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2024-07-20 10:02:57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篇(优)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篇(优)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安徽天洋药业有限公司软袋车间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保障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软袋车间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和机械伤害事故应对工作。

  4、应急工作原则

  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二、危害分析

  1、概况:

  软袋车间坐落于天洋药业有限公司中部,东边是提取车间,南边毗邻仓库,西边是外用药车间,北边为为公司预留用地,车间面积1428㎡,其中净化面积395㎡,一般区面积920㎡,车间各房间全部用彩钢板吊顶、隔断。车间安全出口三处,车间主要从事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车间正常运营,人员最多50人,其中管理人员8人,安全负责人1人。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车间内有低压配电柜,制袋灌封间、浓配间、稀配间、精制间、灭菌间,如果出现人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出现机械伤害、蒸汽或注射用水烫伤、触电等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车间实际情况,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应急处理可能发生火灾、机械伤害、烫伤、触电等事故。

  1、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应允强

  副组长:黄伏才

  成员:薛春中、朱春林、丁春俊、张殿兵、卢春青、李正亮

  职责:

  ⑴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⑵组织本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⑶组织制定本车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⑷负责本车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理和善后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2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根据本企业管理体系及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本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为应对几种安全事故类型。各专项事故预案详见5.4各项应急救援预案(3)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部位、设备设施、事件及灾害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1.5应急工作原则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淮安汇能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公司应急指挥部抢险、抢修组︵设备部︶专家顾问组︵总工︶消防治安组︵安环部︶后勤保障组︵采购部︶善后处理组︵总经办︶通讯救护组︵生产部︶应急指挥部室(安环部)3.2指挥机构及职责(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①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抢救预案。

  ②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及紧急处理措施。

  ③负责调用本公司范围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④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⑤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⑥负责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⑦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安环部)职责①应急指挥办公室是本企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负责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

  ②负责与外界的渠道沟通、引导公众舆论。

  ②负责维持公司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

  ③负责对火灾、泄漏事故的灭火、堵漏等任务,并对其它具有泄漏、火灾、爆炸等潜在危险点进行监控和保护,负责应急救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事故。

  ④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

  ⑤参加事故调查。

  ②在有毒物质泄漏或火灾中产生有毒烟气的事故中,负责侦察、核实、控制事故区域的边界和范围,并掌握其变化情况。

  ②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负责联络相关救援人员及时到位。

  ④负责提出危险品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

  ⑤负责各专业救援组与总调度室和领导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络。

  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③高空作业要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

  ④吊装设备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运行前,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⑤吊运工作要保证物料捆绑牢固,不能超吊。

  ⑥禁止操作故障设备。

  (2)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①按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机械设备,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规程进行机械操作。

  ③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④按时进行保养,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止其使用。

  (3)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①对车间、仓库、生活区、食堂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②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必要的场所安装带报警装置的漏电保护器。

  ③对车间、仓库易燃区域安装火灾报警装置及火灾喷淋装置。

  ④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和杜绝吸烟现象。

  ⑤定期对高大设备的防雷接地进行检查、检测。

  ⑥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电气装置采用防爆型装置。

  (4)触电预防措施:①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

  ②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③严格对不同的环境下的安全电压进行检查。

  ④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进行隔离防护。

  ⑤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⑥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措施。

  ⑦供电系统正确采用接地系统,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

  ⑨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5)中毒预防措施:①在进行地下管道作业前进行毒气试验和配备通风设施。

  ②现场严禁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③署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时间,防止中暑脱水现发生。

  ④食堂要加强卫生管理,禁止使用变质食材,预防食物中毒。

  (6)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①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②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2预警行动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②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安环部)。

  ③应急指挥综合部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指挥综合部主任、副主任;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2)信息上报①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③根据事故性质,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信息传递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急指挥综合部→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有关车间、部门。

  5应急响应5.1响应程序单位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淮安汇能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图应急恢复应急结束(关闭)现场清理解除警戒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总结评审整改人员互助专家技术支持工程抢修警戒与交管医疗救护人群疏散现场监测环境保护事故信息收集应急启动指挥部综合部人员到位信息网络开通应急资源调配专业指挥到位救援行动扩大应急申请增援事故发生接警报警信息反馈5.2处置措施(1)单位各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2)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各车间、单位接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3)现场指挥部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车间、部门保持通信畅通。

  (4)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县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5)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5.3事故现场处置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物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5.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5.3.3坍塌事故现场处置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5.3.4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①对于一些微小伤,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②就近送医院。

  5.3.5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5.3.6火灾事故现场处置①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②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

  ③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④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⑤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5.3.7燃气系统故障现场处置①当发生燃气泄漏、阀门脱落等事故时,应立即切断周围电源,断绝火种。

  ②设备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抢险小组,携带必备专用工具赶赴现场查看;根据具体位置,关闭区域或总阀门;开展抢险工作。

  ③安全保卫部接到报警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划定警戒区域,严格控制出入人员,如有人负伤应迅速进行抢救。

