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防火通知

时间:2023-02-18 08:42:12 清明节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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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防火通知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清明节防火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清明节防火通知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活动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此,南宁消防提醒公众时刻注意防火。

  一、在山上或其他场所进行祭祀扫墓时,请勿吸烟、燃放爆竹等,防止火烧连“林”。如需烧纸,烧纸前应尽量清理干净燃烧点周围的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在事先圈定好的阻燃围栏、挖好的深坑或自带的桶、盆中进行。

  二、祭扫遇到大风天,请勿烧纸、燃烛、点香、燃放爆竹。

  三、祭扫烧纸钱、燃放爆竹,请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

  四、推行文明扫墓,提倡无烟祭祀。市民要严格遵守墓区的防火规定,特别是在山林、杂草密集地段严禁使用明火、焚烧纸钱、燃放爆竹等。

  五、防止儿童玩火,教育孩子不要随意玩火。

  六、祭扫到指定地点烧纸、焚香、放炮。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2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3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和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正值春耕备耕农事生产时节,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管火源,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村、组森林防火巡查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两会”和清明节期间,各村(居)和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不得外出。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各村(居)、各单位要通过手机短信、召开村民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鸣锣警示、野外巡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森林防火,重点宣传《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提高群众对森林火灾危害性的认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三、严格特殊用火审批程序。

  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禁止林区野外用火,所有特殊用火必须严格按照“五个不批、五个不烧”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凡没有申报审批的一律视为违规用火。“两会”期间全面停止特殊用火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野外用火,已经申报审批的炼山不得在此期间实施用火。

  四、突出抓好野外火源管理

  各村(居)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要全面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中心学校要安排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课,加强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制,形成镇副科级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农户,农户包山头地块的责任机制。凡失职、渎职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要进一步修改完善镇、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物资、人员储备和预案演练,提高防火扑火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保证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到岗在位,确保发生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科学扑救;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各单位半专业扑火队和村级应急扑火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切实把运输车辆、扑火机具和通讯联络等物资保障做实、做细。一旦发现火情,各村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带领半专业扑火队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科学扑救,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林业工作站应派人在第一时间深入火场调度火情,并及时提交火灾损失报告。

  六、强化森林防火督促检查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把森林防火责任逐级落实到人头、到山头、到地块。要加强森林防火责任检查和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重点林区要落实足够人员,加强巡逻,重点防范,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抓实抓好。

  附:

  1、衙前镇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值班安排表

  2、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衙前镇人民政府

  二0xx年三月八日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4

  各单位:

  20xx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辖区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清明节期间,祭祖烧纸上香增多,历来是火灾易发期。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尤其是京密路两侧、各单位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做好防控和劝阻工作,防止因烧纸引发火灾。二是辖区各加油站、燃气站等涉危单位要加大对本单位内部及周边的巡查和看护力度,密切关注周边烧纸等明火行为,及时采取防控措施。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防火意识,引导职工进行安全、文明祭奠活动。四是各企业要加大对本单位内部和房前屋后枯草、落叶等可燃物清理力度,对消防和用电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保持完好有效;物业集团要加大对公共区域的综合治理力度,及时清扫纸屑等可燃物,对公共绿地进行湿化,消除火灾隐患。五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领制度,保持通讯畅通,落实应急力量和必备的灭火器材,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有情况,能够及时处置。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各单位负责人要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认真查找安全生产隐患,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水、电、气等安全保障,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防止火灾、交通、食品、生产、建筑、特种设备、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等事故的发生。

  管委会安全生产科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5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晴热高温天气明显增多,群众开展扫墓烧香、上坟烧纸、燃放炮竹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是森林火灾的高发阶段,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林业站,负责巡查全镇各组的工作情况。

  二、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清明节期间,通过镇电视站在黄金时间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在各进山路口和人流密集地悬挂宣传横额、标语,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积极倡导“零碳祭祀”,通过植树、献花等有益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祀,达到“文明扫墓、绿色扫墓”的目的。

  三、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扑火准备

  (一)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配合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工作。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严格管理野外火源,加大对坟山、墓地等地区的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对林区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设点检查或派专人严防死守。

  (二)切实做好对各类扑火工具、通讯器材和防火应急车辆等防火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和更新补充工作,确保各种防火器材、设备完善,性能完好,能拿得出,用得上。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要及时报告和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带来的损失。在火灾扑救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6

  为倡导文明祭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做好扫墓用火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动员机关、事业、企业、学校、村(居)委、村小组,层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学生及群众文明祭祀,安全扫墓。

  二、做好扫墓用火安全防范布控

  各级政府要制定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组织机关、村(居)委、村小组、护林员把路口、守山头、巡坟头,确保平安清明。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三、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

