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合同

时间:2023-07-19 18:06:14 能源技术 我要投稿

(合集)能源管理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能源管理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集)能源管理合同15篇

能源管理合同1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根据国办发[20xx]25号,财政部财建[20xx]249号,国家发改委[20xx]9号令之精神,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节约能耗提供科学管理服务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的前提条件及目的

  一、乙方拥有自主(授权许可)专利知识产权的多功能节能设备,具有安全、环保、节能,性能稳定,操作简便等优点。并已在多个省分得到推广应用,节能效果明显,性能非常稳定,受到使用客户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二、甲方确有节能减排和改造目前高耗能燃烧设备的意愿。解决目前使用的燃烧设备综合利用率低、运行费用高、换煤除渣不方便等弊端。

  三、通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节能产品和科学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即能避免一次性投资过大,又能实现长期降低能源消耗、节约成本开支、满足环保、安全、可靠、稳定、便利要求等利好目的。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及服务方式

  一、本服务项目内容为:乙方为甲方现有使用燃煤及其他能源的设备、设施进行科学改造设计,提供优质节能环保的产品,编制合理的管理方案,达到甲方实现节能减排降低成本的要求。

  二、服务方式为:由乙方采用承包方式,无偿提供节能产品进行设备更换,科学运行管理。乙方收取的承包服务费用标准,低于甲方现有能源消耗成本和其他运行费用。

  三、双方确认:甲方目前耗能及运行成本为:

  1、进餐全年耗能成本人民币(大写):

  2、证照及设备年检年审人民币(大写):

  3、设备维修、人员工资所需人民币(大写): 合计费用人民币(大写):

  四、乙方服务承包期为 年 月 日起算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承包服务费用为每年人民币(大写):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承诺的服务工作内容及责任:

  一、为甲方编制节能计划方案及设计图纸;

  二、为甲方提供优质节能产品,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清单。本项目乙方提供的产品价值约人民币(大写): 元。设备使用寿命为壹拾贰年。

  三、为甲方安装调试上述节能产品、设备,并承诺该产品可降低能耗50%左右,每年可节约成本 左右。

  四、乙方保证满足甲方所需的食堂内所用开水、热水,蒸饭、炒菜早餐燃烧时间在75分钟,中晚餐各60分等功能钟以内的燃料需求。

  五、乙方负责承包期内的设备维修、保养及安全正常运行,承担所需费用,并负责产品设备的一切安全事故。

  六、乙方负责燃料成本开支费用。甲方提供燃料仓库并上锁保管。

  七、除收取服务费外,乙方不另收其他费用。承包期满后,设备无偿转让给甲方。

  八、由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原因而导致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如当地煤改、禁煤等政策)的',甲方需正常支付合同期内的年承包服务费,但要扣除燃料费用。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一、出具开餐人员数量计划和食堂内所需开水、热水、蒸饭、蒸包点、炒菜等用量确认书,并在确认书上盖章。

  二、负责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土建费用及主体外的管道及配件费用,包括开、热水箱的保温或者更换的费用、抽油烟罩、排烟(油烟和煤烟)等。

  三、负责提供220V电源,电源控制柜接至离机组1米内,自来水管接至炉具安装位臵,与设备相关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负责对设备实施保管,不得有人为损坏或被人偷盗。负责要求操作人员按操作说明书使用操作。对所装水龙头三个月外如有损坏、应由甲方更换,其它设备人为损坏、被盗或者操作不当,对设备造成损坏,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烧煤工人由乙方负责指定或者委托甲方聘用,但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如工人工资,不低于1000元/月,并提供生活和住宿等)。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承担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六、及时对乙方提交的有效设计文件、产品清单予以认可,对乙方提供安装的产品,及时组织验收认可。

  七、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按量给付乙方承包服务费。

  第五条特别约定

  一、在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产品设备,在服务承包期内,产品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服务承包期满并在承包服务费全部付清后,产品设备无偿转让给甲方,所有权归甲方。

  二、本合同乙方所设计的科学节能方案及其节能指标,是在甲方确认的现有能源消耗和出具的人员数量及其使用功能规模的基础上编制设计的,如果甲方超员、用量规模无节制或燃料(含其他能源)涨价,致使乙方承诺的节能指标下降,责任不在乙方,甲方仍应按合同支付乙方承包服务费。且应按增加的开餐人员数量及增加和涨价费用,增加支付乙方服务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确认的相关数据见附件。

  三、服务费中包含科技服务费、产品设备货款、燃料费用、设备维修费用及其他乙方开支费用,但不包括甲方操作人员工资,税费甲方自理。

  第六条服务费给付方式

  一、第一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以后各年如遇人数增加量,能源价格上涨等因素,甲方应增付所需费用(具体文案另行确定)。

  第一阶段于设备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第一年服务费的80%,即人民币(大写): 。

  第二阶段付第一年服务费的20%,即人民币(大写):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以后每年的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每年付款时间为每期开学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年服务费的50%即人民币(大写): 。

  三、款项只能通过转帐形式(转帐支票、电汇、银行汇票)付到乙方指定帐户,对通过其它方式支付的款项乙方不予认可,所造成的法律、经济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确认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给付服务费,每延付一日,按日千分之一支付乙方违约金。甲方延期给付服务费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可自行拆除所提供的产品设备,其相关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除应全部支付乙方服务费外,还应按乙方提供产品、设备清单价格支付所有价款。