  ④进入事故现场的所有人员,应关闭手机、对讲机;如需用照明应先将手电、应急灯打开,再进入现场;穿着化纤、毛制品、带有铁掌的鞋的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⑤用防爆风扇或消火栓的开花水枪出水,冲淡燃气泄漏气体避免爆炸。

  ⑥在排险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迅速向119及燃气公司报警,请求协助排险。

  ⑦公司或总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根据事故的`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决定是否采取有关疏散措施。

  ⑧事故处理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3.8锅炉事故现场处置①当值班员发现锅炉发生异常现象或事故,根据异常现象和事故程度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直至停炉,同时向应急总指挥部综合部﹙安环部﹚报警。

  ②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综合部﹙安环部部﹚接警后要立即通知设备部。

  ③设备部接警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险抢修,抢修时:a、检查电源、气源、水源是否关闭。

  b、采取通风措施,防止燃气泄漏造成爆燃。

  c、排除锅炉内压力,防止人身伤害。

  d、了解锅炉运行情况,初步判断事故性质,进行设备检查,找出问题原因。

  e、排除故障,修复设备。

  f、按运行操作程序启动试运行,检查有无问题。

  g、恢复运行。

  ④安环部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协助工作,做好现场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⑤总经理接警后,要立即到场,了解情况,指挥开展排险工作,并根据事态发展下达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指令,同时协调好可能受影响的车间、部门。

  ⑥可能受影响的车间、部门接警后,要立即采取措施,减少因锅炉停运带来的损失。

  5.4应急结束经应急处置后,单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满足专项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信息发布单位应急指挥综合部负责单位应急响应行动的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确定接受的采访单位和新闻发布内容。也可授权单位其他部门负责采访接待工作。

  7后期处置7.1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公司综合部存档备案。

  7.2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义务消防救援队由单位安环部人员组成,由安环部负责领导。抢险、抢修组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1)灭火器型号:MFZ/ABC4A、3公斤干粉灭火器数量:46存放位置:宿舍楼走道(1至5楼),生产车间,员工餐厅,配电房,办公楼走廊、大厅,包装车间外墙。

  使用范围:安全生产设施的购入及制度的执行数额:300万元监督管理措施:成立专门财务组,对安全费用单独管理核算。

  8.5其他保障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安环部。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全公司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9培训与演练9.1培训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突发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关抢救辅导、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9.2演练各部门、车间等每年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

  单位每年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一次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响应能力。

  各抢救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抢救预案制定的缺陷。

  10应急组织纪律与奖惩10.1应急组织纪律(1)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

  (2)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3)在应急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当勇敢,科学、冷静(而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

  10.2奖励(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或奖励。

  (2)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处理。

  10.3处罚(1)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处罚行政处分,(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11附则11.1应急预案备案本预案报总经理审阅批准实施,留安环部负责人及综合部备案。同时送县安监部门备案。

  11.2维护和更新每次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11.3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安环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1.4应急预案实施本预案于20xx年9月1日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预防为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处置有力的原则。

  第三条药品安全事故,是指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的药品质量事故、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故、重大制售假劣药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药品安全事故。具体包括:

  (一)群体性药害事故或药品不良反应事故;

  (二)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情况紧急需求的药品质量控制;

  (三)涉及面大、影响范围广的重大制售假劣药案件;

  为及时、妥善处置由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者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等情况,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持正常的医药经济秩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使用与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者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导致人身损害的事件。

  1.成立处置小组

  2.在医院领导指挥下,成立处置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医教部部长、药剂科主任、相关临床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同时,其他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开展处置工作。快速高效地处理对于因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者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导致人身损害,根据处置小组的指令,及时召集相关临床专家会诊,确定治疗方案,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尽可能地减少、减轻药品对人员、人体的伤害,药剂科迅速开展控制,追回等祥光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确保将对患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药剂科迅猛收集、整理药品信息、确定事件影响的范围,确保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统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调查事件发生过程和评估人身损害的相关性。处置小组应当在24小时内弄清事件发生的过程,包括发生事件的科室、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明确事件的性质,确定人身损害的原因和药品的相关性。

  4.损害处理事件

  (1).假劣药品导致人身损害

  及时召回院内所有该种药品,封存,报上级部门备查;查看该种药品配送流程,检查该种药品的质检报告,配送公司的资质,如果质检报告和资质均符合要求,损害事件由配送公司负责。如果不符合要求,由药剂科核查负责人,损害事件由负责人负责。

  (2.)调剂错误导致人身损害

  及时追回患者手中的药品,换给正确的药品。调查分析调剂错误的原因,明确责任人,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5.损害事件后的整改,紧急情况处理结束后,处置小组要及时向院长提交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科室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影响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等。药剂科药根据损害事件的发生经过进行评估总结,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加强环节管理,制定整改措施。

  (四)引起新闻媒体关注,涉及药品监管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药品安全事故分为三级。

  三级:一般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在市内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发生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故。

