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合同

时间:2023-02-10 15:08:20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客运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客运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客运合同范本

客运合同范本1

  甲方(承运方):某某“旅游客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乙方(包租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双方订立旅游包车合同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厂牌类型等级)旅游客车,车号,《道路运输证》号,载客数(不含驾驶员、导游)。

  驾驶员姓名,移动电话,从业资格证号,驾驶员姓名,移动电话,从业资格证号,用车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从至,途经(附详行程)。

  二、包车价:元(不含票税),不含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过渡费、停车费,驾驶员食宿,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实际发生额由乙方现付给甲方。

  三、甲方声明所提供车辆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并已办理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持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

  四、在行使途中,因车辆故障一时无法修复,甲方应当尽快更换相应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及随车人员应配合甲方驾驶员工作,行程应符合安全行车条件,不得随意变更,如临时调整需经甲方同意,确保行车安全。乙方如是旅游企业应有旅行社责任险,并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险。

  六、甲方驾驶员应按规定路线行驶,提供安全、舒适、准时服务。

  七、费用结算方式:预付定金元,①行程结束现付,②行程结束三日内汇至甲方账户。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放本运次旅游包车标志牌的'运管机构一份,驾驶员随车携带一份备查。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章):XXX(签章):XXX

  开户:农业银行

  姓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客运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乙方因承包甲方______号车辆,甲方聘用乙方为该车驾驶员。

  二、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真实有效。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否则,甲方可依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罚。

  四、乙方不得将车交给无证及证照不相符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期间,乙方因属承包经营性质,其五保一金全部由乙方自行交纳。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合同终止:

  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年龄已满55周岁,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

  3、乙方经甲方同意将_____号车辆的经营权进行转让时;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并根据受损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和他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xx县运输商务代理中心

  ___年__月__日

客运合同范本3

  订立合同双方: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旅客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乘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

  义务:

  1.支付运输费用;

  2.遵守国家法令和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车站的引导标志进、出站;

  3.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二、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客票价款和行李、包裹的运费等有关的费用;

  2.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品;

  3.对于托运的旅客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义务:

  1.按照约定向旅客提供运送工具,并保证旅客于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座别搭乘列车和按时到达目的地;

  2.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运送途中,承运人有义务为旅客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生活服务;

  3.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4.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第五条 车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运输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旅客应当根据自己施行的需要买票。

  车票分为两种:

  1.客票:包括软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别加快、普通加快)、卧铺票(高级软卧、软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调整票。

  车票票面主要应当载明:

  1. 发站和到站站名;2.座别、卧别;3.路径;4.票价;5.车次;6.乘车日期;7.有效期。

  第六条 儿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儿童乘车时,应随同成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半价客票、加快票及相应空调票(简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超过1.4米的儿童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一名。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第七条 加快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和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在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相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第八条 卧铺票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卧铺票必须和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中转换车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换车站。买卧铺票的旅客在中途站开始乘车时应在买票时向车站说明。

  持卧铺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车到中途站时,应另一方面行购买发站至中途站的车票。

  如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铺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应要求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送旅客,到站退还卧铺票价,核收退票费。

  为了维护卧车的正常秩序,每个卧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带儿童或两个儿童可共用一个卧铺。

  第九条 站台票

  进站接送旅客的人应购买站台票。站台票当日使用一次有效。随同大人进站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及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进站的人员,可不买站台票。未经车站同意无站台票进站时,加倍补收站台票款。

  第十条 伤残军人半价票

  现役革命伤残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役革命伤残军人,凭省、市、自治区民政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

  第十一条 学生减价票

  正规院校(不包括各为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费回家或返校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特证”的学生证和小学校的书面证明,每年可买四次从院校到家或从家到院校包在地车站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

  学生从实习地点回家,或从家去实习地点,凭附有“减价优待证”的凭证和院校的书面证明,可购买学生票。

  应届毕业生从院校回家,凭院校的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新生入学凭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华侨、港澳学生如回家时,车票购买至边境车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购买学生票。

  下列情况均不能购买学生票:

  1.学生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退学、休学、复学、转学时;

  3.学生从学校到家或从家回学校时。

  第十二条 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并核收退票费;