  三、乙方未按合同提供服务或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拒付乙方服务费。

  四、乙方如果不不能按时提供燃料,每误餐一次,罚款 元外,还应免费向用餐学生提供当餐方便面一盒。

  五、违约补救:一方违约,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守约方可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由此而增加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和其他合理开支费用,均应向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包括:

  1、乙方提供产品设备清单:

  2、本合同签订确认的开餐人数、能源价格表。上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名后生效。全部服务费清结后失效。

  三、执行本合同中出现本合同未尽事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四、发生争议不能协商一致时,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乙方: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

能源管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项目名称:)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1、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内容:________。

  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天。

  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________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项目安装完毕后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2、节电率的计算方法

  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调系统回路中具体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q前a1-q后a1)÷q前a1

  其中:q前a1=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q后a1=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连同计算出a1设备平均节电率。依此类推,测出中央空调系统中其它设备a2、a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a2、sa3、sa4等。统计完后由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b。

  3、节电效益的计算方法

  以自然月为单位,对通过节电改造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以下方法计算:

  以设备a1为例,当月设备a1节电效益(元)ma1=(m前a1—ma1抄表)=ma1抄表*sa1/(1—sa1)

  m前a1=ma1抄表÷(1—平均节电率sa1)

  ma1抄表=节电改造后当月的中央空调系统中设备a1电费(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数量)。

  sa1为设备a1的节电率

  当月中央空调系统节电效益(元)m=ma1+ma2+ma3+ma4+……

  4、双方效益的分成效益分成期为五年,节电改造后按本协议本项第3、第4条的计算方法计出甲方所节省的总电费,并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进行分配:

  乙方当月应分配金额(元)=当月节电效益(元)×乙方分成比例(%)

  5、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个月后三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4。2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6、该项目由乙方投入设备,但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需向乙方交项目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押金,合同正常履行两年后,此押金由乙方无条件退还给甲方。

  7、在本合同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电价按同期供电部门价格计算。

  8、如因甲方提供的测量数据不正确而导致用以计算节能量的基线未能反映真实情况时,乙方有权对计算节能量的基线作出调整;节能量的测量应在设备级(而非工厂级)层面上进行。

  (5)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七日之内予以书面核准。

  2、在本厂区接受附件a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费、妥善保管。

  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4、按3.3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作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7、若发现本项目安装的设备出现故障,有义务立即通知乙方。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9、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则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1、负责项目融资,对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

  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

  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五个小时,以使他们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维护设备。

  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

  7、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所有权

  1、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包括设备和设施,下同)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清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才有权取得项目的所有权。

  3、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效益的价格(扣除乙方己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在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项目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项目的技术资料。

  5、甲方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时,乙方仍享有项目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状况消除七天后,项目所有权才归甲方。

  (8)提前解除合同

  1、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和赔偿乙方的其他损失(如有),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终止费=(乙方按合同规定应分享的全部款额-终止前己分享的款额)×30%

  乙方的其他损失为乙方在项目上的所有人力、物质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润,该损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为限。

  2、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应分享款项,且在此情形下项目仍归乙方所有。

  (9)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a、在本合同生效后、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解除本合同,则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效益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b、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应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c、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超过两个月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乙方有权收回此项节电工程的所有节电设备,并同时享有追究甲方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d、甲方违反在本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i)按甲方实际违约的天数顺延项目的安装调试期;

  ii)延长分享节能效益的时间,直至乙方的损失得全部弥补;

  iii)在保持节能效益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缩短乙方的分享期,即加大每期甲方的应付款数额;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项目利润、律师费用和项目相关的其它费用。

  e、因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则如果此种违约若在三十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视为甲方违约。

  2、乙方违约:

  a、设备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

  b、甲方在设备运行工况与项目验收相同的条件下可随时复验节电率,如果复验节电率低于附件b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共同参与节电率复验,如果经双方确认节电率的确低于附件b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视为乙方违约。

  c、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则甲方有权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违约补救

  1、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地拆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二部分一般条款

  (11)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2)项目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设备的改进。在乙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为了改善项目设备的运行状况或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项目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2、设备的改动。任何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3、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拆除项目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地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4、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开始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果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已投了保险,甲方应聘请乙方利用保险赔付修理、更换、补充被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如果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甲方得到的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而发生的费用,或者由于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未投保,则应由甲方承担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的费用。

  5、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6、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停止运行超过十日,双方同意:该时间从效益分享期限中扣除,以使得效益分享期限不致受上述情况的影响而缩短。

  (13)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提高节能效率而欲对设备进行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14)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1、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六十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减轻或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2、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全部款项。

  (15)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果因为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仍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2、如果甲方欲对自有设备进行更改或对生产

  计划进行调整,可能对项目的节能量造成影响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这些变化可能对项目节能量产生的影响。当这些改变致使节能量下降时,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第8.1条的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减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项。

  4、如果甲方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大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改造期间不分成,但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

  (1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3、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最后签字之后满九十天未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关闭或撤销、停产或停业、转产或与其它单位合并或分立,则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后的甲方或其继承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情况时,甲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并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之中。如果当事方不能接受此种条件,则由甲方应在此变化发生前,按本合同规定购买本项目。乙方也可自行决定拆除所装设备。

