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29 17:40:03 机械/重工/工业自动化 我要投稿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优选15篇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

  1、目的

  本项目为双包模式,为满足项目施工生产需要,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由分公司负责租赁,小型设备由项目自行租赁或自购。

  3、术语和定义

  3.1采用GB/T 19001-20xx、GB/T 24001-1996、GB/T 28001-20xx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3.2机械设备:是指项目租赁的所有机械。

  4、职责

  4.1大型设备由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是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对本规定的执行负领导责任,主持对设备供方的评审。

  4.2分公司设备料具部是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编制和监督实施本规定。

  4.3各项目经理是项目机械设备的主管领导,项目机管员负责本规定具体工作的落实。

  5、程序

  5.1分公司设备料具部负责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评估,各项目部和施工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参与推荐设备租赁供应商,共同评估建立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册。每

  年对设备供方进行资格评审,检查供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备拆装许可证、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营范围及其各项服务价格清单。

  5.2分公司设备料具部对设备供方提出评定意见,填写《供应商考察报告》,并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对于特种设备的出租单位,要求应具有设备租赁营业执照,并且要具备相应的维修、保养人员和固定的维修、保养场所。对特种设备出租单位不具备相应安装资质的,应当由出租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拆卸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不得在本公司从事特种设备安装业务。

  5.3分公司发布《合格供应商名册》,向外租用的设备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定。

  5.4设备料具部根据项目报送的设备需用计划组织设备进场。外租设备由分公司设备料具部组织公开招标,在《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出三到五家供方进行比较选择,并向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按要求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评标由“设备采购招标评审小组”负责进行,相关领导和部门参加,最后选定2家中标人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5.5项目不管采用何种管理模式,一律由分公司设备料具部统一负责大型设备的租赁(包括内部和外部租赁),严禁专业工程承包商或项目以任何形式签定大型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租赁价格由项目或施工分包单位与供方商议确定。合同采用公司统一文本。

  5.6项目部按施工进度分阶段填写《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分公司,分公司设备料具部组织调拨设备按期进场。

  5.7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项目部要组织对其进行验收并收集相关资料,验收的要求:

  1)检查其是否与分公司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2)检查设备是否具备出厂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监检证明、设备初始登记证、履历手册及使用说明书;

  3)自制设备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计算书;

  4)机械设备应符合其性能要求;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的不准使用;

  5)对新购、大修或经过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应按出厂说明书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测试运行,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6)向供方索取设备的保养、维修的技术标准和相应记录;

  7)检查是否经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和检验,相关机械安装和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8)针对XX地区设备报装及相关规定,附《XX地区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书》于后。

  9)验收合格后,租赁双方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表格按广东省统表要求,同时办理设备启租时间记录。

  5.8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项目部应进行严格的管理,管理要求:

  1)设备未经检测或验收合格严禁使用。

  2)不得擅自变动或短接设备的有关安全限位装置(如力矩限位、重量限位、超高限位、上下限位、前后行走或变幅限位等),以免有关安全装置限额量超过标准要求或失效。

  3)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及方案:安装与拆除方案、基础专项方案及计算书、附墙方案及计算书、塔式起重机防碰撞措施、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环境与职业安全应急预案。

  4)按要求检查、记录单机情况:安装验收表、顶升与附墙验收表、单机运行日记录、日检及交接班记录、周检记录、月检记录、综合检查记录、特种作业安全交底(包括进场安全交底、安装、使用、顶升、附墙、拆除、维修、保养等交底)、垂直度测量记录、设备维保计划、设备维保记录、设备维修鉴定表等。

  5)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进场安全教育及交底、安全教育及活动记录、特种作业前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6)根据租赁合同监督履约情况,每月协同租赁站办理设备租赁结算单,按月对供应商履约过程评价及要求(或处罚)。

  5.9工程分包方对施工设备的控制执行本单位的管理体系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

  5.10当发生设备事故时,项目部要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对重大设备事故,项目部按《机械事故管理制度》的程序主持调查和处理工作。

  5.11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凡属由供方随机带人的,由供方维护并提供记录,项目部监督并存留记录。

  5.12项目部对设备的服务进行评价,填写《供应商履约过程评价》并报分公司,由分公司再签署意见。

  5.12分公司按上述规定实施控制,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严重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6、记录

  6.1《供应商考察报告》

  6.2《合格供应商名册》

  6.3《供应商履约过程评价》

  6.4《机械设备月度需用计划表》

  6.5《设备安装验收表》

  6.6《单机运行日记录》

  6.7《日检及交接班记录》

  6.8《周检表》、《月检表》

  6.9《顶升与附墙验收表》

  6.10《垂直度测量记录》

  6.11《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6.12《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

  6.13《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6.15《设备性能鉴定表》

  6.16《设备租赁结算单》

  6.17《项目机械设备台帐》

  7、大型设备出租单位

  大型设备租赁单位应有如下资质及相关材料:租赁营业执照、执有合格资格证书的相应操作与维修保养人员、设备的初始登记证、设备的履历手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相应的设备安全生产资质材料、固定的维修场所。

  8、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应有如下资质及相关资料: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安装与拆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执有合格资质证的安装人员、编制详细安全合理的安装拆卸方案、附墙顶升方案及相应的计算书

  9、器材部与外部的租赁合同、安装拆卸合同,器材部与项目部的租赁合同、安装拆卸合同

  10、招投标文件:

  发送招标文件,设备采购、租赁由招投标评审小组评标

  11、分包商申报的设备进场

  供应商设备进场应提供以下资料:租赁营业执照、执有合格资格证书的相应操作与维修保养人员、设备的初始登记证、设备的履历手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相应设备的厂家生产资质与安全生产许可证

  12、设备出租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操作人员每班安全检查。

  13、项目机管员应每周不少于一次对项目外租设备及分队伍自带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分包单位及时进行设备维修保养。

  14、项目应根据设备使用具体情况,进行机械设备安全和环境因素识别,制订控制程序或管理方案。

  15、小型设备的租赁必须是分公司设备部审核通过的出租单位。

  16、小型设备的购置必须是通过国家安检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方案编制、报验、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选用与进场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