  1.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车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2.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3.旅客开始施行后不能退票。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施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同已乘区间的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站台票售出不退。

  由于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价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十三条 乘车条件

  1.旅客应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座别和铺别上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

  2.旅客如在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于中途车站上车时,未乘区间的车票票价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车站下车(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车票有效期间内恢复施行但中途下车后,卧铺票即失效。

  3.旅客在乘车途中,车票的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在有效期终了站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条 车票签证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间和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可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往返票、卧铺票不办理改签。

  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票费等。

  旅客在中转下车和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都应先行到车站办理签证手续。

  第十五条 变更路径

  旅客在车站和列车内可要求变更一次路径,但须在车票有效期间内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办理时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便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份(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变更座别和铺别

  旅客要求变更座别、铺别时,由票价高的变更为标价低的不办理。由票价低的变更票价高的.,应换发代用票,补收变更区间的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

  第十七条 越站乘车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办理时换发代用标。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遇到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1.列车严重超员;

  2.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预留的卧铺;

  3.乘坐的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第十八条 检票、验票和收票

  为了维护秩序,保证旅客安全,旅客购票上车时,必须经指定的检票口进站。车站对进站人员持用的车票、站台票经确认后打票验标记。对出站人员的车票、站台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中途下车和换车旅客的车票不加剪也不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卡片式车票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撕交给旅客;计算机票、代用票、区段票应撕角后交给旅客。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出站人员的站台票应将其副券撕下。

  在列车上或到站发现未经车站剪口和应答而未签证的车票应补剪、补签,并核收手续费。但对已使用到站的车票不再补剪、补签。乘坐卧铺车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代为保管并发给卧铺证,下车前交换。对于持用减价票和铁路签发的各种乘车证的旅客,检票时应对照减价凭证和规定的相应证件。

  第十九条 丢失车票处理

  旅客在乘车前丢失车票,应另行买票。在乘车中丢失车票,应从发现丢失车票的车站(如不能判明丢失站时,从列车站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二十条 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对于下列不符合乘车的旅客,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50%的票款。

  1.旅客无票或持有失效车票乘车时,应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每次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后20分钟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坐区间的票款差额。

  5.旅客使用半价票没有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差额。

  第二十一条 杂费

  1.站台票:每张1元。

  2.手续费:列车上补卧铺每人每张5元,其他每张1元。同时发生时,按最高标准收一次手续费。

  3.退票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2元,2元以下的票价不退。

  4.送票费: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5.货签费:每个0.25元;安全标签费:每个0.2元。

  6.行李、包裹变更手续费:装车前,每票次5元;装车后,每票次10元。

  7.行李、包裹查询费:当行李、包裹交付后,旅客或收货人还要求查询时,每票次5元。

  8.行李、包裹保管费: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每日每件2元。如超过每件规定重量时,按其超重倍数增收。

  9.携带品暂存费:每件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10.携带品携运费:从站台搬运到广场停车地点(由火车、汽车搬上、搬下车时,每搬一次另计一次搬运作业),每件次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第二十二条 车票有效期间的计算和延长

  1.客票的有效期间按乘车里程计算:500千米以内为二日,超过500千米时,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数也按一日计算。

  2.卧铺票按指定的乘车日期和车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随同原票使用有效。

  3.各种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间,从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间最后一日的24点止计算。

  4.改签后的客票提前乘车时,有效期间从实际乘车日起计算;改晚乘车时,按原票指定乘车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况,四站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1.因旅客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车票的有效日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间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第二十三条 车票票价的计算方法

  1.车票票价根据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按旅客票价表计算。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票半价计算。棚车小孩客票票价按棚车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计算。

  2.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伤残军人乘坐市郊、棚车小孩客票票价半价计算,不再减价。

  3.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起码里程为: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条 旅客携带品范围及超过范围的处理

  1.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携带品的长度和休积要适合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边,并不妨碍其他旅客坐和通行。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的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2.凡是危险品(如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等),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和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鹅、狗、猪、猴、猫、蛇),都不能带入车内。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携带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气体打火机5个。

  (2)不超过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液。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的证明佩带的枪、子弹。

