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09 09:41:54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集锦14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集锦14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

  1、工程概况:

  1)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县冶峪中学校园内,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4333.8?,建筑总高度25.5m,脚手架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现场使用机械主要有:40塔吊设立一台,按照总高度30米,大臂长度48米选用,在开工以后即进行安装。冲击式打夯机、蛙式打夯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对焊机、钢筋调直机、平板式砼振器、插入式砼振器、电焊机、电锯、电刨、柴油发电机等。

  安全施工措施

  2、生产管理方针、目标:

  (1)、管理方针:在施工中,我项目部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建设部及陕西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管理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以下目标: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②控制轻伤事故在3‰以内。

  3、组织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见下页图所示。

  (2)、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建立与项目安全组织系统相配套的各专业、部门、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如下图所示

  项目安全组织及责任人名单

  姓名

  职务

  职责

  组长

  总负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生产中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督促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一定安全投放,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查事故隐患,制定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支持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安全员:

  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劳动保护法,组织安全活动,定期安全检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交底,做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严重危险情况有权暂停施工,报告领导处理。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各作业队伍及班组负责人

  电工

  机械管理员

  保卫员

  材料员

  安全员

  质量员

  施工员

  财务组

  行政组

  技术质量组

  材料、设备组

  生产安全组

  施工项目安全责任体系图

  项目经理

  电工

  其它有关部门负责人

  材料员

  消防管理负责人

  机械管理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保证现场临时供电安全。

  2、提供夜间施工必须的光照度。

  3、经常检查宿舍、办公室的用电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备。

  1、监督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

  2、配合有关部门排除障碍。

  3、安全员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1、制定项目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

  2、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3、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技术问题。排除事故源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2、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除

  1、保证项目使用的各类机械安全运行。

  2、监督机械操作人员持证遵章作业。

  3、配备各类机械的防护设施

  1、保证防火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2、消除火灾隐患。

  1、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按规定进行隔离,做出明显标识。

  2、控制各类材料的堆放高度和堆放型式。

  3、保持库房的采光、通风和库房安全

  1、财务部门保证安全措施的经费。

  2、后勤部门应提供必须的劳动用品、保证质量

  班前安全

  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具体操作者

  消防措施

  电气绝缘

  保护设防

  机具设防

  劳保机具

  操作规程

  4、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为安全知识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知识教育:我项目部对全体职工进入工地后进行入场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各种工种结合培训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外来工务人员和新工人要进行上岗教育,工人变换工种,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安全教育每周对工人至少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周一和周五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见下表:

  类别

  重要性内容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思想教育,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与生产辨证关系教育、三热爱教育、共产主义协作风格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生产的重点内容

  施工生产一般流程、环境、区域概括介绍、安全生产一般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简介与分析、工种、岗位安全知识

  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生产的必备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生产法规和责任制度、法律上有关条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摘要介绍处分的先例

  安全纪律教育

  安全生产保障

  厂规厂纪、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5、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组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部位,根据检查情况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内容检查评比打分,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安全生产组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6.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1)、定期的例行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组实施,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组合“安全活动日”将检查结果进行安全生产评讲。每周进行安全活动,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实施,检查结果在班组长会议上进行评讲。每个作业班组结合上岗安全交底,每天开展安全上岗检查,保证操作机具及作业环境安全。

  (2)、不定期的专业检查:是按工程进展需要确定,由安全生产部按安全制度规定的项目,组织专人实施,也可由工程项目经理从安全生产的宏观考虑时组织专门检查。

  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一次下达任务时对工人班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上班对全班工人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作业班组长每班上岗前都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员每天上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对本作业范围内存在的危险和防护措施进行针对性交底,提供必须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

  8、本企业主要安全制度概述

  a)每半月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b)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c)建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字。

  d)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e)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文明

  施工检查评分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评分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的违章现象,开出“安全整改通知单”,各责任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部主管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f)建立机械设备、用电设施等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g)行为控制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带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组备案。

  严禁在施工现场酗酒、赌博。

  9、安全临时用电方案: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设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置,箱体统一涂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的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结,采用外插联结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混凝土墙板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施工照明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接线长度小于5米,二次接线长度小于30米。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晒。

  10、施工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

  (1)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每一层脚手板处设踢脚板,钢管、踢脚板表面涂黄黑相间的警戒色.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使用合格的扣件,不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3)脚手架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4)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并及时清理。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5)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11、临边洞口的防护

  (1)基坑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基坑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

  (2)基坑施工前,在基坑周边立1.2米高的防护栏杆,刷成红白相间的警戒色,防止人员靠近防护栏,必须按规定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3)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封闭。

  (4)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双层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的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12、塔吊施工安全要求

  (1)、塔吊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塔吊重新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塔吊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执体妥善连接。

  (6)、塔吊基础不得有下沉现象。

  (7)、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8)、工作完毕,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塔吊应将吊钩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动臂变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转半径处,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须板到停止位,拉下电源总开关。

  (9)、四级风以上应停止爬升。如爬升过程中突然遇到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丝紧固。

  (10)、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步骤操作注意撑脚和销子的到位,塔吊的升节必须有专职安全监护。

  (11)、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垂直偏差须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内。

  (12)、每次附着升节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投人施工。

  13、消防管理

  (1)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理》,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防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尽量减少冒烟事故的发生。

  (2)建立防火责任制,项目部主要人员均负责一定区域的防火工作,负责开展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下发通知单,并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

  (3)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并根据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度,制定出分阶段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对发生火灾后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抢运物资、抢救伤员等项工作,应详细分工,明确职责,使灭火工作忙而不乱,有序有效,把损失减少到最底程度。

  (4)现场要设立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季度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

  (5)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陷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换干粉。

  (6)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7)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消除附近的易燃物,特别进入装修阶段后动用明火,须经项目经理部开具用火证后方可动火。消防人员必须对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门、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门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8)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施工现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0)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11)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12)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进行冬施保温。

  14、施工机械管理

  (1)固定机械设备应搭防晒、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完全可靠。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15、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根据不同年度冬、雨季施工的不同内容和特点,提前编制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冬、雨季施工方案,报请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及时落实,确保以先进的措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质量目标及整体施工部署的实现。

  (2)根据该工程特点,首先做好冬、雨季施工的物资准备工作,冬季防寒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应及时发放。

