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通用3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1、校工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团体,学校工会财务工作是直接在工会主管主席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校财务部门指导下,负责全校工会经费核算工作和管理工作。
2、校工会财务工作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3、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4、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帐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工当好家,理好财。
二、管理范围及办法
工会财务制度包括工会资金的筹集、分配、计划、使用和财产进出、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主要有:预算、决算管理制度,会费、经费收缴制度,经费使用原则和开支范围,财产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
1、经费、会费收入、开支及管理
(1)经常向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宣传有关政策规定,使拨交经费的政策深入人心,全面落实。
(2)抓好组织建设,增强组织观念,提高会员素质,使会费收缴率达到100%。
(3)严格制度,依法办事。每月按时按规定向上级工会上解经费,做到及时、准确、足额。
(4)面对现实,合理使用,量入定出,周密计划。经费的使用向基层分会倾斜,向开展活动倾斜,并保证每年略有节余。
(5)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上级工会规定的范围,对超出范围的'开支必须集体讨论,对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
(6)强调计划性,超过千元的开支必须先提出计划,经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7)坚持一本帐、一支笔、一个户头,杜绝以留代报现象。
(8)坚持公布制度,院工会每半年向工会委员会,基层分会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会费使用情况,接受民主监督。
(9)坚持廉洁公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2.经费预决算:
(1)编制预算时要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掌握当年的工作规划和重大活动项目,力争使预算符合实际。
(2)控制预算外开支,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报主席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追加。
(3)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通过预决算能够看出工会工作的标准及全貌。
3.会计工作制度:
(1)熟悉本职义务,掌握财经政策,严格执行法律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帐,准确清楚。
(2)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提供准确数据。
(3)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帐目,千张传票事故率不超过0.5%。
(4)接待报销的同志应主动热情,坚持原则,手续齐全,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解释工作。
(5)月末凭证副件完整,装订整洁。
(6)按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而不超限额。
(7)严禁向私人借工会财务现金和支票。
(8)出主意、想办法、协助主管领导收好、管好、用好经费。
4.认真执行工会财务纪律
(1)工会财务工作应按照上级规定和财务制度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预算、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经费渠道,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完成工会各项活动所需费用。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认真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不准挪用,截留应上解的经费。
(4)不准化大公为小公,损害会员利益。
(5)不准私分工会财务,不准侵占国家财产,用白条顶库存。
(6)不准滥发奖金,津贴和实物。
(7)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铺张浪费。
(8)不准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9)不准借出差、开会之机游山玩水,探亲访友。
(10)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堵塞漏洞。
5.会计职责
(1)具体分管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和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把专业核算与群众核算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改进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4)负责完成各项上交任务。
(5)开展财务成本完成情况分析,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6)审查或参与拟订各项经费予、决算计划,当好领导参谋。
(7)负责向本单位领导和职代会报告财务状况,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8)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
6.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a.严格按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b.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印章及“收讫”、“付讫”戳记。
c.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能用白条抵库,更不能挪用现金。
d.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2)登记现金和银行的记帐,每月终了,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每月终了,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
(3)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4)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及空白支票,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一个保管。
7.会计档案保管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发挥会计档案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校工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因此,凡是记录和反映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薄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3)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价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4)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过本单位同意。
(5)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财务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请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6)合并、撤消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2
1、按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对固定资产、库存物品等进行登记、核算、管理和处置。实行工会资产独立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
2、加强本级工会固定资产、库存物品的管理,定期进行实物盘点,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
3、工会房屋建筑物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齐全。
4、不得用工会经费进行高风险投资。没有用工会经费进行担保的'行为。
5、严格按照《工会法》、《企业破产法》、《物权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破产企业工会资产的处置意见,做好破产企业工会资产的处置工作。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按国家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银行存款户。
2、所有涉及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办理均由专人负责,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
3、“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如有差额,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调节表经审核人员复核签章后,与银行对账单一并装订保存。
4、对银行存款未达账,认真查找未达原因,及时取得相关单据,并登记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单位之间经济业务往来原则上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6、银行票据、印鉴应分别保管,分不同地点保存,确保资金安全。
7、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户,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公司工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证工会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xxxx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结合xxxx工会财务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工会所属各级工会及非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疗(休)养等事业单位(统称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下同)。
第三条工会财务工作必须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宗旨;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总工会、xxxx工会的财务规章制度;
坚持工会预算管理原则,协调和处理工会建设与资金供给、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等各种经济关系。
第四条工会财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工运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动工会财务工作创新;
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xxxx工运事业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和提供财力保障;
