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4 18:44:55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优选【15篇】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标准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那么。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根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视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平安,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根底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方案、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视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展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根底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标准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展,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展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方法?的规定进展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局部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置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本钱,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本钱。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催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局部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

  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平安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展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账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催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防止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展,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本钱和损益。

  第五章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展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本钱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展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本钱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营业用房30年

  2.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3年

  3.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3年

  4.电器设备、平安保卫设备3年

  第二十九条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展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展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本钱入账,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进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本钱。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进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那么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本钱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本钱费用。本钱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本钱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本钱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1.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本钱支出。

  2.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3.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4.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5.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提取。

  6.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公司各项本钱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展本钱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本钱的措施。

  第八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2.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3.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4.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展审计。

  第四十三条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1.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2.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局部,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展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拟,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本钱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六条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展。

  第四十七条财务软体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体。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开展商联系,进展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账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展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平安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啓和关闭应严格按标准程式进展。

  第四十九条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账并行的方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账与微机账进展核对。保持手工账与微机账一致。

  第五十条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账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人员职责

  第五十一条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7.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十二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核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2.编制会计报表要做到账目健全、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账证账务相符,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正确、报送及时。

  3.按照经济核算原那么,定期检查分析企业财务方案、本钱方案和利润方案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企业参谋。

  4.依照会计档案管理方法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做到资料齐全、保密。

  5.完成企业领导交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十三条统计人员岗位职责:

  1、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完成统计报表任务。

  3、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

  4、负责单位各项统计数据的处理和保管工作。

  5、负责各项普查、抽样调查任务的入户登记及调查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6、按时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十二章附那么

  第五十四条本方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方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场施行。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2

  一、现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紧迫性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同各方面经济关系的基本规范、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现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企业面临的新的经济形势要求企业必须建设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目前许多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仍停留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尽管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已有多年,但我国大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依旧是会计和财务不分、财务仅是作为会计的附庸而存在,其对象仅限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其内容充其量也只是成本费用的控制而已,而对如何按公司制度的要求筹集资金、用好资金、合理分配利润等,则研究不够。

  二、现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科学依据

  现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其科学依据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管理要求,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不同企业、生产规模、经营方式、组织形式不同,其财务管理的方式也不完全一致。只有在充分考虑其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基础上进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才具有可操作性。

  2、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目的,是为了顺利进行财务工作、实现财务目标,进而实现企业目标。公司共同的理财目标,一般可理解为股东财富的最大化、无论各利益主体之间发生何种利益冲突,其他利益主体(包括经营者、债权人、劳动者等)的利益最终要服从于出资者的利益。因此,出资者需要,服从出资者利益,实现出资者(股东)财富最大化、就成为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三、现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

  (一)企业财务分层管理框架

  企业财务活动及其管理是基于一定的企业制度而建立的。在公司制下的法人治理结构中,作为股东的出资者,具有终极财产所有权;作为代表股东利益的公司董事会,其有完整意义上的法人产权;公司的总经理,具有公司的经营权;公司的财务经理,则具有公司决策的执行权和公司资金的日常管理权。在公司制模式下,股东作为出资者,为保证资本的保值和增值,一般通过间接控制,来行使其监督权,在财务上形成以出资者的管理主体的出资者财务行为;在公司内部董事会和总经理通过行使法人产权和直接经营权,全面而直接地参与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和管理,在财务上形成的经营者为财务管理主体的经营者财务管理层次;公司的财务经理,行使财务决策事项的执行权与日常管理权,在财务上形成以财务经理为管理主体的`财务经理财务管理层次。

  监督权、决策权、执行权三权的分离、有利于明确权责、有利于公司财务内部纺束机制的形成。

  (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体系

  1、出资者财务规范体系,主要是指股东在何时何种状态下对何种财务事项进行何种决策。一般而言,由于对剩余收益权的关注、有关公司分红及配股方案的决策,是出资者财务的主要内容之一。

  2、经营者财务的规范体系。

  有关董事会的财务规范。董事会的财务规范范,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董事会的财务权限;二是董事会对经费管理者财务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有关公司经营者财务的规范。公司经营者受董事会委托负责日常经营决策与管理,它是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主体、同时又是日常非重大经营的管理事项的决策主体。应明确公司经营者在财务审批、签订合同、提供对外担保等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财务权限和为履行出资人受托责任所应承担的财务责任。

  3、财务经理财务的规范体系。财务经理受公司经营者委托对公司的日常财务运作进行管理协调,主要有以下内容:

  选择适宜企业特点的公司财务管理模式。

  明确公司内部各有关利益主体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权限和职责,建立财务管理的岗位责任制。

  做好内部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建立内部财务管理的分项管理制度,包括筹资管理制度、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收益和利润分配制度、财务分析和财务评价制度。

  四、实施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必须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确定、由总经理负责实施。一方面是由于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全面性,涉及生产经营方方面面,一方面是为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必须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确定,由总经理负责实施。

  2、实施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需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配备高质量的财务管理人才。实施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单独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基础上,应建立财务总监督制度,主持和监督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

  3、实施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采用渐进式与企业的其他制度同步进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若没有其他制度的配套实施、使不可能得到真的实施。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3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第四章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第五章资产管理5-1货币资金管理5-2应收款和预付款的管理5-3固定资产管理5-4无形资产管理第六章负债、筹资及担保的管理第七章收入与成本的管理第八章项目投资管理第九章利润分配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第十一章审计监督第十二章财务考核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名)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特别说明法,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仅指×××××(公司名)。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各部门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公司监事会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按照本制度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要由公司董事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议案;

  (四)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发行公司债券;

  (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七)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担保行为;

  (八)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

  (九)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表决的关联交易;

  (十)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七条公司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其中涉及董事会权限的财务事项在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需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生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五)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象的方案;

  (六)决定达到规定条件需由总裁办公会审议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重大合同签订、对外担保和风险投资;

  (七)达到规定条件需由总裁办公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八)聘请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九)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

  (十)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由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八条各部门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部门管理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各部门发生的财务事项如涉及公司董事会,总裁办公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在部门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公司董事会、总裁办公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财务部门的全面工作。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完善,财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与考核;公司整体财务预决算方案的组织编制、审核;公司资金筹集和调度;公司税收事务;公司财务监督;参与公司投资与产权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本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财务部门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投资项目可行性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第十二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包括:

  (一)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公司的财务收支行为,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可能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

  (二)负责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

  (三)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规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定期完成预测和财务分析工作。

  (四)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参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

  (七)负责公司的税务工作,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按照国家税务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各开发项目的财务筹划,合法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

  (八)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九)负责对公司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十)管理和监督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公司内部审计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十一)依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财务、人事部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公司领导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直系亲属不能在公司担任出纳工作。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转岗或调动、调离手续。

  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各部门统一招待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定和变更需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基础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和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制订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规范。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应做好对各部门财务会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完全和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

  第二十条纸质财务会计档案对应的各类电子文档,应作为财务会计档案的组成部份,一并纳入财务会计档案统一管理。财务会计档案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的内容应保持一致。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帐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并经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签名和盖章,各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在各自职责范围负责。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审计、档案等部门应定期对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章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统一的经营计划管理,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各部门应根据上级批复经营计划制定相应的预算,并通过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严格控制各部门的成本费用开支和增加各项业务收入,确保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如期实现。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各部门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应制定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具体流程和基础工作制度,对预算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实行统一组织、逐级落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部门应按照公司统一的内容、格式、时间节点等要求编制和上报财务预算。各部门从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到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目标要求,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各部门编制的财务预算应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公司需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成本费用的支出,并据此建立内部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公司应制定成本费用支出的程序和标准,按规定标准和程序支出,确保支出经过规定审核与批准程序。

  第二十七条财务预算经管理层批准后执行,应分解各项预算指标至各层级、各部门,明确预算执行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第二十八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环境变化、经营计划改变、项目开发销售进度变化等致使实际情况与预算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偏离的,公司应及时对财务预算提出修订建议意见,按规定报批后修订。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具体的成本费用预算,并经各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条财务部门应向公司领导提供编制年度成本费用预算和各期成本费用预算完成情况的财务数据。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三十二条公司的资产由其所在部门按以下原则确定主要归口管理部门:

  1、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肌权投资、无形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由财务部门管理;

  2、固定资产按照实际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3、软件项目及研发用设备物料由研发部门负责管理。

  各项资产统一由财务部门核算,财务部门应对资产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一节货币资金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货币资金实施统一管理,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周转,降低财务风险。公司应树立资金成本观念和资金时间价值观念,通过测算和规划努力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编制收支预算,每年未按照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安排下年度资金预算,对资金整体需求、资金缺口,解决资金缺口办法均要求有明确的方案。年度资金收支预算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根据资金预算方案来筹集、支出和回收资金,控制应收款和负债的规模、时间,以实现保证经营所需资金、降低财务风险和资金成本的管理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滚动调整资金预算。

  第三十六条公司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支出支出的权限与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规定权限与审批程序进行资金支付。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务。

  第三十七条未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的资金不得投入证券市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活动,或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活动。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的次金支付都必须依据合法、完整、真实的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的手续,并取得合法有效票据,杜绝不合理的白条或不规范的单据支取资金。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应做好相应台帐记录,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时催收给公司带来税务问题或其他不利影响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定期报送资金的预算、计划、结存、使用等情况,定期向管理层报送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第四十条公司应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将公款私存,严禁出租或出借银行帐户。所有银行帐户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业务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开设银行帐户。公司开立银行帐户需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四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帐户进行清理,对于长期不使用、不需用的银行帐户应及时注销。

  第二节应收款和预付款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流程,确保应收款及预付款的安全回收。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

  第四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设立台帐逐笔登记发生时间、欠款单位或个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额、到期时间、催收负责人等,定期清理,按时催收。台帐中记录的应收款项除帐面反映的应收款项外,还应包括帐上敞未结转收入,在帐上暂时未体现为应收款项,但根据合同约定应收的销售款及其他收入。

  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应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法律、销售、客服等相关部门共同催收,在应收款项未收回或妥善处理前应做好对帐和催收工作,保留各种催收和对帐的文件和单据,并注意诉讼时效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对期拥有合法诉讼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诉权,致使应收款项无法回收。对于期限较长的预付款项也应及时清理。

  第四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召开应收款项专题会议,由财务、法律、销售、客服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分析、研究应收款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法。