  (4)初生雏20只。

  3.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时,其超重部分应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品交最近前方停车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托、承运双方各执一份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客运合同范本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_________至_________客运班线经营权进行招标,乙方经投标(递交服务质量承诺书),取得该班线的经营权,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获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

  客运班线起讫点:_________至_________(往返);日发班次:_________;途经线路_________;班车类别:_________(直达或普通);客运班线类型:_________类班线;营运里程:_________(其中高速公路里程_________,占总营运里程_________%)客运班线起讫车站:_________(始发站)至_________(终点站)。

  乙方投入营运客车_________辆,客车技术等级为_________,客车类型等级为_________,座位数为_________座。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在乙方就国家及省新规定与招投标文件有冲突时,甲方有权按照新规定提出要求,并对客运有关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经营期内的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运输证件、票据使用、车辆技术状况、价格执行、交通规费缴纳等定期进行考核。

  3.甲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要求,有权在经营权使用期内对同班线进行招标增加运力和班次。

  4.经营权使用期满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5.甲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尽快为乙方办理有关营运手续。

  6.甲方应依法维护乙方的正当权益,加强客运市场秩序管理,对干扰乙方正常经营的非法经营和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审批后_________日内投入营运。

  2.乙方须遵守道路客运管理有关法规,服从管理,守法经营。按照定线路、定站点、定班次、挂线路标志牌运行。

  3.乙方须按照核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准点发车,不得沿途揽客,不得擅自改变、延伸线路、增减班次和增加客车座位。中途不得无故更换车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揽客、绕行揽客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送。

  4.乙方在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转让线路使用权。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转包经营。高速线路经营权须实行公车公营。

  5.乙方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或服务质量承诺书中承诺的事项。

  6.乙方须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因政策和市场变化所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随意停发班次或终止运行,如确有难以维持经营情形的`,须在停班30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止运行,停止运行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线路经营权使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如春运客运高峰期、战备运输、抢险救灾等),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运管机构调派。

  8.因经营权使用期满或其他原因中标线路终止营运的,乙方自行安排其车辆、员工、设备等。

  9.对甲方在管理和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或向甲方上级部门反映或投诉。

  10.因乙方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乙方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乙方应当保持客车状况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设施齐全,车容整洁,标志清晰,按核定人数载客。严禁超高、超宽、超重装载行包。

  12.乙方应当按规定缴纳交通规费;执行由物价、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客运运价及有关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的道路旅客运输票据和证件。

  13.乙方必须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客运车辆未改变客运性质时不得退保。

  14.乙方车辆驾驶员或乘务员应在发车前向乘客介绍安全乘车要求,在高速公路、山区道路和其他危险道路行驶时,应提醒注意安全,指导乘客采取安全措施。

  15.运营客车不得设置或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设施或物品,并应在车内漆喷乘车安全须知内容。

  16.乙方应当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逾期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逾期未投入营运,或经营期间擅自停班超过6个月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线路移交候补中标方经营或将线路流标,乙方投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不按规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或擅自转让线路经营权,以及转交经营的,甲方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

  第五条 招标文件

  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或承诺书和招标线路经营服务承诺考核标准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中有关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承诺经营,按照考核标准接受甲方考核,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接受处理。

  第六条 变更

  乙方需要过户、变更经营范围、车辆更新的,必须经甲方批准,并按照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歇业或停业的,应当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交回营运证牌和经营票据,办理歇业和停业手续。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客运合同范本5

  合同编号:

  甲方: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从业资格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拥有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号-- 号,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身份证号 。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发动机号,车辆牌照号 ,车架号,道路运输证号 ,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万元,车辆购置日期 年月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承包费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元(大写人民币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元;

  客运附加费元;

  营业税元;

  车辆折旧费 元;

  保险费 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

  企业管理费 元。

  乙方应在每月 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一、本示范合同适用于经营权的使用权、车辆产权均归企业所有,实行承包经营模式的企业。

  二、本示范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是,企业与驾驶员必须按规定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金。

