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转移

时间:2020-09-30 09:06:28 社保 我要投稿

失业保险的转移

失业保险的转移

失业保险的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条例》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前已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失业从员在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已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单位和失业人员不能因其转移和流动而中止失业保险关系,否则就会损害其合法权益。单位转移和失业人员流动后,原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迁入的`统筹地区,迁入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接续其失业保险关系。

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其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是否与失业保险关系一并转移的问题,《条例》没有作出统一规定。


【失业保险的转移】相关文章:

职工医疗保险转移10-26

职工医疗保险 转移10-26

医疗保险可以跨省转移11-28

职工医疗保险转移接续10-28

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11-11

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6篇)11-13

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6篇11-11

山东省失业保险条例08-05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11-20

社保改革:养老保险转移难在制度上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