  如果甲方发生破产而导致本合同终止,项目及甲方为乙方所提供的担保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范围。

  (17)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在实质上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2、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有关联的公司。

  3、乙方可以将本合同中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设备作为担保,用于节能服务项目期间的担保。

  (18)税、费

  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出具普通商业发票。

  (19)不可抗力

  按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20)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节能系统设计方案

  附件b:节能效益的计算及确认

  2、本合同及附件之间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详细的为准。

  3、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4、甲、乙双方用电报、电传、电话、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5、本合同中所称的"一方"及"一方当事人"是指甲方或乙方,"双方"或"双方当事人"则是统称甲、乙双方;

  本合同中的"意外事件"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客观事故。

  本合同中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6、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

能源管理合同3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政治、经济、技术、信用等多种风险,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进行分析与评价,能够为控制风险提供参考,并降低项目风险。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分析与评价,是进行风险规避和控制的关键环节。

  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风险性在理论层面的研究,国内外学者是从风险识别与分类、风险来源与控制的角度进行;在评价方法层面,有用于风险识别的多维功效函数模型、风险控制的模糊综合评价与灰色多层次评价、客户风险等级区分的综合权重评价等,在评价维度层面,有从全寿命周期管理角度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从价值波动性对风险进行分析。但是对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主要风险来源分析不足。

  基于此,笔者结合合同管理模式的特点,对项目运行中所涉及的主要风险来源进行分类,构建了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进行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1.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所产生的节能投资新机制。上世纪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率先发展起来,尤其在美国、加拿大,合同能源管理己发展成为一种新兴产业。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就是以降低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并分享节能收益的一种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企业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设备升级,引进新技术,以降低当前的运作成本。

  2.节能服务公司

  节能服务公司就是基于这种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提供一系列专业技术服务、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模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面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企业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解决方案。其中包括:为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和融资,向用户提供节能项目方案设计、技术引进,以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能耗监测、操作和管理人员培训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节能投资收益来获得利润,实现公司滚动发展。

  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了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融资压力运行成本,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一旦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改造达不到合同规定目标,或者造成节能工程改造失败,则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客户企业不承担责任。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展过程主要包括:寻找项目、项目谈判、项目准备、项目施工、项目维护五个阶段。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的来源与构成

  1.合同能源管理风险的含义

  合同能源管理风险,是指在一个节能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事先无法预料的内外部因素影响,导致在项目完成后,节能服务公司所获得的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从面承担经济损失的一种风险,或是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客观存在的不确定因素所导致的实际效果与节能服务公司决策预期的负偏离程度。

  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的类别

  从目前我国己实施的节能项目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节能改造项目,主要面临技术、市场、客户、环境等多种风险。因此,我们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划分为,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客户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组织管理风险、金融风险和其他风险七大类。

  (1)技术风险。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我国较晚,大多数节能公司进入市场的时间相对较短,相关技术不配套、不成熟,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技术的要求很高,所以,技术风险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的主要来源之一。其一是技术先进性风险。当今节能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新产品生命周期和寿命在缩短。例如某项技术在项目建设期间及完工后是否依然能处于领先水平,会不会被新技术所替代。其二是技术质量风险。节能产品的质量好坏不仅关系到节能效果,面且还会影响到客户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在项目运行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会对客户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2)市场风险,是指未来产品成本、产品需求等市场因素的变动,导致节能服务公司能否赢得市场份额的不确定性,包括市场需求风险和市场竞争风险两种。其中,市场需求风险,是客户由于对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模式不了解,往往持一种观望态度。另外,新的节能技术在市场推广上也有较大困难,很难马上被市场所接受,从面使节能服务公司难以事先对市场做出准确评估;面在市场竞争风险中,虽然节能服务产业在我国刚刚起步,且节能服务公司规模较小,但我国的节能市场潜力非常大,节能服务企业数量增长迅速,节能商业模式不断创新,企业间会采取生态位竞争战略。不仅本国企业之间存在激烈竞争,国外许多有雄厚资金和先进技术的节能服务公司也进入我国的节能市场,抢占市场份额。

  (3)客户风险,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客户企业是否配合节能服务公司顺利完成项目。其中,包括信用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客户企业通过各种手段来隐瞒或虚报项目的`节能收益,或客户企业想方设法不支付属于节能服务公司享有的节能效益部分;也包括违约风险,即在合约期间内,客户企业面临其他节能服务公司给予更优惠的条件,转面与其他节能服务公司合作,或者客户企业更换领导人,新一届领导不愿履行合同。这些问题都将导致客户违约,致使节能服务公司承担损失;还包括施工风险,即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客户企业是否积极配合项目施工,为项目提供便利,这将影响到项目的施工进度和预算执行情况。

  (4)外部环境风险,是指宏观经济、政治、能源价格的变化,可能会引起相应的外部环境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政治风险。国家的政治、政策的稳定性会影响一个企业的发展,国家的信贷、税收、财政等制度的变化,也可能对项目运行成本造成一定风险。二是经济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能否如期获得银行贷款、合同期内的通货膨胀率变化、利率变化和汇率变化等,都会影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收益面带来一定风险。三是能源价格风险。这种风险来源于未来能源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能源价格变化将造成节能项目的收益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致使收益分成变化。