  二级:较大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影响扩大,蔓延势头升级,危害程度增加,药品不良反应事故出现频繁等,已造成一人重伤、五人以上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

  一级: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已在我市多区域、高频率发生,来势凶猛,危害程度激增,已发生多起药品群体性伤害事件或大面积中毒事件等,已经发生致人严重残疾、一人以上死亡、三人重伤、十人轻伤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总指挥,医院办公室主任、医教部主任为副总指挥,感染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等部门为成员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医院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药剂科,负责处置药品安全事故的一般性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药剂科:组织、协调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预案;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监督抽验;深入现场,及时调查、收集药品安全事故的第一手信息资料,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蔓延。

  (二)医院办公室:负责调查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具体情况;负责协调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等部门行政调查工作。

  (三医教部:负责制定受伤人员医疗救护方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和救护临床科室;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转移。

  (四)临床科室:负责调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所出现的一切情况。负责救护受伤人员。

  第三章信息处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由医院行政监督、临术医疗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八条在获悉有关药品安全事故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九条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发展过程,应急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应尽可能地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危险、拟采取的措施和发展趋势分析等;

  阶段报告,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发展趋势,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建议。

  第十条通过监督检验、举报投诉、媒体披露等渠道发现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一)药品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或已经造成人体伤害的假劣药案件;

  (二)群体性药害事故或药品不良反应事故;

  (三)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登载的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涉药信息;

  (四)其他途径获得的可能或已经产生重要影响的重要涉药信息或线索。第十一条指挥部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应对本预案第十条的信息进行监测、分析与评估。

  第十二条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信息或报告后,应对下列事项立即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变化趋势,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一)药品安全事故的类型、性质、等级;

  (二)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度、涉及范围及发展趋势;

  (三)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四)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第十三条指挥部各成员及所有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泄漏涉密信息。在未向社会发布药品安全事故信息前,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或泄漏信息,以免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混乱。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四条针对三个级别的药品安全事故,设三套应急预案。分别为第一套预案、第二套预案、第三套预案。

  (一)第一套预案,处于一级药品安全事故状态时启动,由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启动预警指令。

  1、工作目标。减低损失率,减少死亡率,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2、组织指挥。启动预警后,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应立即带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以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

  3、应急工作情况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应急工作汇报为每2小时一报告。应急工作情况由指挥部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当日上报医院主要领导。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4、所有工作人员服从统一调度,休假人员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开通所有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加强应急值班制度。指挥部办公室应安排双人双电话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科主任带班。

  6、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与有关部门联系,协作开展应急工作,共同解决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问题。

  7、车辆统一调度。所有交通工具集中统一调度。

  8、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向媒体及时发布药品安全事故的动态,及时化解苗头性问题,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9、其他应对措施。

  (二)第二套预案,处于二级药品安全事故状态时启动,由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启动预警指令。

  1、工作目标。控制药品安全事故扩散。

  2、组织指挥。启动预警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赶赴现场,以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将现场的处置情况向指挥部汇报。必要时,应联合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赶赴现场。

  3、应急工作情况报告。实行专报制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中必须由一名科主任带班。每天一次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药品安全事故的动态。

  4、保障联系畅通。所有工作人员确保随时相联系,随叫随到。未经指挥部总指挥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5、加强协作与监管。指挥部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协作开展应急工作,共同解决药品安全事故。

  6、及时同有关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人心。

  7、其他应对措施。

  (三)第三套预案,处于三级药品安全事故状态时启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下达启动预警指令。

  1、工作目标。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查险情。

  2、组织指挥。启动预警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赶赴现场,以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将现场的处置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3、启动应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信息联络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4、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指挥部办公室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5、加强药品安全的监控。加强对药品市场的巡查和监督,及时收集、整理药品监管信息,密切关注、分析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6、引导舆论。联系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在启动第一套、第二套方案的同时,应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应在2小时以内上报县政府。经批准,医院办公室以适当方式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在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工作人员未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或怠于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予以责任追究。对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本预案由药剂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4

  为预防我局可能发生的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确保人员安全;为积极策应和协助沿江乡镇发生安全事故及在我局范围内安全事故的`抢救及协调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1、教育性原则。

  ①经常群众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局职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规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③坚持责任到人,强化安全督查。

  2、预防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即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尽可能将损失和影响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报告。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我局机关所有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人员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局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进行指挥;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非常特殊可越级上报。

  2、应急工作分工: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及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②做好现场伤员处理并向医院要求,做好抢救准备;

  ③向上级报告;

  ④向基层单位发出指令。

  坐镇处理组:

  职责任务:迅速做好了解情况、做好接应工作。具体准备工作:

  ①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具体姓名、家庭地址;

  ②迅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

  ③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

  其他

  1、发生事故后,组长应及时向总指挥(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

  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局应急领导小组将上报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xx〕25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20xx〕19号)精神,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鲁安监发〔20xx〕124号)基础上,并结合济南工作实际,制定《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望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在广泛听取一线生产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事故类型较单一(一至两类)的,可编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不同事故类型的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的格式、要素及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九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 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或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评审(或论证)、备案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预案涉及的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的专家由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从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中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

