验货入库制度;按《食品卫生法》和相关规定保管好各类物资;严格请购、审批、入库验收、领用手续;严把验货入库关,杜绝腐败、变质、质差物资流入企业;对保管物资做到勤进快出,先进先出,保质期限近先出;对保管物资勤查常翻,定期盘点,帐目日清月结,及时整理、传送各类单据,保证原材料核算的准确、及时,保证仓库物资的安全、完整,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四、人员的选聘

  4.1选聘方式:

  按《人事管理手册》规定进行

  4.2基本素质要求:

  具有忠诚守信、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公私分明的良好的道德操守;具有相当的业务技能,熟悉本岗位的各类政策要求和业务处理规范;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4.3财务主管: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通晓熟知国家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高度熟练的业务技能,较丰富的财务管理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会计核算组织经验;较强的人事协调、人际沟通能力,一般应具有财务会计专业大专以上文化,中级以上职称,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4.4会计: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熟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税收政策,熟练的业务技能,具有一定的财务管理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较好的人事协调、人际沟通能力;一般应具有财务会计专业大专以上文化,初级以上职称,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4.5出纳: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较强的事业心,熟悉银行结算规定,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较熟练的出纳业务技能,一般应具有财务会计中专以上文化,持有会计上岗证,从事过出纳工作,工作记录良好。

  4.6材料核对:

  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熟悉会计事务处理的原则,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知识,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等以上专业文化水平, 从事过财务工作一年以上。

  4.7稽核:

  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原则性,熟知国家财务制度要求,熟悉收银业务技能和一般要求,具有中等以上财务会计专业文化,从事过会计或收银工作,一般以女性为宜。

  4.8收银员:

  女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收银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较好的外貌形象和人际交往沟通能力。

  4.9仓库管理: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原则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懂得仓库管理,能吃苦耐

  劳,以中年健康者为宜。

  五、会计核算

  5.1会计制度:

  执行国家财政部颁发《旅游、饮食服务行业会计制度》。

  5.2会计核算方式:

  一般应采用“会计科目汇总表核算”方式,其核算流程如下:

  5.3税务登记:

  备齐工商执照副本、企业组建的`有关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税人员照片、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及当地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于开业前到当地所属税务办妥税务登记事项,取得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发票准购证等;购买营业用发票和印花税发票,以备使用;与税务机关指派专管人员衔接,了解和掌握各项税务政策和规定。将税务登记证正本悬挂在营业场所指定位置,副本存放于办税人员处。

  5.4开设银行帐户:

  选择资信良好、功能齐全、服务优良、距离营业办公地最近之金融机构,开设企业银行帐户,办理结算登记手续,预留财务印鉴章和法人印鉴章,购买支票等各类银行结算用票据,签订信用卡联行消费协议,确定POS机的安装调试日期(不得迟于开业前三日)。

  5.5购买、印制各类帐、表、凭证:

  按会计核算的需要购买各类会计帐簿、凭证、报表、三联收据、三联缴款单、科目汇总表、各类财务办公用品、印制各类内部用凭证、表格(具体式样、方式附后)

  5.6安装收银软件(有条件的情况下):

  在收银员培训开始时,将收银软件装入收银电脑并调试正常,输入预定菜谱,以备培训、营业使用。

  5.7餐单的印制、管理:

  所有餐单都必须按顺序编号,即在印刷时印上事先排好的编号于餐单右上角处;未发放的餐单统一存放于稽核处,发放时,应将领用人、领出的张数、号码逐一登记在餐单发放登记簿上。

  餐单使用时,必须按顺序逐张使用,今天使用的第一张餐单号码必须接续昨天使用的最后一张餐单的号码,不得跳号、倒序使用餐单。若有作废餐单,应注明“作废”字样,并经经理签字确认附在新开的餐单后交稽核处。以保持顺序编号的完整性。

  5.8菜单的印刷:

  菜单酒水单必须统一印制,不得用其他纸张替代;菜单一式三联,酒水单一式两联,各联应用不同颜色纸张印刷,以利分辨、归类、管理;印刷须用无法擦去字迹的纸张,并用不易擦去字迹的笔填写,以防私自涂改,

  5.9表格印刷:

  其他各类营业报表、汇总表、缴款单、验收入库单、领料单、物资请购单的印刷

  5.10成本费用的划分:

  按国家财政部颁发的《旅游、饮食服务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成本类: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包括:直接耗用的原材

  调料、配料、辅料、燃料、食品、饮料、酒水的成本。

  费用类: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间接支出,无法直接进入成本的支出。

  营业费用包括:运款装卸费、包装费、保管费、燃料费、水电费、展览费、广告宣传费、邮电费、差旅费、洗涤费、清洁卫生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消耗、经营人员的工资(含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培训费、工作餐费、服装费以及其他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董事会费、外事费、租赁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税金、燃料费、水电费、折旧费、修理费、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开办费摊销、交际应酬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和毁损、上级管理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总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加息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费用。

  成本费用的核算应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严格区分本期成本费用与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的界限。

  5.11日常费用支付:

  借取现金、支票应由借取人填写借款单,述明事由,经经理签字后,由出纳支付,支票应填写收款单位、名称、用途、金额,严禁使用空白支票和空头发票。

  费用报销:应由报销人填写相应费用报销单,并附有效原始单据,述明事由,经经理签批同意后,财务主管审核同意,出纳照单支付。

  5.12财务报告:

  每月终,会计人员应及时编制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费用明细表、现金流量表等各类报表,报告当月企业营业状况、费用、成本、资金状况。财务主管依据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说明,并连同报表装订成册报送经理审阅,以总结本期经营效果和指导下个营业期间的工作。

  5.13纳税:

  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报送期前,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营业税申报表、各类附加税费申报表填写完毕,盖上企业公章,经办人名单等,报当地税务机关;填写纳税票(按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数据填列)经税务机关审查盖章后,到开户银行交纳相应额度税金。

  六、前台收银

  6.1准备:

  按本店规定着装,做好收银台内外及个人卫生;检查收银电脑等各类收银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清机状况;发现收银等设备异常或损坏,应立即向经理汇报,并与取得联系,由专业维修人员维修,不得自行开机处理。

  在出纳处领取备用零钞、发票、三联收据、缴款单等营业用票据;备好印章、印台、菜单、酒水单,将复写纸按菜单、酒水单页次置入其中,分别放置规定位置,以备营业使用。

  确定收银员分工,按收单、盖章、打单、收款顺序的操作位置上岗。

财务管理制度9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使用好学校工会各项经费,加强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学校工会财务制度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财务规章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按照工会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做好预、决算工作,按时上报上级工会。

  三、坚持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开设银行账户,按规定确立财务机构及会计人员,按上级工会规定管好用好校工会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四、及时足额拨交工会经费。

  五、工会财务管理由校工会主席一支笔负责,一切经费支出均由校工会主席审批后执行。

  六、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七、认真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学校的`财务审查,按时做好财务工作总结和财务收支报告,做好财务账目的管理,及时整理归档。

  八、在财务监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各种单据需有经办人、验收人(或审核人)签字,否则不得付款。

  九、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定期进行所有现金检查。

  十、按上级工会要求做好财务自查、自检工作,按时向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会员群众和经审会的监督。

财务管理制度10

  为了保证中老年书画协会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根据“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协会”筹集的经费,加强监督、管理、合理按章使用。其具体制度如下:

  一、书画协会经费开支的原则

  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用得适当、发扬民主、会员满意。实行经费开支由协会主管财务会长“一枝笔”审批。

  二、书画协会经费开支范围

  1、年会总结支出;

  2、协会与友邻县区交流支出;

  3、重大节日或重大会议宣传支出;

  4、看望、慰问年满70岁以上会员支出;

  5、看望会员生病支出;

  6、其它支出。

  三、书画协会财务人员职责

  1、根据协会会长的`指示,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并执行经费预算;

