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

时间:2023-03-17 19:21:44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精选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精选13篇)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1

  为加大对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力度,共创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清单,建立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行为,提升市民整体素质,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部门联动参与

  1、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等处设立文明乘车标志,组织志愿者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帮助市民增强文明安全的交通意识,规范文明乘车行为。组织志愿者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对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逐步改善乱闯红灯、随意停车、翻越栏杆、公交站点乘车无序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志愿服务中心

  2、通过开展“文明出行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教育活动,帮助中小学生牢固树立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尤其注重做好对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公交车开通文明乘车广播提示语,倡导市民文明乘车、不插队、不拥挤、保持车内环境卫生、礼让老弱、传递友善。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司机的教育培训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无小事”意识,倡导司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

  4、全力抓好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乱穿马路、逆向行驶、安装罩棚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教育警示工作,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开展不文明出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精准选取点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分析,找准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闯红灯)、车窗抛物、逆向行驶现象突出的地段和路口(5处),同时在全市城区范围随机选取5处重点路口进行布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抓拍、录像曝光。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成立专班拍录。一是由市公安局组成工作专班,在不文明交通现象多发地段和重点路口进行抓拍和录像,每个工作日开展不少于1个小时,每次抓拍、录像不少于5人。二是由市志愿服务中心组织志愿者,在交通劝导期间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拍照取证。三是对拍摄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市民给予奖励,鼓励市民参与监督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志愿服务中心

  3、现场处罚教育。交警对不按规定过马路及其它违规人员实施“三选一”(即:抄写交通法规10遍,通过微信宣传文明出行集赞30个,体验志愿服务半小时)现场教育。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开展“敲门行动”。一是对被抓拍、录像的、不文明交通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通过其随身携带的身份证、驾驶证、手机号或是警务通进行识别,查询确认身份(工作单位、服务场所)后开展“敲门行动”。二是“敲门”时实行“四个一律”,即一律出示不文明交通行为证据、一律面对面开展一次不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一律签订一份文明出行承诺书、一律当场接受处罚。并向不文明行为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三是被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市民,将给予取消当事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潜江好人”等荣誉称号;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公职人员,其所在单位在参评市级文明单位时,给予每一人扣3分的处罚;同一单位工作人员被曝光3人次以上(含3人次),取消其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妇联,各区镇处,市直各单位

  5、联合媒体曝光。在市内主要媒体、重要十字路口或公园广场(LED显示屏)设立曝光台,对不文明出行行为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潜江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网络中心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精心组织开展,补齐管理短板,确保常态长效。同时,对行走不便的特殊人群、未成年人、疑似精神病、偏执人群要讲究方式方法。

  (二)积极联动,加强协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创文办宣教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媒体积极联动,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达到曝光一批、教育一批、处罚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

  (三)强化督察,确保效果。市创文办宣教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每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察,确保取得实效。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2

  为深入推进全市文明创建长效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全市文明创建工作统一部署,现就市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xx年7月至9月集中宣传,之后转为常态宣传。

  二、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提高专项整治宣传知晓率。

  1、加强媒体宣传。各新闻单位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所属新媒体开辟专版专栏、制作刊播视频音频公益广告、邀请行业专家解读等方式,做好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伞)、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进行重点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违法行为危害性,持续报道我市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措施和意义。同时,要对本方案提涉的各单位、各部门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2、开展媒体曝光。各相关媒体单位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超速、违停等群众反映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利用《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马鞍山电视台以及“马鞍山交警”“文明马鞍山”“马鞍山发布”“今日马鞍山”等微信公众号开设曝光台,每周开展曝光活动。

  3、加强舆情引导。市网信办、新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时收集掌握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舆情,认真分析、妥善处置,并及时报送市文明办掌握,方便指导下一步整治和宣传侧重点,完善整治工作措施,争取赢得市民和社会的支持,最大限度地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提高专项整治宣传针对性。

  1、加强源头宣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电动车销售点、改装点宣传电动车加装车篷(伞)的危害性,责令其停止违法改装和加装车篷(伞)行为,强化企业自律自管自治,从销售和改装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车辆安全隐患和上道路行驶。

  2、推动示范引领。市直机关工委、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领公职人员率先践行文明交通,有条件的.单位要通过内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群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宣传,特别是要求本单位人员迅速拆除电动自行车加装的车篷(伞),模范遵守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文明有序停乱车辆。

  3、强化属地管理。各县区政府组织社区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通过LED屏、宣传栏、微信等宣传媒介向居民宣传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活动,特别要加大宣传电动自行车加装的车篷(伞)、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闯红灯、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采取“进(车)棚入户”宣传(宣传一封信见附件),督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主动拆除加装的车篷(伞)。

  4、开展行业宣传。市交运局组织公交车、出租车等运营管理单位,在车辆显著位置展示“礼让斑马线、守法文明行”标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市邮政管理局、市快递协会指导快递、外卖企业依法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自行拆除电动自行车上安装的车篷(伞),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引导外卖派送员安全守法,文明行驶。

