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2023-05-23 17:13:40 广告/媒体/文化/培训/咨询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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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1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适应国务院取消户外广告登记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行政审批事项这一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广告市场经营秩序,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时间

  从6月20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

  二、清理整治的范围

  1、户外广告:凡在本市区域内设置的经营性户外广告、自设性户外广告和公益性户外广告均在此次清理整治范围之内,具体包括:辖区内商业街道、公交站点、地下通道、旅游景点、火车站、飞机场、码头等重点区域,在电子屏、展示牌、大型广告立柱、交通工具、路旗、霓虹灯、灯箱、站台、地下铁路设施、建筑围挡、店牌、墙体等媒介上发布的广告。

  2、印刷品广告:包括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和其它各种类型的印刷品广告。

  三、清理整治的重点

  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重点对下列广告开展清理整治:

  1、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广告。

  2、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低俗和不良影响广告。

  3、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投资融资、房地产、教育培训、农资和旅游广告。

  4、烟草广告。

  四、清理整治要求

  1、要进一步增强对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加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今年2月3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9号),取消了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包括工商部门实施的户外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随着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广告监管的方式由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监管压力越来越重,监管责任也进一步加大。为了应对户外广告和固定印刷品广告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可能出现的监管不到位、虚假违法广告反弹等问题,市局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了这次专项整治,目的是尽快适应广告监管新形势的变化,积极主动地开展广告监管工作,切实加强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广告监管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

  2、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属地监管。整治工作中,市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地区开展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的监管和执法工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分局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的清理整治和行政指导工作,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努力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3、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效果。各单位按照此次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的.要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检查活动。通过排查检查,摸清辖区内广告发布的基本情况,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线索。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发布设施和地点要建立完善管理档案,对所发布的广告实施动态监管;对在商业街道、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发布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以及投资融资广告的行为要坚决清理取缔;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和违法经营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予以严肃处理,集中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4、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监管长效机制。按照省局《通知》精神,认真研究,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完善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日常监测检查体系,广告案件快速处置机制,与相关部门的通告、转移制度以及信息公示等制度措施,提升广告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履行好广告监管职责。

  5、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今后开展广告监管工作打好基础。各单位请于9月15日前向市局广告处上报整治工作材料。主要报送下列材料:

  1、清理检查工作报告;

  2、安排部署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案件处罚决定书等材料;

  3、开展清理检查工作现场的图片。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2

  为推进我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高架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高架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规划前置、减量净化、规范提升”为原则,组织力量对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交通转换区的节点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商业广告,全面提升我区高架环“城市景观廊道”新形象。

  二、整治目标

  按照市统一规划,我区高架环两侧120米红线外侧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共拆除商业广告24处:

  (一)20xx年5月18日前,拆除21处商业广告设施,其中高炮13处、屋顶5处、墙体3处;改造提升装饰城周边4处商业广告设施;

  (二)20xx年12月31日前,拆除屋顶2处,桥身1处。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元月31日前)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区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

  (二)规划论证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

  由市规划部门组织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设计,明确整治目标。按照市统一规划,区制订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部署发动工作于20xx年3月上中旬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由区整治办牵头,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包干,会同属地政府与列入规划拆除的广告产权人进行工作对接,宣传高架沿线广告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和政策,做好产权人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完成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告拆除工作的法定程序。

  (四)整治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于列入规划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区城管局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在整治方法上,以限期自行拆除为主,组织强行拆除为辅;在政策措施上,根据广告的具体性质,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整治力量上,以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会同市执法支队、区工商、公安及属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享受经济补偿政策的各类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5月1日至5月18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高架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会同区规划、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工商以及镇、镇,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20xx年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城市窗口形象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统一规划部署以及区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由区整治办牵头,镇、镇负责列入规划拆除、产权属于自身或村集体资产的大型商业广告的`整治;区城管局负责其它大型商业广告的拆除、提升工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经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列支。

  (三)明确措施。列入规划保留和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原无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要求,扎口区城管局统一补办审批手续;列入规划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产权人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凡产权人(单位)不配合专项整治的,按照广告市场准入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活动。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3

  一、指导思想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区整治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组织力量对城区范围内户外商业广告进行规范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主要交通节点的商业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户外广告,全面提升城区市容环境水平。

