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让协议

时间:2023-03-13 17:51:01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企业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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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转让协议

企业转让协议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万):

  为了加大卫生事业改革力度,激发医院的生机与活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建湖县中医院转让协议如下:

  一、建湖县中医院的基本情况

  1、地址:建湖县中医院位于县城兴建路191号。

  2、业务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医院用地总面积,其中医卫用地,商业用地1536 m2建筑面积。

  3、人员情况:现有在职职工211人, 退休 人员58人,离休人员2人。

  4、资产状况:根据盐城正源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截止 年 月 日,医院资产总额为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总额为 万元医院总负债为 万元(其中职工内部 债务 万元),经县国资办确认实际净资产为

  万元,其中资产核销损失 万元。

  5、 土地使用权 处置

  土地使用权依法出让,出让价为 万元,与其它资产一并转让。

  6、竞拍底价1 0 万元

  7、竞拍成交价1250 万元

  二、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以现款方式支付,由乙方于 年7月2日前一次性交盐城市隆昌拍卖行有限公司。

  三、职王内部债务的处置

  乙方必须将医院职工内部债务 万元,与医院资产转让价款一起交付盐城市隆昌拍卖行有限公司。

  四、乙方基本情况

  1、住所: 上海 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56号12楼1 2室

  2、法定代表人:刘忠

  3、总经理:顾成荣

  4、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捌佰 万元

  5、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合资)

  6、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医院领域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医院兼并、参股保健产品的销售。

  五、转让资产的交付办法

  甲方在乙方交清全部转让价款和职工内部债务款后,立即组织将转让资产移交给乙方,并负责协助乙方在 年 月 前办理好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过户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后,原医院 债权债务 等资产均由乙方享有与承担(职工内部债务计 万元不再承担),并按规定办理债权债务换据手续。

  七、资产评估基准日到本协议签字日期间,医院的亏损由中介机构评估、国资部门确认,并由甲方承担,具体账务处理采用由县国资办在 年 月 日前以现金等额返还乙方的办法处置。改制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八、有关剥离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1、甲方从净资产中剥离解聘风险金 万元,保存在乙方,用于原医院职工被解聘时身份置换补偿。医院改制前的职工(不含改制前的离退休人员)不违背与新业主签订的 劳动合同 ,与医院 解除劳动关系 时,医院要发放解聘风险金。解聘风险金发放标准是:按 年全县事业单位人平月 工资 计算(以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改制前 工龄 每满一年发一个月。解聘风险金发放总额若超出所提取的数额,超出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2、甲方从净资产中剥离 万元保存在乙方,作为 年卫生人才培养和科研课题立项单位配套资金。

  3、乙方在保存、使用上述剥离费用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委托县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国家的卫生法律、 法规 进行,依法行政,实施行业管理。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疫情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县卫生行政部门有权依法调遣医院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及伤病员救治工作。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法到有关部门重新注册,首次注册按拍卖公告约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医院非营利性,今后乙方如需要更改医院性质,可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如改制后医院符合国家 医保 政策,继续作为医保定点医院。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执行相应的管理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乙方依法享有医院的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人事权、分配权和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医疗机构冠名权,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各种医疗服务活动。改制后,乙方享有继续保留“建湖县中医院”名称的权利。

  4、乙方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5、医院的党、团及工会等组织原隶属关系不变,乙方必须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健全组织.独立开展工作。

  6、乙方必须遵守卫技、财会等类人员准入制度执行今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台的民营、私营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

  7、乙方必须聘用原医院全部在编职工,无法定事由,不得解聘原在编医院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保护政策,对改制前残疾职工不得以残疾为理由解聘、待岗或削减待遇。

  8、乙方必须—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和标准及时为原在编职工正常办理档案工资调资手续,并以调整后的档案工资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原在编职工的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等 社会保险 金和 住房公积金 ,否则有关部门有权依法采取划拨银行存款、变卖固定资产等手段追缴。