  (3)冬季、雨季应根据天气变化,气温情况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及作息时间。环境温度达到-50C时即为“低温焊接”应严格执行低温焊接工艺。严禁焊接过程直接接触到冰雪、风雨雪天气时,必须对操作部位进行封闭围挡,使焊接部位缓慢冷却。

  (4)雨季施工应注意机具、材料的防雨保护工作。雨中配合电焊机等其他电动工具要有防雨措施,防止漏电造成安全事故,预埋管预留时应主意防护管口及预留套管口,防止雨水进入管内锈蚀管道,冬季施工应有防冻的防滑措施、防止人员摔伤冻伤。

  (5)冬雨季中搬运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防止地滑造成不安全事故;管道试水应在00C以上的环境中连续进行,并且要有防冻措施,完毕后应及时将水排掉。

  (6)冬雨季施工前,要对仓库、室外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做相应的保养和防冻保护。车辆的使用要按冬季行车规定执行;现场或生活区的用水管道要有过冻保护措施。

  (7)冬雨季施工应对职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强职工冬、雨季施工的安全责任感。雨季施工要注意防汛;冬季施工要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仓库及生活区应配备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检查。

  (8)加强现场工程防护工作,确保已安装的设备、材料等成品、半成品不出现砸伤、碰伤、冻裂现象。

  (9)加强冬、雨季的后勤保障工作,不因冬雨季对施工质量和进度造成影响。

  (10)安全警示标志布置方案:在危险地段、部位、临边四口等部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3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做好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险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相关交通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目的:全面提高本系统处理交通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制依据: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消防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在我局职权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活动,适用本预案。

  工作原则:遵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二、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启动

  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 长:马 锐

  副组长:余利群 王建晖 王 燕 胡先武 刘 辉

  王立胜 王 涛

  成 员:储 宏 张永昊 金 峰 刘会兵 吴高尚

  王 宏 张毅平 李学清 郑相权 张 勇

  程泽永 金 涛 吕绍瑚 李冬兵 许晓东

  许远胜 李 勇 胡 波 徐家麒 潘申好

  胡 诚 洪永保 王绍华 胡启云 李金祥

  肖 瑞 万光明

  应急预案的启动

  发生以下重特大事故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发生交通客运、货运和危货运输事故时;

  2、发生公路桥梁事故时;

  3、发生由于道路损坏、路障、山体滑坡造成的交通事故时;

  4、发生汽车站严重滞留旅客,且汽车站无力安排运送时;

  5、接到县政府抢险救灾紧急指令时;

  6、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

  7、遇极端恶劣天气或特殊时期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

  三、领导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主 任:王建晖

  副主任:储 宏 刘会兵

  成 员:任秀梅 许远胜 后其龙 黄 静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抢险救援人员思想发动、开展抢险救援舆论宣传、掌握事故灾害及遇险人员情况、传达救援命令、报道事故信息。

  2、在应急指挥领导组的领导下,协调指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全系统紧急调用事故应急救援所急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宜;

  4、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适时通报并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情况;

  救援组

  组 长:余利群

  副组长:张毅平 李学清 张 勇 金 涛

  成 员:运管所、黄林交管站、斑竹园交管站组建应急救援一大队,负责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处置;公路局、地方局组建应急救援二大队,负责公路抢险保通应急处置;海事局组建应急救援三大队,负责水上搜救应急救援处置。

  主要职责:

  1、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投入工作,尽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采取有效措施使伤员得到及时救助;

  2、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

  3、各单位负责人要保障应急人员到位;

  4、执行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应急车辆保障组

  组 长:胡先武

  副组长:张 勇 郑相权

  成 员:潘申好 胡启云 洪永保 王绍华 李金祥

  肖 瑞 万光明

  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安全事故及人员遇险事故救援工作;

  2、储备应急车辆:客车15辆,货车10辆,维修车辆3辆,出租车20辆,城市公交2辆。

  3、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客货运输事故现场,投入救援工作,尽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采取有效措施使伤员得到及时救助;

  4、交通运输系统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时,负责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5、负责应急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

  6、执行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应急机械及物资保障组

  组 长:王建晖

  副组长:张永昊 王 宏 吕绍瑚

  成 员:全县所有道班职工(含地方局、公路局养护中心)

  主要职责:

  1、储备清障机械:铲车7辆,挖掘机3台,自卸车10辆;储备应急物资:适量的沙粒和麻袋;

  2、保障应急车辆、机械所需合格的驾驶员;

  3、负责保障自卸车辆、机械、驾驶员随时投入到事故抢险之中。同时要制作好抢险标志,如:“总指挥”、“副总指挥”、“执行交通应急抢险任务”等。

  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 燕

  副组长:储 宏 金 峰

  成 员:林 敏 游 娜 何 丽

  主要职责:

  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购置、保管、供应抢险物资,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质保障。

  应急救援工作实行AB角制度

  应急指挥领导组及下设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无论何时启动应急预案,均以“应急预案”确定的人员担任,A角为各组组长,B角为各组副组长。如组长不在岗时,由副组长自行接替,组长、副组长离岗时应做好交接事宜。

  四、预警预防机制

  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应及时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风险信息报送局安全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局应急办应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局安全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局应急办要立即上报县安委会和市交通运输局。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危险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预警行动

  局应急办接到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在事态严重时,要及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局。

  3、应急响应及处置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制订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领导组报告。

  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领导组接警后,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迅速派出观察组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各应急救援队原地待命并进入应急状态。接到事故信息和指令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职工、群众和有关人员开展自救、互救行动,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事态扩大,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观察了解情况后,并立即向县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汇报,县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决策,依据事故性质及大小派出相应救援小组前去实施救援。

  4、宣传、培训和演练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及干部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掌握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专业知识。

  五、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金寨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牵头制订,是金寨县交通运输局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灾难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各股(室)、站、所应根据本预案制订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局应急办备案。

  2、奖励和责任追究

  各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灾难,必须按预案规定立即投入安全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尽力将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有突出成绩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因玩忽职守、造成应急工作重大失误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4

  第一章前言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交通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章《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承德市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从事道路建设施工、道路养护管理、道路(危货)运输、水上运输、各项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场站建设中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危险目标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评估

  目前,全系统共有企事业单位35个,分别承担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国省干线公路改造与养护、地方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公路客货运输行业监督与管理、潘家口水库水上客货运输监督与管理、道路建设材料的采集、加工、运输、各项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等任务。

