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时间:2023-07-20 07:03:42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保密协议范本实用(14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密协议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保密协议范本实用(14篇)

  保密协议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保障甲方利益不受损失,确保乙方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现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 秘密信息

  1、甲方的重大决策;

  2、甲方经营活动中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方案、经营项目、经营决策等;

  3、甲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的会议记录;

  4、甲方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凭证、帐册、报表;

  5、甲方统计报表、审计报告书;

  6、甲方职员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资料;

  7、其它经甲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甲方工程技术方案、规划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相关的函电等等。

  第二条 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研发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第四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并予以行政处分;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或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解除的行政处罚,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第五条 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协议范本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协议范本 篇3

  一、当事人条款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以下简称合同生效日)由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 路 号,邮编: (以下简称披露方)]和 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 路 号,邮编: (以下简称接收方)]共同订立。

  鉴于双方正在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上进行合作,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信息《 协议》。

  二、定义条款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以口头、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

  三、排除条款

  接收方无义务对其能用文件明确证明的如下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在没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非因接收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从没有保密义务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又以该接收方所应了解的内容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或披露该保密信息;

  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四、接收方义务条款

  接收方绝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接收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员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报,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接收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五、保密协议期限条款

  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 个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书面通知接收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保密及有限使用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六、违约责任条款

  双方均同意:为了保护披露方及其商业行为,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时必要且合理的。双方明确表示由于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钱赔偿将不足以赔偿接收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任何违约行为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均同意并确认:违反本协议义务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其他方面可以适用的补偿外,披露方有权:(1)禁止接收方可能违反或继续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无须证明实际损失;(2)从接收方获得任何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因接受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引起的或与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有关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或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

  七、争议条款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除、执行和争议解决,不考虑冲突法的规定,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依其规定和程序进行仲裁。

  八、合同生效条款

  鉴此,本保密协议一经签署,即告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生效。

  保密协议范本 篇4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任何劳动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经济纠纷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3、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5、对于甲方要求回到的资料,乙方已承诺如数回到。

  6、不得以甲方公司商业机密作为谋取职业的手段和发展途径。

  7、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秘密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二、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指出,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持续其机密性。

  三、乙方离职已承诺,将接触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无论这些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备份。四、违约职责: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的职责,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的收益应还给甲方。五、协商效力: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务必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河南**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保密协议范本 篇5

  1、民事责任:违反保密协议首先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又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雇员违反保密协议很可能同时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因此,用人单位可以要求雇员承担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违约的雇员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畸高或者畸低,双方可以要求适当降低或提高。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要求雇员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能同时适用,用人单位只能从中选择一种。

  2、行政责任: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也可能构成行政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工商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或销毁。

  3、刑事责任:任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如有以下行为,并且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保密协议范本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民族:

  文化程度:所在部门: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鉴于协议双方承认有必要保护不时由甲方指明所有保密信息,系指乙方在受雇期间及离职之后有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以下统指知识产权)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尤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特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甲方不得限制乙方从甲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如甲方的任何员工发现乙方在非工作场合包含但不限于咖啡馆、茶室、酒店等场所和甲方的同行或竞争对手进行交谈则视为乙方泄密,甲方可以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以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乙方离职时应对所使用的电脑信息进行交接手续,如发现电脑内没有任何公司资料和经甲方电脑技术人员对其电脑进行痕迹核查发现有拷贝的痕迹视为乙方泄密,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解除合同证明并不予进行工资结算。

  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个月工资;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盖章:乙方(遵守保密协议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保密协议范本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速记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速记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速记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义务

  1.保证乙方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并提供电源插座、桌椅、会议流程、嘉宾名单。

  2.将座位安置在有利于记录的最佳位置。

  3.如现场允许,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4.甲方接到速记文件后,应及时检查文件是否完好。

  5.如会议时间较长应负责乙方速记员的工作餐,市区外应负责乙方的`食宿和交通。

  6.若出现变故,应在速记服务开始前一天告知乙方。

  五、乙方义务

  1.保证提供约定数量的服务小组,并按时到达服务现场

  2.根据速记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记,并保证记录质量。

  3.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在记录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但乙方尽量避免。