合理筹集和运用资金,保证工会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工会资产管理,防止工会资产流失,如实反映本单位工会财务状况,对本单位工会经济活动进行核算、控制和监督。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级工会必须把财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财务工作。对重大经济事项要集体讨论决策,实行社团法人代表负责的“一支笔”审批制度。
各级工会的领导,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保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国家和工会组织赋予的权限,做好财会工作。第六条各级工会的一切经济活动要在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归口于财务部门(或会计主管)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兼管财务工作。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七条xxxx公司工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在现行组织机构的情况下,工会财务管理级次如下:
公司大口级工会管理级次:xxxx公司级工会。
各子公司级工会及其他部属单位工会。
第八条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方针、政策、制度、纪律、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会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办法。
二、编制本级预算、决算;
审批(或审核)、汇总下级工会的预算、决算,并按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三、收好、管好、用好本级经费,督促行政按规定拨缴经费并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在本级管辖的.范围内合理分配经费。根据上级工会的规定,决定所属单位的经费分成、预算拨款和经费调剂。
四、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按主管部门规定上缴有关费用,合理分配资金并确定独立核算单位的结余分配和资金缴拨办法。
五、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上级工会反映。
六、组织、检查、督促下级工会及本级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实行会计监督;
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财务工作竞赛;
调查研究,财务工作经验,指导和推动本系统、本单位财会工作发展。
七、加强财会人员管理,组织培训财会干部,提高财会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会财务干部队伍。
八、加强工会资产管理,负责按规定申请或办理工会资产产权登记,组织工会、企事业单位开展财产清查及办理财产的盘盈、盘亏、贬值和报废等工作。
九、规划、组织、指导本系统财务管理信息化发展,推广适合xxxx工会财务管理的现代化技术和手段。
十、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发扬财务民主,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和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向本级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定期报告财务工作。
第九条xxxx公司工会经费实行按比例或额度分成制度。
行政拨交工会经费,除按规定的比例上解全国总工会、xxxx和省、市总工会外,其余部分的分配,由公司大口级经费管理单位自行确定。用于基层工会经费比例不得少于60%。
会费全额返还,由基层工会自行留用。
第十条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全国总工会《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各级工会及实行独立核算的工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具备独立管理经费条件的子公司级工会,工会经费要在银行独立开户、单独设账管理,不允许与本单位机关或党、团等其他组织财务合并账户集中核算。
必须贯彻钱、账分管的原则。会计、出纳要分设,钱、账、物要分管。
第十一条调整和任免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要征得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同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工会预算是各级工会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年度财务收支。xxxx公司工会预算,要在xxxx工会有关工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纪律的要求下,实行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
xxxx公司工会预算分为本级预算和子公司级预算两类。本级预算是指作为一级经费管理单位的工会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本级预算应包括本级经费供给的非独立核算单位预算在内。子公司级预算是指本级预算所属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三条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权是:编制本级预算、决算和预算的调整;
审批下级工会及本级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
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预算、决算;
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监督、下级工会和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行政有关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与经济关系。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5
为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会财务工作水平,根据《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江苏省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拨缴和会费收交管理
(一)工会经费拨缴
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机关须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其中40%工会经费拨缴上级工会,60%划入本单位基层工会经费帐户。40%拨缴上级工会经费的办法是:由地税收缴经费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划入市总工会委托地税收缴的专用账户,由财政代扣代缴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市总工会与市财政局商定的办法执行。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和单位发放的职工生活费等。
2、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由税务局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工会建立后,将筹备金按60%比例返还给该单位工会。
3、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可以凭工会或税务局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专用缴款书》税前列支。
(二)工会会费收交
会员应每月按工资收入的0、5%向所在基层工会交纳会费。奖金、津贴、补贴和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的不作为交纳会费基数。
计算会费的"工资收入"是:机关干部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机关工勤人员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企业单位凡作为工资发放的均作为工资收入交纳会费。
二、预算管理
1、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以及本年度工会工作要求,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赤字。
2、预算收入的编制,要以上年实际收入为基础,考虑本年度各项增减因素编制。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和体现工会工作的特点,把资金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活动和为职工群众服务等方面。
3、年度预算草案,要充分听取本级工会经审委的审查意见,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上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4、预算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时,应按规定程序编制、审批、上报预算调整方案。
三、支出管理
1、工会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纪,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2、工会经费开支,应根据审定的预算,实行"集体领导、个人负责"的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开支事项,须集体讨论决定。
3、工会费用报销,须履行审核、报批手续。原始单据应是税务发票或财政监制收据,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应说明用途。购买多项物品的须附明细清单,开展活动购买的物品须附发放清单。
4、工会经费收支账目每年应至少一次向职工群众公布,定期接受同级经审会审查、监督。
四、决算管理
1、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基层工会应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编报。编制决算草案,须做到收支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2、决算上报时应附相关说明。其内容包括:基本数据、年度收支预算完成情况、设备增添情况、预算管理的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改进意见等。
五、货币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
1、基层工会应依法开设独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暂不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2、基层工会财务核算,不允许与行政财务或党、团等其他组织财务合并账户集中核算,也不允许将工会财务纳入当地结算中心管理。
3、工会银行账户只能用于本工会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与工会无关的资金进入工会账户结算。
4、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收支"二条线"及有关管理规定,现金收入必须全额解缴银行账户,严禁坐支挪用和“白条抵现”,不得以收抵支,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得设账外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
5、基层工会必须建立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必须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不得挪用行政划拨的`职工福利费、劳动竞赛经费、职工培训费等,要做到专款专用。
六、资产管理
1、工会所有资产,包括购入、拨入、自制和其他单位捐赠的财产,凡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3、基层工会应该加强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领用到维护、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和材料,也要分类登记,分别管理。工会的不动产要依法取得相关的权属证明,确保工会资产不流失。