  第六条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

  (一)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二)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的。

  第八条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首先对租赁单位进行调查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各自在起重机械租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使用:

  (一)出租单位未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备案的;

  (二)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三)属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的;

  (四)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的;

  (五)经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六)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的。

  第九条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场地前,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先与运输方签订相关运输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运输方的选用参照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执行。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于起重机械进场前将起重机械的使用项目、设备来源、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相关情况报至区域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护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

  (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第三章安装与检测

  第十三条起重机械在安装与拆卸前必须先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的'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规定进行相应的安装业务。未取得安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进行安装活动(包括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移位、顶升、附着、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条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条规定要求,且从事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的人员是本单位员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资质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活动。

  第十八条将起重机械安装作业分包给外单位施工的,必须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条规定,并于安装作业实施前与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安装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装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九条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

  (一)审核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检测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二)审核辅助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等文件齐全有效;

  (三)根据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技术要求、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机械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向安装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四)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重要受力结构、零部件及辅助起重机械进行检查验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及作业现场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安装活动的隐患应及时排除。

  第二十条安装单位在安装作业中,应严格执行设备的安装、拆卸工艺,安装、拆卸工序的岗位应定人定责,应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由安装负责人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

  第二十一条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和调试,尤其要对起重机械的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进行检测把关,形成自检记录。经检验合格后的起重机械应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各方(包括安装、租赁、使用、工程总承包等)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装、使用和租赁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验。

  第二十三条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或任务书、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辅助起重设备、检测仪器、机具档案资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自检资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专项安装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安装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第二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按照施工当地检测部门有关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并报检。经过有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与维修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司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季节、气象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台起重机械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多塔作业相互碰撞。项目部应当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备移动、臂架端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安排专职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日常检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设施控制程序》执行。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定期、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钢丝绳、钢结构及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的有效性等。维修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及时形成维修保养、定期检查记录等,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中《常用建筑机械设备技术保养和大中修理内容及要求》执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的维修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检查;

  (三)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保养、校验、检修。

  第三十二条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除进行日常性和专项检查外,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按照“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复查,切实消除隐患。

  公司每年、区域公司每季度、项目管理部每月、项目部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十三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管理人员。

  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应当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安全作业基本知识的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设备使用技能和安全作业知识。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六条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机械设备管理资料。

  第三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制定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

  第三十九条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3

  为了促进本公司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定。

  一、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中的临时用电、技术试验、使用安全和技术保养均匀遵守下列规程的规定:

  1、行业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行业标准JGJ34-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

  3、行业标准JGJ33-8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4、按照甘建施1998年253号文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及甘肃施1998年277号文件《甘肃省建筑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5、国家和行业其他标准与规定。

  二、施工准备

  1、公司材料设备科负责机械设备的管理、调动、统一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由项目经理统一负责管理。

  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查,提出有关机械设备优化选择、合理配套和施工平面布置要适合机械作业等方面的意见,促使施工组织设计既能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又能发挥机械效能,降低机械使用费用。

  3、公司应加强机械设备的计划调配工作。项目施工需用的机械设备应主要在公司内部的机械设备租赁站去租赁。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图,在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做好下列施工准备工作,为机械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

  (1)做到“三通一平”,即电通、水通、路通(架设到位),停放机械的场地平整;

  (2)机械设备中需要的临时设施应事前构筑完工。如固定式塔式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必须符合验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卷扬机、电焊机等的机棚搭设符合使用和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配电装置、输电线路、低压电器等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置和使用,并要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严禁任意拉线接电。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和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4)设有适当的机械修理点,小型料具库和操作人员休息室。

  三、机械使用

  (1)施工现场的机械管理人员在工作时应当佩戴胸卡。

  (2)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齐全,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安装,经技术试验和安全检查

  合格,由机械管理和安全人员在进场交接单上签证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经过检修仍达不到完好标准的应退场更换。

  (3)施工现场各类塔式起重机的施工升降机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持有省建委颁发的《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证》的专业队伍负责完成。严禁无证单位擅自拆装。

  (4)施工现场在用的'各类塔式起重机,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并在塔身明显部位挂示省建委、省技术监督局统一制发的《塔式起重机准用证》标牌。无证的塔式起重机禁止使用。

  (5)施工单位应负责保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牌良好的使用状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维护场容场貌的整洁,土石方机械、起重机械、运输机械等的车辆、行人通行地方施工时,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

  (6)施工单位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将机械施工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音、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周围居民的骚扰控制到法定限度之内。

  (7)施工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班组共同使用的必须实行班组负责制,多班作业的必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8)施工现场主要机械设备应在机棚或机体明显部位,挂牌标明机长或机组长姓名,简要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9)施工现场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现场安全制度,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持作业区域场容场貌的整洁和安全标志围护设施的完整,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密切配合施工生产,但对有可能引起事故的违章指挥应当拒绝执行。

  (10)机械管理人员应当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提出施工要求,项目经理应当协调施工生产和机械使用,保养中出现的矛盾,支持机械操作人员的正确意见,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拼设备等现象的发生。

  (11)施工现场一般不配备机械工操作的简单电动机械,如混凝土振捣器、打夯机、水磨石机等应当实行班组负责制。

  机械管理人员应对这些机械加强管理,对使用人进行操作和保养的技术指导和安全教育,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和劳动保护用品,要指定保修人员巡回检查机械使用和保养情况,发现缺陷立即排除。

  (12)施工现场的机械管理人员每天应对在使用机械设备巡回检查一遍,发现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保养不良、安全隐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或排除,并作好巡回检查记录。

  (13)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措施,防止燃润油料、材料、机械零部件和随机工具的丢失或受损。

  (14)施工现场机械发生设备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重大机械事故应在两天以内报省建委。塔式起重机发生倾复、摔臂、折臂、脱轨、塔帽脱落等事故,不论有无人身伤害,不论经济损失大小,必须按重大事故处理。

  四、机械维护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机械维修组或维修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计划检修和临时故障的排除工作,并应有维修记录。

