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

时间:2023-05-14 12:29:35 广告/媒体/文化/培训/咨询 我要投稿

关于广告合同范文集锦6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广告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广告合同范文集锦6篇

广告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让人: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_________》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受让人通过挂牌交易(拍卖竞买)获得出让人位于:_________,规格: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朝向:_________的广告位置使用权。广告序号为:_________。

  二、本合同项下出让的户外广告位置的用途为发布广告。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原则上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出现下列情形的按以下约定顺延执行:

  1.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已有广告设施的,给予3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等报批手续。

  2.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无广告设施的,给予6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破路、电增容、园林等报批手续。

 三、本合同项下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为净值,相关税费款各自分担),其中出让人得人民币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上缴市财政的城市资源占用费收取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以上款项受让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17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当事人权利义务:

  1.出让人有权监督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户外广告位置和发布广告行为;

  2.当合同解除条件成立时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当受让人未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超过缴款期限十天以上(含十天)的,受让人除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外,受让人还应补交广告位置使用权占用时间的资源费(按拍卖、挂牌交易成交价每天的平均价计算),出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将受让人之前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全部上缴市财政,收回出让的广告位置使用权,限期拆除已发布的广告,愈期不拆除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性拆除。在受让方欠款末缴交之前,出让人有权提请相关职能部门暂停受让人办理新的有关广告方面手续,并取消受让人参加同类广告标的拍卖、挂牌交易资格。

  4.出让人应当为受让人在其户外广告位置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提供方便,并积极协助受让人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户外广告发布等相关手续。

  5.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确需提前收回使用权,出让人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受让人,并根据收回时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剩余年期退还使用费(退还金额以拍买或挂牌交易确认书的价格平均天数为计算年期标准)。

  6.受让人可在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位置上建设广告设施,经营发布广告业务和自我形象宣传、发布公益广告。

  7.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广告位置使用权期限内,若遇政府征用、拆除广告设施及其附着物时,享有受补偿的权利。

  8.受让人未经出让人许可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或增扩广告版面。

广告合同 篇2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发布制作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甲方于 年 月 日委托乙方在 境内(具体发布方案详见附件)公路两侧制作、发布户外墙体广告项目。 二、项目价格

  1、墙体广告项目量:规格为平均 ㎡/块,合计为 块,总计 ㎡。

  2、墙体广告制作单价: 元/㎡;

  3、项目总造价(不含税票)为 ¥ 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三、项目要求:乙方须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墙体广告样稿执行并办理相关发布手续,由于墙体广告的特殊性,实际墙面制作颜色、效果允许与样稿稍有出入。

  四、项目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因雨、雪、雾等自然因素或政府干涉等双方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以及中途验工、调整等时间除外,由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五、项目变动:若因出现雨、雪、雾等自然因素或政府干涉等双方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已完成的项目金额。若甲方对墙体广告提出改动意见,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认可由甲方承担因改动所发生的相应费用。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 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项目款的30%作为预付款计 元;乙方自收到甲方预付款天 内立即全线开工,开工后甲方按照乙方项目进度的50%(以项目照片及甲方到现场实际抽查为准)再支付总项目款的20%计 元;全部项目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天内支付总项目款的45%

  计 元。总项目余款的5%计 元作为项目质保金,保质期为

  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无质量及售后遗留问题,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质保金付给乙方;

  2、乙方凭收款收据及验收报告到甲方财务部结算,以 形式支付。

  七、验收要求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参照物的实景照片,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实景照片进行广告发布面积验收,照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甲方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抽查,如甲方在抽查中发现其中任一块广告面积与乙方提供的结算面积相差3%以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该广告结算价格两倍的罚款;

  3、 甲方在实地抽查时乙方必须有项目监理人员陪同,并有权代表乙方在最终的验收报告上对所抽查的广告质量、面积予以签字确认,因抽查所产生的出车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验收人员的差旅费自理;

  4、 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八、验收期限:自本项目完工之日起,甲方不得超过 天验收,逾期视为默认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完毕 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

  九、特别约定:因广告媒体的特殊性,允许有下列情况出现:

  1、 允许总项目量适当增减10%,最后结算以实际发布项目面积为结算金额。

  2、 实际施工路线或区域允许有相应调整;

  3、 甲方不得重复验工拖欠项目款;