  第四十五条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符合公司坏帐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公司应在取得核销证据后及时按规定程序报总裁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后核销坏帐。

  第四十六条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的,应结清所欠公司款项,未办理结清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规范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公司内部资金往来、因业务需要应收的备用金及因业务需要的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其他应收款项,应明确责任人并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法律、业务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分析其他应收款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法。

  第三节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处置、保管和登记等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十九条公司应努力降低存货和固定资产采购、持有和运营的成本与风险,提高利用率。存货和固定资产采购、保管和核算应由相对独立的机构或人员办理,明确各自责任和权利,互相监督和制约。

  第五十条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责任制度,行政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购建、使用、保管和登记等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合理使用和保管各项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完好无损,数量不缺,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维护和清理盘点,提高使用经济效益。

  第五十一条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公司所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必须纳入帐内管理和核算,确保固定资产完整与安全。

  第五十二条对于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的按正常流程清理。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毁损等)需查明原因后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需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执行

  第五十三条财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第四节无形资产管理

  第五十四条公司应当制定无形资产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取得与验收、使用与保全、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开展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确保无形资产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五十五条公司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效果、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等因素拟定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编制无形资产投资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无形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应由董事会进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五十六条严格执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对于预算内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无形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外购的无形资产,必须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仔细审核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必要时应听取专业人员或法律顾问的意见。对验收合格的无形资产应及时办理编号、建卡、调配等手续。

  第五十七条外购无形资产应当制定请购与审批制度,明确请购部门(或人员)和审批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与审批程序。无形资产采购合同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合同协议管理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无形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确保无形资产符合使用要求。无形资产交付使用的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对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公司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第五十九条购入或者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除已经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外,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公司应当根据合同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无形资产的验收手续。

  第六十条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无形资产,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六十一条公司应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和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无形资产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并制定和实施无形资产目录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无形资产摊销范围、摊销年限、摊销方法、残值等。摊销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第六十二条每年年末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分析,预计其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检查分析应包括定期核对无形资产明细账与总账,并对差异及时分析与调整。无形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当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公司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第六十三条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单,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报废清理。

  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报废清理。

  对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无形资产,应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报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予以出售或转让。

  对于重大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报经总裁办公会或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处置。

  无形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第六章负债、筹资及担保的管理

  第五十四条公司妊企业债券、发行信托资金、银行贷款等对外举债行为需经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按照规定权限审批。

  第五十五条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据此合理控制负债规模、水平及清偿,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并有效控制负债带来的财务风险。

  第五十六条公司筹措生产经营资金时,应在可能的条件下,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吸收结算资金我、企业积累等多种筹资渠道中,选择资金成本最低的筹资方式。严禁向非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对外拆借资金等违反金融法规的行为。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担保行为需经总裁办公会或董事会按权限审批。未经总裁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不得提供担保。公司下列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五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得将资金外借给其他单位,如确有需要应经总裁办公会或董事会按权限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五十九条公司原则上不得向外提供担保,如确有需要应落实与担保责任相对等的反担保并经总裁办公会或董事会按权限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七章收入与成本的管理

  第六十条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六十一条公司所有收入,包括软件收入,硬件收入,服务外包收入以及各种补贴收入等,都必须全部、及时地纳入帐内核算,不得将收入转出私设小金库。公司应就所取得的收入按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规定,正确计算、按时交纳税金。严禁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偷税、逃税。

  第六十二条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核算的规定,规范使用成本费用核算科目,不得人为任意修改。

  第六十三条公司不得乱挤乱摊成本,不得以虚假的发票进入成本,不允许有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收据或白条进入成本。

  第六十四条公司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核算有关规定统一确定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和分摊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第六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等机制,有效降低成本。

  第八章项目投资管理

  第六十六条公司实行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公司、下属部门对所有对外投资按照各级审批权限向董事长、总裁办公会进行立项报批。在项目审批前应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完整可行的项目资金安排等详细资料。经批准的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投资预算执行。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投资预算,组织筹集相应的资金。

  第六十七条公司的对外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需与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公司现有条件相一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并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相符。

  第六十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参与公司的投资项目立项,对拟新增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盈利预测提供专业意见。公司进行接收、兼并、收购、出售等并购活动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的,按国家有关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公司所有对外投资项目都要纳入账内核算,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搞账外投资。严禁以对外投资的名义搞“小金库”。

  第七十条公司财务部要加强对已立项投资项目的资金和核算管理。联同有关部门跟踪、管理、监督项目的实施,及时反映项目是否符合公司批准的投资计划和利润目标。对投入资金或投资占控股地位的投资项目,必须派懂业务、懂管理、懂财务的人员参与项目管理,并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制度和项目进展情况的定期上报制度。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七十一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审批后实施。

  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收支情况和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利润分配草案,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报总裁办公会,经总裁办公会审批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十二条公司按利润分配方案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只能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弥补公司亏损或增加公司资本,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十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就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依据相同的基础和方法编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十四条公司统一组织年度财务决算和日常财务会计报告编报工作,及政府规定的其他财务会计相关报表、报告的编报工作。

  第七十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按规定报送财务报告。

  第七十六条报送财务报告的同时,应有相关的财务分析,包利润完成情况分析、收入完成情况分析、费用支出情况分析等,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同时提出解决办法。

  第七十七条公司的重大对外投资、重要资产的处置、主要的经营项目进展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经营范围等发生重大调整或发生其他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并详细说明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七十八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有编制人、财务负责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应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财务报告负最终责任。

  第七十九条公司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会计期间、法定语言文字和币种编制财务报告。实际会计核算的会计期间、语言文字及币种同规定不一致时,应按规一的会计期间、语言文字及币种调整编报财务报告。

  第八十条公司正式对外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本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对已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对处进行解释。

  第八十一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由本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总裁办公会审议。

  第八十二条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及公司招投标、融资等业务需要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财务信息,违反规定要求提供的,公司有权拒绝。

  第十一章审计监督

  第八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在条件成熟时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内审机构和人员对公司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八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以和人员应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各项业务规范,并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业务规范开展工作。

  第八十五条公司的下列活动、事项必须进行外审计:

  (一)投入资本验资;

  (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三)公司清算;

  (四)公司并购;

  (五)其他有关法规规定或公司认为必须进行的外部审计事项。

  第八十六条公司内部、外部审计的审计结果可以相互参考、利用、但不能相互代替。

  第十二章财务考核

  第八十七条公司对财务人员的考核依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其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份。

  第八十八条财务考核工作按公司财务管理权限级别分级组织实施。

  第八十九条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每年年初组织对上一年财务工作的考核与评审。考核与评审的内容、方法及奖惩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人事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三章附则

  第九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九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会计行为,加强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小企业。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系

  第三条小企业财务负责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在公司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职责。

  第四条小企业财务负责人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财务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2、组织参与制定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成本计划、信贷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并监督贯彻执行。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各项资金的核定工作,参与生产经营管理预测、决策和业绩评价。

  4、参与拟定或审核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

  5、负责向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报告财务状况和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报告。

  6、负责编制每月资金收支计划。负责各项资金的调度审核事项,并负责审核各项资金支付手续。

  7、负责各项税收的申报审核。

  8、组织财务会计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负责财务会计人员的考核。

  第三章财务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现金、银行日记账的核算。

  2、负责主管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明细的核算。

  3、负责销售业务往来结算及明细核算。

  4、负责销售发票的购买、保管、发票的.收、发结存的计算管理。

  5、负责销售发票的审核。

  6、负责销项税额和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7、负责销售成本的结转及财务处理。

  8、负责营业费用的管理及核算。

  9、负责利润的计算和结转事项。

  10、负责应交税金的计算、申报、缴纳等事项。

  11、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并报财务副总审批。

  12、会计档案的管理。

  13、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及利润完成情况分析报告。

  第六条出纳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如下

  (1)根据会计审核无误的付款凭证办理现金的支付。

  (2)所有支出凭证必须经经办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董事长审批、会计人员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姓名与印章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先查询确认无误后方能支付。

  (3)支付款项必须由领款人在凭证上签字盖章。

  (4)现金出纳工作不得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因故需要离开岗位时;须由财务部经理指派他人代管,但要办理交接手续。

  (5)各种专用章、有价证券、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随意交给他人。财务专

  用章与法人预留签章需分开保管。

  (6)预付、暂付款项,要根据合同和核准文件,由经办人填审批表,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方可支付款项。

  (7)对现金及有价证券收、付、保管要尽职尽责,如因疏忽职守而使公司蒙受损失时,要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

  财务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可按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进行安排工作,但出纳岗位必须是专职,不能兼任会计档案、稽核及其他会计岗位的工作。

  第四章负责

  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起草,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批之日起实行。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5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人员经办的每一笔业务,督促财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特制定财务人员考核条例。

  一、原始凭证

  1、自制原始凭证漏填单位或个人名称、日期、项目、计量单位、业务内容的每项扣1分。

  2、漏填、错填数量或金额及金额大小写不相符的原始凭证不准入账,应重新开具违者扣10分。

  3、付款凭证无负责人签字,坚决不准入账,违者追究当事人10-50%的罚款。

  4、不按《财务手续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业务,每发现一次扣5分。

  5、对外取得原始凭证丢失,应向原单位取得证明,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报销;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原单位证明,则需本单位共同出差人写出书面证明,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报销。如无人能证明,则不能入账报销违者扣5分。

  6、销货退回时,要填写红字发票,并办理退回产品的入库手续,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

  7、报销凭证中只能用发票联报销,不能用其他联代替违者扣2分。

  8、发票、收据要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发票、收据要加盖“作废”章或写“作废”字样后,粘在存根上,不得撕毁。如出现发票、收据丢失或撕毁,每份罚款100元(增值税发票除外)。

  9、增值税发票要有专人保管,存放于保险柜中,如有作废,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如有丢失及时报案,声明作废,以免出现意外违者除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处罚外每次扣20分。

  10、原始凭证不准涂改、刀刮、皮擦、违者追究责任人等额罚款。

  11、不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及出入库手续不齐全每笔扣10分。

  二、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漏填或错填凭证编号、日期、科目、摘要、附件张数等内容的每项扣1分。

