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6 15:15:15 行政 我要投稿

行政管理制度[共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管理制度[共15篇]

行政管理制度1

  第一章 公文、文件审批管理

  第一条 公司的各类公文、文件、传真、报告和资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二条 收文、发文的签批管理

  (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行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传真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传真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传真件,要及时进行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 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行打印和发放。

  (三)凡经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预留一份与原稿一起,统一存档。

  第四条 文件借阅和复制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条 归档范围

  (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计划、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项目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

  第六条 归档要求

  (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二)相关业务部门获得的批件手续,要及时登记归档,如要使用,可办理正常借用手续;项目工程施工内业资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结束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装订整理,并将其完整归档,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公司的档案由档案员负责整理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的密级及类别划分,针对不同密级的划分,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

  第七条 档案的借阅与复制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需借阅档案、文件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后,可通过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或复制,阅后返还。

  (二)公司其它人员因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借阅公司档案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公司档案员方可办理档案的借阅、提档或复制手续。

  (三)公司档案、文件的借阅人,应当爱护并保持借阅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严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录,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如确属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对档案文件进行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经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档案员进行摘录或复制。

  第八条 档案的标识

  对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管理及办法等,公司档案员要标识明确并做明显的标记,以防止误用。

  第九条 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授权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保存档案资料。 (二)对于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时限予以销毁。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员,提交档案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资料明细表,经行政部长审核签字,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销毁。销毁的全过程至少应由两人参加。

  第三章 介绍信和印鉴管理

  第十条 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第十一条 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 除公文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印信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授权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请单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须加盖公章,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 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合同文本、协议文本,及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所有公文,必须经行政部审核,并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行政部应建立印信台帐,每一个印信都应预留样式,并存档。

  第十六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按公司发文的审批程序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公司文员方可盖章。对于不属于公司正式发文审批程序的,对公司利益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的签章,要通过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行;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印信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 介绍信的填写,必须注明办事人、去往单位、办理事由、时间等,不允许携带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 公司印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红色印泥。

  第十九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前将上一年的介绍信存根归档,一本介绍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 经公司加盖印鉴的公文,如出现意外情况或不利后果时,应当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时,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报董事长批准,并认真填写公司印章借据,印章借据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印章归还后,该借据不得消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 经董事长批准方可销毁印章,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督,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 会议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召集的会议,由行政部负责通知并组织人员准时到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级的会议只设有公司例会、专题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六条 行政部负责上述会议的会务工作,必要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决定,由行政部负责督办和检查落实情况;专题例会所做出的决定,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例会是公司行政、业务及其他事务管理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授权主持,全体员工参加,主要是报告和处理公司临时性重要问题,一周召开一次。

  第二十九条 专题例会是根据部门业务上的关系而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由主管领导主持,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阶段性分析和总结,并做出决定,报告董事长。

  第三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及月工作计划及其他有关公司重大问题的会议。

  第三十一条 公司任何级别的会议,均要经过周密的准备工作,准备好议题、提案,不开无准备的会议。

  第五章 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进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及《设备设施(办公设备)登记表》。

  (三)固定资产除不动产之外,均应建立实物负责人制度,由责任人对所负责的`设备设施定期提出保养和维护维修计划,经行政部长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按计划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修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业务的需要,需更换或新增办公设备设施的,应由各部门按规定填写《设施配置申请单》,报经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安排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总经理批准后按需购买;

  (五)各部门责任人要认真管理和维护好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设备,部门间不得随意调换办公设备,不得随意把办公所用的桌椅、沙发等搬出办公楼外。

  (六)作好办公楼外(如施工现场、售楼处等)的设备设施、办公家具的管理,如因阶段性工作结束而对设备设施及办公家具停止使用时,应负责与行政部进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备再用。

  第六章 保密管理

  总则 为增强公司全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公司的__,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条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一)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二)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三)公司密级的确定

  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条 保密措施

  (一)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主管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二)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未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保存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内。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三十五条 责任与处罚