  进入“十一五”后,我市交通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各等级公路,特别是承唐等高速公路项目将陆续开工,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难度远远高于以往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运营里程的增加,各类营运车辆迅速进入运输市场,客观形成了点多、线长、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管理工作错综复杂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业管理难度。加之安全隐患的不确定性、反复性和野外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一旦发生都会在全系统乃至全市范围内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

  第四章救援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一)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地点设在市局五楼值班室,联系电话:2271252。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常务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公安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公安科科长任副主任,联系电话:2271260、2271298。

  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协调指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系统紧急调用事故应急救援所急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宜;

  3、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情况;

  (二)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交通系统内资深施工和管理人员组成。

  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名单:

  于凤江刘永春马连宏王金学白宝合

  佟广宁刘学敏王振奎张志平

  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

  1、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重大危害控制系统进行评价;

  2、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为救援工作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3、及时分析事故源的变化,为救援行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

  (三)、成立应急救援队:队长由分管运管和工程的副局长共同担任。根据交通行业特点,分别成立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应急水上救援分队。

  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武玉明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在指定的时间,将救援所需机械设备准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事故发生地;

  2、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

  3、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王京围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负责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

  2、及时组织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3、负责重特大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

  4、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水上救援分队,队长由候殿立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迅速调集水上救援人员、船只及设备,必要时协调上级海事部门救、捞人员及设备支持;

  2、负责指挥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3、协助水上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成立秩序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公安科和事故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其职责为:

  1、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管制,为救援物资、人员的及时到位,抢险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五)成立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分管局卫生所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卫生所负责人组织实施。其职责为:

  1、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2、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

  3、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六)成立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局事务管理处的局领导担任,事务处和

  财务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其职责为:

  1、紧急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

  2、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质保障。

  (七)成立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安科、工会、组干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

  1、负责事故的调查,进行现场取证,分析事故原因;

  2、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3、制定预防措施。

  (八)成立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法规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法规科、人劳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

  1、负责事故单位职工、家属的救助、安置及各种相关政策解释;

  2、负责工伤鉴定、赔偿、保险等政策解释及相关业务。

  (附:指挥部组织结构图)

  第五章应急救援的组织与实施

  (一)事故的报警与接警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上级报告。

  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道路施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危险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相关部门接警后,立即报告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二)重、特大事故的报告及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亡人员,积极进行自救互救,并在第一时间将所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伤亡程度等简要情况直接向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指挥长(副指挥长),由指挥长发布救援命令,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各救援机构进入救援现场。

  (三)救援机构的响应

  各救援工作组接到救援命令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实施救援行动。

  第六章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各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及干部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掌握应急工作管理和应急处置专业知识。

  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结束后,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对演练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演习工作进行评估,对相关单位的《预案》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第七章附则

  本《预案》是市交通局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调整。

  各县区局、局直各单位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县区局、局直各单位都要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本部门高危行业预案),报市局安委会备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5

  为认真做好我区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恪守安全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处置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所采取的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一)以人为本,安全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实施救援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遇险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两个事故损失控制的关键点,把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现场指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交通运输局及时安排属地交通运输所按照处置车辆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根据车辆交通事故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安全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处置和善后工作。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严格落实预防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建立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快速、及时、得当处置车辆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处置

  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措施时,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物资供给和车辆调度。

  三、指挥组织体系

  各交通运输所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指挥下建立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织。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李传国。

  副组长:张大伟、刘昕、章连彬、王祥安、朱军、葛雷、戴有苗

  成员:运管所机关股室负责人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三)现场应急处置机构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四、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事故报告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及时向交通运输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交通运输局或者区安监局报告。

  (二)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和报告联系等。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和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8.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六、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我区范围内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突发道路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道路运输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其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七、应急救援结束处置

  (一)救援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二)事故调查。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所暴露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订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应急保障体系

  (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并加强对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二)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通讯信息报告。利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加强对突发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迟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九、预案演练

  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奖励与责任

  (一)总结评估。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对应急行动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和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

  (二)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6

  (1)为加强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达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快速反应并提升事故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安全生产公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有序的组织抢险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动都要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在项目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项目部各部门和各协作队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救援、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言行结合。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在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发生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根据需要协调外协互助力量及当地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4)项目部安全部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

  (5)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项目部相关部门应依法建立完善专业救援队伍。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7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炼钢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职责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区域管理负责制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 编制

  第四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由安全科、技术质量科、生产计划科、机动科、办公室、劳人科、工会、党群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各部门根据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结果、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点组织编制厂级应急预案,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厂级紧急情况,由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负责编制。

  第六条 应急预案的体系和内容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一)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的内容:

  a)建立应急机构并明确总指挥及各级人员职责和权限;

  b)指明危险物性质与危害;

  c)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

  d)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关人员撤离的应急措施;如可能伴随的后果,应考虑的相应缓解措施,以减少与控制其造成的环境影响;

  e)应急设备、物资调拨;

  f) 重要设备和文件的保护;

  g) 应急联络,包括外部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联系电话及联系方式、方法。

  h)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特定事故类型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说明单一应急行动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危险源辨识,制定处置措施,程序内容具体详细,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评审、发布、备案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

  (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涉及相关职能部门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三)预案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四)每年各单位对所负责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对需要进一步改正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修订。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负责对应急预案予以评审和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发布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合格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

  第九条 应急预案的备案

  (一)本单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安全科负责汇总、备案。

  (二) 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厂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章 培训、演练、修订

  第十条 应急预案的培训

  (一)各单位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确保能够正确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演练。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十一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

  (一)本单位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对于可以组织演练的应急预案,在必要时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负责组织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三)保持应急准备、响应、评审修订、培训和演练等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的修订

  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八)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单位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9

  1.目的

  为了完善化学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应急救援,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员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范围

  本预案使用与公司范围内所有发生的如下事故

  2.1 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体)

  2.2 人体意外接触(正己烷、甲苯)伤害。

  2.3 正己烷职业中毒

  3.组织领导及职责

  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救援队的领导和指导工作。

  3.2 应急救援队由义务消防队员,现场救护员,以及组长以上组成,分两个应急救援小组。

  3.3责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接到发生严重事故时应指挥应急救援队按有关方案实施救援。

  3.3.2应急救援队接以发生事故广播时应到大门保安处集合,接受任务,开往现场进行救援。

  3.3.4遵循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4.各类事故应急程序

  4.1 泄漏

  4.1.1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设立警示牌。

  4.1.3切断火源(若易燃泄漏,则必须切断污染区的点火源)