  (2)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保养分级、间隔周期和作业内容,严格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工作,并作好保养记录,实行定检维修制的机械设备必须认真做好日常检验和月度检查,作出检查记录并附有检测化验数据资料,发现漏保、失修和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保养修理。

  (3)现场机械设备的保养(定检)计划,由公司机械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公司每半月进行一次,项目部十天进行一次)。

  (4)现场暂时不用的机械设备应由施工单位妥善保管,做到上有盖、下有垫、有防晒、防雨、防腐措施,禁止随意乱放、附件散失。

  五、基础工程和其他

  (1)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在机体的明显部位喷涂本企业机械统一编号。

  (2)主要机械设备(除建设部统计年报规定的22种外另加本企业施工生产用的重要机械设备)必须建立机械履历书,由机械操作人员及时准确的填写,月末将运转时间、小修保养、油料消耗和更换配件等原始记录上报机械管理部门汇总、整理和统计分析,作为机械取费、单机或班组经济核算和操作人员考核的依据。

  (3)公司每季度组织开展红旗设备竞赛活动,重点是施工现场有专人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建立考核评比办法,定期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和奖励,以调动机械操作人员爱护机械设备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公司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机械管理人员、操作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要有计划地利用施工停歇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技术学习,提高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水平,结构新颖、技术先进、价格昂贵的国产或进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使用之前,必须慎重选定机长并经过培训和实习,掌握安全操作和保养技能后,才能投产使用。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4

  根据项目部管理的特点和特征,项目经理受企业法人代表的委托,对项目施工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力度,发挥机械现有的潜力,满足生产需要,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要主动接受上级设备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配合公司动力站的设备管理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应提前向生产安全部、动力站提出申请包括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地点等要求。

  三、项目经理部和动力站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要追究责任人和承担经济损失。

  四、对进场的施工机具必须进行安装验收,并做到基础资料齐全准确。杜绝事后补资料的现象,尽量避免和减少资料记录的`失实程度。

  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机械,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违章作业,严禁无证操作,不得擅自拆、改、转、租机械,并防止损坏、被盗。

  六、建立机械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发生机械故障,组织抢修,缩短停修时间,对不需要的则要及时退场。

  七、建立项目上的机械租赁经济合同、机械使用台帐,搞好经济核算工作,履行合同,月结月清,为项目部月成本核算提供原始基础资料。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5

  一、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预防、管理、报告、鉴定、处理等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

  2.1、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各类机械、设务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

  的机械、设备或设备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使施工生产突然中断者,均为设备事故。

  2.2、高备事故分业表(按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事故分类一次事故经济损失金额(元)

  <10 小型事故

  > 10 < 2 一般事故

  > 2 < 10 大型事故

  > 10 < 30 重大事故

  > 30特大事故以上

  三、设备事故与防范管理:

  3.1、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任”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设备管理部门,物质管理部门及公司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做到对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防止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3.2、加强公司全体员工对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查设备隐患活动,并加强全休员工的技术培训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增强全体员工预防机械、设备事故的预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3、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4、设备事故的分级管理:

  3.4.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3.4.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3.4.3、设备事故与鉴定: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各类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公司物质管理部门上报,发生重30大和特大事故必须在分钟之内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根据调查分析情况以书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设备管理领导汇报。

  设备事故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发生设备事故的主要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当事人、发生的经过、事故的性质、责任者、损失金额、处理设备事故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设备事故的调查、鉴定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进行组织调查、鉴定。

  参加资产保险的设备,事故单位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查看事故现场,确定损失情况和设备损失经济价值。

  3.5、事故的处理:

  3.5.1、设备的责任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大型设备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设备责任事故根据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设备责任事故,根据设备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记过,降级,留厂查看,开除厂籍,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情节恶劣者追究刑事责任等。

  3.5.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领导责任:

  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操作规程健立不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安排无证人员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经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设备超负荷运转超期使用,对存在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设备事故者。

  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操作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设备发和故隐瞒不上报者。

  四、设备事故直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设备事故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设备修复的各种费用,修理期间的设备提取折旧费用等。

  4.1、能够就地修复的按实际修理费用和设备提取折旧费用计算。

  4.2、需要进厂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计算:

  4.3、设备运转已超过大修周期而发生设备事故,按大修期间直接发生的各种材料、配件费用计算。

  4.4、由于设备事故造成设备报废,按设备实际净值计算。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6

  1. 安全保障:通过规范操作和安全管理,降低设备故障和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 生产效率:合理的维护保养制度能减少设备故障,提高生产连续性,进而提升整体生产效率。

  3. 成本控制:有效管理可以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的生产中断,减少维修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4. 质量保证:良好的设备运行状态是保证产品质量稳定的`基础。

  5. 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规要求,避免因设备管理不当导致的法律风险。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7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操作使用不当,致使设备出现故障,从而破坏了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要投入不该发生的维修费用,直接影响到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杜绝野蛮违章操作设备的不良行为。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对设备的使用应实行定人定机,以及持证上岗操作制。

  第三条为使设备能够得到合理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四条设备的完好主要靠勤维护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来实现,操作工要增强责任感,保护设备就象保护眼睛一样,爱惜和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

  第五条各级领导要提高管理意识,克服和改变只重视生产的完成,忽视设备及维修保养,甚至拆散设备的不良倾向,正确处理好设备与生产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六条各项目负责人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管理制度,掌握本单位设备的技术状况,杜绝拆设备,野蛮、违章操作的现象发生。

  2、加强对操作工的思想教育,合理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好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提高设备管理意识,严格按章指挥,制止野蛮违章、操作,对野蛮、违章操作实行者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应严肃处理。

  4、对设备的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制,并保证相对的稳定性,严禁指教未经技术培训者上岗操作。

  5、加强对操作工日常点检,润滑,维护保养等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

  6、设备出现故障本区无法修复的,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尽快修复,严禁设备带病运行,防止设备故障的扩大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7、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的交接班,润滑保养,运行记录等有关规章和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操作工的执行情况。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作为操作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确保设备的合理操作和正确使用。