  2、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3、在书画协会预算开支范围内及时与区委组织部老干局衔接报销有关事宜。

  4、定期检查、分析所用经费情况;

  5、定期收好会员会费,做到帐帐、帐物、帐款相符;

  6、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直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和直属事业单位,下同)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xx年度预算进行管理,实行主管部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财务活动和国有资产、校办产业、服务活动等项目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学校一般设立会计、出纳两个财务专业岗位。必须选择原则性强,廉洁奉公,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有一定专业知识,爱岗敬业,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为保证财务专业人员素质,各单位财务专业人员的配备、更换必须按规定上报市教育局计财处审核,主管局长审批,学校不得擅自任免财务专业人员。

  第七条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从事学校财务管理的记账人员、审批人员、出纳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财会人员要提高责任心,正确行使会计监督职权,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会计事项,应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建立健全财会人员考核奖励制度,按照考核办法,每年组织一次财会人员的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市教育局计财处负责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九条中小学预算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和真实性的原则。

  第十条中小学预算编制方法:收入预算,根据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布置口径,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收入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支出预算,根据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及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的年度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批核定后,学校财务活动严格按预算执行。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相关政策重大调整,可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中小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拨入专款、教育费附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必须使用由市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专用票据;除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收入(特别是各项手续费、劳务费、回扣、折扣等)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管理,严禁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等私设“小金库”现象。

  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捐资助学款,应统一全额缴入丽水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章程统一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帮困扶贫、奖教奖学等,严禁学校擅自收取和使用。

  第十五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中小学校支出主要包括:事业支出、其他支出、专项支出、教育费附加等支出。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白条及其他不规范票据作为报销凭证,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支出。

  第十七条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要明确一位校级领导分管财务工作,划定审批权限。对于招待费、单项在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由校领导二人以上签字。要定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学校收支及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支出中七项具体规定:

  1.招待费支出。学校公务接待遵循热情、节俭、文明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不准学校间以任何形式轮流作东相互吃请,不准学校内部搞招待活动。招待费用按校务公开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教职工通报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招待费支出额度原则上控制在日常公用经费的10%以内。

  2.考察费支出。学校严格控制考察费用支出,团体考察活动实行报批制度。每项考察活动实施前,须将活动主题、参与对象、人数姓名、考察地点、费用金额和委托办理单位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申报(具体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经市教育局批复同意后才能实施,批复单作为考察费用报销入账支出的附件。

  3.绩效工资支出。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丽水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严禁利用公用经费和其他收入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严禁在平台外发放任何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严禁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4.大额支出。学校重大经济事项,须经学校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在意见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决策;大额支出报销必须转账,严禁现金报销;报销的原始凭证除了具备经办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手续之外,还必须附注简要的情况说明。

  5.专项支出。学校取得的各类专项资金,不论来自于何种渠道,都必须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管好用好;专款业务核算须设置相应的明细账户,做到清晰、准确、效用。

  6.基建、维修项目支出。学校基建、维修资金3万元(含3万元)以上项目,必须先向教育局办理报批立项手续;教育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符合规定数额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不管资金来源渠道都必须办理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手续;5万元(含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须报送教育局,工程审计报告是结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据;支付工程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提供税务部门印制的建筑专用发票,且发票上的单位名称和承建单位及中标采购单位必须一致。

  7.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浙江省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字(20xx年至少一次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定期盘点,如发现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按规定及时进行报批及账务处理,以此保证单位固定资产账账、账实和账表一致。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学校要严格控制负债。为控制债务和规范程序,学校因事业发展确需借债的,必须事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条定期清理负债。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结清和归还。

  第九章财务清算

  第三十一条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教育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处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分别按照合并、撤销两种情况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

  第三十四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报告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表、资产负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收入支出总表、专用基金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和财务分析报告等。

  第三十五条中小学校应每月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本单位的所有财务活动承担主管责任,校长任职届中或调动、离任前必须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十七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中小学校财务必须接受教育主管部门财务监督、审计及上级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章财务内控管理

