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销售合同

时间:2023-04-27 13:49:01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房屋销售合同【推荐】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销售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销售合同【推荐】

房屋销售合同1

  甲方(出让人):

  乙方(买受人):

  丙方(乙方指定第三人或代理人):

  丁方(担保人及本房产交易中介方):

  事宜,甲方已与乙方签订定金协议、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相关协议。为落实协议中有关公证委托事项的约定,经乙方要求和同意,甲、乙、丙、丁四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除该房屋尚未办理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续外,甲方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协议的约定义务已经履行全部完毕。甲方确认,自本委托书出具之日起,甲方作为名义权利人无权擅自对该房屋进行任何处分,该房屋的全部权利(权益)和义务均由胡盛享有和承担。

  2、自本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该房屋过户至胡盛名下止,胡盛作为房屋的实际权利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自行(或委托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沈良)租赁或再转让该房屋,具体委托权限为:代为签订定金协议;代为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代为出租该房屋、签订该房屋租赁合同、及收取该房屋租金;代为办理该房屋审税、代为支付该房屋买卖过程中应支付之相关税费(包括公证费用);代为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代为收取该房屋买卖价款。但甲方保留该房屋转移登箭户签字权。

  3、本次公证委托事项是甲方根据协议约定配合乙方过户,按照乙方的要求履行协议内容作出的一项形式意义上的公证委托,乙方对甲方公证委托于丙方的相关事项均予认可,丙方就该房屋所实施的相关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全部由买受人乙方及丙方承担。同时,丁方承诺对丙方就该房屋所实施的相关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确认,自公证处出具委托书之日起至公证委托书失效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若丙方滥用代理权而产生的债务纠纷、租赁纠纷、合同纠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纠纷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担所有责任,丁方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5、甲方承诺若在收到乙方全部房屋价款后,不能对该房屋进行出售、抵押、租赁等任何处分行为。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全力配合乙方过户给乙方指定的买受人。

  6、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该房屋过户截止期限与公证委托期限不一致的,则延长至以公证委托期限失效日为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办理截止日。如果丙方不能在公证委托期限失效之日前寻找到乙方指定的买受人,则自公证委托期限失效日之日起10日内,则甲乙双方自行或委托中介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将该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如果在上述期限内,由于乙方或丙方的原因怠于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将按照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丁方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怠于办理过户手续,将按照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保留该房屋的原始产权证件直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如果丙方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该房屋实施相关法律行为或签订买卖合同时,需要向乙方指定的买受人出示该房产证原始证件时,则甲方应当将该房屋产权证原件交予丙方、丙方在使用过该房屋产权证之后当天返还给甲方。

  8、乙方同意并确认:丙方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内与乙方指定买受人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则乙方与甲方20 年11月份签订的该房屋买卖合同及协议无效。

  丙方代为收取乙方的指定的买受人的所有房款后,应当将房款交于上海志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并由上海志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房款转交至实际权利人乙方手中。乙方因此所得的房屋价款及相关权益,都与甲方无关。

  9、若丙方在委托代理期限内与需要乙方指定的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丙方与乙方指定的买受人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该房屋转移登箭户的所有手续。甲方公证委托事项以及过户乙方指定的买受人房屋产权登记的事实是经过乙方同意并确认,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一房二卖”的法律责任。如果乙方指定的买受人追究甲方“一房二卖”法律责任,相应法律后果最终由乙方或丙方承担,丁方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0、该房屋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公证费用等所有税费都由乙方承担,如果丙方与乙方指定的买受人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所产生的税费都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税费。

  11、乙方及丙方承诺,乙方只能指定一位买受人与丙方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丙方只能与乙方指定的买受人签订一次该房屋买卖合同。丙方与乙方指定买受人签订的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下,乙方可以继续指定下家买受人;丙方继续在其代理权限内,与乙方指定下家买受人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乙方及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丁方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2、甲方配合丙方在授权委托期限内办理该房屋所有相关事项,应当在三天内完成,丙方应当在三天前通知甲方,否则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甲、乙、丙、丁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义务的,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本补充协议内所有提及的违约责任承担的违约金标准:不论是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还是乙方、丙方、丁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都按照该房屋约定的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承担标准。