  (一)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七章 公务车辆管理

  (一)公务车辆由行政部负责管理,统一调度。

  (二)公务车辆负责公司组织的大型活动、对外接待、招待、财务部存取款(现金)及各部门公务用车。

  (三)各部门用车必须填写《用车记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行政部派车。

  (四)公务车辆的所需费用,如:保险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车辆检验费、小修、正常保养、道桥和停车费,以及因工作需要驾车到外省市往返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建立车辆台帐,实行单车百公里耗油考核,单车核算,节约用油。

  (六)外单位需借用公司车辆的,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七)要加强对车辆的定期保养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完好,正常保养按车辆行驶公里数的标准进行,需修理的填写《车辆维修单》,按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并填写《车辆保养记录》。

  (八)司机必须遵纪守法,按章行驶,确保安全。如因其违章驾驶、乱停乱放、酒后驾车、私自出车被取缔、罚款、吊扣等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己承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扣发奖金、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直至辞退等处理。

  (九)公司车辆配备专职司机,其他人不准驾驶公司车辆,否则发生事故均由驾车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司机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仓库管理,使公司物品的入仓、保管、出仓、盘点等事务流程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一级仓库(即综合仓库)和二级仓库(即工程维修部仓库)。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物品验收入仓

  第四条物品入仓,仓管员要根据已获批准的物品采购审批表、购物发票,核对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专业用品应会同专业人员共同验收。

  第五条验收合格后,仓管员要及时填写入仓单和物品台帐,并在入仓单规定的位置签名。

  第六条未经验收合格的物品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第三章物品的储存保管

  第七条物品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设置仓位,并根据仓库的条件划区分工,凡进出量大的落地堆放,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

  第八条物品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的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第九条仓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物品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仓库物品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仓管员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仓管员要根据物品的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加强保管措施,做到物品不霉变、不腐蚀、不遭虫蛀、不遭鼠咬,务使公司物品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

  第十一条保管的任何物品,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借出。违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十二条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仓库人员擅自入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违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四章物品出仓

  第十三条物品出仓须遵循"推陈储新,先进先出"的原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领料时应按规定填写出仓单,出仓单上要有部门经理、领料人和仓管员的签名,对计划外的物品,领用时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领用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十五条物品出仓时,仓管员须与领料人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所有出仓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如发生丢失,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

  第五章物品盘点及其他

  第十六条仓库必须按规定每月底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账相符,帐实相符。如不相符,每处罚款50元。

  第十七条仓管员记帐须字迹清楚,做到日清月结不积压。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制度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行政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健全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体系,切实有效发挥薪酬分配机制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总原则)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的分配与工作能力、岗位特性及工作绩效挂钩,收入的绝对高低与所承担的责任挂钩,收入的相对高低与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挂钩,确保薪资分配的合理与科学。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的中高层以上行政管理干部。主任工程师、主任会计师等专业技术干部适用于**事业部《员工薪资管理办法》。

  第二章薪资的构成

  第四条(薪资构成)干部的薪资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基本薪资+年资工资+年终收益

  事业部职能部总监年终收益=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效益分红

  事业部职能部普通干部年终收益=效益分红

  子公司正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和职能部部长(经理)年终收益=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效益分红+超额经营成果贡献

  子公司普通管理干部年终收益=效益分红+超额经营成果贡献

  具体年终收益的确定:

  (一)事业部职能部

  事业部职能部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事业部《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二)二级子公司

  子公司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事业部《20xx年度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

  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薪资分配的实现形式在现实分配过程中的确定依据如下:

  基本薪资与行政管理干部所从事工作岗位的重要程度、工作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从事该工作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等挂钩确定。

  年资工资与在本企业服务年限及相应标准挂钩。

  效益分红指在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一定比例的前提下管理人员所应得的效益分成,与本人工作绩效和所在单位及事业部整体经营绩效相关。

  超额经营成果贡献提成,即在事业部超额完成集团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超额完成事业部下达的某项年度关键经营指标的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与该单位管理干部可分别按照一定比例对其该指标的超额部分进行提成。

