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23 10:30:19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财务部是公司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公司的财务计划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考核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参与各种计划审定和重要经济合同审查,检查计划、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财务人员实行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控制和降低公司的成本费用,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编制各种财务报告,向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

  3、筹划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协调相关方面关系。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4、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5、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司印鉴、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经理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经理进行监交。

  6、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采用《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7、公司股东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8、本制度经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报财税机关备案。如遇国家相关制度修改变更,本制度与其相抵触的,按国家相关制度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3)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2)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1)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 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

  ② 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

  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4)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2)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帐予以核销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1)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2)办公室设立帐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3)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4)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5)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6)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1)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2)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3)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5)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6)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7)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1)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1)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1)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3)凡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下或价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3)办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1)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2)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3)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5)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1)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2)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4)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5)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第四章 收入、成本费用管理

  1、公司建立并完善营业收入的管理规定,确保收入循环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实际收款和开具发票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以加强对业务活动的财务监督。

  2、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营业期间收取的各种经营项目的主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在收讫价款或取得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公司对外投资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资收入和长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在持有期满后确认,长期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合法审计报告中的财务年度权益确认。

  4、成本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虽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成本费用。但应归属本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得挂账,调节利润。

  5、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请购、审批、合同订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费用。费用报销的审批及流程按照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执行。

  6、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降低财务费用等资本成本。

  第五章 财务信息管理

  1、 公司依据《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颁布的其他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报表。

  2、公司的财务报表属于公司的财务机密,未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报表一律不得外流。

  3、已经审核过的报表如需外送,需经财务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月报在次月的十日内送各股东,季报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送各股东,年报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十日内送各股东。

  4、公司依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实现授权、岗位分离、记录控制等内控程序的电算化,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相关人员在使用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过程中,严格遵循内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范,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 公司财务部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文本(电子)资料。

  6、财务部按照规定作好财务工作交接工作,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六章 附则

  1、本规定由股东会负责修改和补充。

  2、本规定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3、股东会委托公司财务部依据本规定拟定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发施行。

  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程序,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正)》、《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xx]488号)和《唐山学院财务管理制度》(院发[20xx]79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三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预算编制原则

  第四条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收入预算要全面真实,积极稳妥;支出预算要科学合理,注重实效。

  第五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预算体现学校年度整体的事业目标,保证学校事业顺利进行。优先保障正常运行和人员经费,重点保障教学科研,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

  第六条统一预算,分级管理。学校实行全口径统一预算,统筹安排各项收入与支出;各二级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与管理。

  第七条勤俭节约,注重绩效。严格控制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努力降低运行成本;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重点考核支出效益,并作为来年安排预算的参考。

  第三章预算管理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负责统筹安排各类资金,科学编制本单位的预算草案;严格执行学校批复的预算,合理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对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定期向本单位教职工或教代会通报预算批复和执行情况。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预算项目管理办法负责对专项项目进行审核,对各单位上报的专项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和使用效益进行评价。要做好专项项目的执行、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财务处负责预算编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各单位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总,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财力状况,拟定预算建议方案,提请学校相关会议审定通过;负责下达经批准的预算,指导和监督各单位预算执行,进行预算控制;负责进行财务分析并向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论证财务预算方案,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负责审议学校财务预算方案;审批10万元(含)以下需动用校长预备费的项目,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三条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审定学校财务预算方案;审批10万元以上需动用校长预备费的项目,审定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四章预算编制内容

  第十四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

  第十五条收入预算是指学校在预算年度内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各类非偿还性资金的。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预算、事业收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预算、经营收入预算、租赁收入预算和其他收入预算等。

  第十六条支出预算是指学校在预算年度内用于教学科研活动,基本建设及其他资金支出的预算,包括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和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一)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工资、保险和津补贴等人员支出预算,按照上级规定标准及学校绩效工资方案等编制;学生奖助学金等预算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标准编制。

  (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学校对院、系、部实行二级预算管理,二级预算由各院、系、部根据自身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需要,在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内按要求自主编制;学校对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实行定额标准加公用专项的办法安排预算,公用专项根据上级政策、学校财力和工作重点安排预算。

  (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教学科研建设、实验室建设、图书购置、服务外包、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基本建设等专项经费归口职能部门组织编制预算,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学校财力和轻重缓急列入学校财政预算。

  第五章预算编制程序

  第十七条财务处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方案,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绩效评价,编制本单位预算。

  第十八条各单位年度预算的编制和确定,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各单位按学校要求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草案,经过一定范围讨论通过后报财务处汇总;

  (二)财务处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并进行综合分析,征求分管财务校长、校长意见后,将各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修改意见反馈各部门;

  (三)各单位根据学校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预算方案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报财务处;

  (四)财务处再次汇总、分析,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根据校长办公会决议编制学校正式预算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正式下达各单位年度预算。

  第十九条?学校支出预算可设置公用经费的2%的校长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条学校预算方案批准确定后,除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预算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一般不得变更和调整,确需调整的',预算调整方案要经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定批准。