  第七条操作工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本企业,本单位有关设备操作使用管理的规章和制度。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加强对设备的日设备的日常点检,润滑,维护保养,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增强责任感。学好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做一个'三好,'四会'的合格操作工,用好,维护保养好自己所操作的设备。

  5、严禁野蛮,违章操作,要爱惜设备,做到勤检查,勤保养搅拌机,砂浆机等设备每次用完后应将其清洗干净,经常保持设备的整齐、清洁。

  第八条设备的使用

  1、新职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基本功的培训。

  2、操作工人应具备'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和'三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切故障)的素质,并经过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使用设备。

  3、设备的使用应实行定人定机制,认真填写运行纪录,多人操作使用的设备严格执行交接班填现写运行纪录,多人操作使用的调备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由负责人负责该台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九条设备维护保养

  1、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定加(换)油;

  2、搅拌机,砂浆机等设备每次用完后,必须将机内外清洗干净,传

  动部位涂油防腐和润滑;

  3、加强日点检,运行中的设备操作工要随时观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故障的扩大。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8

  第1条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防止重用轻管或只用不管。大、中型机械设备要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设备不宜定人的,实行机组(班组)负责制。主要机械设备的机长要由公司(处、厂)任免,不能轻易调动。

  第2条机长、机组长要由责任心强,有管理能力,技术水平较高的同志担任,并做到:

  1.积极组织本机组人员开展红旗设备竞赛,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设备效能,努力完成各项定额指标。

  2.认真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努力钻研技术,并指导全机组人员的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4.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反腐。保证机械设备的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经常整洁、完好、齐全。

  5.负责及时准确地填写机械设备履历书和有关的统计报表。

  第3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做到:

  1.积极参加红旗设备竞赛,努力达到红旗设备标准。

  2.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准确及时地填写运转记录。

  3.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保养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机械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生产。对违反操作规程的错误指挥,有权拒绝,并应及时报有关人员研究处理。

  第4条新工人(或新调换工种的工人)须经技术培训,懂得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掌握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在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中,要广泛实行凭操作证操作的制度。

  第5条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特殊情况下需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计算资料,采取有效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6条多班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并给操作人员一定的机械设备保养时间。

  第7条新机械设备在投产前,要按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文件认真进行验收和试运转。新型机械设备在试运转和使用前,必须将有关技术资料、性能和注意事项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经过必要的训练,待操作人员掌握操作技术后,方能使用。

  经过大、中修、改造或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机械设备的试验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新机械或经大修后的机械,在走合期内应按规定减载、限速和保养。

  第8条要认真对待机械设备事故。对机械设备事故,要根据“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领导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预防事故的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有关操作人员、有关领导、有关管理人员等)要作适当处理,对事故隐瞒不报者,要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理。

  对重大事故,由公司(处、厂)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上级审批;一般事故由公司(处、厂)处理,报主管上级备案。

  第9条机械设备用的燃料、润滑油料、必须按规定选用,根据季节及时更换。各种油料要保持清洁,使用前需经过沉淀过滤,机械设备上的滤清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机械设备进入冬季施工,必须采取防冻、防滑措施,严格按照冬季施工规定进行。

  第10条机械设备进行改装和技术改造,必须符合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实施方案要经过“三结合”小组讨论研究,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不准乱拆、乱改。要按机械设备的管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车辆改装应经监理部门审批。

  第11条机械设备的保养和修理,必须贯彻“养修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应做到定期保养、计划修理。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不得妨碍机械正常保养、修理工作的进行。要努力完善对机械设备的检验测试手段,注意积累资料,使检验内容和保修周期有科学根据,防止盲目检修。

  第12条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建立健全定期、走合、停用、封存、换季等保养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第13条机械修理应当坚持集中修理的原则。

  第14条机械设备的修理单位,必须坚持“以修理为主”的方向,努力完成维修和配件生产任务,不得任意改变方向。

  第15条机械设备修理单位,必须面向施工,树立为生产服务和质量第一的思想。要设立质量检验机构、配备质量检验人员、健全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检验制度。严格执行机械设备修理技术规范、努力提高修理质量,质量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出厂。对修理的机械和生产的配件,要实行包修包换制度。

  第16条对进口设备和新型设备要注意拟定适当的保养、修理周期,制定适当的保、修规范、标准,及时掌握技术性能、构造原理和修理技术。根据规定的修理周期,事先做好配件和修理技术准备工作,做到按时修理。

  第17条凡要求大修的机械设备,除特殊原因外,均应在尚可运行的状态下送修。送修单位不得拆换原机机件,并有可靠的运转,修理和保养记录。

  第18条加强配件供应管理。要购管结合、管用结合,防止乱采多购。做到库存适量、供应及时。购管人员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了解配件技术性能和供应渠道,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19条要贯彻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红旗设备竞赛,搞好基层管理和基础资料,练好基本功,不断提高机械设备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1.公司设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和维修,工程副总经理分管该项工作。

  2.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修,损坏、报废等情况都必须有详细记录。

  3.机电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坚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牌管理。

  5.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并保持动作灵敏可靠)。

  6.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维护好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7.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法操作。

  8.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确保在用设备台台完好。

  1、检修前准备

  1.1、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1.2、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1.4、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检修安全规定

  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3、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5、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2.6、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2.7、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检修竣工验收

  3.1、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3.4、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3.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1、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公司《施工设备管理控制程序》及其它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做好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使用、保养维修和进退场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的状态,以满足持续施工生产过程能力的需要,确保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按计划组织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所需机械设备可从公司调配(内部租赁)或从租赁市场租赁也可自购,外部租赁或自购机械设备必须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备案,纳入公司机械设备统一管理。

  3、项目经理部购置或租赁的起重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置或租赁:

  (1)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2)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3)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3、项目经理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建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管理。

  4、项目经理部应采取技术、经济、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用养结合,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搞好班组核算,加强考核和激励。

  6、场机械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编制大中型机械安装拆卸方案,并按规定报批。

  (2)大中型机械安装、拆卸、验收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各种机械设备均有操作规程。

