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09-29 09:57:34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采购合同【热】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合同【热】

采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产品型号、数量、价格:

  合同总金额:RMB .00元(大写: 整)

  二、费用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在5日内完成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正规机打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币 .00(大写: 整),合同供销条款中止。

  2.乙方需提供的付款资料清单(以下资料需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开户证明。

  三、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四、验收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所有电视机使用壁挂式钢架安装,稳固牢靠;电视信号连接正常,无雪花、波纹及其他干扰。

  2.乙方负责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及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产生的费用。

  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设备。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原厂产品并已经过测试实践,并保证其在正常操作环境下的长期服务质量和稳定性能。

  4.乙方交付产品时须提供必需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等。

  五、售后服务

  1.乙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7日内产品出现性能性故障包退、30日内产品出现性能性故障包换,终身维护,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及安装服务质量实行三包,免费保修期自产品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2.保修期内,如产品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如果故障责任在甲方,乙方应协助甲方排除故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所需增加的产品可由乙方协助提供,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故障责任在乙方,则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修期满后,乙方有义务继续对产品进行维护,合理收取甲方费用。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一切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需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涂改,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

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数量

  日常办公用品及耗材,具体产品型号、规格、产家或产地、数量详见下表:

  备注:分批采购的,以订单最终结算为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

  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单价应按照下面的价格条件计算:

  1.甲方所采购的产品在一个季度内累计总价达到人民币 元时,在执行合同价格的基础上下调 %。

  2.价格调整#

  如果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 %时,甲乙双方可对价格条款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每季度(或 个月)结算一次;甲方在每季度(或 个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及已确认的订单,在经过产品订单与验收单核实后,确认发生的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 季度(或 个月)的货款以 转账 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2.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条 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具体包装方式为: 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包装费和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期限

  1.交货方式、地点:送货上门。乙方负责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

  2.交货时间: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的时间为准,如遇甲方临时急需,乙方应即刻( 小时内)将所需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六条 验收

  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验收,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

  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办公用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将验收单副联交付乙方。季度(或月)结算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3.对于更换或退货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第七条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标准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第八条 售后及其他服务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 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帐。

  2.常年供货情况下,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应及时做好送货情况交接记录。

  3.其他约定: 。

  第九条 环保和安全要求

  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国家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于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对人身健康造成危害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产品瑕疵保证

  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等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果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质量瑕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换货必须是全新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付款,应按逾期天数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额 %的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一个季度合同总价的. 。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量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季度总货款 %的违约金,一个季度出现延期交货 次以上或一个季度累计延迟交货 天以上的,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合同。

  3.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一个季度内出现 次乙方交货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为分批采购产品,以已结算合同价款作为合同总价)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 日内向对方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可由双方友好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选择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 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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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约定合同条款的,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梅州市人民医院《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材料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梅市医字[20xx]19号)要求,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甲方医用耗材的正常供应和产品质量,保障临床医疗安全,切实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明确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按照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招标结果发生的配送和采购活动。

  第二条、乙方承诺依据甲方计划按时、按质、按量保证供应,否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供货期限:

  乙方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24小时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耗材乙方应在12小时内送达到位。若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送货,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它经销商配送。

  第四条、医用耗材的验收及异议

  乙方交货时,甲方应验收医用耗材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有效期和包装,如果配送的医用耗材与甲方计划不符或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货、换货、补货。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医用耗材,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医用耗材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在临床使用中发现医用耗材不符合质量要求(含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事件),立即中止使用,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凡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在十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须出具有效证明,方可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医用耗材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本规定的执行不免除乙方因医用耗材质量产生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乙方配送产品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最新颁布的正式标准,同时应提供配送产品的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等;

  (二)除甲方有特殊要求外,乙方所配送的产品的计量、数量单位应该使用国家通用的计量、数量单位;

  (三)除甲方对医用耗材有效期有特殊要求或规定外,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剩余有效期应占整个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除生产厂家或管理部门对包装有特殊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包括甲方提出的特殊要求;产品包装上必须附有以下所列各项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注册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编号;产品生产日期或批(编)号;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有效期限;依据产品特点应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第六条、伴随服务的要求:

  (一)乙方交货方式采用现场交货,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办理运输到指定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该提供下列服务:产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对开箱时发现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无条件及时更换;在甲方指定地点为甲方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二)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如甲方使用耗材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因医用耗材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乙方供应的医用耗材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等,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处理善后工作;

  (二)、乙方收到甲方计划通知单后拒绝供应或供应不及时造成的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

  1、甲、乙双方按于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现场会确定的中标价格执行。具体见附表。

  以上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在合同期内,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动,但如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则按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医用耗材之日起90日内结算货款。

  第九条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从20xx年 4月1日起,至20xx年 3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收购海参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海参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鲜海参 40000.00公斤,其中:

  分月分旬交售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海参收购价格:甲方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海参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 质量要求

  1.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三、收购时间、地点与方式

  海参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甲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5%。

  收购地点:公司院内

  运输方式与费用分担: 甲方自负。

  四、结算方式和期限

  海参交售当天即按验收凭单支付价款,最迟不超过 10 天。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于收购当天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海参质量进行检测;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海参款。

  3.确定海参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

  按双方约定的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4.有权拒收乙方交售的不合格海参,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海参用药规定施用药物,严禁对海参使用高残留、超标药物和催生剂。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养殖海参。

  3、海参生产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七、甲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海参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

  除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批海参总价值12 %。

  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海参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八、乙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季/月合同总数量的%,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海参总价值5%的违约金。

  2.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海参,应按每百斤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海参,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甲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一 年,自 20xx 年1月1日起至2xxx年12月 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订购合同。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间: 时间:

采购合同 篇5

  汽车配件采购合同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北京飞厚祥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签定合同的乙方必须达到甲方要求的配套零件的生产供应企业资格要求,在质量、工艺、注册资金等方面不能达到或继续保持甲方的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对方的配套产品供应资格。

  为加强共同协作,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 、 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乙方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否则,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样式、内容及产品编号按甲方的要求为准。 第四条、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及责任。

  供方对产品质量的保证期限 为 月 ,自购车用户购车之日起计算。甲方非最终用户,因为乙方的产品缺陷,不能保证质量的,乙方应当依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购车用户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产品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赔偿费用、处理事故的费用及其他损失。

  乙方提供货款的20%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证期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费用: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国家没有规定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全、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产品的包装由乙方自己解决,产品的包装费用,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乙方没有明确要求收回的,甲方有权不予保存。

  第七条、产品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费用的承担。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合同履行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的承担。

  第八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以甲方月度订货传真件要求为准。 本合同所指的交货期限指乙方在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仓库交货的时间。 逾期交货或提前交货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第九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货款总额20%即人民币1126060(壹佰壹拾贰万陆仟零陆拾元)作为定金甲

  方应当在对标的货物检验合格后4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付清。

  第十条 验收方法及验收费用的承担

  产品的检测按国家标准进行,或按部颁标准执行;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化工原料必须接受甲方指定的国家权威机构的检测,所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两天内负责作出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甲方只付迟延履行金5000元。逾期一周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配套资格。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8、因为乙方不能交货、迟延交货、或货物不合格,造成甲方停产的,乙方应按人民币 元 /小时向甲方 赔偿,计算损失赔偿的时间以一个月为限;部分履行造成甲方减少产量的,乙方按未履行部分所占该批货物的比例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迟延交货,虽未造成停产,但是由于乙方的货物有疵瑕,由于乙方的原因甲方未来得及验货,直接使用乙方的产品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故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 .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有效期限、未尽事宜、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荣成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签定的质量协议、技术协议、售后补偿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条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本合同条款优先适用。

  第十八条、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无)

  购货方(甲方)供货方(乙方)北京飞厚祥德商贸有限公司

  账号:账号: 9104015474000347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黄寺支行

  代表人:代表人 :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购货方):(合同编码:)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采购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与权利,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采购产品名称、规格等

  二、供应商类别

  生产厂家□代理商□批发商□其他三、采购方式及要求

  1、甲方根据销售情况进行药品采购,以“采购订单”的形式向乙方批次订货,甲方签发的每张采购订单都应明确载明订购产品的品名、数量和价格,乙方收到订单后须以双方确认的方式送货至甲方仓库。