  (5)组织管理风险,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决策风险、人才风险、财务风险、信息管理风险。组织管理风险来自于四个方面:其一决策风险。节能服务公司的领导者如果缺乏远见,就有可能在公司发展战略上作出不正确的决策,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其二人才风险。企业想要发展壮大,就需要一流的人才。节能公司对技术、市场营销、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人才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面人才流失可能导致公司在项目运作上产生较大的风险。其三财务风险。主要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资金周转不灵、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面导致项目在某一环节中断造成的风险。其四信息管理风险。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如果对客户要求及节能技术发展缺乏足够的了解和相关信息分析,或者在实施项目的各个环节上,客户企业、节能服务公司、设备生产商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可能导致节能项目失败的风险。

  (6)金融风险,是指由于节能服务公司融资能力不足,导致合同规定的资金无法到位,使得项目不能继续或终正产生的风险。其中,首先是资金风险。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发生困难,导致节能服务公司现金流不足,从面使项目不能正常运行所产生的风险。其次是担保风险。担保机构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决策失误、操作等微观因素所产生的风险。

  (7)其他风险。主要包括自然环境风险(指恶劣的天气、洪水、地震等自然因素,给节能项目造成损失所产生的风险)和法律风险(新的法律法规如环保法、质量法、产品责任法等的颁布实施以及调整,可能对能源管理项目带来的风险 。

  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风险评价

  1.建立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笔者以上文的风险来源与构成为基础,结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点,遵循全面性、科学性、目的性、适用性的原则,对影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主要风险因素进行系统分析和归纳,构建由6个一级风险评价指标和16个二级风险评价指标构成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结论

  笔者通过分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主要风险来源,构建了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客户风险、组织管理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和融资风险6个一级风险评价指标和16个二级风险评价指标。通过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来定量分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综合风险水平。该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可以较全面地反应风险来源,有助于节能服务公司更好地识别风险,为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提供参考,从面有效促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持续发展。

能源管理合同4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EMC——EnergyManagementCompany;国外也称ESCO——EnergyServiceCompany,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

  EMC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化节能服务企业,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项目的节能效益占项目总效益的一半以上。

  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保证实现承诺的节能量;从分享项目的部分节能效益收回投资并获取利润。

  在合同期内,改造设备为EMC所有,二手房买卖合同EMC分享的效益足额到帐。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全部节能效益移交给客户。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发展史

  伴随着人类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能源消耗的日益增加,由此带来的地区环境和全球环境急剧变化,其中,由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气候变暖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来源于人类大量的迅速增长的矿物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的消耗。各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如何节约和充分利用能源成为首先加以考虑的问题。作为高耗能企业,能源成本已经占到企业总成本相当大的比重,如何降低能耗费用,如何开源节流,劳动合同范本也已成为各个企业积极探索的问题之一。

  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项目投资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简称EPC)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项目投资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o)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ESCO已发展成为新兴的节能产业。

  1997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登陆中国。相关部门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发和实施了“世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运行几年来,装修合同3个示范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项目的内部收益率都在30%以上。项目一期示范的节能新机制获得很好的效果,即以盈利为目的的3家示范EMCo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技改项目很受用能企业的欢迎;所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99%以上成功,获得了较大的节能效果、温室气体CO2减排效果和其它环境效益。鉴于此,国家发改委与世界银行共同决定启动项目二期。20xx年11月13日,项目二期正式启动。在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世行项目部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担保的难题,并专门成立了一个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节能服务公司成长的行业协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分类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租赁合同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在传统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

  概括地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租房合同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四、EMC模式带给能耗企业的效益

  1、能耗企业不用资金投入,即可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2、节能工程施工完毕,就可分享项目的部分节能效益;

  3、在合同期内,能耗企业的客户支付全部来自项目效益,现金流始终为正值;

  4、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全部节能效益归能耗企业;

  5、EMC为能耗企业承担技术风险以及一定的经济风险。

  6、EMC帮助克服节能项目经济效益不明显,劳动合同占用企业太多精力的担心和疑虑。

  五、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及发展前景

  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4月2日转发了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四部委《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将采取资金补贴、税收、会计和金融四方面措施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发展。《意见》同时明确,到20xx年,劳动合同范本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到20xx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合同能源管理能有效地刺激企业节能减排的动力,因此在市场化运作、管理都逊色很多的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领域,会得到很大的运用,预计20xx年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有望达到800亿元,同比增长36%。根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对于节能服务产业的估算,节能市场总规模大约4000亿,未来发展空间非常巨大。

能源管理合同5

  1项目风险来源

  节能服务公司内部技术实力是项目成功的重要保证,其风险来自于节能技术的可行性、先进性、可靠性和适应性的不确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方案都是建立在前期进行的节能诊断和能效测评的基础上,节能诊断或能效测评都会影响节能方案的可行性。由于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生命周期限制,现有的节能技术方案很快就有可能会面临淘汰的风险。运行管理过程中,如果不能根据现场实际工况及时调整节能运行方案,设计方案往往难以及时适应实际工况,从而导致节能效益降低。因此,节能技术方案的失败和更新换代都可能给节能服务公司带来无法收回投资和利润的风险。