  2、记账凭证漏填或错填数量、金额的每项扣2分。

  3、记账凭证的摘要简单而不明了的扣2分

  4、除了月终结转利润的凭证为,其他所有记账凭证没有原始凭证做附件的扣2分。

  5、已做账的原始凭证,不及时审核、记账、打印记账凭证,粘贴原始凭证的`扣5分。

  6、记账凭证的附件粘贴错误,张冠李戴的扣5分。

  7、记账凭证不按期装订成册,及时归档的扣5分。

  8、记账凭证装订不整齐,凭证封面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每项扣1分。

  9、记账凭证装订线封签处不盖装订人章的扣1分。

  三、账簿

  1、年度终了,不按规定设置、打印账簿及时归档的扣5分。

  2、账簿装订不整齐,账簿封面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每项扣1分。

  3、不按记账凭证日期、顺序登记账簿的扣1分。

  4、错记账户张冠李戴的扣2分。

  5、不按规定时间对账(每月对账时间不能超过次月5日),对账后不及时调账(包括单位与银行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扣5分。

  6、账实、账证、账表、账账不符每项扣1分。

  7、会计科目不合理扣2分。

  四、报表

  1、不按规定日期报表扣2分。

  2、漏填或错填报表日期、单位名称、报表项目及栏次每项扣1分。

  3、报表印章不全的每个扣1分。

  4、报表字迹潦草,纸面不整洁每个扣1分。

  5、年度终了,不及时装订报表及归档的扣5分。

  6、报表装订不整齐,报表封面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每项扣1分。

  7、报表数据与账面数不符,而未作附注说明的扣5分。

  五、实物操作

  1、出纳人员不每天清点现金,造成盈亏的',追究出纳员等额之罚款。

  2、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存货的,每次扣5分。

  3、不每天登记现金日记账的每次扣5分。

  4、不得挪用公款,违者按贪污处理扣20-80分。

  5、保管不当出现库存现金失窃或丢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6、未经批准不得转借银行账户,违者,追究当事人等额之罚款。

  7、不按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每次扣20分。

  8、存货不按规定计提跌价准备的每次扣10分。

  9、购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没有呈批手续的扣20分。

  10、处置报废财产当月不错财务处理的扣5分。

  1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未按规定年限计提折旧、摊销费的扣5分。

  12、未设立档案目录、发票领购簿或登记不清楚、不整洁的扣5分

  13、会计档案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毁等后果的扣20分。

  14、不按期进行清查、盘点,造成账实不符的扣5分。

  15、当天发生的业务不及时处理的扣5分。

  六、其他

  1、外出办事必须请假并填写外出事项登记簿、出发时间、事由、返回时间如有违反按公司制度执行并扣3分。

  2、严禁非财务人员操作电脑。

  3、对打印机缺乏爱护保养的违者扣5分

  为进一步健全委派财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增强工作责任感,将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指遵纪守法、执行财经法规情况,思想觉悟,纪律观念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能"指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及质量,包括专业理论和单位会计制度建设方面;"勤"指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主要考核上下班及出勤方面;"绩"指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派驻单位的评价,奖惩情况。

  二、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制,具体标准如下:

  ①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工作中不循私、不受贿、不挥霍、不浪费,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得十分,上述行为违反一次扣二分。

  ②能及时全面掌握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务制度以及、政府和财政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制度,得十分,出现一次差错扣二分。

  ③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技能,熟悉财会知识,胜任财会工作,账目清楚,数据准确,按时记账、结账、报账,为领导提供好决策依据的得十分。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一项扣二分。

  ④自觉钻研财会专业理论,制定好本单位的会计制度、规则、会计岗位责任制,制度健全得十分,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⑤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态度好,按时上下班,无旷工,得十分,累计迟到早退达五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1分。

  ⑥按时参加会计培训,遵守会计例会制度,全年无缺席的得十分,缺席一次扣二分。

  ⑦能圆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调好单位内部及与外单位各方面的关系得二十分,对没有完成任务或完成任务差的,酌情扣1至5分。

  ⑧在年中专项检查及年度审计中,无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得十分,否则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三、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考核得九十分以上者为优秀,六十分以上者为称职,不达六十分为不称职。

  四、考核兑现:

  1.对成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

  2.考核不称职者,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连续两次考核不称职者,调离财会岗位。

  3.考核中发现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撤销会计职务等处罚,直至送交司法机关查处。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规范经理部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项目成本管理,发挥财务在经理部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的规定,结合经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会计和出纳的职责

  1、会计的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织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按期报帐,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上报总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3)紧密联系工程计量部,准确核算联合施工单位应分摊的各项税费、应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4)与设备部、材料部保持紧密联系,协助设备部和材料部搞好机料管理,严把成本控制关。

  (5)按照经济稽核原则,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每月编制资金使用情况表,交项目经理审核。

  (8)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2、出纳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档案。

  (4)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 财务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1、财务部门的职责:依法组织与实行经理部的日常会计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2、财务部门的权利: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3、财务部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第三条 财务日常工作办法

  1、项目经理部财务采取印鉴分管制度,出纳一枚,会计一枚,其中一人外出时,交由项目经理监管。

  2、财务人员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3、对于发生的业务,应开具对口行业的正规发票,不能取得正规发票的,应由业务经办人到税务局开具税务发票,特殊情况的经项目经理同意后,由财务办理。

  4、发票正面必须注明:日期、单位、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收款人,并盖有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5、发标反面必须注明:事项、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或在发票粘贴薄反面注明事由,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报帐手续。

  6、大额购买材料、办公用品等,须填写《申购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7、职工医疗费用原则上不能报销,工伤除外,具体参照总公司《总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8、发票张数多的需用发票粘贴薄,由财务会计审核后,项目经理签字报销。

  9、材料部购买固定资产、大型周转材料,必须向总公司设备物资部打正式的申请报告,经总公司审批同意后,材料部才能购买,材料设备发票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报帐。

  10、一切罚款,应该写明具体情况,并有人证明,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可报销50%,列为间接费用。

  11、出租车车票,视具体情况报销。

  12、汽车司机的每日出车补贴为5元。每月按30天计。无重大交通事故,年终按每月60元标准发奖励,由行办造册。

  13、费用报销的程序是:报销人收集原始单据→会计初步审核同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会计制凭证→出纳付款或会计制凭证冲帐。

  14、不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程序的,一律不给予报销。

  15、报销金额,不能有任何人为涂改,涂改后的报销凭证,不能报销。

  16、考虑到职工野外施工的艰苦,职工应承担的所得税从福利费中支出。

  17、总公司列转的技术装备费,进入待摊费用中进行核算,分期进入成本。

  18、职工生活补贴每人每天10元,由食堂统一用于生活费开支,不再造册发放,此费用列入间接费用,抵扣总公司管理费。

  第四条 备用金及借款程序管理

  1、采购人员、驾驶员、对外联系业务人员等可借支备用金;每人借支累计总额具体规定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2万元,总工10000元,办公室主任10000元,驾驶员3000元,部门负责人3000--4000元,其他人员视具体情况而定。

  2、备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申请→会计审核签署意见→项目经理签字同意→会计出凭证→出纳付款。

  3、民工个人,不能直接向财务部借支,必须通过所属施工工区负责人向财务借支。

  4、借款人必须在每年年底、或离职、工程竣工前报销冲帐,对借款人未及时偿还的借支,财务部门有权扣工资偿还。

  5、超过借支总额累计金额的,不能再次借支。

  6、备用金使用过程中,1000元以内的经济活动可由项目部部门负责人签字负责,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否则不给予报帐。

  7、施工队借款必须由工程计划部、质检部、分管领导开具工程量情况说明,交财务扣除借支款后报项目经理审批,预防不良超支现象发生。

  上述相关规定,若遇到特殊情况,可视具体情况,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灵活变通处理。

  第五条 支票领用管理

  1、为严格控制现金使用量,超过现金结算金额和范围的.必须使用支票;特殊情况下,使用大金额现金结算,应事先征得财务部门的同意,并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现金支付。

  财务部将拒绝支付一切,未经项目经理审批的,超过结算起点的大额现金。

  2、各部门应在每月月底,将下月的用款计划送交财务部门,支票领用人凭借有效的用款计划填写支票领用单,经领导审批后领用,并同时登记《支票领用登记簿》。支票领用单上应注明所需金额上限,超出上限应通知财务部,否则财务部将通知银行,作废该份支票,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支票领用人完全承担。

  3、支票存根应由收款人签字,并加盖印章,支票存根因故遗失,支票领用人应立即通知财务部,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支票领用人承担。

  4、已用的支票在3天内必须办理有关冲帐手续,对无故拖延冲帐的按支票金额的5‰处以罚金,在当月工资中扣缴;特殊情况应向财务部说明。

  5、未用的支票应在当日(最迟次日)退回财务部门,否则罚款500元;如果丢失支票,领用人必须立即报财务部门采取补救措施,并向项目经理写出书面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支票领用人承担。

  6、出纳开具支票,应填写收款人栏目。

  7、支票领用人对所领用的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收款人名称等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差错负全责。

  第六条 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

  1、业务招待费仅限于招待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及个人。

  2、因办理经理部相关业务事项,发生的误餐费,可以报销。

  3、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并在发票后注明时间、经办人及证明人。

  4、业务招待费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报销,但发生业务招待费前应告知项目经理。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不得报销业务招待费,若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向项目经理反映审批后方可发生,报销程序按财务日常工作办法执行。

  5、业务招待过程中发生的无票支出,由项目经理同意后,财务统一办理。

  6、项目部各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

  第七条 差旅费的报销

  1、因为总公司开会、培训等,需出公差,项目部主要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由项目经理根据事由缓急,可自行安排乘坐飞机、火车或汽车,票务费用,按实报销;其余人员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特批者除外。

  未经同意的飞机票,只能按照火车(硬卧)票报销,差价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2、项目部职工每季度享受7天探亲假(含往返时间),假期不能累计,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安排轮休,探亲假为带薪休假,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照项目部基本工资同期发放,不再享受效益工资和各种补贴。

  探亲差旅费可以报销,车船费可包括往返飞机票和汽车票、火车票,省内不允许报销飞机票。

  3、住宿费标准,执行总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差旅费报销只能包括车船费和住宿费,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要单独报销。

  5、所有休假、请假出公差者,均需填报《请假条》交行办存档,作为发放工资福利的依据;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第八条 计价单的开具