  4.速记结束后,乙方即将内容拷贝给甲方。

  5.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会议现场录音进行重新整理,乙方将无偿进行整理。

  6.对速记内容进行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

  六、结算

  1.会议结束后,甲乙双方确认速记服务的时长和费用。

  2.乙方在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七、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协议范本 篇8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确认就本协议中所涉及的中科晶电信息材料(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研究、开发、生产、流通以及企业管理中所有相关业务中任何口头或文字资料均属商业保密范围。

  二、本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包括甲方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拥有的涉及甲方研究、开发、生产、流通、市场、客户和管理等领域中相关的一切知识产权和资料。

  三、商业秘密的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以下条款和内容):

  1. 与甲方产品研究和开发管理中所涉及相关的未在甲方之外公开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研究、开发参数、理论、流程、方法、设备);

  2. 与甲方产品生产管理中所涉及相关的未在甲方之外公开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和手段、生产流程和方法、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

  3. 与甲方产品流通管理中所涉及相关的未在甲方之外公开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流通流程和程序、产品运输方式、产品储存方法、库存及其管理);

  4. 与甲方产品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中所涉及相关的未在甲方之外公开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产量、库存量、销售量、财务方案和数据、测算办法);

  5. 与甲方人力资源管理中所涉及相关的未在甲方之外公开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内部部门和岗位设置及其职责、员工资料、人事异动和奖惩实施情况);

  6. 与其它公司和个人进行业务往来,以及与其业务交往中所涉及相关的、未公开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源及其档案、与客户间的业务联络和业务数据以及其它相关的客户和市场信息);

  7. 甲方获取的未公开的第三方知识产权和资料等。

  四、商业秘密不包括的内容:

  1. 乙方在本协议签约时已经合法取得并保有的或已在社会公开披露的信息;

  2. 非因乙方的故意、过失等原因而造成在本协议签约后成为社会公知的信息;

  五、乙方确认甲方的商业秘密为甲方享有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一切知识产权和资料。甲方商业秘密中的一切知识产权和资料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为履行相关职责而实施的工作活动所产生的任何创造性成果,其所有权均属甲方,乙方不得为此主张任何权利。

  六、乙方在其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应谨慎保管就甲方的商业秘密所取得或制作的文件、图片、样本、磁带、软盘、以及其他类似原件及复制品。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下,不得允许第三方阅览、复制、复写或以任何方式交与第三方使用。

  七、乙方在其履行劳动合同期间,非在乙方职责范围内或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持有甲方的保密材料或相关载体。也不得以携带、夹藏、传输、邮寄等方式将甲方的保密材料或相关载体带出甲方所在地。

  八、基于诉讼及其他法律上的程序,作为法律义务,当乙方被要求公开甲方商业秘密时,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以求取得适当解决。

  九、乙方确认在执行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间,或乙方因任何事由或以任何形式离开甲方后二年内,不得经营或从事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的任何事业(包括但不限于自己成为竞业者或组织设立竞业企业等),不得与存有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任何个人(简称竞业者)或企业及其他组织(简称竞业组织)等,从事如下活动:

  1. 成为竞业者或竞业企业的董事或高级管理员工或普通员工;

  2. 组织、参与设立竞业企业等;

  3. 以任何形式参与第三方成为竞业者或组织设立竞业企业的行为。

  4. 为竞业机构提供咨询、设计等服务。

  十、乙方确认在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执行期间,或乙方因任何事由或以任何形式离开甲方后,遵守如下约定:

  1. 乙方有保守甲方技术、生产及商业秘密的义务;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认可,乙方不得将技术、生产及甲方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认可,乙方不得在属于乙方或第三者所有的物品或资料上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记录;

  4. 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在其工作任务所涉及范围以外的任何时间和地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认可,乙方不得在各种刊物、研讨会等各种场合发表和引用与甲方机密有关的各种资料和数据

  十一、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基于甲方合理要求,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所有与甲方商业秘密相关的任何资料;或销毁所有相关资料并提供足够证据。在此,乙方不得以任何形态保留甲方商业秘密供自己或第三方使用,包括在乙方或第三方所有的物品上残存有乙方可能继续利用的甲方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就此向对方要求经济补偿。

  十二、 乙方如发现甲方秘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十三、 甲方或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而造成对方损失时,将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可向违约方要求赔偿因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十四、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正式文本。本协议签约前由双方口头或书面达成保守商业秘密的任何协议,如与本协议相冲突,自本协议签约后自动失效。