  5、加强执法宣传。公安交警部门通过“七进”、设置执法宣传点等形式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在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的同时,对电动车驾驶人加装加装车篷(伞)、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面对面宣传,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抄写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参加交通劝导等方式,督促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三)组织文明志愿服务,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劝导工作。

  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驾校新学员、满分教育驾驶员;市交运部门组织客货运单位驾驶人,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团市委组合“青春志愿行文明安全路”活动,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志愿者;花山区、雨山区、马鞍山经开区、慈湖高新区组织社区志愿者;对接辖区交警部门,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重点对行人和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闯红灯、逆行、上机动车道、违法载人、安装车篷(伞)等违法行为开展劝导。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3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为目标,以整治“驾驶机动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逆行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集中查处一批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使我县道路上突出的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全县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道路:312国道、306省道、县城区街道和事故多发的县乡道路。

  (二)重点车辆:客货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摩托车、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

  (三)重点违法:

  1、超速、超载、强超强会、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驾驶机动车时打电话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等。

  3、小型客车不系全带、驾驶摩托车逆行及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4、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及驾驶人的野蛮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管控。

  5、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6、国道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省道九里坡路段大货车淋水导致路面结冰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1、开展设点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分包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开展检查。大佛寺中队和太峪中队分别在中队门前设点,重点对312国道运煤车辆超速、乱停乱放、不覆盖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城区中队要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点,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他中队要根据辖区路段实际设点,重点查处辖区内超速、客运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巡逻检查。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辖区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密集开展流动巡逻执法,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县乡中队要深入县辖路段加大巡逻力度,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校园中队继续加强校车安全监管,严禁超员。客运办要组织人员不定时深入客运车易超员路段进行巡逻查处,严防冷门事故发生。太峪中队和新民中队要分别加强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九里坡路段巡逻密度,加大对大货车淋水治理,确保路面安全畅通,减少因淋水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3、组织集中行动。整治行动期间,交管室要组织全队警力进行突击治理。要不定时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集中精力集中治理,及时查处纠正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治理难度大、通行秩序不好的区域,大队领导要进行分包,深入一线,带队治理,确保整治效果。

  4、部门联合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依托联合治超机制,共同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积极发挥道路交通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各镇、各村交通协管员的联系,确保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不上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大队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室,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月活动的督促检查,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周密部署。支队将把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作为本月观摩汇报的重要内容,各中队要切实提高认识,要在集中整治行动开始前,分析研判辖区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和规律,确定本辖区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重点时段,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细化工作方案,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提高执法针对性和效率。

  (三)加强宣传。法宣室要精心策划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报道,曝光一批驾驶小客车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逆行、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和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四)严格规范执法。全体民警要严肃执法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严防执法不规范引发媒体炒作。要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该纠正的必须纠正,该记分必须记分,严禁只处罚、不纠正违法行为。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4

  为进一步提升首府文明形象,使城市交通更文明、更安全、更畅通,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和“疏堵保畅”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3月12日起至年底,市林业和草原局局开展交通文明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引导林草系统党员干部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全力以赴,增强首府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实现道路交通秩序更加优化、“疏堵保畅”成效更加明显,部门联动更加紧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力添彩。

  二、组织领导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交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交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采取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呼和浩特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等列为单位理论学习内容,倡导单位干部职工遵守交通法规,带头遵守公车使用规定;带头遵守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带头讲文明、树新风,谦恭礼让;带头遵章守纪,不酒后驾驶、不随意变道、乱停车、乱掉头、不车窗抛物、礼让斑马线;带头践行低碳出行等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各二级单位)

  (二)开展“文明出行我光荣,党员干部做表率”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通过举办座谈讨论、组织单位党员干部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交通文明”承诺书、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宣传、志愿劝导等活动,以身作则做表率,带动形成文明交通风气。(责任单位:局机关、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党支部)

  (三)开展公务人员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监管。机关纪委不定期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本单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人员进行约谈教育,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奖挂钩。(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四)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沿街单位落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交通协勤等职责任务,提醒本单位和外来车辆规范停放,自觉抵制并劝阻违规停放、侵占道路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疏堵保畅”、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排查隐患,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以日常巡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本单位车辆、人员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患和不文明行为,要登记台账,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期限。

  (三)创新举措,形成长效。发挥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普及交通文明常识,形成文明交通的常态长效。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5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严防事故、确保畅通、安全防范、服务群众四个重点,有针对性强化春运安保措施,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和“三个务必确保”目标。

  “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在春运车辆、场站、景区以及春运公路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坚决防止重大春运负面舆情炒作。

  “三个务必确保”:即务必确保全镇治安、交通形势持续平稳,务必确保春运重点区域、部位安全稳定、有序可控,务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我镇成立“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殷立成任组长,副镇长吴亚夫任副组长,安监办、农服中心、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简称“春运办”),由安监办负责人罗名洪、派出所所长钱朝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线路。主要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高沟深等高风险道路;事故多发、违法突出、易受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的易出事道路。