  1、经理部发生的相关工程成本费用支出,收款单位(或个人)凭工程部门开具的《工程计价领款书》到财务部结帐。

  2、《工程计价领款书》由计价者根据工程部门相关业务的原始单据,核实计算后开出。财务部审核只对金额正确与否负责,不对原始单据的正确性负责。

  3、《工程计价领款书》由相关部门签字以明确责任后。交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作为记帐凭据。

  4、《工程计价领款书》应每月开一次,手续完善后交财务列帐,做好每月成本核算工作。

  5、《工程计价领款书》采用总公司统一印制的。

  第九条 工资核算

  1、职工工资分为标准工资、加班费、效益工资及其他津贴。

  2、标准工资按照总公司《项目经理部工资改革方案》执行。

  特别说明,根据总公司《项目经理部工资改革方案》的精神,岗位工资由项目部岗位负责人享有,重要岗位知识分子补贴是指在岗的而且具有职称的补助,不在岗而具有职称的不在此列。

  3、加班费计算方法:

  (1)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x300%)÷20.92天x加班天数

  (2)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x200%)÷20.92天x加班天数x一定基数

  每月按8天计算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效益工资的评定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态度来评定,各部门负责人由项目经理评定。

  5、每月发放工资,由会计根据行办提供的《职工考勤表》,会同行办一起制定《工资发放单》,经项目经理签字审批后,由出纳发放。

  6、职工因私事中途请假回家不超过7天(含往返时间),假期超过15天者,只发放基本工资,在此期间的所有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均不再发放。职工一次请假时间超过30天者,或一年内有3次请假时间超过15天者,项目部只发放基本生活费500元/月,其余所有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均不再发放;一年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183天(半年)者,取消年终奖、通车奖等的发放。

  7、业主奖金的分配办法:业主奖金x总公司管理费x40%的余额在经理部进行分配。分配原则采用职工所存担的风险比例进行。

  8、项目部职工各种补贴遵照国家劳动法和总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材料、固定资产核算

  1、钢材、水泥、砂石料、商品混凝土等主要材料,购进时,材料部应向财务部提供规定的《材料结算表》,并附过磅磅单,经材料部两人签字,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2、其他零星材料的采购,由项目部与固定的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定点采购,分月结算。零星材料,必须附有详细清单和单价,由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核。

  以上包括五金材料、电器材料、油料、氧气乙炔、外加剂等。

  3、项目部存货(库存商品)的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存货发出时,一律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4、月末已经入库,未取得发票的材料,按暂估价入帐,采用“抽单法”核算。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建立低值易耗品领用台帐,定期盘点,每月一次,达到报废的予以注销。

  6、周转材料的摊销,采用“分期摊销法”进行核算。

  7、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按照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设备部应及时报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否则后果自负),并上报总公司相应部门。

  固定资产行政办公部份,应经行办签认。

  8、所有材料,全部由材料部编制《验收单》,财务部以此为依据,登记材料帐。

  9、每月25日为材料结帐日,同时材料部向财务部上报《材料领用汇总表》,并附材料领用的详细清单。上述单据,最后经材料部部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财务部以此为依据,进行材料成本核算,并核销材料帐。

  10、每月材料部必需与财务部进行帐帐核对,做到帐帐相合,帐实相合。对于产生的差异,材料部填报《材料盘点表》,说明情况,并报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批。

  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的摊销、固定资产的折旧,由财务部进行核算并报材料部,材料部依据财务部提供的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费和办公用品管理

  1、经理部的车辆,每月报销一次车辆使用费,跨月费用,不再报销,修车费用,金额使用权限参照备用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必须附有加盖公章的“修理清单”作为附件。

  车辆使用费需先由行办主任审核签字。

  2、办公用品,只能由行办(或指定的专门人员)定点采购,每月结帐报销一次,并附采购清单,说明结帐时的折扣情况。

  3、贵重商品的采购,必须附有详细的“采购清单”,并由行办负责领取登记工作,定期与财务核对实物帐。

  第十二条 实施

  1、本财务管理办法为试行办法,其未尽事项,由项目部制定相关条款的《实施细则》予以补充说明;最终解释权属于经理部财务部。

  2、本财务管理办法上报总公司审核、备案。

  3、本财务管理办法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生效,自**年7月8日起实行。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7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门领导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一章财务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公司设财务部,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负责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融(筹)资信贷、成本管理;

  4、参与工程项目招标、预(决)算;

  5、了解掌握有关政策、税收;

  6、配合公司领导协调财政、银行、税务、审计及相关部门的关系;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二章:会计人员的设置及职责:

  公司财务部人员设置:财务经理、主管会计、出纳、收款员(现在暂不设置此岗位)。其岗位职责如下:

  (一)、财务经理:

  1、决定部门内的人员配置。

  2、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3、配合公司领导进行融资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资金。

  4、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效益。

  5、督促、指导本部门人员工作。

  6、配合公司领导协调财政、银行、税务、审计及相关部门的关系;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7、负责审核记帐凭证、管理总帐,按时编制报表;按时缴纳各项税款。

  8、及时、准确的向公司领导提供财务资金、成本、费用信息;并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9、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0、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主管会计:

  1、按照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规定,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充分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认真做好经营活动财务分析,协助财务经理定期检查、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领导的财务金融参谋。

  3、负责会计凭证审核和编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认真编制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及时报送。

  4、正确运用和登记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做到帐帐、帐证、帐表三相符,及时、准确编制成本表、费用表、销售月报表正确反映本企业经济活动情况,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会计资料。

  5、管理销售台帐,并负责与销售部定期核对无误,督促销售房款回笼,并审核销售部门业绩。

  6、做好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清对工作。严格审查有关合同规定的预付帐款条款,掌握预付帐款的支付情况。根据部门资金计划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并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7、负责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日常核算工作,并定期协同办公室清点资产。

  8、负责工资、费用、成本、利润、税金等核算计提及审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根据开发经营的进度,作好资金筹措调整,及时安排资金周转调度。根据销售合同及实际工程进度,办理预收款的收取及房款的结算。

  10、根据工程承发包合同,会同工程部等职能部门审核工程备料和工程进度款的拔付、回笼和结算工作。

  11、按期计算工程成本,竣工后核算实际成本,销售后及时计算经济效益。

  12、核算公司应缴纳的税费,并作出相关财务报表、凭证、帐目。

  13、配合人事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各员工工作进行业绩考核,奖罚处理。

  14、负责会计档案的装订、保管工作。

  15、与出纳定期核对现金库存余额及帐实相符情况。

  16、完成公司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保证资金安全;

  2、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钱;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3、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4、支付工程材料款和工程进度款时,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原则上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5、正确编制涉及现金、银行的记帐凭证,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月结月清。并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无误,银行存款按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每月末及时编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及时编制资金周报和月报上报有关领导;

  6、为了及时发现和防止现金收付差错,各单位财务部负责人或指定的其他财务人员每月终了后应会同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出现诸如人员变动或其他异常情况应随时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发现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7、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额和批准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8、负责督促出差或采购人员及时报帐,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9、按时办理工资发放及其他员工福利工作;

  10、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签发支票时,要登记“支票使用登记簿”和“印签使用登记簿”;

  11、公司财务章和法人章要分开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2、完成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收款员:

  1、售楼现场负责向客户收取房款,向客户开据收据,及时将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银行账户,并填制收款明细表与出纳交接;

  2、根据收款手续制作销售明细资料并交财务部主管会计核对无误后登记入账;

  3、与销售部门协调一致,办理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宜;

  4、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费用报销制度

  一、费用报销的总的要求及审批流程:

  (一)、费用原始单据要求:

  1、所有费用须取得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不得以其他票据充抵。如确因合理原因无法取得发票,应由经手人说明,按财务部门要求取得其他合适的票据代替或进行妥善处理。

  2、发票应写明:接受单位名称(xxx有限公司)、业务发生日期、品名(服务内容)、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对于品名规格较多、无法在一张发票上列明的,应另附销售(服务)单位盖章的明细单作为发票附件;接受单位名称不得使用如“xxx”等简称;发票要求金额计算正确、大小写一致;出票单位印章齐全;无涂改(挖补)现象。

  3、报销附件齐全。要求验收的,应将验收单作为报销附件;报销人预先在财务部门借款的,应注明借款额;签订了合同的还应在报销单上注明合同日期和名称。

  (二)、费用报销单填写:

  1、差旅费用报销一律由出差人填列公司统一使用的《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应详细列明:

  报销人所在部门、填报日期、报销人姓名、职务、出差事由、出差起止日期、单据及附件张数、起讫地点等基本内容,并按《差旅费管理制度》规定填列机票费、车船费、住宿费、出差补助、其他费用金额。并在“出差人”一栏签名。

  2、其他费用一律由经手人填列公司统一使用的《费用报销单》,详细列明报销所属部门、报销日期、单据及附件张数、报销款项用途、金额等内容。并由本人在“领款人”一栏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或由他人仿签。

  3、报销人应在报销单“用途”一栏简要列明费用发生时间、地点、事由(特殊情况除外),如招待费报销应填写“×月×日招待××公司×××等几人,陪同人员:×××”、“交办公区××年×月×日至×月×日电话费”、“购××部用××物品×件”等,禁止简单填写“招待费”、“电话费”、“办公用品费”等。否则,审核人有权退回重新填写。

  (三)、原始单据粘贴:

  1、使用公司统一的《原始单据粘贴单》,沿装订线边沿由上往下、由左往右进行粘贴。要求单据厚薄分布均匀、排列整齐、单据上边及左边边沿保持平整。一张粘贴单无法粘贴完时,可分几张粘贴。

  2、数量较多的定额发票如停车费、市内交通费、招待费等。应将相同票面金额进行分类,按金额大小顺序从上往下粘贴,以利财务审核。

  3、除财务制度规定可以按月累积、一次报销的费用外,不同经济内容或不同时间发生的业务,应分别填列报销单,不得混合报销;同一经济内容应合并报销,不得人为拆分。否则,审核人有权退回报销单据。

  (四)、报销审批流程:

  1、经手人按规定要求粘贴单据、填列费用报销单;

  2、部门负责人审核计算: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费用管理制度、费用内容及金额是否真实、是否与请示内容相符合;

  3、财务部审核:

  (1)是否符合费用管理制度、费用支出是否经过相应的核准程序、费用审批应附的'验收单、其他必须的附件是否齐全;

  (2)发票及附件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要求;

  (3)费用报销单填写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要求、原始单据粘贴是否规范;

