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4 15:06:28 行政 我要投稿

行政管理制度【热】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行政管理制度【热】

行政管理制度1

  2、销售人员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工作任务。

  3、销售人员之间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仪表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5、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及客户利益的事情。

  6、销售人员应及时做好客户登记、成交登记和值班记录工作,发生接待客户冲突,不得争抢,均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7、遇特殊情况由销售经理判别客户归属及业绩和佣金得分配。

  8、销售人员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必须口径一直,凡有疑难问题应向销售经理请示,严禁向客户承诺有关本项目不详、不实的`事宜。

  9、销售人员应时刻注意自身的素质修养,对项目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对周边项目做到知己知彼。不断提高房地产专业知识及销售技巧,具备独立完成销售工作的能力及较强的应变能力。

行政管理制度2

  第一章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工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在人员接待、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当好企业安全卫士,保障工厂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作范围

  (一)工厂外观形象、风貌的树立及维护。

  (二)工厂及员工财产的保护。

  (三)工厂生产、生活纪律的维护及监督。

  (四)参与工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门禁制度的监督管理。

  (六)处理临时性、紧急问题。

  第三条管理架构

  保安队直属于人事行政部,直接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对行政主管负责并汇报工作,下设队长一人,分责任承担分内工作,组织结构如下: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保安队长

  1、针对工厂、宿舍、餐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保卫措施。

  2、负责全队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提高全队人员综合素质.

  3、负责厂内、宿舍、餐厅的值勤管理,督促检查警报系统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4、督导检查各班值勤情况、夜间查岗、查哨、查宿舍及相关记录之完整。

  5、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火灾、偷盗及打架斗殴、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对紧急病人及时安排车辆送往医院,并及时报告行政主管。

  6、协助行政主管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执行纠正改善措施。

  7、督导、检查宿舍纪律、异常状况、清洁卫生和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务,并对本队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经常性汇报。

  9、处理本队与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内部冲突,带出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

  10、保安队长与保安员一样轮流值日,履行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二)保安员

  1、严格执行厂规厂纪,维持生产、生活的正常纪律秩序。

  2、严格按照《门禁管理制度》,检查车辆、来访者及出入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手续。

  3、熟悉工厂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员工的执行情况。

  4、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队长,重大事件要按程序迅速通知相关主管人员,不得拖延或虚报。

  第五条保安工作准则

  (一)按规定着装,注意仪容仪表。

  (二)待人接物要注意礼仪礼节、文明礼貌,

  (三)必须全神贯注值班,不准打瞌睡或脱岗、睡岗,严禁饮酒、聊天会友、听音乐看书报、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未经队长或者主管许可,不得擅自调岗、离岗或休假。

  (五)除遇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越级上报工作。

  (六)不得监守自盗,营私舞弊或者假公济私。

  (七)相互尊重,相互团结、如遇到困难应同心协力,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决不允许各存私心,相互指责,使工作无法开展。

  (八)忠诚工厂、热爱工厂,尊重上司,服从工作安排,主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九)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十)不得利用权职和工作之便,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索取员工等人的财物或谋取利益。

  (十一)无特殊情况和工作必要,不得擅自进入厨房、操作间、仓库及异性宿舍。

  (十二)保安队全体员工必须从严自律,尽忠职守,以执法人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

  第六条值班保安工作内容

  (一)监督员工佩戴厂证出入厂区。

  (二)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

  (三)监督员工上班时外出或回宿舍。

  (四)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保安室,并提醒公访人员在保安室不得久留。

  (五)按规定接待公访、私访人员,符合来访条件者要检查证件并做好登记。

  (六)严格检查来访者及外出员工所带的行李、包裹等,如发现可疑物品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七)检查内外车辆进出厂,认真核对验证出厂物资。

  (八)加强厂车动向的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九)信件、书报、快递的收发工作,员工来信一律放在规定位置,凭厂证领取,快递包裹等贵重物品,必须做好登记。

  (十)不定时巡逻厂区、车间、宿舍,确保安全。

  (十一)不定时检查厂区、宿舍水、电,发现有漏电、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十二)监督员工遵守纪律,发现问题要灵活性处理,疑难问题及要时上报。

  第七条保安工作标准

  (一)熟悉部门工作运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与要求,并严格执行落实。

  (二)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明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时效,严禁违背上司的合理工作指派。

  (三)对来访客人、工厂职工应文明有礼,并主动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公司上层领导及客户出入大门时应敬举手礼。

  (五)遵守部门规定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当班期间必须精神饱满,站坐端正、举止得体,保持良好形象。

  (七)接到上级或其他部门发出的紧急信号时,当值保安应在二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并及时上报所发生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应沉着冷静的按程序处理,并设法尽快通知上级和附近的同事;在与他人或外界发生纠纷时必须顾全大局,克制忍让,避免发生冲突或事件升级。

  (九)接到员工或其他部门的建议或投诉时,必须礼貌倾听,并作记录,按程序正确解释,事后必须及时、如实地上报或转告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十)当事情超出个人的职责权限或处理能力时,应立即上报。

  (十一)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劝止并报告上级,不得知情不报或提供虚假情况欺瞒上级,严禁散布或传播不真实之言论。

  (十二)做好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时递发工作报告。

  (十三)熟悉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十四)熟记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治安等应急电话。

  第八条交接班管理

  (一)接班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对讲机,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

  (二)上下班交接双方应交接清楚,并在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交接记录,具体事项包括:

  1、本班未完成的工作以及在值班中需要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

  2、上级交办未办事宜、送货寄存物和公共物品清点事项;

  3、入厂人员尚未出厂以及出厂员工尚未回厂情况;

  4、厂内可疑现象;

  5、警械器具等。

  (三)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管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四)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五)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在工作日志上登记下班时间并签名。

  (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到岗,而交班人员擅自离岗,则这期间发生的问题由两人共同承担。

  第九条相关事件处理程序

  (一)火警事故处理程序

  1、迅速到失火现场,确认着火介质性质(电着火、油着火或其他)和火势大小,控制现场并报告保安队及相关管理、消防人员至火场灭火。

  2、现场人员应根据着火性质立即采取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灭火(注意:油着火或电着火均不能直接用水灭火)。若刚发生火苗,立刻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3、若使用灭火器仍无法将火扑灭时,应:

  a、火速打电话至119,并按响消防警铃,按公司消防演习程序,发挥消防组织功能,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

  b、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窃取公司财物。

  c、情况危急时要通知当地治安部门或公安部门协助交通管制。

  4、火势扑灭后立即清查人员及物品,统计损失情况并保护现场,供警方和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堪查;

  (二)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管制员工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及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入内。

  3、通知厂内保安或厂内主管前来援助处理。

  4、认清来者面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凶器,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供警方侦查依据。

  5、事情发展后,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人员处理。

  (三)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发现可疑人物,应与队长或值班保安联系,并周密临视其行动。

  2、发现厂区物资被盗应第一时间报告队长、并及时通知行政部领导。

  3、保持被盗现场,以备警方调查。

  (四)员工打斗事件处理

  1、员工打斗或对公司管理员逞能,应迅速制止,将当事人交其主管或行政主管处理,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勤保安或公司管理人员合力制止,必要时报警。

  2、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为防围观者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当事人双方带离现场,再作处理。

  3、在处理事件时以教育为主,要公正,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更不得加入打斗。

  4、若为下班时间,应立通知队长或行政主管,情况恶劣者要即刻通知派出所协助。

  5、事后将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上级主管作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员工一般违规事件处理

  1、发现员工的行为违反相关厂规厂纪,以正确的态度予以劝说并制止。

  2、告知员工违反了那些规定并进行教育。

  3、将违规情况进行记录,并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4、将初步调查核实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相关处理结果。

  第十条其他

  (一)保安员原则上应在工厂住宿,如有私事外出必须在当晚12:00前返回公司。

  (二)服从部门的会议和学习安排(包括业务知识和军事技能训练等)严格遵守会议或学习纪律,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禁止缺席、迟到、早退。

