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后感

时间:2024-01-11 09:23:5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推荐]《孔乙己》读后感15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孔乙己》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孔乙己》读后感15篇

《孔乙己》读后感1

  大家都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吧。鲁迅以这位受封建教育毒害很深的人物反应了他对封建社会主义的厌恶与深深的控诉。

  孔乙己虽然读过书,写了一手好字,但是好吃懒做,也就做不了什么工作,最后只好去人家家里偷书,有时还会被抓住,被人打得遍体鳞伤,皮开肉绽。由此反映出封建教育对他产生的负面影响。

  孔乙己去鲁迅工作的酒馆里吃饭时,他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又站着吃饭的人,人家问他关于他偷书看的事时,他满口都是类似“君子固穷”的半懂不懂的话,他想让人通过这些特殊的.语言,知道自己读书之多。这种满口的之乎者也正显示了他死读书、要面子、迂腐的性格,这种自以为清高的人,可怜、可鄙、可笑、可悲。

  但是孔乙已也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他也有慈祥的一面——分给孩子吃茴香豆。从这点可以看出虽然孔乙己的思想迂腐,可是他还是有一颗善良的心。他觉得成人社会冷酷无情,转而向儿童世界寻求安慰。

  说了孔乙已,再说说嘲笑他的人们。这些人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也受到封建社会的剥削和毒害,反而去嘲笑孔乙己身上散发出的腐朽气息,可以看出他们是如何地麻木、愚昧无知。

  鲁迅用这生动的文笔以一个性格、思想迂腐的孔乙己来隐喻可恶的封建思想。他希望这削去人们正确思想的封建教育能够消失,不再毒害人类。

《孔乙己》读后感2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小说中的主人公孔乙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主要讲了鲁镇酒店一位特殊的客人——孔乙己,他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长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虽然他写得一笔好字,但是没有工作,全凭他那双留着长指甲的手去抄书、偷窃,来换酒钱。后来,因为偷窃被人打断双腿,整日以手代脚爬行,最后不知了去向。

  孔乙己是受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使他养成了轻视劳动、好喝懒做的恶习,于是愈过愈穷,成为不能谋生的可怜虫;他那双本应具有谋生本领的手,最终成为他爬向死亡的.工具。没想到在如今这么和谐、便捷的社会里也有像孔乙己那样的人!

  去年寒假,我和妈妈带姥爷去医院检查身体。在候诊区我看到这样一幕:一位头发花白、穿戴还算整洁的老妇人,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夹有二维码类似工作证的吊牌,肩上还背着一个挎包,在等候的人群中一一点头作揖。原来她是在向人们讨钱,讨来的却是人们的指指点点和议论纷纷。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双手,我们就应该用双手付出辛勤,去收获美好。

《孔乙己》读后感3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孔乙己》读后感4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心情不禁有些沉重。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生活拮据又死要面子,迂腐却又不失善良本性,但最终还是被冷漠的社会和麻木不仁的人们所吞噬。

  在酒馆里,长衫主顾鄙视的笑孔乙己穷酸;短衣帮麻木不仁地拿孔乙己的痛苦作为笑料;掌柜见孔乙己惨不成样的样子,没有人性的拿他取笑作乐……孔乙己当然是不幸的,分明是偷了别人家的'东西,在被人嘲笑时,却又死要面子,据理力争,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便是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人罢了,然而又读到后面,却又发现孔乙己是个善良、热心的人,还总使得旁人发笑、快活,但他自己却又一次又一次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的打击。

  孔乙己是在笑声中出场,却也是在笑声中走向死亡,这样的秋天甚是悲凉。旁人鄙视、嘲笑孔乙己也就罢了,连“我”这样的一个小伙计也甚鄙视他,说话都不愿与他多讲几句话,足见这个社会对于孔乙己这样的不幸者是多么冷漠,人们是多么的麻木不仁。最后,“我”都没有亲眼所见或亲耳听到孔乙己的死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孔乙己看来是必死无疑。

  人们的自私麻木逐渐把自己本性中的善良和宽容泯灭了,人们同时也忘记了:一个人越是能宽容别人,就越是有爱心和同情心,越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与敬重。

  读完《孔乙己》,心中也感慨万千:人活在世上,必然会有坎坷,历经不幸,若是有能力,得多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他人;若没有能力,也不

《孔乙己》读后感5

  《孔乙己》讲述了穷困潦倒的读书人孔乙己悲惨的人生,讽刺了当时科举制度诞生的像孔乙己这样好吃懒做的读书人,文中孔乙己出现在咸亨酒店共两次,第一个偷书被打赊账买酒喝,第二次偷窃被打残以后再去赊账买酒喝,孔乙己穷,但他从来不拖欠酒钱,没有了第三次买酒,也没有孔乙己在还清他第二次买酒欠咸亨酒店的19个钱。

