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时间:2023-02-08 15:23:56 报告范文 我要投稿

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发扬成绩,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监督检查总结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1

  20xx年1月28日至29日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广州监督站来我标段进行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暴露出我标段施工现场诸多问题,针对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项目部高度重视,对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进行全面大清查,大整顿,并正对此次大整改、大反思活动做出总结。

  一、全面部署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项目部的大整改、大反思活动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朱扬琼领导,由施工管理部、安全质量部提出整改方案和监督整改,我项目部项目经理、总工组织本部安全、质检、技术、实验、材料、测量、领工、施工及各专业工种;各架子队进行详细安排和布置,各负其责,协调合作。

  二、现场摸底及动员

  1月30日至31日,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朱扬琼、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和本人一起对第我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大普查,发现如下问题:

  1、桩基施工现场凌乱,无墩位牌、钻孔施工牌、钻孔记录表、渣样盒。

  2、泥浆池未作标准防护,无安全警示牌。

  3、上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12#、13#墩,下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8#墩靠近东外环路未作防护。

  4、承台基坑未按规定的坡比开挖。

  5、承台开挖弃土未外运,弃土乱堆,现场凌乱。

  6、承台深基坑未作防护。

  7、承台泡水。

  8、承台上墩身预埋钢筋锈蚀。

  9、承台及墩身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按要求养护、标识不清楚。

  10、墩身施工支架未按要求搭设爬梯。

  11、支架剪刀撑未按要求搭设。

  12、高墩未按要求设置防坠网。

  13、部分路基边坡未修整,存在超挖现象。

  1月31日晚在我项目部召开由我项目部经理主持、指挥部总工、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第三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作业队负责人参加的问题通报和整改动员大会,全面发动和部署,从质量、安全、环保、文明工地等方面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暂未暴露的问题进行彻底清查,全面整改,提出整改方案。并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度落实,严防反弹。将各工点整改任务落实到主要责任人、技术、施工及架子队。对敷衍了事,拒不整改的`架子队和个人将进行严厉处罚。

  三、整改及落实

  从2月1日开始为我项目部全面整改和落实阶段,要求对照我项目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安排表及该表未罗列的其他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期间各工点除桩基施工照常进行外,其他全部停工。各工点技术、施工蹲点指导整改,项目部领导对全管段进行检查,现场办公。确保现场做到无遗漏、无死角、现场整洁、无安全隐患、标识齐全、记录清楚、便道畅通、环保优良、内业资料齐全、台账清晰。

  截止至2月4日,各桩基施工现场已整理,墩位牌、钻孔施工牌、钻孔记录表、渣样盒已配置齐全,泥浆池做统一标准防护;上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12#、13#墩,下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8#墩靠近东外环路边采用彩钢瓦围挡防护;承台弃土平整,基坑已做防护,泡水基坑已全部将水抽出,承台上墩身预埋钢筋采用PVC管套住防止锈蚀;墩身支架已搭设爬梯,高墩施工采用防坠网防护;同条件养护试块已按规范养护并标识明确;路基边坡已修整。现场整改已形成一定的效果。

  四、总结

  本次大整改、大反思活动是至今为止我所经历的一次力度、范围最广的整改活动。1月30日至31日,陪同指挥部总工程师朱扬琼、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领导对我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大普查的过程中我发现,几乎所有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大的安全、质量问题,却都是一些我们平常走在工地上随时可见的一些小问题,然而我们平时对这些小问题不理不睬,不够重视。积少成多,最终将导致现场存在了大量的安全质量问题。

  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2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20xx年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工作主要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一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针对传染病疫情控制、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接种工作、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五师双河市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文件的规定,结合《五师20xx年度卫生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工作计划》,认真有序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我所对辖区内的3家团级CDC、1家一级医院开展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检查结果:各预防接种单位均依法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的预防接种诊疗科目。接种人员在2013年接受五师卫生局的集中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一二类疫苗统一由第五师CDC统一购进并分发到各团CDC。各团CDC应向师CDC索要各类疫苗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质等。各接种单位在预防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主动进行接种前家长的告知和询问工作;各接种单位有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辖区内共上报一般不良反应4例,无异常反应及疑似异常反应发生;团场医院不在进行疫苗接种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情况