  十五、 本协议非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而进行任何形式的变更均属无效。

  适用法律及管辖:任何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范本 篇9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_______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

  3、已经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保密协议范本 篇10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证件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业务、技术及客户信息。

  一、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

  1、乙方离职后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必须全数交还甲方。

  2、乙方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一年内都不得自办或以他人名义创办与甲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业务的经营。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的企业;

  4、乙方在离职后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5、不得散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不得引诱其他甲方雇员离职;

  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三、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保密协议范本 篇11

  本《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签署: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根据其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受雇于甲方,担任_________职务。甲方和乙方为明确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与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及竞业禁止有关的事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定义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发现、设计、工序、公式、代码、革新、开发、改进,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权的各种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文章、报告、制图、图纸、蓝图、广告、营销材料、标识等),技术诀窍以及商业秘密。

  1.2 "甲方业务"指________。

  1.3 "甲方拥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开发、受让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获得所有权的任何成果、依据本协议规定拥有的职务成果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第5.2条转让给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间"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的全部期间。

  1.5 "商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商标。

  1.6 "著作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权。

  1.7 "专利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专利权。

  1.8 "职务成果"指聘用期间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离开甲方后一(1)年内单独或与其他人共同设想、创作、开发、实施或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的并至少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所有成果:

  (1)涉及甲方业务任何方面的;

  (2)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职务作品、职务发明创造或其他职务技术成果的。

  第二章保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

  聘用期间,乙方应当对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方式获取、获知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1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将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获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

  (1)将保密信息有偿或无偿提供给不应获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2)未经公司批准,将保密信息公开发表,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

  (3)在学术会议、展览会中展示;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传播;将保密信息进行商标、专利申请或著作权登记;

  (4)在非办公场所谈论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

  (5)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

  2.2乙方应在工作中根据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的性质对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在保密信息载体中标注机密或绝密字样;在传递保密信息时向接收者告知该信息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设置密码、加锁等方式进行保密;

  (2)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掌握的保密信息仅由本人和相关主管领导、有业务合作的本部门人员、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知悉。不得向与其业务无关的公司内部、外部人员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3)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动存储设备、网络途径复制、传输公司的保密信息;

  (4)定期将保密信息做资料备份工作,防止因系统、网络问题丢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时采取备份工作导致公司保密信息丢失、不可重现,应承担丢失保密信息责任;

  (5)在对外合作、代理、交易时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应当事先经管理信息管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批准后,应当与对方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并在保密协议签署后方可提供相关保密信息;

  (6)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私自开启他人电脑、阅读他人业务文档、文件;不得擅自复制他人文档、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网络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对公司研发、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以纸质、电子形式表现的公司产品、信息等文档保密内容(包括文件、文稿、图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应当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规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乙方无论何时发现保密信息泄露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损失的发生,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2.4乙方离职时,应将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载体按本协议及甲方保密制度相关约定或规定进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备份或复制。离职员工应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对在职期限内获知的保密信息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条保密信息范围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技术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计划、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方案;产品创意、设计;产品开发技术文档、产品开发路线图、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产品许可证生成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用户操作手册、产品安装手册、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测试用例、样品等;工业配方、制作工艺、试验记录、试验方式、工艺流程等;公司商标申请、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计划、方案、内容。

  3.2经营信息包括:管理诀窍、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等。经营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并购、投资、上市、投标计划、方案;产品营销策略、计划、方案;产品销售渠道名单、方案;产品市场推广计划、创意;产品货源情报;客户名称、客户联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3.3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还包括:本公司与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4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

  (1)公司人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构、员工名单、数量、联系方式、岗位职责、人事调整信息、股权激励方案、股权分配信息等;

  (2)公司财务信息:员工薪资信息、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账目信息等;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5)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

  第四条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产生后均应立即(但无论如何不迟于该等成果产生后的30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条对成果的权利

  5.1所有职务成果均为甲方单独拥有的财产,而且职务成果的全部著作权、就职务成果的全部专利申请权和被授予的全部专利权以及职务成果的其他所有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在世界各地均归属于甲方。