  (二)重点部位。返乡流较大的村道路(西湖村大枫香树至石板岚垭、南湖村村委会至石轿大桥、东湖村关二咀至石溪盐井、北湖村南太路至碑基坪)。

  (三)重点载具。主要是摩托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

  四、职责分工

  (一)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春运交通安全职责,定期研判春运安全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农机、派出所、交通等部门参加春运联合执法,根据春运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负责全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二)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派出所上路检查,镇“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负责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标准。加强春运期间天气监测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转递,及时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三)派出所:开展乡村道路交通执法,积极参与镇组织的联合交通安全执法整治。

  (四)中心校:负责督促学校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析研判。

  以重点时段根据辖区情况,动态分析人、车、路、环境、天气等到信息数据,适时调整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及劝导员勤务安排。

  (二)加强隐患排查,降低安全风险。

  要以人、车、路、企业“四类要素”为重点,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清零”,让“合格的人、合格的车、安全的路、合格的企业”投入春运。春运期间,实行每周动态排查。

  要相应的做好乡村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台账的建立,在恶劣天气下做好辖区道路的预警提示。

  (三)强化路面管控,确保安全畅通。

  1、突出防控重点。要以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认真按照“九率”(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特别要严防“翻坠”形态事故。

  2、严格落实勤务。从即日起,全面启动镇派出所、镇执法小分队、5个农村劝导站,每个劝导站每天运行不少于6小时。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勤务部署,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全员上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每周上路执法检查均不少于3次,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辖区劝导站作为上路执法点。春运期间,交安办要针对秩序混乱、违法突出路段开展“交安”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不少于4次。

  3、强化城市道路疏导管控。春节前后要加强对场镇交通组织,强化秩序疏导管控。

  (四)加强宣传提示,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要充分用好辖区农村劝导站,在春运启动前将宣传资料、手持喊话器等必要宣传设施配备到位,从即日起至春运结束,持续开展宣传。二是要利用赶场日、农村院坝会、红白喜事等时机,向农村群众深入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在春运期间不得少于3次;利用大喇叭进行录制播放村干部喊话和交通安全山歌等形式,春运期间每天播放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10分钟。三是常态开展进农村宣传。用好派出所、交安办、农村劝导员、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农村宣传平台,把握好农忙、集中外出、集中返乡、农历节日等交通流量较大的时段,持续开展好农村宣传工作。要督促学校在学生放假前、开学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不坐超载车、拒坐“黑车”。

  (五)加强应急管理,快速稳妥应对。

  1、健全完善预案。针对低温冰雪恶劣天气,要制定交通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2、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对道路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设备准备,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应对。

  3、强化应急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快速反应、协作配合,强化应急处置,防止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对确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要做好协调对接,配合做好疏导管控分流工作,并将采取封路措施通报交通运管部门。要坚持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特别是封闭道路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引导工作,告知群众预计开通的时间和绕行路线,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回应群众关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

  (六)多措并举,强化督促推动。

  强化督导检查。镇交安办要加强对辖区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履职情况的实地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问题、责任、整改分类建立“三个清单”,通过定期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警示等方式,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问题闭环整改到位。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6

  为深化实施畅通工程,减少城区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交通参与人的遵章守法率,交警大队决定从6月至11月底,在递铺镇城区范围内开展系列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并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城区道路有序、安全、畅通。为使整治取得明显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本次整治分七个专题分别对违反“禁令”车辆、出租车交通违法、城区停车秩序、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机动车闯红灯、违反标线等交通违法进行整治。每个专题统一行动时,摩托车无牌无证、未戴安全头盔及汽车套牌假牌和此前专题整治内容如残疾车专项整治等都将列入重点查处范畴,以期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1、夏季夜间交通安全整治(时间:6月15日至9月15日)。该阶段主要是针对夏季高温时节,晚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十分突出,主要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严重超员乘座、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现象普遍存在的具体情况,集中大队力量每周两次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上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一律进行拘留,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严重超员乘座、酒后驾车的当事人从严进行处罚。

  2、对违反“禁令”车辆集中整治(时间:7月5日至7月16日)。该阶段要加大对违法驶入“严管区(人民路、胜利中路)”的货车、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等的查处力度。对上述车辆,一律暂扣车辆,严肃处理。对货车、拖拉机一律按上限处罚,凡外地牌照汽车一律进行上网核查其来历。在各个专项整治之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始终把警力放到路面,坚持“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管理方式,高峰定点执勤,平峰时利用警车在“严管区”内巡逻,把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确保“严管区”行车秩序良好,各主要路口有序畅通

  3、机动车闯红灯、违反标线集中整治。(时间:7月19日至7月30日)该阶段要加大对机动车闯红灯、违反标志标线(包括越压黄线、左转弯时压黄线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警察、数码照相机、数码摄象机进行抓拍,能现场处罚的一律现场处罚,不能现场处罚的录入电脑发信后处罚。

  4、出租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时间:7月31日至8月30日)该阶段要集中精力对出租车交通违法严管重处,对出租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超车、故意遮挡号牌、越压黄线、闯单行线、未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一律罚款并予记分处罚。对出租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随意调头、违反规定上下客从重处罚。