  第五条(干部分类)为了便于薪资测算与计发,按照岗位性质、责任及风险,将事业部的行政管理干部划分为五类:

  a类、经营责任者

  包括

  1、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

  2、二级子公司的总经理;

  b类:主要经营管理成员

  包括:

  1、事业部管委会成员;

  2、二级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管委会成员。

  c类:重要科室或部门负责人

  包括:

  1、事业部重要职能模块负责人;

  2、二级子公司重要科室、部门或职能模块负责人。

  d类:一般科室、部门或职能模块负责人

  e类:部门副职、助理及其他干部。

  第六条(分配原则和参考因素)干部基本薪资的分配原则上依据岗位的重要性、责任及所承担的风险等因素确定。年终收益则主要由岗位价值及实际的工作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确定。

  第七条(薪资体系)干部基本薪资采取岗位职级工资制,年终收益的测算、分配和计发采用竞争性收益计算法。

  第三章基本薪资

  第八条(职级确定原则和方法)事业部管理干部根据其所从事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工作责任大小及风险性并参考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等因素评定相应的职级。事业部管理干部级别共分为a、b、c、d、e五个职等,每等分别对应三到七个职级,共十八个职级。详见附表一《**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职等职级表》。

  第九条基本薪资计发原则

  1、子公司a、b类干部及事业部职能部总监、子公司职能部部长(经理)的基本薪资实行年薪制,年薪的高低与所在单位规模、承担责任、风险和年度经营目标直接挂钩。月度工资不随企业的整体经营情况浮动,月薪按年薪标准的80%平均逐月发放,另20%在年终作为年终收益的一部分与所在单位的经营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发放。具体挂钩考核办法见《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子公司《20xx年度经营责任书》。

  2、子公司普通管理干部的月度工资按所评定职级标准发放,月度工资随所在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浮动。

  3、事业部职能部的普通管理干部月度工资按所评定职级标准工资发放,月度工资不随事业部整体的经营情况浮动。

  第四章年终收益

  第十条(发放范围)事业部行政干部的年终收益发放范围为事业部年终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为70分以上的人员,非行政管理干部和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人员原则上不计发年终收益。

  第十一条(评定原则)事业部职能部门的年终收益与事业部整体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各责任主体的年终收益与本单位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其它责任主体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事业部整体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关。各单位(含研发中心和品质评价中心)的具体挂钩考核办法见《方案》。

  第十二条(计发原则)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年终收益的计发:

  1.事业部整体年终收益的计发与事业部利润完成情况挂钩,原则上只有在完成事业部整体年度利润目标大于50%的前提下才能计发效益分红,事业部整体完成年度利润目标低于50%,全体干部不予计发当年效益分红;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根据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子公司的计发见《方案》,职能部以管理绩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子公司的情况确定)

  2.在事业部整体利润目标完成超过50%的前提下,各子公司的年终收益依据《方案》所确定的办法计算和发放;事业部职能部根据管理绩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对子公司的发放情况确定计发。

  3.个人年终收益的计发与干部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其中a类人员的年终收益与本单位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营绩效考核得分和本单位管理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具体挂钩计算方法在子公司《20xx年度经营责任书》中明确。

  第十三条行政管理干部年终收益的计发

  1、各因素所占的权重

  岗位特性决定该岗位干部可得年终收益的基数。

  岗位特性:指某一岗位的重要性及居该岗位相应要承担的责任、风险,以及担任此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的量化形式。干部岗位特性的具体评分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

  2、年终收益的计发

  a类人员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子

  公司《20xx年度经营责任书》。

  事业部职能部管理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办法见《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办法见《方案》。

  第十四条年终收益领取资格

  1.退休人员和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2.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调动的,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计发;调出人员原则上在经审计无问题的情况下,可在半年度或年度事业部考核结束后发放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

  3.违反集团及事业部规章制度,受到公司严重处分的,不计发年终收益;

  4.半年之内请事假累计二个月以上的(含二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不计发效益分红;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按其实际出勤时间及当年该单位经营情况确定。

