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

时间:2023-09-08 10:35:59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公司合同汇编[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合同汇编[5篇]

公司合同 篇1

  编号:

  甲方: 乙方:

  经济类型:私营企业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邮递区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 一 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固定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日,其中包括试用期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终止日期 20xx 年 12月 31 日。

  以完成终止劳动合同。如双方要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 二 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门店,担任 岗位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应与乙方协商,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变更。

  第 三 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万菱汇B1105号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 四 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定时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 五 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 六 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

  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 七 条 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假等,甲方在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四. 劳动报酬

  第 八 条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 九 条 甲方应当自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给乙方工资。

  工资采取下列( 1 )种形式发放:

  1.实行计时工资制。每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不低于人民币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 十 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应当向乙方列明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第 十一 条 甲方可根据乙方技术水准,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工资水准。乙方的劳动报酬随职务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五. 社会保险

  第 十二 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 十三 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

  第 十四 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 十五 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团体意外保险一份。

  六. 劳动纪律

  第 十六 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

  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

  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 十七 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委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 十八 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第 十九 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 二十 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离职,乙方要提前打招呼(提前10天办理好离职手续)或店里及时找到店员方可提前离职。否则按旷工处罚。乙方上岗,试用期四天,试用期没有工资没有提成。新营业员经录用店长通过其个人表现和对店里做出的业绩原试用期三天对其工资和提成作以申报,并给予补发。

  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和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

  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同一疾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协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

  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十九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 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

  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赔偿金:

  1、 甲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费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甲方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

  3、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甲方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

  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三十三条 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

  招接收费,按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

  九、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 乙方于受雇期间,其所产生或创作之概念、发现、发明、改良、公式、程序、程序源代码、系统分析及部署资料、系统底层架构、制作技术、著作等,均归甲方所有,如为著作,应以甲方为著作人,相关之著作人格权及著作财产权或其他智慧财产权等,皆归甲方自始拥有。

  第三十七条 甲方就前条各项权利须于国内外注册、登记之必要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提出相关之证件、文书与作品说明等,以完成各项权利之登记、注册之手续。

  第三十八条 甲方各项著作,及各种相关之技术、产品、规格、经营策略及企划与相关之经营资料、行销企划、客户名单等之开发及撰拟,其尚未公开或具备营业上竞争优势之营业秘密,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告知、交付或转移予第三人,或对外发表或为自己或第三人使用、利用该营业秘密,并于乙方离职后二年内仍适用之。

  第三十九条 营业秘密为与甲方业务相关之各种口头、书面表示有「机密」或虽未标示,但依甲方规章或一般商业习惯,应被视为机密之物件、资讯,及乙方依约或法令对第

  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人之营业秘密亦属之。

  第四十条 乙方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时即告知其在签约之前所拥有或创作之各项发明、专利、著作,以及其对他人依法令或合同所应负之保密义务,于受雇期间如有任何前述第三十六条之各项权利之产生或创作时,亦应立即告知甲方。

  第四十一条 乙方同意受雇期间于职务上所为之一切创作,均应承诺是由其自行创作,绝不抄袭或仿制或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权、专利权、营业秘密与智慧财产权。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知识产权与保密义务及其他相关规定,甲方得终止《劳动合同》,乙方

  除应付其最近一年年薪资总额之二倍为惩罚性违约金外(上开违约金总额低于人民币十万元时,以人民币十万元计)并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害及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若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过失,并书面检讨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终止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赔偿。

  十一、其 他

  第四十三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盖章) 鉴证员: (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 甲方所供红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有权退货或换货。

  2、 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或推迟送货时间,原则上订货到供货不超过 个工作日。

  3、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 经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以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

  4、 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5、 按照乙方的实际销售情况甲方给予销售奖励,此条款另行协商。

  乙方:

  1、 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

  2、 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 乙方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4、 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随时可调换别的产品。

  二、 结算方式:

  以送货单为准,每月 号前结清上月货款。

  三、 退佣机制:

  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所销售之酒塞和酒盖以5元/个进行回 收,此费用是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给予的奖励。

  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 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六、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注:产品清单及价格见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3