  第六章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第二十二条负责落实预算收入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完成预算收入,不得违规收费,不得截留、占用和挪用预算收入。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按照预算方案确定的项目、标准、范围、额度和时间安排支出,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除预算批复前可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基本支出外,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情况确需存量调整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3万(含)以下的经费由分管财务校长和校长审批,3万元-10万元(含)的经费由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10万元以上的经费需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批准。

  第二十五条年度预算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统筹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年度结转资金,按财政要求支出。

  第七章决算

  第二十六条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梳理和总结,是对年度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是对学校全年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全面真实的反映,是学校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财务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实事求是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并按时上报。

  第二十八条财务决算及分析结果需报告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

  第八章预决算公开

  第二十九条学校在门户网站设立财务公开专栏,由财务处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预算和决算的相关信息。

  第三十条学校各单位应完善内部民主理财和监督机制,定期在全体会议或二级教代会上公布本单位财务预算方案和预算执行情况,切实保证本单位财经活动的健康有序运行。

  第九章预算绩效管理

  第三十一条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包括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以及根据评价结果所采取的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在预算编制时,应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设定绩效目标,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加强支出管理,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第三十三条财务处应定期对全校和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三十四条学校逐步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制度,将预算执行绩效情况纳入相应的考核体系。

  第十章预算监督

  第三十五条财务处定期向分管财务校领导汇报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三十六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监察审计处负责对学校各级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及监督结果报学校分管纪委和财务的领导。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唐山学院预算管理办法》(院发[20xx]19号、《唐山学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院发[20xx]24号同时废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财务组织管理

  第四部分财务人员管理

  第五部分资金计划管理

  第六部分财务报表管理

  第七部分资金管理

  第八部分财产物资的管理

  第九部分发票管理

  第十部分费用报销管理

  第十一部分附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分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规范企业各项经济行为,保证资金安全与完整,防范各种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分公司指公司辖属的分公司。

  第二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财务管理制度统一

  1、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实际情况,统一制定并颁发。

  2、各分公司必须执行总公司颁发,与各分公司有关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财务人员管理统一

  1、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招聘、任命、培训及解聘,分公司不能擅自招聘、解聘财务人员,但分公司可以推荐财务人员,经总公司财务部复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2、财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由总公司财务部和分公司共同进行,其中总部财务部考核财务工作绩效,占30%考核权重;分公司考核占70%考核权重。

  第五条会计核算方法统一

  1、分公司的会计核算遵循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合法、操作规范、结果真实。

  2、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统一由总公司财务部制定,统一接受监督审计。

  第六条财务会计报表统一

  在财务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项目、要求上统一,为总公司报表合并奠定基础。

  第三部分财务组织管理

  第七条分公司设财务部,作为分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八条分公司总经理和总公司财务部对分公司财务部的管理,必须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权利。

  第九条各分公司财务部隶属总公司财务部。

  第十条分公司财务部实行双重管理,行政事务上接受分公司总经理管理,业务上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管理,并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的检查。

  第十一条分公司财务部的基本编制为2人,设财务主管兼会计1名,出纳1名。

  第十二条分公司财务部及财务负责人向分公司总经理及总公司财务部同时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十三条分公司总经理与总公司财务部对财务部的管理出现分歧时,财务部首先应绝对服从总公司财务部的管理。

  第四部分财务人员管理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职业道德。

  1、财务人员应在任何时候都维护公司的利益,忠心耿耿,办理会计事项必须严守纪律,保守机密。做到不该知道的事不问,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

  2、各级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弄虚作假的经济活动,一经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3、对财务人员监守自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散布有损于公司的不负责任的言论,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追究其责任。

  4、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财务监交。

  第五部分资金计划管理

  第十五条资金计划编制办法

  1、各分公司资金计划由分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日常发生的经营费用、材料付款情况、施工队付款情况、车间工费工资、以及其它事项等,编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并经总经理复核和签字确认;

  2、各分公司部门负责人,需要向财务负责人提供准确或接近于准确的收支项目计划及其相应的金额和备注事项等,以便于财务部门编制月度资金计划;

  3、总公司财务部收到各分公司资金计划表按规定进行审批后,回传到各分公司执行。

  第十六条月度资金计划要求

  1、各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必须于每月3号前完成《月度资金计划》电子档发送至总公司____________项目办公室,并将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的《月度资金计划》及《分周资金计划》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

  2、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及其他参与计划工作的数据资料提供人,如因错报,漏报,误报,拖延等造成财务计划上报工作未能如期按质完成的,当月的资金不予支付。

  第六部分财务报表管理

  第十七条各分公司每月需向总公司财务部报送以下报表

  1、分公司月度财务报表

  2、应收账款项目一览表

  3、项目收支平衡表

  4、施工队进度、付款一览表

  4、发票台账、外经证台账

  5、内控指标完成情况表

  6、分公司财务人员考核表

  第十八条为了便于总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各分公司财务报表的格式必须按照总公司财务部制定的格式编制。