  (4)是否存在不同经济内容或不同时间发生的业务混合报销,或同一经济内容拆分报销现象;

  (5)是否有应扣还的账面借款及其他应收、应扣款项,并计算实际付款金额;

  (6)审核完后在单据上签字。

  5、总经理批准。

  6、出纳:

  (1)按照实际批准的金额,冲减未入账借款后计算实际付款额;

  (2)由报销人在“收款人”一栏签名,并同时支付报销款项;

  (3)在费用报销单上盖“付讫”戳记。

  7、总经理离开公司且报销人确实需要当时报销费用的,由出纳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报销付款,总经理回公司后当天,出纳应取得总经理补签。

  二、借款管理

  为加强员工借款管理,减少资金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账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借款管理。

  (一)、借款分类及管理

  1、员工借款分为临时借款、备用金借款。

  (1)、临时借款是指员工因业务原因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临时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的现金,待业务结束后报销还款的行为。主要包括:公关招待费、差旅费、汽车修理费、零星采购费、会议费、福利活动费、以及其他临时借款。

  (2)、备用金借款是指员工因业务需要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且发生频率较高、发生金额相对固定,须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现金,在一定期限内用作业务周转的现金,如车辆加油费、过桥过路费、伙食费、公司领导及其他部门需多次周转使用的日常业务招待费或其他费用等。

  2、员工借款前必须合理预计额度,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超出合理额度的部分,财务部门有权核减,按合理额度审批。

  3、备用金由使用人根据业务性质或预计金额提出申请,报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

  4、备用金额度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须重新核定。

  5、临时工和试用期员工不予借款,有业务需要时,由同行员工或部门负责人借支。

  6、借款必须用于公司业务需要,禁止各类私人借款。

  (二)、借款程序

  1、临时借款及备用金借款均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说明所属部门、日期、借款用途、金额、预计还款日期等内容。

  2、借款10,000元(含)以上,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提前进行资金安排。

  (三)、借款审批:

  1、临时借款及备用金借款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批准。

  2、借款人将审批后的《借款单》交财务部,出纳现金会计据此付款;

  3、财务负责人或总经理离开公司,相关人员确实需要当时借款的,由出纳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后先行借款后补批准手续;

  4、临时借款严格遵循“前清后借”的原则。所有借款人在发生新的借款时,财务部主管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8

  会计制度设计

  管理学院会计系

  一、课程性质及课程设置的目的和要求

  一、课程性质、地位与设置目的

  《会计制度设计》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专业的本科专业课,是为培养和检验自学应考者的会计制度设计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程。会计制度是会计法规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会计工作的规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健全,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的会计制度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各企业在遵循国家有关会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和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具体会计制度,使其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利于向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企业经营管理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有利于发现、纠正和防止错弊,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有利于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是:自学应考者应在了解《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课程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同时,结合会计组织机构和会计岗位分工,对企业基本经济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核算规程进行设计。培养自学应考者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实际操作能力,以便学成后能够依据国家的有关会计法律法规,设计适合本企业的需要的会计制度。

  (1)学习《会计制度设计》,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会用所学的理论去分析现实中的问题,并不断更新、充实所学的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学习《会计制度设计》,要密切关注国家有关会计法律、法规的改革与发展变化情况。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日新月异,政府很多新的政策、法规层出不穷,这都要求我们要坚持用与时俱进的方法去学习和运用。

  三、课程教学方式

  《会计制度设计》是一门综合性和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课程,该课程是会计专业的深入课程,直接影响到学生会计理论的基本素质和专业基础的牢固程度。因此,本课程除了采用最基本的如课堂讲授、课堂提问、课堂讨论等教学方式外,还要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采取案例教学法、等其她教学方法。

  二、投资筹资业务会计制度的设计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1)通过对学习,了解筹资业务会计制度设计的概念、特点;熟悉筹资业务会计制度设计的目标和要求;掌握筹资业务内部会计控制设计要点、筹资业务会计核算。

  (2)会计制度设计的原则

  1合规性原则2.真实性原则3.科学性原则4.针对性原则5.内部控制原则6.效益型原则7.适应性原则

  (3)会计制度设计的程序

  1.准备阶段2.设计阶段3.试行修正阶段4.定稿颁布阶段

  (4)会计制度设计的方法

  1.实地调查方法2.分析研究方法

  二、投资筹资业务会计处理程序设计的意义和内容

  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投资可以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投资对象可分为证券和其他投资两大类。投资风险与投资回报是投资理财两大基本问题。通过投资业务进销存财务会计处理程序设计,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资产安全;同时,有利于提高投资回报,讲求投资效益。投资业务进销存财务会计处理程序设计的主要内容有: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投资业务凭证的设计;投资业务处理程序的设计。

  三、投资业务内部控制设计

  1、建立投资业务审核制度。

  企业应根据投资分析报告编制投资计划,详细说明准备投资的对象、投资理由、投资种类、投资数量、期限以及投资组合方案。投资计划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所有的投资决策应以书而的形式予以记录,并编号控制,以便日后备查、

  2、建立投资业务人员职务分离制度。

  投资业务职务分离具体包括:投资业务的编制人员与投资的审批人员分离,以保证审批人员客观地分析投资的.可行性;投资业务的操作人员与会计人员分离,以保证业务运行和会计记录的相互核对与控制;有价证券的报保管人员与会计记账人员分离,以保证会计账簿对有价证券的安全进行有效的控制;参与投资交易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投资红利和利息的经办人与会计核算分离,以保证红利、利息所获现金的全款入账。

  3、建立有价证券实物的保管控制制度。

  企业投资购入的股票、债券或是核准后且已印好的,但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券、股票一般应委托独立的金融机构代为保管。特殊情况下若需企业自行保管,应确保安全和严格的内控措施。

  4、建立进销存财务会计记录控制制度。

  投资业务的进销存财务会计处理应对每一种证券设立明细账加以反映,每月应编制证券投资、盈亏报表。投资业务所收到的利息、股利应及时入账。

  5、财务分析制度

  由负责投资的部门和财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证券市场的行情等进行分析,并据此编制财务分析报告,递交企业最高管理当局或董事会。当企业自己不能进行财务分析时或者自己进行分析部经济是应聘请证券分析专家,市场分析家进行分析,以便进掌握投资的运行状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规避投资风险。

  四、投资业务凭证的设计

  投资业务凭证设计,其目的在于详细记录与反映投资业务,提供相关信息,确保有价证券的安全。

  对于股票投资,应设计“股票投资登记簿”,具体反映:①股票发行公司及种类;②买入时间、股数、价格、成本;③卖出日期、股数、价格、收入;④买卖损益;⑤余额的股数、市价、成本等。对于债券投资,应设计“债券投资登记簿”,具体反映:①发行公司及投资种类;②发行日期、面值、发行价、到期日期;③买入日期、数量、市价、金额;④卖出日期、数量、市价、金额;⑤损益;⑥应收利息日、利息收吃日、利息现金收入、溢价摊销以及实际利息收入等。

  此外,对于投资业务较少、投资种类也较为单一,而且投资交易不活跃的企业,可以只设计“证券投资汇总表”,反映证券项目、名称、数量、市场价值、收益率、股利等内容,提供一段期间汇总的交易清单及实物留存清单。投资业务处理程序主要有证券购入程序设计和证券出售程序设计。

  五、证券购入设计

  证券购入一般程序是:①企业投资部门编制“股票投资计划建议书”,经批准后,据此编制“证券购入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交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审批后转交出纳;②出纳部门根据收到的“证券购人通知单”开出支票,经审核盖章并登记支票登记簿后交证券公司;③收到证券公司的有价证券后,出纳部门根据证券、支票副本及证券购入通知单编制付款凭证,并据

  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④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收到付款凭证及有关单据,登记证券投资登记簿及有关明细账。

  证券出售业务处理一般程序是:①投资部门根据证券市场价格及本单位投资目标的实现程度,提出证券出售申请;②出售申请经投资决策部门审核批准后,编制证券出售通知单,交证券经纪人办理出售手续;③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收到证券公司交来的证券出售单据以及通过银行转来的收账通知,核对证券出售申请及证券出售通知单后进行明细核算

  六、筹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设计

  1、职务分离控制制度

  分析确定公司在短期和长期内所需要的资金数量;编制各种筹资计划,审批确定某种筹资方式;办理债券和股票的发行登记和注册手续,编制各种借款合同;委托各种债券发行代理机构发行证券或股票;保管未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及重新收回的股票;定期计算和支付利息;确定支付股利;会计记录;需要在职务上进行分离的有:

  投资计划编制人与审批人分离;投资业务处理人员与进销存财务会计记录人员分离;债券保管人员与进销存财务会计记录人员分离;投资交易人员与有价债券盘点人员分离。

  2、决策过程审批控制制度

  董事会在事先批准授权一名负责筹资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对他所负责的责任予以明确。财务经理适当时候编制筹资计划,筹资计划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审批。

  3、对外发行证券的签发控制制度

  已经董事会审批发行的债券或股票在正式发行前,必须经过董事会指定的高级职员签署,而且签署的形式往往采取会签,即必须有两个以上的高级职员共同签发。

  4、证券发行业务的控制制度

  企业通常委托有一定地位的银行、投资信托公司、证券交易商来代理发行债券。发行公司有关债券的账户记录,可以通过这些机构的业务记录得到客观公正的证实,从而加强了债券发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得以伪造的会计记录来掩盖不当行为的事件减少。

  5、筹资凭证的记录与保管控制制度

  企业直接吸收投资形成的权益性筹资或向商业银行借款形成负债性筹资,企业在正常的会计记录之外,通常要设立“股本明细表”、“股东名册”、“长期借款明细表”、“定期借款明细表”由专人登记。、筹资业务凭证的设计。

  筹资业务凭证的设计,其主要内容包括:设计股本明细表,反映股票种类、摘要、侮股而值、股数、实收股本金额等。设计“股东名册”,反映股东类别、账户的姓名、登记日期、持有股数、注销日期等。设计“应付债券明细表”,反映债券名称、受托人、发行日期、付息日期、利率、金额价、账而价值)、偿还办法、担保情形等。此外,对于借款业务较多的企业,还应设计“短期借款明细表”和“长期借款明细表”,具体反映每笔借款的债权人、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融资限度、抵押或担保等状况。

