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合同

时间:2023-05-12 15:21:20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快递合同范文集锦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快递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快递合同范文集锦7篇

快递合同 篇1

  甲方: 礼泉圆通快递

  乙方: 汇源集团咸阳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速递达成如下协议:

  一.快递费用以最新会员价格表为准,详细内容如附件。

  二.如贵重物品应严格以圆通快递公司规定保价:

  1.未保价物品及文件,丢失按公司规定赔偿3倍邮费。

  2.保价物品及文件,丢失损毁应按所保价额全陪(保价费根据物品价值的3%收取)

  三.甲方应尽义务:

  1.乙方当天发出快件甲方应当天及时发出。

  2.在乙方到甲方运输过程中甲方应保证快件安全。(如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如有价格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

  4.甲方应在每次结算前准备好以前所发快件的税票,并交予乙方。

  5.甲方应无条件上门接货。

  6.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时快件的.发出。(如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四.乙方应尽义务:

  1.乙方如当天有发出快件应在12点以前通知甲方并在下午6点以前包装完好。

  2.如甲方有个别地方不能到达,甲方有权利转发其他快递公司。

  3.乙方如发出易碎物品或精密仪器应妥善包装,并根据情况保价。

  4.乙方应每15天结算一次快递费用。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签订日期起有效期一年,希望双方自觉遵守。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经 办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快递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上海xx实业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保证其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资格,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物流(速递)服务,在上海市签订如下合同本合同包括:

  1、 本合同文本

  2、 附件一:货物运输时效表

  3、 附件二:货物运输价格表

  4、 附件三: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 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加义务

  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2.2 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 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5 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2.6 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对于乙方的查询请求,当甲方的网平台无法自行查到货物信息或信息不准确时,对于乙方的查询请求,甲方应自查询当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乙方。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甲方应按第六款的规定予以赔偿。

  2.7 如遇需转寄EMS的情况,接收货物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转寄;

  2.8 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前提是并不影响乙方货物按时送达基础上),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办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9接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乙方。

  2.10 为乙方免费提供货物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等其它必要的包装物品。

  2.11出现送达地址或收件人(收件单位)等信息错误等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改正后,按照乙方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或收件人(收件单位)等信息重新送达;乙方末及时通知的,甲方应及时将货物退回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托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要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同乙方承担。

  3.2 乙方应认真填写相关详细信息给提供给甲方,如果乙方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在收到甲方的改正通知后应及时改正并书面通知甲方。

  3.3 不得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 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 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b.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c. 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 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 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1 每月21日前,甲方提供上个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乙方同在收到明细单之日起3日内核对完毕并予以确认;

  5.2 在双方费用核对(算)确认后,由甲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的当月 20日内将双方确认的款项全额支付给甲方;

  5.3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 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2 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毁损,甲方负责赔偿。价值500元以上货物,甲方应按照保价金额向乙方赔偿。事后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同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7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7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因甲方延误交付货物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到达目的地的3个工作日以内以及法定节假日产生的顺延及延误不算在内。

  6.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风暴、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a.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 货物的合理损耗;

  d. 甲方在运输过程中,上海境内耗损小于或等于1%无需向乙方赔偿,江苏浙江境内损耗小于或等于3%无需向乙方赔偿。

  e. 甲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快件的遗失和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函件、合同、印刷品等)应按照乙方的进价赔偿。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同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应向本合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末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末尽的义务。

  第八条: 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 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它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营业信息。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末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 快递详情单及快递详情单背面《契约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3 因乙方提供的地址错误、变更未通知甲方原因导致另乙方的通知无法送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投递之次日视为送达日

  11.4 甲乙双方的联络方式以本合同所记载的电话、通信地址为准。若对方的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的1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若不能按时提供方式信息应承担由于提供通信地址不准确而导致无法收到对方发出通知的一切责任。

  11.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6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 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合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末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甲方:上海全峰快递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银行账号:

  年月日

快递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是 快递网络在 市唯一授权的 快递网络经营权的经营商,主要经营国内国际快件的快件速递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以雇用形式聘请乙方为甲方单位员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就双方的雇用劳务关系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