  2风险评价矩阵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运作机制决定了节能服务公司在项目实施中必须承担风险。因此,应完善项目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识别与项目有关的风险,评价和管理改善项目的执行效果,从而使潜在机会或回报最大化,潜在风险最小化。风险矩阵是项目管理中识别风险因素重要性的一种结构性方法,风险矩阵能够全面、动态地初步识别风险因素,包含风险来源、可能结果、预期发生概率,然后对风险进行分级整理,为风险管理的后续阶段打下基础。利用风险矩阵收集的数据和评估结果可以在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应用,有着重要的推广应用价值。风险矩阵方法关于各风险评价因子的权重系数是通过专家打分或调查投票的方法来确定的,以识别对项目影响最为关键的风险,为节能服务企业经营者提供制定相应风险处置措施的依据和历史纪录。

  2.1原始风险矩阵

  原始风险矩阵由需求栏、风险栏、技术栏、风险影响栏、风险概率栏、风险等级栏和风险管理/降低栏等构成。风险矩阵通常由项目风险管理小组来完成,负责对项目风险因素的识别和评估。

  1)需求栏:列出项目的基本需求,通常包括项目操作要求和项目管理需求。

  2)风险栏:描述项目的具体风险。

  3)技术栏:根据具体需求列出可采用的技术。如果所需技术不存在或不够成熟,则可能会不能满足需求,风险发生的概率就会相对高些。4)风险影响栏:用于评估识别风险对项目的影响,通常用I表示。将风险对项目的影响划分为五个等级。

  2.2Borda序值

  由于风险等级栏仅给出了三个直观的风险等级,因此在评价结果中会产生很多风险结,即处于同一等级可以继续细分的风险模块。为了能够识别同等级下相对关键的风险,在风险矩阵中引入Borda序值方法,以尽量减少同等级的'风险评价结果。Borda序值是对某准则进行排序,统计出风险因子在该准则下的排名,然后进行综合考虑。设总共有N个风险值,i为风险因子,k为相应准则(k=1表示风险影响,k=2表示风险发生概率)。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评估

  根据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特征选取风险因素。在编制风险清单基础上,结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具体特点,进行专家投票。经过对收回的有效问卷进行整理,即可输入风险影响和风险发生概率。对于风险影响,应根据加权后的投票结果,采用取多数原则;对于风险发生概率,应采取加权平均原则。其中,U24项目运行管理能力属于高等级,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最大风险;U23工程质量和U27预期效益适应性条件其次,前三项高等级风险均属于内部风险,可以通过自身技术力量的完善进行规避。U11政策影响作为外部风险,对项目的实施具有重大的导向作用,可以通过及时了解政策趋势,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和控制措施。

  4风险规避和应对措施

  通过风险识别找出影响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顺利实现的主要风险,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提出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风险的控制措施,尽可能地降低工程项目风险,实现节能运行项目的预期目标,这是项目风险管理的主旨所在。虽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大量风险客观存在,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通过项目经验和积累,以及通过测试、模拟、分析掌握的节能技术相关数据资料,来识别甚至是量化风险,判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造成的连带后果,从而通过适当的技术和方法来应对与控制风险。根据风险清单指标体系的要素,可以提出相应可采取的应对与控制方法。

  4.1外部风险的应对与控制

  外部的政治、经济环境是不可控制的。规避这些风险,需要节能服务公司仔细研究政治、经济动态和走势,了解国家在节能事业方面的政策和优惠措施,熟悉法律法规,相应风险清单的应对措施。

  4.2内部风险的应对与控制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执行过程中,节能服务公司内部技术实力是项目成功的重要保证,这部分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控制这些风险,节能服务公司应通过不断提高自身技术实力,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运行管理方案,保证预期的节能收益。

  5结语

  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内部运行管理能力、工程质量、预期效益适应性条件和外部政策影响是主要的风险因子,节能服务公司对内应该根据项目运行管理的难度,配置相应执行能力的技术人员、资金、设备,确保实施能力和工程质量,并能够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调整措施;对外应研究政策、经济动态和走势,掌握城市能源发展规划,对政策环境变化及时进行投资调整,以有效规避和应对各类风险,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能源管理合同6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EPC):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国家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享受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

  二、空气悬浮鼓风机优点。

  1、节能高效。

  空气悬浮鼓风机比目前在用的罗茨风机节能在30%以上,比多级离心风机节能在20%左右。节能效果明显,符合我国目前在推行的碳中和及碳达峰政策。

  2、环保:低噪音,纯无油。

  噪音在80分贝以下,普通罗茨风机和多级离心风机噪音在95~110分贝。整台机器无需一滴润滑油,不会污染机房。

  3、体积小,安装简便,免维护。

  体积是罗茨风机的三分之一左右,安装简便,不用与地面用螺丝固定,日常只需更换过滤器。

  4、正常运行无摩擦,寿命长。

  采用空气轴承技术,用空气做润滑剂,无摩擦,使用寿命长。

  5、智能化程度高,可以时间数据监控管理。

  罗茨风机无法对流量、压力、转速、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实施实时监控,空气悬浮鼓风机采用变频控制,对以上这些参数实施及时监控。帮助用户实现生产过程控制,使污水曝气安全可靠,实现可视化管理。