  14、甲乙丙丁各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为该房屋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本补充协议与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5、丁方应当对丙方上述代理权限范围的行为进行监管,确保丙方在该房屋买卖合同交易过程中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的规定规范操作。

  16、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全部由乙方及丙方承担,丁方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7、本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各方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签署日期:

  联系地址: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联系地址:

  丙方(签章):

  签署日期:

  联系地址:

  丁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联系地址:

房屋销售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 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第三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条所有购房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房产所有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或_____年_____月止)。

  2、协议签定之日后(或_____年_____月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条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约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

  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总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

  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可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二条该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销售合同3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

  一、房屋状况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幢号:______;室号:______;建筑结构:______;总层数: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用途:______。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______,划拨______,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分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甲方房款______;

  2、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甲方房款______;

  三、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______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______方承担,营业税由______方承担,印花税由______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______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______。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______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销售合同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于的楼房,面积为 平方米;13_6户型的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两方议定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含 万元房屋基金),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三、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两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

  人民币 万元;乙方所欠尾款在签订合同当日后30天内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六、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给付甲方房价款时,乙方须承担购房屋款10%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两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两方各执1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房屋销售合同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具体细节问题进行详细说明,特签署本补充协议,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所售房屋的基础状况:

  该房屋坐落在长春市

  丘地号:

  权属证书号:

  结构:

  建筑面积:

  用途:

  单元,楼层,门号:

  甲方承诺该房屋产权清晰,权属无异议,无抵押,无查封,无翻建、矿建、改建,无产权债务纠纷,无正在租赁,房屋状况与房屋登记薄记载相符。甲方承诺该房不是房改房,不是继承与赠与的。无隐瞒误导乙方。该房屋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否则,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房屋转让价格

  该房屋成交价格为总价(大写)¥ 元,(小写)¥ 元。

  付款方式与房屋交接

  采用下列方式付款方式与房屋交接:1或2 。

  1、采用惠民E时贷。甲方收到90%房款时,进行房屋交接。乙方预留百分之十房款待房屋交接完成,甲方结清交接前所欠水,电,燃气,电话,电视,网络,取暖,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并配合乙方办理完水,电,燃气,电话,电视,网络,取暖,物业管理费,土地使用证等过户手续,甲方户籍迁出后乙方再付给甲方10%尾款。

  2、全部房款委托银行监管支付。分期付款:乙方先支付给甲方购房款30%(大写)¥元,存入委托银行监管账户。在房产证过户完成时划转给甲方。余款通过银行按揭贷款付清。甲方收到90%房款时,进行房屋交接。乙方预留百分之十房款待房屋交接完成,甲方结清交接前所欠水,电,燃气,电话,电视,网络,取暖,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并配合乙方办理完水,电,燃气,电话,电视,网络,取暖,物业管理费,土地使用证等过户手续,甲方户籍迁出后乙方再付给甲方10%尾款。

  甲乙双方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在契约协定后产权过户未完成时政府颁布新的法规和原来不同,造成过户费用增加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买卖契约可因此解除;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贷款不成时买卖契约可因此解除,卖方所收的定金,首付款应在三日内予退还给买方。逾期不返还,自本合同规定的返还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返还款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在商谈正式合同时,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在三日内予退还给买方。逾期不返还,自本合同规定的返还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返还款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应将已收房款退还给乙方,并付给乙方违约金

  ¥元整(大写)。

  2、乙方违约,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并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整(大写)。

  产权过户

  按揭贷款银行出承诺函后办理产权过户。

  过户费用:

  过户费用可采用下列方式:

  1、或2或3

  1、过户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自己的部分(见附表)。

  2、甲方全部承担。

  3、乙方全部承担。

  如果原业主是按揭贷款的楼,卖家自己负责赎楼,且赎楼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家负责。