  (三)应工作需要,休息人员在接到上级的加班临时通知时,必须积极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四)全体保安队员每月由上级做相应的考评,对工作表现突出,上报批准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鉴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第十一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门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门禁管理,保障工厂人员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禁管理制度直接由保安队保安员负责监督、执行(以下称门禁管理人员),对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三条门禁管理人员必须注意本身的礼仪、礼节、涵养与素质,对来宾或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对本厂员工更要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第四条门禁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是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五条本厂员工出入管理

  (一)本厂员工进出厂门时,厂牌佩戴于左胸前或挂于胸前,不得随意乱挂或转借他人使用。

  (二)在正常上班时间有事需外出时,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交给值班室作为放行的依据,门禁管理员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注出厂时间;待外出人员归厂时,再签注归厂时间。《人员/物品放行条》应及时上交人事行政部,如有异常与该员工所属部门联系。

  (三)对解雇、辞职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须核对其《人员/物品放行条》并负责检查其所有物品,无误后予以放行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字。离职员工物品应在下班时间出厂。

  (四)本厂员工非因公外出者,必须在当天24:00前赶回厂部,最晚不得超过00:30。

  第六条非本厂人员出入管理

  (一)外单位因事到本厂洽谈业务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必须与接洽人联系,经许可后,门禁管理人员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等相关内容,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发给洽谈人员“来宾证”,待洽谈完毕后,洽谈人员须退还“来宾证”。

  (二)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工厂相关领导陪同时,或由相关领导陪同的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可不必办理来访登记手续,但门禁管理人员必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以及相关陪同领导。贵宾或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出厂后,注明其离厂时间。工厂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需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需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三)私人探访人员于下班时间来厂探访,需由被探访人书面申请,并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进入。门禁管理人员需查实其身份证件,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接待人员必须到工厂门口接待,并于《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门禁管理人员发给“来宾证”。若无需在厂留宿,则须在当天24:00前离开。上班时间谢绝一切私人探访。

  (四)对于来我厂应聘的人员,应聘人员需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发给“来宾证”。若需进入车间或办公室,应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相关人员带领。

  (五)来访人员未遵守工厂进出厂区相关规定的,门禁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厂。

  (六)来访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七条车间及办公室门禁管制

  (一)员工上班进入车间时,要穿好工衣、戴好厂证,对新进员工暂没有发放工衣、厂证时,凭有效试工卡进入车间。

  (二)下班后,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或办公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严禁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下雨天所带的雨具应放在指定位置,员工下班时不得携带工厂任何物品离开车间,包括内部文件、纸箱、胶带、工厂报废品等。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在办公室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

  (五)未经核准加班的办公室人员在晚上24:00后不得再滞留办公室。

  (六)下班后办公室人员全部离开时,门禁管理人员应及时为办公室大门上锁。

  第八条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一)外来车辆进厂时,保安应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车牌号、进厂时间,进厂事由及携同人数、随车物品等相关内容,并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发给《来宾证》。

  (二)门禁管理人员应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车辆出厂时应对车辆进行物品检查。若有物品需放行的,必须凭《人员/物品放行条》放行。

  (四)根据《人员/物品放行条》与实物进行核对,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签字确认,确保放行无误。

  (五)外来车辆出厂后,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注明车辆出厂时间。

  第九条本厂车辆出入管理

  (一)本厂车辆外出时,保安应在《公司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所用的车号、出厂人员、出厂时间、回厂时间等相关内容,并检查是否有相关《派车单》、物品,物品放行手续是否齐全、物品是否相符等。

  (二)本厂员工车辆(摩托车、自行车)进厂时,摩托车应放慢速度,靠车行道行驶,自行车进入大门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厂区,并按规定区域停放。

  第十条物品出入管制

  (一)无关易燃、易爆物品、违禁物品不得带入厂区内。

  (二)外来厂商来交货,应先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通知收货人员前来接洽。

  (三)外来人员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由门禁管理人员代为收发。重要文件应及时送达相关部门,私人邮件写在公布栏上通知前来收取。

  (四)外来人员、本厂员工或离职员工私有物品需出厂时,当事人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门禁管理人员依《人员/物品放行条》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包裹进出厂区,应自觉接受门禁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登记。

  (五)凡工厂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经门禁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六)放行的物品若数量少,能列出物品清单,则需准确列明;若物品数量各种较多,无法一一列明,则至少需注明件数、重量等。

  (七)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十一条物品放行权限

  (一)皮具原料、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成品,50件以下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50件以上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二)其余生产性物料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三)机器设备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四)模具外出加工、维修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五)其余物品一律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放行。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保障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并创造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及公共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宿舍只提供给厂部的在职员工住宿。已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当日迁离出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第三条住宿标准

  职位房间类型住宿人数用电标准管理费

  组长以下人员(车间)集体房8人/间-----15元/人/月

  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房1人/间10度/人----

  其他后勤人员管理房2人/间5度/人----

  第四条宿舍配置

  (一)集体房:上下床4-5张,风扇2台。

  (二)管理房:双人床1张或上下床一张,风扇1台,书柜1张,椅子1张。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工厂保安负责员工宿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全面负责监督宿舍内部的卫生状况以及住宿人员的遵章守纪工作。

  (二)舍长由全体舍员投票选举产生,舍员必须服从舍长宿舍秩序及卫生管理,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有序。

  (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厂部的住宿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四)员工宿舍及公用设施为员工使用,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五)住宿人员必须随时配合厂部相关领导及宿舍主管部门不定时检查宿舍,住宿人员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六条宿舍纪律

  (一)宿舍内外严禁大声喧哗。

  (二)节约用电,离开房间随手关闭照明灯和风扇。

  (三)严禁在宿舍内聚餐、喝酒、打牌、赌博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四)爱护公物,不准私自占用或损坏已辞职人员的床位及公用物品。

  (五)非有特殊情况男女员工不得互串异性宿舍。

  (六)禁止未婚男女同宿。

  第七条安全防患

  (一)员工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者私藏凶器、匕首、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二)宿舍内除公司统一安装的电源、电器设备外,未经允许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以及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三)严禁在宿舍生火做饭。

  (四)禁止有破锁、越墙、偷窃、吸毒等违法行为。

  (五)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以防被盗。

  第八条清洁卫生

  (一)员工注意做好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达到整体美观。

  (二)每间宿舍采取员工轮流值日制,每天由一至两名员工负责宿舍内部的清洁卫生。

  (三)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四)员工清洗的衣服、被褥应晾在阳台上,晾干后及时收起放好;

  (五)严禁在宿舍内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第九条:作息时间

  (一)正常休息:23:30-07:30

  (二)午休时间:12:30-13:45

  (三)晚上熄灯时间:12:30

  (四)正常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进入宿舍。

  (五)因季节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条借宿管理

  (一)员工之亲戚、朋友来访,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留宿者,可以按规定办理相关住宿手续。

  (二)借宿人员,必须由员工本人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借宿手续,填写《借宿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留厂住宿。

  (三)凭《借宿单》在保安处登记借宿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宿时间等相关情况,并由该员工、借宿人签名确认。

  (四)由保安(宿舍管理员)安排借宿人员住宿。

  (五)借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住宿安排、管理,严格遵守厂部的《宿舍管理制度》及厂部之其他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取消其借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员工本人及借宿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一)员工可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宿舍住宿,不在工厂住宿的员工不再另外发放住宿补贴。

  (二)个人现金、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规范员工用餐秩序,创造一个洁净、卫生、舒适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一)良好的职业操守,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务周到,对用餐人员恭谦有礼,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发生争执。

  (二)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有肝炎、肺结核、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者,均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三)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物,勤剪指甲,工作时间必须戴上工作帽、口罩、系上围裙。

  第三条食品质量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的法规条例,确实做好食堂的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禁止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到无牌无证的摊挡购买熟食品和包装品,生熟食品存放要隔离。