  三、北控集团实施空气悬浮鼓风机节能改造的好处。

  1、直接好处

  北控集团目前在运行大约有1300多座污水处理厂,曝气风机是污水处理厂主要的耗能设备(超过50%)。保守估算,平均一个污水处理厂的风机能耗在400千瓦/小时,全部污水处理厂一年风机的.能耗大约为1300*400*365*24=4555200000度电。按照30%的节能量计算,一年可以节约1366560000度电,这个节能量相当可观。

  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式,北控集团可以分得节电效益的20%,可以在零投资的前提下,节约耗电273312000度电(实际数据以实际改造为准)。

  2、间接好处

  提高了可靠性:对曝气风机实现可视化监控,减少人员的劳动强度,减少因为监控不到位造成的设备故障没有及时处理对污水处理产生的时间及成本的浪费,有效改善工作方式。

  降低了维护工作量和成本:保守估算,1300个污水厂至少要用3600台罗茨风机,每台罗茨风机一年的维护保养费用估计在20000元左右,一年维修保养费在7200万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这些费用全部由投资方承担,一年就可以全部省下该笔费用。

  提高了资产收益率:每年节省下来的节能收益和每年罗茨风机维修保养费可以用于集团其他投资方向,提高资金的有效利用率。对集团投资提质增效。

  没有投资风险:采用EMC模式,项目投资完全由投资方承担

  减税降费:国家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享受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

  四、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好处

  1、用能单位不需要承担节能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风险,并在项目实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时,获得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和获取投资方提供的设备。

  2、节能效率高,空气悬浮鼓风机EPC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30%-40%,甚至可超过50%。

  3、改善客户现金流,客户借助投资方实施节能服务,可以改善现金流量,把节省下来的能源费用和旧设备维护费用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4、使客户管理更科学,客户借助EPC实施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智能化节能设备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

  5、提升客户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后,减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竞争力。同时还因为节约了能源,改善了环境品质,建立了绿色企业形象,从而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6、节能更专业,由于投资方是全面负责能源管理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所以能够比一般技术机构提供更专业、更系统、更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解决方案。

  7、节能有保证,投资方可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在项目实施后即刻实现能源利用成本下降。

  8、市场机制及双赢结果,投资方为客户承担了节能项目的风险,在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才与客户一起分享节能成果,而取得双赢的效果。

能源管理合同7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 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项目名称:)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内容: 。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 天。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 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 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 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 元 (小写: 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2 节电率的计算方法

  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调系统回路中具体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q前a1-q后a1)÷q前a1

  其中:q前a1=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q后a1=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连同计算出a1设备平均节电率。依此类推,测出中央空调系统中其它设备a2、a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a2、sa3、sa4等。统计完后由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b。

  4.3 节电效益的计算方法

  以自然月为单位,对通过节电改造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以下方法计算:

  以设备a1为例,

  当月设备a1节电效益(元)ma1=(m前a1-ma1抄表)=ma1抄表*sa1/(1-sa1)

  m前a1=ma1抄表÷(1-平均节电率sa1)

  ma1抄表=节电改造后当月的中央空调系统中设备a1电费(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数量)。

  sa1为设备a1的节电率

  当月中央空调系统节电效益(元)m=ma1+ma2+ma3+ma4+……

  4.4 双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为五年,节电改造后按本协议本项第3、第4条的计算方法计出甲方所节省的总电费,并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进行分配:

  乙方当月应分配金额(元)=当月节电效益(元)×乙方分成比例(%)

  4.5 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个月后三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4.2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4.6 该项目由乙方投入设备,但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需向乙方交项目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押金,合同正常履行两年后,此押金由乙方无条件退还给甲方。

  4.7 在本合同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电价按同期供电部门价格计算。

  4.8 如因甲方提供的测量数据不正确而导致用以计算节能量的基线未能反映真实情况时,乙方有权对计算节能量的基线作出调整;节能量的测量应在设备级(而非工厂级)层面上进行。

  5.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l 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七日之内予以书面核准。

  5.2在本厂区接受附件a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费、妥善保管。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 按3.3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作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 若发现本项目安装的设备出现故障,有义务立即通知乙方。

  5.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9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则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l 负责项目融资,对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

  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

  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 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 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 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五个小时,以使他们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维护设备。

  6.5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 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

  6.7 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所有权

  7.l 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包括设备和设施,下同)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2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清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才有权取得项目的所有权。

  7.3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效益的价格(扣除乙方己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在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4项目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项目的技术资料。

  7.5 甲方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时,乙方仍享有项目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状况消除七天后,项目所有权才归甲方。

  8.提前解除合同

  8.l 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和赔偿乙方的其他损失(如有),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终止费=(乙方按合同规定应分享的全部款额-终止前己分享的款额)×30%

  乙方的其他损失为乙方在项目上的所有人力、物质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润,该损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为限。

  8.2 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应分享款项,且在此情形下项目仍归乙方所有。

  9.违约责任

  9.1 甲方违约:

  9.1.1在本合同生效后、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解除本合同,则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效益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9.1.2 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应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1.3 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超过两个月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乙方有权收回此项节电工程的所有节电设备,并同时享有追究甲方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9.1.4 甲方违反在本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i)按甲方实际违约的`天数顺延项目的安装调试期;

  ii)延长分享节能效益的时间,直至乙方的损失得全部弥补;

  iii)在保持节能效益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缩短乙方的分享期,即加大每期甲方的应付款数额;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项目利润、律师费用和项目相关的其它费