  ⑴ 合同期内,甲方即为乙方的工作内容管理者,有权对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乙方因违反甲方公司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同时,甲方有权按照甲方制定的奖惩制度对乙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行政罚款。

  ⑵ 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业务经营需要以及乙方身体健康情况,临时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并根据岗位性质而变更乙方薪水。

  ⑶ 甲方对乙方在工作时间以外时发生的各种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与经济后果不负责承担责任。

  ⑷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在甲方提出警告后仍不终止的,甲方有权取消雇用关系,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公司的经济或法律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⑸ 甲方对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拥有最终的解释与随时变更的权利。

  2、 甲方义务:

  ⑴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行为负有监督指导义务,并应对乙方定期进行各类岗位培训以及生产完全培训。

  ⑵ 甲方应依法制定单位各类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同时,对各类制度负有阐释义务。

  ⑶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车辆,电脑,把枪,工作服等岗位工具,同时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⑷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薪水标准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永康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⑸ 合同期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以及绩效考核情况,给予乙方提高薪水待遇的机会,同时,应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以及绩效考核情况,给予乙方各类岗位竞争的机会。

  ⑹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各类职业危害,同时,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⑺ 雇用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立乙方的工资结算形式。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权利:

  ⑴ 试用期满后,乙方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甲方不得因为乙方的性别,年龄,身体健全程度,智力,以及工作能力的程度而歧视乙方。

  ⑵ 乙方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乙方每月的工资。

  ⑶ 乙方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注:业务员以及内部操作岗位根据岗位性质,不实行带薪休息。)

  ⑷ 乙方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请劳动争议处理,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同时,有权拒绝甲方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2、 乙方义务

  ⑴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邮政监管部门、以及甲方公司制定的各类考勤,内务,劳动纪律,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同时自觉接受甲方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⑵ 乙方应积极完成各类业务指标,不得无故推诿,延迟甲方管理人员交代的各类劳动任务,自觉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调度,同时,自觉接受甲方单位举办的各类技能,安全培训,努力提供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⑶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最大限度的发展甲方公司的快件业务,扩大申通快递网络在永康辖区内的知名度。

  ⑷ 乙方工种若从事对外业务经营岗位的,应及时每日到甲方财务处缴清各类应缴款项,不得无故拖欠,挪用,私藏各类公款。同时,各种业务支出,应凭正规有效票据报销,不得虚假上报。

  ⑸ 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公司的财物,及时对甲方提供的各类岗位工具如汽车,电脑,把枪等进行维护,不得无故损毁,藏匿,如有发现,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偷盗交予公安机关处理,

  ⑹ 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要辞工解除合同的,须在30日内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30日后到人事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⑺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该严格执行公司的商业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漏甲方的商业企划、客户资料、内部价格等信息,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予以辞退并追究其责任。

  ⑻ 为保障甲方的市场商业权利,乙方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后,在 市辖区三个月内不得从事其它快递物流公司的各类工作。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⑼ 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专职或者兼职的从事其它职业。

  ⑽ 雇用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准备续签,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三: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⑴。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业务经营(工作)需要,在 快递有限公司 部门从事 岗位,同时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⑵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据经营活动需要,对本单位员工实行以下岗位休息制度:

  ⑴ 客服,内勤,文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9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5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⑵ 操作部、业务部、驾驶员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⑶ 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带薪休假制度。

  ⑷ 在工作时间内,乙方有事请假,甲方不发当日工资。

  六:劳动报酬

  ⑴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每月,如在试用期间,乙方提出辞职的或者被甲方辞退的,按试用期工资折日计算。

  ⑵ 试用期满后,月基本工资为 元,从事对外业务经营岗位的各类业务提成则按各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计算。

  ⑶ 发薪日为每月 日,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

  ⑷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七:社会保险

  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⑵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⑶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岗位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保险。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⑴ 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辞职的,需在30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甲方以为乙方的违反公司各类管理制度或者其他原因而辞退乙方,应出具公司有效行政文件并予以公示。

  ⑵ 乙方因因犯罪而被刑,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⑶ 乙方因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的,营私舞弊的,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⑷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⑸ 在试用期内,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⑹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⑺ 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⑻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的辞工申请后,一个月内及时办理审核,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在30日后办理交接手续时及时付清乙方工资以及其它经济补偿。