  (三)不得发放生、冷或变质的食品供用餐人员食用。

  第四条食堂卫生要求

  (一)保持厨房、餐厅地面、桌面、餐椅干净卫生

  (二)厨房、餐厅物品摆设整齐有序,不得杂乱无章。

  (二)用餐完毕后第一时间清理厨房、餐厅卫生,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并定期对厨房、餐厅进行大清洁。

  第五条用餐时间

  (一)员工正常用餐时间为:

  中午12:00-12:30,晚上18:00-18:30。

  (二)晚上需要加班的员工,视加班情况为加班员工免费提供夜宵。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供应饭菜。

  第六条员工用餐规定

  (一)按规定用餐时间凭工作证用餐。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用餐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安排。

  (二)严禁穿拖鞋、睡衣、背心、短裤进餐厅用餐。

  (三)遵守用餐秩序,按要求自觉排队,不插队,不拥挤。

  (四)文明用餐,用餐时不准站在餐椅上,不得将脚架在餐桌或餐椅上。

  (五)爱护粮食,按自已的饭量盛打饭菜,不许造成浪费。

  (六)不得在餐厅高声喧哗,严禁借故寻衅滋事,扰乱食堂秩序。

  (七)不得刁难辱骂、漫骂食堂工作人员。

  (八)爱护食堂设施严禁损坏公共财物。

  (九)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严禁乱扔垃圾、乱泼脏水。

  (十)未经允许,用餐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不得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病号除外)。

  第七条节约用水、用电,妥善保管和使用食堂现有的用具和设备设施,用餐人员不得私自拿出食堂或带回宿舍占为已有。

  第八条其他

  (一)食堂全天候为员工免费供应饮用水。饮用水只提供给员工正常饮用,不得利用饮用水洗碗或另作其他用途。

  (二)每天晚上18:00-23:00为员工免费供应热水。

  (三)餐厅设有有线电视,电视放影时间为每天中午12:00-12:45,晚上18:00-22:30。

  (四)加班时间热水暂停供应,电视暂停开放。

  (五)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用餐、洗澡水供应、电视开放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九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招聘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工厂招聘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基本政策

  (一)厂部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二)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本厂在职员工,然后再向社会招聘。

  (三)工作绩效是本厂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招聘

  (一)用人部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填写《人才需求申请表》。

  (二)《人才需求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及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招聘方案并实施。

  (三)人员的招聘,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时可进行对外招聘:

  1、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四)应聘者必须完整、真实填写《入职申请表》,并提交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五)初试: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身份背景、入职资格、求职意向及待遇要求等方面。

  (六)复试:经初步审查,符合录用条件者,由用人部门复试,包括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等。

  (七)结果:面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报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并议定工资待遇后,通知报到;面试未通过者,资料转入人事行政部存档。

  (八)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员工,必须在人事部门通知时间内报到任职,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或放弃,应与人事行政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或申请除名,否则半年之内不予录用。

  第三条录用条件

  (一)员工录用条件必须符合《职位说明书》。

  (二)员工的任用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必要时进行个人背景状况调查,并采用技能考核和面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成为本厂员工:

  1、被通缉、判刑有案或解除公职尚未复职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3、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被公司或其它机构开除者;

  4、有挥霍公款或贪污行为并记录在案者;

  5、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营私舞弊、声名狼藉者;

  6、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

  7、患有神经病、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者;

  第四条入职手续

  (一)录用人员必须向人事部门提供以下证件缴检后,并上交复印件各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最高学历证书;

  3、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5、特殊岗位相关证照。

  (二)录用人员由厂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进行培训试用。

  (三)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建立档案;发放工作服;发放临时厂证,以作暂时出入厂区及宿舍证明,七个工作日后制发正式厂证。

  (四)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员工手册》培训,以使员工对工厂概况及相关规定有初步了解,并且考核合格后予以分配给用人部门。

  第五条试用规定

  (一)新员工录用七个工作日内为培训、试工期间,七个工作日内因不适应环境自愿离职,或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分配,顶撞上级等恶劣行为者,公司将立即停止聘用。

  (二)用人部门根据新员工实际情况填写《新进员工培训试工考核跟踪表》,报部门经理(厂长)审查,人事行政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一至两个月(包括七天培训试工期在内)。

  (三)试用期间,新员工会得到上级管理者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并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四)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五)员工转正后,除基本薪资将获得相应调整外,并可享受正式员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满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并按劳动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三)合同期满,公司或劳动者都可自由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续签,合同续签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解除按员工正常离职程序办理。

  第七条附则

  (一)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三)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佳力皮具厂全体员工(副总经理以上级别或经公司特别批准免于考勤者除外)。

  第三条职责范围

  (一)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统计、监督、各类假期的审批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职责:负责工厂全体员工考勤稽查、汇总、各类假期的办理等工作,每月5号前将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公布,并由个人签名确认。

  第四条上班时间

  (一)正常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加班时间按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若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正常上班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五条考勤方式

  工厂全体员工均使用打卡钟打卡的方法记录员工考勤。

  第六条打卡管理

  (一)员工打卡上下班,每次打卡应打在相应的卡格内。

  (二)上下班打卡有效时间: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后15分钟内打卡有效,超过15分钟打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三)因打卡钟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的,由人事行政部考勤人员或现场监督打卡人员负责现场签卡确认。

  (四)员工有正当理由(如遇突发公共事件)而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打卡的,可以电话的形式向直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由直接主管领导在卡上进行签名确认,视为正常出勤;因个人原因而漏打卡者,最迟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向直接领导阐明漏打卡原因,由其直接领导签名确认、并经人事行政部核实后视为正常出勤;但当月漏打卡累计超过五次者,不予计发全勤奖。

  第七条加班

  (一)非车间作业人员加班须有《加班申请单》,或因特殊情况而补办的《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车间作业人员加班或由厂长直接安排,无需加班申请单,加班时间以打卡为准。

  第八条外勤

  (一)因公外出,应在外出前填写《外勤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外勤员工无须打卡,由部门主管根据《外勤单》实行签卡手续。

  第九条请假

  (一)请假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可以口头请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二)请假类型

  1、事假在职员工一年内事假开数累计不得超过15天,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不得超过3天。事假为无薪假,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工资,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2、病假病假2天以上必须在假后出具街道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3、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按工厂《员工福利制度》之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需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5天以内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5天以上7天以内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7天以上需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

  (三)请假流程

  1、人事行政部(请假条)---->请假者(申请)---->组长(审批)---->部门主管(审批)---->部门经理或厂长(审批)---->人事行政部(上呈)---->副总经理(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备案)---->请假者(休假)---->保安室(放行)---->人事行政部(备案)。

  2、请假经核准后,一律将请假条交至人事行政部,安排相应放行手续。

  (四)审批权限

  1、组长级以下人员(车间):组长(1天),部门主管或主任(3天),部门经理或厂长(5天)

  2、组长级人员(车间):部门主管或主任(1天),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3、主管级以下人员(非车间):部门主管(1天),部门经理(3天)

  4、主管级人员: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5、各部门经理(厂长)请假,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6、超出以上规定审批权限的,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五)销假请假人员请假期间提前回厂上班,必须在回厂后第一时间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请假处理。

  (六)续假请假期满但因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及时赶回厂上班的,可以电话续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其延期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迟到、早退

  (一)迟到给予5分钟(车间3分钟)的缓冲、宽裕时间,超出者视为迟到。

  (二)未经允许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一律按早退处理。

  (三)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旷工

  未经批准或未办妥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全勤

  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为全勤。

  第十三条其他

  (一)事假、迟到、早退时间没有任何工资及福利。

  (二)任何员工不得故意涂改、损毁、伪造考勤、损害打卡设备。

  第十四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离职形式包括辞职、辞退(解雇)和自离。

  第三条辞职是指因员工个人原因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离职。

  第四条辞退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违反了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而被作出劝退、辞退或开除的情况。工厂对被劝退、辞退或开除的员工给予结算其在职期间基本工资,不计发相关补助,并限时离厂。

  第五条自离是指员工自动、自愿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时间达到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未返回工作岗位的情况,将对其作出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其在职期间的任何工资及相关补助。

  第六条离职审批流程:

  (一)辞职审批程序:待离职人---->人事行政部(领表)---->组长---->部门主管---->经理/厂长---->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二)劝退(解雇)审批程序:直属部门主管(提出劝退、解雇意见)---->直属部门经理/厂长(核实)---->人事行政部(核实并作出劝退、解雇决定)---->部门经理/厂长(会签)---->总经理(签核)---->被劝退、解雇者本人(签收)---->公告

  (三)自离:直属部门主管(反馈情况)---->直属部门经理/厂长(核实)---->人事行政部(核实、作出自离决定)---->部门经理(会签)---->总经理(签核)---->公告

  第七条离职时间

  (一)所有申请离职人员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离任。

  (二)若有特殊情况急需离任,可实行请假带辞职,辞职者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可提前离任,但必须提交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的《请假条》,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允许;其结算工资与当月正常辞职人员一同结算。

  (三)辞退人员根据用人部门实际情况决定具体辞退日期,日期不限。

  第八条离职程序/手续

  (一)待离职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书面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上交其直接上级主管。

  (二)《离职申请表》必须经由本部门各上级领导批示意见后并获准其离职日期。

  (三)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型人员,其《离职申请表》必须经(副

  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

  (四)各部门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将当月《离职申请表》汇交人事行政部,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后,人事行政部安排离职交接结算手续办理。

  (五)人事行政部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离职通告”,告之具体离职日期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六)离职当日,离职者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交接表》,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及事务移交手续,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条工作事项移交

  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工具、技术资料、印章、车锁、证照等均应移交接替人员或相关部门,并将已办未结案事项交待清楚,并做出书面移交清单,交其部门上级确认。

  第十一条工作事务移交

  (一)入厂时所领用的(工作服)、宿舍钥匙等物品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二)厂证及员工手册等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三)领用的工具、文具等交还到领用部门;

  (四)所借工厂欠款等归还财务部。

  (五)离职人员损坏、丢失工厂物品要按价赔偿,交接不清者不办理离职结算。

  (六)所有离职人员移交手续,限在离职当天8小时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放弃,不予结算工资。

  (七)因特殊情况,请假带辞职人员可预先在请假之前,提前办理完移交手续。

  (八)《离职交接表》各项目应由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详加审查,不合理之处要及时更正,如有遗漏造成工厂财务、资料、往来帐款损失,应由该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负责追索或赔偿。

  (九)人事部门在离职当天将《离职人员考勤汇总表》予以本人核实,如有异议者,必须当天到人事行政部核实,如当天未到人事行政部核实者,将作为默认可处理,一切后果工厂将概不负责。

  (十)离职者携私人物品离厂,应按《门禁管理制度》的规定至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

  (十一)离职者办妥离职手续后,将《人员/物品放行条》交保安室,经、门禁管理员

  确认无误后,方可携带私人物品离厂。

  (十二)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者合同终止、停保、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第二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定要服从上司安排,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规则,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游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积极主动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以任何借口擅自停工、罢工等行为。

  第五条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安排指示,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尽忠职守,不得泄露工厂业务及技术秘密,维护工厂利益。

  第七条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经常清洁工作台、机器设备;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第八条下班前必须整理好工具,关好门窗、电源、水源,做好安全检查,防止一切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九条积极参加工厂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和其它一切集体活动。

  第十条工厂所有办公电脑,在工作期间和其余时间,严禁玩任何电脑游戏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任何食物进入车间、办公室。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准故意毁坏工厂的财物。

  第十三条严禁在厂打架、赌博、偷窃他人、公司财物。

  第十四条员工之间相互配合,真诚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第十五条养成主人翁意识,时刻维护工厂司形象,遇到反常态现象主动报告处理。

  第十六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不浪费水电及工厂物料,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作风。

  第十七条关心同事,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精神。

  第十八条严禁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上影响正常作业;若对工作有不平衡情绪或疑问可直接向管理部门反映或谈心,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理性作业。

  第十九条严禁上班时间在厂区范围内吸烟。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严禁在厂区范围内张贴任何文件资料。

  第九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工厂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考核员工,奖优汰劣,本厂实行奖惩制度,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员工为企业立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全厂人员奖惩之管理。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遵循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奖惩制度直接与员工工资及绩效考核挂钩。

  第五条员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但不得无理取闹。

  第六条勇于检举不良行为者,依事件之大小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第七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和大功下列三种,由经理(厂长)提议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一次性给予加1-10分。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在一个月内均无出现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全勤者。

  (三)关键时机维护公司荣誉、利益者。

  (四)热心服务、乐于助人,有具体事实者。

  (五)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创造荣誉者。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并一次性给予加10-20分。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或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一次性给予加20-50分。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总经理认定的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工厂有特殊贡献者。

  第十一条员工惩罚分为六种:警告、申诫、记过、记大过、开除和自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扣1-5分。

  (一)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佩戴厂牌或随意乱挂、转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帽、口罩、围裙而从事食堂工作者。

  (二)在宿舍内外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三)未按规定乱停放车辆及摆放个人物品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四)无故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不按规定打卡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五)未经允许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设备、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者。

  (六)对进出厂员工、来访人员、车辆及相关物品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登记,发现可疑物品不及时向上级汇报以及未按规定放行进出厂员工及相关物品者。

  (七)超过作息时间仍未熄灯休息或超过规定回厂时间回厂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八)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办公室或未经允许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九)待人接物要不注意礼仪礼节、野蛮无礼或被投诉思想不端正,服务不周到,对员工态度恶劣、发生争执者。

行政管理制度3

  一、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1、除寒、暑假和双休日外,每日升降国旗。

  2、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国旗仪式。

  3、升旗仪式在每周一早晨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不举行),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也要举行升旗仪式。

  4、举行升旗仪式时,全体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5、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旗手持旗,护旗手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站立)。

  (2)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3)唱国歌。

  (4)国旗下讲话(由校长或其他教师、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作简短而有意义的讲话)。

  6、每日傍晚,由旗手和护旗手按《国旗法》规定降旗。降旗时国旗不得落地。

  7、每日升降国旗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向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由行动。

  8、旗手、护旗手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9、不升挂破损、污损、褪色等不合规定的国旗。

  10、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行为要给予相应的惩处。

  二、学校信息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信息的处理,在信息处理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及时对信息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处理。信息管理人员要适时地记录、收集出现的各种信息;以最快的速度加工和传递给各有关部门。

  2、真实

  信息要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信息管理人员在收集过程中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加工过程中必须防止和减少各种干扰,保证信息不失真。

  3、适用

  信息的处理必须适合学校管理的需要,便于利用。在收集阶段,信息必须完整,在加工阶段,必须根据管理的需要进行分类整理,便于传输、利用。在传输阶段,必须适应本校的要求和情况,寻找相适应的高效的媒介手段;在存贮方面,分类、登记、编码、归档要便于今后查询利用。

  三、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学校公章由校长办公室作为机密件专人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文件除外)一律登记。

  2、以学校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凭校长签发原件加盖公章。

  3、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审计后凭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

  4、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参加教学会议、研讨会议等必须凭证明并经校领导批准方可盖章。

  5、校长工作用章(私章)必须经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6、私人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校办公室主任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7、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即予严厉惩处。

  四、干部节假日值班制度

  1、节假日校值班人员由分管安全的校长负责安排。

  2、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3、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处理学校信件及电话。

  (3)做好值班记录。

  (4)需要报告的问题应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5)负责处理其他有关事项。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五、会议制度

  为严肃学校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纪律,进一步严格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现就有关会议制度做如下规定:

  1、会议组织与安排

  (1)学校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由校长办公室具体组织安排,一般每周五上午召开;

  各种工作小组会议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集,指定小组内专人具体组织安排,一般每月第二周周一下午召开;各处室、专业部例会由处、室、专业部负责人召集,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班主任例会一般在单周周二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一般安排在双周周二进行;全校性政治学习一般安排在单周周三进行;教研组活动一般安排在双周周三进行。