  2、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批次订单要求,须在收到订单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四、货款结算及其他

  1、货款结算: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以下选定的结算方式结款。

  压批结算——即第三批次订单送货前,需将第一批次订单货款结清,乙方方可送货。

  月结——即每月25-27日双方核对上月1-30日账务,核对无误后每月28-30日由甲方安排付款。

  季度结算——即每季度第一个月5-10日双方核对上季度实际供货明细,账

  现款现货——即票到货到付款,甲方支付每批订单货款后,乙方安排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供货价格:基于双方认可的采购商品,甲方同意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份或多份书面产品价格清单支付货款。乙方如有产品价格变动,以双方最新确认文件为准。

  3、付款方式及发票

  乙方同意甲方支付货款的方式为: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其他

  备注:甲方在支付每笔货款前,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税票。

  五、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所供产品须符合相关法定的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及乙方企业标准,每批商品均应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

  2、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说明书、标签、标志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必须完好无损,符合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及甲方的订单要求。

  3、乙方产品如发生包装、产品规格等变化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变更后的产品。

  4、乙方承诺所供产品在有效期内产生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货,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货物验收及退货处理

  1、货物验收:甲方须在收到乙方所送达的货物后一次对照采购订单的信息进行当场验收入库,特别是对交付产品的数量、规格等须仔细核对。

  2、异议处理:若甲方对其验收货物的数量、质量、品种名称等存在异议,应在验收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实后如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安排补货、调换以满足该批订单要求。

  3、乙方产品经铺货到甲方门店后,如因质量或市场等原因产生滞销,甲方可以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申请退换货。退换货流程:退(换)货发生时甲方须首先将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产品批号、退货缘由等信息传真或电话给乙方,经核准后通知甲方发货。

  七、违约责任

  1、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迟延1天,须向甲方支付采购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须按照实际损失金额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可提前协商另行签订采购合同。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可签署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7

  需方: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兰渝铁路LYS-11标项目部

  供方:衡水三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地点:四川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力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合同金额

  1、 订货方式:需方提前三天将所需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等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发送给供方,供方在受到需方计划后六日内或按约定时间将货物送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

  2、 货物要求:供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计划要求供应合格产品数量、规格应按需方计划要求供货。

  3、 供应价格: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

  的到工地价格。供方负责提供国家正式普通税务发票。

  4、 实际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合格后专人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供方产品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T17638-1998》,并达到业主质量要求。供方供应的材料每批必须提供合格证、材质单、质量保证书随货通行,同时材质单中材料产品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必须与送货材料的产品相符。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应产品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需方将对到场的材料进行二次复检,至复检之日起三日内需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与书面答复并按照需方要求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承担。供方对所供应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供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材料运输由供方负责,费用含在综合单价内。交货地点:路桥建设兰渝铁路施工段指定地点。

  四、合理消耗及计算方法:

  无合理损耗;以需方单位检尺数量为准。

  五、计算、验收方式:

  按国家标准《GB/T17638-1998》的'有关规定执行。供方送货至需方工地指定地点,需方指派专人验收签认,开具带有收货章的三联票据,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数量以需方工地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供方供应的产品不是需方指定产品,需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承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按水泥行业包装标准执行,无回收包装物。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供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2)每月20日至25日结算。供方持需方现场签认的收料单到需方项目部各分部进行数量核对,双方核对无误后需方开据发票,分部财务挂账。如供方按期不办理对账结算手续或供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需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供方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月末分部开据付款委托书,报项目经理部。

  (3)材料结算款在需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供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供方随意改变账户,需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供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如果供方供应的产品质量不符合《GB/T17638-1998》标准,或复检结果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供方不按时清场,需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供方未按需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需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照合同履行,造成需方停工,情节严重,需方可以认定供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需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另行选择供应厂家。

  2、如果供方在未和需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需方工地无处存放该批材料,需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3、安全环保: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行承担。进出需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5公里,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需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供方疏忽大意、不听从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时间、酿成安全事故供方责任自负,供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证需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开支费用。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需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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