  总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读到孔乙己的时候,我觉得他人很好,第一次是偷书被打别人嘲笑他时,他反驳“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虽是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生活穷困潦倒却也可以这样维护学识,我觉得他值得被尊敬,文中讲到孔乙己在问我“茴香豆的茴字如何写时”当我写对了的时候,他的眼里有光,当他想教给我更多的“茴”的'写法时,我的不耐烦让他有了惋惜。第二次偷窃被打残,大概是心灰意冷了,别人的嘲讽有了杀伤力,他承认了“不偷怎么会被打断腿”“请不要说了”等等词汇。

  我在想他承认了,也放弃了,打残以后去咸亨酒店是爬着过去的,无法想象,那么一条生命形同够猪一样的出现在别人眼中时,没有丝毫的同情,嘲讽并没有少,反而变本加厉,人心究竟有多冷漠?我们可以理解,有手有脚的有学有才之士,怎么会沦落到那般田地,可怜之余皆是可悲至极。

  我相信孔乙己想发挥学识的力量,想遇到志同道合的人,却也是生不逢时,没有了温暖的春天,孔乙己死在了冰冷的冬夜。

《孔乙己》读后感6

  孔乙己,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的读书人。在黑暗社会里,他唯唯诺诺地活着,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尸走肉,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孔乙己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己心中,他并非这么想。在与他同龄的人中,只要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孔乙己只好向孩子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才会有轻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停过。后来的他只能靠双手走路,终于,他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这就是鲁迅先生笔下这篇文章的结局,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在描写孔乙己时运用大量的手法,对人物外物都有描写,笔墨越多,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用意有两点,一点在于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在鲁迅先生的作品中,运用了不同手法将人物的.现在与过去形成对比。对周围人物和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出当时旧社会的制度。在另一方面,作者希望能让更多的人从麻木不仁中醒悟过来,这个社会能够振作起来。

《孔乙己》读后感7

  不知道为什么,拿起这篇文章,就有点放不下的感觉。或许它是一篇小说,里头有吸引人的故事情节以及丰满的人物,再或许它是一篇出自鲁迅笔下的名篇。看完一遍,只是感叹孔乙己悲剧的`人生。再细读一遍,发现这个人折射出了一个大的社会。折射出这个社会的冷漠,这个社会的残酷。

  或许在更多人眼里,孔乙己是那个社会的“多余人”,也是那个社会的被毒害者。在别人的贬斥下,我欣赏起他的执着,虽然,我们会怒其不争,可是,换个角度去看他,他一个人的反抗也是无济于事的。他热衷于功名利禄,其实,这个那个社会司空见惯的行为,我们不应该去指责或者去批评,要怪我们只能责怪那个社会,诅咒那该死的科举制度。其实,像孔乙己这样的人,不只是存在于封建社会,当今社会,有何尝少呢?在这个竞争社会激烈的时代,在这个所谓“人才济济”的21世纪,很多“孔乙己”奔波于公务员的考试当中呀。一个职位居然有那么人来竞争,他们为的什么?我想不言而喻吧。

  以前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那如今呢?

《孔乙己》读后感8

  孔乙己的长衫,映出了那个社会下层读书人的悲惨命运。而这样的长衫,却依然存在在今天社会上的两种人里。

  第一种人,就是那些每天用名牌服装,金银首饰装扮自己,“孔乙己的.长衫”就穿在了他们身上。孔乙己穿一件长衫来显示自己是读书人,这样只是给别人添了些乐趣,没有人真正的佩服他。而这些人每天显示自己有多么的有权有势,连乐趣也不给别人添。这种人,迎来的只有无数人的白眼和蔑视。孔乙己虽然虚荣,但他还是心地善良,给孩子们分发茴香豆,而这些人光有钱却不用来做善事,固然得不到别人的尊敬了。

  第二种人,是如今一些号称是读书人,但只是书呆子的人。他们都有着高学历,却都是名副其实的高分低能,他们忽略了其他各方面的培养。他们是“文明的野蛮人”。他们没有控制力,没有忍耐力,甚至不能自理,依赖家长,不自立自强。这就好比孔乙己,身材高大,却不能够养活自己,鄙视体力活,最后毁的还是自己,穷困的还是自己。

  在当今社会,“土豪”和“书呆子”都是受尽人鄙视的,他们就是当今的孔乙己,没有当代人应该有的素质。都是小气,无能,自命清高,好吃懒做的“破落户”。

  生活在新世纪,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应该摒弃不良的道德品质,将好的发扬光大,绝不让“孔乙己”继续存在下去。

《孔乙己》读后感9

  唉,真的是一个杯具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我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但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必须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考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期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孔乙己》读后感10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又例如在当今社会,很多的人沉迷在网络游戏中,每天碌碌无为的度过。毫无意义的人生就被网络游戏摧毁。但这并不是父母监管不力。而是现在的小孩就像“孔乙己”那样,装“酷”、装“炫”、以为玩网络游戏“厉害”“高级”就是最好的。从而使自己的人生走上不归路。

  大家醒悟吧!不要再使自已重演“孔乙己”的悲剧。脚踏实地好好的生活下去!