  第十九条财务报表上报的要求

  1、每月最后一天(遇节假日顺延)下班前将月度财务报表电子档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为半年度、年度次月3日前上报。

  2、项目收支平衡表、应收账款项目一览表、施工队进度付款一览表及内控指标完成情况表每月5日前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

  3、分公司财务人员考核表每月_____日前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

  4、每月_____日-_____日总公司与分公司财务核对各类往来账目,保证双方往来账相互一致。

  5、各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及其他参与财务报表工作的数据资料提供人,如因错报,漏报,误报,拖延等造成财务报表上报工作未能如期按质完成的,根据责任分别对责任当事人责令通报,并根据考核方案进行相应考核。

  第七部分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分公司的每日的现金余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缴存银行。

  第二十一条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超出结算起点的现金支出,应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二十二条一切现金收支都必须有合法原始凭证,严禁以白条抵库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做费用报销凭证,私设“小金库”、帐外帐。

  第二十三条现金的支出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方可付款。

  第二十四条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财务部负责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并在《资金盘点表》签名确认,以保证帐实相符。

  第二十五条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私章由出纳保管,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六条分公司会计应根据银行对账单,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以保证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第八部分财产物资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的财产物资包括生产设备、生产工具、办公设施、生活设施、通讯设施、办公用品以及其他资产。

  第二十八条分公司总经理对分公司的有形资产的安全、完整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九条分公司的财产物资实行“实物与帐薄分开管理”原则。指定专人负责财产物资的管理并登记实物数量,财务负责财务物资帐薄的记录,二者交叉控制。

  第三十条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财产物资负有管理责任,应亲自参与财务物资的验收、监督、与抽查。

  第三十一条必须定期组织对现有财产物资进行实物盘点,有保管实物资产的部门每月进行自查,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三十二条财务抽查时,财务部作为负责部门,应在盘点计划、盘点会议、盘点方法上严格、重视,确保盘点质量。

  第三十三条处臵报废固定资产前,必须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说明固定资产购置的时间,使用的年限,报废的原因,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才能办理报废手续。

  第九部分发票管理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财务人员凭发票领购簿,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三十五条各分公司由会计主管或者指定的专人进行发票的开具,发票内容应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任何人不得转借、转让、xx发票,不得虚开、乱开发票,对作废的发票需加盖“作废”字样,并保存完整。

  第三十六条已开具的发票由会计主管负责统一保管,不得损毁发票,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第三十七条各分公司要定期对发票进行检验,以防止偷盗、防火、潮湿及不经常使用发票时防虫、防鼠咬、防丢失等措施,加强安全保卫。

  第三十八条各分公司要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十九条对于总部代开的`发票,应按工程项目详细登记备查账。

  第十部分费用报销管理

  第四十条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填写“借款单”列明:费用的性质、用途、金额,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对个人借款的原则,欠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应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第四十一条费用发生的过程中,原则上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参与执行,并相互监督和共同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费用发生中,当事人应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因未取得合法的票据而遭到财务人员剔出的部分支出,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公司原则上不予承担。

  第四十三条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相关票据,按照公司统一的费用报销凭据分类粘贴,并在附件栏注明票据张数。对于粘贴不规范,单据不清晰的,财务有权要求对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拒绝报销。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将粘贴整齐,填写完整的费用报销单交由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签字。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将部门经理审批签字的报销单交财务审核,财务人员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予以符合并签字,最后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查和审批。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凭签字齐全的报销单,交出纳领取资金,出纳应对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查看报销单有无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十一部分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实施。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并做到准确、及时地核算公司的资金运作和效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管理法规的规定。

  2、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各部门对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协助并参与公司经理层的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对高效地调度、使用公司资产提出合理的意见。

  5、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要求,准确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时缴纳应缴的各项税费。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的人事组成:财务经理、会计、出纳。

  财务经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总经理以上(包括副总经理)的人员兼任,财务经理是公司的会计主管。

  担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会计、出纳岗位人数的具体设置视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而定。

  第四条为了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在现阶段不单独设置会计、出纳岗位,其相关职能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财务会计人员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财务会计人员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财务会计人员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和资产盘点,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在清查盘点中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会计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九条财务会计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按公司制度的规定报送相关信息需求方。公司内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报表,须经编制工作人员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发出;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须经编制人、财务经理(会计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发出。

  第十条财务会计人员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的会计行为进行监督。

  财务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内部牵制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会计人员不得将原始凭证的审核、会计事项的处理、登记帐簿等会计工作事项交予出纳人员完成。

  第十二条财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

  财务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监交。

  三、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三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以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五条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六条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第十七条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八条坏账核算方法:直接转销法。

  第十九条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实际成本入帐。原材料的成本由买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构成。在产品和产成品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产成品(包括半成品)的.发出以品种法[即:个别计价法]计价。原材料以加权平均法计价。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条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投资(即债券、股票等)。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下(含20%)或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无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上且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按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固定资产按实际取得的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法,从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如下:类别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

