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读书笔记

时间:2023-03-04 13:16:18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经典读书笔记(集锦15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那么你会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经典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典读书笔记(集锦15篇)

经典读书笔记1

  《浮士德》,不知你是否读过。

  《浮士德》这个故事含有强烈的悲剧因素,在浮士德身上反映了新旧时代更迭期的各种冲突:宗教与科学,理智与情感,因循与追求。

  浮士德对学十分热爱:"啊,我孜孜不倦,对哲学,法律连同医典,遗憾的还有神学,全部都进行了彻底的钻研。"甚至,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天上,他想要最美的星星,地上,他寻找最高的欢畅。"他为了学,他放弃了自己:"为此,我才想魔发屈服,借助精灵之口,鬼怪之力,看否能知道一些玄机;这样,我就不用再汗流浃背,去谈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他对未知的东西感到兴奋万分,书本给了他力量和希望。他对自己的知识感到不足,对无法揭开大自然神秘的面纱感到失望……他对学的热爱已经到达了不可自拔的地步了。

  "谁若不断努力进取,我们就把他救助。"歌德说过,浮士德得救的秘诀就在这几行诗里。浮士德的身上有一种活力,使他日益高尚化和纯洁化,到临死,他就获得了上界永恒之爱的拯救。

  是的,浮士德之所以能够被拯救,不止是这样,还因为他不断行动,不断追求,不断克服迷误,最终走上了正路。他的精神是向上的,这是我们应该学的。还要学习他对学的追求,对学的热爱,对学的希望。我们要善学,乐学,爱学,才是向上的人。针对我学的不良现象,面对浮士德,我们应当感到惭愧,他是那么地热爱学习!

  浮士德的肉体毁灭了,但他的`精神得救了。一个行动的人,一个上进的人,一个不断自省并最终走上正途的人,最终会得到救助。这就是浮士德这个形象上所体现出的不断追求和人生真谛的探索精神。值得我们不断学习的地方。

经典读书笔记2

  最后火灭了,可是雷锋叔叔的手臂被烧伤了一大片。过不了几天,天又突然变了,一连下了好几天的倾盆大雨,洪水漫入大坝。雷锋叔叔又投入到抢救大坝工作中去了,因铁锹脱手,他就用手挖——他双手指尖被磨破了,小臂烧伤处刚愈合的`皮肤也被划破了,鲜血同泥水混成一片……当奋战结束后,雷锋叔叔便晕倒了,当他睁开眼时,卫生员劝戒他要好好休息一天,可是他却说:“那怎么能行呢?”又立马投入到新的战斗中去了。

  就是这样的雷锋叔叔,他完全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一心一意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奉献着自己的力量。他把自己比喻成螺丝钉,他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看完《雷锋》这本书,我不禁感慨:“在我们身边,有多少个雷锋在默默地牺牲自己?我们该怎么回报他们呢?”对!我们应该向雷锋叔叔学习,无私奉献,乐于助人,我们要做有道德的一代活雷锋!

经典读书笔记3

  不是《庄子》里所有的文章都一定是庄子本人所做,大家要正确看待,读《庄子》要用心去领会,考别人教的话,顶多是他人消化过的看法,我们要先有一定的理解,再结合各种观点去更好地领会其中的奥妙。再说这本书又要翻译,《庄子》原文内容又多,怎么可能是全本呢,选的时候自然要注意。很多人喜欢拿历史人物的局限性来诟病他们,切不可如此,试想再过20年有谁能保证后人不拿我们的局限性来诟病我们呢?……

  当当网上书店网友bleue读《庄子——中华经典藏书》有感:“古来谈哲学以老、庄并称,谈文学以庄屈并称。”同时,闻一多认为,庄子具备了一个杰出文学家和诗人的基本素质:“他那婴儿哭着要捉月亮似的天真,那神秘的惆怅,圣睿的憧憬,无边无际的企慕,无崖际的艳羡,便使他成为最真实的诗人。”其次,庄子是一个文学家,那么《庄子》的文学性何在?闻一多说:“南华的文辞是千真万确的文学,人人都承认。可是《庄子》的.文学价值还不只是在文辞上。实在连他的哲学都不像寻常那一种矜严的、峻刻的、料峭的一味皱眉头,绞脑子的东西;他的思想本身便是一首绝妙的诗。”这里闻一多以诗人特有的多情与灵敏,体悟到了《庄子》文章中诗性特征:一是其抒情性,庄子“是一个抒情的天才”。闻氏引述了明人吴世尚对《庄子·则阳》中“旧国旧都,望之怅然”的评论:“庄子妙得于诗”,并补充道:“这里果然是一首妙绝的诗——外形同本质都是诗。”闻一多不仅于庄子情感外露的地方看到了诗意,而且在玄妙莫测的哲理中悟出了庄子的深情。如他对“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理解:“庄子仿佛说:那‘无’处便是我们真正的故乡。他苦的是不能忘情于他的故乡。”闻一多在庄子哲学中探究到的情感趋向,让人感到庄子对生活体验的深刻和情感的浓烈,并进……

