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03-01 10:00:4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必备】读后感的作文集合六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必备】读后感的作文集合六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梦寐以求的书——《西游记》,以前我在电视上看过《西游记》,打心里一直想拥有这本书,这次终于能看到这本书,我把这本书看了好几遍。

  我最喜欢的人是:孙悟空。有些人是因为他会火眼金睛才会喜欢他,而我是因为他不畏困难,坚持到底才喜欢他的。有些人认为他只是一只石猴,没什么了不起,而我认为他很了不起,请看下面两则故事吧,保证你心服口服。

  一天,唐僧师徒来到“火焰山”,要过此山很困难,孙悟空打听到山洞里面有个罗刹女和牛魔王,罗刹女身边有一把芭蕉扇能扇灭大火,孙悟空便想方设法借扇子,但罗刹女没有借给他,之后他又和牛魔王大战了几个回合,最后孙悟空在众神仙的帮助下,扑灭了大火,过了“火焰山”。

  还有一天,唐僧师徒来到一个国家,看到家家户户门前都有一个鹅笼,里面都藏着一个孩子,路过的人都说:“这里不叫比丘国了,是小儿城。”孙悟空打听到原来是个妖怪向国王出的主意,要1000个小孩的心脏,可以长身不老。孙悟空听了,非常生气,便打死了妖怪,救下了1000个小孩。

  你看孙悟空是不是非常聪明、不畏困难的`人,我非常喜欢他,并要向他学习。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我看过一本很好看的书,书名叫:《秘密花园》。秘密花园中的小主人公叫玛丽,她是一个相貌丑陋、脾气暴躁,人见人厌的小姑娘。在一次家庭瘟疫中,她的爸爸和妈妈被残酷的命运瘟疫夺走了生命,而她则成为了一个没有爸爸妈妈的孤儿。

  我看到这时,总是想问:“这本书里怎样净都是一些让人不开心的人或事呢?”我带着这个问题一向看下去,随着看到另一个小主人公狄肯,我渐渐明白了,作者首先采用比较的方法,让我们看到孤独、寂寞、对什么事都感到烦的玛丽,结识到了伙伴—狄肯之后,渐渐变得开朗、变的漂亮,渐渐地,让我们看到了开朗、快活、漂亮的玛丽。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伙伴的价值。活泼,爱小动物的狄肯,用自己真诚的心打动了对什么事都烦的玛丽、打动了身患重病对生命不报有任何期望的柯林,使他重新振作了起来。qq个性名字

  如果我是玛丽,我也会厌恶所有的人或事,正因在这个家庭里,我的爸爸是一个总是不回家的人,而我的妈妈也每一天去参加各种各样的舞会,根本不在乎我的`存在,只让保姆们照顾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我感到孤独、寂寞,一个快乐的我渐渐地变成了谁都不理睬、对什么事都感到烦,有谁不会变成这样呢?

  我十分喜爱秘密花园这本书,我更加期望拥有狄肯那样宝贵的友情,正因他,这本书的出现,使我明白了友情能够改变一切别人认为改变不了的,甚至能够是自己的人生,不是吗?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近期,我迷上了曹文轩教授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草房子》。

  这本书的主人公几乎都有不足,比如:陆鹤天生不长一根头发;纸月是母亲私生的.……

  书的主要内容是桑桑小学六年的生活。桑桑是一个调皮的男孩,有一次为了给鸽子做新家,拆掉了家里的碗柜,给鸽子当家,结果挨了一顿打。可桑桑不长记性,过了还没几天,“旧病复发”扯下爸爸老妈房间里的蚊帐,剪成一块很不错的“渔网”。

  最感人的故事还是数最后一章。因为桑桑私自拿出爸爸的奖品——笔记本,供自己随意使用,所以被爸爸打骂了一顿。快睡觉的时候,桑桑脖子疼,原来,桑桑脖子肿了,就因为这个,父子俩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治病的配方,从而治好了桑桑的病。

  读了这篇小说,我感觉桑桑小学的六年是他生命的开始,是他接受教育的开始,桑桑以后会遇到更多挫折,希望他走向成功!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近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言语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愈加深入的道理,却又怎样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本人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缘由,叫它疯羊是由于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局部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致于羊群之间总发作抵触,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故意愿,那是由于: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他的羊为了能恢复昔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协助它,就这样,狼看本人的仇人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故事的结局,理所当然,仍然是狼吃羊,但是由于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遭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解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曾经为羊的历史添加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关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非常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计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动。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在一个大草场里,有一只蟋蟀名叫柴斯特,它从没想过离开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在那里,柴斯特遇见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忠诚、憨厚的亨利猫和爱它的主人玛得欧。它帮助了玛利欧一家脱离了困境,自己也靠美妙的歌声成为了大明星。一场场演出,让它很累,又想起了自己平静的生活和家乡。在朋友的帮助下,终于回到了自己可爱又平静的`家乡。

  这本书告诉我:没有了自由,就算有再多名气或钱,一切都是空的,自由比一切都大,自由为零,一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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