  (2)讲求会议效率。会前由会议召集人提出会议的.主要议程,会议通知、所需文件、材料由召集人指定专人负责,其中,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全校性政治学习等活动由校长办公室落实。

  2、严格会议请假制度

  (1)根据学校会议安排,各处、室、部及有关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会。

  (2)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其中:

  ①校级领导干部:副职向正职请假,校党委书记、校长互相请假,经同意后,一并告知会议召集人;

  ②各处室、专业部干部:副职向正职请假,正职向主管校领导请假,经同意后,一并告知会议召集人;

  ③各工作小组组员:组员向工作小组组长请假。

  ④班主任例会:班主任向学生处主任请假。

  ⑤党员组织生活:党员向支部书记请假。

  ⑥全校性政治学习等活动:教职工向所在处、室、部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一并报校长办公室。

  3、加强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期间不得中途无故出入会场。

  (2)会议召集人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考勤工作,将与会人员到会情况及时汇总并向大会通报。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部门服从学校的原则,可以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服从并执行集体决议。未成定论或未正式发布的决议不得在会后流传。

  4、做好会议记录及会后落实工作

  (1)学校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的记录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各工作小组及处室、专业部例会记录工作由召集人指定专人负责。必要时要整理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要建档备查。

  (2)会后,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议定事项,会议召集人或由会议召集人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催办。会议精神及议定事项的落实结果,由会议主办单位定期向主管领导作出汇报,对一年来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工作任务且对教育教学产生一定严重影响的,将对处、室、部职数进行精减。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向校长报告工作,就学校各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

  2、对学校干部和部门工作进行评议。

  3、对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各种制度、方案提出意见,形成决议。

  4、闭会期间,由教工工会经常征求群众的意见,维护教职员工的正当合法权益,参与学校决策。

  5、校长应该自觉地征求和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自己和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情况,并主动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6、讨论并向校长交送教职员工代表提出的应由行政处理的各种提案,并检查实施情况。

  7、提出有关各项工作的质疑,听取校长、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并进行审议。

  8、根据校长的提议,对有关教职员工生活福利或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项的草案,进行审议、表决或组织民意测验,参与学校的决策。

  9、对校长和其他行政干部进行监督评议。

  七、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1、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校长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布置阶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任务,研究完成任务的方法与要求、检查、总结任务完成的情况,使学校各项工作稳步而有序地按既定目标前进。

  2、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

  3、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出席对象为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

  4、学校行政工作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应排入学校日程表,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日程。

  5、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病不能出席者要履行请假手续。

  6、会议主要内容应事先通知,与会人员必须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7、校长布置工作任务应明确、具体,要符合部门的实际,部门应积极接受任务,不推诿,按要求和时限保质保量完成。

  8、校长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负责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

  八、教职工学习制度

  1、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为每周一次,安排在星期三下午,单周为政治学习,双周为业务学习。

  2、书记、校长、主任和教研室主任、教研组长应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好每次学习活动。

  3、要准时参加学习,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分管领导审批,小组长做好考勤记录。

  4、注意学习质量。学习时集中注意听讲,做好学习笔记,踊跃参与讨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特殊岗位人员的学习,由分管主任另行安排时间。

  九、校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团结和依靠全体教职工参与、支持和推进学校改革,进一步健全教代会制度,行使教代会职权,增强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学校科学管理、依法治校的水平,特实施并坚持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一)健全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校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为切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学校建立以下机构,以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合力。

  2、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为成员,校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1)根据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2)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参与意识。

  (3)认真贯彻方案,保证顺利实施。

  (4)不断完善方案,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3、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成立由工会主席、党支部纪检委员、人事干部、教工代表为成员,工会主席为组长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并履行以下职责:

  (1)向全体教职工宣传本工作的目的意义。

  (2)向领导小组反映单位的热点难点问题。

  (3)全面了解和监督校务公开的实施情况。

  (4)定期向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落实情况。

  4、学校党组织、行政、工会及教职工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形成合力,做好工作。

  (1)党组织:全面领导,加强协调,发挥保证作用。

  (2)行政:民主集中,落实制度,尊重教职工的权利,发挥主导作用。

  (3)工会: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及时反馈,发挥监督作用。

  (4)教职工: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发挥民主管理作用。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确立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把握好五个重点和五个环节。

  五个重点是:

  (1)单位的热点和教职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2)制约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4)影响调动与发挥教职工积极性的热点问题。

  (5)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廉政建设的关键问题。

  五个公开环节是:

  (1)管理权限公开。

  (2)办事依据公开。

  (3)办事程序公开。

  (4)办事制度公开。

  (5)办事结果公开。

  2、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2)学校重大的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3)校内重大人事变动,学校聘任制实施方案。

  (4)年度经费预算、结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

  (5)重大基建项目。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工资晋级、奖金发放和有关福利待遇。

  (7)学校的奖惩工作。

  (8)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结果。

  (三)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校务公开主要通过校务会、教代会、公开栏、座谈会等途径与形式实施。

  1、校务会:校务会对校务公开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2、教代会: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

  (1)听取并讨论由校务会集体形成、经校长决策的学校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

  (2)讨论通过校内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等事项的原则和办法及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福利费使用原则与办法及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4)民主评议干部。

  3、公开栏(或发清单):在校内醒目处设置“公开栏”,对规划性的通报事项,对有关费用的收支情况,对评优、评职称的结果情况,通过“公开栏”定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4、座谈会:召开学生、家长、教职工、党外人士及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的有关人员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合理建议。

  5、其他形式:根据公开内容,属于向教职工工作情况通报的可用广播、黑板报等形式直接向教职工公开;属于阶段性情况的,可以根据不同内容,有针对性地向教职工大会进行公开。

行政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维护印章使用的严肃性,避免因印章管理使用不当出现的各类经济、法律、行政问题,规范校内各类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印章包括学校公章、钢印,校行政领导签字章、方章,各学院、部处、各直属单位公章,以及校内其他行政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规格和式样

  第三条“z农业大学”印章为圆形,直径4.5厘米,铜质。

  第四条各学院、部处、各直属单位及其他同级机构印章为圆形,直径4.2厘米。

  第五条各学院、部处、各直属单位下属的系、科、室等机构一般不刻印章,如确属工作需要,经审批后可刻制。印章为圆形,直径4.0厘米。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和注销

  第六条学校各级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由校长办公室统一负责审批,由各需刻制印章的部门凭机构成立的正式批文及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专门机构刻制。印章刻好后须先送校长办公室留印模备案,方可启用。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公章,对违反规定自行刻制公章的部门,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的单位公章,应及时交回校长办公室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章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各级印章要专管专用。学校印章由校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各单位的印章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或单位指定的专人保管使用。印章的保管使用者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按规定手续用章。专管人员因事外出,应将印章交本部门负责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擅自带离办公室。印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校长办公室及保卫部门报告,并查清原因和责任。

  第九条使用印章必须手续齐备并实行登记制度,用印留存的的材料应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第十条除校办公章外,各单位的行政公章,如非业务工作联系,一般不得对外。

  第十一条使用本单位行政公章,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各单位的行政公章管理出现事故,要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和单位正职领导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严禁各单位使用单位印章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协议。如果使用单位印章对外签订协议和合同,导致法律纠纷、经济损失和学校名誉损害,均要严肃追究签订人、用章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使用校级印章的各类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凡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各类正式行政公文的用章,按《z农业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以学校名义发出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工作证、毕业(结业、进修)证、聘任证书、学生证等各种证书,均须由有关职能部门造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派专人统一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并加盖校印;并将名册一份交校长办公室留存备查或归档。需要个别办理时,须有职能部门的`证明。

  第十五条需开具学校证明、介绍信外出联系工作的校内各类人员,须凭所在单位的证明,方可开具校级证明、介绍信等。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

  第十六条教职工因私需学校开具有关证明和个人证明材料需加盖校印的,须凭有关部门的证明或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办理。

  第十七条非本校职工、有工作单位的本校教职工家属,外出或其它事由,不属学校及各部门出具证明的范围。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印章的,须持有关部门证明,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并开具所需证明。