  6 、应加强利息、股利的支付控制。利息、股利的支付,必须经过三步程序:掌管利息、股利支出的人员负责计算;其他人员复核;负责人审批核准。

  六、筹资业务进销存财务会计处理程序设计的意义和内容

  筹资业务即筹措资金的业务活动,我国企业可以采用多种筹资渠道,如发行股票、债券和各种借款。任何一个企业组建成立,首先必须筹措资金。筹资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始,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也将不断地筹资和运用资金,筹资是现代企业重要的理财活动。筹资业务进销存财务会计处理程序设计,其目的既要有利于全而、系统、正确核算筹资活动,又要有效监督、控制筹资活动;既要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又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八、筹资业务处理程序的设计

  (1)筹资业务处理程序的设计包括:股票发行业务程序、股利分配业务程序、债券发行业务程序和银行借款业务程序的设计。

  股票发行业务程序设计一般是:①企业证券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在核定的股份总额范围内授权委托证券公司销售股票并签订承销协议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交证券公司保存;②证券公司销售股票结束后将股东交款单及股东名册送交企业证券部门;③企业证券部门审核后登记股东名册,并将股东交款单送交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④出纳部门收到证券公司转交的交款清单和银行收款通知时,经审核编制收款凭证并登一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将收款凭证和有关单据送交企业证券部门;⑤证券部门据以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收到股款日期,并将收款凭证和有关单据转送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做账务处理。

  (2)股利分配业务处理程序设计一般是:①企业证券部门根据通过的股利分配方案进行分配,登记股利分配簿并编制股利分配清单一式三份,一份自留,两份送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②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对股利分配清单复核后,登记应付股利明细账,清单一份自留,一份送出纳部门;③出纳部门收到审核过的股利分配清单后,签发支票连同清单送证券公司委托发放股利,并按支票副本编制付款凭证,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付款凭证和支票副本送回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④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复核登记应付股利明细账,并通知证券部门在股利备查簿中登一记股利支付日期,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定期进行账账核对。

  (3)债券发行业务程序一般是:①企业申请发行债券得到批准后,委托证券公司发行,并签订承销协议一式两份;②证券公司受托发行结束后,将交款清单送交企业证券部门,据以填列应付债券明细表,并将交款清单送交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③出纳部门收到证券公司转来的交款清单和银行收款通知时,经审核后编制收款凭证,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然后将收款凭证和有关单据,交予证券部门:④证券部门在应付债券明细表中登记发行日期,并将收款凭证和有关单证转送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进行相关进销存财务会计核算。

  (4)银行借款业务处理程序设计一般是:①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求提出借款申请审批书送交银行审批:②银行审查批准贷款后,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一式两份,银行据此办理具体借款业务,进行款项划拨;③企业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在借款入账后,根据银行收款通知和借款合同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财务报告。

  第三条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境外企业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八条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第九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一条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三条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第十四条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第十五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第十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十七条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第十八条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第十九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帐面价值。

  第二十条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第二十一条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二条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二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二十五条现金及各种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记帐。

  第二十六条短期投资是指各种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

  有价证券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

  当期的有价证券收益,以及有价证券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与帐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投资应当以帐面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第二十七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货款、待摊费用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记帐。

  应收帐款可以计提坏帐准备金。坏帐准备金在会计报表中作为应收帐款的备抵项目列示。

  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算、催收,定期与对方对帐核实。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已提坏帐准备金的,应当冲销坏帐准备金;未提坏帐准备金的,应当作为坏帐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待摊费用应当按受益期分摊,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应当单独列示。

  第二十八条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各种存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方法进行日常核算的,应当按期结转其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各种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需要报废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各种存货在会计报表中应当以实际成本列示。

  第二十九条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债券投资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记帐。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应计利息的,应当将这部分利息单独记帐。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债券,其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到期前分期摊销。

  债券投资存续期内的应计利息,以及出售时收回的本息与债券帐面成本及尚未收回应计利息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投资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流动资产下单列项目反映。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比照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固定资产折旧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或预计工作量,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或产量)法计算。如符合有关规定,也可采用加速折旧法。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净值,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别列示。

  为购建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发生的实际支出,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

  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净值以及报废清理所发生的净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实际成本记帐;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格记帐;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记帐。

  各种无形资产应当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第三十二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企业在筹建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应计入有关财产物资价值者外,应当作为开办费入帐。开办费应当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

  各种递延资产的未摊销余额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第三十三条其他资产是指除以上各项目以外的资产。

  第四章负债

  第三十四条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第三十五条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三十六条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货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

  各项流动负债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帐。负债已经发生而数额需要预计确定的,应当合理预计,待实际数额确定后,进行调整。

  流动负债的余额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

  第三十七条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

  长期借款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款。长期借款应当区分借款性质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记帐。

  发行债券时,应当按债券的面值记帐。债券溢价或折价发行时,实收价款与面值的差额应当单独核算,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各期的利息支出。

  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长期应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帐。

  长期负债应当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将于一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应当在流动负债下单列项目反映。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第三十八条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第三十九条投入资本是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经营活动的各种财产物资。

  投入资本应当按实际投资数额入帐。

  股份制企业发行股票,应当按股票面值作为股本入帐。

  国家拨给企业的专项拨款,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作为国家投资入帐。

  第四十条资本公积金包括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

  第四十一条盈余公积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应当按实际提取数记帐。

  第四十二条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第四十三条投入资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的各个项目,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如有未弥补亏损,应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反映。

  第六章收入

  第四十四条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

  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帐。

  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

  长期工程(包括劳务)合同,一般应当根据完成进度法或者完成合同法合理确认营业收入。

  第四十六条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和销售折扣,应作为营业收入的抵减项目记帐。

  第七章费用

  第四十七条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

  第四十八条直接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商品进价和其他直接费用,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企业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应当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第四十九条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为销售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进货费用、销售费用,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条本期支付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本期尚未支付但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应当预提计入本期。

  第五十一条成本计算一般应当按月进行。

  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类型和成本管理的要求自行确定成本计算方法。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五十二条企业应当按实际发生额核算费用和成本。采用定额成本或者计划成本方法的,应当合理计算成本差异,月终编制会计报表时,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当正确、及时地将已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成本作为营业成本,连同期间费用,结转当期损益。

  第八章利润

  第五十四条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各种流转税及附加税费后的余额。

  投资净收益是企业对外投资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余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

  第五十五条企业发生亏损,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弥补。

  第五十六条利润的构成和利润分配的各个项目,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仅有利润分配方案,而未最后决定的,应当将分配方案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第九章财务报告

  第五十七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五十八条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

  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应当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类别,分项列示。

  第五十九条损益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

  损益表的项目,应当按利润的构成和利润分配各项目分项列示。

  利润分配部分各个项目也可以另行编制利润分配表。

  第六十条财务状况变动表是综合反映一定会计期间内营运资金来源和运用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的项目分为营运资金来源和营运资金运用。营运资金来源与营运资金运用的差额为营运资金增加(或减少)净额。营运资金来源分为利润来源和其他来源,并分项列示。营运资金运用分为利润分配和其他用途,并分项列示。

  企业也可以编制现金流量表,反映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收入和支出情况的会计报表。

  第六十一条会计报表可以根据需要,采用前后期对比方式编列。

  采取前后期对比方式编列的,上期的项目分类和内容与本期不一致的,应当将上期数按本期项目和内容,调整有关数字。

  第六十二条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和其它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六十三条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第六十四条会计报表附注是为帮助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报表的有关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其内容主要包括:所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非经常性项目的说明;会计报表中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其他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报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本准则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産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长期资産管理

  第二十五条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爲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後,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産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産应纳入固定资産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産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産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産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産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産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爲:房屋、营业用房30年

  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3年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3年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3年

  第二十九条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産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産,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産,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産,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对固定资産和其他资産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後,经总经理批准後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无形资産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産,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産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递延资産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産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産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固定资産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産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産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摊销费:指递延资産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後,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爲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産盘盈、处理固定资産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産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後,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後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後利润扣除前两项後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後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産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産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於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於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産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爲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11

  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贷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单位不能办理转帐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帐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工资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批准的工资计划,会同劳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奖金的支付,分析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按照车间和部门归类,编制工资、奖金汇总表,填制记帐凭证,经审核后,会同有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必须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发放完毕后,要及时发工资和奖金计算表附在记帐凭证后或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记帐凭证编号,妥善保管。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论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财务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 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实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项目部配备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 本办法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物资管理、项目核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报表模板附件等内容。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下辖的工程项目部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备用金定额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人员配置等相关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 备用金定额如不能满足项目部需要,可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核通过后依据新的备用金定额执行。

  第七条 备用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临时用工劳务报酬支出

  2. 临时急需物资及小规模用料采购支出

  3. 施工及办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4. 机械设备低值零配件采购及修理支出

  5. 项目部人员差旅费用支出

  6. 施工用水电支出

  7. 项目部招待费支出

  8. 项目部食堂采购支出

  9. 经公司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八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进驻后,应尽快到最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划拨。

  第九条 项目部支付给各分包队伍的工程款项、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等均须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条 项目部才财务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造价、金融机构路途远近等因素确定库存现金的最低金额,为确保安全项目部财务部门不得保留过多的库存现金。

  第十一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应建立《转账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现金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详细登记每张支票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应当包括单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出票日期

  2. 出票金额和用途

  3. 使用部门

  4. 经手人签字

  第十二条 作废的支票应连同支票存根粘贴,统一保管,并在骑缝处加盖作废章。

  第十三条 不同开户银行的支票应建立不同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分别记录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每月应对每个存款账户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连同当月《银行存款对账单》上报至公司财务部一份、项目经理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第三章 财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节 工程物资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部工程物资主要由公司根据项目的施工需求统一采购调拨,项目应由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严格的收发存统计和汇报体系。

  第十六条 工程物资的`收入、发出和调拨必须要有物资保管部门填写相关凭证,要求摘要清楚、数据准确、签字明责完整、上报及时。

  第十七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对工程物资的收发存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会同物资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定期盘点,编制盘点明细表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 工程物资购入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每月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条 工程物资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分类编号。

  第二节 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部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购买或租赁后统一调拨至施工现场,项目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租赁机械设备,报经公司批准后进行租赁。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临时短期用机械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联系租赁,但是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自行租赁的机械设备应保证能够满足施工需求,不得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相关经手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于公司自有设备的调拨,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从公司设备管理和财务部门及时获得机械设备的调拨单和相关基础信息,如价值、折旧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四章 相关规章制