  在整治的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畅通工程”一期工程的实施,一方面,加大科技投入,在符合条件的交叉路口增设电子警察,加强对出租车等机动车辆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合理设置出租车临时停车点,方便乘客上下车。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结束后,交警大队将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教育管理。每季度将全县出租车交通违法情况报送交通运管部门进行记分管理;每月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出租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管理,促使出租车驾驶员严格按照按照“六统一两规范”的要求,文明行车,为创建文明示范城市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加强宣传。交警大队将借助新闻媒体的优势,在《今日安吉》、安吉电视台相关栏目中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出租车交通违法、城区治安监控系统中发现的.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同时结合发生的出租车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广泛宣传,约束出租车驾驶员的行车行为,规范县城出租车的行车、停车秩序。

  5、城区停车秩序集中整治(时间:7月3日至9月30日)。该

  阶段集中治理城区停车秩序混乱问题。交警大队每天安排两组人员巡逻,并协调特警大队街面巡逻力量,开展城区停车秩序的专项整治。一是是部分道路施划路边临时停车位后,不但对所划的道路要加强管理,尤其是对中心城区道路等要加强管理,禁止在这些路段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停放汽车;二是对葡京大酒店出口、立交桥转盘、车站门口等车辆乱停放问题突出地段重点进行整治,规范停车秩序;三是以城管部门为主,加强对城区范围内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的整治。整治方式实行定点、定线、定人、定责任的四定制度。通过整治,争取中心城区机动车道杜绝乱停放现象,路边停车和人行道上非机动车与摩托车停车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6、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时间:10月8日至10月20日)该阶段要着力纠正非机动车尤其是人力三轮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乱停车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人力三轮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加强处罚的同时,将会同县城管部门加强对人力三轮车主的管理。通过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守法观念,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另外,要对行人不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的行为进行劝阻,对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一律罚款处罚。

  7、电瓶三轮车专项整治(时间待定)。一是制定规划,在县城一定区域、时段内限制电瓶三轮车进入,并视情逐步扩大区域范围。二是加强管理。对电瓶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进行处罚,对电瓶三轮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重处罚。通过增加其违法行为成本,达到规范电瓶三轮车运行的效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发生的电瓶三轮车交通事故案例加强宣传,提高电瓶三轮车驾驶人交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进一步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加强宣传。结合各种专项整治,借助新闻媒体的优势,对各种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交通文明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力争通过整治,违反“禁令”标志车辆明显减少,机动车特别是出租车显见性违法明显减少,非机动车、行人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建城区停车秩序明显改善,城区交通秩序总体得到进一步改观。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非机动车遵章率、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5、85、80以上。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7

  为加强城市交通治理,整治交通违法,完善交通设施,提升管理水平,优化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财产安全,策应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交警支队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一、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支队长梁长根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伍先庆任副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为确保实效,中心城区分为涟钢、城中、城南、城北、城东、城西、交通设施维护、宣传、红绿灯维护、督查、后勤保障共十一个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整治时间

  7月23日至9月21日。

  三、工作目标

  (一)严查违法停车,确保违法停车率低于2辆/5公里,且无占用盲道停车现象。

  (二)严查机动车违法行为,确保无显见交通违法行为,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达98%以上。

  (三)严查行人交通违法,确保行人守法率达80%以上,无闯红灯、翻越护栏现象。

  (四)及时维护交通标志、护栏,确保标志无倾倒、缺损现象,护栏无破损、扭曲现象,达到创文验收要求。

  四、整治重点

  (一)严肃查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50元/次)、“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罚200元、记2分)、“车辆不礼让行人”(罚200元、记3分)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违停、在行驶中随意变道、故意遮挡号牌、未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的;

  (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四)无证驾驶或驾驶无牌机动车辆的;

  (五)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伞具、随意穿梭、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的.;

  (六)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的;

  (七)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车辆的;

  (八)六类重点车辆(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面包车、渣土车)的重点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警媒联动,借助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声势,增强公民遵守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组织宣传车队上街巡回宣传。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行为,及时予以公开曝光。把舆论宣传工作贯穿整治活动始终,为提高整治成效,促进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转提供有力支持。

  (二)整治通行秩序。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采取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道路巡查力度,科学安排警力,按照“民警要上路,上路要管事,管事要得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的路段承包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头路面,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指挥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依法从严管理。切实提高管事率,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拘留、罚款、记分、拖曳违停车等措施多管齐下,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8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对照创建工作测评指标,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必胜信念,全警动员参与,全力以赴投入,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全员化水平,坚决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创建任务。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明显优化,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市驻地城区、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主干道,以及学校、医院、商圈、车站、背街小巷等区域,市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重要路段。

  (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人行道、斜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攀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2、非机动车占用公共道路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信号、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路口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3、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飙车、涉牌涉证、酒驾醉驾、不遵守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4、公交车不靠站上下客、争道抢行、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5、出租车乱穿乱行、急停猛拐、随意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打非治违大整治

  1、严格落实“三长负责制”和机关民警高峰岗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优化警力配置,整合警力资源,压实创建责任,加大路面管控,严格考核奖惩,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