  第三十八条中小学校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本校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财会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十九条建立财会岗位职责制度。要明确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会计岗位的工作考核制度。

  第四十条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制度。财会机构内部分工要做到钱账分管,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留存印鉴由出纳、会计分别保管;会计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会计的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第四十一条建立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必须使用由浙江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并监制套印的各类票据;学校凭《票据购用证》指定专人到财政部门登记领用,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中小学校财会机构不得使用;收费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内部应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和用于自立项目的收费,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经营活动和违法违纪活动;票据存根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保管,市教育局对学校收费票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建立会计档案制度。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档案局印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落实专人,保管好会计档案。

  第十二章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市教育局协同市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定期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挤占、截留、挪用中小学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违反有关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失浪费,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乱发钱物或其他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等问题。

  第四十四条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按照“校长负责制”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对存在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等行为的单位与个人,按有关规定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各中小学校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和细则,并报市教育局计财处备案。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相关条款,各县(市、区)、各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12

  宣传培训统计组职责

  1、制定本村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

  2、加强村民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和提高防范意识;

  3、做好宣传培训记录;

  4、做好本村事故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5、根据统计数据对比,为本村安全提供指导性建议。

  家庭燃气管理工作组职责

  1、做好燃气用气安全知识的教育普及;

  2、定期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

  3、发现隐患责令改正,做好记录和台账。

  防汛水库(塘、井)工作组职责

  1、汛期来临前,对本村的河道、水库、塘坝以及防汛重点地段进行专项检查,消除隐患;

  2、加强值班,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处置的同时迅速上报;

  3、发生险情,立即组织抢险救援;

  4、监督水井、枯井的安全状况。

  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组职责

  1、在村内道路设置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牌和其他安全设施;

  2、对车辆限行限速限停的时段及地点加强安全监督;

  3、纠正各种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职责

  1、根据学校定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2、上下学时段,维护校外门前交通秩序;

  3、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商铺摊点,确保依法经营;

  4、学校出现险情,立即组织紧急疏散撤离和救援。

  防火护林、家庭防火管理工作组职责

  1、加强护林防火、家庭防火安全知识宣传;

  2、定期检查巡查火灾隐患;

  3、发现违规和隐患,进行惩处、教育和整改;

  4、组织防火演练。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职责

  1、对本村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安全检查;

  2、督促领取证照、发现违法非法生产经营立即制止并迅速上报;

  3、发现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责令整改,发现非法添加,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的`立即上报。

  地质灾害监测防控工作组职责

  1、春季解冻期和降雨过后,对地质灾害区域进行巡视;

  2、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并24小时监测;

  3、隐患较大时,组织人员撤离避让,并积极申请上级部门治理。

  车辆安全管理组职责

  1、熟悉和掌握车辆的技术和使用情况,严格遵守车辆管理规定;

  2、及时办理车辆所需各种手续;

  3、做好车库、车辆的防火防盗工作。

  农电安全工作组职责

  1、定期开展家庭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2、制止乱拉乱接用电行为;

  3、做好用电安全知识普及。

  农业机械工作组职责

  1、春耕秋收前对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2、农业机械使用高峰期每日巡查,发现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3、加强农业机械操作手的安全教育。

  农药安全管理组职责

  1、掌握农药的药理、药性方面的基本性常识;

  2、未经允许,闲杂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3、妥善处理好过期、破损农药,按规定集中处理,禁止随意乱放。

财务管理制度13

  一、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目标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是指财务管理的目的行为,即在一定时期内财务管理目标。它是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总体目标的要求所决定的。一般来讲,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是要求在改善财务状况的条件下,不断扩大财务成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

  经济效益是指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所取得的有效成果大于服务经营的消耗,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占用和消耗尽可能少的资产,为社会和业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获得更多的利润。