  附属设施

  附属设施设备及家具用具不另行收费,含在总房款之内。另附明细表。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通过法院裁决的方式解决。

  卖方:

  电话:

  身份证号:

  单位与住址:

  买方:

  电话:

  身份证号:

  单位与住址:

  20 年 月 日

房屋销售合同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委托乙方销售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原则,本着诚实信用、双方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委托销售房屋信息

  甲方将坐落于长沙市 区 号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的房屋委托给乙方进行销售,并将与所销售该房屋的相关权益证明的法律文书文本(包括但不限于原件、复印件、影印件等)的资料交付给乙方,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相关权益证明的法律文书文本合法有效。

  二、销售委托期限

  本协议规定该房屋的销售委托期限自20 年11月25日起至20 年3月30日止。乙方利用其销售途径推广并销售甲方委托的该房屋,直至本协议规定委托期限届满或该房屋在销售委托期限内成功销售为止。

  三、委托房屋的销售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保底销售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202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佰零贰 万元整。

  四、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委托销售的佣金原则为:

  1、本协议服务期内该房屋的销售佣金比例

  (1)于本协议服务期内,所委托之销售物业销售成功,在第三条保底的基础上,该房屋成交总价的0.01%作为乙方的销售佣金;

  (2)在第四条1—(1)款的基础上,实现溢价的,其溢价部分甲方收取0.01%,乙方收取99.99%用于销售团队的服务奖励。

  2、该房屋销售成功的界定原则

  甲方与乙方所推荐的购买客户通过网上竞拍成功并按照甲方要求支付相应款项,则视为乙方已经完成该房屋的销售,甲方应向乙方计算及支付相应的销售佣金。

  3、该房屋销售佣金支付约定

  在该房屋通过司法拍卖法院退回款的三日内,甲方按已收入款额以本协议第四条计算并支付乙方的佣金。

  五、甲方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走法院司法拍卖流程,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

  2、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缴纳土地出让金),若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所有对外宣传的该房屋的资料及信息都需要得到甲方的确认,并报之甲方备存。

  2、乙方需根据与甲方确定的该房屋相关事宜制订销售策略、销售价格并开展相关销售工作,为甲方推荐该房屋的.购买客户。

  七、合同终止与解除:

  1、该协议委托期限到期,则该协议自动解除。

  2、该协议委托期限内实现该房屋成功销售并完成结佣后,则该协议自动解除。

  八、违约责任

  因甲、乙双方中任中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之外,应双倍赔偿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

  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协议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手续等导致协议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九、其它约定:

  1、甲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均被合法授权负责本次合作的对接工作,在合作期间双方委托代理人达成一致的附属文件、签收单、电子邮件、微信、短信记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者银行的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可协商延后日期或取消本次合作,双方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3、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及费用严格保密,在没有经过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将本合同内容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最低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0元违约金)作为赔偿。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函件的往来按照合同载明的地址以特快传递的方式邮寄,邮政机构投递到该地址后被签收、或无人签收被退回、或地址不详无法投递等情形均视为送达对方,邮政机构的回执可作为有效的送达依据。

  5、以上责任及义务,双方需严格遵守,违约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合同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决。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一、附加条款:本协议附件(如下,包含但不限于)具备与本协议文书同等的法律效益。

  1、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2、甲方的委托申明;

  3、甲方所提供的法律文书清单及附属资料件;

  4、甲方需提供或证明的该房屋使用物件及费用结算的清单;

  5、甲方指定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申明

  (先生)郑重申明,自兹证明坐落于 市 区 号 室,(建筑面积 )的房屋的全部销售事宜,现委托 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司进行全权处理,委托期截止日为 。

  特此申明

  委托人(签章):

  20 年 月 日

房屋销售合同7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由丙方负责将甲方的物业出售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1,物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面积:平米物业性质:商品房

  3,房款

  4,甲方在房屋交割前应将原有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全部结清,同时将户口迁出.

  5,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且无纠葛,如今后发生产权纠纷和其他为了事项,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负责处理善后工作.