  9、乙方应为原在编职工办理人事代理,按原渠道为职工办理职称晋升,并与职工签定聘用合。职工调往县外或其他同类性质单位工作的, 乙方配合甲方按原身份办理有关手续。

  10、乙方—应合理设岗定员,并建立合理的分配考核制度,根据医院的业务收入发放职工工资。原医院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应随人均业务量的增加而提高。乙方不得任意无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不得强行向内部职工集资、摊派、募股、收取押金等。原医院职工如出现生活特别困难,乙方有责任根据医院效益情况给予帮助。

  11、乙方五年内不得再行转让医院产权。

  1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管理医院改制前的离退休人员。

  十一、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如出现违约,依法协商,依法处理。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实际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企业转让协议2

  出让方:(甲方)

  出让方经纪机构:

  受让方:(乙方)

  受让方经纪机构:

  审核机构:产权交易所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按照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企业产权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以下产权转让合同。内容如下:

  一、被转让的企业产权、评估情况、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产权所属企业: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与甲方关系:

  资产总额:

  债务总额:

  净资产:

  土地面积㎡(亩)

  建筑面积㎡

  机械设备: 台/套

  转让价格:

  转让方式:

  (单位: 万元)

  (资产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职工安置

  产权转让企业的在职职工人由安置,离退休职工人由管理。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三、产权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详见本合同附件。

  2.其他约定:

  五、产权交割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按照转让产权资产清单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方应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3.甲乙双方持签署后的《资产交接清单》和本合同,到审核机构办理《产权转让交割单》。

  4.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

  5.其他约定事宜: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审核机构、经纪机构和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产权购买价款,每迟交一日应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 %交付滞纳金。

  3.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日仍未付清其应付款项,则被视为违约。乙方须将其所取得的财产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违约金等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双方向审核机构和经纪机构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不得将受让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资产总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应当在经纪机构的主持下协商一致;变更的合同报青岛产权交易所备案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

  八、合同纠纷的处理

  凡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因本合同发生的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

  2.本合同使用的计量货币为“人民币”。

  3.本合同中“交易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总值的数额为准。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双方经纪机构主持下按规定协商达成附加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报审核机构备案,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审核机构留存壹份。副本份,分送缔约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签章并经青岛产权交易所审核后于 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出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出让方经纪机构(盖章):受让方经纪机构(盖章):

  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

  审核机构(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审核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企业转让协议3

  甲方(出让方):

  股东一; 身份证号码:

  股东一: 身份证号码:

  股东一: 身份证号码:

  股东一: 身份证号码:

  股东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股东一: 身份证号码:

  股东一: 身份证号码:

  新疆瑞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公司)是由甲方于 年 月 日注册的全资投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经营期限为年。鉴于甲方全体股东会讨论审议,一致同意将其所属的占100%股权的转让公司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转让公司。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1、转让公司名称为新疆瑞尔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涉及土地 平方米,涉及员工安置 人。

  2、甲方承诺并保证转让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是完整到位的,没有抽逃出资情况,并且没有仲裁和诉讼等债务纠纷。

  二、员工的安置: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方式处理:一并由甲方自行处置。本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正式接管转让公司,甲方及其原雇佣的人员应积极移交剩余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涉及原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三、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和乙方无关,一并由甲方接收。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原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原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新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四、公司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转让公司。甲乙双方办理公司转让手续,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四万五千元整,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预支付甲方80%转让价款(适用定金规则)。

  2、甲方收到乙方上述转让价款后,甲方需在 年7月26日前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财务专用章、公章、合同章、原始帐本凭证等交给乙方。在 年8月26日前将变更后的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正副本)交给乙方。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 %转让价款,及一千元的变更费用。变更手续由甲方负责完成,如本转让需要政府部门审批许可备案,均由甲方负责完成。

  五、产权交割

  甲方收到乙方80%转让价款后,转让公司相关权利义务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约定在三个月内办理相关产权交割手续。

  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原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依法对转让公司享有《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七、费用和税费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费用和税费由甲方承担。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定金2倍的补偿;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转让公司,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如甲方与第三者存在再无纠纷,则甲方向乙方承担所发生债务30%的'违约金,并且承担本合同生效前的债务。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