  残值率5% 5% 3% 5% 3%

  使用年限20年5—10年3—5年5—8年3年

  第二十二条在建工程是指兴建中的厂房、待安装或正安装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于新建、安装及试生产期间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在实质上已经完成、并实际投入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并停止相关费用及利息的资本化。

  第二十三条无形资产

  公司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摊销。

  投资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权以评估值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与公司存续期孰短”的原则确定摊销年限并在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

  第二十四条收入的实现

  销售产品的收入以企业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企业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即作为收入的实现。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提供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为营业收入。

  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营业收入。

  第二十五条其他会计政策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岗位职责

  第二十六条财务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具体领导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地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2、组织制订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贯彻执行。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拟订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交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研讨制定。制度正式公布实施后,要积极向公司内部各部门和人员宣传、讲解,并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单位负责人或公司董事会报告。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总结,不断地提出修订意见和措施,以完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组织编制公司的财务预算等,经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4、会同公司内部各部门,定期组织实物资产的清点核实工作,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开展财务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月、半年、年的预算情况和实际完成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

  6、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

  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7、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没有资金来源等的经济合同和协议,应拒绝执行,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对重要的经济合同和协议,要积极参与拟订,加强事前监督。

  8、负责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领导层进行决策,加强经营管理。要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都要经过认真审查,保证真实可靠。

  9、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确核算应缴税金并按时缴纳;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税收少缴、漏缴,相关会计人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损失。

  3、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编制有关财务计划或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状况、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财务经理和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5、协助财务经理,在其他部门和人员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财务清查和资产清点核实,并及时对清查和清点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有关说明;协助财务经理对清查和清点核实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完成各项成本定额、费用标准的制订,并将制订的方案提交公司领导层讨论定案。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8、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的程序要求办理款项支付事项。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公司财务制度中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书面同意,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对于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5、完成总经理或主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条支票由出纳或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三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三十一条已领用而未注销的支票,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本制度另有规定除外)。总经理外出时,应授权财务经理负责审签一般性、金额不大的款项支付;对于特殊性或金额较大的款项,财务经理应请示总经理,经其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六、现金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规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标准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三十六条公司因购买固定资产等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三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须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审批单》,经财务经理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会计审核费用、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付款或清帐手续。

  第四十一条每月发生的固定性费用支出,如电话费、房租、水电费等,由具体经办人填制自制凭证和取得原始凭证(经办人员应在相关凭证上签字和注明经办时间),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销。

  第四十二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事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发放。

  第四十三条符合现金支付条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所规定费用外,其他费用报销应由具体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并填制费用报销单,说明费用发生事由,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四十四条使用非现金(银行转账或抵债等)支付费用,应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七、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五条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档案清册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议记录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四十六条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造册。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规定,具体保管年限详见下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名称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5年

  (3)银行对账单5年

  2、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3)固定资产卡片15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3、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

  4、其他类:

  (1)财务成本计划3年

  (2)会计移交清册15年

  (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4)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第四十七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各部门工作人员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或者复制。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应在档案查阅登记簿上签字,并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四十八条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八、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四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严格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财会法规和制度、特制定《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制定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和办法的基础和准则,是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根本制度,从宏观层面对公司在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及其职责、财务审批权限及流程、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结算、货币资金的管理、实物资产的管理、财务核算及报告、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三条: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较为详细的有关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和细则,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及细则不得与本制度相冲突。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四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公司和各开发项目组,各部门、项目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及职责权限

  第五条:公司设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向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和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表有权检查、指导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门必须配合。

  第六条:财务部有权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法规、制度来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总经理和董事会成员或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得强制要求财务部开展违反制度规定的工作。财务部应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财务部的职责权限范围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财务部设财务总监岗、会计岗、出纳岗。财务总监全面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审核,调度安排公司货币资金,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公司日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代表公司财务部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财务工作;会计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及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出纳员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及核算工作;财务总监、会计和出纳员的具体职责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财务审批流程及权限

  第八条:常规财务报账付款审批流程:经手人填写付款(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会计复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特殊款项或单笔付款20万以上的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付款由财务总监签字即可。

  第九条:借款审批流程: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借款由财务总监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

  第十条:备用金审批流程:申请人填写备用金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由财务总监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的申请、购买审批及使用保管流程: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行政部门审核申购计划总经理审批申购计划行政部门派专人采购行政部门、使用部门及相关技术部门派专人参与验收经办人报账、财务部门记录资产账并登记相关资产卡片行政部门发放实物并登记相关资产台账和资产卡片使用部门领用实物并登记相关资产台账和资产卡片资产使用保管人领用保管实物并做好使用保管维修记录。