  第一节 职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应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数额及期限,一般情况下个人因私借款应在下月工资发放前偿还,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如果因情况实属特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可以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五条 个人因私借款金额须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个人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两个月工资总额,特殊情况下经项目经理批准可以放宽余额限制,但是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 对于采购人员的备用金借款应设定最高限额,并逐月检查监督,采购备用金借款余额不得超支 50% 。

  第二十七条 个人借款应填写《职工个人借款申请单》,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以及预计归还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借款申请要求内容详尽、字迹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写金额相同,相关内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则视为该借款申请无效。

  第二十九条 借款申请应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项目部出纳必须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签字手续,严禁在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借出款项。

  第三十条 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将个人因私借款申请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会计须按借款人设立明细账户,以方便核算和监督个人借款情况。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月末编制《个人借款情况统计明细表》,按借款人详细列示借款余额、期限等内容,报项目经理,对于超过期限的个人借款应及时催缴。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员归还借款时,出纳应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不得将借款申请返还给借款人。

  第二节 报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个人因公出差或进行相关采购报销,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票据和发票。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销发票,要求必须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自行监督审核职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退回不予报销,对于涉嫌伪造发票骗取报销款项的应将发票扣留,报告项目经理请求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 报销人因公出差报销,必须在出差归来当月工资发放前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 报销人必须凭相关票据和发票填写报销申请,并妥善粘贴单据,填写报销金额和报销理由。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13

  企业会计信息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省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信息化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完整,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权属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权属单位”。

  第三条会计信息化是指应用会计信息化软件及计算机等硬件设备输入会计基础数据,由计算机对会计基础数据进行处理,并打印输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相关会计信息资料。

  会计信息化核算的范围是:账务处理、报表处理、固定资产核算、工资核算、往来款项核算以及预算管理等。

  第四条使用的会计信息化软件必须是通过财政部评审通过的商品化会计软件。机房相关设备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标准,满足会计信息化管理要求。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会计信息化系统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协调管理公司财务软件系统的维护、升级和数据备份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信息化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会计信息化工作及有关人员进行指导、监督、考评。

  第六条人员、权限控制。

  1、公司各权属单位应设立会计信息化管理岗位,按照会计岗位职责设置操作权限。公司各权属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权限的授予,会计岗位之间权限明确且相互制约。

  2、严格密码管理,会计人员要注意保管自己的密码或口令,并应定期更换。

  3、会计人员不得参与系统维护和数据管理工作。

  4、会计人员因工作调整各级计财处负责人应及时收回相关权限。

  5、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对公司及公司各权属单位的'账务有浏览、查询的权限。公司各权属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财务总监对本单位的账务均有浏览、查询的权限,但该权限仅限于其担任负责人的单位的账务。

  6、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操作会计软件,不得进入、操作相应的功能模块。

  7、公司及各权属单位NC财务软件权限的开立与变更需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七条安全控制。

  1、公司统一委托软件开发商负责系统维护和程序数据维护工作。

  2、会计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定期对有关数据备份监督设备、网络、程序的正常运行。

  3、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直接打开数据库进行操作。

  4、会计信息化管理员应对各类操作人员权限、密码实行集中管理,做好保管、监督工作。

  第三章管理程序及要求

  第一节计算机机房、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和病毒防治制度

  第八条确保计算机机房等设备安全运行。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

  卫生,并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配备不间断电源、空调等设备,对发现问题的硬件及时修理或更换,以保证计算机机房的正常运行环境。

  第九条确保会计核算软件和系统软件的安全、保密。及时处理软件运行故障,并作出维护记录。若软件出现处理不了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软件维护人员及时维护。

  第十条所有的机房设立防火墙,财务微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进行病毒实时监控、杀除,并定期进行杀毒软件升级。如无特殊需求,不得打开未经安全认证或不熟悉的网页。

  第二节会计信息化软件管理

  第十一条会计信息化软件的日常使用管理由会计信息管理员和.委托的软件开发单位维护人员负责。会计信息化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程序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出售、转让、转借。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授予的功能权限、数据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使用软件。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按照软件使用的要求,正确使用软件。离开

  工作现场必须退出会计软件,严禁在使用过程中强行中断程序,以免破坏相关数据。

  第十四条严禁在财务微机上安装游戏软件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第十五条不得在系统文件子目录下存放任何非系统文件,否则,系统维护人员有权删除文件,文件编辑者自负后果。

  第三节会计信息化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会计信息化管理岗位负责会计信息化档案管理设专职档案员除外。会计信息化档案是指以磁性介质等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的书面形式的会计信息,包括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以及信息化硬件设备携带的说明书、保修单和会计信息化软件携带的说明书等。

  坏相关数据。

  第十四条严禁在财务微机上安装游戏软件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第十五条不得在系统文件子目录下存放任何非系统文件,否则,系统维护人员有权删除文件,文件编辑者自负后果。

  第三节会计信息化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会计信息化管理岗位负责会计信息化档案管理设专职档案员除外。会计信息化档案是指以磁性介质等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的书面形式的会计信息,包括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以及信息化硬件设备携带的说明书、保修单和会计信息化软件携带的说明书等。

  第十七条会计信息化档案要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具体按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

  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台账、辅助账簿、其他账簿等、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及定期会计报表、附表需定期打印。打印输出的各种会计资料必须按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归档保管。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会计信息化档案的借阅批准制度。除档案管理员外,任何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都要经过财务负责人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保障数据的完整和安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会计人员及权限内使用人员必须对所分配权限设置操作密码或口令,并以妥当方式保存,注意保密。如因密码或口令泄漏而导致会计信息泄密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解释、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的领导,理顺公司本部与工程项目部的财务关系,明确其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根据公司建立“大财务” 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财务机构设置:

  (一)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财务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项目部设相应财务机构,负责所在项目财务工作;

  (三)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人员由公司统一委派,并接受所在项目部行政领导和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财务控制体系;

  (二)负责公司本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根据需要对项目部资金进行调度 ;

  (四)负责拟定、审核项目融资方案和相关文件, 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公司金融风险,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六)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和处置办法并参与实施,审核项目部资产处置方案;

  (七)负责公司税收筹划和处理工作,协助项目部处理相关税务事宜;

  (八)负责财务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九)负责外派项目会计的管理,指导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管理职责:

  (一)执行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负责本项目部的财务会计工作,保证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三)根据本项目部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设立会计账薄、审核各项收支,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会计业务,使项目部的各种报表、帐簿、凭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四)配合审计单位做好每个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数据及资料;

  (五)做好经济合同的财务管理,定期与供应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单位核对往来账目,()及时、准确收支货款、工程分包款、人工费、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六)进行财产物资管理,做好财产保全工作;

  (七)负责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八)及时处理财务工作相关事宜。

  第三章 资金与计划

  第六条 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来源:

  (一)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备料款及工程进度预付款;

  (二)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结算款;

  (三)应付未付款项;

  (四)公司本部拨付及内部单位的往来资金;

  (五)其它来源。

  第七条 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款项:

  (一)工程用物资、设备的采购;

  (二)职工工资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费;

  (四)缴纳税费;

  (五)规定的各种应上交款项;

  (六)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第八条 工程项目部如需开设银行帐户,必须报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同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建立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则不得擅自开设任何形式的银行账户。

  第九条 工程项目部的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其调配权属公司,工程项目部实现的合同收入结算后统一汇入公司指定帐户。资金运用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条 工程项目部不设立现金库,其现金支出在出纳临时结算卡(个人账户)中开支。需要用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实际报销金额划入出纳临时结算账户,该临时结算账户不留余额。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要定期编制财务资金计划,实行资金按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工程支出,未经本部批准不得列支。

  第四章 成本与税费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界限,间接费开支要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费用开支办法,并如实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条 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物资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余料盘点工作。采用移动平均法,购入后被领用的工具、器具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必须履行物资保管责任转移的相关手续,领用后转入工程成本,并做好物资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 项目部要设置存货实物账,建立存货计量、验收、入库、出库、盘点、对账制度,账、卡、物必须相符,盘盈、盘亏要按规定处理。项目会计在月末审核库管员编制的材料购销存明细表后,再编报材料购销存汇总表送交公司财务部。存货计入成本要以出库单(领料单)和存货成本分配表为原始凭证。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配备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及台帐,做到帐卡相符、帐实相符。所配备的机械设备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调入的机械设备,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对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

  第十六条 对于工程项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临时设施,应由项目部自行建造,其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对于周转性费用的临时设施(如活动房屋等),其摊销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工程完工后能及时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规定报批后处置。

  第十七条 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由项目部按规定在工程所在地计缴。

  第五章 清算与监督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应对各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清算完毕。对竣工时仍清算不完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转公司继续清理。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部解散时剩余财产物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自购的固定资产调公司管理,调入的固定资产移交原调出单位或调入公司,交接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二)购置的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工程部研究处理意见并办理调拨、报废、变卖等手续;

  (三)剩余材料及其他物资按质论价处理,发生的损益由工程部负担;

  (四)项目部对准备处理的剩余财产物资必须经过材质、技术鉴定,确定处理价格,填制鉴定清册交工程部门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决算,协助建设单位向接管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对该项目的财务状况、工作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第二十一条 对确实在短期内无法处理的遗留问题,工程部应向公司专题处理报告,经公司决定同意后转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妥善保管财务会计资料并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办理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工程项目部解散时,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部门。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主动接受公司财务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六章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 工程项目部主办会计应于每月21 日结账,并于每月26 日前回公司对账,将当月核算原始资料移交本部主管会计人员。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部应于每月26 日前按统一格式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月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工程成本明细表”、“材料收、发、存明细表”、“现金收支月报表”、“债权、债务月报表” 等,并于每周末报送现金收支周报表。财务报表一经确定,不能随意修改。

  第二十六条 工程项目部应于每季尾月末、每年12 月末和工程决算后向公司报送财务决算报告(报表的种类与每月报送的报表种类相同) 并附相应的财务说明书。说明书应重点说明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成本状况,财产物资变动,工程结算以及对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工程项目部每季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财务部草拟,行政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15