  2、重点聚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秩序,常态推进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同步开展假牌套牌、酒驾醉驾毒驾等治理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切实管出习惯、管出自觉、管出文明、管出秩序。

  (二)交通组织大优化

  3、充分挖掘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深化实施城市“优化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市城区10条主干道40个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改造,采取合理渠化设计、优化交通流线、合理分配通行权等方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4、针对区域交通时空分布不均以及学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易拥堵问题,按照指挥中心整体统筹、路面民警协作配合等原则,采取流量均衡的'区域交通组织措施,确保路网交通总体运行顺畅。

  (三)交通设施大改善

  5、全面排查市区交通安全设施,重点排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规范、指路标志设置不明确、路面交通标线不清晰、指路标志和路面标线设置不匹配、交通隔离护栏设置不合理、交通信号配时及相位设置不协调等问题,建立排查台账并及时整改,引导车辆依法文明出行。

  6、持续提升交通信号机智能化程度,安装使用精准的流量评估系统,广泛采集交通流量、排队长度等参数,实时调试自适应绿波协调控制平台,优化交通信号联网控制,实现主干道绿波配时更精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四)交通志愿大劝导

  7、在市区各主要路口,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驾校学员和记满12分培训学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充分利用媒体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大对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引导交通参与者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队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刘占军任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城区执勤大队、开发区大队、东昌府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支队长胡全仓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方案要求,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重点路段开展路面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创城测评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大队抽调精干力量参加执勤,共同做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坚持领导带头、分工包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负责同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攻坚战目标的高标准实现。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及时汇总攻坚战工作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统计报送,认真总结阶段性经验做法和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收集相关数据。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9

  为贯彻“10.26”全国冬季交通管理重点工作视频会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百日安全行动”,切实加大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力度,全力保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省局、市支队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大队决定自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月20日在全县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严重扰乱通行秩序、容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一批交通秩序乱点、事故多发路段,进一步规范国省道通行秩序,降低交通安全风险,有力维护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为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全县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委员、副政委肖超常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大队长陈永雄为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和各中队(股、室)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魏伟东副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各中队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道路

  我县辖区内205国道、324国道、244省道、255省道为重点整治道路。

  (二)重点路段

  客货运车辆通行集中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易拥堵路段;城乡结合部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平面交叉口及桥梁、隧道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等为重点整治路段。

  (三)重点车辆

  严管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严管危化品运输车辆,严防泄露、燃烧、爆炸事故;严管货运车辆,严防超载、疲劳驾驶肇事肇祸。

  (四)重点违法

  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

  容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摸排研判。要结合冬季交通特点,充分利用公安交管大数据,深入分析交通违法查处的时间、地点、数量、类型以及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全面摸排国省道交通秩序乱点、事故多发路段,结合我县交通安全实际,科学调整完善勤务安排、执法管理等工作重心,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

  (二)加强路面管控。要科学调整勤务部署,最大限度将警力、装备投向一线,加强定点检查与路段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要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作用,网上网下结合,切实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拦截查处力度。要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检查、执法小分队流动执法等方式,切实增强现场执法管控的机动灵活性。要严管公路货车行车秩序,在货车通行量大、秩序混乱的路段增设“货车靠右行驶”交通标志,加强提醒纠正,形成货车靠右行驶的规矩。要结合联合治超工作部署,在打好“4个阵地战”(公路超限检测站、治超流动巡查路段、货运装载源头周边路段、高速公路入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县2个固定“治超”点和3个流动“治超”点工作,强化线路联动、部门联动,健全完善警情通报和协作机制,确保及时发现超载、劝返超载、就地拦截查处超载,严防超载货车驶入国省道行驶违法肇事。

  (三)开展统一行动。每月10日、20日、30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行动期间,我县辖区内205国道、324国道、244省道、255线要全线联动,启动所有交警执法站,充分发挥我县2个固定“治超”点和3个流动“治超”点及在重点路段、关键点段增设临时执勤站点,严格检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国省道农村地区路段,要结合辖区上下学、赶圩等重点时段特点,组织区域性统一行动,严查校车、面包车、摩托车重点车辆严重违法,切实整治出声势和成效。

  (四)加强宣传曝光。要积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报道统一行动,充分营造严管严查氛围。要不间断曝光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讲危害、讲后果,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提示,掀起集中整治的宣传高潮。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鼓励群众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五)推进源头治理。在严查交通违法的同时,认真针对研判出的公路交通秩序乱点、交通事故多发点,积极向县党委政府汇报,协调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改善通行条件,提高道路安全性。双向四车道以上路段,要推动加装中央隔离设施;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的国省道与农村道路平交路口,要结合“平安村口”建设,推动加装“一灯一带”(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和让行标志;公路隧道和弯道路段,要施划中心实线,增设严禁超车标志。12月9日前,各中队要会同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核查比对一次查处的.货车超载违法数据信息,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及时落实“一超四罚”措施,相关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中队特别是上述2条国道、2条省道沿线的中队要将此次集中整治作为稳定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重要抓手,作为20xx年春运的提前演练,以高度政治自觉和敏锐性,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强力组织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督导考核。大队要成立整治行动督查组,加强行动期间的督导检查以及工作考评,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整治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战果通报、调度督办等形式大力推进整治工作,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大队、中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亲临现场指导工作,推动集中整治有序开展。