  看完大家的读后感,再来回顾一下《庄子——中华经典藏书》的主要内容:《庄子》是继《老子》之后体现道家学说的一部极其重要的作品。现今通行的《庄子》一书,分为“内篇”、“外篇”、“杂篇”三部分,共三十三篇。以其深邃的思想内容和奇诡的创作手法,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是一部洋溢着浪漫主义的散文集……

经典读书笔记4

  从古至今,岁月的河流带走了许多文化,但唐诗却经久不息,直至今日。现在这个先进的时代,依旧有无数人热爱唐诗,喜欢读唐诗。

  "唐诗宋词元曲"乃是中国文化的精髓,我认为,它们可以被称得上是"国宝"。

  唐代诗人有各种不同风格派别,但无论哪一首,都充满韵味,可能是诗情画意的江南美景,也可能是粗狂豪迈的塞北风光,可能是想象,可能是感慨,可能是怀念。还可能是叙述一件事情……无论如何,唐代的诗人用简短的诗代替了现代的长篇大论,却将诗人的思想引入一个更高的境界。

  我十分喜欢一首诗《春江花月夜》、我甚至将它默写下来贴在墙上: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我最喜欢其中的一句"江天一色无纤层,皎皎空中孤月轮。我眼前立刻出现了一幅美丽的月色图,其中还带着淡淡的哀伤。而最后一句话"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使我感觉到诗人那纷乱的'离别之情,慢慢随着残月的余晖,布满在江边的树上。感觉上这首诗仿佛还没有结束。

  同样,对于李白、王维、孟浩然、王之涣等许多著名诗人的诗篇我也十分喜欢。

  正如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王之涣的《凉州词》也有其富有的韵味。"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这句在我面前勾勒出了一幅塞北与江南完全不同的荒凉遥远的地方,而下一句"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更突出了诗人对边塞战士处境的深切关心。我仿佛吹走了幽怨的羌笛声,又仿佛来到了边塞的孤城,仿佛看见了那一片苍山峻岭。

  我认为,唐诗是不可缺的,人们从中可以感受到古人当时所体会的一切,也会学会到更多,懂得更多,可以写出好文章,心胸也会开阔。从古至今,我们可能遗失了许多文化,更需要从头学习,并将它们牢记。

  英国的培根曾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宋代的苏轼也曾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两位在文学领域具有重大成就的人都认为,读诗,可以提升人的智慧与情操。放眼我国五千年的历史,唐朝的诗歌发展最为昌盛,为后人留下了无数经典之作。

  年少时,寄居在外公家,外公是诗迷,珍藏的诗书举不胜举。于是,我便轻易读到了《唐诗三百首》。我初识的古诗是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醉过方知酒浓",一读之下竟欲罢不能,从此,我便沉浸于诗的世界。

  最初读诗,读的是朗朗上口的语句;再读诗,便读出了诗中词的斟酌;而后,在外公的指引下,我读出了诗中或悲或喜的故事。我最爱在清风微拂的傍晚,于柳树下,读一首唐诗,或读李白的豪情,在现实中饮酒放歌;或读杜甫的雄浑,让自己多一份忧国忧民;或读白居易的清扬畅丽,在内心添一份清雅;再或是,读读孟浩然的恬静,品品李商隐的委婉……每当此时,总是心潮澎湃,仿佛自己也是满腹经纶的儒生,稍不留神就能吐出千古绝句。

  我向来垂青富含思想的诗歌,因为它们陪我走过了许多坎坷。人生难免有失意的时候,当我考试不利时,那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鼓励我突破"行路难"的困境;当我与朋友道别时,"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就成为心中的慰藉。诗,融入了我的生活,无论失意得意,无论悲愁欢喜,诗,一直是我不离不弃的知己,是我的精神支柱。