  5月、10月对辖区内4家一级医院、48家其他医疗机构、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的上报与自查工作,网络直报运行正常,都设有疫情登记本。医疗机构都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疫情管理制度,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有疫情报告、咨询电话。

  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项目登记不全或登记空白传染病登记本登记不完整,存在传染病迟报的隐患。

  (2)未切实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3)针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范和应对不足。

  (4)依法开展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制度未切实执行等。

  三、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对辖区内4家医院,3家其他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大部分医疗机构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应制定并落实有关消毒和院感的规章制度。一级医院基本上有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大部分一级医院设置了消毒产品的.进货验收制度,明确责任验收科室,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许可证。主要抽查的消毒产品有康健戊二醛消毒剂、艾邸逊皮肤消毒液、艾邸逊75%酒精消毒液、丹尼尔外科手消毒液、1%活力碘消毒液、3%过氧化氢消毒液、艾邸逊碘伏消毒液、龙河牌消毒片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应室存在消毒项目登记不全的现象,一些消毒物品名称、消毒方法、消毒时间没有明确登记。医疗机构的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存在物体表面消毒登记项目不全的问题,如缺少消毒液名称、浓度及消毒方法、时间等项目。

  (2)个别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的消毒隔离培训不到位。

  (3)索证意识不强,不知道消毒产品应索哪些证件,导致索证不全。

  (4)供货机构不主动提供相关产品合法合格证明文件。

  (4)无相关检测经费,辖区未开展消毒产品检测。

  四、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情况

  5月、10月对辖区内4家一级医院、48家其他医疗机构、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医院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组织。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确定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组成。

  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医疗单位对医疗废弃物管理不到位,医疗废物未进行分类存放,注射室医疗废物收集桶(袋)没有或未设立警示标识,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未进行消毒与登记工作。

  (2)医院检验科高危的医疗废物未经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直接焚烧。

  (3)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未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

  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情况

  辖区团场医院检验科应属于一级实验室,目前未见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各实验室明显位置标示符合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各级医院有生物安全制度。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要求医院加强连队卫生人员及个体诊所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规范,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三)提高对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反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校验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提高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完善我辖区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3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财政局《监督科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我县财政局专项检查组于5-7月份,对山西阁老醋业有限公司、襄垣县永清有限责任公司、襄垣县煤气公司、襄垣县开元小学、襄垣县京晋樱桃种植有限公司、襄垣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襄垣县世通公交有限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和处置情况、财政票据领用核销情况,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通过检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等方式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山西阁老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注册资金500万元,固定资产20xx万元,占地面积12亩,现有员工40余人,属于民营企业。年生产食醋3000余吨,销售收入400多万元。设会计岗1人。

  2、襄垣县永清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古韩镇东北阳村,占地面积为30033平方米,建筑面积4170平方米,主要处理县城区的生活污水,设计日处理污水1.5万立方米,实际日处理污水约0.7万立方米。单位属于全民公益性企业,单位共有59人,其中在编职工2人,合同工44人,临时工13人。财务会计机构共3人,其中会计1人,出纳1人,统计员1人。

  3、襄垣县煤气公司属于国有企业,位于县城太行路468号,行政隶属于县城建局。公司有干部职工235人,其中:合同工199人,临时工36人。年供气量超过3000万立方米,本企业财务人员4人,本科1人,专科3人,岗位设置有:会计岗、出纳岗、材料岗、成本岗。

  山西仙堂饮品有限公司是由金鑫煤业和县煤气公司共同出资兴建的一家集水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一家大型饮品生产企业。现隶属于煤气公司管理。20xx年开始兴建,20xx年开始完工并投入生产经营。公司占地面积13000多平方米,公司有20人,其中合同工6人,临时工14人,公司现有固定资产3100万元。财务科共有2人,设会计岗1人,出纳岗1人。