  5.2除职务成果以外,对于乙方在聘用期间拥有任何权益(包括所有权和其他权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将该等权益以合理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甲方。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在其中拥有任何权益的所有成果均适用本协议的规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继任者、受让人、关联公司、被许可人、董事、职工及代理人(以下统称"关联人")因甲方或其任何关联人使用或披露该等成果而对乙方承担的任何责任。

  5.3尽管有第5.2条的规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够的书面证据,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转让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任何成果:

  (1)乙方没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设备、物品、设施或商业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时间所创造的;

  (2)在任何方面均与甲方业务无关的;

  (3)不是因乙方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产生的。

  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向甲方披露应被认定为乙方财产而不适用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成果的证明文件,而无论该等成果是乙方单独还是与其他人共同创造的,也无论该等成果是在受雇前还是聘用期间创造的,甲方应就该等证明文件承担保密责任。

  5.4乙方进一步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无权利且不得直接或间接:

  (1)复制、改变、修改、翻译、生产、营销、出版(发布)、发行、销售、许可或分许可、转让、租赁、传送、传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

  (2)将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用于创作派生成果、提供电子方式的访问或阅读或存入计算机储存器;

  (3)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地区申请(或申请注册)甲方拥有的.成果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其他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

  (4)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为。

  5.5如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拥有的成果的若干权利(在本第5.5条中简称为"该等权利")必须归属于乙方且不允许合同当事人就归属问题另行约定,则本协议双方同意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转让的,则乙方应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转让该等权利。

  (2)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能将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给甲方,或该转让须由政府部门批准而未能获得批准,则乙方在此自动将该等权利中不能转让部分许可给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继任者拥有甲方拥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权和实施权。本第(2)项所规定的权利许可应为不收费、不可撤销、独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转让的,甲方亦有转许可权。

  (3)乙方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行使无法按照以上规定转让或许可给甲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拥有的成果的署名权及其他人身权),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5.6乙方承诺,乙方在雇用关系终止后1年内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专利或著作权申请中所述的任何成果,应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被视为甲方拥有的成果,但乙方证明该成果同时符合第5.3条规定的三个条件的除外。

  第四章竞业禁止

  第六条竞业禁止期间

  在聘用期间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论任何原因)(下称"停聘日")2年("竞业禁止期间")内,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开展业务的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参与、进行或牵涉进任何在任何方面与甲方业务相竞争或相似的业务或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但是这不得妨碍其对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场挂牌的股票的持有(无论是直接持有或通过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过任何一个公司所发行的任何种类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条全职工作和竞业禁止

  7.1乙方承诺,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将以其全部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甲方的业务,并尽其最大努力为甲方拓展业务、扩大利益,而不会参与任何甲方业务的竞争、上下游业务或其他业务;

  7.2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及竞业禁止期间内,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代表任何其他个人或公司,乙方不应:

  (1)在开发、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与甲方业务相同或者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关系或从事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为这些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

  (2)就甲方届时开展的任何一类的业务而言,唆使、介入或试图诱使其已知晓在竞业禁止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为甲方的重要顾客、客户、供货商、代理、分销商、或职工(但不包括低职位的职工)、顾问的任何个人脱离甲方;

  (3)干扰甲方供应产品、货物或服务的持续性,或破坏上述任何供应的条件;

  (4)无论是作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东、董事、合伙人或职工实施、进行、参与或牵涉进任何涉及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关时间内进行服务、销售或供应的区域内的顾客销售或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或活动,并与甲方正在或在竞业禁止期间内曾经开展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或该等业务为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

  7.3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声称自己仍然:

  (1)为甲方的雇员或董事,或者有权以甲方的名义行事;或者

  (2)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与任何甲方的业务或事务存在利益关系;或者

  (3)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称、标志或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可能与甲方之名称、标志、其他知识产权相混淆的名称或标志。

  7.4除非乙方在为尽其对甲方的职责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内,乙方不得在其作为职工、董事、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与甲方存在利益关系的期间内或者其后的任何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披露或与其他任何人交换有关甲方的事务、业务、方法、流程、制度、计划或研发或者其顾客、客户或供货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视为甲方或其顾客、客户、供货商的机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关时间内并非由于其错误披露的原因而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内),并将尽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对任何此类信息的公布或披露。

  7.5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业务活动的扩充、发展或进步或者适当机遇都只能通过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如适用)进行或实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条竞业禁止补偿金