  5.擅自离厂人员和不按事业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及被公司辞退或裁减的人员不计发年终收益。

  6.在年终收益计算期间,已提出辞职申请的干部及已离职者(含停薪留职人员)或已批准申请离职者,不计发年终收益,年终收益的计算期间为实际在岗工作的时间。

  第五章股票收益

  第十五条事业部干部收入中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以美的流通股的形式发放,具体的计发办法详见《集团中高层员工购买美的流通股暂行管理办法》。

  第六章薪资职级的确定和调整

  第十六条原则上事业部干部实行一年一聘制,相应干部工资职级在每年评聘时确定;取消干部考察期,每年新聘的干部按照其岗位特性所确定的职级范围根据个人能力和素质、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因素确定具体工资职级,调整后的职级从每年的一月份开始执行。(特殊人员可不受此限)

  第十七条(级别调整)在年度中间若发生干部升职、降职或岗位异动时应根据相应岗位的特性调整干部薪资职级。原则上在岗位或职级调整的当月即调整所发放的工资标准。

  干部新聘及调级申报审批程序为:

  一、中层干部(参照原集团科级干部)

  职能部

  职能部总监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裁决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子公司

  子公司管理部提案子公司总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会审总经理裁决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高层干部(参照原集团副部级以上干部)

  事业部提案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裁决

  第六章其它干部薪资

  第十八条(待岗干部)经事业部综合考评不合格或因违规违纪、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而被事业部及子公司免职的干部,除事业部、子公司已另行安排工作外,原则上可在集团内部重新寻找工作,新岗位一经确定,则按照新岗位工资级别计发工资。待岗期间的工资原则上按2500元/月计发,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无新岗位接收者则予以解聘。

  第七章薪资管理

  第十九条(基本薪资总额确定)参照同行业的工资水平,结合事业部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事业部以往的工资发放水平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测算并确定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的干部基本薪资总额,并由事业部分解基本薪资总额(不含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到二级子公司(干部基本薪资总额已包含在子公司的年度管理工资总额之内)。

  第二十条工资预算总额控制原则

  1、年度薪资预算期间,原则上在事业部核定的预算总额范围内,增人升级不增资,减人降级不减资,但在管理工资总额不突破预算范围的前提下,员工管理工资总额与干部基本薪资总额之间允许适当调剂和占用。

  2、出现重大机构调整或变动,由二级子公司申报调整预算,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对预算额度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薪资计发

  一、基本薪资的计发

  基本薪资由事业部控制年度总额和月度计发水平,除a类以外的其他干部的月度工资由部门或子公司自行分配并按照下列程序申报审批后发放,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月度工资(明细)发放程序:

  1、事业部本部

  职能部提案人力资源部会审总经理裁决

  2、子公司

  子公司提案人力资源部会审子公司总经理裁决

  二、年终收益的计发:

  (一)总原则: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确定各责任单位及职能部门的年终收益总额,各单位及职能部内部自行分配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二)年终收益的计发时间:

  原则上年终收益每半年计发一次,时间分别为每年的七月份及下一年度的年初年度审计工作完成后,具体发放时间由事业部管委会决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涉及的其它有关干部薪资方面的原则性问题参照集团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与本办法相关的附表、办法、方案

  1、**事业部管理干部职等职级表(后附)

  2、《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子公司《20xx年度经营责任书》

行政管理制度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公司印鉴管理,办公设施管理,办公车辆管理,文档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劳保用品管理,员工着装管理,办公电脑管理,办公电话管理,卫生管理,宿舍管理等。

  二、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行政办主任负责保管,公司财务印鉴由财务部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副总以上领导许可后方可使用,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该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三、办公设施管理

  1、复印机的使用,应由各部门的办公文员来操作使用,操作前行政部组织培训,操作后按登记表自觉登记,没有文员的部门由行政文员操作,要求双面复印减少单面复印,对印错纸张,要查明原因。