  第十八条需办理特殊通行证的教职工、学生,或因工作关系来我校的校外人员,需办理边境通行证或特殊通行证,须先向所在单位或接待单位提出申请,经保卫部门审核,最后经校办主任批准,方可加盖校章。

  第十九条办理法人委托证明书,必须经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并由职能部门开出证明,经学校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加盖学校公章。

  第二十条对外签订协议、合同,须经校长办公室审定,并由主管校长签字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一条纵向课题的科技任务、合同书按常规程序用章;横向课题合作协议须按《z农业大学横向科技合同审查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二条各职能部门以学校名义向校外有关部门呈送的各类报表,必须由专人统一送校长办公室办理用章。

  第二十三条办理各种报建手续须加盖学校印章的,必须经校长办公室主任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四条办理企业执照、法人变更、年审等手续须盖校章的,须经财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办理。

  第二十五条单位办理银行开户手续,须经财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同意,方可盖校章。

  第二十六条教职工或学生办理公派或因私出国(境)手续,应分别按《z农业大学关于公派出国(境)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和《z农业大学关于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七条校长名章(签字章、方章)是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表示,凡对外使用校长名章,须经校长本人批示同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八条学校法人和校级领导人印章的保管使用,按学校公章的保管使用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使用校级印章时,如遇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批。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z农业大学行政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华农大(办)字[1996]第40号)同时废止。

行政管理制度5

  一、工作时间

  (一)公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8:00,每天中午12:00—14: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

  (二)凡属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制度

  (一)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记录本部门员工的出、缺勤、月底将考勤表(各种假条附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于每月10日前报办公室,员工工资将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二)考勤统计是公司对员工考核及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办公室有权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三)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四)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串岗、聊天等。如有违反,即作违纪处理。

  三、请销假制度

  (一)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具体要求按《关于员工各种假期的管理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业务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部门经理外出工作,应及时通告主管领导。

  四、着装、礼仪、礼节规定

  (一)员工在工作时不得着运动装、牛仔装、紧身裤等休闲服装(工作服除外),做到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二)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用自身言行树立公司形象。

  (三)员工在接待来电、来访时要用礼貌用语,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吵闹或使用粗鲁语言。

  五、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一)各部门应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报纸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洁,每日工作结束时应将个人桌面拾干净。

  (二)各部门均设专人负责办公地点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同时,每一位员工对公司的安全、保卫、消防中存在的'问题均要及时汇报、协助处理的义务。

  六、各种办公设备的使用制度

  (一)电脑、复印机、传真机、长途电话、车辆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二)因工作需要使用电脑、传真机、复印机、长途电话的,必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管理。

  (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经理因公外出,原则上派车,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外出可乘坐出租车。员工有急事因公外出用车,要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由办公室安排,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而办事地点超过3公里以上或者1公里以内没有公交车辆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可以批准员工乘坐出租汽车,并凭'用车申请单'报销。

  (四)任何人不得因私使用各种办公设备,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填写使用单,费用自理。

  七、严守公司业务机密制度

  各级员工不得向外人泄露公司的经营策略、财务收支、经营成果、领个资料、员工经济收入及其他有关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各部门经理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如有违者,公司有权追究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6

  1.定岗定编、合理配置人员,做到人尽其才。

  2.科学安排班次,充分利用有限人力资源。

  3.打破工种界线,组织交叉培训,跨岗位跨部门调配人力。

  4.加强岗位培训,建立和运用激励机制。

  5.雇用季节工和钟点工降低成本。

  6.行政办管理酒店不能流于形式,总经理要想办法让总监们敢提意见,肯提意见。总经理要听得进反对意见,接纳别人正确意见,用集体智慧,形成团队管理酒店。

  7.建议酒店总经理每周起码与部门主管一起吃一次饭,互相沟通,互相了解,互相交流,以达到相互得益的目的。

  8.建议总经理深入生意下降、营利不好的部门,调查研究,与部门经理一起制定扭亏为盈的'计划,并在实施中不断总结,调整计划,直到生意上升,营利好转。

  9.建议抓好后勤部门树立为营业前线服务意识,要有全局观念,急前线营业部门之所急,反对以本部门为理由或只顾本部门的利益卡前线营业部门,影响对客服务。

  10.建议认真惯彻“酒店礼仪礼貌,以本部门主管为榜样。”做到员工相遇,高层先向下属打招呼。

  11.建议要求部门主管对下属除作风上严格要求,工作上积极支持,生活上还要经常关心,最好能1-2个月内搞一次集体活动,或请下属外出食饭,培养自己核心力量和凝聚力。但反对搞山头。

  12.建议行政办在酒店管理工作中,重视培养各部门“典型人物”、“先进分子”坚持正面引导,以鼓励为主的方法,以典型带动全体,收到整体提高目的。

  13.酒店总经理每年12月份前要收齐部门明年工作计划书,修改本酒店明年工作计划书,上交一份管理公司存档。

  14.建议对酒店各部门之假期作严格控制,使用“以假补假”尽量少用“以资补假”方法处理员工假期。

  15.建议严格控制高级管理人员星期六离店时间(下班后)和星期日晚上回店没有特别情况不要星期一回店。

行政管理制度7

  1.负责及制定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内部岗位人调配等人力资源工作。针对《人力资源控制程序》进行归口管理。

  2.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负责人员招聘。

  3.对新员工上岗进行基础教育,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4.负责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工程物品、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及对供方评价工作。

  5.负责物业管理所需的采购物品进行验证,并按《行政人事部政策与程序》中的.《库存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发放,控制不合格物品及标识管理。

  6.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客户服务部、秩序维护部、外包服务分供方进行评价,确保采购的物品和委托服务符合性规定的要求。

  7.负责对工作环境的管理。

  8.负责服务备品、服务设备、设施和服务人员等进行标识管理,针对客户服务部、工程部、秩序维护部所涉及的各种标识制作及订购进行监控工作。

  9、负责顾客财产控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监督固定资产使用过程,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10.负责组织客户要求的识别及组织合同评审。

  11.物业管理公司部门经理、主管、主任、文员等其他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见各部门《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制度8

  第一条维护好综合市场、服务社、xx餐厅等经营网点的正常工作和经营秩序,保证经营项目(品种)齐全,保障对校内教职员工的副食、日用品等物资的供应,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第二条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一律不得会客,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聊(业务座谈除外)。值班人员着装整齐,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严格履行职责,回答问题清楚、准确,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三条严格执行财务和有关票证管理制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有乱收费和短款少款现象发生,不得出现收款不开发票的贪污行为,支付清楚,收款项目具体清楚。

  第四条保持经营环境和容貌整洁、干净,保持每天24小时内,经营区域无杂物、无臭味。摊档位序号醒目,宣传标语、经营门牌、经营广告等内容具体、健康、规范。

  第五条工作(管理)人员要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权做交易,自觉维护单位利益。处理买卖纠纷时要公开、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维护经营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证自主经营职工的采购(进货)用车。依据经营协议,须提前一天填好用车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出车,并按规定收取车公里费。

  第七条员工必须爱护经营区域设施和公共建筑设施,保持经营环境规范、整洁,维护好正常的工作和经营秩序。保护集体利益不受损失。

  第八条员工无事不得私自外出,有事需外出须经领导批准同意后,方能外出,并按时归队。因特殊情况需在外夜宿的须提前按级请示后执行。

  第九条员工严禁在办公场地和临时工住宿内使用与工作和生活无关的电器、燃气用具。违者除没收并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送司法机关。

  第十条员工认真学习业务(管理)知识,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想办法,出主意为单位的经营创收作出贡献。树立勤俭节约、兴废利旧、勤工自建,善于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

  第十一条员工严格遵守安全防事故制度,按安全常规履行业务,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有效处理,预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员工必须加强自身管理水平、管理能力的培养。积极参加上级、公司和单位的各项活动,增强岗位竞争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思想水平。

行政管理制度9

  (一)司机岗位安全责任制: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企业车辆司机管理制度,提高驾驶水平及紧急情况下应急事故处理能力;