  然而,现代社会迅速发展,许多中华文化被取代甚至被遗弃,对外来事物的狂热追求使越来越多的现代人忘记了中国的古文化,忘记了唐诗,他们宁愿生活在虚拟的世界,追逐一些索然无味的事物。曾有一则新闻报导:近六成的人认为中国人崇洋媚外。面对这个结果,我不禁震惊,难道中国文化的内涵不及外国文化吗?并非如此,相反,中国文化博大精深,那些人之所以崇尚外国文化是因为他们没有了解中国文化的精粹。试问,如果每个中国人能够多读一首唐诗,多一份对诗歌的热爱,又如何会出现如今的局面。

  如今的唐诗不再只是诗,它更是一种精神,一种向往,是中华文化的缩影。细读唐诗,它能给予你智慧;品读唐诗则可以使其勉励你,鞭策你,使你前行。在纷繁的今日,不妨觅一个清静之所,心如止水地捧一本唐诗,来领略其中的感悟。

经典读书笔记5

  时光飞逝,岁月如歌,我已经长大成人,读的文章已经不少。其中朱自清的《匆匆》令我难忘。

  文章以优美语句成文。《匆匆》一文主要表现在作者对时光飞逝的无奈,把自己八千多个日子流逝形象的说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发了”表达了时光匆匆稍纵即逝,表达了作者不甘虚度光阴的情感。

  是啊,四年时光匆匆逝去,我想抱,抱抱住;想留,留不住。我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小淘气,长大成一名少先队员。四年时光,无声无息,在这几千多天中我们做了什么呢?玩电脑,看电视,睡觉······有多少放在学习上,我们课外除了吃喝玩乐,还做过什么呢?

  同学们一起珍惜时间吧!虽然时间有限,但如果你们能合理安排时间,在抽出时间学习,你一定会收获许多。古人云: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让我们抓住时间的`尾巴,不要让他毫无意义地流逝。

  自从上了朱自清的著作《匆匆》之后,我的心里感到了一丝紧张和恐惧。

  因为我上六年级下学期了,再过三个多月就要小学毕业了,看了朱自清的一番描述后,确实感受到了这时间的飞快和无情。再加上爸爸妈妈总是说上初中要分班考试,而且作业很多,如果不好好学习成绩就会直线掉落,可不能像小学那样只顾着玩。被爸爸妈妈这样一说,我更加紧张了,神经蹦的更紧了。不过我也时常自我安慰一下:我写字在班上不算太慢,作业应该没什么问题,而且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初中加高中也就六年,小学六年一下子就过去了,中学肯定也很快。上大学就更好,我哥哥说过,大学上午上课、下午自习。有可能还能到国外看看眼界!我听着他说,就已经爽死了!

  如果时间能慢一点就好了,那我就可以晚一点上中学,和朋友们多呆在一会儿;如果时间能倒转更好,变回小baby,不用上学,那才好!

  正如同文中所说的一样“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我们的时间却是一去不复返的。叹惜间,时间就悄悄地溜走了。时间的价值是无论再多的金钱都无法衡量的。

  既然时间是如此的有限,我们就更应该好好地应用它,让有限的生命焕发出无限的价值,而不是随意去浪费时间,在人类历史上留下痕迹,为人类的发展做出贡献,帮助人类更好地向前发展,做一个活着有意义的人,让自己的人生不留遗憾!

  所以,请大家从现在开始珍惜身边的一点一滴,向朱自清先生一样,做一个对人类而言充满价值的一个人。

  每天马马虎虎过日子,唉!

  时间消失得过么快,我每天早上看一会儿电视才上学,中午我疯狂的大玩,晚上玩3小时的电脑,七八点才写作业,然后倒头大睡。

  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时间流逝极快,谁也挡不住,谁也挽留不住,谁也不去珍惜它,谁去叹息、流泪也没用。从现在起,我们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朋友。

  珍惜时间吧!