  2、各部门所需发送的传真,登记后由行政文员操作发送。采购部的传真机由采购文员管理,并做好登记。登记表每月底交行政部备查。

  四、文档管理

  1、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人事档案由人事部负责管理,公文档案由行政文员负责管理。

  2、所有的档案应分类编号管理。档案存放要注意防火、防虫、防盗。

  3、借阅档案时,要有主管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五、办公用品管理

  1、每月月底前,各部门将本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计划交行政部。

  2、行政文员根据各部门计划汇总,经审批后购买,按计划登记发放,领用人签字领取。

  3、对办公用品的采购行政文员要做到品种对路、量足质优、价格合理、开支适当,对超常规计划要严格控制。

  4、办公用品要建立入库登记、出库登记、个人使用登记表,每月底盘点对帐。

  六、电脑管理

  1、各部门的办公电脑要由专人操作管理,工作时间禁止无关人员上电脑操纵,不准读取无关资料。

  2、电脑发生故障要及时与电脑部联系,不得私自处理。

  七、电话管理

  1、各部门的办公电话,是进行业务联系的主要工具,员工要养成长话短说的习惯,避免长时间占线,影响他人使用。

  2、一次通话时间不超5分钟,超时的通话要使用传真机联系。

  3、各部门电话为部门专用,反对其他人使用。

  4、长途电话要严格管理,对超长通话和非业务通话要严格控制,长话要求即打即锁,长话锁码不得泄露。

  5、将各部电话的电话费按月登记,对话费过高的电话,要查明原因。

行政管理制度5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二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4、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三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4、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条、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第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2、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第六条、库房管理

  1、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账卡。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货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3、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账卡。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5、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6、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7、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第七条、报刊及邮发管理

  1、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3、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八条、附则

  1、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2、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3、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6

  一、 职责总述:

  1、本类工作是在行政副总监督下,办理日常工作。

  2、遵守国家和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

  3、正常处理指导下属进行日常的办公管理工作。

  二、所受监督:

  1、接受本公司行政副总经理的指令和监督。

  2、在规定的权限内,一般例行公事可单独处理,重要事项须向行政副总请示后执行。

  三、所施监督:

  有直接下属:对办公室、总务室、人力资源所属人员有监督、指挥的权限。

  四、工作范围:

  (一)、外联方面:

  办理公司与国家职能部门有关事宜及协调关系。

  (二)、办公管理方面:

  1、公司文档及公章印鉴的管理。

  2、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

  3、公司办公环境、卫生及安全的管理。

  4、公司文件打印、抄送、会议记录的管理。

  5、公司职工考勤及车辆调配的管理。

  6、公司ci 策划及实施。

  (三)、人事方面:

  1、公司的人事、招聘、培训、考核、考评。

  2、公司岗位制度及工作程序的制订、修改和发布。

  3、公司人员调动、调聘及离任手续的管理。

  (四)、福利方面:

  1、公司员工文体活动的计划与实施。

  2、公司职工的福利及养老保险手续的'管理。

  3、公司职工内部婚丧嫁娶的管理。

  五、主要权力:

  对下属有人事任命、监督、检查及奖罚提议权

  六、领导责任:

  1、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2、对工作程序的正确执行负责。

  3、对本行政部门所掌握的公司秘密负责。

  七、所需条件:

  1、高等专科学校毕业,两年工作经验以上。

  2、了解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3、有一定处事能力。

  八、工作时间:

  在制度内工作,早八点至晚五点。

  九、工作环境:

  公司办公室。

行政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蔬,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务管理由集团副总领导,行政办公室执行管理(下文称总办),各企业司设分管职能人员。

  第二章关于文件收发管理

  第三条总部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的所有报告呈文及外送文件,都必须通过总办登记办理、呈报,不得积压迟误。属于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公司的文件由总办负责起草和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集团各部门的文件由部门负责起草和审核,部门总监签发。

  第五条文件签发后,送总办秘书处统一安排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后方能复印、盖章、发送。

  第六条文件的原稿应送总办保存备查。

  第七条属于机密的文件,核稿人应注明"机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八条文件统一由总办负责发送。送件人应将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收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向文件签发人报告报送结果,机密文什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第三章关于印章管理