  (4)塔吊司机、指挥、施工电梯司机应持特种作业证书上岗

  (5)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存放,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清洁机械污水不随地流淌。机械标记,验收合格证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6)塔吊、人货梯周边封闭,机械设备基础(座)牢固,塔吊、人货梯基础方案应按规定报批。

  7、分包方除大包工程外原则上不得自带设备进场。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同意自带设备施工时,项目部机械管理员应对分包方自带设备的种类、数量及状况进行核实把关。代表项目部与自带设备单位签订自带设备安全使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8、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必须立即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项目经理和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涉及人身安全或有扩大事故损失的情况应及时抢救;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实际,制定本办法。

  1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1.1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1.2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1.3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2.1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2.3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2.4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2.5机具外露的传动装置(轴、齿轮及皮带等)、转动部分及牙口,必须装设保护装置,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

  2.6机具各种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位、安全阀、闭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2.7固定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并设立安全操作规程标牌。移动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平稳。

  2.8电动机具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绝缘必须可靠。所有电动机具的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电缆或动力电缆,电动机具使用时其电源侧(指电源箱内)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触电保安器)装置。

  2.9电动、风动机具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和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它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风动机具。

  2.10电动机械设备工作前应先空转1—2分钟,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2.11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和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或进行润滑等工作。

  2.12机械设备除规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3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检验

  3.1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检验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条款,同时参照公司《常用机具报废标准》和《常用机具定期试验规定》执行。

  3.2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月,其试验周期为一年。

  3.3起重工器具的机械设备性能试验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抽查的比例为该规格起重工具数量的30%,在30%数量里试验有不合格的,应全数试验。对小于10件的应全数试验。

  3.4试验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方式为过载静负荷试验。

  3.5试验前应对被试品外观检查,对已到报废标准的不再进行试验,直接作报废处理。

  3.6所有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均应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格式参照附件四执行。

  为保证特种机械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更好的为施工生产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经理部特种机械的特殊性能和用途,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法使用范围,各种类塔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施工垂直提升设备、轮胎起重机。

  2、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检验、报废与管理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程、标准和常州市的有关要求。

  3、项目部应加强对特种机械设备的管理领导,安质部负责监察监督工作。

  4、对新购进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验收,按生产厂提供的技术资料核对。随机附件资料产品合格证必须完整无缺,验收人员必须签字。

  5、特种机械必须设有各类制动器,超负荷限制器,防倾覆行程限位和缓冲器,防碰撞和防爆炸装置,各种指示仪表,声光信号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6、特种机械的电器设备和电器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器技术条件的规定,并附有检验合格的证明资料。

  7、使用特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检。

  8、操作特种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该类型的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严格注视各种指示标志,发现异常和异响立即关机,消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开机。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9

  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2.1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2.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技、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1.机械设备使用管理

  (l)机械设备使用管理为了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效率,安全完成施丑生产任务,提高经济效益,要求做到管用结合,合理使用,施工部门与设备部门应密切配合。

  (2)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选用机械,从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工程量等方面做到合理装备,不要大机小用。结合施工进度,利用施[间隙,安排好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失修失保和不修不保,应使机械保持良好状况,以便能随时投人使用。

  (3)严格按机械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二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4)正确选用机械设备润滑油,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或更换。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5)协调配合,为机械施工作业创造条件,提高机械使用效果,必须做到按规定间隔期对机械进行保养,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况。合理组织施l,增加作业时间,提。高时间利用率。提高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配备适当的维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2.机械设备维修保养

  (l)机械维修保养是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根据各种机械的运行规律、结构、工作条件和磨损规律制订强制性的制度机械的技术维修保养,按作业时间的不同分为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两类。定期保养有日常保养和分级保养;特殊保养有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用保养和封存保养等。

  (2)分级保养一般按机械的运行时数来划分保养级别内容。而特殊保养一般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或列人短期计划进行的,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如停用保养、换季保养等。

  (3)日常保养是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保养作业其内容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重点是润滑系统、冷却系统、过滤系统、转向及行走'系统、制动及安全装置等部位的检查调整。日常保养的项目和部位较少,日大多数在机器外部,但都是易损及要害部位。日常保养是确保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工作。

  (4)一级保养除进行日常保养的各作业项目外,还包括:

  l)清洗各种滤清器;

  2)查看各处油面、水面和注油点,若有不足时,及时添加;

  3)清除油箱、火花塞等污垢;

  4)清除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现象;

  5)调整皮带传动和链传动的松紧度;

  6)检查和调整各种离合器、制动器、安全保护装置和操纵机构等,保持灵敏有效;

  7)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其连接及固定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各系统的传动装置是否出现松动、变形、裂纹、发热、异响、运转异常等,发现后及时修复、排除。

  (5)在一般情况下,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人员负责进行,而维修人员负责二级以上的保养工作。

  3.机械设备完好标准

  (l)完成任务好

  做到优质、高产、低耗、安全无事故。配合施工协作好。

  (2)技术状况好

  机械设备必须达到一类设备标准,机容整洁,工作性能和出力达到规定要求。

  (3)维护保养好

  认真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达到规定要求,机械故障少。

  (4)合理使用好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各项原始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5)保管工作好

  机械设备的零件、部件、随机工具,附属装置完整齐全,无缺少损坏。

  1.目的

  为规范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制度的职责、内容和方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

  3.引用标准

  4.定义

  安全防护装备是劳动者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所配备的装备和工器具。

  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防砸鞋、耐酸(碱)手套,橡胶耐油手套、防护眼镜、耳塞、铅服等。

  工器具如防坠器(速差器)、攀登自锁器、漏电保护器、绝缘棒、绝缘夹钳、验电笔等。

  5.职责

  5.1.仓库人员负责保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2.物资供应部门负责防护装备的采购,验收、检查、报废等工作,并进行定期试验,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安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5.3.安全部门负责审批计划和选择厂家、型号等。

  6.管理内容和办法

  6.1.采购

  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和零部件。

  6.2.验收、检查、试验

  6.2.1需验收、检查、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6.2.1.1.新购置的应进行抽检;