  4.1.4急救伤员(参照化学危险品受伤人员急救程序执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处理泄漏(泄漏场所通风――堵漏或更换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 身体意外接触伤害

  4.2.1 根据受伤人员的的状况决定用厂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4.2.2 迅速将伤者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顺畅。

  4.2.3 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4.2.4 皮肤接触时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时应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冲洗或者用肥皂水彻底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2.5 眼睛手污染,应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彻底清洗不少于15分钟,冲洗时应提起眼帘,边冲洗边转动眼球。

  4.2.6 迅速送医院治疗。

  4.3 正己烷职业中毒预防

  4.3.1 正己烷必须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工作场所加强通风排毒。

  4.3.2 使用场所必须设立警示牌,作业人员应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加强个人防护。

  4.3.3 对新工人应先体检和培训,有肝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皮肤病的',严禁从事本项作业。

  4.3.4接触者发生异常时,及时治疗。

  4.3.5定期检测空气中正己烷含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4.3.6 改进工艺,减少接触机会,尽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剂清洁剂。

  4.3.7 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4.4 甲苯职业中毒的预防

  4.4.1 减少和消除甲苯的发生源。

  4.4.2采用通风排气装置,降低作业环境甲苯蒸气的含量。

  4.4.3 加强个体防护。

  5.注意事项

  5.1 每次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检讨应急预案合理性,不断完善。

  5.2 经常储备应急救援的有关物资,消耗后应及时补充。

  5.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万一事故发生时能按程序进行。

  5.4 安全组负责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管理。

  5.5各从事接触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成立持有内部化学危险品的上岗证的人员组成的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理小组,报安全组备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0

  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的编制步骤主要如下。

  1、预案编制准备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预案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术、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识,要求编制人员要由各方面的专业人员或专家组成,熟悉所负责的各项内容。

  企业管理层应首先委任预案编制小组的负责人,确定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小组成员应是预案制定和实施过程起重要作用或是可能在紧急事件中受影响的人员。成员应来自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操作、保卫、设备、卫生、环境、维修、人事、财务等应急救援相关部门。

  此外,小组成员也可包括来自地方政府应急救援机构的代表(例如,消防、公安、医疗、交通和政府管理机构等),这样可消除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应急预案的不一致性;也可明确当事故影响到厂外时涉及到的单位和职责。

  (2)制定编制计划

  对整个预案的编制过程制定详细周密的计划,使得预案编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收集资料

  在编制预案前,需进行全面、详细的资料收集、整理。企业需要收集、调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①周围条件:地质、地形、周围环境、气象条件(风向、气温)、交通条件;

  ②厂区平面布局:功能区划分、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分布、工艺流程分布、建(构)筑物平面布置、安全距离;

  ③生产工艺过程:物料(毒性、腐蚀性、燃烧性、爆炸性)、工作温度、工作压力、反应速率、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条件;

  ④生产设备、装置:化工设备(高温、低温、腐蚀、高压、震动、异常情况);危险性大的设备;电气设备(短路、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

  ⑤特殊单体设备:高压气瓶、盛装危险化学品的承压容器等;

  ⑥库区:石油库、危险品库等;

  ⑦本企业、相关(相邻)企业及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

  (4)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

  编制应急预案首先要了解清楚工厂中所有潜在的危险因素、其发生事故可能性有多大、可能造成的最大事故后果如何,这项工作就是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目前,用于生产过程或设施的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已达到几十种,常用的有:故障类型与影响分析(FMEA)、危险性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树分析 (FTA)、事件树分析(ETA)等。企业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事故类型,选用合适的危险辨识评价方法。

  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主要危险物质的种类、数量及特性;

  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及分布;

  ③危险物质运输路线分布;

  ④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性质;

  ⑤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

  ⑥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5)应急资源与能力评估

  依据危险辨识与评价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制定应急预案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应急策略。

  应急资源与能力评估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企业内部的应急力量的组成、各自的应急能力及分布情况;

  ②各种重要应急设施(备)、物资的准备、布置情况;

  ③当地政府救援机构或相邻企业可用的应急资源。

  2、应急预案的编写

  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结果、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此外,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充分参阅已有的应急预案,尽可能地减少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地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性。

  预案编制小组在设计应急预案时应考虑:

  (1)合理组织 应合理地组织预案的章节,以便每个不同的使用者能快速地找到各自所需要的信息,避免从一堆不相关的信息中去查找所需要的信息。

  (2)连续性 保证应急预案每个章节及其组成部分,在内容相互衔接方面避免出现明显的.位置不当。

  (3)一致性 保证应急预案的每个部分都采用相似的逻辑结构来组织内容。

  (4)兼容性 应急预案的格式应尽量采取范例的格式,以便各级应急预案能更好地协调和对应。

  3、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预案编制单位或管理部门应依据我国有关应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有关应急预案编制的指南性文件与评审检查表,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应急预案评审通过后,应由企业最高管理者签署发布,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签署发布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企业应广泛宣传应急预案,使全体员工了解应急预案中的有关内容;

  (2)积极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各类应急人员掌握、熟悉或了解应急预案中与其承担职责和任务相关的工作程序、标准等内容;

  (3)企业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需求,定期检查落实本企业应急人员、设施、设备、物资的准备状况,识别额外的应急资源需求,保持所有应急资源的可用状态。

  5、应急预案的演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工作,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应急人员的实际救援能力。

  应急演练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企业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制定演练计划,确定演练目标、范围和频次、演练组织和演练类型,设计演练情景,开展演练准备,组织控制人员和评价人员培训,编写演练总结报告,针对演练中发现的不足项及时采取措施并跟踪整改纠正情况,确保整改效果。

  应急演练应重点检验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能力,发现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及时改正,以提高应急救援的实战水平。

  6、预案的修订与更新

  企业应急管理部门应积极收集本企业、相关企业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的有关信息,积极开展事故回顾工作,评估应急过程中的不足和缺陷,适时修订和更新应急预案。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进行预案的修订工作:

  ①危险化学品数量和种类发生变化;

  ②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问题;

  ③危险设施和危险物质发生变化;

  ④组织机构或人员发生变化;

  ⑤救援技术的改进。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1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的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2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按照省、市、县有关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坚持以电站为整体组织自救的`原则,坚持电站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的原则。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电站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施救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由站主要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站分管领导担任