  扫墓用火要开设安全区,将坟墓四周2米范围的杂草割除干净,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要在安全区内进行,并准备好应急扑火的用水和工具。扫墓人员要将香烛周边的.鞭炮纸屑全面清理,在确保没有任何森林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7

各村(居),各中小学,各镇直单位:

  清明节马上来临,清明节期间将有大量人员进入林区旅游、休闲与扫墓,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情。为全面落实《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木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 精心组织部署

  要针对节日特点,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措施,落实责任,有关村要突出牛山、央雷山、象鼻山、东海岸等旅游景区部位的火源管控,及时查禁火源进入林区和旅游区,确保各项防范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节日值班

  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严格执行防火值班规定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并及时掌握扑火进展情况,确保火情处置及时有效。节日期间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30前向镇党政办报告当天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

  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大小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真正达到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警钟长鸣的效果。

  四、把好火源管理关

  管好火源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措施之一,围绕火源管理这个中心,必须抓住“二个重点”:一是重点地段和部位。在清明节期间,护林员保证到位,进行严密监控;重要路段、进山要口村干部必须设卡把守,严格盘查,严禁火种上山,对进山人员跟踪管理,确保万无一失。二是重点人员特别是要加强对弱智人员的'看管。同时,根据秋冬季野外用火比较频繁的现象,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做到“六不烧”,努力排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8

  清明节将至,群众祭祀扫墓用火明显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历来是春季火灾的集中高发期。各村要充分认识当前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立即对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火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应急机制,切实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1.各村要专题召开清明节防火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岗位责任、防火人员责任,切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防火责任体系,确保清明节期间防火不出任何问题。

  2.加大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文明祭扫。

  3.要加强对火灾隐患区的'巡查防护和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火险隐患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野外火种管理措施和扑火物资储备等预防措施。

  4.各村车辆劝导站全面启动,劝导村民不能利用农用车、三轮车、电动车载人上坟。

  5.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一有火情、立即报告,严禁瞒报、漏报。

  6.各村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完善防火、扑火等各类应急预案,清查检修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火灾的发生,切实维护我乡生态环境和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9

  各村: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林区生产用火过于集中,加上气候转暖,各地农事、生产、生活用火和进山踏青、旅游人员增多,给野外火源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清明节将至,上坟祭扫、烧香化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活动将大量增加,森林火灾隐患更为突出,森林防火将面临异常严峻的形势。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特对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立森林防火与防汛抗旱同样重要的'思想,把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特别重要的大事抓紧抓好。各村支部书记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迅速组织村干部、护林人员集中学习《岳阳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确保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二、坚决管住野外火源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全镇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出现。各村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各村严禁农事烧荒、烧田坎等野外生产用火;各村、组要迅速组织小分队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对重点防火部位和重点人群实行严防死守,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

  三、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各村必须严格按照《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对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购什么”的原则,迅速补充森林防火物资器材,保证扑火所需。各村要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把森林火灾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四、迅速组织专项督查

  近日,党委、政府将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各村要坚决执行森林防火村负责人包组、护林员包山头的责任制,要深入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严格检查督促森林防火措施,特别是火源管理和应急准备措施的落实。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追踪落实;对于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村,要通报批评;对于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应给予通报表彰。

  五、严格执行值班调度

  各村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值班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森林火灾的“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和报告森林火情信息,统一科学调度,规范填报值班记录和值班日志。各村必须认真落实林火卫星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按时限上报核查结果,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及时掌握和报告情况,造成工作被动以及统计报告误差超过规定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20xx年x月xx日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0

各区市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旅游主管部门,市直旅游企业单位:

  入春以来,我市降水稀少,气候干燥,景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特别是近期清明将至,各种祭奠活动进一步增加了景区火源管理的难度。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严防景区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清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形势,提高防范意识。

  清明节期间,气温转暖,天气干燥,部分山地和森林景区易

  发生火灾;群众扫墓活动和市民游览活动集中,景区接待量较平时明显增加,易发生火灾事件。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清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部署和落实清明节期间各项旅游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严格落实假日期间各项旅游安全措施,突出工作重点。

  假日期间,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一是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旅游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墓地周边的A级旅游景区,要严防祭扫火灾事故,确保旅游安全。二是旅游企业要及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A级景区要在所属区域设立警示标识标牌和宣传标语,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执行流量管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三是引导游客文明游览。旅行社和导游要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坚决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景区。密切关注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合理安排旅游路线,加强旅游安全提示,为游客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

  三、做好假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应急值守。

  “清明”期间,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坚持节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3月31日前将节前检查情况报送至市旅游发展委监管科,联系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X