  6,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付定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7,佣金分配:甲,乙双方分别付手续费给丙方,即甲方手续费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手续费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即签合同当日付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交易当日再支付剩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8,违约责任

  ①在签订协议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违约,否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②,如乙方违约,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

  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违约,丙方不退回甲,乙双方的.手续费.

  ④由于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本协议自行终止,所付的手续费及定金须无偿归还.

  ⑤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所需税款和其他有关费用,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发生地费用由支付.

  9,付款方式:

  ①,甲方提供给丙方的有关证件:产权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图章等.乙方提供给丙方的有关证件:身份及户口簿的复印件,图章等.

  10,补充条例:

  ①,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②,上述以上条款,甲,乙,丙三方已经认真阅读并愿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销售合同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 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二、 交货地点: 乙方指定

  三、 运输方式: 甲方负责运输及费用

  四、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五、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起五日之内,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六、 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七、 供货时间:乙方提前5日通知。

  八、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二、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三、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四、有效期:合同签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销售合同9

  委托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楼盘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楼盘。甲方全权交付乙方代理销售的套住房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达到100%。注:(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所销售的房屋未达到85%时,甲方扣除乙方所得全部佣金的10%;以此类推,如果销售的房屋达到90%的,不奖不罚;销售的房屋未达到90%时甲方扣除乙方所有佣金的5%;如果达到或超额完成95%以上时,奖10%提成;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甲方给予乙方奖励,奖励标准为每提前一个月奖5000.00元)。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销售期限为19个月,自20_年4月1日至 20_年10月31日,甲乙双方结清全部经济费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和乙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合同约定代理销售的楼盘宣传策划、资料以及推广、销售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均有乙方负责支付。甲方给予配合。

  第四条 销售价格的确定

  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以公司各楼宇的实际价格表为准,甲方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见(附件1),如需调价,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即按新的销售价格销售。

  第五条 代理销售佣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代理销售的佣金按销售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结算。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即溢价)部分有甲乙双方五五分成(5:5比例),代理销售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销售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甲方于每月30日之前按实际回款比例的百分之一计算代理销售佣金,次月5日前支付代理销售佣金。溢价款于每套合同价回款额度达到百分之百时全部结清。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在合同签订并按合同收取房款后,收款当天或者第二天将房款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违约而没收的订金,在客户无争议后,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它费用的估算。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回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合同签订项目销售代理人。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向乙方交付齐全。甲方保证客户购买楼盘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资料相符合。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房产信息无误。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指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广告宣传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指定销售计划、时间安排;

  (3)按照甲乙双方一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销售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考察并介绍项目及相关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销售合同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屋认购合同,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乙方须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用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销售楼盘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完备与法律经济相关事宜。本合同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约定如下:在甲乙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乙方不得低于基价销售。特定关系户由甲方决定成交价,乙方所得的百分之一佣金比例不变,结算佣金基价下调;甲方对已委托代销楼盘不再谈判销售,如有客户找到甲方,甲方及时推介,最终谈判权归乙方。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接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销售合同10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为乙方购买

  甲方的房屋,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出售位于该地块的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县道建筑,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乙方已完全了解该房产,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约定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元)。

  大写:十万元整。乙方在

  在年月日前分期付款。乙方支付房款的具体约定如下:

  1.支付甲方之前的房价款。

  2.支付甲方之前的房价款。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正式交付该房屋及其附属物

  给乙方使用..该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甲方应腾空该房屋,付清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并将付款凭证及房屋钥匙交乙方验收。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该房屋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和情况,不得隐瞒。乙方了解该房屋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和条件,无异议。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责令限制出售,也未设定抵押,不属于建设拆迁范围。已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物业单独出售给第三方。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房屋所有权的转让。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过户手续,责任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任何一方不配合而造成的损失。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甲方在转让过程中违约,导致最终无法办理转让手续。经确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货款..甲方应承担因完成过户手续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