  用。

  9.1.5 因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则如果此种违约若在三十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视为甲方违约。

  9.2 乙方违约:

  9.2.1 设备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

  9.2.2 甲方在设备运行工况与项目验收相同的条件下可随时复验节电率,如果复验节电率低于附件b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共同参与节电率复验,如果经双方确认节电率的确低于附件b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视为乙方违约。

  9.2.3 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则甲方有权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违约补救

  10.1 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地拆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0.2 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1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11.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2.项目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2.1 设备的改进。在乙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为了改善项目设备的运行状况或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项目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12.2 设备的改动。任何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12.3 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拆除项目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地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12.4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开始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果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已投了保险,甲方应聘请乙方利用保险赔付修理、更换、补充被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如果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甲方得到的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而发生的费用,或者由于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未投保,则应由甲方承担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的费用。

  12.5 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12.6 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停止运行超过十日,双方同意:该时间从效益分享期限中扣除,以使得效益分享期限不致受上述情况的影响而缩短。

  13.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提高节能效率而欲对设备进行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14.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14.l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六十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减轻或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4.2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全部款项。

  15.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5.1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果因为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仍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15.2如果甲方欲对自有设备进行更改或对生产

  计划进行调整,可能对项目的节能量造成影响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这些变化可能对项目节能量产生的影响。当这些改变致使节能量下降时,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第8.1条的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15.3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减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项。

  15.4如果甲方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大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改造期间不分成,但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

  1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6.1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6.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16.3 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6.4 本合同最后签字之后满九十天未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6.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关闭或撤销、停产或停业、转产或与其它单位合并或分立,则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后的甲方或其继承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情况时,甲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并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之中。如果当事方不能接受此种条件,则由甲方应在此变化发生前,按本合同规定购买本项目。乙方也可自行决定拆除所装设备。

  如果甲方发生破产而导致本合同终止,项目及甲方为乙方所提供的担保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范围。

  17.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17.1 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在实质上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17.2 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有关联的公司。

  17.3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中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设备作为担保,用于节能服务项目期间的担保。

  18.税、费

  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出具普通商业发票。

  19.不可抗力

  按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20.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节能系统设计方案

  附件b:节能效益的计算及确认

  21.2 本合同及附件之间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详细的为准。

  21.3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21.4甲、乙双方用电报、电传、电话、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中所称的"一方"及"一方当事人"是指甲方或乙方,"双方"或"双方当事人"则是统称甲、乙双方;

  本合同中的"意外事件"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客观事故。

  本合同中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1.6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x年xx月xx日在xx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 账 号:

能源管理合同8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通过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编制项目可研报告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一是为项目投资决策(项目业主、投资方)提供科学依据;对于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需要编制可研报告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商业银行在建设项目申请贷款前,需要建设方出具详细的可研报告进行风险评估。部分商业银行也要求编制可研报告的咨询机构具有甲级资质。

  此外,在申请国家相关政策、资金支持时,往往也要求提交项目可研报告。如申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以奖代补”节能技改资金时,明确要求技改项目可研报告作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附件一并报送。目前,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与北京银行正在实施一项针对EMCA会员企业的节能减排项目融资贷款计划,根据要求,拟申请贷款的节能服务公司必须先提交一份符合相关内容深度要求的项目可研报告至EMCA,报告应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机构编写。EMCA组织相关专家对可研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提供北京银行作为贷款决策参考。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研报告一般包括以下章节,可视具体项目情况,对相关章节的内容进行适当删减与调整。

  一、总论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所属行业、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联系电话、登记注册类型、隶属关系、银行信用等级;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职工人数,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国内市场占有率,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销售收入、净利润、税金、现金流入量、净现金流量)等。

  (二)ESCO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联系电话、隶属关系、银行信用等级、公司总资产、资产负债率、公司类型(国家发改委备案、工信部推荐、地方备案、其他)、主要技术/产品、主要服务领域、相关项目经验及主要业绩、主要技术人员情况(学历、专业构成),获得的主要知识产权、(产品、项目、技术)奖励及相关资质等。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方式(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其他)、技术领域、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建设年限、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节能减排效果等。

  (四)编制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所依据的国家法规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工程技术资料等。

  (五)问题与建议

  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对策建议。

  二、项目建设背景与建设的必要性

  (一)建设背景

  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及分品种能源消费量、主要耗能工艺及设备情况,主要能耗指标、存在的主要问题,节能潜力分析等。

  (二)建设的必要性

  三、企业能源管理状况

  (一)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包括企业能源管理组织结构,人员及职责

  (二)企业能源管理规章制度及程序

  (三)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及管理情况

  四、工程技术方案

  (一)技术方案论述

  工艺技术方案、技术内容详细论述;技术来源及技术优势、技术先进性及成熟度等;

  (二)工程方案

  (三)设备选型方案。

  五、工程实施

  (一)工程实施的外部条件

  (二)工程实施方式

  六、项目组织与进度安排

  (一)项目组织管理

  (二)建设工期及实施进度安排

  (三)项目建设与生产的衔接

  七、节能效果评价

  (一)节能量的测算。节能量的测算依据和基础数据;节能量测算公式、折标系数和计算过程等。

  (二)二氧化碳减排量测算。

  折标准煤系数和排碳系数参考表

折标准煤系数和排碳系数<span产生的节能效益

  二、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三、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天。