  成 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行政工作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实业总公司负责人、发电运行部负责人、水电修试公司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人。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电站各部门、全站职工应急施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5)、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参加应急救援。

  (6)、根据事故状况,视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施救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并有效领导其开展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电站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并根据现场实际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站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视事故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电站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救援。

  3、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电站指挥部应按规定及时把事故简要情况快速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管理机关。必要时请求当地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给予救援。

  4、紧急救援工作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周密组织,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5、生产事故处理的安全措施按照电站制定的《设备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

  6、所有参加事故救援人员应按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服从指挥部指挥。

  7、生产运行部、水电修试公司负责生产事故应急施救措施;保卫部负责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施救措施;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防汛应急预案措施;实业总公司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负责人员受伤事故急救措施,负责保障事故应急通讯畅通;电站生活后勤部门负责事故应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财务部负责事故救援所需资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报导;安生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和现场安全监督;并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对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援救,起到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确保项目正常生产中的员工人身安全和集体财产免受损失,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并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高效、有条不紊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自身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救援预案。

  1.1事故预防:通过危险识别、事故后果分析,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且使可能发生的事故控制在局部,防止事故蔓延。

  1.2.应急处理:若遇到事故发生(或故障)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能快速反应处理事故或将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1.3.抢救救援:采用预定现场抢险和抢救的方式,控制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应急应急救援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故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经过应急预案的编制,为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民间尽早发现并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有效的处理,做到防患未然。

  1.4.采用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划算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

  1.5.能在事故发在发生后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少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

  第二条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国家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建四局五公司《重大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建四局五公司交通分公司《突发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都匀市市政路网工程都匀市173至115城市主干道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综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节工程概况

  4.1.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都匀市173至115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都匀市

  建设单位:都匀市交通运输局

  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贵阳交通工程监理站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73至115城市主干道起点位于173加油站附近、终点至115加油站,与建成的韦八东路及国道210连接,道路全长2348.166米,道路宽40米,设计行车速度60千米/小时,本道路起点设计高程为788.888米,终点设计高程为806.23米,最大纵坡为4.92%,最小纵坡0.2%,最小竖曲线半径3000米。在K1+197处出现最大填方高度7.197米,在K0+140处出现最大挖方高度27.672米。横断面车行道横坡均为1.5%,人行道横坡为2%,其横断面布置为:6.25米(人行道)+0.5米(路缘带)+11.25米(人行道)+0.5(路缘带)+3米(绿化带)+0.5米(路缘带)+11.25米(车行道)+0.5米(路缘带)+6.25米(人行道)。

  4.2.结构形式:

  车行道:4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玛碲脂碎石混合料(SMA-13)(掺3‰聚丙烯腈纤维);5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撒乳化沥青粘层)

  7cm粗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5)(面层撒乳化沥青粘层);乳化沥青透层(面层加铺格栅80x80);30cm5%水泥稳定碎石层;20cm级配碎石层;其下为挖、填压实的路基。

  人行道:3cm面层红石铺装、2cm

  M10水泥砂浆,10cmC15素混凝土,10cm碎石垫层,压实路基。

  4.3.工程特点

  工程路基挖方大,在K0+420至K0+635.8段存在明沟改沟,K0+671、K0+126.797处各设计一涵洞,K0+420-K0+635.8处存在路肩墙,以上明沟改沟、涵洞、路肩墙均沿柳当河,施工过程中需采取围堰方式施工,故该处作为该工程的重要节点进行把控,避免影响路基施工。

  工程难点:由于该工程土方挖方量大,存在高边坡,在对高边坡进行开挖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工作原则

  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本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当地政府得领导下,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5.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急管理、救援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5.4.队伍精干、物资齐全

  项目部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类型和性质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和药品等,组建一支精干、机动灵活的应急救援抢险队伍。

  5.5.快速反应、相互配合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写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失态。

  5.6.预防为主、加强演练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危险源管理,做好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实施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抓不懈,提高从业人员的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条突发事故分类分级

  按影响类型可分为突发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故原则上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6.1.一般突发事故(四级)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某辖区较小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公共事件。

  6.2.较大突发事故(三级)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需要事发地区政府调度辖区有关部门,必要时由当地县或市政府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事故。

  6.3.重大突发事故(二级)是指事态复杂,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后果,需要当地县或市政府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事故。

  6.4.特别重大突发事故(一级)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当地县或市政府处置突发事故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事故。

  第二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第一条、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分公司指导和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的依据和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类别(突发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各类专项预案见预案体系)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订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三条、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由应急小组技术组或专家组依据现场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可操作、针对性强,防止造成二次伤害。

  第三章组织体系

  第一条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架图:

  都匀市路网工程应急领导指挥中心

  (指挥部)

  应急办公室(安全部牵头日常管理)

  各职能部门

  专家组

  173至115项目现场指挥部

  173至115项目应急办公室

  善后恢复组

  现场技术支持组

  后勤保障组

  现场通讯组

  现场安全疏散组

  现场医疗救护组

  现场抢险救援组

  图示:管理流程走向:

  技术支持走向:

  第二条各组织及职责

  2.1.应急领导指挥中心及职责

  2.1.1.应急领导指挥中心组成:

  应急领导指挥中心总指挥由都匀市市政路网工程项目部指挥长郑虎担任,副总指挥由易贵平、陈世平、赵鹏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173至115城市主干道

  工程项目负责人组成。

  总指挥:郑虎

  副总指挥:易贵平、陈世平、赵鹏

  组员:罗彬(项目总工)

  宋幼平(项目书记)

  黄培训(工程部经理)

  龙金华(安全部经理)

  孔斌(综合办主任)

  罗玉坤(质检部经理)

  袁玲(材料部经理)

  梁贞群(财务经理)

  何玉麟(商务经理)

  谭明汉(173副经理)

  王光信(技术总工)

  环东片区(173)小组成员:

  冯懿(施工员)

  高向阳(施工员)

  吴欢欢(施工员)

  岳佑强(安全)

  耿艳(资料员)

  蒋盛(测量员)

  潘成皇(质量员)

  袁凤霞(综合办)

  何道军(驾驶员)

  2.1.2.指挥部职责:

  (1)协调、监督和指导突发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分析、研究有关信息,决定应急处置过程中采取的重要举措;

  (3)接受上级单位的领导,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命令;

  (4)决定启动和终止预案;