  (2)乙方未付款,或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导致最终未办理过户手续。经确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货款..但是,乙方应承担因完成转让手续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七、合同期内,因洪水、地震、火灾、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八、如对其他事项有异议,可增加以下约定条款。约定条款与以前条款有异议的,以约定条款为准,约定条款优先。

  九、其他商定事项: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房屋销售合同11

  开发商:

  咨询公司: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 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 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 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

  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

  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 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 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

  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房屋销售合同12

  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中诸多纠纷源于面积数据,为减少房屋交付使用时因面积问题产生的争议、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卖人和买受人愿意以套内使用面积作为房屋价款结算的依据;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条款约定如下:

  一、面积定义:

  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所谓功能使用空间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不包括阳台部分)。

  二、面积种类:

  本协议中所指的暂测面积是指在房屋未交付前,根据出卖人提供的图纸测量得出的面积。本协议所指的实测面积是指在房屋工程竣工后,由相关测量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实际存在的房屋进行测量后得出的'面积数据。

  三、面积约定:

  出卖人和买受人根据双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暂测套内使用面积结果以出卖人提供的平面图纸为测量依据。

  面积误差率=|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暂测套内使用面积×100%

  四、误差处理一

  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若实测套内使用面积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出现误差时,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时,买受人无须支付多余价款。

  五、误差处理二:

  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且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含3%)以内的,则出卖人应当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数据后30日内,向买受人退还房屋差价款,

  房屋差价款=[(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暂测套内使用面积]100%×房屋总价款。

  六、误差处理三:

  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的,则买受人在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报告后30日内有权退房。如买受人在该期限内未书面提出退房要求,视为买受人接受该房屋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报告后30日内,对面积误差率超过3%以上的部分,向买受人双倍退还该部分的房屋差价款;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以内的部分仍然根据前条(误差处理二)的规定退还买受人。

  七、面积数值: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中所述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本协议中所述套内使用面积均为暂测面积;其中该套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仍作为出卖人或其他相关机构(如物业公司、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权属登记、缴纳税费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结算依据。

  八、测量机构:

  对面积数据进行测量时,聘请的测量机构应当具有政府相关部门许可的商品房测量资质。

  九、面积实例:

  为有利于本协议的理解与适用,现举例说明如下:

  1、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有一正方形居室,共计售价100万元人民币。四面墙长度相等,站在室内以两墙交接点为起点和终点,测量任意一起点与终点之间的距离均为10米,则内墙周长4×10=40米,墙厚30厘米,门宽100厘米,因此套内使用面积暂测数据为10×10=100平方米。

  2、实测面积增加:若房屋竣工后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100平方米,则买受人仅支付100万元即可,无须另行结算。

  3、实测面积减少一: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100平方米但大于97平方米(包括97平方米),例如实测面积为98平方米,则出卖人向买受人退还该小于部分的房屋差价款,差价款的具体数额[(100-98)/100]×100%×100万=2万元。

  4、实测面积减少二: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97平方米时,例如是95平方米,则买受人可以选择解除或者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况下,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面积差价款,差价款数额为[(97-95)/100]×100%×100万×2+[(100-97)/100]×100%×100万=4万元+3万元=7万元。

  十、其他条款:

  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由中文书写,任何译本仅作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均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协议一式肆份,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机构壹份,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

  买受人:

房屋销售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开发建设的房产(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该房产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特别要求制作电视广告、印制单独的宣传材料、售楼书等,该费用则由甲方负责并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价目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______%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______%内,低于此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所约定房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如乙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

  款项返还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顾客对认购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签署的`委托乙方销售的独家代理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顾客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顾客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屋二卖等误订情况。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顾客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5) 在甲方与顾客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认购或预定合约,并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顾客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顾客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顾客任何形式的折扣。在顾客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顾客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顾客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销售合同14

  认购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 m2,总价(小写)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 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 成 年即人民币 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 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

房屋销售合同15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于的.楼房,面积为 平方米;13_6户型的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含 万元房屋基金),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三、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

  人民币 万元;乙方所欠尾款在签订合同当日后30天内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六、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给付甲方房价款时,乙方须承担购房屋款10%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 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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