  2、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企业下达的运输任务;

  3、禁止超员、超载、超速、超长、超宽、超高驾驶车辆;

  4、爱护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要认真对车辆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维修,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5、建立用车台账、加油台账,规范用车流程;

  6、相互监督并举报,杜绝违章事故发生;

  7、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车辆运行记录。

  (二)车辆管理制度

  (1)派车原则

  市内公务派车由办公室指派,省内公务派车须经主管副总批准,100公里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使用总经理的专用车须经总经理同意。

  (2)建立用车台账

  A、办公室必须建立用车台账,车辆使用前须将车里程表数一一进行登记造册。

  B、总经理和销售科、采购科的专用车辆,驾驶员在出车时自行登记出车起始里程、出车地点及事由。其他人用车,必须在驾驶

  员出车登记表上登记出车起始里程、出车地点及事由并签字。

  C、办公室设置用车通知单和用车登记表。市内用车者在登记表签字;出城用车由用车者填写用车通知单,按程序审批后驾驶员才可出车。

  (3)加油、加气的规定

  A、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和驾驶员根据车况、车型共同制定每百公里耗油/气标准。

  B、财务室凭用车通知单和行车登记表按月结算耗油/气量。

  C、实行专车专卡,财务室按实际出车里程和核定的耗油量计发各车的油卡,并设立各车用油台账。无加油卡时须索取发票,并登记加油/气量,当前里程,时间等数据。

  (4)车辆维修

  A、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解决的必须到指定的厂家维修。

  B、由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共同联系汽车修理厂家,并约定先修车后付款的合同原则,修理厂家每月凭驾驶员签字的维修清单来矿结算付款。

  C、车辆需要更换单件在1000元以上的配件或进行大修时,必须填写申请表,经主管副总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D、凡被更换的废旧配件如数回收。由负责回收人员出具证明后新购配件才能报销。

  E、严禁驾驶员出售油料和配件或多报修理费,违者处同等金额三倍的罚款,严重者直接勒令离职。

  (5)奖惩方法

  A、对节约限定油料者,奖节约油额的50%;超过定量油料时,由驾驶者承担多耗油料的50%;实行季度结算制。

  B、驾驶员必须按指定地点出车,如地点变动,由用车者补办相关手续。严禁擅自出车,违者罚款100元。

  C、驾驶员酒后开车者,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每次罚款300元,交给他人酒后驾驶每次罚款500元。

  D、出现交通违章,如因主观原因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与罚款。 E、发生安全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时,按事故损失的20%承担赔损责任。

  F、对全年安全出车330天(不含修车)以上,且又无主观违规行为的驾驶员,每人奖励20xx元。

  (三)司机相关管理措施

  1、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擅离职守,不能在工作时间饮酒,因饮酒不能出车的,罚款50元每次;

  2、服从调度和安排,临时有任务必须随时上岗出车;调度任务发出不能及时到岗者,罚款50元每次;

  3、小车每天必须停放到指定地点,该入库的一律入库,不能入库的整齐停放到指定停车场,其他外出过夜的情况也需妥善停放,如因停放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由司机自己负责;

  4、严禁随意利用公车办私事,或帮他人办私事,发现以上行为罚款50元每次;

  5、一般情况下必须使用加油卡进行加油,加油卡余额不足了应及

  时通知冲卡。特殊情况用现金加油必须开发票并且在发票上注明原因;

  加油卡一卡一车,严禁借给别人使用,或者帮其他车加油。一旦发现此类情况,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直接下岗;

  6、对自己负责的车辆必须爱护,勤养护,勤清洗,减少修理。因养护不当造成车辆本可避免的故障的,司机需负相应责任;

  7、保持磨盘沟煤矿整体形象,随时保持车身内外卫生和整洁,有条件时尽量自行清洗,到洗车点洗车必须索取发票;

  8、留意本车运行状况,尽量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小保养,每10000公里一次大保养;

  9、尽量到指定4S店和维修厂进行检修,有特殊情况需到其它地点进行检修时需索取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原因;

  10、车辆运行时注意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强化操作技术,注意出车安全。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章违规或者出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按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10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 “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5、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先进工作人员”活动。

  6、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部门职责

  1、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2、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3、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4、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5、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6、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7、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8、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五)、财务部门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做好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学校的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

  2、贯彻勤俭办学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3、负责管理学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计发教师课酬和管理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等。办理收支、审核、出纳、报账、记账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5、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6、每会计年度,认真做好财务会计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事项,应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予以说明。

  7、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有关财务法规、制度等文件;参加教育和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水平。

  8、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和相关安全工作。

  9、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招生部门职责

  1、熟悉学校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

  2、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

  3、掌握各学科、课程学习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每天上报各课程招生报名人数及注册人数。

  4、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及学科变化登记入学生档案。

  5、按学校要求,协助会计做好收缴学费工作。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是各学科教学班的组织者、管理者。必须选派有较高素质和组织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2、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3、班主任做好学生考勤,保持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

  4、班主任要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保持教室、学校环境的整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经常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密切与任课教师的联系。

  (八)、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用人条件:本校系中等文化艺术教育层次的教育机构,聘用人员必须有较高素质。条件如下:

  (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2)、教师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管理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熟悉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适用期,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

  2、聘用程序

  (1)、根据用人需要,登记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目、学历、工作经历、从事专业、从教年限、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优缺点、部门使用意见等)。

  (2)、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由校长面试审核、试讲最后确定录用与否,凡录用人员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合格者签发聘书。

  3、人员管理和考核

  (1)、按奖惩条件中的各项规定,管理人员由校长负责,教师由主管部门负责。

  (2)、教职工每学年根据学校要求写出工作总结,作为考核基础。

  二、管理人员岗位分工职责

  1、张自力:校长,法人,承担法律责任。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全面计划安排,总结、年审。分管:教学文书档案、影视编导。

  2、朱强章:副校长:主管师生教材;日常工作任务:主管科目招生,按照教学要求,课堂常规进行教学管理,对学生管理并抽查记录。按要求完成主管各项工作任务。

  3、邓丽:影视编导文艺理论教学。

  4、王飞飞:影视编导影视赏析教学。

  5、高宏:影视编导故事写作教学。

  6、龚红梅:办公室行政。

  7、韩梅:会计。

  8、李望玲:出纳。

  9、朱刚章:保安。

  三、管理人员值班职责

  1、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开教室门窗通风,挂年级标牌。

  2、接待家长态度要和蔼,做到百问不烦。按学校统一规定给予耐心的解答。

  3、把好门卫,家长、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进校,上学、放学一律在自动门外等候,报名交费家长进招生办办理,不得进入校内,报名学生按登记表项目登记、收费。

  4、课前、课间要在学生活动现场管理好学生课间活动,学生不得在楼梯、操场跑闹,严防事故。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如学生发生事故立即和家长取得联系,并立即报告校长。

  5、上课期间要巡视各班上课情况,如发现课堂教学秩序问题应及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进行研究处理。

  6、认真管理考勤,一节课后,要立即检查各班出席情况,凡缺勤学员要马上电话与家长取得联系。

  7、第二节、第三节课间时按教学日志要求项目,进行登记。

行政管理制度11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单位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

  健全,责任明确。重要出入口设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其中重点单位门卫值班室有内部自动报警设施,并与总值班室联网。重要出入口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七)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八)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九)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中心、大教室、报告厅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一)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

  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行政管理制度12

  一、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经理的直接领导。

  二、负责公司文稿及各部门、项目文稿的打印、归档工作,做好部门印鉴的管理。

  三、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公司后勤保障方面工作,负责公司及项目物资的采购及服装的保管、统计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司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有效配合公司各部门的'合作工作协调、合作。

  五、收集、归类公司各部门、项目上报资料(包括公司员工个人档案资料),并及时反馈公司领导意见。

  六、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和公司仓库管理。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行政办公用品采购,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促使采购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依据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设备、办公家具等实物资产,以及公司活动用品等零星物品的采购。