  十一、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负责,于 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其他

  1、甲方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2、所有股东的股权转让协议,

  3、原转让的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转让协议4

  转让方(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受让方(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甲方系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股东,出资额为叁拾萬元整(30 万元),占公司总股份的100%(以下简称合同股份),甲方自愿将其经营的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股份100%股份,股份收购总价款为叁 万元整(30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30%的股权以拾 万元整9 万元)转让乙方。

  二、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于 年 月 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甲、乙双确定,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期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有关合营盈亏(含债券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六、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股东会出具股权出资证明通过。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时,提交 x企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

企业转让协议5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转让协议,以共同遵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房产坐落、位置、结构、层

  次和附属设施

  1、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3、房屋质量: 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4、该房地产产权类型: (有房产证或国土使用证)

  5、出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共有权证号为 :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6、房屋现有装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保证上述房产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未结款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该房屋前办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1.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a.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b.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 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c.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 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d. 余款 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e.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同时应移交有关房产的全部资料(见清单)。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产总价格 ‰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 %违约金。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将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应立即办理转让手续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转让手续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方负责办理房屋过户, 方予以充分协助,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六条 关于产权的约定

  甲方将上列房产转让后,按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假如所转让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今后条件允许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则按照以下几款执行:

  1、在办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办理为乙方 名下,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将房产证、土地证直接办理为乙方名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过户手续所须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乙方有权将此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 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本协议转让之房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让、抵押、变卖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如发生上述任何原因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房屋产权发生的经济纠纷及费用等亦由甲方承担。

  2、房屋移交前,甲方应保持房屋原有结构,负责搞好通水、通电、公共设施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移交后由乙方负责。

  3、甲方在房屋及房产证书交乙方后、房产过户办理前不得实施有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行为,更不得将房屋再卖他人。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购房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 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7.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关于房屋其他事项的约定

  1.今后若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调整,对该房屋进行有偿拆迁,则拆迁所得补偿均为乙方所有。若房产未过户乙方,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补偿手续;若已过户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 (盖章)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 (盖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地址 电话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地:

企业转让协议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现依法授权甲方向乙方出售公司资产,乙方在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同意购买该资产。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及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二、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 ,地号为 的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年。

  2、座落于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3、现存于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审计事务所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公司的资产明细,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页,被评估资产确认汇总表1份。

  4、公司所属 注册商标。

  三、公司在本合同签定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定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乳品公司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五、在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并将约定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十五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用电、用水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国资局划拔整体资产划拨单、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并注销原公司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产权登记。

  六、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一)乙方新设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水资源费三年不征收。

  2、环保涉及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环保手续,涉及环保治理的,从低从宽收取费用。

  3、保证满足乙方所需水、电等能源供应,同时保证单位价格为当地最低水平。

  4、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以合同协议附件为准。

  5、享受最新优惠政策。

  (二)供应方面,政府承诺:

  1、收购价格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新办企业与其他企业间因供应方面发生的问题,如出现其它企业有垄断性倾向、恶意挤压或以不正当的手段争购时,政府应依法干预制止,政府应支持乙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签定协议。

  (三)负责协调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贷款。

  (四)政府允许乙方对所受让的资产进行利用和再开发。

  1、由于占地面积受限、建筑物设计布局老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扩大发展,在境内扩(新)建工厂需要征用土地时,政府承诺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条件为乙方提供。

  2、由于现厂址所处地理位置,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并享有再开发收益权,但需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优惠政策政府召集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落实,并以办公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认。

  七、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将第一期款项100 万元付至国有资产管理局。

  2、待新设立公司成立后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现款 元。

  3、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甲方银行贷款。双方约定,待公司正式运行后,甲方按排由银行与新公司另签订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转贷合同,乙方承担并支付签订新的转贷合同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此转贷冲抵总收购资本,在三年内付清本金及利息。

