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时间:2020-09-19 12:00:20 社保 我要投稿

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出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作了具体规定,规定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达到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条件时,按照当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具体操作中,我省将梳理各地政策规定,明确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档次等政策内容,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置相同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合并建立同一个数据库,实行同一个经办服务规范,设置合并统计分析报表体系。同步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省级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

据介绍,我省将普遍建立以“多缴多补,长缴多得”为主要内容的'激励政策,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续保和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积极性;研究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使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的政策更加科学合理;研究建立征缴奖励制度,提高基层经办服务工作积极性;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完善乡、村业务终端配置和功能,达到参保、缴费、领取待遇、查询信息四不出村。

据介绍,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于2011年7月实现制度全覆盖,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一年。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已达4276.9万人,发放养老金人数1235.1万人,参保率和发放率分别达到了98%以上和100%,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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