  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____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项目安装完毕后、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四、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2、节电率的计算方法

  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调系统回路中具体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q前a1-q后a1)÷q前a1

  其中:q前a1=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q后a1=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连同计算出a1设备平均节电率。依此类推,测出中央空调系统中其它设备a2、a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a2、sa3、sa4等。统计完后由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b。

  3、节电效益的计算方法

  以自然月为单位,对通过节电改造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以下方法计算:

  以设备a1为例,

  当月设备a1节电效益(元)ma1=(m前a1—ma1抄表)=ma1抄表*sa1/(1—sa1)

  m前a1=ma1抄表÷(1—平均节电率sa1)

  ma1抄表=节电改造后当月的中央空调系统中设备a1电费(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数量)。

  sa1为设备a1的节电率

  当月中央空调系统节电效益(元)m=ma1+ma2+ma3+ma4+……

  4、双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为五年,节电改造后按本协议本项第3、第4条的计算方法计出甲方所节省的总电费,并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进行分配:

  乙方当月应分配金额(____元)=当月节电效益(____元)×乙方分成比例(____%)

  5、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个月后三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2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6、该项目由乙方投入设备,但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需向乙方交项目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押金,合同正常履行两年后,此押金由乙方无条件退还给甲方。

  7、在本合同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电价按同期供电部门价格计算。

  8、如因甲方提供的测量数据不正确而导致用以计算节能量的基线未能反映真实情况时,乙方有权对计算节能量的基线作出调整;节能量的测量应在设备级(而非工厂级)层面上进行。

  五、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七日之内予以书面核准。

  2在本厂区接受附件a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费、妥善保管。

  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4、按3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作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7、若发现本项目安装的设备出现故障,有义务立即通知乙方。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9、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则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六、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1、负责项目融资,对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

  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

  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五个小时,以使他们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维护设备。

  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

  7、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七、所有权

  1、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包括设备和设施,下同)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清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才有权取得项目的所有权。

  3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效益的价格(扣除乙方己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在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项目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项目的技术资料。

  5、甲方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时,乙方仍享有项目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状况消除七天后,项目所有权才归甲方。

  八、提前解除合同

  1、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和赔偿乙方的其他损失(如有),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终止费=(乙方按合同规定应分享的全部款额-终止前己分享的款额)×30%

  乙方的其他损失为乙方在项目上的所有人力、物质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润,该损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为限。

  2、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应分享款项,且在此情形下项目仍归乙方所有。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1在本合同生效后、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解除本合同,则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效益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2、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应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超过两个月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乙方有权收回此项节电工程的所有节电设备,并同时享有追究甲方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4、甲方违反在本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i)按甲方实际违约的天数顺延项目的安装调试期;

  ii)延长分享节能效益的时间,直至乙方的损失得全部弥补;

  iii)在保持节能效益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缩短乙方的分享期,即加大每期甲方的应付款数额;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项目利润、律师费用和项目相关的其它费

  用。

  5、因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则如果此种违约若在三十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视为甲方违约。

  (2)乙方违约:

  1、设备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

  2、甲方在设备运行工况与项目验收相同的条件下可随时复验节电率,如果复验节电率低于附件b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共同参与节电率复验,如果经双方确认节电率的确低于附件b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则甲方有权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违约补救

  1、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地拆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二部分、一般条款

  一、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项目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设备的改进。在乙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为了改善项目设备的运行状况或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项目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2、设备的改动。任何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3、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拆除项目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地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4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开始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果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已投了保险,甲方应聘请乙方利用保险赔付修理、更换、补充被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如果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甲方得到的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而发生的费用,或者由于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未投保,则应由甲方承担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的费用。

  5、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6、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停止运行超过十日,双方同意:该时间从效益分享期限中扣除,以使得效益分享期限不致受上述情况的影响而缩短。

  三、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提高节能效率而欲对设备进行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四、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1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六十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减轻或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2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全部款项。

  五、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果因为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仍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2如果甲方欲对自有设备进行更改或对生产

  计划进行调整,可能对项目的节能量造成影响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这些变化可能对项目节能量产生的影响。当这些改变致使节能量下降时,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第1条的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减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项。

  4如果甲方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大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改造期间不分成,但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3、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最后签字之后满九十天未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关闭或撤销、停产或停业、转产或与其它单位合并或分立,则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后的甲方或其继承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情况时,甲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并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之中。如果当事方不能接受此种条件,则由甲方应在此变化发生前,按本合同规定购买本项目。乙方也可自行决定拆除所装设备。

  如果甲方发生破产而导致本合同终止,项目及甲方为乙方所提供的担保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范围。

  七、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在实质上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2、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有关联的公司。

  3、乙方可以将本合同中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设备作为担保,用于节能服务项目期间的担保。

  八、税、费

  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出具普通商业发票。

  九、不可抗力

  按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节能系统设计方案

  附件b:节能效益的计算及确认

  2、本合同及附件之间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详细的为准。

  3、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4、甲、乙双方用电报、电传、电话、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5、本合同中所称的"一方"及"一方当事人"是指甲方或乙方,"双方"或"双方当事人"则是统称甲、乙双方;

  本合同中的"意外事件"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客观事故。

  本合同中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6、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20xx年xx月xx日在xx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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