  九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本着互谅的原则沟通协商处理,协商未果,可向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当事人一方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之后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 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 其它事项

  ⑴ 本合同适用于甲方外派用工。

  ⑵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在签订之后如有新的条款需变更或者补充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该合同的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快递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乙方: 身份证:乙方在全面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运作模式等基础上,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统一品牌、统一公司形象、统一运作模式、统一价格结算、统一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申请作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派件(操作区域明细见附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所以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最迟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 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签署后按规定或约定时间内乙方须将风险保证金、首次物资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如违反则视同合同未生效。

  3、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3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3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双方终止合同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第三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 写: )作为加盟费,以确保乙方获得该区域范围的百世汇通快递业务的经营权。

  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经营,维护百世汇通快递的声誉,如果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或从遗失风险押金中扣除。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百世汇通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义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详见附件),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送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百世汇通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百世汇通总部的网络管理规定,乙方将已派送货物签单全部返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遗失风险押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加盟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结算条款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存到网银账户,最晚不到超过次日12: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存款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存款项目明细。

  2、到付款、派送费、保险费、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1-31日。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个月,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存入甲方网银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第六条 经营权的转让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基于彼此信任而签订,除乙方违规操作或者条件发生变化不再适合作为百世汇通快递加盟成员,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将乙方经营区域的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2、乙方因投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变动、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转让经营权的,得提前30日向甲方申报,待甲方审定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风险保证金、网络结算预付款等费用支付给甲方以及签约后7日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证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50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能按照规定返回到付款、代收款的,甲方将根据200元/天的标准进

  行处罚。超过2天未返款的,甲方暂停合作;超过7天未返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4、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百世汇通网络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15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八条 风险转移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发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附加,所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以下是双方签字盖章处,无正文。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快递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韵达快递业务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将矿区二矿韵达分部的全部业务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上述费用包括全部业务及其相关设备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甲方至 年 月 日前,结清下属两个寄存点的所有费用。其下属两个寄存点的风险抵押金(每个寄存点人民币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二矿韵达快递分部相关手续暂不过户给乙方,乙方将继续使用甲方相关手续进行经营,在乙方经营期间,如乙方需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将无条件予以配合。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矿韵达分部全部业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乙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邮政管理局对快递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韵达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经营,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另 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快递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大班快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快递服务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 地区进行递送服务。

  1.1为甲方提供包裹及文件资料在 地区进行上门递送服务,

  二 递送范围

  递送范围为 .

  三 取件与递送时限

  3.1取件时间:乙方从周一至周日每天按甲方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取件,乙方保证公休日和节假日对甲方进行正常递送服务。

  3.2投递时间:

  普通快递:自乙方收到甲方货件起,本市当日送达,外省市24-72小时送达。

  加急快递:自乙方收到甲方货件起,本市范围内1至3小时内送达。

  四 运费结算方式

  4.1、递送价格

  快递区域 价格 限重 续重

  海淀区及四环以内地区 7元 2公斤 1元/公斤

  五环外其他地区及近郊区县 30元 2公斤 3元/公斤

  延庆、怀柔、密云、平谷 50元 2公斤 3元/公斤

  国内一般省会城市及部分二级城市 10元 1公斤 8元/公斤

  注:往返和加急在单程基础上加收1倍费用。

  4.2、结算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快递费。

  五 代收款(只限本市)的结算方式

  5.1结算时间,一般乙方代收货款于次日取件时交于甲方。如甲方需当日交回,则按往返件计算费用。

  六 双方责任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在与乙方办理货件交接时,向乙方提供收货人的姓名及其详细联系方式并签字为准。

  6.2保证委托乙方投递货件为国家认可流通货品。

  乙方权利和义务

  6.3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货件投递至甲方指定地点,如不能按时投递须及时和甲方联系并协商解决方式。

  6.4乙方应在运输过程中确保货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严格履行3.2款规定之投递货品时限,并负责答复甲方就货件送达与否,送达时间等提出的查询。

  6.5乙方应对通过工作接触得知的甲方的客户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6乙方的`业务人员,在客户面前应保持良好的服务形象,达到良好的服务质量。