  第四章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审批权限及流程

  第十二条:费用报销的审批:报销人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和相关制度规定的标准限额填写报销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按本制度第八条的规定审批后,到出纳处报销。特殊费用报销还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三条:工程、广告及其他合同款项的支付审批:由公司工程部、运营部等相关部门根据相关合同、工程进度及合同完成情况填写工程业务类款项支付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按本制度第八条的规定审批后,由财务总监安排出纳支付相关款项。特殊款项或单笔付款20万以上的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 第十四条:备用金、个人借款的审批:备用金和个人因公借款由借款人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填写借款单按本制度第九条和第十第的规定审批后到出纳处办理借款。单位借款、非因公借款和金额十万(包含十万)以上的借款,还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五条:各种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审批必须按前述审批签字程序逐层审批,不得跨越或颠倒审批环节进行审批签字。具体的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规定按《公司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结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所有的货币资金收付款业务都必须由财务部统一办理。除财务部或受财务部委托外,任何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现金结算业务,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设的结算账户办理。

  第十七条:货币资金使用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

  1、正常的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非正常或重大事项的资金支出还必须报董事长审批。

  3、对货币资金支付有批准权的总经理,应按授权制度的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审批,对于总经理超越权限审批的,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均有权拒绝办理。

  第十八条:出纳必须在财务总监的安排下办理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所有支出的款项都必须是在手续齐备、签字完整的情况下才能支付,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的手续和签字不齐备不完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总监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由财务总监安排出纳支付,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一次支付金额在二万元(不含二万)以下的货币资金支出、出纳可根据签字完整手续齐备的付款单据直接支付,一次支付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货币资金支出,必须由财务总监统筹安排后出纳才能支付,出纳不得超越前述规定擅自支付款项。

  第二十条:银行支付票据和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开保管,由出纳保管票据,法定代表人的私章应由本人保管或授权他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负责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接触、使用印章,印章的保管人员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员负责。印章保管人盖章时,应履行审核责任。

  第二十一条:银行款项的支付不能由出纳一人完成,通过支票、汇票或其他银行支付票据支付银行款项时,由出纳填开支票、汇票等银行支付票据,财务总监或其他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其他银行预留印鉴后,出纳才能到银行办理付款业务;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款项的,其支付和审批必须分开、不能一人办理,由出纳负责支付,财务总监负责审批,相关支付和审批的密码应由出纳和财务总监分别保管。

  第二十二条:收款员应准确及时的收取各种营业款项,不得支付任何款项、特殊紧急情况下确需支付的、必须经财务总监同意并具备相应手续才能支付、事后应将相关单据移交出纳

  并办好交接手续,收款员必须每天做好收款日报表并及时将报表发给财务总监和会计。出纳员应及时收取收款员的营业款项,不得无故拖延,并与收款员办理好款项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出纳员应及时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和银行核对相符,及时掌握银行存款账户内资金余额。每月底与会计账和银行账户金额核对相符,会计和财务总监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或检查,确保账实和账账相符。具体的货币资金的`管理按《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以下简称资产)等实物资产的管理统一归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账务归财务部门管理,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以便做到账实相符。行政部门应设专人作为资产管理员负责公司的实物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立会计核算资产从购置投入使用到报废清理及处置等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门派专人采购。单台或单次采购金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资产购置由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单台或单次采购金额在一千元(含一千元)以上的采购计划须经总经理审批,其中单位价值在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上、或一次采购金额在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参与采购合同的协商和签订;单位价值在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以上、或一次采购金额在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以上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采购,并经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六条:资产采购后,由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派专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由采购员填写资产验收单,由使用部门、行政部门和资产管理员及供应商等分别签字确认后才能投入使用,其中涉及相关性能技术方面的还应由相关技术部门会同验收。资产验收单作为报账和支付款项的必要附件。

  第二十七条:资产使用和保管实行部门负责制,由使用保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资产负责,各使用保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的管理,建立资产保管使用台账,对本部门资产的保管、使用及日常维护检查等进行管理。行政部门应按部门建立资产台账,登记各部门保管和使用的资产。公用或没有具体到部门的资产的保管、使用由行政部门负责。

  第二十八条:资产入账、维修报废和处置等方面管理及核算按《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财务核算及报告和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应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及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正确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如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和方法,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十条:出纳员应及时将相关收支单据移交会计做账,不得拖延或月底一次交会计做账,出纳员移交给会计做账的支付单据必须签字完整手续齐备,否则会计有权不受理并退回出纳员,会计应及时记账和核对账务。次月五日前出纳应将上月的所有收支单据包括银行对账单移交会计,会计应在次月十日前完成上月的记账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财务总监应及时汇总财务报表并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报告经总经理审阅后,由财务总监代表财务部在每月董事会上向股东和董事会成员汇报上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出具正式的财务报告,并经总经理和董事长签署后报股东和董事会成员。

  第三十二条: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不应随意指使、强迫财务部及财务人员违反国家和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或出具不实及有失公允的财务报告,不应随意指使、强迫财务部及财务人员修改财务人员基于职业判断认为正确真实的财务报告。

  第三十三条:财务部全体人员均具有会计档案保管的义务,会计档案主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所有合同、审计报告、财务软件及资料等。