  6.2.1.2.经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

  6.2.1.3.存在疑问或使用没有把握的;

  6.2.1.4.存放时间较长或新转入的;

  6.2.1.5.已经检验周期的;

  6.3.保管

  6.3.1.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必要时可按有关要求进行实验,实验结果应填写《安全用品检验单》。

  6.4.使用

  6.4.1.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

  6.4.2.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当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6.4.3.安全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否则应进行培训。

  6.4.4.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6.4.5.电气安全工器具应在确认的电压等级下使用。

  6.4.6.电动或风动的安全工器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其能源断开。

  6.5.报废

  下列情况应以报废:

  6.5.1.经检查、试验几修理后已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6.5.2.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或制造价格的;

  6.5.3.超过安全使用使用周期的。

  1、项目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公司可从自有机械设备调配,或租赁、或购买,提供给项目部使用。

  2、项目经理部应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报公司审批。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验收,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和管理。

  3、项目经理部应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用养结合,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4、机械设备操作工应熟悉机械性能,能熟练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

  5、项目经理要负责公司规定的机械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要求,发现机械设备故障,要及时向公司反映,小的故障要积极组织维修,大的故障,由公司帮助解决,杜绝带病作业的现象发生。以保证机械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6、工程完工后,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完好退回公司,租赁的设备用完后,报告公司由公司及时退还给出租人。工程需短期使用的、要合理安排;集中使用后退回公司,防止长期闲滞、增加工程成本。

  一、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务必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务必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务必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务必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有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作,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务必做标志、挂牌。

  (7)经过打修理的设备,就应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务必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职责制。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的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务必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务必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务必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运过程中,必须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坏损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二、机械设备走合期制定

  (1)一般机械的走合工作,由使用单位派修理工配合主管司机进行,特种和大型机械,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机械(车辆)的走合期务必按说明书进行,要逐步加载,平稳操作,避免突然加速或加载。

  (3)走合期内出现问题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待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

  (4)重点设备的走合期,务必在供方和公司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5)走合期结束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更换润滑油脂,并由机械技术负责人在记录表上签章,交付正常使用。

  三、机械设备交接班制度

  (1)所有多班作业设备的操作人员务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资料。

  1)本班完成任务状况,生产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2)本班机械运转状况,燃油、润滑油的消耗和准备状况。

  3)本班保养状况、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

  (3)由交班人负责填写本班报表及交接班记录,接班人核实后交班人方可下班。

  (4)严禁交班人故意隐瞒机械故障或存在问题。

  (5)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交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6)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交接班状况,查看交接班记录。

  四、机械设备使用“三定”制度

  (1)凡需持证操作的设备务必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

  (2)中型机械一班制时,采用一人一机此人称机长或操作负责人。

  (3)大型多班多人作业的机械,由机长主管,其余为操作保管人。

  (4)中小型机械采用一人多机,要挂牌以示管理范围,无法固定人员的多用途及附属性机械应由班组长或指定具体负责人员进行管理。

  (5)为保证机长和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以及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保养,要做到:

  1)一般机械的主管司机(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任命。

  2)重点设备的司机长由由使用单位提出人选,报公司审批后正式任命,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3)机长(负责人)一经任命不能轻易调动,如需调动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五、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务必认真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中机械设备管理职能要素,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职责。

  (2)新购机械设备务必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务必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3)项目部之间调配的机械设备务必完好,附件配件齐全,由项目安全设备管理员到现场验收确认后方可调进,并办理交接手续。

  (4)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务必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机械安装队进行。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务必组织自检,并报公司验收,由公司安全设备科报检测部门检测,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正式启动使用。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资料务必报公司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5)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安装完毕后进行自检,并做好相关验收检查记录,部分验收检查资料报上级部门存档。

  (6)务必根据工地现场的具体状况和特点合理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并配备技术水平较高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

  (7)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务必经北京市有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时验证复证。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务必经公司指定的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9)项目部安全设备管理人员务必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并根据不同的作业特点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

  操作人员务必进行例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例保记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遇到所作业资料和设备状态危机设别和人生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接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务必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

  (10)现场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职责制,禁止无证作业。

  (11)项目部务必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危险作业资料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及时反馈机械设备使用状况和性能状况,以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六、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1)总则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机械设备检查方法

  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3)机械设备检查资料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挡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轨道铺设是否平整,拉杆、压板是否贴合要求。

  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贴合有管规定。

  7)人货电梯限速器、附墙装置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8)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9)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钉是否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七、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总则

  为合理处理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统称为机械事故。

  (2)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xx-2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7-14天者。

  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1-5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15-30天者。

  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1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非职责事故:指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行为。(3)事故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后应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处理。

  2)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3)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处理方法

  1)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2)大事故由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八、机械设备报废制度

  (1)机械设备报废条件

  机械设备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主要结构、部件已严重损坏,虽经修理其性能仍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害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6)国家明文规定列为强制淘汰的设备。

  (2)机械设备报废处理原则

  1)凡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可核减设备资产和实力台帐。

  2)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不准继续使用或整机出售给其他单位。

  3)对报废设备的零部件拆卸,务必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其余部分一律送交总公司规定的回收公司。

  (3)机械设备报废处理程序

  1)对需报废的设备,各单位要组成技术鉴定小组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

  2)根据技术鉴定小组对设备的鉴定状况,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核后上报总公司。

  3)车辆报废应先由公司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后报总公司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0

  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配备专业设备管理人员,建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2、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3、机械设备在安装调试后由项目部设备技术、安全、施工以及监理人员共同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重设备安装、顶升、附着、拆除应由相应起重安装资质的`单位组织进行,并签订合同。

  5、进行上述作业时,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及安全员应进行现场监护。

  6、采购、租赁的起重设备应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及产权备案手续。

  7、起重设备安装后,应按相关规定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装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设备管理员应对各种设备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9、禁止设备带病作业,保持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技术基础,是加强技术管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国际贸易、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机械工业的标准化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机械工业标准化的主要任务是在全行业范围组织制定标准、贯彻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合理发展品种,提高产品质量,组织配套协作和专业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是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主管部门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并纳入科技发展计划。