  8.1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条与第七条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该补偿金将于竞业禁止期间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金额为乙方在甲方任职的最后一个月的月收入的【20】%。首期补偿金应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应于甲方每月发薪日支付。若甲方迟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超过1个月,乙方可在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履行在本协议第7.2条下的义务。

  8.2为避免歧义,乙方确认竞业禁止补偿金并不构成甲方的义务。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具体日期由双方共同确认或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生效文书确认后起算。在确认之前,乙方仍负有该等信息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前1个月或竞业禁止期间内每月付款日前1个月通知乙方停止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则自该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担其在本协议第7.2条下的义务。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其免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或任何其他补偿金。

  第五章其他事项

  第九条承诺和保证

  9.1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与其他人达成过可能妨碍乙方全面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协议。

  9.2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将不会在未经其原用人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单位的任何专有或保密信息带入到其工作中,也不会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单位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进一步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受雇于甲方并不会导致其不履行其对任何其他人的义务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9.3乙方向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未与其原用人单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或该等竞业禁止协议已经失效。

  9.4如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方可生效或为履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需要办理批准或其他手续,则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乙方承诺,在聘用期间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时间,将无偿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协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补偿),以保护甲方对所有甲方拥有的成果的权益。这些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请或维持任何专利或著作权过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进行的与任何甲方拥有的成果有关的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过程中签订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时作证。

  9.6乙方承诺,如果其离职,其将通知新雇主其在劳动合同和/或本协议项下须继续履行的义务,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向其新雇主发出该等通知。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乙方违反本第四章任何规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将归甲方所有,且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补偿金,并向甲方赔偿数额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补偿金的5倍的违约赔偿金。如果所赔偿的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则甲方将有权就其间的差额向乙方追偿。损害赔偿的支付,不得影响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享有的其他救济权利。

  10.2除上述10.1条的规定以外,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将归甲方所有,且应赔偿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可预期收益的损失。该等赔偿的支付,不影响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享有的其他救济权利。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决的结果,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及份数

  13.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所有对本协议的修改均需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13.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

  日期:

  保密协议范本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协作配套的 项目(产品),为军工涉密项目(产品),其密级为 。

  为保护国家秘密和甲方科技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协作配套以下项目(产品):

  1.

  2.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图纸、资料和样品:

  1.

  2.

  3.

  三、保密范围包括甲方所提供的所有项目(产品)图纸、资料、技术细节、产品用途、加工半成品、成品等,以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明确提出的其他保密事项。

  四、乙方应具备国家相应的保密资格,并有严格完善的保密管理手段。乙方应完全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委托的协作配套项目(产品)的全过程进行保密管理。

  五、乙方应接受甲方以现场监督检查或函调监督检查的方式监督本协议的执行情况。

  六、乙方保证不将保密范围内的任何信息及实物向第三方出售、出租、外借、转让、转包、泄露或以其他形式提供。

  七、所有涉密信息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合作范围内使用。双方信息的交流不意味着甲方向乙方转让或许可使用,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信息从事营利活动。

  八、由于乙方故意或疏忽大意造成国家秘密信息或甲方科技信息的泄露,乙方须承担甲方任何性质间接的或后果性的损害,并承担包括法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

  九、本保密协议不因合作项目终止而失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除甲方声明外,保密条款仍对双方保持原有效力。

  十、本保密协议包含了双方与此事项有关的所有协议,其他任何之前的或暂时的协议、表述或保证,都从属于本协议。

  十一、本协议内容及条款需要变更的,须经双方协商后在变更文件上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十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有权对造成的损失诉诸法律。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公 章) 乙 方:(公 章)

  代表人:(签 字) 代表人:(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范本 篇13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因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一、知识产权归属

  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2、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乙方除署名权外不享该秘密的其他权利。

  二、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并书面确认,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否则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2、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技术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5、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6、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7、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应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

  8、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其它约定

  1、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五、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

  1、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2、离职后的竞业禁止

  乙方离职之后_______年时间以内仍负有前款的义务。

  六、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七、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承担该后果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八、协议的生效条件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4、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以下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协议范本 篇14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中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11.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1.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_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___。

  2.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__种:

  (1)乙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

  (2)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

  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_________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_________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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