  第九条集团和所属各公司的印章(含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业务专用章)必须按规范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第十条印章实施使用前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领导审批和使用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集团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由总办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专人保管。所属各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由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使用公章,凡会令本公司、企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不会令本公司、企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但涉及的事项较重要,必须经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各企业总经理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集团或下属公司使用合同专用章,必须凭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的《经济合同审批表》(见《合同管理制度》附件)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使用业务专用章,必须经主管业务部门经理以上的领导批准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财务专用章和银行帐户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均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印章使用制度。

  第十七条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公司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和合同书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十八条严禁将印章随意扔放,无人看管;严禁任何员工随身携带各种印章外出办事,遇特殊情况需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带出。

  第十九条对外地销售中心或长期派驻外地之机构的合同专用章,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按集团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公司规定的,应报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切后果由主办人员承担。

  第二十条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印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印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第二十二条所谓重大事项系指:

  1、公司增加固定资产;

  2、重大的经济合同签订;

  3、涉及大额(一般指5000元以上)的对外礼仪行为;

  4、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外地出差达两天(含)以上或请假两天(含)以上;

  5、公司发生重大事故,如:法律诉讼、人员工伤、经济损失等;

  6、涉及对外投资项目:对内新产品开发和较大新工艺设计改革事项;

  7、与合作方或合资方有意见矛盾;

  8、其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各类事项。

  第二十三条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集团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口头汇报,事后将详细处理情况用文字报告形式送总办,依文件收发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出差或请假应填写《员工因公出差(郊县、外省市)审核表》(见本《须知》P144表二),并于前两天送总办,依文件收发程序办理。

  第五章关于办公用品、低耗品领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关于办公用品开支原则按集团《关于费用开支的规定》第三章条款执行。

  第二十六条凡职工进出公司涉及领或交还办公用品的,需凭人才资源部调令到总务处办理有关的必要手续。

  第六章关于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务车辆是为服务客户、公司领导和接送员工上下班使用,所以公务车辆的管理甚为重要。使用公务车辆必须依照规定办理,严禁公车私用及无效益使用。

  第二十八条有关公务车辆申请使用规定如下:

  1、除交通车早晚各开一班外,其余时间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均需填(车辆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一)申请,经总办秘书处排定后才能用车。

  2、(车辆使用申请表》应于使用前一日中午十二时以前送达总办秘书处,以利安排及协调公务车辆。

  3、有关安排的顺序以客户使用为先、总公司领导其次、其他子公司领导再其次。如有特殊情况由主管副总经理协调处理。一般管理人员,在无特急事宜的一般情况下,目的地在本市区内的,不派专车。

  第二十九条有关公务车辆的行车记录规定如下:

  1、有关公务车辆的行车需填写(行车记录表,(见附件二)。

  2、《行车记录表》由司机填写,使用者签认,每月汇总呈送总办,以利统计分析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并向各使用单位结算费用。

  3、集团内实行有价有偿使用车辆结算制。有关收费标准请参照《公务车辆使用收费标准表》(见附件三)。

  第三十条有关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与违章事项规定如下:

  1、公务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驾驶,使用者负有监督的责任,严禁为赶时间而违反交通法规。

  2、遇有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必须立即回报总办,并依照法规处理,切勿私下解决。

  3、因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而造成的金钱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因此而使公务车辆安排产生困扰者,依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的处罚。

  4、发生交通事故,公务车辆驾驶员经裁定无违章行为,其任何损失均由公司负责。

  第三十一条有关公务车辆的保养与维修规定如下:

  1、保养均需在一定里程数内进行,严禁超过规定里程数而未做保养工作。

  2、驾驶员每日早晨发车前应检查车况,并随时保持车内与车身的清洁、光亮,如发现车况有问题应及时回报总办并速修复。若强行行驶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3、保养及自然磨损的维修费用由公司负责,发生事故或碰撞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4、每辆公务车辆的保养及维修均需填写(保养维修记录表》(如附件四),每月汇总送总办,由主管行政副总审批。