  (5)审定新闻发布和向上级汇报的材料;

  (6)审批突发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费用等。

  2.1.3.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办公室组成:由项目安全部负责。

  (1)接受传递突发灾害事故信息,向应急领导指挥中心提出参考建议;

  (2)负责突发灾害事故处置的综合协调;

  (3)跟踪突发灾害事故发展动态,沟通并汇总信息,及时向领导指挥中心报告;

  (4)根据领导指挥中心的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故动态信息;

  (5)完成应急救援总结的审核和归档工作等。

  2.1.4.环西片区指挥部及职责:

  片区指挥部组成:由片区经理和技术总工等组成。

  (1)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

  (3)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

  (4)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

  (5)负责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

  2.1.5.环东(173)片区应急办公室及职责

  环西片区应急办公室组成:片区质安部负责。

  (1)接受传递突发灾害事故信息,向应急领导指挥中心提出参考建议;

  (2)负责突发灾害事故处置的综合协调;

  (3)跟踪突发灾害事故发展动态,沟通并汇总信息,及时向领导指挥中心报告;

  (3)根据领导指挥中心的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故动态信息;

  (4)完成应急救援总结的审核和归档工作等。

  2.1.6.现场处置组及职责

  现场处置组组成:由项目各职能部门组成。

  (1)现场抢险救援组负责受灾事故现场的紧急抢救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

  (2)现场医疗组负责受灾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院救治。

  (3)事故现场安全疏散组负责受灾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4)通讯组负责收集相关部门的通讯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系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工作,负责与相邻可以拖力量的联络求救工作。

  (6)善后恢复组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灾害事件发生及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根据灾害事故处置的情况和应急终止的条件,提出应急终止的建议,并负责善后处理及现场恢复工作。

  2.1.7.专家组及职责

  专家组组成:由五公司资深专家组成(项目申请)。

  (1)主要负责突发灾害现场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并结合现场情况、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2)现场处置措施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2.1.8.技术组及职责

  技术组组成: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成员组成。

  负责为灾害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技术性调查处理工作。

  2.1.9.其他事项

  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包括片区),根据各自的职能,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安排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指挥部负责应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派出现场指挥部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由项目应急指挥中心派出,根据统一指挥的原则,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参与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及时报告现场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现场信息发布等。专家组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第四章预测预警

  第一条预警分级

  1.1.预警分级

  预警一般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1.1.1.当发生一般突发事故时,对应四级预警级别,启动蓝色预警;

  1.1.2.当发生较大突发事故时,对应三级预警级别,启动黄色预警;

  1.1.3.当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时,对应二级预警级别,启动橙色预警;

  1.1.4.当发生特别突发事故灾害时,对应一级预警级别,启动红色预警。

  第二条预测监测

  应急办公室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主动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掌握预警信息的变化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环东(173)工程片区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安全隐患部位设专人定期进行监控、监测;并将监测数据信息及时上报应急办公室;当险情严重时,应设立巡逻组或监测组对事态进行24小时监控,同时应急办公室应将监测、监控数据和险情书面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预警发布及行动

  3.1.预警发布:

  应急领导小组收到监控、监测数据后,应及时分析数据是否达到预警值,当监控、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时,根据险情的危险程度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3.2.预警行动:

  预警级别发布后,相关单位应按照如下权限进行处置:

  3.2.1.一级、二级预警:

  项目相关部门及突发事故可能发生的单位同时进入预警防备状态,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一名成员负责指挥监控事态发展;项目应急办公室按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报告上级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并负责审查预警告知范围、预警级别调整及预警解除等事项。

  3.2.2.三级预警:

  项目相关部门与突发事故可能发生的单位同时进入预警防备状态;该单位负责审查预警告知范围、预警级别调整及预警解除等事项,并同时呈报项目应急办公室备案,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核实后报交通分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3.2.3.四级预警:

  突发事故可能发生的单位自行处理,但需报告片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并由片区应急领导小组核实后报项目应急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预警调整与解除

  4.1.预警调整:

  自预警信息发布时起,现场巡逻组或监测组应加大监测频次,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当险情严重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提高至相应级的预警并发布,当险情降低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降低至相应级的预警并发布。

  4.2.预警解除:

  当监控监测数据趋于稳定,险情已明显消除时,通过技术分析确认,经应急小组研究决定,解除预警。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一条应急响应分级

  1.1.应急响应分级

  按突发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级。

  1.1.1.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2)造成10人及以上重伤(含中毒)事故;

  (3)特大火灾、爆炸事故;

  (4)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5)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伤亡事故。

  1.1.2.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含中毒)事故;

  (3)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4)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5)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

  (6)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伤亡事故。

  1.1.3.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Ⅱ级应急响应条件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或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其它应急事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第二条信息报送

  2.1.内部信息报告处置及报告时限

  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目击者或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向项目应急办公室和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项目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的险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同时保护好现场。对于较严重的险情,项目应急办公室应同时上报分公司应急办公室,分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及时向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2.外部单位信息报告处置及报告时限

  对达到Ⅱ级应急响应以上的险情,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2.3.报告方式

  通常采用电话和书面快报两种报告方式,电话报告用于事故通知;书面快报用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险情具体情况报告,并随险情的变化每24小时报告一次,直到险情排除。

  2.4.报告内容

  电话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初步情况、初步原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内容应力求准确,不得谎报、误报和漏报。

  书面快报内容:具体见附件1----《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

  第三条应急响应程序

  3.1.预案启动及应急指挥

  3.1.1.Ⅰ级响应

  当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达到Ⅰ级应急响应条件时,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环现场应急指挥部和项目应急办公室,并上报项目指挥部,随后按照报告时限要求上报事故快报,由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Ⅰ级响应预案并负责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及交通分公司。项目部、分公司同时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由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

  3.1.2.Ⅱ级响应

  当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达到Ⅱ级应急响应条件时,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片区应急办公室,随后按照报告时限要求上报事故快报,由片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Ⅱ级响应预案并负责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片区、项目部职能部门同时进入应急状态。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任总指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并及时将救援进展情况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3.1.3.Ⅲ级响应

  当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达到Ⅲ级应急响应条件时,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片区应急办公室,由片区现场指挥部领导小组副组长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项目安全部立即赶赴现场支持救援,由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会同项目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救援,由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并及时将救援进展情况报告项目应急办公室。