  4、襄垣县开元小学位于开元东街66号,20xx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春季有学生1386人。有28个教学班。当年教职工人数为95人,其中:在编教师75人,自雇临时人员20人。本校财务处共设两个岗位,分别是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属于一座财政拨款型完全小学(事业单位)。

  5、襄垣县京晋樱桃种植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投资500万元兴建的新优特种植综合示范园区,公司属于民营股份制企业。综合园区种植面积300亩,销售收入达到71万元,固定资产达到69万元。是我县比较有希望的新型民营股份制企业,公司发展前景比较乐观。该企业财务部内设会计岗1人。

  6、襄垣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成立于20xx年12月31日,坐落于县城城北街59号,挂靠县城区管理,是一个负责整个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的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中心共有干部职工499人,其中在编人数14人、公益性4人、合同制工人21人、临时工459人、退休1人。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县城区28条路街及与之相连接的38条小巷共210多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县城建城区317处生活垃圾点的集中清理清运任务;负责主要路街、公共场合喷雾;承担县城6座公厕的清扫和管理。财务科设会计岗和出纳岗2个职位,有会计从业资格证2人。

  7、襄垣县世通公交有限公司于20xx年8月29日正式注册成立,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隶属交通运输局管理。公司坐落于襄垣县太行路99号长运公司院内。共有职工113人,其中管理人员33人,司机80人。目前,公司投入车辆40台,规划公交线路3条,设公交站点171个。公司财务科共有人员3人。设财务岗、出纳岗和统计岗3个岗位。

  以上七家单位在执行财政政策法律法规方面,在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管理等方面情况良好,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

  二、存在问题

  1.财务内部监管制度不健全7个单位:

  山西阁老醋业有限公司:经检查,该企业短缺《现金管理制度》、《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

  襄垣县永清有限责任公司:经检查,该企业短缺《现金管理制度》、《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

  山西省襄垣县煤气公司:经检查,煤气公司和下属单位山西仙堂饮品有限公司短缺《现金管理制度》、《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

  襄垣县开元小学:经检查,该企业短缺《现金管理制度》、《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

  襄垣县京晋樱桃种植有限公司:经检查,该企业短缺《现金管理制度》、《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

  襄垣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经检查,该单位短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

  襄垣县世通公交有限公司:经检查,该企业短缺《现金管理制度》、《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

  2、财务机构不健全2个单位:

  山西阁老醋业有限公司:经检查发现,该企业未设置出纳岗位。违反了《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25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会计机构,规范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加强内部审计,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一)会计、出纳应当分设,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债权债务和收入、支出等账目的登记工作”。

  襄垣县京晋樱桃种植有限公司:经检查发现,该企业未设置出纳岗位。违反了《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25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会计机构,规范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加强内部审计,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一)会计、出纳应当分设,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债权债务和收入、支出等账目的登记工作”。

  3、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4个单位:

  襄垣县永清有限责任公司:6月30日第1号凭证支付电动门款1812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违反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十条“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山西省襄垣县煤气公司:1月2日第2号凭证支付管道、水泵等款项273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违反了《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襄垣县开元小学:12月28日第54号凭证支付路面硬化工程30980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违反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十条“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襄垣县世通公交有限公司:11月6日第8号凭证支付安装铁门款4605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违反了《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4、无证上岗1个单位:

  襄垣县世通公交有限公司: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财务出纳员孔娟及统计员郭俊玲现已报名,准备考试取证,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属于无证上岗。违反了《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七条“会计人员依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单位不得任用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定。

  5、固定资产未登记实物账簿2个单位:

  襄垣县永清有限责任公司:经检查发现,该企业未设立固定资产实物账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山西省襄垣县煤气公司:通过对煤气公司检查发现,该企业未设立固定资产实物账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6、账实不符2个单位:

  山西省襄垣县煤气公司:通过对煤气公司库存现金盘点发现:库存现金大于账面金额4876.12元(其中:应领未领款项4636元)实际长款240.12元。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襄垣县开元小学:通过对固定资产(沙发)盘查后发现单人沙发多出账面4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17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7、记账科目使用不规范1个单位:

  襄垣县开元小学:5月31日第36号凭证收教育局拨入厕所改造资金225000元,应记入“上级补助收入”不应记入“财政补助收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14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8、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2个单位:

  山西省襄垣县煤气公司:通过对下属山西仙堂饮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4月23日第7号凭证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62102.56元,当月未计提折旧,少计提折旧258.76元。

  襄垣县世通公交有限公司:1月31日第24号凭证固定资产中巴车,按照规定使用年限10年,应计提月折旧额74355.35元,而该企业实行折旧年限为8年,多计提月折旧18588.84元,合计度多计提折旧223066.08元。

  以上违反了《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9、购入固定资产未办理采购手续1个单位:

  襄垣县永清有限责任公司:2月1日第17号凭证支付空调款(4台)11100元;2月28日第23号凭证支付监控设备款9710元;8月31日第2号凭证支付笔记本款(1台)4299元;9月30日第41号凭证支付办公家具款3500元,以上4支凭证均未办理采购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10、发票无明细1个单位:

  襄垣县永清有限责任公司:1月31日第12号凭证支付维修费319元无具体明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11、白条支付1个单位:

  山西省襄垣县煤气公司:通过对下属山西仙堂饮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12月31日第20号凭证白条支付修理费用600元,劳务费支出应开具正规国家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12、转移财政资金1个单位:

  襄垣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通过1月31日第3号凭证、3月31日第5号凭证、4月30日第14号凭证、5月31日第8号凭证、6月29日第10号凭证、7月31日第7号凭证、8月31日第13号凭证、9月20日第11号凭证、10月31日第18号凭证共计9支凭证向下属欣远清洁公司拨付资金90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38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标准考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3、无预算列支1个单位:

  襄垣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月28日第7号凭证支环卫工人面粉、食用油款40964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13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三、处理结果

  针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我们按照《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针对财务内部监管制度不健全的7个单位责令制定完善符合国家财政财务政策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会计内控制度;针对财务机构不健全的2个单位责令尽快设立具有会计资格证人员担当的出纳岗位;针对发票无明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固定资产未登记实物账簿、科目运用不当的4个单位责令调整账务;针对账实不符、固定资产未办理采购手续、无预算列支、白条支付、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的5个单位责令改正;针对转移财政资金的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下属欣远垃圾清运公司进行整改;针对无证上岗的襄垣县世通公交有限公司,暂停其会计人员资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规则》中的检查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规范检查,对单位须告知事项等一并行文提前告知被检查对象。对单位有关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单位按照《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整账务,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将有关处理决定执行及整改情况,连同调账、缴款凭证复印件等报送到我检查组。

  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4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为了确保此次定制式义齿产品生产、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高度重视,制定并下发了《市开展定制式义齿生产使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食药监安〔20xx〕1号),明确了职责及范围:市局药品器械监管处对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及市级诊疗科目包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各县(区)局对本辖区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包含“口腔科”的医院、诊所和门诊部等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现场检查。

  二、重点突出,工作细化,取得实效

  (一)摸清情况,准备充分。

  按照省局的部署首次对定制式义齿产品生产使用进行专项检查,我局对本次监督检查高度重视,针对定制式义齿产品的使用监管还不够,基本情况不明确,为此,在检查前做了充分的准备,执法人员通过与各级卫生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召开部份管理相对人座谈、暗访等方式,收集了我市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及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包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的详细名单以及生产、使用定制式义齿的流程。目前,市定制式生产企业共2家(其中1家为今年3月新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未开始生产),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共113家,其中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共102家(其中10家未营业)。