经典读书笔记6

  在人的一生中有很多的星星引导你去前进,而让我转变最大的就是一颗星,那个照亮了我生命的启明星—《论语》。

  《论语》是孔子所说的话,每短短的一句话都有着很深刻的道理。有天地之道,心灵之道,处世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人生之道等等。

  我还是一名中学生,最社会,对世界,对现实之中的事情,还处于懵懂的时期。我正处于人生的路口,不知从何处出发,也许,踏错一步就会进入那无底的深渊无法自拔,在当今社会中,有很多的诱惑,电脑、游戏、赌博、毒品……都在危害着我们成长的环境。但从《论语》中我找到了方向,就像鱼蛋阿姨说的:“《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在我来说,学习第一,我们正式学习的年龄,在正确的时间要做正确的事。

  张若虚在《春江花日夜》里树皮:“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生命是渺小的在茫茫人海中,人如一滴水。生命虽然很小,但我们还是需要规划的要有方向的。我也有了我的方向:学而第一。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老师传授的知识你会吗?我想说是了学习的.时候了,学习是很重要的,学而第一,为自己的将来而打拼!为政第二,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做人要正直,要有道德,讲道德,在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也是需要道德的。讲话为名,有礼貌。促进到的法治社会的发展。

  在《论语》中的不断探索,我发现我的心灵成长了很多。当然,在《论语》中不只是我说的这些,还有很多值得学习的。

  虽然在古代社会与现代社会有不不同。但连古代人都明白的道理,你都做不到,你又怎样去面对现代社会呢了?连古代经典中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去学习,去借鉴。《论语》点亮了我的生命,让我感悟了成长。

  你找到属于你自己的启明星了么?

经典读书笔记7

  读了简爱这本每个女孩子都必看的书之后,我为书中女主角简爱的独立能力和顽强的毅力而感到惊叹,简爱从小就居住在她的舅妈里德太太的盖兹海德府,简爱在几年之内一直都受这约翰。里德的欺负,盖兹海德府里只有白茜对她好,过了一段时间,府里来了一位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简爱去了劳渥德,她在劳渥德八年,已经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她又和爱德华菲尔费克斯德罗切斯特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最终,简爱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女士,并继承了他叔叔的五千英镑,还成为了一个幸福有钱的女人。

  简爱教会了我如何学会自立,作为一个女孩,不能永远去依赖其他人,必须要学会自强自立,只有做到了这几点,才能真正的完全的成为一个自立的女孩,你们懂了吗?

经典读书笔记8

  这是读《原则》这本书读书笔记,对我产生了很多启发!在我的历程这一章,达利欧回忆了他从原生家庭到童年成长,求学时代到创办桥水公司这段成长经历,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但我发现,作者每一段成长经历,无论成败于否,他都能够及时反思自己,从对自己成长有利的角度迅速改变自己。

  达利欧的原生家庭并没有给他事业成功的助力。达利欧是在长岛的一个中产阶级社区长大,父亲是一名职业爵士乐手,母亲是家庭主妇。他就是一个普通家庭里的普通孩子,并且是学习成绩较差的孩子。

  达利欧从小对自己的个性很清楚,他清楚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他这样描述自己的优缺点。

  我最显著的缺点是机?械记忆能力很差。直到现在,我一直记不住没有内在逻辑的`东西(如?电话号码),而且我不喜欢听从别人的指示。同时,我的好奇心很强,?喜欢自己把事情弄清楚,不过当时我并不像现在这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我不喜欢上学,不只是因为上学需要背很多东西,也是因为我对?多数教师认为重要的事都不感兴趣。我一直都不明白,除了能得到?亲的认可之外,上学上得好还能带给我什么?

  从达利欧的描述可以看出,达利欧小时候并不热爱学习,他不是学霸,也不是父母眼中别人家的孩子,他和大多数普通孩子一样,从小并未看出有成功的潜质。

  “当我不想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我会抗拒,而当我乐于做什么的时候,什么都阻挡不了我”。

  童年时代的达利欧虽然不喜欢学习不喜欢在家做杂务,但却喜欢在外边积极地打零工赚钱。从8岁起,开始送报纸,给别人家的车道铲雪,做球童,在一家本地餐馆擦桌子、洗碗碟,在附近的一家百?货商店做理货员。

  达利欧说,在那么小的时候就有这些?工作,并有一些可以独立支配的钱,教给了很多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是无法通过上学和玩耍学到的。

  达利欧从12岁起开?始做球童,并且拿做球童挣的钱炒股,第一笔投资?投给了东北航空。买这个公司的股票,是因为在他听说过的所有公?司里,只有这家公司发行的股票低于5美元一股。