  三、本示范合同可对一辆车,同时与两个驾驶员签订收费标准及相关内容完全一致的合同。

  四、本示范合同的承包费标准由当地运管机构统一制定。

  五、本示范合同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运管机构核定的经营权使用期限。

客运合同范本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第一条 本着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关系的原则,依照国家政策、法规、法律等规定,结合甲方制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双方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由乙方租赁承包经营客运路线,并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提供_________空调豪华_________座大客车。共_________辆,车辆牌照为_________,_________给乙方全额风险抵押租赁承包经营与_________对开,_________至_________直达快客车线。

  第三条 乙方因资金有一定困难不能一次性交清承包车辆风险抵押金,经甲方同意可分期付款,计收利息,乙方按期偿还本息

  第四条 线路租赁承包时间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线路租赁承包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期承包合同,

  第五条 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线路承包金_________元,甲方为了优惠专线承包经营,在承包期前二个月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 车辆折旧租赁承包期间,车辆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使用经营管理权,车辆折旧承包全额风险抵押金缴清后,甲方可按每辆车_________元优惠价转让给乙方。

  第七条 车辆折旧租赁期间或车辆折旧期满,直至车辆报废,车辆的牌照、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永属甲方所有;线路租赁期,线路的所有权,线路证、卡的所有权永属甲方,乙方不得损坏和遗失。

  第八条 在租赁承包期间内,原则上不许转让承包,乙方因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对车辆转让承包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清理一切债务后,向甲方缴纳转让手续费_________元/台,方可签订转让合同。

  假若乙方资金暂有缺口,可用参股形式吸收部分外来资金,由乙方严格把关,与实际出资人签订参股合同。如果发现内部员工弄虚作假,以自己名义代人签订假参股合同,从中坐收牟利的情况。乙方有权取消投资人参股权,其投入股金及股权自动让出,股金一年以后连本带息退回实际投股人。乙方除对假参股人所得中介费、代劳费等全部没收外,还将处以所得总额一倍的罚款。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公司有关规章,管理制度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第十条 原有租赁承包至_________线营运且尚未到承包期的部分普通型车辆,其车主若同意参与_________至_________直达快客车专线投资的,可投资合股经营。不愿意投资合股经营的,由乙方折价收回车辆,但在不保留上下客站场的原则通过下,车主基愿意继续营运的`,其产值、管理费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为_________元/月。凡愿意过户迁出的,可迁出,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发车站点提供专窗售票,专位停车上客,积极为乙方配载,甲方在乙方总营收中收取10%的劳务费。

  第十二条 原则上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增车、增班、减车、减班。甲、乙任何一方要增车、减车、增班、减班都必须征得双方同意和认可。

  第十三条 如遇国家,地方政府政策性的变化和新的规定,甲方应根据新的政策、规定,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规定交纳安全基金_________元,到期如数退还。

  第十五条 乙方必须按“先交后行”的原则,在每月的28日前向甲方缴清下月的各项规费后方可营运。乙方如有营收款在甲方,甲方可代为抵扣,如果仍不足以交清,乙方应及时补交,甲方下达达催款单期限不交者,甲方将采取收缴车辆牌照、证件、扣车、停止车辆运行,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对此拖欠的承包金按0.5%收取滞纳金。

  第十六条 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缴交的租赁承包金,代征、代交、代收的各项费用按十二个月计收。乙方在租赁承包期车辆所需费用和车辆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乙方需雇用司机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进行登记、考试、考核合格并按照市劳务规定,办理有关用工手续后方可雇用开车,乙方雇用人员均要参加社会劳动保险。

  第十八条 在乙方按月缴清承包金及各项规费的前提下,甲方有责任代办、代缴各种费用,并及时办理,确保票证按时发放到位;协助乙方搞好车辆的年检、季检,年审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商务事故、保险索赔及调解有关纠纷。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协调对方站售票、停车、洗车等事项。签订运输协议,协办营运收入结算、划拨、核算、兑现。

  第二十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职能部门和人员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提起申诉和索赔,并对甲方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政府和甲方企业相关的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客运合同范本7

  甲方(承运方):

  乙方(托运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书:

  一、运输金额

  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 座客车 部,从河北省廊坊市 承运 人到 省 市 县 乡(镇),本次包车业务中, 部为往返运输,运价为 元/部,小计 元, 另 部为单程运输,运价为 元/部,小计 元;运费全额为 元。每部车预交定金 元,定金交款日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前运费全额交清。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 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收取定金和全额运费,如无乙方违约情况发生,定金冲减运费总额,如发生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和金额足额交清运费,甲方有权拒绝退还定金。