  企业标准化工作是机械工业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企业发展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搞好科学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各企业要加强领导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

  第四条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机械工业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在技术上与国际标准基本协调,水平上与国际标准和主要工业发达国家标准基本相当的我国的机械工业标准体系,以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和对外技术经济交流的需要。

  要积极开展国际标准化工作,认真参与国际标准草案的讨论,积极向国际标准化组织提出我国提案,争取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以维护我国的利益。

  第五条 制定标准应贯彻军民结合、军民通用的原则。凡直接为x的专用机械产品应制定军用标准,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已能满足军用要求的,应直接采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机械工业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各级主管部门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要建立和健全标准化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管理。

  第七条 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机械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机械工业的标准化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按规定组织标准的制订和审批;

  (四)组织标准工作的协调:

  (五)组织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六)管理标准化工作经费;

  (七)管理有关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八)对本行业各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

  (九)组织管理本行业范围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十)组织标准化科技成果评选和标准化工作的表彰奖励。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机械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的标准化工作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地区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任务,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四)组织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五)按规定对企业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六)组织对重要新产品和技术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

  (八)组织标准化科技成果评选和标准化工作的表彰奖励。

  第九条 机械标准化研究所承担机械行业标准化技术总归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标准化法规、方针、政策和组织管理办法的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受部委托做好行业标准化的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技术业务指导和技术协调;

  (五)组织和推动本行业对口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机械标准化研究所承担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其主要职责按第十条执行。

  第十条 专业研究所承担本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人员配置

  项目部必须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合同金额超过3亿元的项目部必须成立设备管理机构。对于大型设备直接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项目,设立项目设备副经理。

  租赁公司必须设置安全总监并配备专职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设备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过程控制。

  设备租赁公司、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甲方指定分包、应根据设备的数量、特点,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单位施工范围内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部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要按照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要求取得相应的资格人员作业。所有作业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大型设备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及交接班制度。

  二、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1、项目机械管理部室及人员

  1.1项目经理对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负总责,是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管理办法,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3负责本部室生产活动的危害因素辨识,并传递至项目施工技术部。参加项目危害因素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1.4负责组织项目部施工现场所有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监督检查、日常保养及维修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械安全操作规定,做到定机、定人管理。

  1.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无操作证严禁操作机械。作业前要进行分专业、分工种的培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1.6负责设备操作人员证件的审核及施工方案论证编制上报工作,实施完毕后进行验收。在施工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护。

  1.7对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设备安拆过程及起重吊装作业进行旁站式监督,及时检查和纠正违章。

  1.8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边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实现本质安全。

  1.9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做好维修保养、交接班记录等管理工作。经常教育和检查操作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2.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机械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无操作证严禁操作机械。作业前要进行分专业、分工种的培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由设备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2.2设备操作人员使用机械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2.3机械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要正确地使用机械,按规定进行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凡使用机械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应实行司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可设专人兼管数台。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械正常运行。严禁野蛮使用和“带病作业”。

  2.5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转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由值班司机执行,多人操作的单机或机组除执行岗位交接外,值班人或机长应进行全面交接并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和交班记录。

  2.6一班作业的机械虽然不进行交接,亦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养护和整备工作,填写运转记录。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七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第九条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可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组织联合检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产品名录。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交易市场,为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由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3

  1. 确保生产连续性:减少设备停机时间,保障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 延长设备寿命:预防性维护能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3. 节约维修成本:早期发现和修复问题,避免大修或设备报废带来的高额费用。

  4. 提升安全性:通过规范操作和维护,降低设备事故风险,保障员工安全。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4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机械设备实力的强弱、性能的优劣、设备的完好性、配置的合理性都是施工中的关键。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施工机械和人员安全,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就要做好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且有一定难度的管理,其特点是:○1建筑施工作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要采用不同的施工机械;○2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同一工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人员不断进场、退场;一线的生产工人专业知识水平较低,大部分是农民工,技术知识缺乏,安全生产知识薄弱;○4施工环境恶劣,漏填作业。但是只要我们能在复杂的管理概念之中理顺一个清晰的管理思路,就能够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根据统计,人为的因素导致的事故占80%以上。因此,要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人的因素是决定因素。建筑施工过程中,人员的流动性大,一线的生产工人大部分都缺乏专业知识等等。为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就必须加强对建筑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由于建筑机械的特殊性,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都是易于操作的,这就造成了部分人的思想麻痹,认为我也会操作,或者可以随便叫人去操作,这就是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殊不知,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结构简单,易于操作,但也是较笨重的机械,因为笨重,其运动惯性也大,一旦出事难以控制。如最为常见的搅拌机,如果一个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去操作,就不会认识到其危险性。在搅拌过程中,如果用物料去拨弄滚筒内的砂浆,那是相当危险的。再如用物料提升机看似只是简单的上下运动,但其运动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相当多,如高空坠落,物料摆放不好而卡死、洒落,运动过程中可能有人往井架中张望等等。如果不经过培训,操作人员就不会意识到这些危险因素的存在,紧急情况下也不会知道如何去处理、排除故障。所以,必须注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机械操作人员除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作为管理者,就是要做好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这四项工作;对所有操作人员一定要坚持持证上岗,并做好相关的机械维修、保养等文字记录工作。另外一个正规的建筑施工企业,通常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相当健全,问题是如何去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如何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有关人员都能按规定去做,这才是一线管理人员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二、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

  这里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是建筑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要消除其不安全状态,就要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对于新进场的机械设备,要监理进场检查制度,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合格性、合法性。即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有出厂合格证,产品外观完好无缺、不变形,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凡不符合这四项要求的,坚决拒绝进场。