  我局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结合本次监督检查的要求,统一制定了《市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表》及《市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专项监督检查表》,明确了检查的重点,提出了监管的要求,为规范医疗机构使用定制式义齿制定了《市医疗机构定制式义齿购进验收记录》,《市医疗机构定制式义齿供货单位档案》的样表格式,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时下发给管理相对人,以便加强管理。

  (二)拉网检查,一查到底。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工作一并开展,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2台次,检查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1家次、口腔医疗机构115家次。

  (三)认真督查,取得成效。

  市局及各区(县)局按照省局的要求进行了认真检查,未发现有非法加工、使用定制义齿的情形:一是我市定制式生产企业的生产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实际情况与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内容一致;定制式义齿产品注册证书有效,企业不存在生产无证产品的情况;企业的生产和检验条件基本能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建立和保持了对产品的清洁和消毒的要求。二是医疗机构口腔科的定制式义齿产品均从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采购和使用的定制式义齿产品均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未发现使用未经注册的定制式义齿产品的违法违规情况;医疗机构对采购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有记录。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我市生产使用定制式义齿产品虽然基本情况较好,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从生产企业看一是企业人员文化素质低,法律观念淡薄,且人员性流动较大,不便严格按质量体系要求执行;二是未及时建立客户档案及相关资料;三是检验所需的个别仪器(如比色板)配备不足,个别成品检验后未及时出具报告。从医疗机构看一是部分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对于定制义齿产品应按照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的认识不够,法律观念淡薄,票据管理普遍不规范;二是审查供货单位资质不严格,所索取的供货单位资质不规范,部分供货单位提供的资质未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三是验收不规范,验收记录多按照病人的病例进行登记,未专门对定制式义齿产品本身进行验收登记,登记内容多有缺项,或者书写不规范;四是口腔类医疗器械产品供货单位所提供的票据普遍存在缺陷,如未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无经手人签名、擅自手工增减票据产品项目等等,部分定制式义齿产品加工企业甚至不提供供货清单和税务票据等。针对上述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对管理相对人进行了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责令其进行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市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摸底,掌握了相关的监管数据,为今后的监管工作打下了全面坚实的基础。针对定制式义齿在医疗机构口腔科存留时间短、随意性大、隐秘性强的特点,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在本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生产使用意识,形成高压态势;二是市局及各区(县)局将针对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开展经常性跟踪检查(抽查),进一步规范其行为;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动,信息互通,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公众使用定制式义齿等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法权益。

  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5

  按照市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保障基金运行的安全,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在市局的指导与支持下和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规范业务操作行为为基础,以健全基金监督制度为保障,以强化内部审计为手段,通过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保障了劳动保险各项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现将我们的工作作自我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机构

  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为加强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领导工作小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基金监督工作设在工资保险科,主管局长担任小组长,全面主抓基金监督,牵头开展各项监督审查工作;由多年从事过社保业务工作的专业人员任行政总监督员,负责主持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工作,从政策和业务方面指导基金监督工作;局财务会计师任财务监督员,从财务专业方面提供业务保障;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事务。

  各方面责任明确、分工到人、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围绕市局基金监督处的要求展开工作,对我区社会保险基金从征缴、管理、运营和支付方面定期、不定期的展开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机构的健全和职能的落实保证了我局基金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基金监督采取的措施

  (一)明确工作目标

  基金监管的目标责任制作为我局“xx”规划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局起草的《**区“xx”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规划及20xx年远景目标》中强调:“一是强化征收管理,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到位。二是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完善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和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实现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运营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为切实保证基金的安全运行,各相关部门必须步调一致全力配合,层层落实,层层考核。要求所有审批岗、财务岗、基金业务岗工作人员从眼前工作着手,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人人树立基金安全意识,为基金安全运行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规范行政监督行为