4、工会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处理。工会财产报废变卖的收入,列"其他收入"。
5、工会的财产、经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也不得将工会的财产和经费作为所在单位的财产、经费予以冻结、查封、扣押和清偿债务。工会组织合并的,其财产、经费和财务档案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分立的,其财产、经费按职工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工会组织撤销的,其经费、财产应按规定审计后移交上级工会。
七、会计及会计档案管理
1、基层工会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财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并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会计、出纳要分设,钱、账、物要分管。不得由一人全过程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工会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必须定期参加工会财务培训。
2、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单独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会计事项不多的基层工会,可设序时、分类的综合账簿,即"收支日记总账"进行核算。具备条件的基层工会可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3、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经审会或上级工会派人监交。移交人员应将本人经管的所有会计资料编制成移交清册,会同监交人向接管人逐项清点,不得封包移交。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后存档。
4、会计凭证及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期限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八、附则
1、工会主席和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制度,廉洁自律,恰尽职守。基层工会法定代表人应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责令其限期纠正,并处以通报批评和取消评先资格,对于涉及贪污、挪用公款等违反财经法规的事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总工会财务事业部负责解释。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管理。
2、工会经费各项收支符合《工会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办理与工会工作无关的资金收付。
3、遵守《预算法》以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对工会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编制预算报告,组织预算执行。
4、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5、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和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项目明晰,依据充分,说明清楚,程序规范,签章齐全,报送及时。
6、无重大支出项目的年度,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7、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工会经费来源项目,充分考虑当年各项收入的变动因素进行编制,做到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切实可行。
8、预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根据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分轻重缓急进行编制。
9、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完成以后,提请本级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10、年度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按照预算组织收入和安排支出。收入方面,做到应收尽收,不得随意减免、不收或少收。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按照预算编制程序编制调整预算并经本级工会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11、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预算贯彻执行。
12、每笔费用开支据实报销,不得“以拨代支”、“以领代报”或“虚报冒领”。会议、活动、培训、维修等较大开支附有具体开支明细清单及有关附件。
13、工会经费按照规定比例及时分成和足额上解,不得擅自改变经费收缴渠道,不得少记、隐瞒、转移行政拨缴经费,不得截留、挪用应上解经费。
14、各种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7
1、组织开展本会的会计工作,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管理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经费运营管理。
2、组织制定本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方案等。
4、参与运行决策和各种经济合同的'拟定,加强事前监督。
5、负责本工会的审核、记账、算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和项目公开账目。
6、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8
1、从上级工会领用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以下称收据)实行专人保管、专柜保存,做到防火、防盗、防霉烂、防损毁、防虫蛀、防鼠咬、防丢失。
2、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仅限于工会依法取得的“五项收入”。填写的项目完整、内容真实、金额准确,同号各联次之间项目、内容、金额应完全一致。
3、领购、使用、缴销等工作符合规定,做到手续清、记录清、责任清。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上级工会等办理相关校验、注销手续,按规定重新办理领取手续。
4、不得有相互转借、转让收据或擅自处理空白联和其它质量残次无效联的行为。
5、对停止使用的收据做好清理登记工作,及时向上级工会等办理相关核销手续。
6、银行票据有明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设置登记簿进行记录。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9
1、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和上级工会要求处理会计业务。
2、各项经济业务全部通过本单位财会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代理记账机构等统一核算。
3、会计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错误更正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
4、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附有相关附件,报销单据上经办、证明、验收、稽核、批报等相关人员签章齐全。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盖有出具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与收款单位名称相符。对外单位开具的原始凭证盖有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5、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规范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简明、科目正确、数字准确、编号连续、字迹清晰,相关会计人员签章齐全。会计凭证装订厚薄适中、工整美观。
6、会计账簿设置齐全,有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基层工会日记总账),并设有必要的辅助账和备查账,各类账簿的`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记账及时,文字规范。
7、明细账包括各类收入明细账、各类支出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等。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备查账包括低值易耗品备查账、呆坏账处理备查账等。
8、账簿登记以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为依据。各种账簿单独装订,页号连续,整洁美观。
9、定期核对相关账目记录,并将账目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债权债务等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相符)、账账相符(同一经济业务在不同账簿之间的记录相符)、账实相符(各类账簿记录与资产、负债实有数额相符)。
10、按照上级工会和有关方面要求定期编报会计报表。会计年度终了,按时编制工会财务报告。工会财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封面、决算说明书、收支决算表,年末资产负债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来款项明细表,年度经费收解报告表。
11、发生调整预算的,附有本级工会的调整预算报告。
12、财务报告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格式统一、装订整齐、报送及时,并经分管财务的工会主席、经审主任及编制人审阅并签章。年度财务报告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按时上报上一级工会。
13、账务处理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配置与会计电算化需要相适应的硬件,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选用财务软件,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实施。
14、纸质记账凭证应及时打印;纸质会计报表应按季打印;纸质会计账簿、决算报告应在次年第一个月内全部打印并装订成册,也可根据需要临时打印、装订成册。
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规范办理调阅和销毁事宜。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设立专兼职出纳人员,实行钱、账分管。
2、工会各项资金均统一纳入工会预算会计核算,严禁设置“小金库”和账外账。
3、设立“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记账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支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每日现金结余数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多余现金应及时送缴银行,每月终了,应当计算当月现金收支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5、因工作或业务需要临时借款,应按批准权属履行借款手续,现金当面点清,工作或业务结束,督促及时结账,禁止无故拖欠借款。
6、工会与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在规定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执行。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1