  (三)规范执勤执法。各中队要教育民警辅警加强安全防护,执勤检查时按要求摆放反光锥筒、执法提示标牌等设施,按规定佩戴单警装备。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重点查处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一般性轻微违法以警告教育为主,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四)按时报送信息。请各中队于11月23日前上报本单位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名单。每个全省统一行动日第二天上午8时前报送工作情况小结到大队办公室。从12月份起,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时前报送上个月的整治行动工作小结。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10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优化交通秩序和环境,深入推进平安道托建设,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健康顺利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道托、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主要任务,坚持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道托”,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目标: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得到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乡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

  二、整治重点:

  1、无牌无证车辆;2、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3、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4、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5、超限超载车辆;6、侵害乡、村公路路产、路权等非法行为。

  三、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6月上旬至11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2月上旬),检查验收,总结巩固,个体措施是: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二)深入摸排,托清底子。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内部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抚清底子,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乡党委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农机部门要抓好拖拉机违规运营整治,并同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对于在6月30号前未进行全面检测的农机用车,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上路。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查扣,该处罚的处罚,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管所、农机站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乡整治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千分制考核。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负责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在整个集中整治活动中,所有检查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运用法律准确无误,严防公路“三乱”,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把文明执法贯穿在整个整治活动的全过程。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汇总,及时上报。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11

  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形象,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扎实做好创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奋力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推动文明创建“再进位”,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实现道路交通设施全面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显著改善,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部门协调联动更加顺畅的工作目标,确保在中央、省、市文明城市测评中少失分、不失分,为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推动文明创建“再进位”助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建伟任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吴宏任副组长,市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文明办以及各乡镇板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卫东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全员动员,全力以赴,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度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1、确保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责任单位:住建局、莫城街道、虞山街道

  2、确保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无违法停车及被违规占用现象。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3、确保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无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责任单位:公安局

  4、确保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无被侵占现象(含乱设摊点、乱停车、设置的设施占用);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现象;沿路商家、店铺无占道经营现象。责任单位: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二)主要交通路口

  确保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责任单位:公安局

  (三)公共广场

  确保广场及周边地区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四)背街小巷

  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各乡镇板块

  (五)农贸市场

  确保市场门口或周边无乱设摊点经营现象,市场周边车辆停放有序。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板块综合执法局)、公安局

  (六)车站

  确保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出入口机动车、非机动车疏导有序,周边车辆有序停放,无“黄牛”倒票拉客、“三小车辆”非法营运等现象。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相关街道综合执法局)。

  (七)公园景区

  确保主要出入口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相关街道综合执法局)

  (八)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

  确保中小学校校园周边有文明交通引导,秩序井然。责任单位:教育局、公安局

  (九)城市公共交通

  确保公交车内有投诉电话、驾驶人持证上岗,公交车按规定停靠(进站停靠、无溜站)、驾驶人系安全带、无接打电话等行为,乘客有序候车、依次上下车,车上乘客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出租车驾驶人言谈举止文明、服务规范,行车时驾驶人系安全带、无接打电话、发信息情况,出租车内有服务卡的,驾驶人服务讲话文明、无吸烟、吃食物或乱吐乱扔情况,出租车无拒载的和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收费或不主动出具票据情况;公交车、出租车主动礼让行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十)乡镇板块

  确保辖区主次干道、集镇区域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完整,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各乡镇板块

  四、实施步骤

  (一)完善交通设施,创建良好环境

  从现在开始至7月底,市住建局、公安局和各板块要全面排查整改交通设施不规范不合理问题,进一步完善路口路段交通设施,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和主要交通路口的车道线、停止线、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标线齐全、规范、清晰,行人、非机动车信号灯和禁停等标志规范齐全,不存在缺失、被遮挡等现象,同时,再次排摸挖掘停车资源,缓解停车资源紧张压力。

  (二)全面宣传倡导,营造文明氛围

  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市文明办要协调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直播平台等媒体,策划开展集中宣传行动,组织开展高密度、多频次、大声势的宣传报道。市公安局要重点针对非机动车闯红灯、停车越线、逆向骑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机动车违法停车、不礼让行人等9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建立交通违法曝光机制,对各类突出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通过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开展专题深入报道、组织互动讨论等形式,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外来人员聚集区等,开展以“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逆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市区主要路口、路段要设置有针对性的`宣传(警示)标语,利用电子屏等播放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导致交通事故的警示宣传片,形成严管严罚警示氛围。从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专业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入手,组织、指导机关、学校、企业、专业运输单位等开展“带头礼让、模范守法”主题活动,组织外卖、快递等行业开展文明交通倡导行动。

  (三)强化执法整治,优化交通秩序

  从现在开始至迎检结束,以城区主次干道路口路段为主战场,以9类不文明交通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严查严管执勤执法行动,确保打出声势,树立规矩,坚决遏制路口、路段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多,交通秩序乱、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