  七 协议期限:

  7.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7.2本协议期满,届时双方无异议,可另行续签。

  7.3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7.4本协议附件之修订不影响本协议之有效性。

  八 理赔

  8.1如乙方接受甲方货件后,在投递过程中,发生货品丢失或缺损,理赔方式按照附件1(契约条款)执行。

  九 争议与解决:对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其解决方案作为补充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重要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效力。如双方协商不成,可提请法院诉讼解决。

  十 其它

  10.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行一份,具有同等法效力。

  甲方:(加盖公章) 乙方:(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快递合同(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快递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选择甲方作为其快递公司。

  2.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的资料,物件完好无损地交给收件人。

  4.每项快递业务,甲方须开具业务委托单,注明委托时间和收件时间。

  5.乙方对甲方送件速度的一般要求为:

  _________公里以内_________分钟内取件并送达;

  _________―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时内取件并送达;

  _________―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时内取件并送达;

  超过_________公里面议;特殊急件另行安排。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重要单证,如提货单,手册,税单等进行签收并妥善保管。

  7.若甲方送件人在途中遇突发事件,不能在规定时间抵达,须在10分钟内通知乙方。

  8.甲方送抵目的地后应立即致电乙方,并由收件人签收并注明日期。

  9.甲方的快递价格不应超过市场平均价。

  10.乙方应按约定方式及时付清款项。

  11.违约责任:甲方若出现延时或遗失单证,现金,损坏物件等现象,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所委托的物件违反国家规定,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有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1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15.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递合同(三)

  物流合同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 》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快递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本合同包括:

  1、快递服务合同书文本;

  2、国内快递公司价格谈判评审结果审定表(含时效规定);

  3、快递公司的服务评判标准;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服务,对甲方交付的物件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二、乙方在提供上述服务过程中任何一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业务员、乙方转托的人员)的行为即为乙方的行为,其产生的后果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三、原则上当天的收件时间截止18:00,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要配合延长;乙方需要提供上门送件的服务。

  四、乙方按照快递时效表确定的期限内必须将物件送达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员(单位),并获得对方签字。如发生物件错寄,乙方应及时、无偿地调整运输到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件人,通过申通寄达本公司所有快件由甲方门卫签收,即表示安全送达。

  五、乙方应准备充足的寄件辅料(面单、信封、文件袋、塑料袋、胶带等)。有关寄件辅料的`费用包含于邮寄费,乙方不得向甲方另行计价。

  六、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交寄物件的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七、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物件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及时通报甲方,商议处理,最迟需要在12小时内处理好。

  八、每月初向甲方提供上月交寄物件的快递底单,核算价格。

  九、所有留底的单子乙方的人员不得允许甲方的寄件人提前取走,必须经过甲方快递人员核对后方可。

  十、甲方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命禁止的禁运品。

  十一、甲方须认真填写交寄物件的信息及收件人员(单位)信息。甲方填写信息不详或错误导致交寄延迟或无法送达或交寄物件遗失,甲方须依约支付费用。

  十二、甲方在收到乙方交寄物件统计结帐联后须及时核对,如有异议,须在5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乙方依据甲方无异议(或视为无异议)的统计报表开具对应的通信业(或普通服务业或增值税)发票,与甲方结算邮寄费。

  十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邮寄费。乙方原因(未按规定提供上月交寄物件统计报表、未开具发票等)造成的结算延与甲方无涉。

  十四、违约责任

  1、 甲方未依约与乙方结算邮寄费,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加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3倍。

  2、 以下情形视为乙方违约:

  (1) 乙方延误交付或运输过程中致甲方物件遗失或毁损,按实际成本价赔偿,限额1000元内,贵重物品需主动提出保价,按保价损失赔偿,乙方应当协助甲方索赔,避免甲方损失。

  (2) 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限、区域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或收件人。

  十五、乙方应严守在履行本合同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面单批注的客户信息内容和邮寄物件信息内容),双方依照协议执行。

  十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和服务要求取件、送件。

  十七、以上条约中未涉及的以双方约定为准。

  十八、本合同到期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十九、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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