  小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按照行政区域划分采用会议形式由专门的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集中评审会由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负责应急预案评审专家队伍的.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 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124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 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名称;

  (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

  (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

  (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

  (五)专家名单(签名);

  (六)参会人员(签名)等。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和政府有关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实施。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对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一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所在地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15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

  (三)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四)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培训花名册或证书;

  (五)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三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预案审查和备案制度,依法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强化监管监察。应急预案不健全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实行应急预案登记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应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参加评估。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预案涉及关键要素变化的应及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五条 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20xx〕143号)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30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6

  一、吧一旦发现火情后,当值吧管理员首先引导吧内的客人进行疏散,同时要迅速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初起的火灾,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以免造成重大损失。

  二、当值的吧管理员立即通知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三、当值吧管理员视火情迅速拨打“119”报警求救。

  疏散预案:

  一、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当值吧管理员要马上通知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如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当值吧管理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二、当值吧管理员应正确引导吧内的人员向疏散通道疏散,并授之以正确逃离姿势,其余人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以及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三、为更好的应付紧急情况,当值吧管理员应听从并协助消防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

  四、当值吧管理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危难面前最后一个离开的思想准备,根据火情,接受最高的指挥的指令,对需要抢回的设备,文件等采取必要措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

  为积极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让全镇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一、成立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总 指 挥:

  副 指 挥:

  成 员: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三套班子当日值班领导

  成 员:派出所全体联防队队员及镇政府当日值班人员

  二、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网络

  建立包括各部门、各单位在内的`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网络,确保指挥系统迅速调度、有效运作、信息畅通,及时处理事故。

  三、制定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方案

  为保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在救援工作和处理事故上应做到现场指挥及时果断,事故报告及时准确,事故处理认真负责。

  1.现场指挥。24小时内必须保证信息畅通,接到报告后按照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要求果断处置,及时上报。在应急救援中,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要全力支持,相互配合,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调派。

  2.事故报告。各部门、各单位在春节期间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派出所,对发生事故而未及时上报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事故应急措施。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担保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镇政府。

  派出所要加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社会治安。

  卫生院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好各种药品。

  ④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严防事故的扩大和蔓延。涉及到各部门各包点人员,都应该亲临现场处理,不得相互推诿,而延误最佳救护时间,要确保现场抢救和事故处理的及时、有效、果断、正确。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8

  经过多年的安全生产事故的经验总结和教训,越来越多的工厂开始意识到制定应急预案的重要性。事故发生时,正确的应急预案可以让工人立即采取正确的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保障工人安全。

  一、建立应急预案的目的

  工厂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应对突发事件,并保护关键资源,防止生产中断,减少被损害的风险。应急预案不仅要依据工厂的特点,还要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工厂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建立健全的预警机制,统一发布应急指令。

  3、明确各部门职工要在危急时刻采取的措施和步骤。

  4、加强合作与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解决问题。

  5、完成消防及事故救援的准备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更新

  工厂应急预案的制定必须依据工厂的实际情况。初次制定应急预案需要特别注意整体的可操作性,以确保完整性与合理性。应急预案的更新应该定期进行,尤其在重大修改、重人员调整或是新设备的投入使用时需要不断改进,应急预案才能保持实用性。

  三、应急预案中开展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对于一个工厂的安全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急演练可以帮助工人迅速、正确地拿出合适的措施、遵循正确的程序处理事件,排除紧急情况。演练的种类多样,可以是练习灭火,也可以是练习自救互救,在演练过程中还可以评估各部门的指挥能力,如果演练方案不够完善,也可以在演练中调整方案,把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

  四、应急预案成效的评估

  单靠应急预案的制定,还不足以保证应急行动所需的能力。我们还要对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检查实现应急预案所需能力的准备。对于应急预案的评估,可以考虑以下问题:

  1、预警是否及时有效?

  2、预案运营是否符合实际应急情况?

  3、应急行动是否有序?

  4、事件控制是否得当?

  5、是否有消防、安保、医疗等基础设施支持?

  6、现地救援资源是否足够?

  7、全员应急练习是否充分?

