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用地合同协议书

时间:2024-03-20 12:22:05 金融/投资/银行/保险/财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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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用地合同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投资项目用地合同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投资项目用地合同协议书

投资项目用地合同协议书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 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 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 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 法律管辖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投资项目用地合同协议书2

  ×××项目用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内,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0.8,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

  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投资项目用地合同协议书3

  附件2

  温州市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有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实施意见》,在乙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甲方辖区范围内的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对乙方以及乙方在该工业用地上实施的工业投资项目包括该工业项目的建设、投产、达产等方面,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约定如下:

  一、项目基本内容

  (一)项目名称

  乙方实施的工业投资项目名称:

  (二)股东股权

  乙方的股东构成及股权比例:

  (三)项目用地

  乙方项目用地位于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四)主要产品及产量

  项目主要产品:

  年产量:

  (五)投入产出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投资强度:万元/亩

  注册资本:万元/亩(外资项目注册资本:万美元/亩)

  项目达产后年产值:万元(含)以上

  项目达产后年税费:万元/亩以上

  (六)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生产用房面积:平方米

  (七)实施期限

  项目总建设期:个月

  其中土建建设期:个月

  设备安装调试期:个月

  二、项目建设

  (一)乙方项目用地的土地利用指标按甲方所属的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二)乙方为非分期/分期建设项目应按以下第项进行。

  1、乙方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内的工业投资项目必须一次建成,不能分期建设。

  2、乙方总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工业投资项目可以分期建设,分期一般不得超过二期,其中第一期建设规模占总建设规模的60%以上,第一期形成的产能占全部产能的60%以上。需要分期建设的工业投资项目必须在项目可行性报告中予以明确,未在项目可行性报告中

  予以明确的,乙方无权申请分期建设。

  (三)乙方遵循以下进场施工、土建工程竣工、完成设备调试并投入试生产的时限要求:

  乙方在签定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进场施工,进场施工起始时间以乙方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为准;

  乙方在签定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土建工程竣工,土建竣工时间以土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之日为准:

  乙方在签定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试生产,试生产开始日期以甲方和相关部门联合确认为准;

  分期建设的工业投资项目从签定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到最后一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投入试生产之日止不得超过个月。

  (四)乙方投资项目到位的设备应与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列明的设备清单相符。乙方调整设备清单须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设备清单调整涉及的金额不超过设备投资总额的30%,并不影响可行性报告中规定的产能要求。

  三、项目验收

  (一)乙方为非分期/分期建设项目应按以下第项进行。

  1、乙方在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书面申请项目验收,乙方在申请项目验收之前必须完成环保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

  2、乙方为分期实施的工业投资项目的,根据分期建设计划,乙方必须在每一期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项目验收,乙方在申请项目验收之前必须完成环保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

  (二)甲方在受理乙方项目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会同有关部

  门,联合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乙方的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验收。验收标准等由甲方另行规定。

  (三)验收合格的投资项目由甲方或其授权部门发给项目验收合格通知书。验收不合格的投资项目由甲方或其授权部门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不合格项目整改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合格项目在整改期满后1个月内必须向甲方提出二次验收申请。

  四、达产考核

  (一)乙方的工业投资项目必须在其签定工业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年度为第一个年度起的第六个年度产值要达到本合同规定的产出标准。产值指标以统计部门出具的统计数据为准,税费指标以财政部门出具的数据为准。

  (二)乙方向甲方书面申请达产考核,在接到乙方达产考核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达产考核小组,对乙方进行达产考核。达产考核时间为项目规定达产年度下一年的一季度。达产考核合格标准由甲方另行规定。

  五、项目变更

  (一)乙方在以下几种项目变更情形下,应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同意变更的,乙方不得进行变更:

  乙方在其投资项目达到本合同规定的产值和税费指标之前进行股东股权变更的;

  乙方在其投资项目达到本合同规定的产值和税费指标之前,在原投资人不减少出资的情况下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以扩大生产规模的;

  乙方变更经营范围的。

  (二)乙方在原有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并达到本管理合同规定的产值、税费指标的情况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通过增资扩建的方式增加经营范围,但必须相应增加注册资本和投资强度。

  六、合同的履行

  (一)乙方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甲方应尽协助义务。

  (二)为了保证本投资合同得到认真履行,乙方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指定的方式向甲方交纳一定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但合同履约保证金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该保证金由甲方开设的财政专户进行专项管理。

  (三)项目验收合格的,甲方按以下方式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项目经甲方或其授权部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净额的50%;

  乙方项目属分期建设的,则在其项目实施的最后一期经甲方或其授权部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净额的50%;

  (四)达产考核合格的甲方按以下方式返还履约保证金:

  乙方项目经甲方或其授权部门达产考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再一次性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

  乙方项目属分期建设的,则在其项目实施的最后一期经甲方或其授权部门达产考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再一次性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

  七、违约责任及惩罚措施

  (一)延期进场。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延期进场施工的,乙方向

  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延长进场期限,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长进场期限,延长的进场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进场的,乙方按延期时间每延期一个月支付给甲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额的5%的违约金。延期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

  (二)延期竣工。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延期竣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延长竣工期限,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长竣工期限,但延长的竣工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竣工的,乙方按竣工延期时间每延期一个月支付给甲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额的5%的`违约金。延期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