  4、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施工并对广告发布后的质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甲、乙双方应向对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产品合格证等)。甲方发布的广告内容有特约、唯一、独家代理等宣传词语以及获奖荣誉、注册商标、专利证号等广告内容,均需出具相关证明,如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证件而引起的`纠纷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广告投放计划、墙体广告样稿、中途调整方案等书面内容,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项目投放要求

  1、 本项目投放的广告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须确保壹年内在正常自然天气条件下不变色、不褪色;

  2、 本次投放的墙体广告要求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道两侧靠近城镇的显著位置;

  3、 墙体广告的面积规格要求:单块广告的面积规格为平均 ㎡,当乙方遇到位置、效果俱佳的优势广告发布资源时(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显著位置),允许单块广告的面积制作成 ㎡。

  十三、售后承诺

  1、 乙方保证在发布期壹年内,墙体广告如有褪色、掉色超过总发布面积的10%时,乙方必须在 天内修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

  2、 甲方广告如遇被覆盖、墙体拆除等情况,乙方必须在 天内进行修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

  3、 当墙体广告出现拆除、覆盖、涂刷等现象,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

  十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有任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中之任一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总项目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十五、广告发布路线、位置安排见合同附件。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广告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广告位租赁事宜,经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广告位的位置:XXXXXXXXXXX _____侧裙楼自编XY_____号广告位,规格为高度 米,宽度 米,面积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见附图)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

  租赁期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合同满期后,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租金为每(月、季度、半年、年)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二年在第一年基础上递增%。(以下表金额为准)

  三、付款方式:

  1、保证金:本租赁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合同保证金。本租赁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续签,乙方应结清各项费用并将广告场地恢复至租赁前状态。甲方在与乙方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该保证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与其他费用相抵。

  2、租赁费:租金以每(月、季度、半年、年)结算,按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乙方应在每(月、季度、半年、年)的第日前以转账的方式将租金汇入我司指定账户(银行: ;账号)。首月租赁费及合同保证金应自本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由乙方一并向甲方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赁费后须向乙方提供正式等额发票。

  四、乙方负责到城管、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施工建设、广告发布等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一切施工和安装费用。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牌应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门的要求,与市容市貌相协调,否则,由乙方负责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抗风抗震等标准设计、制作广告牌,确保广告牌的质量与使用安全,乙方的广告牌设计、制作方案应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应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广告牌的设计与施工安装,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在安装广告宣传牌的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楼房的主体及结构。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牌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牢固安全,若因广告位的设施等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损坏和安全隐患的地方,由乙方及时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因安装广告牌造成的甲方楼体顶层的房屋渗漏维修,因广告牌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但在发布前应甲方审查同意,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因广告经营造成城管、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处罚,均由乙方自负。

  八、乙方所需电源及单独电表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如遇甲方改建、扩建或政府规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拆除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按年租赁金总额的5%赔偿违约金。

  十、本合同正常到期或无论任何原因提前解除、终止,乙方均有按广告位的原有样貌(见附件图)在3天内恢复的义务,特殊修复需延时的须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逾期按违约处理。

  如本合同广告位在申报广告时,在相关证书文件上使用了乙方的名称,在合同到期、解除、终止后,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须配合甲方无条件地更换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名称。

  十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时,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由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后的一方继续承担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十二、合同有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使用甲方户外广告位位置图。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广告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大连时空快讯广告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的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合作事项:

  一、甲方在乙方的广告期刊上发布报纸广告第期。

  二、发行范围、方式:本报在尤溪县区域内发行;以三明日报夹报方式,现场分发方式派发(城区内主干道临街商铺、报摊零售点、小区等场所)。

  三、时间、版式:自

  第期的 版 版。

  四、广告收费:

  广告费合计:元人民币,大写:

  五、付款方式: 。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真实性及相关资料来源合法,如广告内容取自第三方作品,则其应取得权利人的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虚假及资料导致纠纷,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广告发布行为,在乙方发行时,可到现场对发布效果进行察看,对乙方的发布效果进行监控。

  3、广告发布期满后,甲方如欲续签合同,应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续签合同之期限、费用及其他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支付乙方广告费。

  5、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6、乙方负责广告内容的`设计、发布、以及发布广告应向政府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额百分之五向乙方交付滞纳金;如在乙方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后甲方还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广告发布,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合同生效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因各自原因随意终止合同。如确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则乙方应按广告未发布时间向甲方返还发布费用。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未经任何一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所有内容,如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承担受损方一切损失。