  XX市委员会

  20XX年3月28日

  【清明节防火简报】

  清明将至,群众祭扫、春耕、春游等活动增多,也是春季防火重要时期。XX市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

  “清明节”正值风干物燥时段,又是国家实行清明节法定休息日,上坟烧纸人员明显增多,人为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加上春季气候异常,树叶及野草十分干燥,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打好打胜今年“清明节”森林防火战役,4月5日清明节当天开展了火车站社区综合治理森林防火专项工作,上午九点火车站社区综合治理综治办主任xx安排工作人员,对我辖区所负责的金狮山森林防火区域相对集中区域进行了现场排查,对所包区域进行了严格的“清明节”防火布控排查工作,全社区共出动人员20余人,每天定规定按人头有两人上山清查,准备铁铲10余把,以防备用。同时向祭奠人员说明森里防火的重大意义,让大家保护好的自己的家园。

  一、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安全防火工作。XX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市局主要领导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明确提出,一要加强值班值宿,认真落实责任,坚持每天“零报告”制度;二是责成机关党委对机关全体职工进行一次防火知识教育和培训;三是责成监所科和办公室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四是要求局直单位领导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把有关规定和部署落到实处。

  二、积极行动,进一步加大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要利用全市及县区司法局法治宣传渠道,加大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近日,要在《阜新晚报》“百姓问法”栏目和阜新电视台《法在阜新》专栏中进行森林防火典型案例宣传。特别是注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省市森林防火的有关条例和规定等。做得每个县区及乡镇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使人民群众都知晓安全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三、主动出击,配合当地政府积极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各县区司法局要配合当地政府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疏导好群众情绪和调解因安全防火出现的矛盾。做到及时调解、及时化解,确保我市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1

物防控指挥部,区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近期文登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多、降水少等不利因素导致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特别是清明节即将来临,祭祀用火、旅游踏青、生产性烧荒等野外用火急剧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管控措施。近年来随着文登清明节期间防火力度的不断加大,部分群众为躲避检查将上坟祭祀活动的时间提前或延后的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这一情况,采取超常规手段,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和重点部位,确定专人、划区包干,延长工作时间,加大巡护密度,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区森防指办要组织检查人员到林区进山路口、坟头墓地等重点部位和高火险区域检查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站查缴火源、护林员上岗巡逻、防火宣传牌和标语设置等各项森林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林业部门要按照“百日攻坚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大对非法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重点打击烧荒、烧地堰、野炊以及上坟烧香、烧纸等行为,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各镇(办)要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辖区内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对各种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及发生的每一起火险,公安、林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惩肇事者。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报社、广播电视台要确保清明节期间每天有森林防火新闻,有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滚动字幕;通讯公司网络平台要在高火险天气向社会群众发送手机短信;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教育部门要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民政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鲜花换烧纸”“栽植纪念树”等面向农村(社区)居民和祭祀人群的宣传,引导群众以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祭扫;旅游部门要督导各景区张贴防火警示标语,做好防火宣传和游客的`火种管理工作。各镇(办)要在辖区林区公路沿线、重要路口、林区村和火灾多发区、坟墓集中区等重要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牌和宣传标语,在每个村(居)张贴森林防火通告,配备森林防火宣传车,到村巷、田间地头和大集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参与意识。

  三、加强应急准备,做好应急处置。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熟练掌握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做好知识讲授和演练。要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资,配足配齐风力灭火机、个人防护及通讯等设备装备,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后勤保障工作。各级专业扑火队伍要处于24小时临战状态,高度戒备,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扑救火灾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防止因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要加强与其他区市交界处的防火力度,死看死守,并做好与外区市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加强值班备勤,及时上报火情。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火情随时报告,值班电话:xx119。

  xx指挥部

  20xx年3月29日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2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近一段时期以来,随着气温升高,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不断升高。加之“清明节”临近,群众上坟烧纸,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火安全形势,紧急行动起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当前

  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出大的问题。

  二、深入宣传,增强防火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集会散发传单、制定警示牌、刷写标语、大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规章制度,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变堵为疏、疏堵结合”,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同时,要加大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巡护,严格火源管控。各镇和林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各级有关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清明节期间,县林业局防火工作队要分赴各镇,加大重点林地的巡查力度。各镇要抽调驻村干部并组织护林员,采取站山头、把路口、守坟头等措施,加强对重点林地的巡查,落实人员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要突出加强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老人、小孩以及放牧人员的监管,要落实专人监管,切实管控火源。各镇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有林地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地方,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四、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各镇和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积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森林防火队伍要严阵以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镇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防火队伍快速出击,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扑救工作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守,严格责任追究。各镇和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离岗、漏岗。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管理和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电话:0912—6521697),对迟报、瞒报火情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要依法惩治。

xx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3

  清明节由于扫墓的关系,这个时候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避免给国家、集体和群众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祀活动,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31日至4月10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戒严期。在此期间停止上坟烧纸钱、点烛、放鞭炮和烧荒、烧灰、烧田坎草等一切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