  4、如甲方能帮助乙方在银行办理一年期以上贷款,其中50%付给甲方做为冲低收购款,另50%由乙方使用,全额利息由乙方支付。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工本费由乙方负责)。资产清点工作双方共同进行,甲方应提供资产明细清单,清点应有书面记载,以上工作在协议签定15天之内完成。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 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新设立公司具有独立用工权。

  2、原公司对外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办法依新签定协议为准。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损失。

  3、政府应保证乙方的供应,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4、

  十、本协议设附件 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国资局出具的授权甲方转让国有资产委托书。

  2、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6、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

  十一、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选择其中一个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一方起诉后,另一方约定履行地自动取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付本10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企业转让协议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收甲方所拥有的广州 大酒楼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以人民币 万元整接收甲方的 大酒楼,本协议签订后即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正。

  二、双方决定于 年 月 日开始移交。

  三、甲方已存的商品其中有仓库的存货(物料及食品)、吧台的存货及出品部、海鲜池的存货,乙方依据清点数量按双方协商的价格,以人民币(现金)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备及财产清单清点(该清单上的财产归属 公司所有,归乙方使用,而不能流失),清单以外的财产属乙方接收甲方的财产:

  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变更等手续(其变更费用由乙方负责),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股东的所有股权一并转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选。

  六、甲方须协同乙方办理房屋租用合同的转名手续,该于续办完后,乙方在三日内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押金(因甲方已有 万元港币的押金在业主单位),另乙方需备好签租约所需的房产证。

  七、乙方同产权单位签约时如谈及的减租条件成功的话与甲方无关。

  八、甲方同意将现有员丁.留给乙方(除仓管及采购外),但乙方不用的员工需通知甲方留用:

  九、双方以移交完毕后的签字日为生效时日,由此时起该酒楼的所有民事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时起,每月的5日前,乙方需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费。没办齐手续前由甲方代收代交,以出示票据为证。如现宿舍乙方留用需交每月 元的租费。

  十、附增加条款:

  1.与 公司签订合约租金,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争取租金降至 元/月,至少在三年内控制在 元/月以下。否则,乙方不同意接收甲方的 大酒楼,甲方应在7日内退还乙方定金 万元正。

  2.如各种移交手续,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股东变更,与 公司租约变更等手续无法办齐,甲方应在7日内将定金人民币 万元正退还给乙方,乙方即移交场地,并清算债权债务,如7日内不退还定金,将追究甲方双倍赔偿的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转让协议8

  转让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就 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转让股权

  第一条 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经 号《验资报告》验证,甲方认缴出资额已足额到位。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 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第三条 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第四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元;甲方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之日起 日内,乙方支付剩余价款 元。

  第三章 工商变更登记

  第五条 乙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股东会决议,并负责准备妥当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或委派专人)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承诺与保证

  第七条 甲方承诺拥有转让股权完全的处分权,转让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不存在查封或其他转让障碍,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八条 乙方认可股权转让价款的合理性,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拒绝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有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 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的,每延迟1日,按照逾期金额万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条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七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其余提交公司工商登记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签字) 乙方:

企业转让协议9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 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饭店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 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饭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饭店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 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 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饭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饭店,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饭店,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饭店的装修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附件: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三、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

企业转让协议10

  出让方: 公司(以下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以下称乙方)

  住所:

  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9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90%股权作价 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 承诺和保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定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五条 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标的公司执一份,以备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二、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企业转让协议11

  转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 %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 币 万元,实际出资 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以 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企业转让协议12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深圳市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 %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 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经主管审批机关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

  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工商局、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于

企业转让协议1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于 年 月 日在 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有 企业 %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甲方愿意将其占 企业 %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是清洁股权,即该股权没有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相应价款支付给甲方: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企业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企业转让协议14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友好协商,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就预定转让甲方在《中外合作 合同》(以下称《中外合作 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 定义

  预定转让甲方在《中外合作 合同》中的全部权利,是指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即以本合同约定的价款预购甲方在《中外合作 合同》约定分得的全部楼宇,待乙方认为时机成就时,双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签订《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中外合作 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使乙方承继甲方成为 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第二条 有限公司

