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立学校教师考核细则

时间:2023-07-22 10:30:28 教师 我要投稿

[优秀]达立学校教师考核细则

  第1条遵守作息时间,按要求上下班

[优秀]达立学校教师考核细则

  (1)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按照学校要求坚持坐班。5分

  (2)基本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基本能坚持坐班。3—4分

  (3)不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能按时上下班,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坐班情况较差。1—2分

  第2条文明办公,保持办公环境卫生

  (1)一贯坚持文明办公,办公室环境整洁、有序。5分

  (2)基本能做到文明办公,办公室环境较洁净。3—4分

  (3)文明办公情况较差,办公室环境卫生较差。1—2分

  第3条按时参加周一升旗仪式

  (1)出满勤5分

  (2)缺勤3次以内3—4分

  (3)因特殊原因,经领导批准,不参加升旗仪式或无故缺勤3次以上。 1—2分

  第4条准时参加政治学习、工会活动

  (1)出满勤,并能认真参加。5分

  (2)缺勤3次之内。3—4分

  (3)无故从不参加政治学习、工会活动3次以上。1—2分

  第5条认真备课,钻研教材大纲

  (1)深入钻研教材,根据学生实际准备教学,有详细的备课笔记5分

  (2)能钻研教材,较好地了解教材体系,有备课笔记3—4分

  (3)不认真钻研教材,无备课笔记1—2分

  第6条按时上课,不随意调课

  (1)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课,不随意调课5分

  (2)上课偶尔有迟到、早退或拖课现象,不随意调课3—4分

  (3)上课经常有迟到、早退或拖课现象,不旷课1—2分

  第7条认真组织教学,启发学生思维

  (1)认真组织教学,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注重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5分

  (2)认真组织教学,能够启发学生思维3—4分

  (3)完成教学任务,不注重启发式教学1—2分

  第8条教书育人,及时解决课堂问题

  (1)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民主与集中协调,学生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5分

  (2)学生能够遵守课堂纪律,配合教师上课3—4分

  (3)不能经常维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有随意停学生课的现象1—2分

  第9条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教学方法灵活

  (1)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进行有效的学习方法培养,能很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5分

  (2)能够不断进行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探索,受到学生欢迎3—4分

  (3)教学方法单一,学生对教师上课不感兴趣,对本学科学习缺少信心1—2分

  第10条合理布置作业,及时批改讲评

  (1)作业量合理,批改认真,及时进行问题讲评4—5分

  (2)作业量合理,能及时批改作业3—4分

  (3)随意布置专业,不能及时批改1—2分

  第11条提优补差,做好学生学业辅导工作

  (1)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做好提优补差工作,及时、有效指导后进学生5分

  (2)面向全体学生,能够进行有效的个别教育,控制两极分化3—4分

  (3)努力做到面向全体学生,缺少有效的个别指导1—2分

  第12条认真参加每一次教研活动

  (1)认真参加每次的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积极发言,有记录5分

  (2)每学期参加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次数超过2/33—4分

  (3)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参加情况不正常1—2分

  第13条积极配合教研组工作,乐于承担教研组各项任务

  (1)认真参与教研组各项工作,积极承担教研组各项任务,成绩显着5分

  (2)服从教研组工作安排,完成所布置的各项任务3—4分

  (3)较少承担教研组工作任务或工作完成效果不理想1—2分

  第14条严格监考,不迟到不随意调动

  (1)严格服从教务处安排,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调换或请假;按规定严格监考,认真注意每一位学生,不做与监考无关之事5分

  (2)服从教务处的监考安排,不提特殊要求,不迟到、不早退;监考时偶尔有看报或注意力不集中,不做与监考无关之事3—4分

  (3)对监考有特殊要求或监考不重视,有迟到或忘记现象;监考时长时间看报或做与监考无关之事1—2分

  第15条关心和积极参与学校政教、教务方面的具体工作

  (1)关心学校发展,长期承担学校政教、教务方面的具体工作5分

  (2)服从学校安排,协助政教处、教务处做好相关管理工作3—4分

  (3)除本职工作外,较少承担政教、教务方面的具体工作1—2分

  第16条积极配合班主任工作,关心并参与任教班级的常规管理

  (1)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学习和思想,积极参与班级日常管理与班级活动5分

  (2)能够对学生的思想进行有效、正确的引导,参加重要的班级活动3—4分

  (3)对班级管理较少参与,基本不参加班级活动1—2分

  第17条参加有关课题组教科研活动

  (1)参加市级以上课题组,并能按计划开展研究5分

  (2)参加校级课题组,并能按计划开展研究3—4分

  (3)对某个专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1—2分

  第18条结合教育教学开展教科研,撰写科研文章,在校内外刊物发表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5分

  (2)在校报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4分

  (3)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撰写教学总结和体会1—2分

  第19条参与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或组织、指导学生课题研究

  (1)承担竞赛辅导或综合实践课程班级的管理和教学任务,有计划有系统地指导学生课题研究或课外活动,成果较显着5分

  (2)担任学生竞赛辅导和综合实践课程班级的指导老师,并对学生的课题研究或活动有具体的指导3—4分

  (3)关心竞赛辅导或综合实践活动,并能予以一定的指导或帮助1—2分

  第20条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1)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5分

  (2)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3—4分

  (3)积极关心学校和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能为参与活动的老师提供一定的帮助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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