  5、驾驶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检工作,若因时间延误所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三十二条有关公务车辆的停放与驾驶员休息的规定如下:

  1、公务车辆进入公司,下客(货)完成时,应立即停放在专属车位上,严禁任意停放。

  2、驾驶员没有派车任务时,应及时保养或清洁车辆或在驾驶员休息室休息,严禁串岗或外出。

  3、驾驶员是以服务客户与公司领导为原则,因此其上下班时间应以任务完成为标准。

  第三十三条有关公务车辆交接的规定如下:

  1、驾驶员平时应保管好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卡、年检证、车辆维修手册等证件。

  2、驾驶员因故离职或调换行驶车辆,应将所有的证件如数清点无误移交给新的驾驶员,若有遗失或破损的情形,公司有权追诉其法律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8

  第一条凡本单位员工上班要带胸卡;

  第二条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第三条上班时间不要看报纸、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第五条上班时不能穿超短裙与无袖上衣及休闲装,请穿西装和职业装,不要在办公室化妆;

  第六条接待来访和业务洽谈应在会议室进行;

  第七条不要因私事长期占用电话;

  第八条不要因私事拨打单位的长途电话;

  第九条不要在单位的电脑上发送私人邮件或上网聊天;

  第十条不经批准不得随意上网;

  第十一条未经允许,不要使用其他部门的电脑;

  第十二条所有电子邮件的发出,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以单位名义发出的邮件须经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未经领导批准和部门领导授意,不要索取、打印、复印其他部门的资料;

  第十四条不要迟到早退,否则每分钟扣款!元;

  第十五条请假须经部门领导、分管副总或领导层其他人员的'书面批准,到办公室备案;假条未在办公室即时备案,以旷工论处,扣减工资;

  第十六条平时加班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事后备案单位不发加班费;

  第十七条不论任何原因,不得代他人刷卡,否则将被单位开除;

  第十八条因工作原因未及时打卡,须及时请示部门领导签字后于次日报办公室补签,否则会作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加班必须预先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向办公室申报,凡加班后申报的,办公室将不予认可;

  第二十条在月末统计考勤时,办公室对任何空白考勤不会补签,如因故未打卡,请到办公室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吸烟到卫生间,否则会被罚款;

  第二十二条如请病假,如无假条一律会认同为事假;

  第二十三条请假条应于事前交办公室,否则会视为旷工处理;

  第二十四条市场部因当日外勤,不能回单位打卡员工,请部门第一负责人在当日时分以前写出名单,由办公室经办人打卡;

  第二十五条凡出远勤达$天以上者,须先填报经领导批准的出差证明单;

  第二十六条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领导;各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给领导办公室打招呼;

  第二十七条不得将单位烟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带回家私用;

  第二十八条在业务宴请中,勿饮酒过量;

  第二十九条无工作需要不要进入领导办公室、计算机房、客户服务中心、档案室、打字室及财务部,及会议室、接待室。

行政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陈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腐、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在采购过程中接接受别人的贿赂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开标前泄露标底:

  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条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

  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财务机构

  第二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二条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陈腐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要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2、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

  3、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4、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5、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6、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7、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8、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9、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10、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11、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雄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七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3、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4、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三十九条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2、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3、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

  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4、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条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2、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3、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4、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5、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6、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离任审计。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坪定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制度10

  行政车辆使用的运行流程图

  申调单

  申请使用人用车须提前一天填写《申请单》。

  部门经理

  使用部门经理同意用车的',签名确认,由申请人交给车队

  调派

  物业公司车队及时给予回复:何地上车、何时可以派车。

  司机

  及时与使用申请人联系。

  起步

  抄下车辆总公里数,把路码表的小表归零,当面与使用人确认。

  使用完

  当面与使用人核实签名:使用总公里数、等候时间、停车费、通行费。

  司机

  拿《申清单》亲自送到使用部门,确认签名。

  《申清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在使用部门存档。

  车队

  二联交车队,由本队负责人存档。

  财务

  车队月底汇总、制表,原始财务一联交财务核对,财务每月与各使用部门结算,另外一联由车队长负责存档。

行政管理制度11

  一、机关公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个人无权直接派车,需要用车时,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优先保证机关领导公务用车。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长途客车或火车;多人同时到一个地方出差,尽可能安排同乘一辆车。