  一、财务资金部部门职责及员工岗位职责

  (一)财务资金部部门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各地区机关、各项目部财务会计工作。

  2、负责建立公司内部资金、会计、财务与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并督促运行。

  3、负责管理公司资金调配,控制项目现金流量。制定公司各项目部收付款计划,督促项目部按计划进行资金安排。

  4、负责公司税务工作,承办各种税费的申报、缴纳工作。负责外经证、税务资料的管理。

  5、负责公司各类会计报表、财务决算、年度报表的汇总、编制工作,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

  6、负责编制公司各机关管理费用支出预算计划,负责公司各机关日常经费支出报销和核算工作。

  7、负责公司筹资管理,办理公司对外银行信贷的申请、展期、归还,负责各类保函、资信证明的开立、展期和撤销。

  8、负责公司清欠报表等资料的整理上报,配合做好公司清欠防欠工作。

  9、负责公司审计稽查工作。

  10、负责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资金部经理岗位责任

  1、协助总会计师全面管理财务工作,制定每年财务工作规划,按月安排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考核执行情况;

  2、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定,组织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学习;

  3、半年组织一次公司财务工作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4、协助总会计师加强资金管理与安全教育,做好资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检查、指导资金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5 、每季度检查、落实税务发票管理和税政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拟定公司会计核算规定,组织、检查、指导公司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解决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

  7、编制总部及审核汇总分支机构年度机关费用支出计划,审核总部地区职工借款与报销凭证;

  8、审核公司向上级及银行、税务、工商等报送的各种报表,保证报表质量;

  9、组织安排公司内部工程项目审计和专项审计,负责配合上级或外部审计机构搞好外部审计事项;

  10、检查、指导财务稽查工作,落实、解决稽查中发现的问题;

  11、完成本岗位其他工作及总会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资金部副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会计师、财务资金部经理指导下管理公司资金、财务、审计、会计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

  2、按月安排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考核执行情况;

  3、组织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及财务工作大检查;

  4、协助财务资金部经理管理公司资金工作,加强银企关系,做好融资工作;

  5、负责公司清欠工作,组织长期拖欠工程款清欠回收;

  6、审核各项目进度款、急用款、项目经费申请及总部地区职工借款和报销凭证;

  7、组织每两月自、联营项目资金例会,全面制定和落实各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确保公司资金的正常周转;

  8、负责督促、审核新开工项目资金策划并指导项目资金策划;

  9、加强资金管理与安全教育,做好资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检查、指导资金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10、负责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效能监察工作计划和目标;

  11、负责审计、稽查、审核审计稽查报告工作及跟踪检查、落实、解决稽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定期形成稽查报告报公司总会计师;

  12、检查、指导各地区、项目税务管理工作,检查、落实税务发票管理和税政执行情况,处理好税务会计核算,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防范税务风险;

  13、制定年度本级机关费用支出计划,按季组织召开实际支出和节超分析会,及时汇报计划执行情况和控制措施;

  14、组织检查联营项目对外支付款的执行情况、现金流量和债权债务的真实准确性;

  15、分析、总结项目成本管理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按月汇总项目成本表报部门经理和总会计师;

  16、审核各期财务会计报表,确保报表质量;

  17、制定年度审计稽查工作规划,按月安排具体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

  18、按季度检查、指导、考核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向总会计师和总经理报送书面报告;

  19、完成公司其他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主办会计(总部)岗位职责

  1、经常核对清理应收款、应付款等各账户余额;

  2、编制机关账套会计报表、及时上报企业快报并及时编报财务报表;

  3、上报统计报表(综合统计报表里有关的财务报表)及有关固定资产统计表;

  4、按年编报机关管理费支出计划、审核并汇总所有账套报表;

  5、审核并汇总因上市需要所作的各种测试底稿、审定分析、总分包信息采集、及上市需要的其它报表;

  6、在部门经理和主管副经理领导下组织检查公司联营项目会计核算和债权债务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7、管理联营项目工程款回收,防止联营方擅自收款,审核联营项目资金额度审批表的本期和累计应付款、已付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8、按月监督、检查联营方依审批表付款,防止联营方转移资金,规避债务风险;

  9、按月编制各个联营项目现金流量表和债务表,核实联营项目会计员上报的月现金流量表、债权债务表的真实性,并汇总上报;

  10、负责联营项目的竣工财务结算与管理,负责联营项目收款对帐与管理,确保公司债权回收;

  11、负责公司联营项目内外合同和结算书等资料的管理和装订,并汇编项目业主付款方式小册和联营项目以公司名义签订对外合同汇总表;

  12、及时编制机关非现金、银行业务记账凭证;

  13、负责组织核对公司内部往来和局往来以及现金流量往来;

  14、按规定办理公司固定资产业务、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编报有关固定资产报表;

  15、及时备份机关账套,及时打印、装订机关账套的会计凭证及账簿,装订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保证会计资料安全、完整;

  16、负责机关账套往来相关函证工作;

  1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财务主管(分公司)岗位职责

  1、在部门经理和主管副经理领导下管理地区机关会计核算工作,审核出纳员填制凭证;及时编制机关非现金、银行业务记账凭证;

  2、按公司制度审核本地区职工报销凭证,经常核对清理应收款、应付款等各账户余额,按月核对内部往来账;

  3、管理分公司财务专用章等银行印鉴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4、协助项目部收回本地区所有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尾款,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入账;

  5、审核、办理自联营工程对外付款业务,协助办理联营工程甲方对帐签认单,按合同、制度办理对外财务结算;

  6、办理和管理本地区税务外经证,办理所在地区联营项目税款申报、缴纳业务;

  7、按规定编报公司、税务等内外需要的各期财务报表,并按时上报总部审核;

  8、按年编报机关管理费支出计划,按季编报机关管理费实际支出节超分析表,及时汇报计划执行情况;

  9、按规定拷贝、打印与装订机关年度电算会计账簿,装订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保证会计资料安全、完整;

  10、管理机关会计档案及本地区各类合同、结算书、纳税申报、对账单等各种资料,保管项目移交的会计档案;

  11、负责检查、指导和管理本地区各项目会计员的工作,协助部门经理和主管副经理全面管理本地区会计核算工作;

  12、负责组织本地区月内部往来和现金流量往来,编制汇总表;

  1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会计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资金主管经理管理公司资金工作;

  2、负责日常项目进度款、项目急用款、项目经费审批表的整理并登记台帐;

  3、负责应收帐款台帐资料收集和登记台帐;

  4、负责督促各地区各项目内部往来的转入帐工作,按时收取内部往来表并核对汇总;

  5、负责督促项目上报月现金流量表和债务表和各地区资金月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6、负责编制拖欠工程款清欠月报上报工作;

  7、负责总部网银行业务的审核工作,并督促各地出纳员严格执行资金安全操作规定,确保资金安全;

  8、协助组织两月一次的'资金会,负责资金会资料的收集、核对和编制;

  9、办理公司税务外经证,并管理总部纳税资料;

  10、负责管理公司项目内外合同、结算书等资料,并按要求和时间编制项目业主付款方式汇编上报;

  11、在部门主管经理领导下管理公司各类银行信贷业务,办理银行信用等级证书、各地区银行信贷卡及年审和注册资金验资业务;

  12、办理融资贷款和银行信用额度具体业务,按银行规定填制和提供授信资料与担保资料及办理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承兑汇票业务;

  13、登记贷款、保函、保函保证金、承兑汇票台账,按月与财务账核对相符;

  14、按规定编制各类保函、承兑汇票使用情况报表,报送公司领导及五局。

  15、按规定报送银行、工商、统计等对外需要的会计资料和报表;

  16、管理公司总部财务专用章等银行印鉴章,登记使用台账,严格按规定用途审批使用;

  17、审核总部机关网上银行付款和支票付款;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出纳岗位职责

  1、填制所在地区货币资金收支凭证;

  2、及时划转、传递内部单位往来款,按月核对内部往来的货币资金业务;

  3、协助联营项目会计核算员收取有关帐务的原始凭证;

  4、装订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收据发票等会计档案资料;

  5、复核支付机关职工报销,按制度和审批程序办理职工借款,督促职工及时冲账或及时扣回职工借款,杜绝备用金借款坏帐;

  6、按公司领导付款审批单,准确无误办理各项对外付款业务,确保网银支付安全操作;

  7、遵守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规定,按收支两条线原则执行;

  8、按规定时间准确向总经理和总会报送资金旬报和月报;

  9、办理付款业务热情主动,违背制度不能办理时做解释说明;

  10、安全保管各种债券、股票证等有价证券、法人等印鉴章、空白收据发票及有价值物品,管好开户预留印鉴卡;

  11、按规定限额安全管现金,定期盘点库存,按月核对银行对账单,编制余额调节表,确保帐实相符;

  12、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安全操作规程办理收付款,做好货币资金安全保护,资金被划、被冻结控制在制度范围内;

  1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按会计制度建立项目会计核算账套,及时收集项目经济业务资料,编制会计记账凭证;

  2、按公司制度复核、办理本项目职工报销和对外支付款业务,按工程合同条款,及时催收、办理工程进度款、结算款;

  3、经常核对、清理应收款、应付款等各账户余额,按月核对内部往来账,保证往来账相符;

  4、审核本项目材料收发凭证、劳务费及分包工程款结算单,办理材料、劳务费及分包工程款财务结算,按规定核算和控制工程成本支出;

  5、按月编报本项目工程成本分析表,保证数据完整、准确、及时;

  6、按月组织本项目成本分析会,编写成本分析报告,及时分析和反映工程成本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降低工程成本建议;

  7、按规定编报本项目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

  8、按月编报本项目现金流量表,保证完整、准确、及时;

  9、按月打印与装订项目会计凭证,按规定拷贝、打印与装订年度电算会计账簿,装订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保证会计资料安全、完整;

  10、管理项目各类合同、结算书、对账单等各种经济资料,将已竣工结算项目的会计账套和会计档案,及时办理移交工作;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流程

  自营工程付款审批流程

  说明:

  1、请款人按要求时间、格式内容填制请款单

  2、以送达或传真形式传送请款单

  3、要求在时限内完成审核工作

  4、程序审核过程中遇审核人外出可跳跃审核,但须补审签

  5、付款前必须经总经理审批签字,或电话请示同意(但须补签批)联营项目付款审批流程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06-04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06-21

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06-26

小企业财务的管理制度03-07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06-21

企业财务印章管理制度10-19

最新企业财务的管理制度11-11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通用)06-04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06-25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热门】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