根据《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专业资料。依法保管会计档案,确保其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是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责。会计档案管理具体执行《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
2、会计档案的内容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台账、辅助账簿;
(3)财务报告类:季度报表、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
(4)其他类:置于存储介质的年度财务数据,视同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立卷、归档
会计档案按职责分工及立卷要求,分别进行整理、装订、立卷,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月会计凭证需在次月25日前装订完毕。年度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需在报表批准后的15个工作日内装订完毕。
4、会计档案日常管理
(1)已受理未报销的原始凭证、已装订未移交的保存期内会计档案,由会计妥善保管。
(2)未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除上级检查外不得转移出财务部门。
5、会计档案的调阅
(1)本单位人员调阅,需须经财务主管同意。
(2)外单位人员调阅,需持介绍信,经财务主管审阅,报工会主席批准后,详细记录调阅的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等,向档案保管人出具调阅手续。外单位人员调阅时须有本单位工会财务人员在场。
(3)调阅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由工会主席批准。
(4)查阅或者复印会计档案人员,严禁在档案上做任何记录、符号或标记,更不准涂画、拆封和抽换。需复印会计凭证的,应征得财务主管同意。
6、会计档案的销毁
(1)超过保管期限需销毁的会计档案,由档案保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会同工会负责人共同鉴定,经确认无误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工会主席审查批准后销毁。
(2)超过保管期限但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关联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保管人员到具体事项终止时再行销毁。
(3)会计档案销毁时,工会负责人会同档案保管人员共同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将销毁情况书面报告工会主席。
工会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为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上级工会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1、配备与会计软件相适应的计算机设备专门用于会计电算化工作,不能联入单位局域网及互联网,需要联网的,应通过物理隔离等技术,保证账务数据的安全。账务处理等电子数据定期备份。财务软件、报表软件能满足上级工会及有关方面数据上报、报表上报的要求。
2、根据业务特点及电算化标准,分设电算化主管(兼数据管理员)、数据录入员和数据审核管理员,做到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制约。
3、严格操作程序,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会计电算化专用计算机,不得调阅会计数据和资料,以确保会计数据安全保密。
4、操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和使用权限内进行操作,严格管理操作密码并定期更新。
5、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打开数据库,不得修改系统软件。对软件的必要维护,应向电算化主管汇报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处理。
6、做好硬件、软件的'安全与保护工作,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会计核算存储介质必须放在通风、干燥、防磁的场所,以确保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7、规范处理日常账务。做到原始凭证审核无误,记账凭证录入准确,记账前认真核对,月末及时计算生成各种会计报表,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年终核对总账、明细账,并确保下年初始化数据准确无误。
8、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会计数据必须做好备份,每月备份一次;年终数据应采用光盘介质备份,以便长期保管。会计凭证按月打印装订,会计报表按月打印,会计账簿年度终了打印并各自装订成册。所有会计资料及时归档,专人负责。
9、做好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移交工作。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2
1、建立健全内部财会制度,加强内部会计控制,防范化解财务风险。
2、一切财务收支必须首先经过审核,符合要求后才能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必须经过复核后才能据以记账。对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工作要分人交叉进行。
3、根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实行会计、出纳分设,钱、账、物分管,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4、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在设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时应做到:凡涉及财产和货币资金的收付、结算及其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二人分工掌管。
5、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负责日常收支核算和审核工作,编报本级工会各期财务报表、年度经费收支决算,确保各种会计资料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7、财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财会人员应当加强业务学习,参加地方财政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和上级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
8、财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的任免应符合法定手续,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3
1、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做到逐日逐笔记账,每日结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3、定期和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账相符。
4、安全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5、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各项规定。
6、不坐支现金。
7、不公款私存。
8、不白条抵库。
9、不挪用公款。
10、不超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货币资金业务审批制度,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按照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支付办理的操作流程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3、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4、现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得有下列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1)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
(2)未经开户银行批准坐支现金;
(3)超出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
(4)用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抵顶库存现金;
(5)以现金形式保留账外公款;
(6)编造用途或用转账凭证套用现金;
(7)利用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8)其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5、银行结算账户的开设、使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央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有下列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擅自改变银行结算账户用途;
(4)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5)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6)不及时撤销应当撤销的银行结算账户;
(7)其他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6、支付结算符合《支付结算办法》。不得有下列违反支付结算纪律的行为:
(1)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
(2)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3)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4)其他违反《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行为。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5
1、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做到逐日逐笔记账,每日结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3、定期和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账相符。
4、安全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5、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各项规定。
6、不坐支现金。
7、不公款私存。
8、不白条抵库。
9、不挪用公款。
10、不超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6
1、组织开展本会的'会计工作,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管理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经费运营管理。
2、组织制定本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方案等。
4、参与运行决策和各种经济合同的拟定,加强事前监督。
5、负责本工会的审核、记账、算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和项目公开账目。
6、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7
1、按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对固定资产、库存物品等进行登记、核算、管理和处置。实行工会资产独立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
2、加强本级工会固定资产、库存物品的'管理,定期进行实物盘点,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