  (2) 如发生乙方责任造成的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输车数、或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违约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议追加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

  (3)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往返运输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并要求乙方立即协助调查事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请求司法保护。

  2、义务

  (1) 甲方在按约定收取全部运费后,必须按约定的时间、起运点、车型、车数提供完好的车辆,并安全运行。

  (2) 一旦发生甲方责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的情况,必须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积极抢救伤员,按交通事故处理机关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 在按约定交清全部运费后,有要求甲方按约定将乙方乘客安全运输的权利。

  (2) 一旦发生甲方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和滞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积极抢救伤员和继续安全疏运被滞留的乘客,并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2、义务

  (1) 按约定及时足额交清定金和全额运费。

  (2) 严格按约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乘客上、下车,维护好发车现场秩序,如发生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输车辆、或造成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责任的违约情况,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并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商及时追加运费。

  (3)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往返运输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调查处理事件,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具体包车的时间和车次安排

  以起运前两天双方协议的运输计划为准,此运输计划文字和表格形式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涉及的相关经济内容履行终结为止。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甲方报公司备案壹份。

  1、包车计划壹份。

  2、乙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运合同范本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明确甲方管理职责,规范乙方经营行为,保护乙方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关系及效力自订立之日起成立。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道路客运线路系国家公共资源,甲方依法行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能,乙方在甲方核定的经营期限内行使经营权,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更好地发挥客运线路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乙方经营客运班线的基本情况(其他具体许可内容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班线起讫点

  至

  车辆牌照号

  班线牌编号

  核定经营期限

  年月起至年月止

  年月起至年月止

  年月起至年月止

  年月起至年月止

  异动情况

  第五条甲方义务

  1.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职能,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2.及时处理乙方有关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管理方面的投诉,协调经营者之间的矛盾。

  3.合理调控客运运力,根据道路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作出道路客运线路许可。

  4.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5.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6.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但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不得将客运线路经营权转包、转让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2.不伪造、倒卖、转借、租让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客运标志牌。

  3.采取公司化经营方式,不采取挂靠经营。

  4.自客运线路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投入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运营。

  5.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擅自暂停客运线路经营,连续停运时间不超过半年。

  6.按规定要求为旅客足额投保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7.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不得在客运车辆上从事播放淫秽录像等不健康的活动。

  8.严格执行车辆安全运营规定,按核定座位运载旅客。

  9.严格执行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乱涨价、乱收费。

  10.确保车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11.不干扰、阻碍其他合法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12.不违反国家信访条例,不聚众闹事,不围堵政府机关或部门,不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3.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年度查验和质量信誉考核。

  14.在经营期限内终止班线经营的,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15.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16.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17.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客运车辆,不得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18.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19.因客运经营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丢失损坏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甲方责任

  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甲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乙方也可向甲方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条乙方责任

  乙方在经营期内未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力的,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2、3、4、5、6、13项约定之一或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7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自愿接受许可机关取消该线路经营权的处理;

  2.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8、9、10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接受停运1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3.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1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接受停运2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4.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2项约定的,接受停运3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第九条乙方在经营期内,能较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可以优先取得该客运线路经营权期限届满后的下一期经营权。

  第十条对经营权期限届满的客运线路,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经许可后取得下一期线路经营权的,双方应重新签定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客运合同范本9

  甲方: 安运司客三公司

  乙方: 安顺佳和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车辆合伙经营运输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合伙经营合同,以供信守。

  一、合伙宗旨

  甲方、乙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互惠的原则,现就各自经营的客车联合经营做强做大市场。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为客运,经营范围为现各自的始发和到达站点。

  三、合伙以各自出车数为准。

  四、联合组织客源,双方资源共享,协商发车。

  五、合伙经营核算

  组织客源费用双方共同承担,车辆运行成本各自承担,营收按人/车计算。

  六、车辆运行的责任和风险各自承担。

  七、合伙经营的营收按月结算。

  八、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后期续签。

  九、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则另订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十一、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本合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期内,若因政府管理部门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地终止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 安运司客三公司 乙方: 安顺佳和公司