  为落实集团公司煤炭销售“六统一”管理要求,提高煤炭销售集中度,加强和规范煤炭买卖(销售)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管理,不断优化用户结构,推进公路煤炭物流经销业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年度销售合同签订

  年度销售合同由各市公司根据区域资源掌控和煤炭采购、上年度用户合同执行、承运配送情况,初步同用户衔接,提出需求意见,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年度煤炭产量衔接方案,确定大客户目录,制定煤炭销售谈判价格,通过年度煤炭产需衔接会,按照“统一订货、统一谈判、统一合同、统一计划、统一调运、统一结算”要求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

  二、新增销售合同签订

  新开发用户和增量用户销售合同,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也可由集团授权市公司与用户进行谈判,通过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进行签订。

  新增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定为每月下旬集中办理。贸易类企业必须出具终端用户的委托书。

  三、销售合同补充协议签订

  年度及新增销售合同执行中,合同有关条款、价格需要调整或增加补充协议的,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通过集团公司煤炭信息网进行网上签订。各市公司与用户基本形成统一意见的.,也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实行网上签订后执行。各市、县公司不得私自签订任何形式的补充协议。

  四、销售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1、合同签订原则。按照先省内、后省外,先终端用户、后贸易用户的要求,按照统一销售配送制合同、提货制合同文本和条款的要求,统一登陆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签订。

  2、用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前,直接用煤类的用户必须提供企业相关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代表或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贸易公司类的煤炭经销企业,除出具上述“五证”外,还必须出具“煤炭经营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持终端用户委托书。

  3、用户会员制管理。通过资质审核用户,均需填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路煤炭物流信息网会员申请表》,签订入会协议,缴纳会费,取得会员资格,经集团公司确定用户编码后,方可进入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络签订合同,获得相应业务服务。

  4、合同录入。由市(县)公司进入网站合同报批系统,按照集团公司煤炭产需衔接方案,对照合同文本及条款录入销售合同。

  5、客户确认。合同用户登录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站,进入客户管理系统,浏览合同内容并予确认。

  6、交易费收取。合同报批前,市(县)公司负责按要求代收交易费,逐级汇总,由各市公司按月向集团公司太原煤炭交易市场支付。

  7、销售合同审批。进入审批程序的销售合同将在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络系统自动流转,县公司、市公司、集团公司三级审核。集团公司终审后,市县公司根据实际,打印纸质合同、签章、备案留存。

  五、销售合同签收、系统导入

  出省站微管员是合同签收导入出省站计算机系统的责任人。为了保证合同及时导入出省站系统,微管员收到纸质合同后,及时与网络审批信息对照,半小时内导入出省站计算机系统。凡经集团公司终审的合同,出省站不得借故拒绝签收,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六、销售合同出省站变更

  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出省站时,由市、县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逐级上报。集团公司根据各出省站业务通行能力,综合平衡后,通知合同原出省站终止该合同运行;集团公司对合同信息进行网上变更,并对合同变更后的出省站下达《煤炭销售合同变更通知书》。出省站微管员将变更合同输入本站计算机管理系统,启动执行。

公司合同 篇4

  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xxxxxx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 特许代理产品名称

  二、 特许代理区域:

  省 市 县(区)

  三、 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附产品价格表)

  四、 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

  乙方首批进货量为 万元,年销售目标约定 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购进产品 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给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或损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权益行为的处置权利。

  (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为维护乙方区域代理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权的产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3)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4)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的奖励。

  (5)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

  3、乙方权利

  (1)享有本协议规定区域内所代理产品的独家代理权利及要求甲方对此权力进行保护的权利。

  (2)享有甲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3)享有所代理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4、乙方义务

  (1)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负责本区域内甲方产品保护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协助甲方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不得在本协议代理的区域外销售产品,不得更换甲方包装、商标或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出售。

  (4)负责代理区域内的通路建设,保证销售点具有以下条件:设在相对繁华区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档次良好的商场,显著位置,并素质较高的专柜员。

  (5)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代理区域内的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工作。

  (6)按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制定代理区域内的零售价格,若价格上下幅度大于20%,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二个月内甲方无法按原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联系方式,本协议自行作废。