  三、管理职责

  行政采购专员负责行政办公用品的物资采购

  四、内容

  (一)申购审批流程

  1、各部门耗材专员按标准配置领用日常办公用品和设备,日常办公用品由行政采购专员定期集中采购,存于公司库房。

  2、员工若因工作需要增加标准配置外的.其他用品,应逐级申报审批。

  3、单价金额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物资申购,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内勤填写《请购单》,经本部门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采购专员购买。

  4、单价金额500元以上的物资申购,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填写申请,逐级审核并报公司省总或省副总批准后,由行政购买。

  5、涉及金额较大的特殊采购,除按上述程序审批外,还应交总公司审核。

  (二)常规物资采购方式

  1、常规物资指常用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设备等物资。

  2、行政负责寻找、甄别、建立常规物资的长期供货方,签长期合作合同。

  3、每年至少一次对公司长期供货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不能满足公司需求的应及时更换。

  4、采购工作应在收到《申购单》、《请示签》后两天之内完成。

  (三)非常规物资采购方式

  1、非常规物资指除开发项目设计、工程、预算、市场推广专业采购外公司所需物资,如公司活动用品等。

  2、根据需采购物资性质、金额大小、交货时间要求等因素,主要采取

  三种方式进行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由行政外勤具体实 施。

  3、采购工作应及时完成,不得影响工作的正常推进。

  (四)其它

  1、日常用品完成采购后,应及时到行政内勤处办理登记入库手续;其他类采购应在使用人处办理验收手续。凭入库或验收签字到财管中心办理财务手续。

  2、及时准确地提供所采购物资的维护保养人名单、地址和电话,积极联系维护人员上门保养,完善售后服务。

  3、及时完善财务借款手续,做到一事一清,在取得票据的一周内在财务销账。

  4、按公司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规定,金额在(单项)伍仟元以上的采购应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5、主动征求员工对办公用品的意见,及时调整和改善品质,以满足办公需求。

  6、各公司行政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对所购办公用品的市场询价工作,由非行政外勤人员执行,以监督行政采购工作。

  五、本制度由集团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归口管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行政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医疗行政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我办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行政管理主要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疾病预防和医疗保健工作。各工作处医务室业务上接受行政医疗处指导,行政工作由所属工作处领导。

  二、医疗行政管理以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公费医疗的各项政策、规定为原则,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医疗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

  1、负责办理“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登记”及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审定等相关手续。

  2、组织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3、按照市、区公费医疗报销各项规定,严把审核关。

  4、协调与合同医院的关系,协助各工作处解决住院难等问题。

  5、做好年度健康体检工作。由行政医疗处负责、各工作处具体组织老干部进行年度健康体检。

  (1)每年年初,各工作处将参加体检的一般干部人数及保健干部的姓名、性别、病历号制表交行政医疗处。

  (2)行政医疗处负责与各相关医院联系,确定各批次体检时间与地点,通知各处室;并根据各工作处室的`要求(乘车人数、发车时间、地点、带车人等)安排体检用车。

  (3)各工作处(室)负责组织本处(室)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本人复查或治疗,并把追访结果报行政医疗处。

  (4)各工作处负责医疗的医务人员要及时进行病种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交行政医疗处。

  (5)行政医疗处汇总全办体检结果,报告办领导。

  6、药品管理

  (1)根据北京市公疗《目录》规定购药。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的购入。

  (2)药品存放要注意防火、防丢失、防霉变等。库存药品要经常检查并做必要的调整。如有过期、变质药品要及时清理,交药监局处理,并报主管领导。

  (3)药品库存额原则上以两个月药品消耗量为限。

  (4)年终(12月20日前)盘库,盘库结果报行政医疗处。

  (5)进药:行政医疗处负责与药批公司联系,统一进药。每月进药一次。各医务室负责查对药品、规格、数量、有效期,严把质量关。

  (6)结帐:各医务室核准药品与药费金额无误后报行政医疗处。医务室负责人与药批核对后,与行政医疗处处长共同签字,报办主任审批,财务处结帐。

  (7)月报表:每月25日由各工作处医务室做药品消耗统计,月报表交行政医疗处,处方交财务处。行政医疗处汇总全办药品消耗,将月报表交财务处。

  7、住院报告登记制度

  (1)离退休人员住院,各工作处要详细记录住院者姓名、性别、年龄、原职务、诊断、所住医院等情况,并及时通知行政医疗处。

  (2)副局长以上离退休干部住院,行政医疗处接到通知后及时上报办领导。

  (3)每月25日各工作处室汇总本处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离退休人员住院情况,将住院报表交行政医疗处。

  (4)年终由行政医疗处汇总全办住院情况,报上级领导。

行政管理制度15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着装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a)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可着浓妆,勿佩戴过多饰品;领口过低,裙、裤过短的服装禁止穿着。

  b)男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

  2、员工举止要求文雅、礼貌、精神。

  a)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b)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礼貌,对待客户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清醒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c)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d)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出入房间随手关门。

  3、员工言谈要求亲切、诚恳、谦虚。

  a)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言语平和,语意明确。

  b)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

  c)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平和。

  d)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1、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上班时间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2、禁止在上班时间玩游戏、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视频、下载电影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须事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员工产生打印或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5、严禁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公司电话播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如需接听或拨打私人手机,应做到言简意赅、长话短说,不允许长时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6、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7、工作中未经他人许可,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8、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资料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9、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面。

  10、未经人力资源部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办公设备。

  11、工作时间对待领导、同事、来访者等应热情、有礼貌。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禁止将私人情绪带入工作当中。

  12、工作中同事之间应本着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合作、快捷高效为原则,应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办公室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一)卫生管理

  办公室是大家日常工作的劳动场所,卫生情况能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工作情绪,为使大家能够拥有一个舒畅、美好的办公心情,营造洁净、宜人的办公环境,制定本制度。

  1、公共卫生

  已由公司请专人打扫,每位员工应自觉维护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具体维护措施如下:

  公用设备:打印机、饮水机等公用设备附近不得存放个人物品,打印废纸需码整齐后放在打印机旁。

  会议室:使用过后需将桌面整理干净,杂志水杯各自归位,并将椅子推进会议桌下面,保持横面平行。

  休息区:沙发、茶几使用过后主动整理干净,不允许存放杂志和报纸等。

  卫生间:保持地面干净无水渍,便池、洗手池使用过后冲洗干净。

  地面: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2、员工个人卫生

  员工个人工位卫生由个人负责整理干净,须做到:

  办公电脑:要定期清理,需做到表面干净、无污渍灰尘。

  资料:摆放整齐,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桌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灰尘,不得在桌面上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软环境

  吸烟:公共、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需要吸烟的人可去楼道或者不影响他人工作的地方。

  (二)安全管理

  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防盗意识

  重要文件:要做好重要资料保存工作,不得随意摆放保密文件,对于发明专利、软件、图纸要重点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公司钥匙:办公室钥匙由各个分公司指定人员配备,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配办公室钥匙。

  外来人员:员工不得私自带领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办公室内长时间逗留,如需外人来我公司等候,需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方可进入。严禁将外人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门窗:办公室门窗要牢固,人离时要关锁门窗,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量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产品:公司的产品、样机,不得随意摆放,人机不在一处时要随时收起锁好,若有因个人疏忽大意而导致的产品、样机损坏或者丢失,由个人负责赔偿。

  2、安全意识

  危险品:员工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办公场所。

  空调:开启空调时须按国家相关要求调整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人员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空调,下午下班后须关闭空调。

  水:用水后,要将水龙头关闭,如有发现渗漏立即报告人力资源部。电:要做到人离电停,下班后立即关闭计算机、个人工位上的插排以及办公室电灯,周五下班后,最后走的人需要将办公室总闸关掉。使用笔记本的员工,不得在无人状态下给笔记本电池充电,凡因充电而引起的事故和损失由当事人自负。

【行政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行政的管理制度03-02

行政管理制度06-26

行政车辆管理制度01-22

行政部管理制度02-26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03-12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11-22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06-11

行政后勤管理制度04-08

行政管理制度范文10-26

日常行政管理制度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