  童年时代的达利欧竟然和巴菲特有着相同的爱好,都热衷于炒股。达利欧大概12岁涉足股市,而巴菲特则更早些,两个投资界成功人士的经历竟然有着惊人的相似。

  达利欧并没有说明第一次的股市经历是成功还是失败的。对于股市,他最初用的粗浅的策略是是,买足够便宜公司的股票,买的股票越多,赚的钱就越多。用这种策略进入股市,他投资的钱增长了两倍。但其实东北航空快破产了,被另一家公司收购了。作为12岁的孩子,达利欧并不知道这些信息,股市给他最初的认知就是股市里赚钱很容易,并由此热衷于股市。

  童年时代的达利欧为什么初次在股市投资就那么轻松地赚到了钱。其实不是因为他的选股策略,他也并不是神童,而是因为他凑巧赶上了美国的牛市,在牛市中投资股市似乎很简单,随便买只股票就上涨了。牛市顶点过后,他才发现,几乎所有对股市的认识都被证明是错误的。

  投资这件事,牛市盈利只是运气,在熊市中能赢利那才是水平,在熊市中能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因为熊市是锻炼投资者心智的绝好角斗场。

  童年时的达利欧认为,与失败比起来,乏味和平庸要更糟糕,很好的事早比糟糕的事好,而糟糕的事要比平庸的事好,因为糟糕的事至少给生活增加了滋味。

  童年甚至青年时代的达利欧竟然有这种独特的领悟,确实不一般,他从小就能够独立思考问题,从小就尝试做别人看起来很糟糕的事,这为他以后的工作创业经历提供了宝贵的财富。

经典读书笔记9

  今天怡汝回到家给妈妈布置了一项任务,“妈妈,你把我们的语文书第10课,读上几遍,然后要打一篇读后感呦!”看着孩子严肃的样子特别好玩,还说,妈妈真的,不和你开玩笑啊!

  于是我认认真真地把这篇课文读了几遍,读完以后感触很深。作者把放风筝的过程描写的很详细,这也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那时的我们,虽然物质条件比不上现在,但我们过得依然很幸福,因为我们都喜欢在田野里疯跑,玩着各种各样的游戏,当然放风筝也是其中一项。当时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允许我们有过多的钱拿出来买各种各样的玩具,但是我们可以自己动手做,在动手做的过程那也是一种乐趣,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每一季我们都能找到不同的乐趣,现在回想起那段时光也是特别怀念。

  看到现在的孩子真是特别的惭愧,因为她们没有过多的.时间去和大自然接触,连玩的游戏也是特别的单一,礼拜六和礼拜天还要被我们安排去各种各样的辅导班,看到孩子无辜的眼神,我真的很心疼。让我们尽量多抽时间多陪孩子去和大自然来个亲密的接触吧!我想这是孩子们的权力,大家说呢?

经典读书笔记10

  大多数孩子的童年生活是绚丽多彩的,他们的记忆中,有数不尽的美食和玩具,有父母师长的呵护关爱,有天真无邪的友谊,童年就是一段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但并非每个人都有这样幸福的童年,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就没有如此幸运。

  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小说《童年》为我们讲述了一位孤独少年阿廖沙的成长故事。小主人公阿廖沙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亲,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他的童年在一个令人窒息、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中度过。然而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阿廖沙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人。

  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苦难和挫折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品尝到成功的喜悦。司马迁戴罪忍辱写出了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鸿篇巨著《史记》;明代著名的医学家李时珍,曾三次考举人,三次失败,后来立志学医,终于写成了流传千古的《本草纲目》;从小举止迟钝、被人嘲讽为“干什么都不会有作为”的笨学生爱因斯坦凭着“勤奋、正确的方法和少说空话”这三件法宝,最终成为世界公认的科学巨人??再看看我们身边,也有着许多勇敢、坚毅的少年,如省吃俭用捡废品为爸爸买西装的朱恩汉、尽心尽力照顾养父和奶奶的薛馥华、几年如一日帮助妈妈送牛奶的王延俊,他们有的生活在单亲家庭,有的家里极度贫困,有的亲人身患重病,但尽管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之中,他们的心中却从未放弃过希望,顽强地与命运抗争,同时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回报亲人、回报社会。

  和他们相比,我不禁感到有些羞愧。我们拥有优越的生活学习环境,但却缺少在逆境中勇往直前、迎难而上的精神,稍有不如意就怨天尤人,遇到困难就轻言放弃。高尔基用自己的故事让我明白: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我们无法选择逆境与顺境,但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态度,不应埋怨命运的坎坷多舛,也不要叹恨生活的无情磨练,逆境中的人更能正视自我,更能挖掘自己的勇气和巨大潜力,只要心中充满希望,奋勇拼搏,最终一定能走向成功的彼岸。