  二、各地、各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舆论工具,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和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清明期间上山植树祭祖、献花祭祖等文明新风。各地学校要教育学生不参与野炊等野外用火,并做好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三、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深入森林防火第一线,加强巡逻检查。林业等有关部门要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对重点地段、路口实行严防死守,坚持杜绝火种上山入林。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级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要集中待命,一旦失火,要快速处置。

  四、各地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或玩忽职守、贻误战机的有关领导要追究责任。对违反本通告,擅自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4

亲爱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

  明天就开始清明假假期啦~在享受假期欢乐的同时安全隐患也容不忽视!

  清明节,又称踏青节、行清节、三月节、祭祖节,节期在仲春与暮春之交。清明兼具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既是自然节气点,也是传统节日。清明节是传统的重大春祭节日,扫墓祭祀、缅怀祖先,是中华民族数千年以来的优良传统,不仅有利于弘扬孝道亲情、唤醒家族共同记忆,还可促进家族成员乃至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为了让您和孩子拥有一个安全、快乐、有意的义假期,请注意以下几点:

  1、祭祀安全

  扫墓期间审慎评估户外风险,拜祭期间一律不得擅自离开爸爸妈妈,不在马路上玩耍、不横穿马路。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多的'地方跑。

  2、饮食安全

  注意饮食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吃生的食物、不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和野生植物。

  3、居安家全

  请家长不要留孩子独自在家,避免发生意外无人救助。教育幼儿不攀爬窗户、阳台护栏。

  4、外出交通安全

  出行时候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遵守交信通号及交通标志。

  让我们共同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愉快的假期。

  最后提前祝大家节日快乐,阖家幸福!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5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当前气候已开始持续高温,去冬的干燥地被物堆积增多,已进入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要关头,为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认识,大力宣传

  清明即至,祭祖扫墓、春耕备耕、炼山造林等野外用火大量增多,火灾隐患突出,各村要高度戒备,同时,安排各包组干部入户宣传,在各村边、路边、山边等重要地点张贴彩色标语警示耕作者,禁止戒严期间的一切野外用火。

  二、强化措施,管住火源

  各村应安排好每日巡查工作,务必将一切违章野外用火掐灭在苗头之中。

  三、高度戒备,有效处置

  各村的.应急队伍要进入待命状态,做好防火扑救的各项准备,一旦接到火情,迅速出动,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火灾扑救时,有经验的干部靠前指挥,严禁老、弱、病、残、妇、幼参加扑火,明火扑灭后要认真火场清理和看守,严防死灰复燃。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6

各村、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是群众祭祖高峰期,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切实抓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

  春防后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山火及其它火警发生。

  二、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使森林防火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消防、公安、民政、工商、安全、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清明节期间我镇禁售烟花炮竹,严禁携带烟花炮竹上山,严禁在山上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钱及各类祭品。加强检查监督,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扑,坚决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防火、扑火器材的管理和维修。各村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和治安队、民兵骨干的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出动,实施打早、打小、打了。注意做好扑火安全工作,不要动员学生、老人上山扑火。

  五、山火发生后,一定要查清起火原因,严肃处理肇事者。

  六、从4月5日起一个月内,各村及镇直属部门、有执勤任务的`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逢周六、周日不放假。有山头的村要组织队伍上山巡逻,各村义务消防队和没有山头的村要组织好预备队伍待命。

  七、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原省、区属单位、双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力量,守好本单位所管辖山头和附近的山头,一旦发生山火,随时进行扑救。

  八、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在本辖区内因山火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九、对私自在平坟的地点设置标识或重建坟墓的,要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责成当事人立即清除,并恢复原来地貌。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对违反规定,不顾劝阻,私自到已清、平坟的山头拜祭并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加强灵园的内部管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疏导拜祭人潮,坚决清除拜祭高峰期的安全隐患,确保灵园拜祭秩序的畅顺。

  十二、一旦发现山火,要立即报镇防火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xxxx。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7

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每年各地都有因祭祀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做到早部署、早防控各单位、各部门要专门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公众微信、QQ平台、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防火安全知识,要引导广大员工文明祭祀,避免因祭祀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检查力度和监管力度各单位、各部门在假期期间要加大对辖区内防火安全检查、监督、巡查的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停车场、加气站等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的防范,提高警惕,防止引发的火灾事故。各单位在节前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遇到的重要情况及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对发生的各类火情和火警,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拖延报告;凡因上报不及时,信息不畅通,导致重大失职行为和严重事故的,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