  九、其他事项:

  1、双方公司资料如有变更,包括地址、电话、传真、银行资料、公司代表等,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合同履行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管理的 全部楼宇的电梯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安装广告机和装饰镜框,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播放商业广告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使用范围、安装位置、用途及数量

  1、具体使用范围:乙方可以使用方城县 小区内全部楼宇电梯的内外部分区域(包括电梯口、轿厢、门),安装液晶广告机、装饰镜框及电梯门贴膜。

  2、设备安装位置:A、电梯口一侧安装液晶广告机,用于视频播放;B、电梯轿厢内三面安装装饰镜框,用于刊登平面写真;C、电梯门外面粘贴贴膜,用于创意广告及保护电梯。

  3、使用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口安装液晶广告机1台,轿厢内安装镜框3块,共使用 部电梯。(由于部分楼宇未完工,入住率偏低及轿厢内护板未拆等原因,甲方暂时不能完整提供可利用资源,总共使用电梯数量将按乙方实际使用多少统计,此项如双方需要可另立协议说明。)

  二、广告机、镜框规格及操作要求

  1、液晶广告机规格:采用22/19寸LCD液晶高清显示屏;

  2、镜框规格:采用塑料材质,长宽比为450mmX600mm/570mmX770mm,厚度为2mm;

  3、操作要求:广告机播放时音量及光线应控制在国家环保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相框内刊登内容应健康清晰。

  三、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确定使用费用为:每部电梯 元/年,共 部电梯,全部电梯每年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使用费人民币共计 元。该使用费用乙方应在每年 月 号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给甲方。(结合第一项第3条,由于部分楼宇未完工,入住率偏低及轿厢内护板未拆等原因,甲方暂时不能完整提供可利用资源,目前只能提供电梯口位置给乙方使用,因此,乙方按实际使用电梯数量和位置支付费用。)

  2、广告机设备在使用中产生的电费由 方承担,每月 号前以现金形式支付。

  3、自合同签定起 时间内为免费开发合作期,乙方无偿为甲方做公益性宣传。

  四、合作期限及要求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应另行签订协议。

  3、本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区域相关资源,并应将所安装广告设备进行清除,恢复原貌。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乙方安装广告设备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保障电梯乘客安全的安装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装饰材料。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安装方式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修改安装方案。

  3、乙方对广告设备进行更换或保养,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不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限期改正。

  (二)甲方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任何与乙方有竟争性的第三方在小区内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甲方授权乙方享有电梯口及轿厢独家广告发布权。

  2、甲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如遇电梯改建、维修,长时间不能正常使用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义务看护乙方所安装的广告设备,应尽量避免人为故意破坏,并对小区居民进行宣传指导,如遇到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处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负责广告机和装饰镜框的安装制作,并按双方认定的安装方式及位置进行安装使用,安装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电梯相关区域内有独家视频和平面广告发布权,对广告机和装饰镜框内发布信息的客户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3、为保证广告机的播放质量和装饰镜框的装饰效果,乙方将定期派员工进入电梯区域更换画面内容,以及对装饰镜框和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甲方应对乙方人员出入小区和电梯提供便利。

  4、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广告机和装饰镜框安装方式具备安全性,不对乘客或电梯轿厢本身构成不当损坏,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保证设备和装饰材料符合人体健康要求,不对电梯用户构成不良影响。

  2、乙方刊登播出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乙方在广告机和装饰镜框内刊登播放的广告如有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装饰材料及播出画面在视觉上具备合理的美观性。装饰镜框内没有刊登商业广告时,乙方应在装饰镜框内做公益宣传,以美化环境。

  4、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之款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之款项,每延迟一天按拖欠总金额的1‰每天向甲方缴纳滞纳金。拖欠超过 天,即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除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乙方须在合同解除后三十日内,完成广告机设备和装饰镜框的清除等工作,若逾期未清除的则须补交占用期间的费用,占用期间每日费用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月需缴纳总使用费用的百分之十计收,若超过三十日乙方仍未清除完毕,甲方有权强制清除而不作任何赔偿。

  八、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甲乙双方于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及电话为联系(送达)地址及电话,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向上述地址之文件送达视为已送达到及/或通知到对方。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乙方营业执照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签于

广告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和乙方于 日共同签署了编号为 、具体合同名称为《XXXXX类标准合同》的20xx年度市场广告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此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内容:

  一、关于乙方提供资质的约定

  为确保乙方信息资料的准确性,保证双方后期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给甲方备案,乙方需提供的资质有:

  (一)乙方(企业单位)提供资质的约定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经营户可不提供)

  4、开户许可证或供应商银行信息确认函

  5、发票领购手册(需有税务机关盖章,能显示开票类型)或盖了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票样

  6、业务联系人证明

  7、身份证(个体经营户提供)

  8、阳光公约承诺函

  若乙方为印刷企业,需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如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国税颁发的、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条形章的税务登记证;若乙方为代理公司,需取得被代理单位的委托授权书;若乙方为空飘施放单位,提供施放气球资质证;

  (二)乙方(事业单位)提供资质的约定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广告经营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

  5、开户许可证或供应商银行信息确认函

  6、发票领购手册(需有税务机关盖章,能显示开票类型)或盖了财务专用章的发票票样

  7、业务联系人证明

  8、阳光公约承诺函。

  (三)乙方提供资质需满足的条件

  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广告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需有清晰的年检记录,若签订合同日期在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乙方提供的上述资质需有前年的年检记录;若签订合同日期在7月1日-12月31日的,乙方提供的上述资质需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乙方提供的银行信息确认函、业务联系人证明、阳光公约承诺函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领购手册、广告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身份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关于乙方提供结算资料的要求

  为保证甲方广告发布效果及乙方结款的及时性,在广告制作并发布后,乙方需按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乙方需提供的结算资料有:

  (一)平面类需提供的结算资料

  1、报样原件,对于免费赠送的版面乙方同样需提供报样原件。

  2、广告发布订单: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约定的有效红章印的广告发布订单原件;

  (二)结算资料提供时间的约定

  1、平面日常提供结算资料的时间约定为按周提交:

  2、节假日(五一、十一、新开业、重装等)提供结算资料的时点:

  平面类在次月的8日前提交完毕,但不包括元旦期间,元旦期间因涉及跨年费用,要求次月的5日前提供;

  (三)无法提供结算资料的约定

  每月12号,甲方会将截止到上月底操作、乙方仍未提供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汇总,写明已提供及仍然缺少的结算资料明细,以“通知函”形式发给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函或应当收到通知函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回复并提供符合甲方标准的结算资料,逾期则甲方视同乙方认可收到。若乙方在7日内无法提供、但未超过14天的,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在原订单金额90%基础上进行结算;若收到通知或应当收到本通知15天内或发布次月末仍未提供齐全且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的,甲方将视同乙方未为甲方合作该项目,不予结算。为保证乙方及时收到款项,乙方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否则由于乙方结算资料不能按时完整提供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按合同结算款项的,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三、发票提供约定

  乙方实际提供的发票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甲方系统收货税率选择错误的,乙方除承担甲方税费损失外,甲方将根据发生的次数和笔数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

  第一次出现此种情况的',对乙方处以300元/笔罚款。

  第二次出现此种情况的,对乙方处以500元/笔罚款,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四、广告费款项支付的约定

  甲方目前为总部系统资金平台支付,各项手续齐全,完全按帐期支付(不包括系统不可抗拒故障。)乙方务必确保银行信息的准确性,其中银行信息的开户行名称需为全称,当银行信息发生变更时,需提前 7 日书面通知甲方做系统修改,若因乙方银行信息提供错误,导致甲方付款错误的,乙方除需承担相应的退票手续费(20元/笔)外,还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发生第一次付款错误的,对乙方处100元/笔罚款; 发生第两次付款错误的,对乙方处150元/笔罚款; 发生第三次付款错误的,对乙方处200元/笔罚款;

  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付款错误的,甲方除对乙方罚款外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五、广告费对帐约定

  广告费对帐是双方结款的前提,也是规范双方合作,保证双方权益的前提;甲乙双方必须建立完整的对帐机制,甲方于次月初8日前对截止到上月末的双方未清账款从系统里导出数据交于乙方进行核对。双方盖章确认核对结果,并及时调整和解决差异款项。乙方在甲方提供对帐数据的一周内必须将完整的、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的对帐调节表交给甲方,如乙方延迟或未提供相关对帐资料而导致的结款延迟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须指定财务对接人员和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乙方财务对接人员相关信息如有变化,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有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1月1日

  签订日期:20xx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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