  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丰富而又多彩;我们的童年生活是幸福而又充满自由;我们的童年生活是有父母的呵护、老师的关怀、同学的友爱而组成的,因此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令人难忘的。

  可不是每个人的童年生活都像我们一样绚丽多彩的。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就没有我们这么幸运。他三岁丧父和母亲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在别人的冷嘲热讽下他没有放弃,没有抱怨,更没有悲伤,而是怀着一颗积极进取的心在奋勇前进。不堪入口的食物,他也高高兴兴的吃下去;穿着破烂的衣服,他仍然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十岁时高尔基的母亲也去世了,他变成了一个孤儿,可是他并没有自暴自弃,继续努力着,奋斗着;他也没有逃避这种生活;而是来到“人间”去自谋生计。好像命运特别喜欢捉弄他,在生活的路上他遇到了许多坎坷、挫折和无奈,而他却能在那种环境中,利用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地走向成功。原来想上大学的他没有如愿,却在“社会大

  学”里学到了许多著名大学所学不到的知识。开拓了视野,提高了觉悟,终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

  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是啊,司马迁就是凭着在逆境中搏一搏的精神才写下了《史记》而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从小遭人嘲讽、斥责的爱因斯坦就是能在逆境中坚持,所以长大后才被誉为科学界的天才。

  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将军,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在逆境中能坦然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

  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故事情节)

  阿廖沙母亲的.到来引起了大舅米哈伊尔与小舅雅科夫的争斗,他们怕母亲来讨要嫁妆,闹着分家,一家人打成一团。阿廖沙初步认识到外公家弥漫着的相互仇恨的气氛。大舅捉弄老裁缝格里戈里,让侄子把烧得滚烫的顶针放在格里戈里手边,不料却被外公无意中戴上,外公把孙子抽了一顿。阿廖沙因为把桌布放到染桶里也被外公狠狠打了一顿,打的过程中,所有的人都幸灾乐祸,连母亲也因害怕外公而不敢阻止他,只有外婆一人护着阿廖沙。打过阿廖沙后,外公来看他,给他讲起自己年轻时候在伏尔加河畔当纤夫时的情景,阿廖沙觉得外公像一朵云彩似的迅速地长大,由一个干瘦的小老头变成童话中的大力士。挨打之后,阿廖沙结识了小伙子茨冈,他成了阿廖沙最好的朋友,每次阿廖沙挨打时,他总把胳膊伸出去帮他挡着。每逢礼拜六,他带着阿廖沙做各种各样的游戏。他擅长跳舞,幻想着有一副好嗓子。阿廖沙非常爱他,但他却被两个舅舅强迫着扛承重的橡木十字架去坟地,中间绊倒后,被十字架压在下面,因失血过多死掉了。

  茨冈死后,阿廖沙更加依恋外婆。睡觉前,给外婆开玩笑,外婆给他讲上帝与小鬼的故事。外婆是阿廖沙最喜欢的人。

  “外婆到来之前,我仿佛在昏睡,仿佛躲在黑暗中。她的出现唤醒了我,使我见到了光明,她把我周围的一切联结起来,把这一切编织成色彩缤纷的花边图案。她很快就成了我终生的朋友,成了我最贴心的人。她最理解我,也是我最珍贵的人,这是因为她对世界充满了无私的爱。这种爱使我感到充实,使我在艰难的岁月里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外婆知道的故事、诗歌、传说、童话多得不计其数,阿廖沙听的入了迷。一天晚上,家里突然失了火,家里人惊慌失措,外婆却非常勇敢,用一只空袋子蒙着头,身上批着马被,毫不畏惧地冲进火里,从里面抱出一只水桶大的盛满硫酸盐的瓶子,又镇定地指挥别人灭火。大火后,又忍着巨痛去接生孩子。

  一开春,舅舅们就分了家,外公为自己买了一所新房,阿廖沙仍跟着外公外婆住。这是一段节奏平缓的日子,阿廖沙接触的人只有外公外婆。外婆向他讲述自己的身世。外婆也是孤儿,母亲一贫如洗,而且是个残废,为了生活,外婆跟随母亲四处流浪、乞讨,后来靠外婆织花边维持生活。外公也讲起小时侯与法国兵相处的事情。这段时间外公开始教阿廖沙识字。外公老病复发,动手打了外婆,阿廖沙感到无法忍受。