  (三)投产达产。乙方同意在取得项目验收合格通知书之前,向甲方所属的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权证抵押登记手续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甲方未作出明确书面答复同意的,乙方不得办理土地权证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同意在取得项目验收合格通知书之前,不向甲方的房产部门申请办理房产手续。

  乙方同意在其工业投资项目经甲方或其授权部门组织的达产考核不合格时,乙方办理甲方辖区内的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的房产权证抵押登记手续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未作出明确书面答复同意的,乙方不得办理其房产权证抵押登记手续。

  乙方的投资项目经甲方或其授权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额的50%的违约金。乙方的投资项目经甲方或其授权部门组织的达产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额的50%的违约金。

  (四)土地回购。乙方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工业建设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且甲方有权无

  条件回购乙方取得的在甲方辖区内的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分期建设。

  2、因乙方原因延期进场超过6个月的。

  3、因乙方原因延期竣工超过12个月的。

  4、乙方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或二次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

  5、乙方土建工程竣工后,自土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满12个月未投产。

  6、乙方的投资项目经甲方或其授权部门组织的达产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且产值、税收不到本合同约定指标50%的。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股东股权或经营范围。

  甲方回购乙方的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乙方的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该工业用地上的建筑物按乙方的实际投入经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审计后,由甲方按乙方在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该工业用地上的建筑物的实际投入实施回购。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时,依法进行仲裁和处理。

  九、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时间:时间:

投资项目用地合同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_________人民政府委托和_________(以下简称已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设立_________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兴办_________,生产_________产品。

  二、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到位:

  1、项目总投资:_________万元。

  2、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3、资金到位安排:分二期到位,第一期自签约后三天到位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做土地证前按土地评估一次性到位土地征用款、城建配套款和间接用地费用_________万元。

  三、项目用地

  1、该土地位于,地块面积约为_________亩,具体以土管部门宗地图为准。

  2、土地价格

  甲方出让的土地价格为_________万元/亩(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面积约_________亩,合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间接用地补偿价格为每亩_________万元,面积约_________亩,合计约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如乙方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理签订合同中土地出让单位高于与甲方的协议单价时,其超出部分在按上述出让单价付清土地款后,由甲方返还乙方。

  3、出让土地状况

  甲方提供出让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提供的配套设施为:道路、通水、通电、通信、排水。

  4、付款办法

  乙方应在签定本协议后3天内支付给甲方_________万元,余款在乙方领取土地证前全部付清。

  四、优惠政策

  乙方在甲方落户后可以享受_________年_________区及_________区_________城投资企业相应所有优惠政策,但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五、甲方配套工程及服务:

  甲方的配套工程为五通配套,道路、给水、点、通信、排水、接口的数量及位置按私营工业城建设标准执行。

  甲方提供投资一条龙,代办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及建设项目的报批、土地证、房产证的'申领等。

  六、乙方项目进程

  1、开工安排:乙方自领取土地后_________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如不开工建设,则甲方有权按原价将土地收回。

  2、建设工期:自开工至竣工为_________月。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定金,本协议自动终止,如甲方收到定金后,再将土地让给他人,则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乙方损失。

  2、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可以进行土地出让时,如乙方逾期支付土地款,则本协议视作无效;同时,每日按土地款总额除以5%的罚息。

  3、乙方约定的开工日期,逾期6个月开工的,视作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并以土地出让金的1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4、乙方逾期竣工投产,每推迟一个月,支付土地款总额2%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乙方取得土地后,在_________年内如需转让,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在甲方受让土地内的建设应按照甲方有关景观要求进行。

  3、土地价格如遇区及区级以上政府政策性调整,则甲、乙双方的协议土地价格同时作相应调整。

  九、争议解决

  解决本协议争议方式:

  (1)若在本协议执行中因故发生争议,双方协议解决;

  (2)若协议未果,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本投资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投资项目用地合同协议书5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0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0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土地用途

  2.0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0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0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宗地的交接

  3.0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3.0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0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基础设施条件

  4.0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0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0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土地价款

  5.0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02按5.0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六条:付款期限与方式

  6.01自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宗地价款的30%,即元人民币,该笔款项作为该宗地定金。

  6.02乙方将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期向甲方支付其余用地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7.01本合同签署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的土地定金的前提下,甲方开始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用地的预审手续。

  7.02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0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60%的前提下,开始为乙方代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7.0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乙方必须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及供地规费、提供或签署必需的法律文件和相关资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乙方与出让人直接签订,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7.04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测绘费、契税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0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95%及提供必要的文件后30日内,由甲方负责办妥乙方拥有宗地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乙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一周内付清土地价款尾款。最终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面积为准。

  7.0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为50年,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第八条: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

  8.01乙方在宗地上从事的合法经营,受法律保护。乙方在领醛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根据本合同项下宗地有效使用年限,在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前提下,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8.02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该等合同应报甲方备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0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宗地价款。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宗地价款,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宗地,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02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宗地价款,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宗地。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宗地而致使乙方对宗地使用延期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宗地价款的3‰向乙方给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交付宗地超过6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宗地价款的其他部分,乙方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0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开工建设的,甲方可以向乙方征收相当于土地价款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国土管理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建设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建设迟延的除外。

  9.0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9.05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0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法律管辖

  10.0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01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12.01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13.0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协议签订日期:二oo六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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