  2、实现财富最大化目标

  财富最大化是指公司通过合理经营,使本企业的总价值达到最大化。在股份制公司中,公司财富最大化也就是使股东财富最大化,这是当前西方财务管理理论中普遍提出的财务目标,并认为这是股东创办企业的目的,是衡量企业财务行为和财务决策是否合理的标准。物业管理公司也有一个不断发展、逐渐壮大的过程,因此,实现财富最大化当然也应成为其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

  3、完成国家有关规定

  国家及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公司)都有一定的要求、一定的规定,比如总产值、人均产值服务经营效益等,实现这些要求后,不仅能保证国家税收,同时也能完成企业的效益。

  二、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的几个新观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财务理财也必须树立新观点,适应社会的发展。这些观念主要包括:

  1、市场观念

  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和发展,应该以市场为导向,面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作为物业公司的领导者、财会人员应该及时全面地学习和掌握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市场竞争和现代企业制度等市场经济的重要理论,才能更好地树立起市场观念。

  2、经济效益观念

  经济效益是指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所取得的有效成果与劳动消耗相比较,力争以较少的活劳动和物质的消耗,生产出更多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或向社会提供更热情周到的服务。提高经济效益是经济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要求。要提高经济效益,首先要树立经济效益观念,明确建立以提高经济效益指标作为检查考核的目标。其次加强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并把加强管理作为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3、资本的保值观念

  物业管理公司所有者权益必须得到保障,使投入的资本不受任何侵犯,如不得随意冲减资本,不得随意转移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资本。在经营过程中,其成本补偿和利润分配必须在保证资本完整性的前提下进行,保证资本权益不受任何形式的侵犯。

  4、资金时间价值观念

  资金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在运动中,由于时间因素所增加的价值。由于不同的时间、资金的价值并不相等,一般要以利率为计算依据,将货币收支换算到相同时间基础上进行比较,衡量其实际价值。如果离开了时间价值因素,就无法正确地计算不同时期的财务收支,也不能进行正确的财务决策。因此应牢固地树立资金时间的价值观念。

  5、投资的风险观念

  公司的财务活动,很多都是在有风险的条件下进行的。少冒风险,多获利,是人们处理风险的基本原则。在风险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投资者由于冒险而进行投资时,必须争取获得超过时间价值以外的额外收益,这种额外收益称之为投资风险价值,或投资的风险补偿。为了做好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必须研究投资和经营中的风险,计算风险度的大小,从而设法控制风险,这也是财务管理的基本观念和基本原理,离开了风险,就无法正确评价公司的收益,也就无法进行融资和投资的决策。

  三、物业管理公司财务计划的内容

  财务计划是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经营管理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财务分析的主要依据,其目的是确立企业经营管理目标,使物业经营管理活动按计划协调进行,提高经济效益。物业管理公司财务计划的内容主要有:

  1、各项收入的预算与筹集

  物业管理公司主要资金来源是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入、门面房的租金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的收入等。应按照国家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算出按月、按季、按年各项收入的总额,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收资金及时收取。

  2、各项成本、费用的测算与分析

  各项成本、费用的测算是制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也是进行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的依据,应分门别类地测算出各项物业管理服务的成本与费用,在企业内部实行经济责任制。

  3、专项基金的提存与使用

  专项基金通常是指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基金。关于专项基金的使用国家已做了相应的规定,各地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使用细则。专项基金的性质已决定了必须专款专用,同时应预先做好使用计划。专项基金的提存与使用是财务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4、公司净经营收益的预测和留用利润的安排使用

  公司的经营目的是获取利润。对公司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现金流分析,其税前现金流在交纳所得税后得到的税后现金流,即为公司的净经营收入,也就是企业利润,财务计划应预测企业的利润情况,并分析影响盈亏的关键因素,以便及时调整,确保经营收益的最大化。

  四、机构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部与其他行业的财务部门大致相同,但其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具有本行业的特点。根据每一个物业管理公司所管辖小区的范围大小、高层楼宇的多少,以及开展服务内容的多少等具体情况来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由于财务管理不同于一般管理,基本岗位不随内容的`多少来决定,因此根据财务管理的特点,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部门可以设立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