  对交通流量大、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突出、执法管理难度大的重点路口、路段,以及交通问题突出的乱点、堵点,要加强统筹,整合公安与交通、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力量,成立机动执法小分队,针对哪里违法突出就整治哪里,哪里力量薄弱就增援哪里,集中优势力量,逐项攻坚整治,并邀请媒体进行现场曝光,坚持整治一个、震慑一片。要滚动推进整治工作,对集中整治初见成效的路口路段,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固化机制,采取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常态长效管理,确保整治一个、巩固一个,防止问题重复、违法反弹。

  五、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督导检查曝光追责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贯彻执行不力、整治效果不佳、行动措施不实等情况进行曝光追责,强力推动各项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到位、整治到位。(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

  二是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公安、宣传、住建、交通、城管、教育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坚持齐抓共管,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明交通整治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板块)

  三是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沿街各单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交通协勤等职责任务,提醒本单位和外来车辆规范停放,自觉抵制并劝阻违规停放、侵占道路等现象。(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板块)

  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惩戒机制。探索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和曝光制度,对闯红灯、违停、逆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的单位或多次违法的个人通过媒体曝光处理。推动快递行业、外卖行业将交通违法记录与职业准入、薪资待遇等相挂钩,落实行业自律管理。(责任单位:公安局、文明办)

  五是树立政府机关模范带头榜样。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公务出行要主动遵守“一盔一带”要求,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并能够主动礼让行人,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通过自身不断带动形成文明交通风气。(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板块)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各板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坚决确保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

  (二)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深入研究创建标准和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将每项创建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情况收集、分析研判、面上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对工作难点、共性问题,要加强会商、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治理。

  (三)突出重点,攻坚克难。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文明交通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全力攻坚克难,确保在中央、省、市文明城市测评中少失分、不失分。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12

  为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切实增强公民交通、法治、安全和文明意识,创造良好道路通行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县文明办《临泉县文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要求,特制定城南街道文明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积极实践“五大发展”理念,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导向,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文明交通行动为抓手,直面问题,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长效管理,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文明交通方案,建立责任明确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明显完善,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交通参与者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局面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三、活动内容

  围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三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五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杜绝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即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毒驾、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交通设施大完善

  1、加快辖区内5处公共停车场建设步伐,引导社会资金建设各类停车场所,鼓励辖区内停车场停车位有富余的,实行收费停车,缓解机动车停放压力。

  2、在辖区集市入口处各建设一处临时停车场,有序引导各类车辆临时停放。

  3、加快辖区内“天网”工程建设。完善省道、县道交叉口处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建设;在辖区道路主要交叉口、事故易发路口,分步骤、分阶段制定建设计划,逐步建设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视频监控。

  (二)交通堵点大整治

  1、以102省道行经辖区内路段街道、道路交叉口为重点。依据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群众反映等渠道对辖区道路各“堵点”进行全面排查,列出清单,一点一策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尽快改变混乱状况。

  2、以辖区内光明路、城中路、交通路、解放路、兴泉大道、四化路、建设路、霞光大道、教育路9条重点道路;社区、学校、医院、银行、企业、客运场站、市场、购物中心等人员聚居场所周边为重点。排查“堵点”,限期整改。

  3、对辖区骑路逢集易发拥堵情况进行调研,由社区建设专门集贸市场、明确各个易发拥堵路段日常驻点管理劝导员,常态化开展社区交通秩序管控。

  (三)文明交通大宣传

  1、要求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并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各经营户和广大群众发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议书,倡议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当文明人、做文明事,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号召2公里以内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非机动车,每名工作人员要向身边的10个公民宣传交通法规,形成“交通宣传、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

  2、在辖区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活动,形成立体式交通宣传教育模式,大打一场交通安全宣传普及战。

  3、以街道“法治主任”为骨干,组织精干宣传队伍,深入辖区,以社区为单位,开展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大培训。

  4、各社区都要张贴、悬挂文明交通标语、横幅等,制作文明交通知识和典型交通违法、事故宣传内容。

  5、号召辖区内志愿者积极行动,党员干部志愿者和企业、社会各界志愿组织,积极参与宣传、引导,举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交通违法大严管

  1、联合执法部门,集中清查各重点部位秩序混乱问题,杜绝车辆乱停乱放、三轮车非法营运、占道摆摊设点等一些久禁不止、影响交通畅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2、建立义务交通劝导员队伍,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对各自辖区重点路段划分劝导网络,通过“定人、定路段、定时间”的`形式,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对劝导员工作进行考核。规范城区劝导员工作内容和流程,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参加劝导活动志愿者的监督,达到预期劝导效果。

  五、保障措施

  实施“文明交通”,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构建和谐社会,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要结合实际,推动“文明交通”健康顺利开展。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城南街道文明交通三年计划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实施“文明交通”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做出周密部署。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紧密配合,把实施“文明交通”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三)加大投入,强化宣传。财政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三年计划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设施、交通秩序整治等各项措施落实,要专款专用,统筹管理。