《孔乙己》读后感11

  在鲁迅笔下,有许多文章。但我买了一本叫《孔乙己》的书,让我有了许多感想。

  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袍而没钱的人。

  又一次,孔乙己花了一文钱买了一碟茴香豆,有几个小孩围了过来,孔乙己给每个人发了一颗茴香豆,吃完后小孩们还想吃,于是孔乙己用手盖住了碗,说:“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多乎哉?不多也。”

  就从这一段就可以看出孔乙己的穷苦。一碟茴香豆只要一文钱,可孩子们只吃到啦一颗,孔乙己就用手盖住了碗,怕小孩们多吃一颗。

  之后他就开始偷书,后来被何家人吊起来打了一顿。来到酒店,有人说:“哟,又去偷书了!哈哈哈哈!”“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于是把九文大钱一字排开,并说:“温一碗酒,这回有现钱!”

  他说的话让他暴露了自己的穷苦,并把钱一字“排开,显摆自己很有钱,这道反衬出了他的穷苦咯破。

  每个人都喜欢把自己捧得很高,可有时自己的.一个动作可以暴露自己的本性,有时自己可能因为自己的某些目的,而做一些“背叛”自己地位的事情。

《孔乙己》读后感12

  笑耶?单看孔乙己的人生境遇无不让人可怜,因为他的身份——无任何功名却也不肯摘掉读书人的头衔。因此使两个阶级都不待见他,他也融不进任何一个群体里,可怜到只得在孩子们中找认同。可算是可笑了。

  喜耶?文章多次出现“笑”的剧情,孔乙己的出场也给人们带来欢笑,可这笑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这笑让人寒心害怕。

  悲耶?“孔乙己是那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在其他人的心中,孔乙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他的存在只是在烦闷生活中打发无聊的笑料罢了。即便是孔乙已之后死了,所有人也都无所谓,冷漠到病态了,孔乙已渐渐在人们记忆中消失。唯一记得他的人,却是还想剥削他的掌柜。这是那个悲凉的社会孕育了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已悲惨的.结局一半来自那腐烂的社会,一半来自于他自己。他本可以褪去长衫以他高大的身材,养活自己本身就不成问题,可终究败给了面子和惰性。生活在那个时代,似乎悲惨命运早已注定,但各自的命运应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若天要亡我,那就逆天而行,逆天改命。

《孔乙己》读后感13

  我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集《呐喊》中的《孔乙己》。这篇文章使我略有所思。

  当时的科举制度残害了一个封建知识分子。孔乙己的科举道路没有走通,这就意味着他数十年的寒窗苦读,没有丝毫成果。他只会死读书,读死书。又不会“营生”,成了一个彻底的废物,等待他的,只有灭亡。相反,文中的“丁举人”,侥幸通过科举,获得了社会地位,同为读书人的他,便可以肆无忌惮的“严惩”一个“偷书贼”他私设公堂,将孔乙己吊打了大半夜,导致孔乙己在悲痛孤独中死去。晚清的科举制度,只会把更多的读书人,变成一个又一个“孔乙己”,而把少数的“成功者”变成“吃人的恶魔”!

  封建社会通过八股取士。读书人为了通过科举,他们费尽心血,但所研究,所掌握的都是些毫无用处的、酸腐的.东西,他们还如获至宝。诸如茴香豆“茴”的四种写法。晚清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异常冷漠。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自私麻木,孔乙己这样一个被科举制度所摧残的知识分子,境遇是如此悲惨,不但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相反,被众人所挖苦嘲笑。

  《孔乙己》这部短篇小说,写成于1919年三月份,离著名的五四运动仅有两个月之差,当时中国孕育着巨大的社会变革,作为新文化运动先行者的鲁迅先生,他的这篇文章振聋发聩,敲响了封建社会制度的丧钟,用之锋利的笔刃刺下了致命的一击!

《孔乙己》读后感14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我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可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并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可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本事可是因为自我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我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可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先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孔乙己》读后感15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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