  宁静的日子很快被打破,两个舅舅为了分外公家产,联合起来到外公外婆家闹事,尤其是大舅米哈伊尔,喝醉酒就闹事,整夜在房子周围转来转去,带来帮手把马林果丛和酸栗树统统拔掉,捣毁浴室,砸坏玻璃。一次拿粗大的木根砸门,外公集合了两个房客及酒店老板的妻子对付他。为帮儿子,外婆的胳膊被舅舅打断,阿廖沙无比仇恨舅舅。

  接下来又是一段单调的日子,外婆每天祈祷,外公也每天祈祷。阿廖沙认为外婆的上帝仁慈、有同情心,外公的上帝却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人望而生畏。阿廖沙喜欢外婆的上帝,讨厌外公的上帝,故意抓住外公祈祷时的失误捉弄他。这时期阿廖沙经常同街上的孩子打架,因为这些孩子做出的恶作剧令他无法容忍。这时,为外公干了一辈子活的老匠人格里戈里因双目失明被舅舅解雇,沦落为乞丐,阿廖沙为此感到难堪。

  外公突然卖掉原有房子在别处买了房子。在这里阿廖沙结识了许多人。有外号为“好事儿”的房客,有伪装成马车夫抢劫教堂的的彼得伯伯,有奥甫相尼科家的三个孩子。阿廖沙与他们都建立了友谊,但同“好事儿”的关系最为密切。“好事儿”是一个整天忙着做实验的药剂师,对人生有透彻的感悟,经常指导阿廖沙观察生活中的细枝末节,教给他人生的道理。“在我看来院子里平淡无奇没什麽值得留心的东西。但经他轻轻一推,或者三言两语指点一下,我所看到的一切就不同了,仿佛这些东西都具有独特的意义,因而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就特别深。”但“好事儿”终因不被周围人理解而被外公赶走,阿廖沙非常生气但毫无办法。

  百无聊赖之中,母亲回来了。在几个城市呆了很长时间又生了一个孩子后,走投无路的她又回到外公家。她开始教阿廖沙认字,让他背许许多多的诗。外公强迫母亲改嫁,母亲拼命反抗,外公异常生气,将气愤转嫁到外婆身上,毒打外婆,发针深深地插进外婆头皮。阿廖沙为外婆报仇,将外公最喜欢的圣徒像剪碎。

  阿廖沙被母亲送进了学校,但不久因出水痘被迫休学在家。因发愁母亲的婚事,外婆开始酗酒并向阿廖沙讲述父亲与母亲的往事。不久,母亲看上了一个学测量学的学生并坚持要嫁给他。阿廖沙不喜欢继父与新的祖母,不想让母亲改嫁但毫无办法。母亲改嫁后,阿廖沙继续与外公外婆住在一起,他开始长大,拥有了自己的自信。阿廖沙又回到学校,但老师不喜欢他,只有主教赏识他。他因拿了一卢布买童话书被母亲打了一顿。继父对母亲很不好,用脚踢她,阿廖沙与继父拼命,又被送回外公家。

  外公破产了,阿廖沙与外婆相依为命,通过三年级考试后他不再上学,开始自己养活自己。他结识了许多伙伴,他们互相帮助,一起捡破烂,扯木材。八月,母亲去世了,外公说阿廖沙不是奖章,不能老挂在他的脖子上。于是,阿廖沙便走向人间,外出谋生去了。

经典读书笔记11

  昨天,爸爸给我买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一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今天我已经看了一半,里面的故事真是太感人了呀!三毛太可怜了,读。读后感看着看着我的眼泪差点流出来了,他好多次都被人误会,有一次他去上学,成绩非常好,可是一个小坏蛋犯了错误,却把责任推到三毛身上,于是被老师误会,取消了上学的资格……

  现在我们条件好了,应该更加努力学习,不能像那些小坏蛋一样不听话,人人都要做一个成绩好、表现好的`学生。

经典读书笔记12

  我看了高尔基的三部曲之一——《童年》。

  《童年》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生活,真实而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情况。