3、工会房屋建筑物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齐全。
4、不得用工会经费进行高风险投资。没有用工会经费进行担保的行为。
5、严格按照《工会法》、《企业破产法》、《物权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破产企业工会资产的处置意见,做好破产企业工会资产的处置工作。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使工会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等部门颁布的相关条例,结合学校工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经费独立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第四条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经费收入编制工会年度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工会重大经济事项须报请主管校领导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学校工会财务由学校财务部代管,设置独立会计账户,实行独立核算。配备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会计、出纳、审核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财务管理接受学校审计部、财务部监督。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
第七条工会编制预算是在分析以前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会预决算应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工会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把主要资金用于维护教职工权益。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和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九条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各项支出应在年初纳入工会工作计划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年度预算须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预留机动经费下拨须工会主席、工会分管校领导、财务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十条预算按照项目管理,以各分工会(各部门)设立活动经费项目,学校按支出类别设置经费项目,按照年度预算管理要求执行,年末项目预算指标收回。年终要及时、实事求是的编报财务决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收入是指工会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二条工会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十三条工会各项收入应全额纳入工会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上级工会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查、监督。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业务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损耗和损失。
第十五条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工会经费使用坚持预算管理原则,所有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没有预算的不得开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十七条工会经费必须坚持为教职工服务的原则,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费用;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十八条工会经费严格执行审批制,单笔报销票据金额低于5万元,项目负责人、分工会主席、工会主席审签后办理结算;单笔报销票据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以上,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属于南京审计大学大额资金使用办法规定的履行大额资金审批程序。
报销经办人、审批人为同一人时,须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九条工会经费的报销应做到原始票据真实有效,手续齐全,报销票据坚持有经手人、审签人的签字制度,原始票据不符合规定的不能报销。
第二十条根据学校银行结算业务需要,原则上通过公务卡或对公转账方式办理业务,报销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一般不使用现金支付结算,特殊情况提前联系财务部办理现金取款业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资产是指工会拥有和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借出款、库存物品、投资等。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和管理:
1、房屋及构筑物;
2、专用设备;
3、通用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二十四条严格货币资金管理,不准公款私存,不准挪用现金,不准以借据或白条抵库,保留账外账;不准利用账户为他人套取现金;不准编报假用途,套取单位现金。
第二十五条定期进行银行对账,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执行现金库存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支出,各项支出均应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予以使用现金。发放需要领取人本人签字。
第二十六条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所有暂存、应付款应及时清理,所有暂付款,必须办理借款手续,会计人员依据用途进行支付,经办人员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办完结算手续。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使用单位负责”的管理体制,资产的采购、入库、使用、报废等按照南京审计大学采购和资产管理固定执行,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凡是记录和反映学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簿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第二十九条会计人员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校档案室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各种资料均要求保管年限为15年和30年,到期按档案销毁要求操作处理。
第三十条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工会主席和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的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单位,调阅的理由、归还的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
第三十一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整理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报表等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
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资料、物品等内容;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4、会计移交双方就移交情况做出确认签字或盖章,交出人员必须对移交的遗留问题作出书面说明;接替人员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二条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八不准”:
1、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3、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者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同级工会经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第三十四条财务人员有权且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财务规章制度行使财务监督权。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南京审计学院工会委员会和财务部负责解释。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9
一、为了充分发挥会计反映和控制的职能,保证会计资料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特制度本制度。
二、稽核内容:
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2.复核会计凭证及帐表。
三、稽核要求:
1.对各项财务收支,应根据财务制度规定,逐笔审核,对不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对于原始凭证,应审核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对审查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分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对于会计报表,应复核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注,对帐簿要定期进行抽查,检查是否符合记帐要求,是否按会计工作规定办事。
三、稽核时间
1.各项计划,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的稽核,在编制完毕时进行稽核;
2.定时抽查会计帐簿,抽查面不低于明细帐的20%。
四、内部牵制制度:
1.会计出纳分设。出纳只能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
2.购物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20
一、为了科学地管理好使用好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工会各项经费,加强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服务,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中心工会财务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财务规章制定,遵守财务纪律。
二、按照工会财务制定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按照《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和组织预算执行,若遇重大支出超出预算,必须提交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做好预算、决算工作,按时上报上级工会。
三、坚持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开设银行帐户,按规定确立财务机构及会计人员,明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和权限,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按上级工会规定管理好、用好中心工会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四、按照机关工会要求,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五、工会财务管理由中心工会主席一支笔负责,一切经费支出均由中心工会主席审批后执行。