  通过对以上问题进行评估,设计出相关的决策程序,预支持能力的磨练,再结合往年的应急预案的实际情况,通过内审获得修改点,修订方案周期重新进行制定。

  在工厂中,安全是工人幸福的保障,应急预案制定是安全的基础。每一个工人,无论是学习策略,或是应对预案,都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we企业防范风险、保障安全、提高效率和维护生命环境的

  美好未来的前提。应急预案的制定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品爆炸、火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每种情况都需要针对性的预案。在制定应急预案时,需要明确各部门职责,确定预警机制和指挥系统,制定应急程序和应急措施,统一发布应急指令和通告等。

  在制定应急预案时,也需要考虑到现实情况,如预算、资源、人员等方面的问题,应做到合理、可行和经济。此外,应急预案制定也需要根据工厂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以应对新的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制定的重点在于实施,在完善预防和准备措施的同时,应及时进行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是评估应急预案成效的有效方式,它可以帮助工人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有效应急技能,为突发事件的处理提供支持,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保障生产和工人的安全。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和落实。工厂管理者需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使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此外,还需要加强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确保应急救援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总之,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工人安全和生产稳定的基础,是一个工厂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内容。工厂管理者应当充分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及时更新和完善预案内容,并且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以助力工厂安全生产和发展。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需要根据不同的风险和紧急情况进行分类,如高风险行业、高危作业、复杂设备的维护和操作等,都需要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例如,对于危险品运输企业,应制定出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物品状况的'检测、运输路线的选择、应急措施的执行等;对于建筑工地,则应制定出高空墙体坍塌救援、深部作业意外事故等应急预案。

  同时,应急预案不仅要根据具体风险制定,还要充分考虑不同部门的职责和协调合作。如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等,应在预案中明确指出,以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顺畅,互相协作,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措施。

  应急预案的制定不是一次性工作,而是需长期维护和更新的过程。一方面,对于已发生过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反思和评估,需要及时更新预案;另一方面,对于新型事故或新要素的加入,也需要及时发展出新的应急预案。此外,随着社会技术进步和科学手段的发展,应急预案也应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和完善,如应用新的通讯技术、新型避难设施等。

  最后,要强调一点,应急预案的制定不仅在于制定,而是在于执行。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能够快速响应和落实,切实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为此,应急演练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演练可以发现预案的不足和短板,同时也可以提升员工的应急素质和操作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实际效果,进而提高应急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是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的基本管理方法之一,必须得到足够重视。制定应急预案不仅要根据实际风险情况得出具体的预案策略,还要通过不断的更新、演练和完善,确保预案的实施效果。同时,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员工应急素质和技能的提升,也对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具有重要作用。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是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的基本管理方法之一。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针对具体的风险和紧急情况进行分类,同时考虑不同部门的职责和协调合作。应急预案的制定是长期维护和更新的过程,需要对已发生过的突发事件进行应对反思和评估,同时也需要及时发展出新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通过不断的更新、演练和完善,确保预案的实施效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员工应急素质和技能的提升,也对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具有重要作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得到足够重视,以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9

  一、发现案情立即报警

  每个员工在酒店内一旦发现发生了抢劫、绑架、凶杀、枪杀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必须迅速将案情信息传到总机室(x x x)和监控室(x x x)。

  1、员工在发现案情时,不要惊慌失措,应沉着冷静,就近用电话向总机室(x x x)和监控室(x x x)报警。

  2、报警时,应语言清晰地将案发时间、地点、区域、楼层房号、人数及简要情况报告清楚。告知报警人的部门、姓名或工号。

  3、总机室、监控室值班员应迅速准确地记录案情信息,并立即报告安保部经理。

  4、安保部经理接警后须即可赶赴现场,了解案情后,立即向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汇报。

  5、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接到报告到达现场后,应立即作出是否向长航公安局治安大队报警的决定。

  二、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1.安保部:

  A、监控室立即通知大堂岗、员工岗封锁前、后门,禁止任何人员出入酒店,特殊情况需出入的,公安人员到达前,经总经理或总支书记决定;公安人员到达后,由他们决定。

  B、监控室通知主管、领班、休息的安保员赶赴现场,划定警戒线,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维护现场秩序。

  C、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正在行凶或准备逃跑,应立即将其抓获并派人看守,待公安人员来后交他们处理。

  D、如有人质被绑架,应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待公安人员来后配合行动。

  E、如被害人伤势严重,应立即与市急救中心联系前来抢救;如被害人已经死亡,待公安人员、法医来后配合工作。

  F、公安人员勘察现场、调查访问、侦察案件时,做好配合工作。

  G、记录整个案件的处理情况。

  2.客房部:

  客房部经理携带钥匙赶赴现场以备急用,按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指令配合安保部工作。

  3.工程部:

  工程部经理带一名电工携带手电筒,接线板、照明设备以备急用,按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指令配合安保部工作。

  4.前厅部:

  A.负责提供涉案客人的资料信息;

  B.负责提供办案人员调查案件的临时办公、休息地点;

  C.保管客人遗留下来的财物及行李物品。

  5.有关部门:

  按总经理或总支书记的指令配合安保部或公安人员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0

  一、发生重伤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重伤事故,首先迅速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治疗(急救电话:120),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前往事故现场取证调查,询问目击证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做为事故处理的事实依据。

  2、事故现场取证完毕后,立即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连续发生。

  3、检查伤者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项目部对班组、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明确事故责任。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干部和工人受到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阅伤者病历,进行伤者伤残等级鉴定,书写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该事故当事人争取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发生死亡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首先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封锁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而必须移动的现场实物应做好标记。