  3.2.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置

  3.2.1.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应急救援组赶赴现场,按照预案分工和指挥长的指示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抢救工作和保护事故现场。

  3.2.2.现场应急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先救人,后救物。

  3.2.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2.4.抢救伤员时,要采取正确的救助方法,避免二次伤害;同时遵循救助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防止抢救阻碍或事故蔓延;对于伤员救治医院的选择要迅速、准确,减少不必要的转院,贻误治疗时机。

  3.2.5.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二次安全事故。

  3.3.应急物资调配

  后勤保障应急组接到预警通知后,应根据专项预案中应急物资设备清单清理所需物资、设备,接到应急办公室的应急指令后,第一时间就近调配救援物资设备到事故现场,确保救援工作顺利、有序、有效的进行。

  3.4.扩大应急

  3.4.1.在Ⅲ级应急响应救援的过程中,当救援困难,事态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可向分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申请实施Ⅱ级响应行动;

  3.4.2.在Ⅱ级应急响应救援的过程中,当救援困难,事态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可向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申请实施Ⅰ级响应行动。

  3.4.3.在Ⅰ级应急响应救援的过程中,当现场救援困难或遇紧急情况时,应急小组组长可决定扩大应急程序,请求外部支援或政府救护支持。

  3.5.信息发布

  3.5.1.发布原则:应急救援过程中,按照“实事求是、统一发布”的原则,根据公司新闻信息发布的工作程序,指定或授权专人及时向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快报,并引导媒体正面报道,消除事故影响。

  3.5.2.发布时限:事故救援期间每天17:30前向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快报。

  3.5.3.发布部门及发布程序:现场通讯组将险情报告应急办公室,汇总后经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由应急办公室发布。

  3.5.4.发布内容:伤亡情况和救援进展。

  第四条应急状态解除

  经实施现场抢险救援,事故现场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受伤人员已安全送到医院,环境或设施经检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和危险已消除,经现场救援小组批准,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发布应急解除指令,通知相关单位或周边社区,事故危险已解除,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第五条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善后理赔

  事故救援过程中,善后处置组应及时对人员的伤亡数量、物资设备损坏数量和周边构筑物损坏程度进行详细的统计,并安排工作人员到医院对伤员进行护理,及时通知死亡人员家属到现场商谈理赔工作;应急解除后,善后处置组应根据物资设备和构筑物损坏的统计,与所有人商谈赔偿事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1.2.恢复生产

  事故责任单位在应急解除后,善后处置组对事故造成的水电、通讯破坏以及污染物等进行处置,清理施工现场,尽快恢复生产。

  5.1.3.配合调查

  事故单位所有人员应配合调查组的调查,主动向事故调查小组提供现场物证、摄像、照片和事故现场图等原始资料。

  5.2.应急评估和总结

  应急处置小组应对抢险过程、应急救援能力等进行评估,写出总结报告。应急处理结束后,事故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的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处理原则,查清事故原因,依法查处有关责任人,认真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5.3.归档整理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指定专人将事件过程中所有收发信息、领导批示、事故调查报告、现场录像、图片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总结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修改、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一条应急培训

  应急预案确立后,按计划对应急指挥人员和应急救援组每年进行一次有效的培训,应急救援组应尽量固定,对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培训。从而掌握应急知识、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的技能。培训可以采取授课或现场演示等方式,使接受培训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情况报警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操作。

  第二条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确立后,为检验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响应过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演练的方法有桌面演练、功能性演练和实际演练。演练应制定方案,及时做好演练记录,并对演练进行评估,写出演练总结。

  第三条应急经费

  应急经费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项目部按照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管理应急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应急救援的顺利执行。

  第四条应急物资装备

  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物资清单储存,每月应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因使用或失效后,应及时补齐、更换,确保应急救援工作使用。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安全部提出申请,报经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条惩罚

  在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未做应急准备,或事故发生时,隐瞒事实真相,谎报实情,导致指挥救援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以及在救援过程中借故躲避,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救援或命令者,应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应急预案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属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备。项目部的应急预案同时要报分公司安全部备案。

  第四条维护和更新

  安全部应及时收集、整理应急演练总结、应急救援工作记录等资料,总结、判别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适宜性、符合性,找出预案的缺陷和不足,适时进行更新、充实和完善。

  第五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电话:

  组长:郑虎,

  xxxxx,

  副组长:易贵平,

  xxxxx,

  陈世平,

  xxxxx,

  赵鹏,

  xxxxx,

  第六条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

  联系电话:xxxxx

  联系人:龙金华(都匀市政路网项目安全部)

  联系电话:xxxxxx

  联系人:岳佑强

  (环东(173)片区安全部)

  第七条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都匀172至115城市主干道项目工程安全部制订与解释。

  第八条预案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章附件

  附件一、都匀市173至115城市主干道工程项目突发事故总体应急处理流程

  附件二、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本企业管理体系及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本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本企业生产加工特点,为应对几种安全事故类型。各专项事故预案详见5.4各项应急救援预案

  (3)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部位、设备设施、事件及灾害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1.5应急工作原则

  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xxxxx有限公司坐落于如东县岔河镇xxxxxx,厂区周边为xxxx,单位地址为xxxxxxxx号,距镇政府约x公里,占地面积xxxm2,建筑面积xxxm2,职工总数xxx人,是一家民营企业。单位生产车间xxxxm2,有xxxx等设备。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企业是xxxxx企业,企业存在xxxxx、xxxx等特点,涉及到xxxx,xxxx等危险源.这些危险源蕴含着一定的危险。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厂领导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事故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厂长不能到位时,由生产副厂长代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厂长和设备副厂长担任。成员由生产科、保卫科、设备科、技术科、材料科以及各车间负责人组成。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职责

  ①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抢救预案。

  ②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及紧急处理措施。

  ③负责调用本厂范围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④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⑤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⑥负责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⑦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职责

  ①应急指挥办公室是本企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负责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

  ②负责与外界的渠道沟通、引导公众舆论。

  ③联系地点及电话,厂办公室:

  xxxxxxx

  (3)抢险、抢修组(设备科)

  职责

  ①由设备科牵头,各车间、科室配合组成。该组成员要对事故现场、地形、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时深入事故发生中心区域,关闭系统,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并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设备科科长室,xxxxxxxx、

  (4)消防治安组(保卫科)