  二、整治范围

  1、在原中心城区区域的基础上,扩大至镇、镇和高新区北区行政管辖边界。

  2、高架、高铁段。

  三、整治对象

  城区范围内的各类宣传围档、墙(体)面、楼(屋)顶、高炮、落地、桥梁(含“三高”跨道桥梁)、大型电子屏等商业广告。

  四、整治目标

  (一)符合规划。城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商业广告,均具备规划前置许可,并会同区规划部门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减量净化。拆除取缔一批不符合规划、擅自设置或违反设置技术规范的违章广告设施和泊位,实现“总量得到减少、视界得到净化”的要求。

  (三)规范提升。规范留存广告设施的设置,完成主要交通节点商业广告的改造提升;完成大型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完成欠费泊位清理、催缴工作。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专项整治,详见《区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五、时间及步骤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从20xx年2月10日开始,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

  由户外广告科会同执法大队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采集;以道路或商业综合体为单位,统一完成编号和登记工作。

  (二)方案论证阶段(20xx年3月10日前)

  结合已有道路、综合体户外广告总体规划,按照户外广告与区域环境相适应、与城市功能相协调、与人文景观相融合以及严控总量、美观安全等要求,制订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提交局办公会商量。部署发动工作于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

  由领导小组牵头,会同执法大队、正源公司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产权人(单位)进行工作对接,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宣传广告整治相关要求和政策,认真细致做好产权人(单位)的思想工作,并完成现场勘查及询问笔录。

  (四)整治实施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6月20日)

  对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执法大队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拆除工作原则上于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在整治方法上,实行先限期自行拆除,后组织强行拆除;在整治力量上,以执法大队为主体,区工商、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配合,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并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区规划、财政、工商、公安、镇、高新区北区、镇等部门,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由许岳兴书记担任,何国栋、周志华、徐建峰任副组长,组员由户外广告科、执法大队、中队、高新区北区中队、正源公司负责人组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户外广告科牵头负责商业广告信息采集及前期对接;执法大队牵头负责户外商业广告的拆除工作;正源公司牵头负责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相关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实行分片负责,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限,确保工作效率。

  (三)强化政策措施。

  1、合同期内的各类商业广告,原则上保留广告泊位,并按原协议执行商定的相关事宜。

  2、合同期满的各类商业广告:

  (1)属于无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20xx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取消泊位;

  (2)属于无规划、有审批、有交费的,在20xx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的`,一律组织拆除;能提供规划许可的,按新规定的执行。

  (3)属于有规划、有审批、无交费的,按新规定核收费用,否则组织拆除。

  (4)属于有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规定时限内如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

  3、列入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单位)承担;产权人(单位)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或组织泊位公开拍卖。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4

  为推动我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据市高架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高架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规划前置、减量净化、规范提升”为原则,组织力气对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交通转换区的节点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商业广告,全面提升我区高架环“城市景观廊道”新形象。

  二、整治目标

  依据市统一规划,我区高架环两侧120米红线外侧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实行分步实施的方式,共拆除商业广告24处:

  (一)20xx年5月18日前,拆除21处商业广告设施,其中高炮13处、屋顶5处、墙体3处;改造提升装饰城周边4处商业广告设施;

  (二)20xx年12月31日前,拆除屋顶2处,桥身1处。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元月31日前)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区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

  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状况、设置期限、收费状况等信息。

  (二)规划论证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

  由市规划部门组织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设计,明确整治目标。依据市统一规划,区制订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部署发动工作于20xx年3月上中旬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由区整治办牵头,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包干,会同属地政府与列入规划拆除的广告产权人进行工作对接,宣扬高架沿线广告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和政策,做好产权人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完成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告拆除工作的法定程序。

  (四)整治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于列入规划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区城管局牵头,依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在整治方法上,以限期自行拆除为主,组织强行拆除为辅;在政策措施上,依据广告的具体性质,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整治力气上,以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会同市执法支队、区工商、公安及属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动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享受经济补偿政策的各类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5月1日至5月18日)

  对比专项整治目标,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高架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会同区规划、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工商以及镇、镇,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20xx年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城市窗口形象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依据市统一规划部署以及区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由区整治办牵头,镇、镇负责列入规划拆除、产权属于自身或村集体资产的大型商业广告的'整治;区城管局负责其它大型商业广告的拆除、提升工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协作做好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经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列支。

  (三)明确措施。列入规划保留和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原无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相关要求,扎口区城管局统一补办审批手续;列入规划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担当;产权人不愿投资改造的,敬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凡产权人(单位)不协作专项整治的,依据广告市场准入制要求,在肯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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