  第三十四条: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一般情况下会计档案的有效保管期为10年,公司财务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潮湿、盗抢、火灾等,以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十五条:销毁会计档案时,由财务部组织清点需要销毁的资料及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行政部人员现场进行监督销毁。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未列明的事项参照与本制度相关规定和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单项财务管理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七条:在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和实物资产采购过程等经济业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虚报冒领的,一经发现按违纪金额的二至五倍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任何人违反本制度不按规定签字审批或支付款项的,每次罚款50-3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并罚款500-3000元,接连三次以上违反的作调离本职岗位或辞退处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是通过财务部门来反映的。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对于财务人员的规范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要不断学习《会计法》、《税收征管法》,并严格遵守其中的一些规定。会计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事。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会计、出纳分设清楚,其中王晴为本公司专职会计,张俊霞为本公司专职出纳,双方在工作上要做到互相合作、互相监督。

  三、按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设置总账、现金账、银行账、库存商品明细账、多栏式明细账、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三栏式明细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固定资产采用平均限法计提折旧,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法。会计人员要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要正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四、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从业人员需要预支款项时,必须向出纳人员打借条,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当天的收入是现金的,每天下午下班前存入银行,保险柜内不得存放大量的现金。

  五、制定财务室夜间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期检查防盗门、防盗窗、保险柜的防护功能。

  六、制定严格的商品入库、出库的仓库管理制度:商品入库时,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并填写商品入库单方可入库;商品出库时由仓库保管员填写商品出库单方可出库。

  七、制定发票管理制度:

  1、本单位开具发票的库房门窗牢固可靠,存放发票专柜保管,按发票种类、号码大小有序存放。

  2、在保管方面,本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作到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确保发票安全。

  3、发票管理会指定专人负责,而且会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领购发票不会让其他人代领。确因工作需要变动发票管理人员,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报告。

  4、坚持逐月发票盘存制。如发生盈溢、短少和各种损失事故,会及时查明原因。未经查明原因和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会擅自调帐,作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

  5、如发生丢失、被盗发票时,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6、妥善保管《发票领购簿》及其他票管资料,不会损坏和丢失。

  7、使用发票会全份按顺号填写,不涂改、挖补、缺漏项、撕毁、拆本、转借、代开、倒卖或带往外地使用。因填错,逐联加盖“作废”戳记,全份妥善保管,不私自销毁,以备核查。

  八、对于各种票据报销必须按规定执行,先由经手人签字,然后再由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九、每月会按时在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交纳税款。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一)现金管理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收据,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董事长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五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超过还款期限从当月工资扣还,原则上试用期内不允许借款,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方可借款。

  6、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财务审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7、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二)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3、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4、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字,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8、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1、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2、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3、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其它事项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2、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3、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4、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计划、控制、监督、决策的职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提高担保资金的利用效益,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结合《金融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的财务活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会计法》,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合理编制公司预算,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活资金,加强对担保基金的风险防范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

  建立责任明确的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公司董事会、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各司其职。财务部门要完善内部工作责任制,努力为公司发展和担保业务的开展做好服务。

  公司内部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财务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每笔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应当准确完整。

  公司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处理。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财务计划管理

  (2)收入管理

  (3)支出管理

  (4)担保基金管理

  (5)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6)资金管理

  第二章

  财务计划管理

  第六条

  财务计划是对本年度经营活动的预测,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财务计划包括基本业务收支计划和资金计划两部分。

  第七条

  基本业务收支计划主要有公司担保业务活动中的收入、费用支出、及其他业务收支、税金及营业结余的留用情况。

  第八条

  资金计划主要包括公司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第九条

  公司财务计划在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基础上,有财务部门汇总编制。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经常检查、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年度财务计划的完成。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收入来源有:

  (1)担保费收入:指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

  (2)利息收入:指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利息的收入

  (3)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固定资产出租收入、转让无形资产收入、咨询费收入等

  (4)投资受益:进行投资取得的受益

  (5)营业外收入:指非业务性收入如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务、其他单位对公司的补助、固定资产盈余、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

  第十二条

  各项财务收入应按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核算、正确反映、防止漏收、错收。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在外私设账户,以保证损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或转移收入。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支出是指公司为开展主营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

  (1)业务支出:公司在进行担保项目调查、评估过程中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鉴定、审计、公正等的支出,一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的支出,对本公司自身的审计评估除外。

  (2)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安全防卫费、公杂费(车船燃料费、养路费和拍照费、清洁卫生用具、订阅公用书报、办公用品)、外事

  费、邮电费、电子设备运转费、注册登记费、差旅费、修理费、水电费、房租费、招待费、劳保费、住房公积金、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咨询费、公证及诉讼费和其他费用。