  一、 公司是甲方与 公司共同提供合作条件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元,经营范围和规模为:在 地段开发、建设、销售 层的 ,设计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 城市规划局最后批准的面积为准)。

  二、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为:甲方提供本条一项所列地段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公司提供 元人民币注册资金及 的全部建设资金。

  三、 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批文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第三条 甲方确认和承诺如下:

  一、本合同第二条二项所列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及 有限公司提供的注册资金,已在公司设立注册、登记时全部投入到位,并经 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

  二、甲方在《中外合作 合同》中的权利为 %,即按 总建筑面积的 %分配所得楼宇。

  三、本条二项所列甲方在《中外合作 合同》中 %的权利为甲方合法完全拥有,没有被查封或设定质押,并保证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本合同确定的乙方预购甲方《中外合作 合同》中 %权利,即预购甲方按 总建筑面积的 %分配所得的楼宇。甲方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获充分授权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所述之事宜及提供的文件、资料完全真实有效。

  第四条 预购甲方在《中外合作 合同》中 %权利双方同意,乙方预购甲方按 总建筑面积的 %分配所得的楼宇,依照以下约定执行:

  一、甲方在《中外合作 合同》中 %权利,即按 总建筑面积的 %分配所得的楼宇,由乙方以人民币 元之价款预购。

  二、本条一项所列之预购价款 元,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清付给甲方,甲方应于收到前述款项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开具可作成本入帐的`税务发票给乙方。

  三、本条一、二项所列之价款,将来正式办理交易、登记过户,所需之增值税、契税等,由甲方以纳税义务人缴纳后,乙方应于 个工作日内按全额补偿给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若由于 有限公司的原因导致提前终止《中外合作 合同》,则乙方依然享有前述合同规定甲方拥有的权利,甲方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中外合作 合同》权利转让

  一、甲方承诺:在乙方认为时机成就时,甲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与乙方签订以甲方为出让方,乙方为受让方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中外合作 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乙方即承继甲方原在《中外合作 合同》之权利、义务,成为 有限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二、签订本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之权利转让价款,即为本合同第四条所列之价款,相互不退不补。即签订本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只为依法定程序办妥各项法律手续,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权利转让文件。

  三、签订本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权利义务即时终止。

  第六条 授权委托

  一、签订本合同之后,且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之日,甲方即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指派的人员行使《中外合作 合同》第六章和第七章规定甲方享有的权力。

  二、本条一项所列之授权委托期限为:

  1.若按本合同第五条一项约定,甲乙双方签订《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 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之日。

  2.若甲乙双方无法按本合同第五条一项约定,签订依法生效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则本条一项所列授权委托直至中外合作 公司经营期限终止而终止。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后,且乙方向甲方清付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之日,将 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有关批文、证件、资料交付给乙方。

  二、甲方应全力支持授权乙方指派的人员行使《中外合作 合同》规定甲方享有的权利及相关工作。

  三、甲方应随时签署 有限公司为建设、开发 所需的各项文件。

  四、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取得《中外合作 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利益。

  五、乙方必须依时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之款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依时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之款项,每迟延一日,则按乙方应付款项总额的每日万分之 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二、甲方如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第五条一项所列之承诺,导致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损失之赔偿。

  三、甲方如不依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签署该条项规定的授权委托文件,每迟延一日,甲方则按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总额的每日万分之 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四、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即为违约,由此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之打印文字与手书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转让协议15

  转让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受让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以下简称"企业")于 年 月 日在 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企业"全部财产属于甲方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愿意将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出资)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公司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投资人: ;

  (5)出资额: 万元。

  二、 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内经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三、 甲方承诺

  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立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 转让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及相关财产性利益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所有经营管理、财产处分行为的作出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五、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按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以违约金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因其它甲方原因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可以采取包括中止合同履行,主张取消订立本协议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七、 有关费用的承担

  在本次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费用),由□甲方/□乙方/□不适用承担。

  八、 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十、 本协议书的签订地为: ,双方如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协议签订地法院诉讼管辖。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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