  今年以来,我局基金监督检查工作抓住全局各个部门全面推行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试点工作和“三险合一”管理模式的变化为契机,针对去年对养老保险收缴、支付基金运行操作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了涉及到行政审批、审核和经办机构在基金运行操作过程中的近35个内部工作规范,规范了基金管理过程中的基金运作行为和强化了基金运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形成了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业务经办和监督检查三方面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良性运行。5月份已开始试行,从7月份审核情况看效果良好。工作规范主要特点有:一是对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准及全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实行复审制,并必须经主管局长审定或批准;二是重点对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任何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减免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加强了对薄弱环节的控制和管理,比如《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控制程序》等程序性文件,采取了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调研工作和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四是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业务环节和细节全部进行了识别和约束,做到了细节完整,确保了各项业务行为的可追溯性;五是全面推进了对服务过程的控制,制定了《服务评价卡》,建立了日常化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量制度,对工作人员的日常服务行为进行随时监控,从事后监督为转向事前、事中监督为主。

  三、基金监督具体工作内容

  在局党组领导下,我局基金监督工作已经初见成效。半年多,我们按照劳动部[XX]13号文件《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坚持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工作相结合,开展了以下具体工作内容:

  (一)通过专线网络,开展非现场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我局按照市劳动保障局要求积极开展非现场监督工作。通过半年多的不断的努力,我局基金监督工作小组进一步优化了计算机网络,专门铺设了两条基金监督专线,分别连接到区社保中心和医保中心的财务数据库,随时监督基金收缴、使用情况,对手工报送或网络传输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分析,掌握被监督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制度运行状况。基金监督终端被计算机管理员设置为只读状态,对社保基金信息有完全查询权限,但没有修改权限。

  为了进一步提高基金监督的工作效率,我们对基金监督工作设置了专人专岗,专门从事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并且每月会同局会计师组织1-2次集中数据采样分析,并且每次抽取1-2个险种拟定调查报告。实施范围由点到面,数据信息由简到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补充完善。

  同时,我们还发挥了网络的优势,将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分类对比,在同类型的企业中,对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横向比较;除此之外,我们还在同一企业中,将不同时期内基金收支的情况进行纵向分析,对基金收缴、支付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非常态变化,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取得联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工作,了解和掌握资金在此时期内的详细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针对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了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开展针对社保所会计的培训工作

  为了使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更好地严格执行社会保障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及财务专户的管理,按时足额将收入户基金划入基金财政专户,并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基金核算工作。我局将财务知识和保险业务知识相结合,对系统内所有会计人员开展全年4次的全面培训。同时,为了适应现代办公自动化的要求,我们还有针对性地委托昌平区财政局开设了财务计算机课程。为基金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开展对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我局于9月份,对**区8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开展了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都积极认真地做这项工作。企业劳资和各社保所的干部对此项工作非常认真负责,他们积极主动地与退休职工联系,讲法规、讲政策,使因各种原因迟报死亡信息而多领取的养老金交回,再上交社保中心,有效地堵塞了养老金流失的'漏洞。

  这项工作今年年初就着手进行,我们查文件,找资料,并与其他区县联系,参考借鉴他们的经验和教训,认真总结,到7月份,我们经过计算机程序统计出我区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共*.*万人,其中8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有****名,占退休人员总数的*.8%,9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有**人,占退休人员总数的0.*%.高龄退休人员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再加上近年来,我区离退休职工因多种原因致使死亡信息没有及时上报,造成多领取基本养老金,共收回多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人次和金额都有上升趋势。

  到今天,发出****份认证表,收回****份占**%,其中有**名退休人员近期死亡,我们已及时减少,占总人数的*%。还有**名退休人员,至今没有联系上,占*%。到XX年12月底,还没有联系上的,我们根据文件精神,从XX年1月起停发其基本养老金,共计******元。

  现实生活中,离退休职工去世后,其家属对死亡上报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些偏远地区,交通和通讯都不方便,职工家属也就不方便通知单位,极有可能存在冒领养老金的现象。

  2、退休职工去世后,由于工资直接从银行或邮局领取,职工家属确实不知道应该告诉谁。

  3、退休人员已经全部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基本医疗保险的药费报销,现阶段也是由各居住地社保所报销,企业 与退休人员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这也是造成退休职工死亡后报迟或不报的主要原因。