  2、对大中型建筑机械设备,其安装与拆除一定要请有资质的专业安装、拆除队伍来进行施工并有详尽的施工方案和有关上级部门的审批。

  3、安装好的机械设备要取得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对现场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操作工和维修工按规定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做好文字记录。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他是起重机的力矩限位、高度限位、物料提升机的安全停靠装置等,以保证安全装置发挥正常的.作用。另外,要坚持安检制度,安检到期的设备一定要重新检测,不要认为能正常运行就可以不检测了。因为机械设备的内部损伤、钢结构的疲劳损坏不是肉眼可以看得出来的,目前的正常运行不等于下次也能正常运行。

  三、消除危险的工作环境

  由于建筑工地的复杂性,建筑机械的工作环境是非常恶劣的,经常是露天作业,风吹雨打日晒,加上工地各种建筑材料的堆放,周边环境杂乱无章。所以,为建筑机械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尤为重要。如为搅拌机、物料提升机搭设一个合适的遮雨棚,设备周围不要对方建筑材料及杂物,机械的控制台要事业开阔、安全。在日常的管理中,要及时清理周边的杂物,减少磕碰几率,创建一个明亮、舒畅的工作环境,保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机械设备管理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对所租赁、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做到落实责任,专人管理,克服“重用轻养”,做好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自查工作,消除隐患。要对机械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总之,只要我们认真做好以上四个要素的安全管理,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从而为企业增创效益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5

  现场施工存在大量的插板机、搅拌桩机,均属于高空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必须执行下述强制性安全措施:

  (1)严禁未穿戴防护用品的员工进入施工现场。

  (2)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下雨时禁止爬高作业。

  (3)机械设备行走前必须探摸场地,防止地基软弱造成沉陷。

  (4)所有机械的运动部份、设备或电动工具必须安装防护罩,防止人体接触。

  (5)所有临时配电箱必须安装接地保险,所有电气设备均必须接地良好。

  (6)所有设备必须由合格人员操作,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所有吊机必须安装力矩限制显示设备。

  (8)工地所有门吊和起重机须配备过荷自动报警装置。

  (9)所有设备由项目经理部在现场开工前进行检验,检验标志应附在设备上,检验应由合格的人员进行。

  (10)在所有配电箱及发电机旁均设立警告性标示牌。

  (11)所有临时配电箱均考虑雨天防水措施。送电至各用电点的电缆必须架离地面。

  (12)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大雨天气停止作业。工地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确保施工设备满足生产需要,更好地为整个施工过程提供使用能力,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1、总经济师:主管物资设备部的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本系统职能人员行使职权,并对本系统有关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2、部长

  (1)对施工机械及零配件的采购、管理、使用维修、保养、租赁及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履行公司《质量手册》中本部门的`职责。

  (2)对本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等进行技术、业务指导、监督其合理使用、安全生产。

  (3)建立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建立机械设备台帐。

  (5)对机械设备固定资产负责管理并清核。

  (6)搞好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3、物资设备部

  (1)负责对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进行跟踪检查。

  (2)做好其它有关工作。

  4、维修车间

  (1)负责机械设备入库后、出库前的维修、保养,负责机械设备的大、中修理和检验。

  (2)检验员经过公司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5、设备库:办理机械设备出入库手续,保管好库存设备。

  6、项目部:

  (1)主管经理职责:监督指导本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证施工过程中设备能力的需求。

  (2)设备员职责

  1)负责公司制定的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六组织实施,并把本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反馈到物资设备部。

  2)工程开工前,向物资设备部递交该项目的“设备需用量计划”并签字,负责领用与交回设备。

  3)监督检查本单位机械设备操作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

  4)带领机修班对本单位在用施工机械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修理。设备员必须取得有效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3)机械操作职责

  1)严格执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作好日常的维护、保养。

  2)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机械设备的采购必须执行公司《机械设备采购制度》。新增设备购入后,固定资产部分由物资设备部填写“入库单”,与购货发票一同交给财务部固定资产帐,并由财务部按期提取折旧费。物资设备部建立台帐,主要设备建立技术档案,并编号。

  (2)工程开工前,使用单位的设备员要向物资设备部提供“施工设备需求计划表”,并据此办理机械设备领用手续。

  (3)设备员到设备库提取设备,由机械设备检验员填写“机械设备随机检验合格证”,双方签字订可后设备方可出库。设备检验不合格的达不到使用性能要求的不能出库。

  (4)主要施工机械要随机配置“操作规程”。

  (5)设备进入工地后,要按《设备安装使用明书》要求进行安装使用,使用中严格按规程实施。大型设备如塔吊安装应编写“安拆方案”。机械设备严禁带病作业。

  (6)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发“操作证”,持证上岗,设备员须经指定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取有效的“上岗证”。

  (7)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对在用机械设备按《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并及时准确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和《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8)机械设备交回后,由设备库负责人填写《机械设备验收单》,定明设备的技术状况,以便分清责任。交回的设备除正常磨损外,其它装置如设备总成、构配件、仪表及附件等应齐全有效,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换,否则视情节由使用方做出赔偿。

  (9)设备入库后,由机修车间检验设备技术状况,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修理类别(在、中、小修)或保养级别(一、二、三级保养)。

  (10)钢模板出为前,必须对其进行修理,保证板面平整,无变形,筋骨板堵头齐全,砼清理干净,保证良好的使用效果。对交回的钢模板,库管员要对其仔细检查,发现有板面扭曲、变形、筋板缺损、板面有洞、砼清理不净的要经领导批准酌情进行经济处罚并做记录。

  (11)各施工单位交回的铁脚手管,按公司规定的尺寸验收,长度允许误差不大于十分分,对于焊接方式的补变长者拒收,弯曲的铁管使用单位需校直。扣件的锣丝要齐全,按动要轻松,活动部位要保证活动灵活自如,无锈蚀,否则拒收,由使用单位做出赔偿。

  (12)在年末施工淡季,物资设备部对机械设备操作工、设备员组织专业培训。

  (13)物资设备部年末进行设备清核,并提取报废设备,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执行《机械设备报废制度》,已报废的设备不得重新使用。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07-20

机械设备项目管理制度11-09

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制度10-30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07-20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08-31

机械设备维修管理制度03-24

机械设备安装管理制度10-23

【经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06-02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精选)05-16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