  (四)强化考核,严格问责。文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期间,街道各部门及各社区要严格落实“文明交通先进乡镇(街道)”和“无严重交通违法村创建”评选活动,街道纪工委要对县考评结果出现的问题进行通告问责。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13

  为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精神,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市民文明交通素质、辖区交通管理水平、道路交通秩序“三提升”,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巡特警反恐大队、网安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海防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派出所(治安办)等局属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教导员林贵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联络员:方士宾。

  三、主要任务

  1、违章停车: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占压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靠、乱停乱放、车向停放不正确等现象;对违停车辆,利用警务通查询车辆信息,与车主联系,敦促车主及时规范停车,对不听劝阻及经屡劝不改的违法当事人,与交警大队警务机动中队汤逸东联系,拖离违停车辆。

  2、交通“乱象”: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斑马线上不理让行人,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电动自行车未上牌照上路行驶。

  3、交通安全宣传:散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动员志愿者、沿街商铺业主劝阻乱停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四、整治重点

  9月13日至10月12日期间,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五、具体安排

  (一)县局相关警种、内设科室:

  第一组:

  责任单位:巡特警反恐大队

  责任领导:蔡本城

  责任区域:元光路(建设局至原武装部)

  云平路(原武装部至江滨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二组: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责任领导:陈宝群

  责任区域:城元路(宝城路实验中学路口至将军大道)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三组:

  责任单位:网安大队

  责任领导:邱汉俊

  责任区域:君宝路(宝城路交界处至公园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四组:

  责任单位:森林警察大队

  责任领导:周宝平

  责任区域:云东路(云漳路中段环岛至漳江大桥)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五组:

  责任单位:刑侦大队

  责任领导:方建生

  责任区域:江辉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六组: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领导:张育文

  责任区域:育英路(楼仔脚中段至公园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七组:

  责任单位:海防大队

  责任领导:蔡荣辉

  责任区域:将军大道(鼓山路口至渡头岩)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八组:

  责任单位:经侦大队

  责任领导:陈东健

  责任区域:将军大道(渡头岩至金霞红绿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九组:

  责任单位:国保大队

  责任领导:林青山

  责任区域:宝龙路(顶溪路至宝龙小区北面)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组:

  责任单位:禁毒大队

  责任领导:吴镇界

  责任区域:宝龙小区北面(将军大道至宝树村)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一组:

  责任单位:政工室

  责任领导:柳志林

  责任区域:人和路(福锦)(将军大道至溪云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二组:

  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室

  责任人:沈志林

  责任区域:政通路(宝城路至将军大道)

  宝城路(新政府边)(人和路至宝树村)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三组:

  责任单位:法制大队

  责任领导:吴伟庆

  责任区域:顶溪路(国道324线(双溪口)至将军大道)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四组:

  责任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责任领导:方光辉

  责任区域:顶通路(政通路至顶溪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二)交警大队

  第一组:

  责任单位:警务机动中队

  挂钩领导:沈汇森

  责任人:沈汇森

  责任区域:陈政路(将军山公园至陈政路环岛)

  将军大道(金霞红绿灯至竹仔前)

  公园路(金霞路至陈政路将军山公园)

  人员安排:警力6名

  第二组:

  责任单位:下河中队

  挂钩领导:吴建勋

  责任人:吴旺金

  责任区域:金霞路(元光路建设局路口至下河乡政府)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三组:

  责任单位:城区中队

  挂钩领导:沈汇森

  责任人:施福山

  责任区域:宝城路(金霞路交界处至美霞大道交界处)

  绥阳路(陈政路环岛至原振云大酒店)

  云漳路(迎宾门至旧武装部)

  云漳路(旧武装部至江滨路下坂步行桥)

  复兴路(搂仔脚中段至江滨路交界处)

  江滨路(九尾桥下至翰林江景)

  人员安排:警力12名

  第四组:

  责任单位:火田中队

  挂钩领导:陈德生

  责任人:施耀龙

  责任区域:江滨路帝景湾(下楼居人山至漳江大桥)

  绥阳东路(原振云大酒店至阳下村部)

  开漳州大道(和田路红绿灯至国道324线)

  人员安排:警力6名

  第五组:

  责任单位:常山中队

  挂钩领导:张少龄

  责任人:赖惠斌

  责任区域:马山大道(益宝山至马山村)

  彩龙大道(御史岭324国道交接口至御史岭公园)

  G324国道(竹仔前至疏港公路路口)

  人员安排:警力6名

  (三)派出所(治安办)参照以上方案在各自辖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做好具体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积极为整治工作创造条件。

  (二)明确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扎实履职,全力维护所管辖路段交通秩序,并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作。要结合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协作配合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情况的发生,营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果,见实效。

  (四)强化督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工作的贯彻落实。督察大队将实地督导,通报、问责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五)强化宣传。要借助电视、广播、户外大屏幕、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媒介,曝光交通陋习和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举措,宣传文明交通行为,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营造创建氛围。

  (六)县局相关警种、内设科室于9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员排班表发送至交警大队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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