  2、立即用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检查员、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工会。死亡超过三人必须同时通知省级以上有关单位。

  3、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扩大。

  4、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真实和详细的事故发生情况,准备好项目部安全档案资料,提供给事故调查组真实的文字资料,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妥善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6、处理安全事故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瞒报,谎报,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也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使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得到教育。

  三、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积极采取灭火措施,设施隔离区,防止不明情况的群众误入火灾危险区,积极抢救火区内的危险伤员和群众,紧急疏散危险区群众,抢救火区内和危险区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贵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2、组织业余消防队使用现场储备的各种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至少应遏止火灾蔓延的势头,等待消防警察的到来。

  3、保护好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事故现场情况,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火灾发生的过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对事故的调查。

  4、加强防范措施,扑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四、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龙门架事故:通常为吊栏冒顶和坠落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与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连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确认架体安全后,再处理吊栏冒顶和吊栏变形问题。

  2、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将触电者抬到通风处,检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没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打急救电话(120),不得少于四个小时,直到救活为止。

  3、塔吊事故:

  (1)钢丝绳接触高压线事故:司机原地不动等待救援,如离开塔吊,必须双脚并拢,跳跃离开危险区,在塔吊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不明情况者闯入,造成跨步电压伤害,直到高压线断电后,将大臂移开为止。

  (2)大臂翻坠和倒塔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塔吊剩余部分结构情况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4、脚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未倒部分与建筑物的连接点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车吊车稳定危险部分,将倒塌部分拆除,与未倒部分分离,确认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选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1

  一、演练的目的

  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演练是为了检验、评价和保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能力及有效性。

  二、演练的作用

  1、可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

  2、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人力和设备等);

  3、改善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4、增强职工应对突发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救援意识;

  5、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与职责。

  三、演练时间和地点

  20xx年 月 日 时的在 施工现场进行。

  四、演练的类型

  全面演练:针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公司应急组织的应急能力。

  五、演练的范围

  1、对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2、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3、吊装设备倾覆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六、演练的参与人员

  1、参演人员:在应急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并在演练过程中尽可能对演练情景或模拟事件作出真实情景下可能采取的响应行动的项目义务消防员。

  人员组成名单:

  任 务:救助伤员

  2、控制人员:根据演练情景,控制演练时间进程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

  3、模拟人员:在演练过程中扮演、代替某些应急组织和服务部的人员或模拟紧急事件、事态发展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 (扮演受伤人员)

  (扮演外部的救助部门的人员)。

  4、评价人员:负责观察演练进程情况并予以记录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

  5、观摩人员:来自于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的`有关人员以及观看演练过程的观众。

  上述人员在演练过程中应佩带有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标志。

  七、演练过程

  1、准备阶段

  A、项目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要求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B、各演练的参与人员明确、熟悉各自在演练过程中的任务、职责。

  c、项目部负责提供演练参与人员表明其身份的识别标志。

  2、实施阶段

  A、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B、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C、吊装设备倾覆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八、演练结果的总结评价

  应急演练结束后,根据演练的实际情况、演练记录进行总结,详细说明在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不符合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2

  为保证门诊诊疗工作安全、有序、连续的运行,减少突发事件对医院门诊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害,保护患者、医院及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预案。

  依据《民法通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编写。

  在医院分管副院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莫碧文(副院长)。

  副组长:冯智英(院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门诊部办公室。

  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向_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导致门诊某一层楼或更大范围不能正常工作时,即可启动本预案。

  停电争电。

  (1)任何人发现停电情况立即通知医院设备科值班(13517526229),派工作人员到场处理。同时通知门诊部或医院总值班。

  (2)突然停电后,门诊导诊护士及时使用应急灯、手电筒、蜡烛等照明设施。门诊手术室使用应急灯、手电筒等照明,完成进行中的手术,辅助检查检验科室暂停操作。

  (3)在电力组工作人员未到达之前,门诊导诊护士先查看本楼层的控制开关,如发现开关处于断开状态,可尝试拨到接通位置。

  (4)门诊导诊护士、出诊医生和医技人员向就诊患者及家属做好解释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恢复供电后对危重病人优先诊治。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重特大事故处理的综合指导,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水平,保证迅速准确有效地处理好突发性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导,分工负责,妥善处置”的原则,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事故的确定

  (一)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件,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按以下规定分类: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4、锅炉、压力瓷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5、重特大地质灾害事故;

  6、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

  7、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办事处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时间、类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告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值班室。

  事故单位、当地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民众将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留现场重大痕迹、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处理程序、分工和措施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办事处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办事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通知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指导机构;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具体工作内容

  1、指导机构

  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导中心。由办事处主任李旦任指导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刘德行任副指导长,安监办与其它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导中心设在办事处安全监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委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是发布应急救援令、信号、组织指导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抢险施救,并保护现场。

  二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生救援请求。

  三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取证调查工作,写出有关书面调查处理材料,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导机构后,根据实际情况下设:

  (1)综合协调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办各项任务。

  (2)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及其亲属离开事故现场。

  (3)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并负责施救及相关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

  (4)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死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传下达、下传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市安监局报告,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在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中,发生事故所在地社区和办事处相关部门抽调办量,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5、相关人员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1)办事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调集力量。

  (2)办事处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3)党政办协助办事处领导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协调工作。

  (4)安全监管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安排事故处理,对外发布信息、新闻。

  (5)武装部配合相关部门实施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并指导事故发生地的民兵应急分队对其它重特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工作。

  (6)林业站具体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抢险施救工作,及时向上报部门请示调用灭火设施。

  (7)民政所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排和尸体处理工作。

  (8)管船站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重特大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库区船舶事故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的水下作业和施救工作。

  (9)建管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设备的调集和现场指导工作。

  (10)劳动保障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中伤残人员工伤待遇的协调处理工作。

  (11)安办、劳动、工会、妇联、纪检等有关部门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后提出处理意见。

  四、各社区居委会和办事处所辖各单位

  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制定适合于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细则,做到有备无患,保证万无一失。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4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保障全区渔船和船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防止渔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置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发生后能全力以赴,紧急救援,将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大足区行政管辖水域内的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指导参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与各街镇和其他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依法规范、科学决策、积极参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救援按照就近救助属地管理原则,无论事发渔业船舶所在地远近,离事发水域最近的街镇和附近渔民应做出响应,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善后处理按照船舶管辖原则,由事发渔业船舶所在乡镇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善后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农委主任林志刚担任,副组长由区农委分管渔政工作的副主任李国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张德斌担任,成员由区渔政渔监船检站、区安全科、政策法规科等负责人组成。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办公室、事故调查小组、现场事故处置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副组长:

  成员:

  事故调查小组:组长:

  现场事故处置小组:组长:

  后勤保障小组:组长:

  (二)渔业船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渔政渔监船检站。由熊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行政管辖水域范围内一旦发生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成立事故处理指挥机构,实施统一指挥。各成员应及时到位,并配备必要的移动通信设备,汇编应急值班通讯联络名单、联系方式,确保横、纵向通信畅通。联系电话: xxxxxxxx;xxxxxxxx。

  (三)责任分工及工作职责

  1、组长:由区农委主任林志刚同志担任。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召集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负责事故处置的全面工作。

  2、副组长:由区农委分管渔政副主任李国和分管安全的副主任张德斌担任。职责: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及协调指挥工作,并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救援情况。

  3、成员:由区渔政渔监船检站、区安全科、政策法规科等负责人及科、站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职责:在组长统一部署和领导下迅速展开事故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四)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

  1、事故调查组职责:负责调查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拟提出事故处置方案,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2、现场事故处置组职责:现场救援发生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的伤亡人员和财产物资,处理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事宜。

  3、后勤保障组职责:提供转移遇险人员的运输工具,并做好救助船舶及车辆燃油、救助器材的供应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五、预警和预防机制

  各街镇政府所属辖区管理渔业船舶人员应根据风险信息,通知本区域内渔民,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避险准备。开展对渔业船舶船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鼓励渔业船舶及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

  六、职责任务

  (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各方面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

  量,积极参与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形成步调一致,多方配合的有机统一整体,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财力、物资源的效力,确保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二)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任务是: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区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做好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紧急救援;核实并准确地向农委领导、区安监局、区府、区委等有关部门报告。

  七、方法步骤

  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必须立即派员组成救援先遣队,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同时迅速上报情况,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召开会议。召开简短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情况、明确分工、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紧急可免除此程序,改用电话完成)。

  (二)组织救援。及时调动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展开救援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事故处置组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快速反应,并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及镇街紧急救援。

  事故现场处置注意事项:

  1、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员人数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要高度重视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认真处理好事故善后事宜,以确保社会稳定。

  2、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置组要负责现场保护、秩序维护和相关证据收集工作。出事地点上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

  (三)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应迅速开展事故发生原因、查寻隐患、明确责任,并结合行业特点,拟提出事故处置方案,上报事故调查材料。

  (四)善后工作。奖励、表彰和惩罚有关人员;妥善处理因事故带来的相关问题,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

  八、事故报告

  (一)报告要求

  发生任何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区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预案,并向区委、区政府、安监局、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机构报告。并要求事故发生地镇、街立即组织抢救。

  (二)报告内容

  渔业船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按《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报表》的要求准确填报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状况、环境状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当事船舶情况(包括船舶种类、船籍港、登记号码、适航状况、载人载货情况);和驾长的`姓名、性别、年龄、驾龄和船员证书号码;事故简要经过和原因分析以及目前事故现场状况;已采取的抢救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发展预测;要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报告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

  九、事故结案

  渔业船舶生产事故应按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规定,由市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政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结案。

  十、立卷归档

  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包括电话记录、值班报告、领导批示、处理结果报告等),应于处理结束后移交有关部门立卷归档。