  五、财务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财务部经理

  (1)向总经理负责,具体主持公司财务部的管理工作,做好总经理的助手。

  (2)组织财务部门的政治学习、法律法规学习。要求所有财会人员遵纪守法,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金融管理条例管理好财务。

  (3)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并写出分析报告,送总经理审阅。

  (4)检查、督促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和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5)合理有效地经营好公司的金融资产,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

  (6)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呈送总经理、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改决定。

  (8)熟悉各种工商、财会及税务管理制度,运用法律、政策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9)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特点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细则。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主管会计

  (1)对部门经理负责,具体做好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财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送部门经理审核;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和需要,组织各营业部门及下属机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准;

  (7)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3、出纳

  (1)对部门经理负责,服从领导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财会制度和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细则,按制度管理好公司的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

  (3)及时办理各种转账、现金支票,并交会计做账。

  (4)及时追收各种应收的款项,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5)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统计员

  (1)对部门经理负责,遵守公司制定的财务人员管理细则,做好本职工作;

  (2)及时统计、存贮各种费用交收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3)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存的资料;对于变动的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与存贮,做到随时变动,随时修改,随时存贮,以免出现差错;

  (4)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5收费员

  物业管理公司所管辖的业主(使用人)很多时,应专门配备收费员,这样既可方便住户,又能及时回笼资金。收费员的职责是:

  (1)对部门经理负责,遵守公司制定的财务人员管理规则,做好本职工作。

  (2)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3)每天下班前应把当天收缴的各项管理费用的现金入库,并统计好交费情况。

  (4)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工作中应热情、周到,与广大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以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管理制度14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 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财务管理制度15

  一、现金管理

  1、营业额必须与账面金额一致,店长负责保管营业现款。如出现长短款现象,短款部分由责任人补足;长款部分必须全额上交财务并说明情况,对于私藏现金长款人员,调查属实之后予以除名,性质恶劣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每日营业现款必须在次日下午14:30前全额存入指定帐户。未按规定时间存款的门店,一次店长负激励30元。

  3、营业现款不得直接用于购买物品,或私借他用。否则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关于门店日常费用的使用,请遵循相关规定)

  4、营业员需对营业额及商品资料保密。

  二、非现金收款管理

  1、医保的数据必须与海典统一。店长须每日不定时核对医保数据;

  2、医保退钱规定,要求,因为门店原因顾客当场刷卡失败交现金的,次日刷卡退钱。其余情况一概不允许退款。每次刷卡失败导致的次日刷卡并退现门店须做好登记,留原始小票单号,刷卡日期,刷卡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退现金额;医保卡刷卡退款登记表

  3、因门店原因造成的收款方式出现错误的,门店自行调节,要求医保数据与海典数据一致。若当日数据不符,店长负激励10元;

  4、银联收款同上;

  5、优惠券已下发规定,在此不另行通知。

  三、报表提供

  1、店长应于次月3日前提供本月以下报表:

  (1)门店每日交接班表、

  (2)盘点差异调整表、

  (3)赠品发放登记表、

  (4)、优惠券小票、现金小票。

  2、不按公司要求建立各项账簿表单的,一项罚款50元,每次扣罚店长绩效分10分。

  3、随意涂改单据,账簿,报表,字迹模糊不清,签字不完整的,按每处5元罚款。

  4、要求月初3日前提交的报表,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完成的`,按每份一天20元进行处罚,按天累计。

  四、门店费用报销

  1、门店在日常经营中需要购买的物品,由店长上报给经理。

  对于数量较大的商品门店上报总部后,由总部统一采购。小宗物品由门店填写采购申请单。

  2、门店须将自采的物品报公司审批通过。

  3、门店下午4点之前将自采的物品拍照发财务

  4、门店报销时,须将采购申请单报申请人及发票签字确认,报总经理签字,到财务报销。

  要求:门店购买物品时尽量开取发票,如不能开取发票,须开具收据(收据上需要对方盖章,收据须填写对方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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