  (3)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基金等。

  (4)提取短期担保风险准备金:按每笔新发生担保额10%提取风险准备金。在该笔担保业务按时履约解除担保责任时,净预提的风险准备金等等余额返还担保基金。

  (5)提取长期担保风险金:从担保基金的年收益中按50%提取担保风险准备金,担保风险准备金总额达到基金总额的50%后,可不再提取。

  (6)代偿损失超出准备支出:代偿损失超过已提取短期、长期担保风险准备金差额部分。

  (7)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年未按在保项目所收取保费的50%提取,同时转回以前年度提取本年已解除担保责任余额项目所收取保费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用于弥补代偿损失。

  (8)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按年末在保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实行差额提取,用于弥补代偿损失,计提的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计提的比例根据担保业务代偿率和代偿损失率不同而不同。代偿率和代偿损失率有公司董事会决定。

  (9)利息支出:指借款应支付的利息。如到期一次支付的利息数额较大,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10)其他业务支出: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发生的其他与业务有关的支出。

  (11)营业外支出:指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罚金、其他等。

  (12)所得税:根据国家所得税有关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

  第五章

  担保基金管理

  第十四条

  担保基金是保证公司担保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主要由国家、企业法人、个人投入,其他筹措担保资金的活动应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其来源主要有:

  (1)国家、企业法人、个人出资

  (2)基金净收益

  (3)其他

  第十五条

  担保资金的使用应建立审核和控制制度,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资金的收付集中由财务部门办理。对外拨付保证金和发生代偿赔付,必须符合操作规程,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讨论通过,报公司分管财务经理签字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审核,方可对外付款。

  第十六条

  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正确提取和使用风险准备金和资本保障基金,中心开展担保业务提取的各项准备金及资本保证金有: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长期责任准备金

  (3)资本保障基金

  第六章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十八条

  凡是单位价值在20xx元(不含)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机械设备等。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购建的'大、中型计算网络(包括硬件购置费及软件开发费),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由财务部门进行核算,按季(或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实行平均年限法。经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5%电子设备的预计净残值为0。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调用、维修和管理,每季度核对,年终全面盘点,发现账务不符,要及时处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机器、机械设备 10年

  三、运输工具 4年

  四、电子设备 3年

  第二十条

  低值易耗品应比照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建立登记保管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盘点,对短缺的物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实行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前期准备、正在施工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第七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库存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保证正常业务开展的限额内留用,对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缴存银行。对库存现金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款相符。银行存款要按月月银行对账,对未达账做未达账项调节表。

  第二十三条

  建立钱、物、账分管制度

  (1)出纳人员专管货币资金的收支并进行序时登记。

  (2)物资管理人员负责减产物资的收发并保证其安全完整。

  (3)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和控制,并通过资产清查达到账实一致的目的。

  第二十四条

  建立资金审批制度,凡是涉及财务收支及税务等经济活动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五条

  建立资金集中管理制度,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高度集中的办法,一切收支都必须通过财务部办理。通过财务部核算,监督控制各业务环节的资金周转状况及资金成本,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应收账款为应收未收的担保费收入,要及时进行清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暂收、暂付款项为临时性的资金来源和运用,必须经领导审批后办理,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采取措施,认真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是利用暂时不用的资金为确保担保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而采取的措施,应按设立担保公司的原则投资于风险较小的金融债券等证券类别,并按会计制度规定提取投资风险准备。

  第二十九条

  公司在进行担保业务是暂收保证金及存出保证金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对收取的会员基金实行专项管理。

  第三十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借入资金,对借入的资金应合理运用,到期一次性支付的利息数额较大时,应该分期预提,分期摊入成本。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公司必须接受审计、财政和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各项收支内容的检查和监督,并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试行。解释权属本公司。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爲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後,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爲: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後,经总经理批准後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後,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爲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後,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後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後利润扣除前两项後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後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於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於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爲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爲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 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於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体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

  的软体。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後,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啓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一、财务

  财务泛指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前者指企业再生产过程中涉及资金的活动,表明财务的形式特征;后者指财务活动中企业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揭示财务的内容本质。因此,概括说来,企业财务就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体现着企业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财务不仅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在物质资料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更主要的是财产和债务,即资产和负债等。

  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哪些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小企业实施经营管理活动,对财务管理体系建立、维护,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三、财务注意事项

  1、思维的高度

  格局影响思维的高度。作为财务人员时时应该以“所有者的身份考虑”一系列的问题,如果不具备这样的高度,工作开展就会有局限性。

  2、风险防范意识

  建立一套健全的科学又适合的内部控制体系是财务人员的职责。一个企业如果内部控制没到位,就会出现漏洞,得到利益的人会觉得财务太没水平了。

  3、细节决定成败

  作为财务人员应该非常认真、细心,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复核的意识。一个数字多写一个零或少小一个零都相差十万八千里,有时候所犯的错误是承担不起的。

  4、应对能力

  财务人员的应对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过于刻板会影响业务的发展。

  5、保守公司的机密

  作为财务人员哪些话该说,哪些话绝对不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有时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即使没有这么严重,也是得不到上司、股东们的胜任的,一定要懂得一些常识。