  十一、组织纪律

  各有关人员要按照本预案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责任。凡未能履行规定职责和程度违反本预案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和办法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二、平时应急准备

  (一)区渔业行业部门实行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督促有关单位对较大以上安全隐患登记造册,进行整改。

  (二)对台风等恶劣气候及时进行预报,对可能发生的疫病、水质恶化做好预警工作。

  (三)对渔业船只严格检验、审批。加强船员安全培训。 本预案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必要时及时修订完善。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

  根据上级部门指示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净畅宁”工作,搞好“形象工程”建设,把运输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做到落实、落实再落实,切实保证我站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消除安全检查隐患,杜绝安全事故”。根据工作实际,现制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明确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急措施。适用于全站员工参加车站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杜绝源头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场站的各项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工作任务

  (1)场站消防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

  ①负责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监督落实维护全站的消防设备、设施(灭火器、应急灯、);

  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刻疏散周围旅客,抢救国家财产,不能控制时第一时间拔打“119”电话报警;

  ③及时指挥协调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场站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吴文驱 刘建民

  ①、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分队队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到位。

  ②、及时准确履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及时疏散周围旅客,保护国家财产,维护场站、旅客安全。

  (3)场站治安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吴文驱 李华彬

  ①、负责场站治安安全应急工作,维护站内人车秩序,做好车站财产和旅客的安全保卫工作。

  ②、防火、防盗、防偷、防抢、防骗等工作。

  ③、加强巡逻,及时处理突发治安等事件,及时疏散周围旅客,保护国家财产,保证各项安全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三品”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李华彬

  加强对进站旅客行李的“三品”安检工作,对大件或可疑物品必须进行过机检查,必要时依法在公安人员陪同下进行开包检查。

  把“三品”阻挡在站外,杜绝“三品”源头上车,负责安检机的检查、检修、维护和使用管理。

  (5)畅通工程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李华彬

  ①、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保证各出口处、下客区秩序,车辆行使、停放安全进行有效指挥和及时疏导。

  ②、及时疏散周围旅客,抢救国家财产,保证交通安全畅通。

  (6)运力加班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唐廷伟 梁建东 宁彬富

  ①、负责应急运力加班应急工作。

  ②、按照市交通局有关文件精神,及“三把关,一监督”的工作要求,做好“应急运力工作,保证旅客安全及时输送。

  (7)安全后勤保障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宁彬富 梁启源

  ①、准备充足的应急物质,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②、对分管的工作进行有效检查监督,按规定配备必须的应急药品、消防设备和应急物质储备。保证安全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8)场站安全应急监督协调工作责任人和任务:刘建民 吴文驱

  ①、负责做好场站安全应急监督协调工作,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②、及纠正实施应急工作中的问题,上传下达,信息畅通。

  ③、制定有关工作方案,保证春运安全应急工作的连续性。

  (9)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 李华彬

  ①、认真填写客运班车安全检查登记表。

  ②、所有发班客车安全检查合格后,均要由负责检查车辆的安检员、司机同时在检验合格证的正、副本的相应处签名、注明车号以及检验日期。

  3.安全生产工作应急救援分队和人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要求

  1. 应急小组各成员应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2. 如遇险情,当班人员应保证三分钟内赶赴现场,其它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 站属各部门、员工发现站内有火灾险情时,应立刻疏散周围旅客,抢救国家财产,并立即向站领导报告。根据火灾的大小采取不同针对措施:较小时,迅速利用就近灭火设施扑灭并报告站领导;不能控制时第一时间拔打“119”电话报警。

  4. 事件发生后,车站应急小组根据安全应急措施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四、应急措施

  1.安全检查中发现站内或旅客行李中有危险品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做好现场警戒和旅客疏导工作,并及时通知派出所干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将危险物品移至人员较少的地带,进行有效隔离,如果是易燃易爆类危险品,应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进行必要的.处理。同时将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在车场内发现旅客突发病或受伤时伤势轻微者可在站内用应急药品治疗,严重者应拨打“120”电话或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急救原则,采用正确方法,灵活使用轮椅、担架等将旅客尽快送往附近医院,并帮助联系家属。必要时负责拦截的士。

  3.遇客流高峰期时

  全站各部门应根据站领导的部属,组织员工加班或待命,共同维持车站的治安、交通和旅客秩序,尽快疏送旅客,确保安全有序。

  五、售票系统故障立即查找原因及时修复,尽快恢复售票,并参考最近一次票额统一计数,组织各窗口售票用手工票发售车票;

  发生线路中断、车次晚点或有其他突发事件时,根据客运车辆运行情况,立即调整窗口加开退票窗办理退票,并组织人员到各候车室为旅客办理或协助办理改签手续;各临时售票点出现旅客大量聚集,等候购票时间过长时,立即采取延长预售期,加快售票速度等措施。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工程项目部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1、工地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负责指挥调动工地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协助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地的正常生产。

  一、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类别

  1、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2、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高支模、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的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

  二、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2、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本项目的保卫、消防方案,内容包括: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二、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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