  年 月 日

客运合同范本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的汽车客运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车辆情况及路线

  乙方提供一台配有司机、空调,车况良好的______座______车辆,车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内按约定时间、路线每天由乙方派出以上性能良好的中巴车辆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

  二、 合同期限

  合同期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一般正常用车时间为每周的周一至周五。如遇节假日需取消交通车,将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取消。其余时间甲方有需要使用乙方的车辆时再由双方另行协商。

  三、 价格

  合同期间内:线路______元/天,包括每天早上上班一趟,晚上下班一趟。

  乙方必须开具有效的客运服务发票给甲方,甲方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四、 甲方权利与责任

  1、 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的有效客运服务发票起一个月内结算上月的费用给乙方。

  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提供车辆性能是否优良,司机驾驶技术是否良好,车容车貌是否整齐整洁,乙方应就甲方所提要求作合理调整,以确保甲方员工乘车的安全与舒适。

  3、 因乙方不遵守协议规定而不按时接送甲方员工上班或下班,导致甲方另租车辆或采取其它接送员工造成损失的,

  甲方临时另租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去支付。

  五、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购有有效的交强险、配备合资格的司机给甲方使用。

  2、乙必须保证提供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及车容整洁的车辆给甲方使用。

  3、乙方承担保养、保管车辆及其相关证件,并承担车辆保养、修理所需的一切费用。

  4、车辆在接送甲方员工时所产生的违章行为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每天按合同的约定时间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如乙方在经约定时间前五分钟或约定时间五分钟内未能到达始发点的,第一次不扣罚,超过一次,按线路为单位,每车次扣罚______元/次。如乙方在经约定时间5分钟到15分钟内未能到达始发点的,按线路为单位,每车次扣罚______元/次。

  6、如遇特殊情况,乙方未能接送甲方员工,乙方必须提前1天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另行安排具有同等资质证明同等座位的车辆在相应的线路上临时接送甲方员工,该辆临时车辆的资质文件必须提前1天交予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有关的资质文件属实后,方能接送甲方员工。如需甲方自行临时另租车辆顶替,甲方临时另租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去支付。并按线路计,扣罚违规款______元/次。

  7、如交通车在合同规定始发时间15分钟后,仍未能到达始发点时,甲方员工可乘坐出租汽车上下班,所产生的乘车费用由乙方负责,但每辆出租车要看实际情况尽量坐满。但在第一站的员工上车后发生塞车等不可抗因素时,乙方可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在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时,如车辆遇故障未能正常行驶,乙方的`接替车辆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否则甲方员工有权乘坐出租汽车上下班,租车或乘坐出租车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但每辆出租车要尽量坐满。

  9、车辆保险:乙方车辆必须购买汽车保险费,其中乘客座位险不得低于1万元/每个位保额,保险正本必须交甲方核准,其影印件应加盖上乙方公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生效时,如所购保险过期应及时续保,续保后应及时给甲方保单原件核准后,更新保单复印件并盖上乙方公章,作为附件。

  10、 交通车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身份证。给原件甲方核准后,其影印件应加盖乙方公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生效时,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11、如乙方有需要更换合同上指定的车辆或司机时,必须提前10日告知甲方,提交出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核准无误后,方能替代以上车辆或司机。如遇特殊情况,合同上订立的车辆需要保养或司机需要休息时,乙方临时替换其它车辆或司机,其车辆及司机的资质都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方能接送甲方上落班,如因资质问题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线路行车,如有改变,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13、乙方必须足额发放所配备司机的薪金及社保费用。甲方与乙方所配备的司机不构成劳动关系,不承担司机的劳动报酬及相关的费用。

  14、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涉的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生效。

  2、此合同生效期第一个月作为乙方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满意,合同继续。如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甲方可要求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3、如合同内的路线遇上市政施工、堵车等情况,需临时改变行车线路,乙方将不再另行计费。

  4、合同自合同期结束后即告终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双方中一方因故需提取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结算剩余的费用后,合同即告终止。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客运合同范本11

  合同编号:13538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号——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承包费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___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 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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