六、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七、认真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组织的财务审查,按时做好财务工作总结和财务收支报告,做好财务账目的管理,及时整理归档。
八、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要建立、健全工会会计账簿:总账、收入支出明细账、现金银行日记账、及固定资产明细账,录入凭证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
九、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费用在1000元以下,可用现金支付,费用在1000元以上需使用支票支付,若有大额支出需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并且不定期进行所有现金盘点检查。
十、严把费用支出手续,费用单据必须合法取得,报销单据时必须有经办人、主管负责人、工会主席签字,否则不得付款。
十一、根据手续齐全,审核后的.单据进行登记账簿,会计核算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十二、在资产管理方面,根据财务账簿建立固定资产帐,逐一登记财产的名称、型号、数量、金额等,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定期盘点。
十三、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经过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并且签章齐全。
十四、工会财务需管理好印章、票据。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支票。发票、收据由区工会统一领购。
十五、整理保管档案是工会财务的责任,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按照国家和工会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调阅和销毁手续要齐全
十六、按上级工会要求做好财务自查、自检工作,按时向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委员群众和经审会的监督。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工会是在教育局党领导下相对立的群众组织,工会财务工作直接在工会员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单位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工会经费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工会财务机构暂由单位财务处设专人兼管。
第三条工会财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第四条工会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工会财务人员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圈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工当好家、理好财。
第二章工会资金的`筹集
第六条经费收入:严格制度,依法办事,全面落实拨交经费的政策,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
第七条会费收入:根据“工会法”规定,凡工会会员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及时、准确、足额交纳会费。
第八条其他收入:接纳行政的有关补助、职工福利经费和其他部门的损赠等。
第三章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坚持经费立管理原则。教育工会在银行设立账户,单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重事项要经工会员会审批。
第十条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十一条坚持管理原则。接受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的监督;接受工会经费审员会的审。
第十二条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工会经费不得用于筏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抵押。
第四章工会经费报销
第十三条必须有正式发票,发票的内容印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齐全,不得涂改、填补,小写金额一致。
第十四条发票背面要有经办人签名,工会主席审批并签名。重活动应由工会员会研究决定,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按照财务规定在限额内使用现金,超出限额应使用转账支票。支票或现金使用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报销。
第五章工会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工会财务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收集,审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交档案室保管。
第十七条调阅工会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工会会计档案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需经工会领导报单位领导批准,按规定阅。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24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团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俭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景,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景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进取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俭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资料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理解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情景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坚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情景,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一样的经济活动实行不一样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处应理解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必须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财政部门供给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必须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供给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资料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善措施等。
八、财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构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校长室,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维护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使财务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学校财务制度是强化财务管理的一种手段,是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具体表现。因此,学校必须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确制定预算内、外资金收支计划。
2、每学期,财会人员应及时向分管财务的校长、总务报告各项经费的收入情况,并配合校长做好预算内、外支出计划,做到统收统支,专款专用。
3、必须做到民主理财,不得单立账目,严禁公款私存,学校只能在指定的银行开立账号,不得私自找银行或储蓄所建账存款。
4、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应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长审批方可报销。
5、部门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款手续时,借款人应填写借条,并说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财务校长审批后,财务人员才能给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还是购置设备等,报销票据都必须具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必须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专用章),大小写必须相符。其发票背面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表。
7、全校财产物资的申购、调配、报废等均由总务处办理。保管室负责保管、验收,履行领用手续。
8、差旅费报销,当事人应如实填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出发和到达时间、票价。车票应贴在报销单背面,报单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9、学校的收据和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和法定依据,学生票据和事业性发票均由总务购买,会计向总务领用,用多少领多少,用完要及时上缴财政。如果开错,此发票三联填上“报废”字样,作为报费处理。
10、学校财务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成立结帐小组,清期账目做到民主理财。
11、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核算,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树立全局观点,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全心全意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正确处理会计帐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职工当好家、理好财。
第二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在工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经费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第四条工会经费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第五条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分管财务工作的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工会重大经济事项,需报请主管校领导和校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后方能执行。