  职责

  ①由保卫科牵头各相关车间、科室配合组成。

  ②负责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

  ③负责对火灾、泄漏事故的灭火、堵漏等任务,并对其它具有泄漏、火灾、爆炸等潜在危险点进行监控和保护,负责应急救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事故。

  ④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

  ⑤参加事故调查。

  ⑥联系地点及电话,保卫科科长室,xxxxxxxx

  (5)后勤保障组(材料科)

  职责

  ①负责急救行动提供物质保证。其中包括应急抢险器材、救援防护器材、监测分析器材等。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材料科科长室,xxxxxxxx

  (6)专家顾问组(自动化室)

  职责

  ①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②在有毒物质泄漏或火灾中产生有毒烟气的事故中,负责侦察、核实、控制事故区域的边界和范围,并掌握其变化情况。

  ③联系地点及电话,自动化主任室,xxxxxxxx

  (7)善后处理组(厂部办公室)

  职责

  ①负责组织落实救援人员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厂部办公室,xxxxxxxx

  (8)通讯救护组(生产科)

  职责

  ①负责及时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归口主管副厂长。

  ②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负责联络相关救援人员及时到位。

  ③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提供运送车辆,联系确定治疗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④负责提出危险品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

  ⑤负责各专业救援组与总调度室和领导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络。

  ⑥负责配合重大事故调查工作

  ⑦联系地点及电话,生产调度室,xxxxxxxx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③高空作业要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

  ④吊装设备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运行前,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⑤吊运工作要保证物料捆绑牢固,不能超吊。

  ⑥禁止操作故障设备。

  (2)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按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机械设备,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规程进行机械操作。

  ③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④按时进行保养,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止其使用。

  (3)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对车间、仓库、生活区、食堂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②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必要的场所安装带报警装置的漏电保护器。

  ③对车间、仓库易燃区域安装火灾报警装置及火灾喷淋装置。

  ④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和杜绝吸烟现象。

  ⑤定期对高大设备的防雷接地进行检查、检测。

  ⑥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电气装置采用防爆型装置。

  (4)触电预防措施

  ①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

  ②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③严格对不同的环境下的安全电压进行检查。

  ④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进行隔离防护。

  ⑤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⑥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措施。

  ⑦供电系统正确采用接地系统,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

  ⑨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5)中毒预防措施

  ①在进行地下管道作业前进行毒气试验和配备通风设施。

  ②现场严禁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③署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时间,防止中暑脱水现发生。

  ④工人冬季用煤火取暖时必须安装风斗。

  (6)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②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2预警行动

  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街道(地区)办事处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与通知

  ①应急指挥办公室设立值班室,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等。

  ②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办公室)。

  ③应急指挥办公室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按规定,向街道(地区)办事处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2)信息上报

  ①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镇政府。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③根据事故性质,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急指挥办公室→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有关车间、部门。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单位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响应程序流程图如下:

  5.2处置措施

  (1)单位各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2)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各车间、单位接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3)现场指挥部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车间、部门保持通信畅通。

  (4)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街道(地区)办事处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5)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时,拨打120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5.3事故现场处置

  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物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5.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

  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5.3.3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

  ①对于一些微小伤,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②就近送医院。

  5.3.4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5.3.5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①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②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

  ③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④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⑤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5.3.6燃气系统故障现场处置

  ①当发生燃气泄漏、阀门脱落等事故时,应立即切断周围电源,断绝火种。

  ②设备科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抢险小组,携带必备专用工具赶赴现场查看;根据具体位置,关闭区域或总阀门;开展抢险工作。

  ③安全保卫部接到报警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划定警戒区域,严格控制出入人员,如有人负伤应迅速进行抢救。

  ④进入事故现场的所有人员,应关闭手机、对讲机;如需用照明应先将手电、应急灯打开,再进入现场;穿着化纤、毛制品、带有铁掌的鞋的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⑤用防爆风扇或消火栓的开花水枪出水,冲淡燃气泄漏气体避免爆炸。

  ⑥在排险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迅速向119及燃气公司报警,请求协助排险。

  ⑦厂长或总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根据事故的`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决定是否采取有关疏散措施。

  ⑧事故处理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4应急结束

  经应急处置后,单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满足专项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信息发布

  单位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单位应急响应行动的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确定接受的采访单位和新闻发布内容。也可授权单位其他部门负责采访接待工作。

  7后期处置

  7.1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厂办公室存档备案。

  7.2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电话:

  单位:岔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利国

  电话:84832386

  备用联系人:叶德忠

  电话:84319978

  单位: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顾海军

  电话:84315221

  备用联系人:丁志军

  电话:84315221

  单位:

  岔河派出所

  联系人:朱耘君

  电话:84311110

  备用联系人:张国栋

  电话:84311319

  8.2应急队伍保障

  抢险、抢修组由设备科全体人员组成。由设备科负责人负责领导。

  义务消防救援队由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由安全保卫部负责领导。抢险、抢修组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灭火器型号:

  xxx

  x

  数量:xx

  性能:

  xxx

  存放位置:xx、

  管理责任人:

  xxx

  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

  (2)消防桶数量:

  xx

  存放位置:xx、xx

  管理责任人:xxx

  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x

  (3)消防栓数量:xx

  位置:

  xx、xx

  管理责任人:xxx

  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x

  (4)警戒用品:

  责任人:

  xxx

  联系方式:电话:xxxxx

  存放位置:办公室

  xx处

  警戒用品名称:

  警戒带明显标志的警戒绳等

  (5)交通用具:

  责任人:

  xxx

  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

  救护车或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注: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只能在单位周边使用,随时救急调用)司机手机电话:xxxxxxxx

  8.4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

  安全费用

  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应急救援

  数额:xxxxx元

  8.5其他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应急指挥中心应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或备用的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并留好司机手机电话,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全厂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突发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关抢救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9.2演练

  各部门、车间等每年由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

  单位每年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一次全厂范围的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响应能力。

  各抢救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抢救预案制定的缺陷。

  10.应急组织纪律与奖惩

  10.1应急组织纪律

  (1)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

  (2)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3)在应急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当勇敢,科学、冷静(而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

  10.2奖励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2)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员工

  ,按照工伤条例处理。

  10.3处罚

  (1)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处罚行政处分,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11附则

  11.1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厂长(法人)审阅批准实施,留安全负责人及办公室备案。同时送街道(地区)办事处备案。

  11.2维护和更新

  每次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董事会制定,由办公室具体解释。

  11.4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于20xx年x月x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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