  三、司机出车必须凭办公室出具的派车单,如遇特殊情况,应电话告知车管人员,回来后及时补办派车手续。

  四、车辆维修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到定点维修厂修理,并作好记录,结帐由财务负责办理。在外地出差需要维修时,应电话告知领导,报销发票时,乘车人必须签署意见,回单位后到办公室补办维修记录手续。

  五、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开具加油通知单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车人应签署意见,报销之前应先到办公室办理加油登记手续。

  六、车辆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盗和损坏;严禁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

  七、司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故障出车,确保车辆安全。

  八、对司机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两年发放一次劳保工作服。

  九、车辆维修和加油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向“中心”主任办公会汇报一次。

  十、严禁出借单位车牌及有关凭证。

行政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审批的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办事公开原则,明确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将办事内容及主办人员公布上墙,或在政务公开栏和网站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条根据“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办事原则,严格按照科室权限履行审批项目的审查,后报分管局长审批,严禁越级审批和越权审批。涉及多个科室的审批项目,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召集有关科室统一对外办理,不得多头或重复审批。

  第四条加强被许可事项的'跟踪监管,防止只批不管,要有效地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被许可人有伪造材料或超越范围的行为,要及时查处,不得徇私舞弊。

  第五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违规立项乱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人员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滥用职权谋取其他利益。

  第六条认真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对被投诉事项应认真调查核实,给予明确的答复、解释或纠正。

  第七条加强行政审批人员的监管,及时制止一切违规行为。对推诿拖延,故意刁难,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该效能告诫诫勉给予告诫或诫勉,该行政处罚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局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日常指导、检查和监督,落实督办相关事项,及时向局班子反馈和汇报情况。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

  十三、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对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解释,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

行政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爱心环保协会(以下称爱心环保协会)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公文管理等。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三条归档范围:发展规划、学期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项目策划、通告、通知、海报、传单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财务方面、档案管理由人事部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完整。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一)会长、副会长及部长借阅档案应通过秘书处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二)协会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会长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三)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转借、遗失。

  第三章印章管理

  第六条协会印章一般由副会长负责保管。未经会长批准,印章不能交给他人管理使用。

  第七条协会印章的使用一律由会长签字许可后副会长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1)协会印章的使用应谨慎、规范并按规定程序经申请报批后由印章管理人统一加盖,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印章;

  2)印章管理人在使用印章前必须认真检查审批程序,对于不合法或不合审批手续的用印,有权提出异议或拒用。如遇特殊情况,印章管理人应经请示批准后方可加盖印章;

  3)对于擅自使用印章或以欺骗手段使用印章,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协会所有需要盖章的.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九条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会长签字批条方可开出。

  第十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章公文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所有打印、复印公文或文件必须至少一式两份,交秘书处留底存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协会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秘书处研究并提请理事会批复。

  第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爱心环保协会常委会。

  第十四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15

  不同的单位,行政管理制度的内容及要点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则幼儿园行政管理制度,供各位幼儿园行政管理人员参考。

  一、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自身素质。同时,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学习。

  二、提倡互帮、互学,高素质有经验的教师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幼儿园有计划的对保教人员进行英语、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

  三、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可邀请幼教专家来园讲学。可组织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派送教师外出进修。

  四、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每周六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学习新的教育理念,了解新的幼教发展动态。

  五、每学期进行一次幼教业务考评,并将绩效考核表载入档案。

【行政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行政的管理制度03-02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06-11

行政管理制度06-26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11-22

行政车辆管理制度01-22

行政后勤管理制度04-08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03-12

行政部管理制度02-26

行政管理制度06-30

行政管理制度范文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