第七条工会应设置独立的财务室并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业务能力的财会人员。会计、出纳、稽核岗位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第八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反映、监督职能,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工会财务报销必须执行学院规定审批制度,财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报销手续的单据及不符合经费开支的标准的发票。日常会计收受的原始凭单必须具备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并具有填写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经办人签字。同时有经手人、验收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方予报销。
第九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的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必须按照上级工会规定设置总账及明细分类账。认真做好记账、报账、算账、结账等工作,做到手续清楚,数字准确,情况真实,账目清楚,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资料。
第三章预决算管理
第十条工会财务预算是根据工会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及损失。
第二十一条工会经费支出包括会员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二十二条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勤俭节约的原则。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培训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二十三条工会经费使用坚持预算管理原则,所有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二十四条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定期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第二十五条工会经费必须坚持为教职工服务的原则,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费用;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二十六条工会各项支出必须取得合法规范的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发票或收据上要有发票或收据监制章和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办理支出事项至少两人经手,发票背面应有财务负责人、经办人、验收或证明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十七条购买物品前必须征得主管财务的主席批准;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同往;回来后,有专人负责核对数目。
第二十八条按财务规定在限额内使用现金,超出限额应使用转账支票。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两部分组成。
第三十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借出款、库存材料、投资等。
工会必须独立开设银行基本帐户,实行独立核算。
工会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只能用于本工会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有与工会无关的资金进入帐户内结算,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单位撤消后,银行帐户要按相关规定清理撤消。
银行资金不得外借,违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由审批人
负责追还,无法追还的,由审批人负责赔偿。
不得私设“小金库”、保留帐外帐,不得假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白条”抵现,不得坐支。
所有暂存、应付款项,应及时清理归还。对暂付款,要按规定手续审批,取得合法凭证后方可支付。公款不得私借,因公借款,办事结束后要及时结报,收回余款,坚持一借一清。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为:一般设备单价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未达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固定资产必须有专人管理,每年至少清查一次,发现短缺、损坏,要查明原因,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要追究责任,根据情况责成责任人予以全部或部分赔偿。
第三十二条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报废、报损等应有严格的报批手续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定期进行各类资产的清查与盘点工作,保护工会财产的完整与安全。
第三十三条所有资产应指定专人管理和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随意调拨,不得将工会经费、资产做为学校经费、资产予以冻结、查封、抵押、清偿债务。
第三十四条工会组织合并的,依法属于工会的经费和资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撤消时,应在上级工会主持下,清理工会的资产和经费。清理后的资产和经费结余全部上交上级工会。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五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工会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财务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十六条工会的各项收支活动都应接受工会代表大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与审查。
第三十七条财务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第八章工会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工会财务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文件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第三十九条工会会计档案一般不对外借阅,因特殊原因经工会主席批准,可以提供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但借阅者不得拆散、撕掉、剪裁、涂改和污损原卷册。借阅者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经工会主席批准可进行复制。
第四十条合并撤消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四十一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须提出申请,编制销毁清册,报主管领导批准。销毁时须有有关审计、经审部门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参加监销。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使用好学校工会各项经费,加强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学校工会财务制度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财务规章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按照工会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做好预、决算工作,按时上报上级工会。
三、坚持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开设银行账户,按规定确立财务机构及会计人员,按上级工会规定管好用好校工会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四、工会财务管理由校工会主席一支笔负责,一切经费支出均由校工会主席审批后执行。
五、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六、认真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学校的财务审查,按时做好财务工作总结和财务收支报告,做好财务账目的'管理,及时整理归档。
七、在财务监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各种单据需有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否则不得付款。
八、按上级工会要求做好财务自查、自检工作,按时向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会员群众和经审会的监督。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26
根据《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工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1、工会财务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和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由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未经主席审批,任何人不准动用任何经费。
3、要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开支要坚持细算,任何支出项目都要事先请示,填写公物购置审批卡,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购买,购买物品要有二人,严格质量和价格。
4、动用专项资金要有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提出具体方案或预算,经研究同意后,再具体实施,最后入账。
5、财务人员要敢于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6、财务人员要有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要热爱本职工作,要精通熟悉业务,对收支情况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7、会计账目要日清月结,账账相符,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每月要向主席和市总工会报表,将一个月的情况向领导汇报清楚,并提出当月收支存在的问题及改正的措施。积极当好领导的参谋。
8、报销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并附公物购置审批卡,票物相符,经办人签字,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入账。
9、收缴经费要及时入库。要收一户如一户,不得在经手人手中过夜,不能截留,不能挪用。,更不能私存,现金收入要做到日清,当天收入当天交银行,库存现金不能超过100元,以防丢失被盗。
10、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县财政划拨当月发放;经费供养人员工资按经费收缴情况和地税代征情况发放。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27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工会法〉及财政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二、建立健全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填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填制要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帐目清楚,内容摘要文字要求简洁、清楚。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凭证、帐薄报表、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及所有资料准确性,坚持各项资金、财产增减变动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五、做好全年的预算、决算报表,进行会计分析和事业收支效益,促进管理和增收节支。