  在这本书里清晰的刻画了很多不同的人物形象。有吝啬、贪婪、粗暴无礼的外祖父;逆来顺受、热爱生活的外祖母;乐观纯朴、善良的小茨冈;正直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儿”等,都给予主人公力量和支持。还有勇敢正直的`主人公阿廖沙和贪婪恶毒的舅舅们。

  在阿廖沙童年的生活中,即悲苦又绚丽。他的外祖父是家里最不和睦的一个,因为他渐渐变得吝啬起来,只要孩子一犯错,他就把孩子痛打一番。还有两个舅舅为分家而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在家中女人一点地位也没有,她们任凭丈夫打骂、发泄,生活比奴隶还要悲惨。一家人并不和睦相处,更不其乐融融,一切看起来都是无比丑陋、凄凉。但乐观主义精神的光芒却透过了这一层阴霾,照亮了阿廖沙前进的方向,使他带着好奇心看一切,观察周围的人,倾听外婆、外公和妈妈的人生经历,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娱乐对生活满怀信心,不断奋斗拼搏。我认为他从悲苦的生活中渐渐乐观了,这种乐观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该做个像阿廖沙一样处事乐观、毫不气馁的孩子,。

  我还从屠格涅夫说的“想要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这句话中明白了幸福的生活不是在于享受,而是在于劳动和承担起责任这个道理。

  《童年》是本十分有趣的书,其中还有很多很多的道理和知识值得我们学习。

经典读书笔记13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它是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阿廖沙的童年。

  阿廖沙的童年非常不幸。在他很小的时候,爸爸就去世了,xxx妈无法带着他维持生计,就只能将他送到外祖父家。但外祖父和他的几个舅舅都不是很欢迎他的到来,他们的生活环境充满了黑暗。所幸,他还有外祖母和一些小伙伴们,他们的.善良、坚强和勇敢陪伴阿廖沙度过了这段黑暗的生活,如同黑夜中的一盏明灯,为他指引了正确的成长道路。

  最后,阿廖沙的母亲也来到外祖父家,不过不是来接他的。不久,他的妈妈也因病去世了,外祖父在也容不下这个在家里白吃白喝的小子了,将他赶去了人间,阿廖沙的童年就这样结束了。

  在小说中,阿廖沙的童年比我们任何一个人的都要灰暗,但阿廖沙并没有走向错误的道路,他的童年中有这样一些拥有良好品质的人,他们为阿廖沙的成长指明了方向。

  给我的启示是:成长的道路上,总会碰到一些不光明的事,我们不能因为恶劣的环境而走上错误的道路,而是应该像阿廖沙一样,学习那些良好的品质,走上正确的成长道路。

经典读书笔记14

  一个小女孩家里很穷,连一本书都买不起,有一天,她放学回家,看见一家书店,里面有好多她慕名很久但又无力购买书的欲望推动着她,不由的走了进去。也许是她太矮小,没有人注意到她,不久她就沉醉在知识的海洋里。从此,她得到一条不费一分钱读书的门径。有一天,她照旧去读书,当她伸手去拿书的时候,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双巨掌压住了那本书:你只看不买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们不欢迎你,小女孩只好狼狈的走了… …

  我觉得那个老板做得不对,别人家里穷买不起书你应该同情人家不应该动粗,如果实在不行也应该说:”小姑娘,我们这里是卖书的,不可以看书的,如果你想看,可以去图书馆,那儿不但可以去看书,还可以免费借书呢!”如果这样说她一定会接受的。

经典读书笔记15

  在暑假中我看了许多书,比如:《汤姆。索亚历险记》、《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少儿一千个早知道》等一些其它的课外书。而我最爱看的书是《汤姆。索亚历险记》,里面的汤姆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男孩,他很聪明,可以想出许多稀奇古怪的点子,让人目瞪口呆,他有过许多探险,使人惊讶,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教堂的一天”简单的说:

  在上教堂的一天,所有的孩子都打扮的很漂亮,汤姆也不例外,他穿着西装,全身亮晶晶的,是个小帅哥,他不会被圣经,用一些小玩意,换来了九张红牌和十张蓝牌可以得一本圣经,他喜欢的女孩正好是大主教的女儿。大主教问:“今年谁可以得到一本圣经?”汤姆自知姐姐以前得过一本圣经,所以他也想得到它,他就情不自禁的举手了。大主教在众目睽睽下给了他一本圣经,副主教问他了一道题目,可他答不出来,圣经就被收回了。

  教堂的一天就过去了。往往骗人的人,秘密都会被戳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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