  针对以上几种情况,我们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及相关管理工作,及时掌握了解离退休人员的健康状况,加强与离退休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继续巩固社会化发放成果。

  (四)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检查的自查整改工作

  为了加大对我区失业保险基金的行政监督力度,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我局各有关部门在基金监督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基金监管的目标责任制对失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下发《关于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通知》。

  XX年4月12日,召开社保所所长工作会议,将此次检查工作的文件及工作要求向各社保所进行了详细布置及安排。4月13日—4月20日,各社保所及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同时进行数据的整理分析,撰写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

  根据各社保所上报的自查工作报告,基金监督小组分别对17个社保所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资金支出,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四、工作中的几点体会和今后设想

  加强社保基金的行政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是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

  工作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领导重视是做好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关键;二是规范业务操作,落实目标责任制是做好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基础;三是实行社保基金信息化监管是做好监督工作的保障;四是积极开展各项检查是做好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年来,我们在社保基金的行政监督工作中尝试着将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工作相结合,通过网络化发展对基金的征缴、发放、管理和运营等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监控。随着我局基金行政监管工作的步步深入,我们将继续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提高基金监督水平。

  1.在市局基金监督处的领导下,继续完善我区社保基金监督体系。进一步优化现有网络和计算机设备,从人员配备、岗位增设、职责落实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扩大基金监督范围。

  2.积极开展基金监督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法规水平, 从多角度多层次出发,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行政监督手段。

  3.树立服务型监督体制的理念,工作中不但要严厉查处被监督单位存在的违纪行为,而且要对其提出加强基金监督的管理建议。帮助单位健全管理体制,规范会计核算,共同探讨有利于基金良性运营的对策等等。

  4.认真抓好基金监督后的整改、督办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与劳动执法的协调配合,把行政监督工作现有的优势落到实处。

  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6

  一、开展春节粮油市场检查。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30—2月5日,相对集中4天时间,由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粮食、工商、质监、食药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的16家粮(油)加工单位、10家超市、1家油脂专营店、1个粮油批发市场的11家粮油经营个体户和部分水稻专业合作社开展了节日粮油市场联合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粮油市场总体情况较好,粮油库存充裕、价格平稳、品种丰富、管理规范。

  二、开展第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评审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根据省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市“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对第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评审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召开会议,明确了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按照市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办公室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溧阳市第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评审工作,3月初拟定了溧阳市第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了评审通知,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开展应急储备粮季度检查。

  按照《溧阳市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成品粮应急储备进行了季度检查。重点检查成品粮应急储备库存数量、品种、质量是否符合承储要求,账表卡记录是否真实,储粮卫生环境和安全设施是否达标,仓储管理是否规范等实地进行了逐项检查。

  四、开展放心粮油季度考评。

  按照《溧阳市放心粮油监管考评实施办法》,由我局牵头,会同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全市14家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进行了检查考评。从检查考评情况看,我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符合规范要求,在全市粮油生产、经营中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严格的检查考评,进一步提升了示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和质量意识,营造了粮油产品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对“放心粮油”创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组织放心粮油供需对接。

  为扩大“放心粮油”的覆盖面,我局采取“部门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于3月中旬组织放心粮油销售店大统华超市与放心粮油加工企业海斌农机专业合作社、常州市级放心粮油加工企业保生米业进行供需对接,带领超市负责人对2家大米加工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使放心粮油供需对接洽谈顺利推进。

  六、对网民发帖反映购买溧阳牌子的大米有打蜡嫌疑进行调查。

  常州市局来电交办我局调查网民“爱德华剪刀手”发帖反映在常州兰陵菜市场买溧阳牌子大米有打蜡嫌疑事项,接电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局长带队,会同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大米加工单位海斌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没有发现大米打蜡现象。常州粮油质检站对“问题大米”进行了抽样检测,没有检出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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