六、全面、准确、完整、真实的反映各方面的会计资料,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七、积极搞好工会的各项工作,完成工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体现工会经费为广大教职工服务,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活动经费,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 工会财务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制度,坚持依法理财、民主管理、勤俭节约、手续完备原则,组织工会财务活动,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 工会经费筹集
第四条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根据工会章程规定,在职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缴纳会费,工会委托校财务处从工资中扣缴。
第五条 学校行政拨款。学校根据《工会法》规定,每月按全部教职工工资总额(含各种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的'2%下拨给工会。
第六条 专项资金。学校为支持工会开展大型活动(如教代会)、老干部活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工福利等加拨的专项经费。
第七条 其他收入。社会赞助、捐赠、上级奖励、利息收入等。
第三章 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教职工权益、开展教职工文化教育和文体活动、工会干部培训和工会积极分子奖励、职工福利和困难教职工补助、慰问和送温暖活动、对外交流和调研考察、工会建设和办公费用等。
第九条 按照“经费独立管理原则”,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第十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勤俭节约”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
第十一条 工会经费实行预决算制度。年初由工会财务人员根据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活动安排,作出经费使用预算计划,经工会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后,严格按财务预算运行;年终做好决算,定期向教职工公布账目,接受教职工监督。
第十二条 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分管财务的副主席“一支笔”审批。2万元以上大额开支须有主管校领导(工会主席)签批。报销时要有正规发票,由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分管财务的副主席签审后方可报销,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
第十三条 校工会组织大型活动前,由活动的第一负责人拟定活动费用预算报告,提交工会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方能实施。
第十四条 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抵押。
第十五条 校工会将上解上级工会后的工会经费的30%按比例划拨给分工会,作为分工会独立开展活动经费。
第十六条 各分工会应将划拨的经费主要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不得用于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十七条 各分工会经费开支由分工会主席审批,经校工会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审核后,凭正规发票(发票背面要注明活动项目,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分工会主席签审)实行实报实销。
第四章 工会经费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 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必须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平时经费开支要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 发挥工会财务人员的监督作用。工会财务人员要坚持按工会财务制度办事,有权拒付不合理开支。特殊情况下,需经主席办公会议审批并注明情况。
第二十条 工会委员会换届时要向下一届工代会报告本届财务工作情况;各分工会年终要向本单位、本部门的会员公布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做到财务公开。
第五章 工会财务人员职责要求
第二十一条 工会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有财务工作经验,一般由学校财务处人员担任。
第二十二条 工会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素质,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确保工会经费运作管理合法、安全、有效。
第二十三条 工会账户会计记账凭证要求合理合法,真实反映经费业务,凭证内容要素要齐备完整,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第二十四条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应将工会财务的一切凭证、账本、表册、印章、现金、支票等所有会计资料编制移交清册,会同监交人员当面向接管人逐项清点移交。财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二十五条 工会财务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册归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加强工会财产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凡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相对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必须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并由专人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财产损坏、遗失照价赔偿。遗失按原价新旧程度折价赔偿;损坏按修理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 财产年久废旧,由管理人员向工会委员会提出报废建议,经审查核实后,作报废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校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校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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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工会财务在履行工会基本职责中的应有作用,特拟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制度
1.工会预算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上级工会财务的规定,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编制下年的经费预算。
2.编制预算前,工会委员会必须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广泛听取群众和公司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与金额,然后编制预算草案,提交经费审查员审查,同意后报送上级工会审批。
第二条决算制度
1.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年一月十五日前编制上年度决算。
2.编制决算时,须将上年账目结清,做到收支平衡,方可编制决算草案,然后交经费审查员审查,同意后准时报上级工会批复。
第三条经审费审查制度
1.工会经费审查员应代表会员群众,认真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工会每年的`预、决算报表连同账册凭证以及有关资料,都应主动接受经费审查员审查。
2.工会对经费审查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进行研究,使工会经费使用更加合理、规范。工会委员会委员应将上级工会规定的各项要求和制度,以及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等项经费审查员报告,以更好地发挥经费审查员的检查监督作用。
第四条工会经费使用和报销制度
工会经费使用实行工会主席审批制。工会主席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时,由工会委员会委员代为审批,主席回来时予以及时汇报,便于全面了解经费使用情况,并按年度预算组织收支。
1.使用工会经费必须事先提出请款报告,经工会主席同意方可办理支款手续。
2.工会经费的报销,必须在费用发生后一周内报账。如有特殊情况,原始凭证不能超过一个月,过月者拒绝报销。
3.在办理报销时,必须要有正式单据,载明所购商品明细项目,在单据后面几号具体用途、经办人员、工会主席的签字方可报销。
4.物品采购、验收、发放制度。
(1)工会物资大采购,必须按年度预算指标控制,事先编制开展某项活动所需费用计划,报请领导批准,方可组织落实。
(2)凡工会购买大宗物品,需征得工会主席意见后,再委派相关人员按照阳光采购的方式,按质定价、按量计划进行采购。发货票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3)凡工会各种奖品的发放,由具体工作人员制定发放表一式两份,经工会主席批准后方可进行。不经工会主席批准,不得随意发放各种奖品及纪念品。
(4)奖品发放后,应将奖品发放表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后,本人留存一份,交会计入帐一份。剩余奖品应办理移交手续,归工会内勤人员统一管理,另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定期公布制度
1.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收支账目),每年在工会会员大会上公布一次,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2.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时,由工会主席向大会作工会财务收支报告或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使会员群众了解工会财务情况,听取意见和反映,以促进工作。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30
为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执行上级工会规定,贯彻为工会建设服务,为教育服务,为群众服务,切实抓好收、管、用三个环节。
一、按期收好各项经费:工会经费和工会会费
二、记帐及时、切实做到内容、数字真实、摘要清楚、经常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帐表相符。
三、对报销发票严格审查,禁用不规范的发票或白条为原始凭证。
四、会员慰问费不超过会费的`20%
五、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帐目帐务、凭证,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和各项经费的开支情况,主动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有关的财务工作资料,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六、工会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工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务纪律,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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