  6、以所有者的.身份考虑问题

  每一位财务人员都应该站在所有者的身份去考虑问题。财务人员不是资金流的管理者,就是物资流的管理者,所以财务人员身边每天都与钱有关的东西工作,如果不为企业的利益价值最大化考虑,就会损失公司的利益,非常重要。

  7、要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

  财务人员是属于管理与技术并存的工作岗位,如果专业技术水平不过硬,同样会给企业带来损失,有时候这种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应该不断地学习,再学习。

  8、要懂得资源整合

  财务人员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重要岗位,如果不懂得整合企业内外资源,不懂得借力,是做不好工作的。财务人员面对的是公司的每一个部门,信息非常广,我们要通过数据去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再利用数据去分析每一个部门的绩效,从而得到改善;另要与银行、供应商、客户、税务等部门处理好关系,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一、 总则

  1、为弘扬我公司企业文化,通过组织旅游活动,让员工拥抱自然,放松心情,增进员工之间沟通交流,感受公司大家庭的和谐、温暖,规范公司旅游组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除非转正员工)。

  3、本制度施行遵循:自主、自愿原则。

  二、实施细则

  1、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需组织员工旅游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补贴相关旅游补助经费。

  2、旅游过程中的路线、交通、住宿、景点安排等问题,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联系旅行社统一安排。

  3、安排旅游地点时需考虑交通便利、时间问题。避免员工因长途旅行造成劳累,从而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4、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员工可选择参加旅游或不参加。员工家属如有意愿参加旅游活动,亦可向综合管理部报名自费参加。

  5、旅游期间,工资的计算方式:

  (1)若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旅游活动的,则该员工可享受相应的旅游补助,工资照常发放。

  (2)参加公司旅游活动的员工,旅游期间工资按正常工资发放。

  (3)不参加公司旅游活动的员工,旅游期间正常上班、无补助。

  (4)遇法定节假日旅游的,不参加公司旅游活动、通知临时加班的员工,按正常工资计算方式计算。

  (5)旅游补助标准: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旅游活动的人员,每人补助旅游费用的50%。

  6、综合管理部旅游活动组织人员在与旅行社联系时,必须说明在旅游过程中,不得强迫本公司员工购物、消费。

  三、旅游标准

  (1)、公司根据当年度的经营业绩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组织员工进行旅游活动。

  1、 凡在本公司工作连续满半年以上的员工享有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的权利。半年以下的员工暂无资格参加。

  2、 公司在一个工作年度内以不同形式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并记入员工档案,公司以各员工的不同表现给予员工不同待遇的旅游项目。

  (2)、公司的旅游项目的等级。

  1、 普通旅游项目,员工享有时间为六天国内游(如:云南丽江、厦门、九寨沟、三亚等旅游胜地)。

  2、 高级旅游项目,员工享有时间为六天国外旅游(如:泰国、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旅游胜地)。

  (3)、员工享有不同旅游项目的规定。

  1、 凡本公司员工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有资格参加公司组织的普通旅游项目。

  2、 凡本公司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有资格参加公司组织的高级旅游项目,特殊情况除外。

  (4)、旅游活动纪律

  1、贵重物品需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

  2、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请勿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等切忌从事水上、高空活动,必须随身携带应急药物。

  3、团体旅行时,员工需记录领队或导游的联系方式,不可擅自脱队。单独离队,应征得全部导游和领队同意,并随身携带电话,以免发生意外。

  4、抵达景区游览前,谨记导游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队,请于集中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

  5、外出旅行,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已剥皮的水果,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果类,少抽烟,少喝酒。

  6、在旅游中,畅游奇山秀水、名胜古迹固然令人心旷神怡,但也因四处奔波、体力消耗造成极度疲劳。因此,在旅游活动期间,游客除了保证充足的睡眠之外,需随身携带充足的营养食品和饮水,以便及时补充身体所需。

  7、旅游有时会经过一些危险区域景点,如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涧,在这些危险区域,要尽量结伴而行。千万不要独自冒险前进。

  8、忌分散活动,至少保持两三人的人数才分散活动。切忌单独外出。

  (5)、相关说明

  1、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拟订、修改,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学院后勤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后勤总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学院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后勤总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后勤总公司财务是保障后勤总公司实行服务收费机制有效运行的独立核算部门,接受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处的监督和审计。

  第三条后勤总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后勤服务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健全总公司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规中的各项财务开支菹围和标准,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如实反映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会计、出纳负责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一切开支和收入均需公司总经理审批,方能收支。

  第六条后勤总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第七条后勤总公司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库存数额按照规定的限额执行,超出限额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

  第八条后勤总公司的银行帐户必须按照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所开设的银行帐户只供总公司公司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和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

  第九条后勤总公司在银行开设帐户的帐号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泻。

  第十条后勤总公司在银行购买的各种票据要指定专人保管,签发按编号使用。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票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办理,没有审批的付款项目,财会人员应拒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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