  六、定货及运输约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确认订货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后按乙方指定地点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批产品的定金 元,待乙方提货时转为货款。

  七、退换货规定

  乙方从甲方购货后原则上不得要求退换货,但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型号与订货单不符,乙方可自收货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调换产品要求。但必须保证原产品完好、附件齐备、标签和包装不得损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需售后服务的材料应以月订单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乙方执行第六条第(2)款之规定即自动生效,有效期壹年,至 年 月 日终止。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xxxx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地址:

  帐号:

  电话:

公司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

  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承包货物运输业务应具有的资质

  (一)乙方的驾驶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从事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车辆行驶证和从事货物运输的许可证,符合车辆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乙方应为货运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第二条、 货物运输承包经营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整,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赔偿保证金。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三条、 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经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四条、 乙方货物运输承包经营的事项及要求

  (一)乙方自备具有所有权的货物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相关要求,负责将约定的货物安全准点配送至甲方指定的***连锁经营店。

  (二)货物运输线路:

  1、 乙方将货物配送至 ***连锁经营店的名称为:

  2、货物起运地址为:

  3、货物到达目的地及卸货地址:

  (三)货物运输配送时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每天早上 点 分至 点 分,按甲方配送单所列明的货

  物,安全准点将货物配送到所约定的地址。

  (四)货运车辆牌照号码:

  (五)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约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终止货物运输配送业务,如乙方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安排相应的车辆,保障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有关主管人员。

  2、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做到文明装卸。在货物装车时,要协助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核对货物的数量;货物到达约定门店后,乙方应积极配合门店工作人员卸货。并做好货物清点核对工作,同时办妥货物运输配送单的签字手续。

  3、在货物运输和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不得与门店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如存在相关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和主管人员反映,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4、如遇门店提出退货事宜,则需经甲方相关销售人员确认后,才能将门店所退货物带回甲方货物配送地点。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司乘人员和货运车辆进入甲方厂区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相关主管人员的.指挥。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按照统一形象在乙方货物运输车辆上粘贴甲方制作的统一标识等宣传图文。

  第五条、 货物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粮油食品及其制品、干货、调味品、新

  鲜鱼类、肉类及畜禽冻品等,具体货物名称详见甲方货物运输配送单。

  第六条、 货物运输价格:

  (一)、甲方全面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货物配送业务,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配送运输费用合

  计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5100元)。

  (二)、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后,乙方司乘人员工资及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违章罚款、路桥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第七条、 运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双方在每月15日结算上一个月运费,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当月经相关门店及甲方物流部门主管人员签字确认的货物运输配送清单。

  (二)所有运费均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卡号。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八条、 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的风险责任约定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的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由此造成乙方、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后果及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货运车辆并经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在货物运输配送单签字之时起,至货物全部运抵合同约定的地址并经甲方门店主管人员验收后在货物运输配送单上签字之时止,如乙方所承运的货物发生灭失、损毁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货物的损毁数额按甲方当时货物的配送价格为依据计算。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发货时应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配送单,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产品规格、金额、收货店名、收货人地址及电话、装车地点及时间。

  2、甲方有权对乙方货物运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以保障乙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该货物的配送价格进行赔偿。

  4、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货物运输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结算和支付运费。

  2、乙方应保证将货物安全、及时、准确运输配送至合同约定的地址。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失、损毁的,乙方应按甲方货物的配送价格全额进行赔偿。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相

  关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5、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的灭失、损毁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是乙方的违约行为,乙方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且进厂装货时间或货物到达时间迟延 1 小时或以上,对甲方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属乙方的违约行为,乙方须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如乙方违约当月累计达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擅自中止货运业务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属乙方的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甲方经营等相关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及车辆无法适应货物运输配送业务,严重影响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正常进行的,甲方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运输费的,甲方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解除、终止及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约定的事由出现后可以解除。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依法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异议或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及卡号:

  签约日期: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及卡号:签约地址:

【公司合同】相关文章:

公司与公司借款合同02-02

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02-03

公司向公司借款合同02-02

公司合同08-18

公司合同【精选】08-26

公司合同(经典)08-29

[经典]公司合同08-20

(经典)公司合同08-20

公司合同[经典]09-06

公司与公司借款合同范本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